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与钝的杂文随笔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

来源:尼尼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敏与钝的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尼尼”提供。

篇1:敏与钝的杂文随笔

敏与钝的杂文随笔

(一)

那天跟哥们儿一起吃饭,丸子菌汤端上来,我就感觉味道不大对,捞出肉丸子咬了一口,吐出来,我说别吃了,丸子里的肉不新鲜了。哥们不信,尝了一口说没什么味道呀,你对味道还是那么敏感。

显然,他是想起了我上学时代挑食的事儿了,我说你忘了自己刚去重庆的时候吃不惯花椒,每晚睡觉之前,就自动自觉地把肚子里的晚饭都吐出来才能睡觉的事儿了?

他笑,你不觉得越长大对味道越不敏感吗?

是呀,那年我上初中,二楼来了两户东北人,每晚放学回家正是做饭的时间,我都要在楼下深呼吸,一口气跑到六楼,“哐哐哐”敲门,憋得满脸通红,就是为了少呼吸一口豆油的腥气。大学第一次进曲阜的食堂就被豆油的味道给赶了出来,自己跑校外一个做菜煎饼的小摊吃了半年菜煎饼,把自己吃成了九十斤。

从把饺子皮一个个扒开,把星星点点的肥肉一一挑出来,到现在面不改色吃五花肉,从一丁点香油都会让我皱眉头,到明明吃到了香油的味道还是毫不在意地咽下去,从闻到醋味就躲老远,到吃饺子的时候蘸醋,我的味觉的确越来越不敏感了。

也许,敏感源于贫乏。

只有没有尝过很多味道的.小婴儿,才会对一丁点咸味儿喜欢得不能自已,才会敏感地感觉到一切新鲜的味道,准确分辨喜不喜欢。

尝过太多的味道,就麻木了。

(二)

有人说,人越老,心越硬。

我们喜欢少年,也许只是因为少年的经历是贫乏的,在他们的眼里,一切都是新鲜的,对这新鲜的一切,他们保持了足够的敏感的反应。

年轻的小朋友说年轻本来就是用来尝试,用来犯错的。错犯得多了,经历得多了,人才会成熟。可是,经历得越多,人就会越迟钝,对一切越会保持警惕,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趋利避害,输不起。

年轻多好呀,拿得起,放得下,爱得起,也恨得起,怎么折腾,怎么挥霍,都是动人的。

年轻人,去爱这个世界吧,就像从未受过伤害一样。

篇2:钝痛随笔散文

钝痛随笔散文

我坐在景宁的一个宾馆里,等待一辆车带我回家。天热得全然失去了章法,烦躁和闷热是一对孪生姐妹,搅得人心绪不宁。

一种极不常态的声音在厅堂里响起,夹杂着争吵、尖叫与哭泣。惊动我的是一对母女,那样的争吵也只能来自于两个在相互的爱里痛苦挣扎的人。

“我是你的妈妈呀,你怎么就不能站在妈妈的立场上想想,你还是不是我的女儿?”

“我不要听,我烦都烦死了,啊——”

尖锐的,尾音极长的“啊”之后,是短暂的沉默。然后,女儿捂着嘴,起身,离去。妈妈惊愕地站起来望着她,又重重地坐回沙发上,开始独自饮泣。

妈妈穿着深色衣服,皮肤略黑,身材精瘦精瘦。而她的女儿,年纪大约在二十岁以下,一身粉色装扮,个子早已高过她的妈妈,皮肤白嫩得要滴出水来,胖乎乎、圆滚滚、肉嘟嘟的。让人怀疑这些年来,妈妈是不是把身上所有的营养和水润都转移到了女儿一个人身上。

我也是一个母亲,我懂得的。最好的,最有营养的食物,永远都是摆在女儿的面前。而当母亲的,即便曾经是一个多么娇弱的公主,也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低下了身段,心甘情愿地收下孩子剩下的饭菜,剩下的牛奶,剩下的零食。

小时候,我的母亲亦如此,把仅有的一丁点儿荤腥毫不犹豫地让到我们兄妹的碗里,仿佛我们吃下,比她自己吃下,是更加幸福而满足的事情。她常常把瘦肉里夹带着的肥肉细心地除去,甚至生怕带走了我喜欢的一丝儿瘦肉。二十年以后,我坐在母亲的位置上,用尽一生的耐心去喂哺我的孩子,然后毫无怨言地扒几口冷饭对付自己。爱的轮回是这样的毫无道理。

