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刘震云塔铺的读后感,本文共13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淅儒碧”提供。
篇1:刘震云塔铺的读后感
从高考恢复起,就注定了悲剧。
80年代的时候能考上大学的,那都是顶尖人物,是给了山沟里的人带来了一线光明,和没有走出山沟的人来比,他们的生活确实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用7,8年的时间去复读,那也是值得的。可是现在来看看他们的生活,又有多少没有败给了生活。
90年代能考上大学,甚至专科的,那也都是精英,可是现在的他们40岁左右,有些可能现在是我们的上司,他们的生活又怎样呢?
可是代呢,考上大学的,现在散落在大城市的,生活又怎样?
在我们还想跳出山村这个沟的时候,大城市的子女想的已经都是出国深造,上一辈注定是为了下一辈牺牲的吗?
是,考上大学和在家务农从阅历,面子来说有比较大的区别,可是从生活的角度来说呢? 最终都是为了材米油盐,小孩教育操心。
看来有必要将生活进行分类了,一个人的心思终归有限,操心太多反而容易限制自己。 需要努力才能跳出这个大圈。
《塔铺》读后感(六):那段不会忘记的日子
我相信《塔铺》就是刘震云的自传;他让我想起我的高中。
也离家很远,好像是三十多里路,骑自行车要走上一个多小时。每周回家一次,带回去要洗的衣服,带点儿生活费来,或是其他什么。我的那个中学虽说叫做蒙古族高中,其实还是汉族的学生多;当时的学校很乱,打架的事情很多。我自己也被打过,因为那个小的单放机,或者叫做随声听更时髦点儿。
宿舍很冷,入冬之时,我们自己去学校外边的庄稼地里捡柴火,用来给宿舍引火;学校给每个班级都弄了一个储藏煤的屋子。每天下午第二节课间,回宿舍烧炕。那个时候就我和我的那个哥们勤快,大多数的时候,整个宿舍两铺炕,只有我们两的那个灶烧过火,也只有我们的那个位置热火一些。那帮家伙可真懒。
有一次,我临铺的老袁在半夜十一点多的时候说要去给我拿块冰回来,我不信,这个家伙就步行一公里多到学校门前的河里给我搬了一块很大的冰回来,非得要塞进我的被窝。当然,现在这个家伙不承认他去了学校的河边,说是在学校找到的。
我们高考的压力也很大,因为不考学出去,就没有其他的出路,只能回家种地。我几乎干不了什么农活,只能靠着上学这条路了。我不是不努力,我是真笨,复习了一年,才考了那么一个烂学校。
小说里的刘震云还有过一个初恋,而且是撕心裂肺的。我没有。我们那个时候不懂,要是有人谈恋爱,我们统统认为是不正经,属于和流氓同类。现在想想真是傻死了。不过,也有玩的来的女生,也只是玩的来。最令我感动的是,我生病了,瘦小的一个哥们居然把我背到医院,要知道我当时虽然没有现在胖,不过也是很沉的。还有一个女孩陪我玩了两个多小时的扑克,就是拿出大小王猜大小的那种。
也不知道现在的那帮兄弟都怎么样了。现在的大家都忙了,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再见面也都世故了,会装了。再也没有当年的那种感觉了,多单纯的兄弟啊!
篇2:刘震云读后感600字
《塔铺》,刘震云著。恢复高考后,一群乡下人备考的故事。很短,很简单,却容易看得男默女泪。
家贫,吃东西要偷偷摸摸,生怕分别人一杯羹,也怕丢脸(磨桌吃蝉);资源匮乏,竞争激烈,看个复习资料,要藏着掖着……不管你多么小心翼翼,全力以赴,受现实拖累的,都失败了,磨桌、王全、耗子、爱莲无一例外。
“我”是幸运的,一个一事无成的退伍小兵,兜里揣着150块钱。“我”没有像耗子那样,作为一个泥腿子富二代,参加高考的初衷是为了追女孩子;“我”也不像王全,有彪悍的老婆、嗷嗷待哺的两个孩子、等待收割的一地焦黄麦子。
“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得到父亲鼎力支持,但是他老人家慢慢地给我的照顾无微不至,甚至为了一本至关重要的破《世界地理》,千里走单骑,日里来,夜里去。
爱莲是“我”亲吻过的第一个女孩子,就是俗称的初恋。她复习得最认真,如饥似渴,一丝不苟。遗憾的是,她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跟一个酒鬼父亲,一身病痨。考试前夕,他又躺进了医院,命悬一线,医药费要五百多元。五分钱都意义非凡的时代,五百元……
