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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启动民间投资:创建良好政策环境是根本
启动民间投资:创建良好政策环境是根本
以来,国家连续4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一种短期行为,投资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从长远来看还应立足于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本文拟从衡水市民间投资现状入手,分析民间投资的特点,揭示发展民间投资的阻滞点,提出进一步启动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一、衡水市民间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投资领域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联营、个体私营、股份制等经济形式的长足发展,民间投资迅速壮大。衡水市全社会投资132亿元,比增长10%,其中民间投资90.8亿元,比重为69%,比20增长13%[1],成为带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
1.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有投资的增速。~20衡水市国有投资年均递增4%,而民间投资年均递增12%,高出国有投资8个百分点。表明民间投资的自我发展能力要高于国有投资。由于衡水市“三农”地区的特殊性,缺乏大项目、优势项目,能够列入国家、省级重点的项目少,增加了争取资金的难度。~年4月间衡水市有27个项目争取国债资金7.8亿元,带动投资18.2亿元,占4年国有投资额的15%[2],占全社会总投资额的`比重更小,对带动民间投资基本上没有起到作用。
2.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呈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经济主体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强化,宽松的宏观环境为民间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机遇。1995年衡水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3.7亿元,分别是1990年的30倍和56倍,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990年的32%上升到57%。1995年以前,民间投资呈稳定、快速的发展态势。1995年以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出现下滑趋势,由的36%下降到2001年的13%,其中增幅仅为9%[3]。民间投资增长减慢一方面说明民间投资经过前几年超常发展之后已渐入正轨,投资行为更加理智,另一方面也说明近几年来经济的不景气影响了民间投资。
3.民间投资行业介入程度存在很大差异。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民间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由窄变宽,不断扩展状态。在统计部门规定的十五个行业中,都有民间投资的介入,但投资大量集中在农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行业。民间个人投资中,绝大部分是住房投资,2001年衡水市城镇和工矿区个人投资9.1亿元,都是住房投资,农村个人投资12.5亿元分别是住房投资和农业生产性投资。在民间集体投资中,制造业投资31.9亿元,比重为50%,主要集中在食品、饮料、金属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等部门,占制造业投资的56%,而电子通讯、仪器仪表、纺织、医药等部门投资为零;农业投资12.5亿元,比重为20%,批零餐饮投资4.8亿元,比重为8%。民间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特别是制造业等方面)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竞争优势。民间经济在其他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但比重较低,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社会服务、文化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等行业占比不到3%。民间投资在诸多领域特别是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
4.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筹。在2001年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比例为70%,国内贷款占15%,群众集资占13%,而国家资金仅占1%。而在国有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资金占4%,银行贷款占25%,自筹资金占48%,群众集资占13%。由于民间投资主体经济实力有限,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银行贷款对其支持力度不够已成为制约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影响民间投资发展的因素
(一)总体需求不足,民间投资很难形成热点
一是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投资信心不足,缺乏发展后劲。针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以来我国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以启动内需、刺激增长为目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推进经济增长。但是从投资的产业方向上看,新一轮的投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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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创建良好政策环境是根本经济论文
创建良好政策环境是根本经济论文
1998年以来,国家连续4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一种短期行为,投资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从长远来看还应立足于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本文拟从衡水市民间投资现状入手,分析民间投资的特点,揭示发展民间投资的阻滞点,提出进一步启动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衡水市民间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投资领域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联营、个体私营、股份制等经济形式的长足发展,民间投资迅速壮大。2001年衡水市全社会投资132亿元,比年增长10%,其中民间投资90.8亿元,比重为69%,比2000年增长13%[1],成为带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
1.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有投资的增速。1996~2001年衡水市国有投资年均递增4%,而民间投资年均递增12%,高出国有投资8个百分点。表明民间投资的自我发展能力要高于国有投资。由于衡水市“三农”地区的特殊性,缺乏大项目、优势项目,能够列入国家、省级重点的项目少,增加了争取资金的难度。1998~2001年4月间衡水市有27个项目争取国债资金7.8亿元,带动投资18.2亿元,占4年国有投资额的15%[2],占全社会总投资额的比重更小,对带动民间投资基本上没有起到作用。
2.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呈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经济主体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强化,宽松的宏观环境为民间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机遇。1995年衡水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3.7亿元,分别是1990年的30倍和56倍,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990年的32%上升到57%。1995年以前,民间投资呈稳定、快速的发展态势。1995年以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出现下滑趋势,由19的36%下降到2001年的13%,其中19增幅仅为9%[3]。民间投资增长减慢一方面说明民间投资经过前几年超常发展之后已渐入正轨,投资行为更加理智,另一方面也说明近几年来经济的不景气影响了民间投资。
