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读书心得精选优秀文章

时间:2024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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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哭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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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狂人日记读书心得精选优秀文章,本文共1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文原稿由网友“爱哭娃娃”提供。

篇1:狂人日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篇2:复活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又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复活》,感触颇深,全文讲了涅赫留多夫公爵为自己赎罪,帮助马斯洛娃的是。

马斯洛娃被人冤枉,被控告杀人罪,要被流放到西伯利亚,于是涅赫留多夫一路跟随,试图把她救出来。在这一路上,他认识到沙俄社会的弊端,自己也曾吃喝玩乐,压榨百姓,深感愧疚,为了赎罪,决定于马斯洛娃结婚,他不顾自己的贵族亲戚的反对,毅然决然跟随犯人一起前往西伯利亚,一路上照顾政治犯和被冤枉的人。

马斯洛娃因为怕与公爵结婚有辱他的身份,爱上了政治犯西蒙松,并同他相爱。

全文批判沙俄社会的弊端。

篇3:三国演义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说起三国,人们会想起:魏、蜀、吴;问起三国猛将,在我印象中非大战长坂坡的赵子龙和人称“古之恶来”的典韦莫属;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了。是的,三国是个战火纷飞的时代。

《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赵子龙了。他大战长坂坡,立下汗马功劳。杀死曹操数员大将,夺了“青釭”宝剑,救了 甘夫人和阿斗,让魏兵闻风丧胆。后人称赞道: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真应了刘备的那句话:子龙真一身是胆啊!我喜欢子龙不是因为他的武艺高强,而是他的忠心耿耿。

三国名将中,最令人叹惋的是典韦,身中数枪而死。都怪曹操贪恋美色,不然,怎会引起张绣的愤怒而夜里突然袭击?虽说曹操对典韦的死十分悲痛,但也未必痛改前非。唉!可惜了典韦高强的武艺,如果跟随刘备,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的一句话令我难忘“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多么意味深长的一句话!曹操见刘皇叔几天不出门,在家里种菜,有几分疑惑,所以请刘备出来青梅煮酒。看到天上乌云像龙,借题发挥,问起当世英雄来。这分明在暗示天下只有我和你是英雄,我看你会有什么反应!如果刘备承认了,他就认为刘备会谋害他,那么曹操就会先下手为强,这显示出了曹操的多疑与狡诈,真不愧他当世枭雄的称呼。

我为什么爱看三国?因为它记载了三国时期的风云变幻,讲述了曹操的奸诈、刘备的宽厚和诸葛亮的机智。它让我们融入了历史当中,丰富了我们的历史知识。它还讲诉了和我们现在的人性格一样的古代人的不同世界,而且那优美的诗词深深感染了我。所以,我爱《三国演义》!

篇4:三国演义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暑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中国古代一部长 篇章回体小说,是历史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至西晋统一全国这段历史时期的故事。

我看到足智多谋、鞠躬尽瘁的诸葛亮,雄才大略却残暴奸诈的曹操,还有仁厚爱贤的刘备,义薄云天的关羽,勇猛刚正的张飞。

三顾茅庐屋,这篇故事我非常喜欢,他讲了刘备、张飞、关羽到隆中去寻找诸葛亮,一共去了三次,第一次不在,第二次也不在,第三次在家了。诸葛亮的童子想要去通报,刘备连忙阻止,说“不要惊醒了先生的好梦”刘备站了一个小时,诸葛亮醒来,张口吟诗,“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诸葛亮吟完诗才知道,刘备在外等了几个小时了,连忙吩咐童子请进来。诸葛亮认为刘备、曹操和孙权三个诸侯一定会三分天下,形成三足鼎立的政治局势。刘备听后不禁大为惊叹和佩服,他请诸葛亮出山相助,诸葛亮婉言拒绝。刘备眼泪婆婆地说,“先生不肯出山,难道也不顾苍生黎民吗?”说完眼泪把衣服都打湿了。诸葛亮深深的被感动了。终于肯出山帮助刘备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学会了做事要学会坚持,不可以半途而废。

篇5: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小说《红与黑》刻画了一个下层平民于连奋斗的典型,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意义。《红与黑》被誉为“欧洲文学皇冠最璀璨的艺术宝石”,“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被---誉为“法国的《红楼梦》”,充满政治色彩和人性光芒,作品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对生存和社会的抗争,是法国社会19世纪的一面镜子。

小说虽然写的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以这两次爱情的发展为主要线索发展开来。但是却是一本“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他的“政治”瓜葛上,而且于连的动机就是要一步一步上爬到贵族阶层。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这座小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于连是一个有着拿破仑式的梦想的,疯狂崇拜拿破仑的青年野心家,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身佩长剑,主宰世界。他也渴望当一名神甫,因为当时的神甫的薪水非常高,三倍于当时拿破仑手下着名大将的收入。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做力气活。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总是被人欺负,但是他年轻英俊,非常有才华,积极向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充满自尊心与野心,他从小就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跻身上流社会。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能够一步步向上爬,而历史也给了他这样的机遇。凭借他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部背诵记忆下来。这件事曾轰动全城,因而他得以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里做拉丁文家庭教师。