她写信告诉在塔埔考试的我,她在新乡参加高考,“我”居然相信七十年代能“异地高考”。考试时,因为担心爱莲,“我”分心了一会儿,很快脑子里就浮现出了爱莲严肃的样子,又投入到紧张的答题中。第一场是政治,第二场是数学,我感觉良好,我的伙伴们却惨不忍睹,磨桌紧张得当场晕倒,非常可惜。耗子等于交了白卷,他压根没好好准备过,不值得可怜的,更搞笑的是,耗子居然想学习张铁生,被马中老师嘲讽了一阵子。
考场外,老父亲拿着六六三十六颗鸡蛋守候着,为我大气。爱莲的信字字铿锵,温暖有力,总的来说,我身后没有那么多的羁绊,可以全身心投入到这场博弈中去。
“我”脱颖而出了,走向了北方的最高学府。我以为,爱莲也一样,可是她却是被永远围困了。原来,她骗了“我”,而去上演一出“卖身救父”的悲情苦戏。为了五百元医药费,她委身于隔壁村的暴发户吕奇,“我”刚走出考场,她已嫁作他人妇。再见时,也只能哽咽着吐出一句:“哥,记着我。”
想起了金庸武侠里的张三丰和郭襄女侠,“我现扬名天下,你已青灯古佛”。只是,爱莲和“我”的故事更苦涩,更骨感。对于成功突围的“我”来说,这段经历终究是将来回首往事的一个片段,一点谈资,一个典故。对于赔上了所有梦想、爱情的爱莲而言,却是一辈子的遗憾、念想、无奈。
阅读时,我在想,假如我是爱莲,我会不会毅然奔赴考场,狠绝地把亲情抛诸脑后。把不争气的父亲撂在一边肯定会内疚终身,参加不了高考一辈子做个伺候大爷小爷的村妇也会遗憾终身,同样会悔恨,何不选择前者?爱莲是个善良的孩子,善良的孩子,是不会有我这样自私的权衡的。
这是个高考的故事,高考自古以来就是这么辛酸的。这也是个生活的故事,生活比这小说精彩多了。刘震云后来的作品比这篇好,但太轴,拗口,小小故事讲不清楚,鸡零狗碎。这篇波澜不惊,短小精悍,戳进心窝里。
篇3:刘震云读后感600字
我相信《塔铺》就是刘震云的自传;他让我想起我的高中。
也离家很远,好像是三十多里路,骑自行车要走上一个多小时。每周回家一次,带回去要洗的衣服,带点儿生活费来,或是其他什么。我的那个中学虽说叫做蒙古族高中,其实还是汉族的学生多;当时的学校很乱,打架的事情很多。我自己也被打过,因为那个小的单放机,或者叫做随声听更时髦点儿。
宿舍很冷,入冬之时,我们自己去学校外边的庄稼地里捡柴火,用来给宿舍引火;学校给每个班级都弄了一个储藏煤的屋子。每天下午第二节课间,回宿舍烧炕。那个时候就我和我的那个哥们勤快,大多数的时候,整个宿舍两铺炕,只有我们两的那个灶烧过火,也只有我们的那个位置热火一些。那帮家伙可真懒。
有一次,我临铺的老袁在半夜十一点多的时候说要去给我拿块冰回来,我不信,这个家伙就步行一公里多到学校门前的河里给我搬了一块很大的冰回来,非得要塞进我的被窝。当然,现在这个家伙不承认他去了学校的河边,说是在学校找到的。
我们高考的压力也很大,因为不考学出去,就没有其他的出路,只能回家种地。我几乎干不了什么农活,只能靠着上学这条路了。我不是不努力,我是真笨,复习了一年,才考了那么一个烂学校。
小说里的刘震云还有过一个初恋,而且是撕心裂肺的。我没有。我们那个时候不懂,要是有人谈恋爱,我们统统认为是不正经,属于和流氓同类。现在想想真是傻死了。不过,也有玩的来的女生,也只是玩的来。最令我感动的是,我生病了,瘦小的一个哥们居然把我背到医院,要知道我当时虽然没有现在胖,不过也是很沉的。还有一个女孩陪我玩了两个多小时的扑克,就是拿出大小王猜大小的那种。
也不知道现在的那帮兄弟都怎么样了。现在的大家都忙了,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再见面也都世故了,会装了。再也没有当年的那种感觉了,多单纯的兄弟啊!
篇4:刘震云读后感600字
虽然是写70年代的故事,还是可以从中看到我们这一代人的身影。
每个人参加高考都会怀着这样那样的目的:要当大官去治贪官,或者是“走出大山”,亦或是带着家庭的使命等等。
在高考冲锋的路上有人勇往直前,有人却倒下了。有的人收获到了像男主和秀莲一样纯洁的爱情。
读这本书,高中时一幕幕场景浮现在我脑海里。
班主任老师以前也经常跟我们说“小麦不割只耽搁一季子,不好好学习会耽误一辈子”。
现在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相比好多了,大多不会有家庭用所有积蓄才能供孩子高考,也不会有父亲磨破脚走几百里去借一本书的剧情了。但是为了我们的教育,他们肯定倾尽了所有的心血和精力。六月,烈日炎炎。高考场外依然会有无数徘徊的父母等待孩子凯旋。
关于友情,应该说高中时代的友谊是最纯真的,一点都不掺杂杂质的。虽然高考后,是骡子是马就分出来了。有的人读了好点的大学,可能以后有个不错的工作。有的人直接结婚生子,过着别人眼中所谓平庸的生活。但是若干年后,再回首,除了友谊,我们还能想到什么呢?