但我同时亦是一个女儿。我比任何人都更明白那种青春的阵痛,那种不被最亲的人理解的绝望。二十年前,母亲歇斯底里的咒骂声至今仍回响在我的耳边:“你去死吧,你为什么不去死呢?”亦是这样的一丝风儿也寻不着的夏季,亦是略微动作就能汗流浃背气喘如牛的时节。母亲终日在田间灶间劳作,累到连喘气都没有机会。可是她看不惯我,她的火气越发旺盛,她拼尽了全力诅咒我。我不知道,是屋后反复聒噪的知了加重了她的暴躁,还是我的确有那样不可饶恕的罪过,以至于她恨不得我立即去死。

我曾数次于涕泪交加中挪到房间里,在卧室的床底下,摆着许多个深棕色的农药瓶,只要喝上几口,便足以毙命。我摸到了它们,拧开了盖子,我想就这样死去吧,也许母亲就真的省心了。我还设想过,如果我真的变成了一具僵硬的尸体,母亲将怎样抚着我最后的肉身痛哭流涕。

幸亏没有。幸亏农药的气味令人反胃,幸亏我在想象到母亲痛哭的场面之时,悟出了一个真理:她终究是爱我的,她怎么会希望我死去呢?于是我们像两个爱得如此艰难的刺猬,继续相互刺痛,继续在悠长的岁月里自我抚平伤口。

眼下,女孩仍然没有回来,妈妈的哭泣越发无助。她有满腔的悲愤无处可去,于是只能用眼泪做一个出口,企图将悲伤顺液体流泄释放。

我不知道她们争吵的缘由,但是我理解一个母亲的泪水,就像我理解一个女儿的泪水一样。我猜想,妈妈的心情是焦灼的,她害怕女儿的离去,但是她又赌着气不去问,也不去追。我忽然想起当年的母亲,她装着对我的悲伤熟视无睹。但是事后奶奶告诉我,母亲下地之前,曾多么细心地交待过她,要好生看着我。长大以后,我曾多次下决心翻一翻那些陈年的老账,与母亲讨论个明白,但是每每呼之欲出的话语都强咽入肚。

此刻,我遭遇的这对母女,两个亲密的人,爱和恨都像挥出去却无处着陆的重拳一样,最后反复击打在自己的心里。这种痛,不像某处有疾,医生挥刀一割便可了之。似钝器的重击,感觉到痛,却寻不着一个痛点,只仿佛淤血由内至外地洇开去,不知需要多长时间方可缓慢地消散。如若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痛则罢了,此后再无交集便是。偏偏眼前的这个人,你恨到咬牙切齿,却又爱到深入骨髓。你与他(她)被韧性极强的一根线牵扯得紧紧的,不管多痛,偏是离不开,弃不下。

现在,我像无数个中国的母亲一样宠溺着自己的孩子,尽管这样的方式被所有人诟病,我却仍然无法放下缘自于血脉深处的爱。如今,她尚乖眉顺眼,像一只小猫般依恋着宠她的人。她还没有学会叛逆,学会质疑我生活的种种。她在我身前身后欢愉地奔来跃去,并对我蹩脚的厨艺大加赞赏,夸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她甚至极稚气地认为,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但是我知道,疼痛的一天迟早要到来。

有一些疼痛,是贯穿一生的。甚至于,它像家族的遗传病一样,无人能得幸免。而今,外婆早已作古多年。但是她把那些疼痛,极顽强地嫁接到了母亲身上,然后是我。

记忆中,外婆时常撑着一把重重的黑布大伞出现在我的家门前。我被母亲推至跟前,怯生生喊上一声“外婆”,才算完成了一次见面仪式。母亲是不叫她的,极含糊地“嗯”一声,就当是打过招呼了。但对于每日的饭食,母亲又是决不含糊的。家贫,即便硬挤也要挤出点钱去砍几斤肉,打几斤酒。平日攒下的不舍得吃的鸡蛋,此时亦派上了用场。因为她知道,外婆一生艰难,唯吃些酒肉算得享受了。

争吵却是每次都不可避免的。几口小酒过后,外婆开始摘下假牙,高谈阔论:咱们村某某考学了,某某去大城市了,某某混得人模狗样了……起初的谈话是融洽的,但说着说着话里就开始带着刺儿了,就有火药味升腾上来了。没读上初中这个事件是永恒的导火索,母亲开始激愤:“你当初要是给了我几角钱报考费,我又至于在这里窝一辈子?”外婆嗫嚅着嘴唇:“我们家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壮年守寡的外婆,一直在人前强势而咄咄逼人,像只战斗的母鸡一样死死地守护着那个飘摇欲坠的家。一向身强力壮的外公,突然殁于小学校的教师宿舍里,死前无任何征兆,死后亦许久无人发觉。外婆在高强度的劳作和极端的悲痛双重夹击下,失去了最后的一个遗腹子,但她依然顽强地挺起了脊梁。此时,在自己的女儿面前,她的眼里含着泪水,显得衰老而无力。这泪水,携带着一生的辛酸,肆意奔流。或者,还夹带着她永远不肯说出口的悔意。