德?雷纳尔市长的房子很漂亮,而德?雷纳尔夫人不仅漂亮而且是这个小城最有钱的人。但是德?雷纳尔夫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对他庸俗粗鲁的丈夫没有什么爱情,甚至有些厌恶德?雷纳尔。因而她一心一意的教养着她的孩子,而生活也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直到于连的到来才唤醒她心中的爱情,虽然最初她认为于连是一个乡巴佬,没过几天就会被辞职,但是从她见到于连的第一天起,她对他充满了好感,认为只有在于连身才有慷慨、高尚和仁爱。她心中的爱情已有几分被唤醒,而德?雷纳尔夫人的女仆也爱上了白皙又温柔动人的于连,后来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恋,可想而知以于连的高傲的虚荣心是不会与一个仆人相爱的。爱丽丝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家。在一天晚上乘凉时,于连紧紧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而德?雷纳尔夫人被道德和责任折磨的一夜未眠,她想对于连冷淡,却又无法制止自己对于连的思念之情。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情。而于连的心里也在想着:“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于是于连在半夜潜入德?雷纳尔夫人的房间,德?雷纳尔夫人与于连的爱情逐渐发展。

不久国王来到维立叶尔,在德?雷纳尔夫人的帮助下,于连又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他在这个小城是出尽了风头。之后,德?雷纳尔夫人的孩子生病而昏迷不醒,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他深深地责备自己。后来,小城里到处流传着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绯闻,这对于他们是个很不好的消息。关心于连的神父请求 德?雷纳尔夫人让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离开维里埃尔,来到省城神学院,这里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平庸的青年。而于连也渐渐认识到了一些东西,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他受到院长皮拉尔的青睐,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后来皮拉尔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他介绍于连到巴黎的拉莫尔侯爵家任私人秘书,而且还特别对于连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像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于连离开神学院,万分高兴,马上回到维立叶城,翻越重重围墙,再一次见到了德?雷纳尔夫人。于连在她的房间呆了一整天,直到被发现才匆忙逃去。

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由于他的聪明能干,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很快被侯爵视为心腹,获准和侯爵家庭成员共同进餐。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融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

玛蒂尔德是侯爵的女儿,她向往浪漫主义爱情。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她爱上了与之地位悬殊且骄傲冷漠的于连,要求于连在明月下登梯爬进她的卧室。于连带着疑问照做了。当晚,侯爵女儿就委身于他了。此后,玛蒂尔德小姐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候甚至毫不掩饰的羞辱于连,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于连听从朋友建议,假装去追求元帅夫人,用五十三封情书去感动元帅夫人,结果元帅夫人被感动了,还给于连回信,此时的玛蒂尔德再也忍耐不住了,她请求于连爱她,于连的虚荣心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盛怒的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祝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数天后,侯爵收到披露于连与雷纳尔夫人关系的信,当即拒绝女儿的婚事。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于连头脑冷静下来,入狱后的于连,是大彻大悟的,他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德?雷纳尔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蒂尔德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来于连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雷纳尔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那时的于连变得非常平静,同时并没有失去他的英雄气概,最后从容赴死,面对死亡的时候他终于剔除了野心,表现出真正的勇气与魄力。玛蒂尔德捧着他的头颅去安葬;而雷纳尔夫人曾答应不自杀,但最终在于连死后三天平静离世。

读完小说,我看到了一个农村出生的雄心勃勃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一步步爬上贵族阶层最后死亡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内,爱情被于连当作了一个工具,或一条捷径,爱情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又来源于他内心早已根深蒂固的由阶级落差而生的报复心理。他内心充满了对那个上层社会的憎恨和向往,这种矛盾也就决定了他最终悲惨的命运。于连的一生都是在战斗的,出生的低微,家庭的冷酷,社会等级制度的根深蒂固,于是于连只能够奋斗去获取他所要的一切。他让自己变得虚伪。作者曾说过他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心灵上的爱情”,而对于马帝尔德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情”,这两种爱情都被他当成往上层阶级进军的工具,但最后,我们还是明白了,他也明白了,他是爱着德?雷纳尔夫人的。最让我叹服的是故事的最后,事实上仍然深爱于连的德雷纳尔夫人,想写信给拉莫尔侯爵澄清事实,于连拒绝了。那时,他的一切还有可能挽回。玛蒂尔德为他也做了一切,挥霍了金钱去请律师,于连却在法庭上说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话。在有可能推翻死刑的机会面前,他放弃上诉。那时,他也许正真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最后的时刻,于连真正是为自己去活了,恢复了真正的自我。在狱中,他真正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来自那最单纯,最原始的爱情的幸福。可以说,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这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篇6: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我喜欢龙应台的书,不是因为她犀利的《野火集》,是我读了她的这三本书:初为人母时,读了她的《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在安安和飞飞(龙的两个儿子)一点一滴琐事的记录中,我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款款柔情;追随者孩子成长,我又读了她的《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让我提前作了思想准备—孩子终将长大,我们要知道如何与十八岁的他沟通;最近,我关注了她的《目送》,说实话,看到思考“生死大问”这样的推荐语句时,我真的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不愿思考这么沉重的问题—虽然我们终将面对。最后,还是难以抗拒龙应台的魅力,我买来此书,读完书中第一篇文章《目送》,我已经满眼含泪,难以抑制的想写些什么了。

《目送》前半部分是写的妈妈目送安安的几个场景:他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他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十六岁安安到美国做交换生,机场的告别,安安“闪入一扇门,悠忽不见。我一直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他二十一岁时,妈妈目送安安坐公交车去上大学,“一会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文章的下半部分,写到了自己的父亲: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到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离开时,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后来父亲生病了,龙应台去看他,“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父亲辞世送别时,龙应台写到: 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从小到大,我们会有很多次的送别:他入托的第一天,看着他被老师领进教室,含着泪回头看着你,口里无奈的说着:“妈妈,早来接我。”上大学时,他消失在一群欢快的孩子中,快乐的挥挥手给你道别;工作了,他回家探望你,离开时坐到车上,摇下窗户,对你说:“回吧,妈妈”,然后你就看着他的车子一溜烟离开,留下你孤独的站在路口,朝着远方,久久凝望。