篇5:刘震云读后感600字
一看到这封面,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想起了小时候一篇一篇让我们痛不欲生的文章,这些生动的文章充分体现了当时那些风土人情,令人不禁联想出那些我们所谓80后未曾见到过的事,未曾经历过的人。当时的我,因为当时老师那张严厉的面孔,也许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考试压力,这些文章在我的心理完全体现不了美感,因为这时我得不停地告诉自己:又要背书了。。。
时间飞逝,我已经过了那段已经被强迫学习的阶段了,现在及其迫切地想好好体味那个年代的作品,让我去体会那段充满“革命情怀”的峥嵘岁月。《塔铺》正是满足了我多年的愿望。
《塔铺》里的每一个角色都极具特色,似乎于那个年代的人思想皆是单纯而有趣。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一幅一幅令人扼腕叹息的画面,故事里的人物完全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者,而为环境而所累以至于难于实现自己的梦想,比较一下,发现自己是如何幸福啊!至少现在的我们可以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当然我们可能失败,而故事里那些鲜活的人却像极了被生活所操纵的玩偶,就连通往自己梦想的道路也被一座座大山所阻隔。
王全的复习更像一场赌局,家里所有的一切都作为赌资,背负着如此压力的他,复习用功到他要头昏脑胀,十分刻苦,但毕竟是一个家境贫寒,赌资有限,他最终因无力在押宝而放弃了这场战争,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农夫,理想?与他无关了。
我是一个矛盾的人。有时觉得李爱莲的人生是悲剧的,她家境贫寒,是班里最认真的一个学生,本有一次彻底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可是,却因为父亲的病使她几乎失去了这段激情燃岁月所有的成果:没有去参加高考,没有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失去了自己的最爱。但有时,我又觉得她的人生是有意义的,人生的价值不在于拥有而是重在经历,正是这一段美好的经历使她的人生有无限回忆,这还不够吗?!
主人公?依然令人遗憾!
篇6:刘震云读后感600字
大约26年前,刘震云的小说《塔铺》问世。凭借这部短篇小说,刘震云成功从《农民日报》的小记者转型为作家。
现在回过头看这部小说,难免让人心生感慨,尤其对我这样从农村考入大学,然后与农村诀别的人来说。26年了,这部小说,仅仅在故事情节上,还能打动人,可见我们的国家有过20多年其实并未有太大进步。
应该说,这部小说故事很简单,讲述了退伍士兵“我”从参加复习班考大学的故事,同宿舍有农民王全,当时稍微有钱的耗子,磨桌等人一起复习备考的故事。王全最终因为地里麦子要收,放弃了高考!耗子谈爱,却在最后时刻被分手,磨桌终于考砸了,只有我考上了!
但我心爱的姑娘,却被生存的压力所迫,放弃高考。我知道我考试成功之后,再一次去找已经嫁为人妇的姑娘。然后,泪流满面,走了。夕阳如血。
在这段高考故事里,夹杂着两个大难题:吃、出走、爱情,三个问题。
对于农村人来说,吃饭问题牵扯一切。一切却只能以出走为结束。我的高考比刘震云晚了将近30年,不过,只要一想起初中时代,想起那冬瓜菜,那带肉丝的菜,需要5毛钱,我就能从中找到共鸣。没有经过为吃饭问题折腾的人当然不会知道,乡下人考大学的一个重要阻碍——乃是吃不饱。
磨桌,就烤蝉吃。还说“班长,来一个吧,好香的!”饥饿吞噬着梦想,吞噬着大脑,一并吞噬了爱情!
通篇小说,刘震云写出了不同乡下人面对吃、出走、爱情的不同态度。最终,得胜者的出路乃在于——出走,就是考上大学!
我成功了,他们统统失败!
但我的成功,也有淡淡的哀伤,我的同伴沦陷,我的爱情沦陷!——甚至,我的故乡沦陷!!(这一点刘震云多年后终于涉及!)
最近狂迷刘震云!觉得自己也能在他同样的年纪写出那样的小说,我所要做的就是努力!是的!努力,写吧,写出乡下人的哀愁!