母亲亦是泪水涟涟。我知道,她也是有委屈的,她还有更重的话没有说出口。因为她曾经告诉我,要报考费的那天,外婆还拿了钱去打酒吃。

疾雨说来就来了。在这个小小的山城里,它的瓢泼之势显得肆虐而欠缺人情味。干燥的尘土被突袭的雨点裹挟起来,泥腥气一阵一阵地窜进宾馆的大厅里。

妈妈被雨声惊醒,停止了啜泣,茫然地望着窗外的大雨。她不知道,她的女儿空着手冲出了宾馆,此刻会在哪里。

我也有过这样无迹可寻的出走。那个赤日炎炎的午后,我没有听母亲的话,安静地在家午睡,而是悄悄地来到村子边上的小河里玩水。我贪恋着河水的清凉,一遍一遍地将大半个身子沉入水中,把衣服全都浸湿,也把母亲好不容易下决心替我新买的凉鞋弄丢了一只。我不敢回家,因为结果可想而知。毒打是必不可少的,恶毒的咒骂必将像暴风雨一般覆盖我,阻隔世间一切能够让我稍许放松的声音。

我罩着一身湿淋淋的衣裳,提着仅剩的一只凉鞋,漫无目的地游走在旷野中。天空那么高远,白花花的日头晃得我视线迷乱。大地那么辽阔,为何却没有一处可以容我栖身?终于我愈走愈远,在邻村的一片小树林里潜伏下来。我无聊透顶,捏死诸多蚂蚁,还拿泥巴堵住蚁穴的出口。我捕捉着尘世间扑入耳廓的任何声音,窥探着从树林边经过之人的一举一动。夜幕悄然降临,我又累又饿,成群结队的蚊子渐渐扑向我,蚕食我。我开始想家,想念一盏昏黄的灯火,和一碗温热的米饭。纵使是一顿狠狠的打骂又如何呢?

我赤着脚,麻木地挨到家门口时,看见的却不是一个暴跳如雷的母亲,而是一个低垂着头,泪流满面的母亲。想必她是看见了我的狼狈样的,但我预想中的暴风雨却没有来。母亲站起身,拉着我的手坐在饭桌前,端上了我期待已久的米饭。“菜都没有了。”她说。然后,她走进灶间,专门替我煎了一个焦黄酥香的荷包蛋。

奶奶在一旁絮絮叨叨:“你妈起来没看到你,四下里喊都不应,又到河边找,拿竹篙在深潭里探了半天,最后寻到你一只凉鞋。”我大口大口地扒着饭,就着平日里极难享用到的荷包蛋,沉默地眨巴着眼睛,视线渐渐变得模糊,强忍了半天的泪大滴大滴地落在碗里。

几年以后,母亲突然病倒。强壮得老虎一般的身子日渐单薄,曾经的高门大嗓变得微弱低沉。她躺在床上,每天仅少有的时间可起身走动。我接下了煮饭洗衣的活,每日为她煮不放一丁点辣椒的清水豆腐,端到她骨节突起的手上,眼巴巴地看着她无力地咽下几小口食物。我是如此迫切地盼望着她好起来,哪怕她多咽几口饭,我都是觉得有希望的。

那时候,对死亡的.恐惧像毒蛇一样箍住了我整个身心。回忆起母亲捞起一只凉鞋时的绝望,我忽然长大,原谅她无数次的鞭打和撕扯,诅咒与叱骂。只要她好起来,重新生龙活虎地存在于我的生活中,一切加诸于我身上的疼痛,都是比失去更令我幸福的。

透明的落地窗外,有奔跑的人群,有疾行的车辆。他们中的许多人,竟不愿停留下来躲避,宁肯顶了风雨,奔向前方。是阳台上的衣物,锅里的热气,还是屋里的人,像磁石一样召唤着人们奔跑的方向?