可是,我们又都是孩子,年少时,我们需要父母的呵护,或许离开父母时,会回回头,向身后的他们告别;但当我们长大成人时,在一日日的忙碌中,着急赶路,或许我们都忘记了向身后的背影挥挥手,或许我们忘记了儿时的我们是怎么样的离开。而他们,却默默地远望着你的背影,似乎要站成一座雕像,在你人生的道路上,他们永远在凝望,他们在说:孩子,虽不必追寻,我却永远牵挂。

篇7: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当中的故事很荒诞。

神父喝杯巧克力就升到了半空。死人从没真正的“死过”,他们寂寞就从地府回来转转。有些人的寿命出奇的长,并且一直很健康。而当布恩地亚家族里的人要么死得很突然,没有任何病兆;要么就是跟死神交谈好后,所有人都知道她会在那一刻死去。而关系更是非常的荒诞,比如当中的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第二像是他妻子的情夫,他情妇的丈夫……

然而,书中要揭示的寓意需要这些荒诞的故事。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样理解布恩地亚家族以及马贡多这百年来的孤独的。我也没看过别人的读后感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我觉得是当中众多的人物之间缺乏了相互之间的关爱。于健康的现实说,这是个很荒.唐的现象。

这个根基是从霍赛·阿卡迪奥·布恩地亚那里延伸下去的。他向往吉卜赛人的“新式科学”,于是利用了他那强大的创新精神开始干各种各样的“新事”。本来这是好的,但他过于沉溺居然没有真正的关心过下一代。而他们家就像被下了魔咒一样,或者直接是墨尔基阿德斯写在羊皮书上的预言,就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后代都有很强的私欲。这种私欲作者没有很直白的写出来,但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极其自私的。只除了那个可怜的家族主心骨——乌苏拉。她倾尽全力维护家族的统一,却无力对抗那已经定下来的命运。书中,他们家族的后代都有很强的情欲,所以导致家族里几乎乱伦的关系。家族里的人之间真的是很难有亲情出现,他们每个人似乎家人就只是一个客观的外人罢了,想爱便爱,要仇恨便仇恨。直至这个家根本不是一个整体,唯一把他们捆绑在一起的只不过是他们一直重复运用的家族名称罢了。所以当中的每个人自然是孤独的啦。

而一个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爱的家庭,酝酿出这一百年的孤独悲剧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布恩地亚家族后代一直都这样冷血,于是近乎相同的命运就不断的在他们的后代之间重复,以至于乌苏拉认为时间是重复的,孤独的命运一直折磨着这个悲剧的家族。

但是,这本书在揭示了家人之间缺乏关爱导致的下场,告诫我们要多多关心身边人的同时,也让我对“孤独”这个词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我并不认为这个词是个恶魔,人有需要它的一面。“孤独是从人群中偷来的享受,她高傲、优美,完全是精神的自由。孤独,是要我们有独处的时间,做到“如我所是”,完全不需要装扮、做作,不需要戴着帽子抽根烟来装深沉。”这是孤独好的一面,她诠释了一种很高的人生境界,是能给你圆融和永乐的一种心态。但是当我们追求这种境界,并为之而奋斗之时,首先是要全面的认识一下她的,不然稍不留神,就走错了岔口,掉进了陷阱,以致走火入魔,堕入歪道。如果也成了布恩地亚家族的类人,悲剧的命运是绝对在所难免的。不过幸运的是,我们谁都没有被预言过,或者诅咒过,我们都是完全自由和可塑的,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就自然会把那可怕的悲剧所消灭掉。

记得曾经《读者》上有则漫画寓意了这样一句话:“当灾难还很小时,我们就要立即消灭它!”所以当我们意识到自己对家人冷漠的时候,赶快好好醒悟一下吧,别让灾难成了形,不然悲剧是一定会发生的。我想,从此,我也会好好的反省一下的。

短短一周我已经走过了《百年孤独》一百年的历程,但是我想我会用很长一段时间来好好消化当中的哲理,并更深的思考和领悟当中也许我还未发觉的真谛。

篇8: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待到再独自站在学校清旷的十字路口,迎接我的大风再次用熟悉气味翻搅我的感官时,我必然会怀念起,在舷窗边翻转咖啡匙的这一刻。

如果定需要什么来证明求索知识的路程是孤独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停留在无尽长廊中的不安的灵魂,定愿意穿过百年的时光现身说法。不必等到朴实的吉普赛人带着巨型磁铁走街串户,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身上潜伏的孤独基因便已蠢蠢欲动,抢先同良心的谴责一起拔出他这根混血家族不拘的钉子,促使他领着一众族人,肆无忌惮地凭自己想法,开山岭斩荆棘,在那个唯有鸟鸣能指引方向的孤雾丛野,建起无厘头梦中家家外墙都有面镜子就叫马孔多的村庄。当实诚的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磁铁、望远镜、假牙和炼金炉,当原始智慧碰上野生文明,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孜孜不倦求索的路上兀自越走越远。用磁铁探测金子,让望远镜灼伤自己以证明阳光战的威力,观测计算入魔然后径自测出地球像个橘子,再到执意用炼金锅将妻子宝贵的遗产化为一团死粘锅底的油渣,第一代何塞像他的子孙们一样,将自己与外界隔断,倔强地用着后人不愿意再重复的实验方法,得出证实自己智慧却又早已被人证实的科学结论,执著而疯魔——除非偶尔抬眼望见赤脚立于田间的孩子,才会感及一丝仅存的温情。直到那个令人崩溃的星期二——一切的一切都在重复着星期一的模样,不差分毫,星期三如是,星期四依旧。星期五彻底崩溃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被绑在了树下,剩余的求索都留在那棵树下展开,即使绳索解开,也选择至死不离——因为于他而言,在散架了的时间里,整个世界的变化都不会及其一身孤魂的变化。