篇7:刘震云一地鸡毛读后感
这部作品是刘震云的新写实小说,该书以世俗化的平易语言,以生活流式叙事结构描述了小林一家生活中的种种琐事。
这是一部非常耐人寻味的小说,虽说讲的只是些许生活琐事,但我看到的,是生活与理想相遇的时候我们又能不能坚守自己的内心呢。
主人公小林在初出社会的时候还是一个颇为稚嫩的青年,每天上班不修边幅,也不懂得官场上、社会上的“道理”,但三年之后,他发现别人都升职、有房子、有钱的时候,他却还在原地踏步,本来他还有理想有追求的,但最终也不得不因为经济条件差而帮着曾经是一个诗人的同学卖白板鸭。
他从有理想有追求变得世俗而堕落;从不愿送礼到最后自己也享受着查水表老头送来的微波炉,在《一地鸡毛》中,完成“蜕变”的不仅是小林,还有小林的妻子,短短几年由温柔婉约的女大学生变成偷水的家庭主妇,生活的琐碎和重压,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已经将他们那时的梦想磨得粉碎,生活中无非剩下好单位、与保姆的冲突、买菜、给女儿找好学校等等。
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什么宏图大志、什么事业理想,狗屁,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
看到这,仿佛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有很多时候真的很难保证自己能不免俗地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候而不至于趴在那一地鸡毛上。年轻的我们仍会嫉恶如仇,看到一些黑暗的事,我们也会义愤填膺地想尽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些事,即使我们可能知道这些力量微不足道;看到一些人急于拙劣地展现自己的时候,我们会投向不屑的目光。可能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幼稚、天真,那同样地,他们在我们眼里也是投机取巧。我不敢说哪个高尚哪个卑鄙,因为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变成那一片黑压压的蚂蚁中的一员。
如果做不到“十年饮冰,难凉热血”,那我宁愿变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我不愿那世俗的外衣那么快地就遮蔽了我那些看起来无谓的精神追求。
生活中的物质追求如同一个黑洞,精神上的匮乏使人陷入琐屑的洪流,宏图大志、事业理想在面包面前微不足道。
希望我们不会变成这样的人——整天在一地鸡毛里面挣扎、忘了自己的精神追求的人。
“既艳羡物欲横流的生活,又抛不下精神世界的追求,最终也不过就这样地淹没在世俗中,也变成了那千篇 一律的黑压压中的一员。”
篇8:刘震云一地鸡毛读后感
这篇小说短小精悍。它的情节是围绕一对小夫妻的生活、工作而写的琐事,好像一地鸡毛,题目很贴切。读后感觉作者对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很到位,人物刻画得很饱满。虽是三口之家的日常琐事和工作或人际往来的事,但读起来耐人寻味,可以说淡而有味。
开头就是小林家一斤豆腐变馊了。多么平常的小事,但对小林来说却是大事,这就吊起了读者的胃口,想了解小林的家庭情况和他这个人。一块豆腐引起了夫妻俩的矛盾,矛盾随之放大,演变成吵架,之后又出现了小保姆事件,两人又一致对外,可以说“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矛盾掩盖另一个矛盾。”
书中让人印象很深的有几件事,一是小林找关系帮老婆调动工作那章。为了托人办事,可同时找了两个人,结果得罪了一方。之后又想送礼,可礼没挑对,送了领导也没要。俩人尴尬之极,感觉很丢人。二是为了让女儿上好幼儿园,找后门托关系都无济于事,最后竟然是对门帮着弄上去了。小林夫妇感激不尽,可事后才知道其实对门为了让自己女儿有个陪读的,顺利融入校园生活。俩人虽生气,可不能委屈孩子,学还是照样上,大人心里憋屈,好像受了羞辱,也只能自己受着。之后女儿不开心,原来他们没有给老师送炭火。最后小林高价在郊区旮旯小店买到,送去之后,女儿才恢复常态,高兴去幼儿园。三是小林自己学会收礼。开始还担心害怕留下把柄,可享受到了好处,得到甜头,也就不多想了。好像这些事在现在社会中依然很多,虽然作者是二十多年前写的这个小说。但现在读来依然有现实意义。虽然背景不同,但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还是符合当前情况的。关系这无形的手在国人办事起了多少关键作用。
这本书里反应了人情世故,世俗礼节之类的,对于为人处世还是有所教益的。尤其出入职场或刚成家的,看后会有些心理准备。例如有关人际交往的:能帮忙先说不能帮忙,好办先说不好办,这才是成熟。文中也反应婚姻现实的一面。婚姻不是那么美好如童话,也不那么可怕。虽是一地鸡毛,可也有日常的乐趣,烦恼在所难免,关键如何化解,如何从中习得教训,夫妻共同成长。其实也能从中看出一个愣头青样的普通人在生活工作碰壁后如何变得圆滑世故。就像文中小林说的一句:其实世界上,事情也很简单,只要弄明白一个道理,按道理办事,生活就像流水,一天天过下去,也蛮舒服。
可能不同的读者对这样的小说会读出不同的体会,就像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作者之所以事无巨细地写出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好像在提醒我们这些小事处理好了,关系理顺了,家庭工作会游刃有余。因为大部分人都面临这些琐事,不要轻视这些小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带来大问题。不知谁说过,即使生活是一地鸡毛,也要把它扎成鸡毛掸子。让我们以乐观积极的心态来对待吧!