我的外婆,终其一生都没有停止过翻越石罗岭,奔向麦菜岭的方向。每每总是在不愉快中凄凄然地回家,没过多久,她内心的伤疤好过,便忘了疼痛,又一次翻山越岭,撑着大黑伞出现在我家门前。从出发至抵达,需半天时间,外婆孤身一人,徒步穿过一条条崎岖的山道,无怨无悔。

外婆育有两个女儿,但大姨幼时送与亲戚养育,感情甚薄。唯独我的母亲,陪伴她几十年孤苦的岁月,成为生活里最得力的助手。直到熬成老姑娘后,才远嫁他乡,开始新一轮的吃苦耐劳。母亲为着生计和儿女奔忙,一年中难得有机会回娘家看看。你不过来我过去,于是,外婆只能迈着老腿,一次一次地行进在坎坷的路途中。

母亲与女儿之间,没有永远的和解,也没有永远的对立。

外婆一放下黑布伞,便开始了对家务活的大包大揽,那是她的一贯作派。冬天到来的时候,外婆常常搬一张矮凳子,坐在朝南的那面墙跟下,开始整理一堆堆杂乱无章的柴草。她拿了柴刀,把柴草放在木墩上,斩成一段段等长的模样,然后用干稻草一个一个分别捆扎好,整整齐齐地码在屋檐下。这些,是忙乱粗糙的母亲决不会去做的。我蹲在旁边,看着耀眼的阳光照在外婆花白的头发上,忽然觉得她是那么慈祥。

可是好景不会常在呀。外婆挥舞着手中的那把柴刀,大片大片地砍去我栽下的迎春花,说它们长得凌乱占地方,碍眼。我为心爱之物的惨状哭哭啼啼,母亲心烦,于是二人又起口角。事情刚刚在父亲的调停下算是自然平息,紧接着,母亲请人用三合土把东面的房檐粉刷了一下,外婆为了使它更快干硬,竟自作主张拗了松树枝拼命地拍打。最后的结果是,拍打过的地方,永远都不可能有平坦的样子了。

又一场争论必不可少。最后牵扯的论据,早已脱离了事件本身,向过往的鸡毛蒜皮无限延伸和扩张。外婆用满脑子的骄傲和主见,赢得了终生的荣耀,也收获了细细密密多如松毛的烦恼。

果然,第二天,我看见外婆面色灰暗,收拾了衣物准备离去。父亲一再挽留,外婆只说家里还有好多事等着她呢。最后,父亲只好推出他的凤凰牌载重单车,将外婆送到山路的下方,望着一个失落的老人又一次孤零零地攀上那条羊肠小道。

但无论如何,外婆对母亲有着永远的疼惜和牵挂。农忙时节,我家里总是要来帮手。外婆把正念书的两个小舅舅赶过来:“你姐家缺人手,你们放农忙假,正好去帮忙。”他们的到来,缓解了母亲多少的苦和累。

外婆还把一生中最重的信任,也交付给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每月仅有的几十元遗属补助,她果断地放在我家里保管,直到最后的日子,亦没有要求父亲把存折还给她。因为她知道,她的女儿女婿会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地交给她,再穷再苦,也从来不会占她分毫的便宜。

眼前闪过一道粉色的光影,那个冲出宾馆的女孩,终于平安归来。妈妈喜出望外,慌乱地擦拭着脸上的泪水,欲掩饰她曾经的哭泣。

但女孩看得清清楚楚,她朝妈妈吼道:“我都没有哭,你哭什么?”妈妈失了最初教育孩子时的果决与镇定,露出呆怔来。女儿提醒道:“你还走不走啦?”妈妈将行李一一收拾归拢了,全攥在自己的手心里。那个比她高大许多的女儿,除了一个松松的背包,手中空无一物。突然,她越过妈妈,走到前头,嗷嗷地放声大哭。哭声回荡在空旷的厅堂里,显得无比凄怆。我望着那一高一矮两个离去的背影,心情无比复杂。那哭声里渲泄的,是女孩无以排遣的委屈,还是对母亲漫漶的怜悯?

这些年,我的母亲像被秋霜染过的果子,渐渐变熟变老。但她依然迈着比我阔大的步子,操着比我高八度的嗓子生活。一同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她都要把购物袋牢牢地掌握在手中,只由我提自己的一个包包。天下的母亲何其相似。

十年以前,我在产房里痛不欲生,母亲坚持着闯进来,向我伸出她尚且健硕的胳膊。她咬着牙,一边安慰我,一边任由我在她身体上印下深深的指甲痕。我知道,如果可以,她愿意收下我的疼痛。当我抱着自己的女儿,体验到一个母亲对孩子无以复加的疼爱时,忽然自责起来。我曾经那样浅薄,无理地抱怨过母亲。抱怨她大热的天总是要穿长衫,抱怨她不肯吹电风扇,又不肯经常冲澡,抱怨她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汗酸味。