维系孤独家族生活似乎也会是孤独的。同样是第一代长辈,半个多世纪,从喝蟒蛇汤吃坏了胃口开始,到装入一个比篮子略大的棺材结束,代表理性、正直、仁爱与勤劳的乌尔苏拉自始至终都坚持试图用一己之力维持整个跌宕起伏的家业,即使中途离开,但还是会像家族任何散落的子孙一样回归,并带回给整个马孔多以更多的繁荣生机。因为种.种错乱而不可捉摸的因由,她“不幸误入”了这个空气中都飘忽着孤独因子的家,却又在承受了那些“长了胡茸之后便都学坏”的男人们一次又一次搅扰家业的同时,在一无所有之处建起飘满玫瑰清香的宅邸,保持她制造糖果小动物的烤炉昼夜不歇。作者将在拉美代表亲切自然的动物意象在此巧妙的植入,有意刻画了一个追求理性生活的美好的形象。然而,当她在睡意迷朦的躺椅上监视女儿与情人时,当她独操一根鞭子将一帮学生军打得落荒而逃时,当她义正言辞在军事法庭上威吓法官们时,还有当她选择忙里忙外把来源不明的后代们教养大时,乌尔苏拉都不曾想,她一切和一切的努力,不过都是从零到零,就像她的生命,从小摇篮到小棺材,只是在做一个无谓的循环,植入其中的,也不过是布恩迪亚家族恒在的孤独的基因。

如果想让生命徒劳无获,那你就放手去追求自尊——栗树下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游魂耿耿于怀道。相较于哥哥的玩世不恭,奥的低调谦卑多么令家人倍感欣慰,尽管这样的低调促成的只是未来上校端坐炼金室的隐忍和妓女面前面对自己裸体的自卑。直到保守派昏暴政府的行径令其忍无可忍,穿上一身戎装便胫走征程。然而,面对行刑队时那句无奈愤怒的嘟哝,最终激起的还是其狂热的自尊——当战争再次被发动,真正的目的与混乱的党派纷争再无关系,而是他要在那些传言中他无所不在的角落里求得一丝无望的自尊,以填充其封闭孤独的灵魂。但,三十二场起义,十七个不同姓的儿子还有无数次暗杀和一次自杀后的幸存也不能令他停止感到被不断的分裂重复以及刺骨的孤独。于是他选择了暗杀对手,枪决朋友,夷平不被允进入的遗孀的家,还跑遍父亲探险走过的路。然而战争冷漠地摆出了一样事实:“什么都不曾发生”。所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又像当初追求胜利一样为失败而战,以结束这场无谓的恶性循环。余生便献给融金币,造金鱼,卖金鱼,融金币的“超然”而孤独的反复中,仿佛超然而孤独。

几乎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还都曾奋力地追求爱情和友情。无奈,孤独的因子依旧贯穿始终。当爱情和友情走近时,那些曾透露希望的烛火指引希望之人的心窗便都戛然而合。皮埃特罗、马尔克斯甚至包括嫁入门的费尔南达,都在百年家族高傲冷漠的盔甲前或死或伤。爱情、友情这两样无数孤独灵魂自然而然想要追求的解药,却都在这孤独的宅邸中染上了无可救药的孤独。于是,荒诞的爱情就此产生:阿玛兰妲不厌其烦设下的陷阱,丽贝卡与兄长的婚姻,后生与伯母阴阳两隔的吻,还有最终导致诞下猪尾巴孩子的奥雷里亚诺与姨妈的激情……而友情也只存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生身与仇人普鲁邓西奥的鬼魂间,在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第二临死的追念里……

在错乱的时空中,在亦真亦幻的马孔多,没有一样至真至贵的东西沿着慢慢难休的循环到达了孤独的背面。

相信所有人都会承认,在生命中,都曾或多或少次碰到了似曾相识的人和物,经历了仿佛在梦中就已经历了的事,前人后人往往复复,便总结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的。”科学界为此争论不休,至今仍没有结果。或许我们正应感谢这样的无定论,使得我们享受到这不可捉摸但却又有规律可循的生活。

然而原子假说选择直截了当地打破人类的幻梦。它轻蔑地指出我们这些“海德格尔蜜蜂”,从前如今下一秒的举动,早在亿万年前便由一团原子碰撞的方式所决定,我们追求的相较于机械工作的蜜蜂这类动物的自由,对于超越三维的某种未知生物而言,不过也是蜜蜂这类动物的机械工作。就像最后那个猪尾巴孩子的出生,要追溯责难至四百多年前弗朗西斯科?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的那一刻一样,一切因果既定。仿佛从出生之日起,要到达死亡的终点,我们在命运的迷宫中只有一条路可走,隔墙的风景与我们毫无干系——这样的说法未免令人沮丧,但又难寻证据反驳。然而,我们真的没有改变的权利吗?