篇9:刘震云一地鸡毛读后感
忙里偷闲的间隙,读了刘震云的小说《一地鸡毛》。小说总体情节很平缓,甚至没有出现大的冲突。全部内容只是九十年代一对在北京机关工作的年轻夫妇的琐碎日常:三餐、工作、保姆、孩子等等。简单流畅的情节之所以吸引人,在于其对生活的写实与丰富的细节,还有人物的真实的心理状态。
印象深刻的有主人公每天早上起来买豆腐,一块馊了的豆腐差点引发家庭战争。还有农村出生的主人公面对老家来人的心态,“谁知兴冲冲回家,老婆还没下班,家里却来了两个老家人。小林象被兜头浇了一桶凉水,一天的好兴致,立即跑的无影无踪。”
书里还有一段话,让人看的想流泪。“两人都是大学生,谁也不是没有事业心,大家都奋斗过,发愤过,挑灯夜读过,有过一番宏伟的理想,单位的处长局长,社会上的大大小小机关,都不在眼里,哪里会想到几年之后,他们也跟大家一样,很快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 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呢?你也无非是买豆腐、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洗衣服,对付保姆弄孩子,到了晚上你一页书也不想翻,什么宏图大志,什么事业理想,狗屁,那是年轻时候的事,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有宏图大志怎么了?有事业理想怎么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一辈子下来谁不知道谁!”
读完小说后有一种莫名的悲凉。前和现在的大学毕业生,烦恼的问题也差不多。房子、车子、孩子,日复一日我们为这些工作、奋斗、与人事纠缠。沉迷于生活的琐碎,并开始从中找到乐趣。纠结于生活的不顺,与伴侣争吵又和好。只是某个瞬间,自己会恐惧逐渐变成一台机器,惧怕某一天早上醒来会变成一只甲壳虫,就像《变形计》格里高先生一样。深夜或者无人时会想到曾经的理想,也想为之努力。但是很快生活像潮水一般涌来将你淹没。
绝大部分人过的都是平凡的生活,这种生活并非一无是处。为什么小说给人一种荒芜的感觉?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主人公的生活除了日常的琐碎已经没有其他的东西了。这让他的生活本身变成了人生目的。除了应付日常生活,主人公的心灵没有空间存放其他东西,比如理想,热情,和珍贵的情感。没有了这些东西,生活就只剩一地鸡毛。主人公是毕业几年的年轻人,却已经看不到年轻人的活力,为理想奋斗的渴望。
有一位作家说“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而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平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这里的爱可能不止是单纯的男女之爱。人在世界上,如果没有对人或事物的热爱,没有对目标的向往,很容易变成精神麻木的人。虽然肉体在行动,但是没有人的活着的气息。
小说的最后,听闻曾经对自己多加照顾的老师的死讯主人公伤心了一天,然后继续担心他的大白菜去了。虽然主人公的生活还在继续,但是小说已经结尾了。因为这个人身上,已经没有值得书写的东西。小说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滚滚洪流中人们的身影。而我们有时候也在这镜子里面。
篇10:刘震云一地鸡毛读后感
小说《一地鸡毛》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有的只是一对小夫妻日常生活的描述。作者刘震云没有运用华丽的词藻,没有对人物进行太多的心理描写,而是以非常传统、朴实的语言叙述了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状态。通过充满浓厚生活气息的小事,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无奈,写活了人们在日常生活琐事下观念的转变。
小说的第一句话是“小林家的一斤豆腐馊了”,这个“豆腐”代表日常生活中最平常化的东西,作者从一个如此渺小的东西切入生活,展开故事:
自视有些清高的主人公小林和他妻子都是外地人,大学毕业后留京,慢慢有了孩子有了房子。随着生活烦恼的不断增加,使曾有过宏伟理想,对局长处长都不放在眼里的小林思想开始转变。为了调动工作,清高的小林和妻子也开始四处找关系,买贵的礼物不值得,买便宜的送不出手,最后买了一箱可乐,被拒绝后感到窝心也为花了钱感到心疼;对门为了使自己孩子有个伴,帮忙把小林的孩子送进好的幼儿园,感觉孩子成了“陪读”,“心里像吃了马粪一样感到龌龊”,也只能自我安慰一番;买大白菜可以报销,为了不吃亏,小林一下子买了五百斤;帮同学卖鸭子,被单位发现,小林本着“在单位就要真真假假,真亦假来假亦真,说假话者升官发财,说真话倒霉受罚?quot;的想法,说谎逃过了领导的责备;从前帮人办事,小林”只要能帮忙,他会立即满口答应。“,后来发现”那是幼稚,能帮忙先说不能帮忙,好办先说不好办,这才是成熟。“所以在帮查水表的老头办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说成不好办,得到一台微波炉作为报酬;过元旦要给幼儿园阿姨送礼,小林怕别人说自己抠门、寒酸,跑遍全城买到高价炭火送给阿姨。当天晚上小林梦见一地的鸡毛和蚂蚁般的人群。