事实上,我的母亲是由于生产后无人照顾,落下了月子病。从此,她一辈子都吹不得风,一吹便是疼痛。夏天出生的我,恰恰是她染上终身暗疾的罪魁祸首。我的月子也是夏天,母亲牢记着自己的教训,每日顶着午后的骄阳奔向我家,绕过坐在客厅里的婆婆,替我烧水,监督我再热也要洗热水澡。然后,她帮着我,一起给婴儿沐浴。直到把所有的衣物、尿布清洗干净,晾晒到阳台上,才披着一身湿淋淋的汗酸味离开。

在我们兄妹的合力下,母亲离开了麦菜岭,离开了高强度的劳作生活。在城市中,她的皮肤开始有了白皙,性格里暴躁的成分亦有许多削减。我也渐渐理解父母的付出,为他们做着自以为是感恩反哺的诸多事情。我以为从此我们将告别疼痛,开始一种相濡以沫的平安生活。

去年秋天,我考虑父母住的房子阳光不好,环境也嘈杂了些,好不容易在自己所在的小区里相中了一套,赶紧撺掇哥哥购置下来。总以为离得越近对彼此越好,父母日渐年老,哥嫂长年在外,一切事宜自然要落在我的肩上。

搬家的那天,本是个好日子。在新房里忙碌完第一餐饭的母亲,却毫无征兆地对我发飙:“都是你害的,说什么这房子好,我用着哪跟哪都不方便!”父亲在旁劝说,母亲却越发激动:“我会不知道吗?你就是为的你自己,过来吃饭更方便。”我猝不及防,费力地争辩,却怎么也无法改变她的想法。泪水不争气地奔涌出来,我勉强咽下了碗里的饭菜,抛下一句狠话:“从今以后,再也不管你的事了。”然后起身离去。

秋风一阵一阵地吹打着我湿漉漉的脸庞,暌违已久的钝痛又一次重重地向我袭来。原来,它从来都不曾消逝,只是在骨血的缝隙里暂时潜伏、藏匿,随时都有可能冒出头来,向着我们张牙舞爪。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再也不管,你能做到吗?你会这样做吗?

晚上,当我重新迈进那个家门的时候,母亲已经安静平和,不再抱怨和指责。我知道,她一定也和我一样,刚刚被一阵钝痛击中过。

篇3:与老友杂文随笔

与老友杂文随笔

昨日老友邀约,说什么好久不见,我却知道这家伙无非是贪恋那杯中浊物,纵使万般不情愿,那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让我无法拒绝。

说起来我俩确实许久未见了,上一次畅谈时还是一年前。这一次再见,他变化了很多,多了一丝沧桑,少了一点说不出的感觉。

推杯换盏之间谈及音乐,他微醉,望着窗外的远方突然说为什么总是忧伤的会比快乐的多?我不语,却不自觉地摸向怀中。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谁也不想打破得之不易的回忆,哪怕是在喧闹的人群中。

回忆的时间总是飞快,我还在神游天外,他却早已淡定如常。回神后看他正一脸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不会还没忘记吧。他略带惊讶的问到,怎么会?我强装镇定地说,大笑掩饰着慌乱。

而后他没再问,我也没说,或许他也感觉出我能看透他藏于眼睛后的忧伤。那晚是我们认识以来最默契的一次,谈天说地却没人真正说进心里,只有融入到血液里的'酒精在身体里肆意。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酒精可以增加我的勇气,却无法改变我的意愿。也曾认为这句话无限接近真理,直到后来才发现,在酒精催化下的意愿究竟是我缺乏的勇气还是我原来并没有那么的爱?或许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曾在爱情里受伤,都用面具将自己伪装,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怕突然的阳光灼痛伤疤。

耳边突然响起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那一句句歌词像血液流进心里,任往事回忆,这一刻突然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忧伤总比快乐多。快乐的是你占据我原本空荡荡的心,然后变得密不可分仿佛一体。忧伤却是你把我的心撕裂,带走属于你的痕迹,留下满目疮痍。

会害怕吗在她之后,我抬头问他。他没回答我,只是喝完了杯中酒反问我,你会吗?不会,我极其坚定地说。他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喝酒,直到两个人烂醉。

那天回去后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会吗?我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呢,我害怕心脏被撕裂的感觉啊。你也会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篇4:恋与杂文随笔

恋与杂文随笔

最近在玩恋与制作人。这是个不那么纯粹的乙女游戏。

有几点让我蛮不喜欢的。

第一点是它圈钱的目的过于明显了。虽然游戏做出来是为了挣钱,但这款游戏给我的感觉太精打细算了,体力啊钻石啊金币啊什么的,消耗的量和不足的.量都精准地卡好你刚刚能忍又不大能忍的那个度,剧情凝滞的时候就仿佛在催着你去氪金,然后在人感觉到稍微有点沉闷的时候就恰好解锁新的游戏功能——这本来是很好的,却好像在拿刀挟持我上瘾,让我感觉很冰冷淡漠,反而丧失了游戏的兴趣。