当我坐在舷窗边结束第二遍在《百年孤独》中的巡礼时,心中依然存惑。为什么求索真理、求索自尊、求索爱情与友情仍然会让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个人始终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循环中,又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历经百年风雨的家族始终没能绕到孤独的背面,在一个孤雾幽地诞生又在合门大宅中消亡。紧锁眉头,不得其解,直到我拿起咖啡匙百无聊赖地翻转——里面只有一滴,足够小的一滴咖啡,在勺子的边沿无奈地旋转,始终难以落下——马尔克斯的话凭空闪现:“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我舀满一整勺的咖啡,翻转,几乎所有的咖啡都回到了那馨香氤氲的杯中,仅残留最后一小丝选择继续在边沿循回。

布恩迪亚家的人们只是把孤独当作了正面。那个让时间变慢的循环,并非历史的偶然,只是孤独的必然。孤独悲剧的祸首只是孤独。

如果你在乘飞机至半途时,往窗外看看那片茫茫云海和那宛若静止的太阳,你往往会发现那个上下翻转的机翼仿佛不过只是在翻转,几乎没有挪动丝毫,而你就像坐在一个开了马达却没有前进的机器上,停留在原地漫无休期。这种感觉已在无知觉中被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浓缩进了一段被重复的对话:

“时间过得真快。”

“可也没那么快。”

当布恩迪亚人将心门合上,将感官合上甚至将家中大门也合上,将遥远死亡作为唯一朋友时,悲剧便是不可避免的了,那些本应在人生的正面被填充、集合和放大,能使人们渺小灵魂有所底气的真理与感情,也必然为麻木所取代。但可怜可悲的是,这些习惯了孤独和重复的人们,在死亡临近之时高慨他们竟是如此的爱他们的爱人、朋友甚至回忆起无数熟悉的气味和片段,在最后一刻才有所感悟,留给后世人一个永恒的叹调。

普鲁斯特表示,病人更多的觉得接近生活,而生活又是一样贴的太近的东西,它不断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伤害。“一旦其镣铐有片刻的放松,人们便可体验到隽永的乐趣。”对此有人精辟地总结道: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所以,百年家族中的人们选择了保护好祖传的孤魂,自我封闭,远离生活——所以他们体会不到生活的质感,宛如轻飘于生活的水平面上,构不成一起涟漪。

篇9:丑小鸭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算多,但也不少,特别是小的时候,有许多童话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我是百读不腻,白看不厌的,那就是安徒生所写的《丑小鸭》

一只在养鸡场里生出来的丑陋的小鸭子,在历经千辛万苦后,最终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多么令人向往的故事。这个故事揭示了一个人人都懂,但做到的人却不多的道理:只有经历挫折,坚持不懈地努力,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我认为故事中的丑小鸭相当于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而白天鹅是那令人羡慕的成功人士。之所以是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是因为作者想衬托出丑小鸭身上的可贵品质,想告诉我们,连丑小鸭都能美丽,那我们这些正常人也一定可以让我们的人生辉煌。

之所以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是因为我十分欣赏像丑小鸭这样的人。如今,许多80后,90后,00后的人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导致长大后步入社会,独立生活有了一些困难,他们中人,又有几个能像丑小鸭一样最终变成白天鹅呢?我觉得那些总是欺负丑小鸭的人反倒成就了他,使它越挫越勇,成为天鹅。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会将它留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多向丑小鸭学习,多学习小鸭的可贵品质。

篇10:小王子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通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的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很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小王子”是一位驴友,他是一位外星人,从一颗星球飞到另一颗星球,他渴望离开他的小行星去发现,去探索。

他在他的旅途中经过了6个小行星,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遇到了无所事事的酒鬼;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遇到了讨厌职业却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遇到 了顽固的地理学家。这些人每个都不相似,但都是一种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他们都过着十分庸常的生活,这种生活无聊乏味。“小王子”想拼命挣 脱,活的精彩,本以为飞离了自己的星球就可以摆脱,其实不然,书中其他主人公都仍存在这种平乏的生活理念,就拿点灯人来说,他的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所以 他一分钟就要点一次灯,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一开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在生活中,我们不可以机械的生活,

加缪说:“有时候人们需要过一段背井离乡的日子”,“小王子”通过旅行让自己见世面,增长知识,在这段时间里,他摆脱了平常生活一反日常生活中固定机械的模式,生活慢慢变得不同,同时也变得精彩。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精彩也是一生。有些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浅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的精彩必须要努力去探索,去发现。读了《小王子》让我知道了如何活得精彩,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让我一生受益,它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人生不要平平淡淡,要绚丽精彩!

在我生命的前,我没有听过《小王子》这本书,当然也不知道它为何物,第一次听说到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老师说这是一本百世经典,是值得我们珍藏一生的好书,她也建议我们去看看这本书!因此带着好奇心读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为我没有早读到这这书而遗憾,但同时我发现我也是幸运的,因为我没有错过这么一部经典。

说实话,我有点害怕和别人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让人很容易看懂,但是又觉得看不懂的成人童话,我有时觉得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虽然读了几次,也有很多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一种异样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它的文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也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总是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玫瑰花。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可是,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小王子的爱情像他的人一样的清澈,纯真的让人嫉妒……小小的星球上的一朵花就是他的全部,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

玫瑰说,她是这宇宙中独一无二的。是啊,当小王子为她盖上玻璃罩,为她浇水,为她赶走毛毛虫的时候,他们之间相互需要。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唯一的。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没有不断的浇灌和呵护,没有时间的投注,没有责任的承担,不可能健康成长。

每个人读完《小王子》都会有自己的感想和见解。对于我来说,我想说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和美丽的爱情,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也不能让未来随我们的意志而发展,我们只能珍惜好现在拥有的一切,认真的过好现在的每一天,不怨不悔!