《一地鸡毛》耐人寻味,平常的人物,一些生活当中很常见的小事,小事后面虽没有什么大道理,但是却给人留下很大想象空间。生活不总是一帆风顺的,总有那么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确实像”一地鸡毛“这样卑微,也像”豆腐“这样琐碎,而且是一块”馊豆腐“,这意象给我强烈的冲击:无奈、烦琐的现实生活就像小说里描写一样,生活越物质化,越现实化,就越显得空虚。人的斗志和锐气在一点点的被腐蚀掉,人们变得越来越麻木、卑怯。随着权力网络向家庭的延伸,随着对权力、金钱的渴求,人们开始在晦暗不明之中主动地攫取一些权力和利益,我不明白,难道这种攫取就是对晦暗不明的嘲弄和反抗吗?对于那些在现实的种种压力面前自觉地放弃自我、屈就环境与命运的人,我感到悲痛、义愤、困惑……
我总觉得人应该有些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人的精神世界里不应该最后空荡荡的只剩下两种东西--金钱和权力。作者刘震云也许也是这样想的,因此,在琐碎的生活面前,主人公小林依然有种种感受:”有宏图大志怎么了?有事业理想怎么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这样的感叹正是理想主义还没有完全丧失的表现。我看到了普通老百姓对于美好生活的希冀,在淡淡的感伤与无奈中突出了生存的执著与坚定。
《一地鸡毛》写得不是凡人小事。写得是凡人大事。这些小事放在个人身上,就变成了大事。你可以问问走在街上的人,对他个人来说,是分房子,长工资这件事大?还是苏联解体的事大?我想答案一定是前者。凡人无小事。泛泛地说,苏联解体、美国和伊拉克的战争、埃塞俄比亚的大饥慌、柏林墙的推倒,这些都是被公认的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大事。而孩子的入托问题、长工资评职称的问题、分房子的问题,包括发生在“八部七局六处”里的琐琐碎碎的事情,则被公认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小事。但这些小事放到个人身上,就变成了大事。所以大和小的关系是相对的,角度不同而已.. 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平民百姓,看起来需要面对很多人,但其实不然。每个人真正需要应付的不过也就是七八个人。把身边的这七八个人应付好了,日子就太平了。这七八个人摆不平,日子就不好过。这就需要拿出你的全部人生智慧来应付。态度当然得是积极的,不能掉以轻心。从这个角度说,《一地鸡毛》是一部积极上进的作品。是生活的主旋律。有人说它很消极,我不同意。如果把它拍成了一部消极的作品,那我也认为可以不拍。《一地鸡毛》里的人物全是正面人物,没有反面人物。如果他们之中的某些人做出了伤害别人的事情,那也是出于自我保护不得已而采取的自卫行动。他们的本质都是善良的,对生活对人群都是充满善意的。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刀光剑影;看似不咸不淡,实则波澜壮阔。一切都不露声色,于形中势不可挡。
篇11: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花了四五天,紧赶慢赶的看完了这本书,在午休后、在钓鱼时、在火车上或在临睡前。我以为这是一本有关哲学类的书,看完荐言时,便了解到这也许是贴近百姓生活和世间百态的一种人与人之间对话的一种思考。这书没有想象的沉重,也许是经历还不到,但确实有时候让人感慨叹息,有些话觉得甚是有理。
荐言说,究竟是与人对话还是与神对话更令人不感到那么孤独,西方的人们大多数有自己的信仰或自然生态陪着,不会因人们之间的交流不多而感到孤独;在中国文化里,却因为现实、地位、利益、现实、诚信缺失和人心难测而陷入长久的孤独之中。因为那些人有心灵的寄托,而我们在现实的泥泞中挣扎,所以有点不知所措吧。最近英语早读中有一句,讲的是自己要先活成自己,作为一座孤岛,才可与别人建立实际的联系,不然都是不稳定而虚的。我想,这也与外国文化也有点相同,他们更注重个体发展,所以他们形成独立意识后,与别人的对话倒没有占那么重的分量吧。在中国文化里,我们都讲究集体意识,所以个体存在意识没有那么强,更是希望与别人建立联系,填补一些空白。作者说:话,不应该成为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不然寻扎和孤独便伴随一生。我想,那别的一些东西指的是工作,梦想之类的东西吗?