第二点是我非常讨厌的城市漫游功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游戏任务,但喜欢的人支使着自己做这做那的感觉真是糟透了,崩人设崩得稀里哗啦。顺便一提,各种繁杂的游戏功能都在让我失去对这款游戏的耐心。

第三点是致命伤,女主和剧情。首先,女主的选项并不能给剧情走向带来足够大的影响——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这样,无论怎么选选项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厌烦,第一人称是在搞笑吗?其次,我根本控制不了女主的性格,我甚至有点讨厌女主说话做事的方式,代入感很差,游戏体验非常不佳。以及,剧情进展太缓慢了,虽然据说第十章之后就会剧情线路多起来,但我已经不太想忍受前面十章了。

目前还没出坑完全是因为夏磊的声音=_=但是估计很快我就会去b站看游戏视频了,然后可能就弃了这款游戏吧。我玩的乙女游戏很少,我也承认恋与制作人是一款很会营销的游戏,但是我对它的耐心恐怕要走到尽头了=_=

篇5:爱与爱杂文随笔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小马随形

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篇6: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篇7: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8: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9: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篇10: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总以为隋炀帝是个荒淫的暴君,读佛教史才知道隋炀帝居然是佛教徒。隋炀帝(605 —616 )笃好佛教,他先为晋王时,曾迎请名僧智顗为授菩萨戒,并尊称智顗为智者。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佛教徒的隋炀帝如何成了暴君呢?

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记:炀帝广,营建东都,开通济渠,南游扬州。北巡榆林,至突厥啟民可汗帐。筑长城。开永济渠,通涿郡。三征高丽,天下遂乱。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探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熏陶。这个记载透露出隋炀帝的“暴虐”,但此“暴虐”却为后人开辟出一番天地,客观上应是功。至于荒淫,则是野史及民间故事所流传。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流传?为什么一个佛教徒皇帝在人世间留下如此荒诞的恶名?释迦摩尼身为王子而弃家国创教,绵延不断。同为王子的杨广皈依了佛法,把个家国破掉,却未能成佛,竟留下恶名!值得思索。

庄子在《人间世》里讲孔子教导弟子颜回的故事,颜回要去说服暴君卫王,孔子说了一段话: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为人菑夫?意思是说就算你忠厚信用,未必能与卫国君王权贵们声气相通,你虽然不争名夺利,却未必与卫王情投意合;你跑到那儿去宣讲仁义道德,显示一番,只能招人讨厌,被认为是妖言惑众,扰乱人心,你成了不祥的带来灾害之人,成了祸害。人家觉得你对他们有害,就必然会反过来加害于你。这不是自找苦吃,自我制造灾难吗?“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硬要将你的仁义规矩的一套讲述给暴烈的卫王,只能自取其败,自取其辱而已。这段话非常深刻,很值得人们反思。这里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舍生取义的道义观,而是在追求一种生存的智慧。这种智慧具有普遍价值吗?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难以下一定论。这个故事是讲作为民间的'智力面对王者权力的困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反过来演绎一下,作为王者权力如果面对民间的众力,结局难道不是一样吗?比如秦皇嬴政,比如隋炀帝广,都是才智超众的英雄,所思所行能够龌蹉到令人不齿吗?但时人为何反而抗之呢?难道不是因为“未达人气,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吗?民间的智力若与王权不通心气,会被王权所辱所灭,王权的智力与民众的众力不通心气也将被围困而死的。炀帝的恶名,是其恶民所致吧!颜回若是惹恼卫王,卫王一定不会给颜回一个赞然后杀了他,炀帝惹恼了民众,民众自然赐他一个暴君的称号。

作为佛教徒的杨广能做些多么暴虐无道的事呢?无非是把他想象中的美好,他意念中的世界强加之于民众罢了。而闲散的民众把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强求之于帝王,同样是暴恶。可见这些暴恶,都是自恃尊大而造。帝王在宫殿内构筑宏图,将一腔意愿当做真实世界;民众蜗居陋室,将受制于人当作奇耻大辱;两者的膨胀遇到一起,只有厮杀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生命的形式丰富无际,而人只执此一生,一生又执于一隅,一隅又执于一私,一私又执于一欲,而欲变化无定。“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此生的有限把握众生的无限,只有失败,只有愤恨,只有碰撞,唯相辱诟了。这世间,只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循环!所以无论颜回是“端而虚,勉而一”,还是“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都不能逃脱厄运,唯有“心斋”,“虚者,心斋也”。《金刚经》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理一也!

