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刀锋》学生读后感800字,本文共3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狠爱狠受伤k”提供。
篇1:《刀锋》学生读后感800字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过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句话出现在书的扉页,出自《奥义书》。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小说的背景设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并且小说以英国人的视角看待在欧洲的美国人。主人公是身体力行探寻生命意义,最后大隐隐于市的拉里。他的第一位未婚妻叫伊莎贝尔,她致力于追求物质生活,最后因为与拉里价值观的差异而离开了他,嫁给里头脑简单但心地善良的格雷。伊莎贝尔的舅舅是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party上打拼的古董商人,名叫艾略特。他的第二位未婚妻是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最后死于非命的索菲。第三位与拉里有关的女性是苏珊,她成功从妓女和模特转变为了女画家。
伊莎贝尔是全书塑造地最成功的人物。前期她是天真单纯的,但在舅舅艾略特的精心培养下,成了一位有生活品味的美妇人。因为与拉里价值观不同,她选择和拉里分开,嫁给一个爱他的人,但当别人问起时,她说他这辈子除了拉里没有爱过第二个人,她选择把对拉里的爱放在心中。索菲的出现无疑是激起了伊莎贝尔内心的嫉妒,她不愿把拉里让给别人,于是她略施小计便扑灭了索菲刚刚燃起的希望之光,让索菲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拉里。在全书的尾声,索菲被人杀害,“我”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揭穿了伊莎贝尔地阴谋,她说索菲注定如此,并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相比伊莎贝尔这个角色,拉里在整本书中显得很虚幻,在经历了二战失去战友后他开始探索生命的意义,由于欧洲精神空虚,因此他一路上晃膀子,最后在印度找到了吠陀经哲学,并以它作为安身立命之道。在书中描写的故事中他的性格并没有多大的转变,好像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他要以他的生存之道济世助人。
最后,拉里在回答对未来的打算时说到:“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刀的锋刃不好越过,可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寻找越过它的方法,正如他们努力探寻生命的意义那样。(叶王恺丞)
篇2:《刀锋》学生读后感800字
在看毛姆的书的时候,总会有一个模糊的问题:看到一个理想状态的角色时,是应该期望成为这个角色,还是期望成为这个作者?作为一个对自己的心智与阅历并不自信的人,这个问题有一些意义。
「刀锋」中的拉里,与「人生的枷锁」中的菲利普,「简」和「面纱」中的女主,「月亮与六便士」中的高更一样,是个结尾让人艳羡的角色。但这些角色我可完全没有勇气可以模仿,或认为模仿有意义。毕竟作者在书中过的也相当惬意潇洒,不见得比圣人就差了。
活的幸福,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中的人物经历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我想大部分喜欢毛姆的人,其实都是在试图掌握这些技能。但很明显,上面这些主人公一样的经历太过离奇,而作为理想状态的角色,即便如毛姆一般出色的文笔也无法刻画的让我完全发自内心的信服:照猫画虎缘木求鱼就可以得到一些究极问题的答案。甚至连准确的描述究极问题是什么都不可以。
「一把刀的缝纫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似乎意味着写完此书的时候,毛姆也不认为如拉里的经历能够作为一个样板让一般追求内心平和的人(或许作者也将自己归类于其中?)找到追求极致真理的方法。
因此无论这个被杜撰出来的故事无论形象有多么逼真,最终的结论仍然是,与其希望那些境遇发生在自己身上,倒不如将自己的生活当做一个故事,并努力的生活,以期实现最终的大圆满结局。
篇3:《刀锋》初中读后感800字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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