说话,是一门学问,这在蔡康永那倒真是一门考的不错的功课。这里面一些句子感觉也是跟心理学有关,不过心理学本来就是研究人心的,讲到人们的内心便也会和那门学问有关了。作者喜欢用一层层剥洋葱的方式,与你娓娓道来。下面是我摘抄的一些话和想法。
一、老李记他娘的仇,记仇不是记血窟窿的仇,而是他娘砸过血窟窿后,仍有说有笑,随人去县城听戏去了。老李长大之后,一个是慢性子,一个是急性子,对每件事的看法都不一样。早读里面有一句话,很多孩子不愿听从父母的,却把父母模仿的惟妙惟肖。这大概是两种选择吧,一种是恨的选择了相反的方式去生活,另一种恨着却也成为了那样的人。这是一种对抗的两种结果,前一种有意识的选择,后一种似乎更多是无意识的模仿。有些事,怪罪的不是那件事情本身,却是因那件事而起的衍生物或者说是做完那件事的心态和行为,这里便是。娘收拾了老李,他不怪她,却是怪他娘打了他还很快乐的去玩了,说明根本没当一回事,也并不心疼,这就让他生了气,也伤了心。
二、1)当面骂人不算欺负人,骂过第二天,老蔡又把老斐挨骂的情形,当做笑话,说给别人,就算欺负人了。2)原来杀老马并不是为了杀老马,而是为了杀给人看。3)正因为断的七零八落,延津大治。不到万不得已,不到杀人放火的程度,延津人不告状。不告状吃些小亏,案子被断的得七零八落,就要倾家荡产了。大家的是非大家自己解决,延津倒显得一片太平。文中也有许多让人看了哭笑不得的事情,逻辑怪又人性合理。在一个个村落,大部分人家过着勉强糊口的日子,相互邻里也都认识,本可能是一派和睦之气,却也可能因为口耳相传的话变了样闹得鸡犬不宁,不得安生。而有些人的心理也是自私或太好强,喜欢把自家的丑事张扬出去,以为自己有面子,实则是丢人,丢自己家不和睦的丑。也为那一口气或者揪着理不放,非要让别人下不来台。也有那种市井小民心态,自己得利不算得利,要别人吃亏才是占了便宜,真是扭曲实质,以别人为参照物。
三、能因为一句话杀人吗?这话在文中出现过多次,当然,后面都没有因为一时冲动而干傻事。人们不知是因为那令人憋气的话透不过气,还是心里本就一团浆糊。在一个不大的村庄里,似乎别人的话很重要,重要的可以杀死一个人。是啊,世代生存定居的地方,若是一直在背后被人指指点点,而却也只能困在那个地方,确实让人气闷,会有时郁闷地想要杀人解气吧。在现代,我们因为交通便利和网络的普及,我们可以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多彩又多样,不再囿于那一个村子,视野可以打得更开了,也不会被唾沫和冷眼淹死了吧,尽管这又意味着面临新的挑战和世界,也许更为艰难。
四、原来一件事,中间拐着好几道弯呢,世上的事情都绕。这里面讲述的一些事情真实又让人唏嘘,因为中间的因因果果而造就的一种猝不及防,也让人觉得就是日常生可能会发生经历的事。就像现在的新闻,我们看到的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有许多的东西还未被还原就被一些人作出判断,而当事情慢慢浮出本来面目,也许是一样的结果,但看法却不一定和当初一样。有时候,我们也会忘了事情发展的过程和曲折,而只以结果去评价他人或自己乱生一通气。有时候,冷静下来,理理清楚,也许事情和想象会不太一样。也因这些绕来绕去,才有了一些缘分吧。
五、无论是吴摩西,牛爱国还是宋解放,或是这书中许许多多的角色,都想着能有个说的话上的人。作者说:“话,一旦成了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心灵的疲惫和生命的颓废,以及无边无际的茫然和累,便如影随形地产生了。”其实,现在我还只能有点意会他的意思,并不能清楚地对自己解释清楚。但他们不论年龄、地域、身份而能够聊得来,确实不易,也是他们这看似枯燥的人生中的一抹光亮。很多人看似简单平凡,却也不知道一路走来经历了多少事,不过,本也就是平凡人该经历的事吧,只是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我很庆幸,自己有一些陪伴着的,能聊得来的伙伴,那也是一种幸福了。
看这本书时,能够感受到一些无奈和孤独,也会为他们有说的着的人舒出一口气。至少在于我,是幸福的,我能够与书里的人对话,可以与自己对话,也可以和家人朋友们对话,都是能够聊得来的人。
篇12:刘震云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一句顶一万句》其实是讲了一个人以及他的后代的一生,做豆腐的老杨的儿子,杨白顺的一生。
小说分为两部:《出延津记》与《回延津记》。
上部”出延津记“讲述的是在二十世纪前期的河南农村,一个孤独无助的农民---吴摩西(原名杨白顺)为了寻找与人私奔的老婆,在路上丢失了唯一能够”说得上话“的养女巧玲,为了寻找她,他不得不走出延津。
下部”回延津记\"记述了吴摩西养女巧玲的儿子牛爱国,同样为了寻找与人私奔的老婆,走向延津的故事。
一去一来,延宕百年。
也有人说,这是一部关于绿帽子的史诗,更有人觉得是隐射了王宝强。
故事看似简单,但回味悠长。很有看头有嚼头。
书中的人物绝大部分是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剃头的,杀猪的,卖豆腐的,当厨子的,在戏班子里敲梆子的,出门打工在建筑工地爬架子的,在洗澡堂子当服务生的……
个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妙不可言。
刘震云小说很有趣,他的所有小说人物会用差不多的名字——比如牛家的姐妹弟兄,或上辈人,或下辈人,始终贯穿于他的每部小说里。
小说设计巧妙——上一辈遇到的下一代又开始,生命好像轮回,悲剧一代一代,但是,大家还 不是乐呵呵的过?