想要说服卫王的颜回和执著改造世界的杨广都同陷在自我的一隅中,怎么能得到孔子和释迦摩尼的境界呢?

篇11: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转眼在美国已经住了二十年,当初申请去美国的时候,是打算念完书回中国的,没想到留了这么久。

这二十年,中国日新月异,变化翻天覆地,自己隔岸观景,做了旁观者,如果可以再从头来一次,更愿意参与和投入,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如果,有意无意选择的路,就这样走下来了,一路高山低谷、急流险滩、柳暗花明,感谢朋友家人的陪伴相助。

二十年前申请美国签证还没有预约制度,为了在上午能进使馆,半夜就要开始排队,排晚了当天不让进,只能第二天再去。记得签证那天早晨北京下了场大雨,衣服都湿透了,走进使馆时穿在身上的衣服已被夏天的风和体热自然烘干,那个年代排队的人大部分被拒签。风水轮流转,这几年在旧金山中国总领馆里,几乎每天申请中国签证的人排着长队,大厅里站满了,大门外的路上列着长队。

现在去美国的签证十年有效,同学朋友的孩子有很多在美国和其它国家上学,中国游客遍布世界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让很多外籍人士到中国创业、工作,国内同学朋友海归们的事业也蒸蒸日上,他们成为中国这二十年发展的建设主力和见证人。丰富物质需要的同时,众人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追求,中国人民是真正站起来了

二十年前喜欢席慕容的诗和画,现在依然欣赏,时隔廿年“七里香”依旧沁人心脾。各地的'朋友同学虽然不能常见面,大家仍可以读同一首诗、唱同一首歌、同望明月共思乡、分享生活点滴快乐,一起过好下一个二十年,一起祝愿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七里香 (席慕容)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

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而沧桑的二十年后

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

微风拂过时

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篇12: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欣赏女人首先注意的是女性身材是否匀称,气质是否高雅;女人欣赏男人第一眼看到的却是男人的发丝是否整齐、皮鞋可曾擦过鞋油。男人注重整体,女人关心局部。

男人善于独来独往,酿了苦酒也要自斟自饮;女人做事喜欢结伴同行,上厕所也要成双成对。男人的心锁得很紧,钥匙挂在自己的腰带上;女人的心虽然也锁着,却永远有一把钥匙握在别人手上。女人只有心事没有秘密。

男人永远以美学家的目光观察女人,那是赏花者对奇花的欣赏,他们并不想把所有美丽的花卉采进自己的家中。女人不懂男人目光的性质,往往对此下一个武断的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害怕女人的唠叨,他们说唠叨是木屑,做不成家具;女人害怕男人的沉默,她们说沉默是冬天的.刀子,把女人的温柔割成了碎片。

男人爱慕女人会坦白告知:我爱你;女人怀恋男人则要把语言放在温柔的月光中变形:你真坏,我恨你。并常常用小拳头伴奏。

男人用笔写诗,而女人本身就是一首诗,没有了女人便没有了男人抒写的主题。

男人、女人都为自己的移情别恋寻找依据。男人说:世上只能一把茶壶配几只茶碗,哪有一只茶碗配几把茶壶的!女人反唇相讥:哼!餐桌上只见过一只碗盆配四五把汤匙,没见过一把汤匙配好几只碗盆的!是男人错了还是女人错了?

篇13:晨练与养生杂文随笔

晨练与养生杂文随笔

不知从什么时间起,晨练就把我们七、八个人栓在了一起。每天早晨,我们各自从家出发,沿四季绿城外围散步一圈,有四里多路吧!当跑到商业街东口时,那里有一排水泥座墩,围着大树还安了一圈木凳,每每走到这里时,我们就坐下来休息,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吧!聚的人多了,就成了聊天场所。聊着聊着,原教育局老干部邵安胜也参加进来了,他就利用“聊天”机会讲开了“养生”。

养生,是当下的时尚。会讲的人寥寥无几,爱听的人却不在少数。渐渐,人越来越多,少则七、八个,多则二十余,曾有一段时间,我们还转移到星河广场夜市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现成的桌椅板凳,往往是没等人来全,老邵就开讲了,久而久之,我们就把这个场所叫做“养生晨会”。

但这个“晨会”,不同于其他“讲座”:不是一人讲众人听,特别是我们几个老同志,有问有答,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