篇11:忏悔录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昨天晚上粗略的看了卢梭《忏悔录》的第四章,大致讲了他四五年的漂泊生活。他是勇敢的人,敢于承认自己做过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不是伪善者。这一章的景色描写很动人,发生的事情也十分有趣,看过之后,心中有浓浓的满足感。这便是名著的魅力吧。

有一晚他睡在欧洲的某条河边,看着对面的魅力的梯形花圃,气温刚好,他睡了难得的好觉,没有温床,却有大自然的美景陪伴,美哉。

他很喜欢周末去大自然中去赏美景。或者欣赏,或者咒骂自己的生活。

第五章的开头他写道:“就我这个年岁而言,我的智力比较地发达了,但判断力却欠缺些,我非常需要有人教我如何为人处事,因为几年的经验并没能够彻底根治我那浪漫的幻想,而且,尽管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但我仍旧不很了解世事人情,好像我并未从苦难中得到什么教益似的。”

(一段小语言:我步入丛林

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

我希望活得深刻

吸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

把非生命的一切都击溃

以免当我生命终结

发现自己从没有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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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寒假到上个月中旬,差不多历时三个月,终于看完了卢梭的自传《忏悔录》以及《忏悔录》续篇《漫步遐想录》,前者是卢梭在面对污蔑诽谤时极度渴望的自我辩护,而后者则是这料,人生总会有林林总总痛苦和烦恼,在这个路途中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为什么活。幸福的、痛苦的、愧疚的、愤怒的;自我、友谊,这些都关乎生活、关乎人性、甚至,关乎灵魂。位伟大思想者在生命的最后路途的浅浅悲鸣。看完两本书的总体印象是:人生的事谁也无法预料。

一、卢梭的童年

童年总充满美好的回忆,我们差不多每一个人都会怀念自己的童年,而卢梭在《忏悔录》第一部里也无限追忆自己的童年。出身于工匠家庭,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即使出身丧母),大量的阅读增长了他的知识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弄坏了朗拜尔西埃小姐的梳子;种柳树。在前一件事里,我们可以看出卢梭身上有代表着所有孩子的特征——“魔鬼般的倔强”,他在被逼问时“毫不动摇,我宁可死”(p16),每一个孩子身上似乎都有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倔强、执着、不屈不挠地坚持自己的信念,维护自己的清白。这种性格我也曾经有过,并且在许多孩子身上看过,电影《晨曦中的小女孩》中的小姑娘在面对后母错误的教育方式、对待不是自己亲身孩子的残酷时所表现出来的抵抗、宁死不屈的“魔鬼般倔强”也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我相信,吃软不吃硬是每个孩子的共性,如果你想用“暴力”让他屈服,那么失败的往往是心软的父母。“一个儿童在平常生活里性情腼腆温情,但在激情奋发的时候却是那么激烈、高傲而不可驯服。”(p17)他们小小的心灵里有着自己的秘密的精神世界,而且是一个极为丰富的世界,成人的世俗老练思维是探取不到属于他们的这个纯真、新奇、熠熠生辉而又充满创造性的神秘世界的,即使是世界上最有创造力的成年人的思维世界也没有他们的可爱、丰富。而在种柳树这件事上,我们又看到了小孩子的爱心和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给柳树偷偷偷渡胡桃树的水分,挖出一条以为别人绝不会发现的“地下水道”,这么富有创意和趣味的一个事,也只有小孩子才会做得出来,成人是想不到这种“伟大的工程”的。在小孩子的眼中,布娃娃都是有生命的,万物有灵。

至于卢梭所说到的对朗拜尔西埃特别的感情我觉得蕴含了一种恋母情结。卢梭出身丧母,在父亲和姑姑的抚养中长大,自然对这样一位“有母亲般慈爱,还拥有母亲般的权威”的老师有着更复杂的感情,渴望被关注、被爱是每个人的天性,尤其是缺乏安全感的小孩子,因此,朗拜尔西埃小姐打他的时候他产生了快感。卢梭很大可能是这样的情感需要,至于后来与华伦夫人发生关系后所表现的出来的负罪感大都是这种情感混在其中。此外,性早熟也是卢梭存在的,对于一个喜欢阅读的孩子来说,书本早已对他的心智启了蒙,这也许是他特殊心理形成的原因吧。

卢梭在《忏悔录》中的大胆坦率是为后人所津津乐道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安德烈·莫洛亚为1949年法国勃达斯版<忏悔录>写的序言》提出了这样观点:

但是这里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种坦率的目的是引出卢梭在性的方面的态度和表现而已,而这方面的坦率恰恰又是某种形式的暴露癖。写自己乐意去做的事,这就使他的放纵行为有了成千上万的观众,自己也因而感到分外快乐。在这一题材方面所表现的恬不知耻使那些和他是难兄难弟、共染恶习和一丘之貉的读者同他建立起密切的关系。(p626)

事实是什么,除了卢梭,没有人知道,大家从心理学等等方面猜错也是挺有意思的。弗洛伊德的理论应该可以深入解剖,可惜我还没有机会去阅读相关书籍。

二、卢梭当学徒时的逃跑

很明显,卢梭的逃跑,离开家乡,并不类似其他小孩的离家出走,其他小孩的离家出走是叛逆期的最具诱惑性、冒险性、带有惩罚父母高压政策的勇行,是对现实生活的无声行动抗议,宣告自己已经成年,有自己的思想,最终多数是以孩子们的胜利告终。而卢梭是彻底要逃离当学徒的打骂了,当然其中也有让他父亲担心的理由,在忏悔录中他后来也是提到其父亲只追他到半途,语气里的委屈也是有的。但他是一个冲动性的人,“当我由于空间而计划逃跑的时候,心里有多名凄惨,但是在一旦实行这一计划的时候,心里反而觉得十分惬意。”(p41),逃跑终于让卢梭“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了”(p41),而从这可以看出,卢梭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自己讨厌的事物,他的这份勇气也预示了他将来面对所有责难时的坚强。追求自己信念的他得罪了敌人、朋友,但他也毅然走下去,坚持自己的信仰,伟大的思想家总在磨难中产生。