小说里的人物,经常是一件事扯上件事,这时候,这件事就已经不是这件事了。——生活里我们不是都这样吗?
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往往会激怒你——因为你会联想到2件,5件,10件事情上去,然后你会感觉憋屈,愤怒,再然后就想提刀杀人了!
在婚姻模式里,几乎所有的男性婚后都变了,女人也是——小时你讨厌父母的婚姻模式,长大了却在重复他们,这真的是太哲学了。
最后,小说反反复复说,想找到和自己说得上话的人太难了,
都和自己的配偶说不上话,和自己的父母说不上话,和子女也说不上话,和同学朋友战友说不上话,有时却能和陌生一个人过过心、、、
为什么需要和人说得上话呢?
说不说话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其实这是人性里最悲哀的地方——孤独感。
就像《百年孤独》一样。
所以有人说这是中国版《百年孤独》。
小说里的杨白顺为了找到可以说得上话的,可真是费尽心思啊!
当你有满腹心事,困顿无助的时候,你多么希望有人帮你出出主意,或者听你倾诉啊!
这种人性的孤独感非常强烈的刺激着读者。
有些作家喜欢把自己的人生观强行植入在小说里,其实非常讨厌的。
这也是刘震云最高明的地方——他从来不会带着自己的感情色彩记叙,好像纪录片,默默记录生活,记录市井小人物,远远地观看,不打扰他们也不做评价。
篇13:刘震云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刘震云小说《一句顶一万句》 真是一本非常精妙的长篇小说。
花了一个白天一个半夜读完了。十分有感触,谈一谈。
刘震云小说总体来讲十分有辨识度——从以前的《手机》 《一地鸡毛》到《我是潘金莲》《吃瓜时代的儿女》你能一眼认出他的特色,那就是刘震云式表达。
刘震云文字特点,叙事方式,简洁清楚,通俗易懂,对,通俗是他的最大特色。
其通俗和余华小说有些类似,但是又比余华的更高级些。余华小说有时候会故意写得脏兮兮,刘震云的基本没有。
既通俗易懂不玩深沉,却同时又富含深刻意义,有极其深厚的内涵。
《一句顶一万句》的刘震云和严歌苓风格,和方方又不同。
严歌苓作为旅居海外的女作家,本身经历就是故事,我个人认为她的原著往往没有改篇的电影出色。
是我自己觉得她的叙述方式不是我喜欢的,有些拖沓,还有太多个人情绪。但是她很会讲故事,电影便更难提取精华。
而方方的文字总会让人感觉很难过,读着读着会难受得看不下去。
刘震云,方方作为同样关注底层群体,具有极大的悲悯情感的作家,同样是悲情故事,刘震云就不会让你难过。
他讲故事,仿佛在茶馆听人摆龙门阵。(这是我看刘震云小说最大的感受,后来发现很多评论和我看法一致)哪怕就是他自己的故事,也讲得好像与他无关,一切深仇大恨世间一切悲欢离合都显得那么得无所谓,都好像在讲外人的故事。
是这样,刘震云讲故事跳除了故事圈。
而其他一些作家讲故事总是把自己带入故事,并植入了大量情绪——这就是显得格局太小了。
好作家应该像他这样,把故事普遍化,大众化,仿佛是你在讲你身边的故事。而不是带有局限性。
这是刘震云小说最高明的地方。
其次,刘震云叙述方式,简洁干脆,有充满大智慧,每个句子都没有多余,每个句子都显得那么有趣。
能把一个带着明显悲伤的故事讲得轻轻松松,不简单——需要作家大智慧。
这就是刘震云小说的最大特色。
你好像在听一个阅历特别特别丰富的智者在给你讲故事,没有道理可讲,却富含很多哲理。
你会自己看懂,会感觉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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