一次,一个同志拿了一盒好烟散给大家抽。老邵就借此机会,讲开了吸烟的危害,他说:“烟中不仅有煤焦油和尼古丁,而且会吸入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毒素,这对血管、血液和心肺功能都有影响,特别是心脑血管病患者应该戒烟,不然,会加重病情。我有几个同学和同事就是因为长期大量抽烟而引发的肺癌……”他还举了一个教师的例子。那个教师因为抽烟过多而得了肺癌丢了性命。这个教师我们大多数人都认识,于是,就为他唉声叹气,感到惋惜。同时,也加深了对“抽烟”的认识。第二天,还是接着这个课题,老邵深有体会地告诫大家:“抽烟是损人不利己,伤害的往往是最亲的人,比如父母亲,妻子,儿女,因为他们经常和你生活在一起,要吸你的二手烟或三手烟。”听了他的话,我们好多人都戒烟了或少抽了。就是当时认为“问题没有那么严重吧”的.人,现在也不抽烟了。

又一次,一个退休干部突然发现自己胖了。正发愁时,一个朋友告诉他:要加强锻炼,一天要坚持走一万步。他听后,就天天走一万步。没过几天,就坚持不下来了。老邵说:“没错,一天应该走一万步。但这要讲辩证法,要因人而异。你原来早晨就不步行,是骑着车子跑的,现在突然要走一万步,而且是七十多岁的人了,那能跑得下来呢?要讲究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建议你和我们一样,一天先围绕四季绿城走一圈。”他说:“你是养生专家,我听你的!”他这样做了,也坚持下来了,现在比我们跑得还快呢!

“养生要从科学饮食开始”,老邵在晨会上讲,“早饭要好,午饭要饱,晚饭要少。特别是晚饭,要多稀,多菜,少馍,最好是不吃肉。有人说,午饭要像皇帝,晚饭要像乞丐,我认同这个观点。”“但作料是越多越好,一顿饭最好能吃十几样到二十样东西。我家的米汤每次都下七、八种豆子。”我们听后,都这样做了,而且还和老邵一起为“养生”总结出“五大基本原则”:一要心态平和,二要饮食科学,三要锻炼适度,四要睡眠充足,五要有个良好的生活习惯,使我们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肾癌患者,老邵就鼓励我:“癌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癌吓倒!多数癌患者不是病死的,而是吓死的,因此,依我看,一个好心态要比吃药、手术、化疗更重要!”我就按照他的提议,在战略上渺视癌,在战术上重视癌,坚持按时复查,按时吃药,时刻保持一个良好心态,做一个抗癌勇士。

我还是一个口腔溃疡患者,一年里几乎有一半时间得忍受病痛,我便在“养生晨会”上求教。老邵建议我改用“云南白药牙膏”刷牙。刷牙时,要左右刷,竖着刷,上下刷。刷的时候,再往嘴里吸几口。在他的指导下,我一次刷三分钟,还自己创造了“含一会”和“刷舌头”的方法,久而久之,我便告别了“口腔溃疡”症。个别时候也犯病,但很轻,很快,不影响吃饭。我就把这个信息反馈到晨会上,让有口腔溃疡者也这样效仿。

利用晨练机会,有意组织“养生晨会”,是邵安胜的创举,也是我们社区业主的福气。

篇14:梦境与现实杂文随笔

梦境与现实杂文随笔

小青在路边悠闲的走着,享受着太阳给予的暖意。就在她准备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时,忽然发现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有一只白色的动物若隐若现,小青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了,她慢慢的朝着树林逼近,就在她聚精会神想一探究竟时一声刺耳的鸟叫声响起,一群乌鸦向天空飞去。回过神来那神秘的雪白动物早已经消失了,只剩下萧瑟的树丛与枯叶。

天空中下起了细雨,小青静静的站在茂密的.大树下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小青靠着大树已经熟睡过去了,不知是梦还是现实中她看到一条雪白狐狸走近她的身旁,跳进她的怀里,用雪白的皮毛蹭了蹭她的身体体。

醒来时天空已经放晴,小青慵懒的伸着懒腰,午后的阳光洒在草地上,把一切都照的耀耀生辉。小青忽然感觉到身体上有某种不知其名的动物残留下的微微暖意,“到底是什么?”她茫然的问到。

一天很快就结束了,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着。小青依靠月亮微光独自一人在黑暗中行走着,就在此时一条巨大蟒蛇朝她噬去,小青顿时吓的腿软了,蟒蛇一点一点靠近用它冰冷的身体不断围绕在她身上,她尖生大叫着“啊——”。

“啊——”小青突然睁大双瞳,冒着冷汗从床上惊醒过来。

三年的杂文随笔

词不达意的杂文随笔

噪音杂文随笔

婚纱杂文随笔

与人方便的杂文随笔

下载敏与钝的杂文随笔(锦集14篇)
敏与钝的杂文随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