三、卢梭与戴莱丝

戴莱丝·勒·瓦瑟陪伴了卢梭差不多下半辈子,这位做洗洗缝缝工作的善良女人虽然没有太多的智慧,卢梭却“第一次看见这个姑娘出现在餐桌上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她那种淳朴的风度,尤其是她那活泼而温柔的眼神,我觉得是无以伦比的,”(p311)卢梭与戴莱丝有没有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维持了多久?这种爱情最终化为了亲情?这些都很难说,起码在《忏悔录》里面没有详细的说明,仅仅是卢梭单方面的描述是很难下结论的,只有当事人戴莱丝才有发言权。

卢梭也说:“我最初的用意还是想给自己找一种消遣。”p314“说到底吧,我需要有人来接替妈妈:既然我不能再跟她一同生活了,我就需要有个人来跟她的学生一同生活,并且我能在这人身上发现她曾在我身上发现的那种心灵的质朴与柔顺。”(p314)人总是渴望幸福的,卢梭也不是怪物,戴莱丝给了他无限的家的幸福和帮助,为其生了五个孩子,在每一次“逃亡”时留下了整理衣服、书籍,晚年照顾疾病缠身的卢梭等等。在《忏悔录》里我们可以知道卢梭的想法,但遗憾的是我们对这个善良的女性的思想一无所知。卢梭在《漫步遐想录》中追忆华伦夫人(没写完就猝然而逝),却没有写到戴莱丝(卢梭在那时已经与戴莱丝结婚),只用我的妻子称呼了。

在此书里,我们只知道卢梭自己眼中的自己,别人眼中的卢梭是怎样的,却不知道。卢梭与伏尔泰、狄德罗、格里姆、以及诸夫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当时思想混乱、条理不清晰、急于为自己辩护、有精神错乱倾向的卢梭没法给我们详尽的描述,要真正评价这位伟大思想家,需要参考的书籍还有很多,但卢梭在法国历史上、文学上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拉·罗什把她(戴莱丝)带到府里来了,什么话也不对她说,她原以为我已经走远了,一看到我,她就一声尖叫,扑到我的怀里。啊!友情,心灵的契合,习惯,亲密!在这甜蜜而又惨痛的一刹那间,我们在一起度过了那么多幸福,温馨,安谧的日子全都涌上了心头,使我在近十七年几乎没有一天不形影相随的生活之后,更深切地感到第一次别离的锥心之痛。(p546)

四、卢梭与自然

无疑,自然成了卢梭最好的朋友,成了卢梭最后的精神栖息地。在《漫步遐想录》中这种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在现实生活中受尽人情苦难的他,在自然中寄托了自己的精神思想,自然不会抛弃他,不会背叛他,不会暗中中伤他,在自然的怀抱中他有无限的安全感和舒适感。自由地散步、自由地思考,没有人给他压力,也没有人限制他。人世是如此的可怕,他很自然地选择了逃避作为保护自己的手段,况且当时他也不得不“逃避”。在发表了《爱弥儿》后到处被通缉、如丧家之犬一样从这个地方被赶到那个地方,无知的小民用石子砸他的房子,在经过种.种的迫害和不被谅解后这位思想的先驱者终于感到他的“一切努力全都归于无效,徒然自苦而一无所得,于是决心采取唯一可取的办法,那就是一切听天由命,不再跟这必然对抗”(《漫步之一》),从而得到了内心的安宁。卢梭在“和谐的大自然的抚慰下,处于心旷神怡的境界中,陶醉于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感到自己同天地万物融为一体,跟整个自然打成一片。”(徐继曾语)可以说,卢梭站在了世俗之外、自然之中思考人生,他对人生的淡然有一种来自一种道德的、理想的、形而上的优越感,看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到死亡“天下”却什么都带不走。看到世人为利益斗得伤痕累累,却忽略了品味幸福和快乐,卢梭自然就把他们当作舞台上的角色,蔑视世人、也悲悯世人。卢梭站在自然中与上帝同在,他在与上帝的高度上观看人生的过过往往,他与自然之神同在了。

自然陶冶着卢梭,给他安适处,给他养分,而卢梭也深爱着时刻保持本色的、宽容的博大的自然。这种寄情山水的情怀在中国魏晋时就出现了,用道家的话来说就是卢梭“出世”了。但卢梭真的忘却了世间所有的事吗?答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了。

“有一切理由这样想:卢梭在人类思维存在缺点所许可的限度里说出了真话——他的真话。”

篇12:亲爱的安德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高中时知道龙应台这个名字是个偶然的机会,看了她的一篇的杂文,写的很犀利、很有智慧,并且觉得这个名字很酷,想当然认为是男作家。后来才知道龙应台是女的,就更加欣赏她,文章大气、知识渊博。就有意识的多找来她的一些书来看,她被誉为华人最有力的一支笔,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以有情眼光观察社会,写了很多著作,例如《野火集》、《百年思索》等等。

