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开展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本文共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灰扑扑”提供。
篇1:开展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事宜通知
开展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
各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是实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新一周期妇女发展纲要编制工作的启动年。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发展纲要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根据省妇儿工委统一要求,20xx年3月继续开展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全面落实纲要目标,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妇女发展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要抓住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和发展妇女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妇女发展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侵害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大力宣传妇女事业的巨大成就,宣传广大妇女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促进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妇儿工委统一部署,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内容,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的宣传活动。要采取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举办妇女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座谈会、开展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为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措施,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妇女发展纲要达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要围绕妇女参政、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政策,加大投入,落实责任,认真解决,确保妇女发展纲要目标的实现。要从妇女实际需要出发,继续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调研,认真做好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编制工作。各区县要结合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制定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提供依据。要立足本地妇女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推动将妇女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xx五”规划,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情况,请于3月26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及照片资料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篇2: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仁教学民〔〕3号
各乡镇(街道)小学,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长宣传时间。
三、活动内容
以《指南》为核心和引领,针对当前家长让幼儿提前学习、片面准备,担忧幼儿入小学“跟不上”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用品、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四、活动形式
(一)教师交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小衔接”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小学教师在实践中科学开展幼小衔接教育活动。
(二)家长指导。各幼儿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家长会、专家讲座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幼小衔接宣传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将幼小衔接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为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幼小衔接的共识。
五 有关要求
(一)教师学习研讨。组织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二)家长育儿指导。教育局将在中枢城区开展大型学前教育综合活动,以《指南》为核心,促使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乡镇(街道)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文艺表演等;各幼儿园可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指南》宣传培训,帮助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三)社会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挂图、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小学要按照今年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精心安排,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在各乡镇、幼儿园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对所属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宣传月部署和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
(二)注重实效。各幼儿园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教育局将于5月20日在国酒新城幼儿园举办“2016年仁怀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乡镇(街道)小学应结合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
(三)及时总结。各乡镇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实施、成效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并形成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同时,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及时上传活动相关文字图片,我局将在教育局网站实时分享。
联系人:杨小华 电话:22224787 邮箱:510310628@qq.com
仁怀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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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仁教学民〔2016〕3号
各乡镇(街道)小学,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长宣传时间。
三、活动内容
以《指南》为核心和引领,针对当前家长让幼儿提前学习、片面准备,担忧幼儿入小学“跟不上”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用品、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四、活动形式
(一)教师交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小衔接”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小学教师在实践中科学开展幼小衔接教育活动。
(二)家长指导。各幼儿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家长会、专家讲座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幼小衔接宣传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将幼小衔接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为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幼小衔接的共识。
五 有关要求
(一)教师学习研讨。组织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二)家长育儿指导。教育局将在中枢城区开展大型学前教育综合活动,以《指南》为核心,促使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乡镇(街道)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文艺表演等;各幼儿园可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指南》宣传培训,帮助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三)社会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挂图、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小学要按照今年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精心安排,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在各乡镇、幼儿园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对所属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宣传月部署和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
(二)注重实效。各幼儿园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教育局将于5月20日在国酒新城幼儿园举办“2016年仁怀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乡镇(街道)小学应结合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
(三)及时总结。各乡镇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实施、成效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并形成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材料,于6月 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同时,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及时上传活动相关文字图片,我局将在教育局网站实时分享。
仁怀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
篇4: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我省第十三个“119”消防宣传日。今年“119”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深入开展今年“119”消防月的宣传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1月1日至30日,在全市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119消防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中心,开展声势浩大、深入扎实的消防宣传活动。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市长刘成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劳动局、教育局、宣传部、广电局、文化局、民政局、总工会、共青团、日报社、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吴瑞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将各项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整治火灾隐患、提高国民消防素质的大局出发,广泛动员,将其作为当前消防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这次消防宣传活动,通过采取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接受专访,走上街头发传单、深入厂企查安全等形式,政府领导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中;社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消防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检查和讲评。
二、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广泛深入的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是公安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国务院《意见》精神设计的。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当前的火灾形势,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意见》和公安部党委的要求,周密策划、及早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掀起“119”消防宣传日活动高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张挂宣传标语。从11月1日开始,各县区的高层建筑、建筑工程,商场、市场、超市和大型企业,要在门前和显要位置张挂关于宣传消防工作的条幅,有条件的要在墙体外侧粉刷标语、口号。
二是进行消防常识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四懂四会”内容,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处置各种险肇事故的本领。
三是设立宣传站进行宣传。11月9日上午,请各有关单位制作规格为长2.4米、宽1.2米的消防宣传展牌,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参加人民广场消防宣传活动;市消防支队和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一台以宣传消防常识为主题的大型文艺节目演出和第二届“富通杯”消防安全知识竞赛颁奖仪式活动;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设立宣传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四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讲演、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并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达到让群众主动认识、防范、整改身边的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的`目的。
五是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整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活动。要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各项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
三、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安监、劳动、教育、宣传、新闻、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制定落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消防站开放、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发挥每一个消防官兵都是消防宣传员的职能,在开放所有消防站的同时,组织基层官兵运用消防宣传展板、播放消防音像、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形式深入辖区,开展宣传;要动员宣传、新闻、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宣传职责,督促相关主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络四大媒体的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显著位置、主要栏目要集中宣传国务院《意见》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通讯单位要采取向移动电话、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宣传短信的形式,形成立体宣传的态势。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亡人重特大火灾中,绝大多数火灾亡人是农民工等流动务工人员的现状,创新宣传方法,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向个体、私营企业延伸,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充分协调新闻媒体,全面加大消防舆论监督力度
“119”消防月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等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和职责,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网络视频、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导向,对消防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表扬,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该曝光的曝光,该批评的批评,坚决进行整改。
各县区人民政府“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将“119”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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