很早就知道龙应台写了关于亲子教育的几本书,一直没买来看,想文风那么凛冽的人想来教育子女也是严厉而冷静的吧。最近陪女儿去图书馆,看到了龙的《亲爱的安德烈》,拿起读了下,没想到一读起来就放不下来,索性买了下来回家后好好研读。

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终于读完了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很大,首先是觉得安德烈真是了不起和自由,一个18岁的孩子可以有这么深的文化底蕴,思想境界和人文关怀精神,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想一想我们18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呢,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备战高考,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习题集,关于国家、关于民族、关于政见、关于文化、关于信仰我们考虑的很少或者没有考虑,我们考虑的比较多的是理想,也无非是考上理想的大学。比起安德烈的自由、惬意和广博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安德烈遇到了挫折,妈妈龙应台来安慰他,而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却往往收获的是家长和老师的联合斥责;安德烈成功时,妈妈、弟弟和朋友会为他送去衷心的祝贺,但我们取得的成功却永远是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甚至在老师和家长眼睛里永远是那样微不足道,与他们的期望相距甚远。……这难道就是东西方教育理念的不同吗?

其次就是羡慕书中的母亲和儿子的无障碍沟通,说起父母对子女的爱,我想全世界也没有我们中国人做的更多,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们通常是做了不说,爱也不说,只有批评是无处不在的。做父母的在一句“为了你们好”的名义下做了多少错事啊,我希望自己以后不要这样,尊重、平视是给女儿真爱的礼物,我要努力做到这一点。

我最喜欢的是第28封信《给河马刷牙》,真是心有戚戚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直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光耀门楣”更是以前中国读书人从生下来就背负的责任,就是在高考选志愿时也是主要参考热门的专业而不是自己的喜好,我想也许就因为这样很多本可以成为将军的人成了箍桶匠了。书中一段话我很喜欢,和大家共勉“如果我们不是在跟别人比名和利,而只是为自己找心灵安适之所在,那么连“平庸”这个词都不太有意义了。“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我们最终极的负责对象,安德烈,千山万水走到最后,还是“自己”二字,因此,你当然更没有理由去跟你的上一代比,或者为了符合上一代对的想象而活。”是的,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活,我们背负的太多,怕父母失望、怕子女失望,怕比不过同学、怕被邻居看清,怕这怕那,夜深人静,独处内省,其实和辜负了自己的心灵相比,那些都是可以忽略的东西,“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部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这样一来,在华尔街中做银行经理和给河马刷牙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我来说真是当头棒喝,我们每个人都是身为父母与子女双重身份,我认真工作,很享受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虽然没有达到父母设定的目标,但是他们不会失望,我终于明白过的幸福是他们对我们的最大期望。那么作为母亲的我来说呢,我也不会把自己没有实现的人生目标强加给女儿,让她在爱和自由中成长,做到学有所用,简单快乐就好。

另外通过读这本可以说是两代人合著的书,我也逐渐体会到我们为人父母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要跟上时代、跟上子女的节奏,我们和子女间有亲情的牵绊,但也是渐行渐远的必经路程,正如龙应台说的那样“我们原来也可能在他十八岁那年,就像水上浮萍一样各自荡开,从此天涯淡泊”但是我不愿意看到那样的情形,所以我要努力、要尝试,学做人的父母,这对我来说是新的课程,参考很多,不一定适合。我们要自己找出适合我们彼此的方式和方法。每个孩子都是上天馈赠给我们的礼物,我心怀感激、不知所措,但是我不怕做错,我勇于尝试,这样,我就可以在女儿十八岁的时候,和她讨论抉择的时候顺便说一下,妈妈那个时候也很怕呢。

篇13:青铜葵花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青铜是一个正直、勇敢的小男孩,在五岁那年发高烧,而成了哑巴,但他是一个非常好的哥哥,很是心疼他的妹妹葵花。要开学了,奶奶、爸爸、妈妈攒了一些钱,这些钱本事给青铜上用的,可是青铜家收养了葵花,就多了一个人上学,当然就要多一份学费,这对于大麦地里的人来说,是很难完成的。青铜比葵花大,但他宁愿牺牲自己,也要让妹妹来上学。葵花上学了,她害怕走上下学是的一段路,青铜知道后,每天葵花的上下学,都由青铜接送。这样,葵花也不会害怕,在路上也不用怕别人欺负葵花了。青铜一家编制了一百多双芦花鞋,让青铜去卖。当最后一个人来买时,芦花鞋已经卖完了,当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低头想起了自己脚下的鞋子,为了能多赚一点钱,让妹妹不要给着他家受罪,把脚上的芦花鞋卖掉了,等到家时,脚已经冻得红彤彤的了。村子里来马戏团表演,青铜带葵花去看,他们发现了一个石磙,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石磙推到了前面。当他们看得正热火朝天时,来了几个男孩,意图想抢青铜他们的石磙。男孩把他们推下,自己站了上去,青铜不服气,心想:“凭什么让给他们。”于是,青铜就和他们打了起来,青铜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呢?没办法了,青铜不可能让妹妹看不见,就让葵花骑在了他的脖子上。葵花能把马戏团的一举一动看得很清楚。

最后葵花还是被接回了城市。当大麦地里的人们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都不敢告诉青铜一家,包括葵花。怕他们得知后会伤心难过。但他们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当葵花走后,青铜是最面无颜色的,们天他都会去葵花所去的方向凝望。也许是伤心和难过激起了青铜声音,他大声的喊出了:“葵——花——”嘎鱼听见了,急忙跑到青铜家,告诉了大家这个好消息。此时我心里在想:“要是葵花知道了,该多好呀!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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