3.民间投资行业介入程度存在很大差异。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民间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由窄变宽,不断扩展状态。在统计部门规定的十五个行业中,都有民间投资的介入,但投资大量集中在农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行业。民间个人投资中,绝大部分是住房投资,2001年衡水市城镇和工矿区个人投资9.1亿元,都是住房投资,农村个人投资12.5亿元分别是住房投资和农业生产性投资。在民间集体投资中,制造业投资31.9亿元,比重为50%,主要集中在食品、饮料、金属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等部门,占制造业投资的56%,而电子通讯、仪器仪表、纺织、医药等部门投资为零;农业投资12.5亿元,比重为20%,批零餐饮投资4.8亿元,比重为8%。民间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特别是制造业等方面)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竞争优势。民间经济在其他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但比重较低,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社会服务、文化教育等行业占比不到3%。民间投资在诸多领域特别是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
4.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筹。在2001年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比例为70%,国内贷款占15%,群众集资占13%,而国家资金仅占1%。而在国有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资金占4%,银行贷款占25%,自筹资金占48%,群众集资占13%。由于民间投资主体经济实力有限,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银行贷款对其支持力度不够已成为制约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影响民间投资发展的因素
(一)总体需求不足,民间投资很难形成热点
一是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投资信心不足,缺乏发展后劲。针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以来我国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以启动内需、刺激增长为目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推进经济增长。但是从投资的产业方向上看,新一轮的投资扩张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新的投资对促进企业产品技术更新、升级换代的作用并不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加大对企业投资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衡水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当薄弱的经济落后地区,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结构不合理,企业组织结构比较分散,产业特色不突出,缺少带动相关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产品档次较低,传统产品多,高科技含量产品少;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大部分企业市场预期差,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流动性与资金需求同时对市场做出反应,如果社会需求旺盛,产品旺销,对收益预期好,企业就会增加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投资,这时,不但表现为企业资金需求量增加,同时也表现为企业活期存款增长速度高;如果需求不足,产品滞销,对收益预期差,企业就会减少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投资,这时,资金需求量减少,其现有资金为获取利息就会转为定期存款。1998~2001年,衡水市金融机构企业定期存款增长比例分别为3.4%、39.7%、91%、86.7%,定期存款比例增长大幅上升,说明大部分企业产品滞销,市场预期差,不敢增加投入。
二是缺乏可投入的好项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农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批零餐饮等一般性服务领域,这些领域在技术、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门槛都相对较低。但是目前这些行业均已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民间资本在这些领域已很难找到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而在资金技术密集的产业、在国家重点投资的基础设施等领域,对民间经济而言,由于政策不明、信息不灵、情况不熟悉、预期收益难测,不敢贸然进入。
三是一些民间投资者缺乏长远打算,自身经营不规范,破坏了自身的形象和信誉。一些民营企业钻体制空子,通过非经济手段开展竞争,产品质量低,信用意识差,使社会对民营企业难以认同。另一方面民间投资者自身存在着观念障碍,满足于“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缺乏投资热情,投机思想严重,缺乏科学的投资理念和现代资本运营知识,决策水平不高。
(二)市场准入限制制约着民间投资的拓展
当前,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间经济发展的政策,打破了所有制界限,放开了民间投资领域,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仍存在一些限制。如在教育领域,衡水市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原则,制定了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了社会办学的发展。到2000年底全市社会力量办学182所,比重为5%,在校生3万人,占比为3%,带动投资2.4亿元[4]。社会办学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所占比例太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房地产开发是目前衡水市投资的热点,2001年完成投资8.2亿元,同比增长58%。在全市2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私营企业只有1家,6家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成立的。2001年7户企业完成投资1亿元,比重仅为12%。在国家急需加大投资和加快发展的领域,如电力、医疗、交通、通讯、城市公用设施、城市改造等,由于存在部门、行业垄断,基本上是投资由政府包揽,经营由行业垄断,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如衡水市第一期农村电网改造投资7.16亿元,全部是国有投资。衡水污水处理工程投资1.5亿元,国债资金占48%。建设国家粮食储备库投资1.1亿元,全部是国债资金。在2001年国有及其它经济类型投资中,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公共设施服务业分别投资5.6亿元和5.5亿元,全部为国有投资。此外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通讯等部分领域已经或将要向外资开放,但是不允许或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民间投资参与,导致民间投资领域过窄,影响了民间投资的发展。
(三)融资渠道狭窄影响了民间投资者的投资能力
资金短缺是困扰民间投资发展的瓶颈。除了民间投资者自身存在着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差等问题以外,金融部门过分强调防范风险,上收贷款审批权限,贷款审批环节多,服务效率低,不适应民营投资者贷款时间急、次数多、金额小、风险大的特点。在信贷投向方面抓大有余,放小不足,过分集中于交通、电力、邮电等基础设施和少数优势行业,忽视了民间投资者的资金需要。对好企业、好项目抢着贷,争着贷,而对市场潜力大、前景好,但目前存在暂时困难的企业,缺乏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信贷支持力度不够。据统计,到4月份衡水市金融机构新增乡镇企业贷款3000万元,同比少增8000万元,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比年初减少1200万元,同比少增2100万元[5]。
(四)民营企业不能充分享受平等待遇,影响了企业投资积极性
从当前国家对国有、民营、外资3大经济体已制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优惠条件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的比较来看,当前对民营经济发展已没有制度限制。尽管国家及有关部门在扶持民间投资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出台了许多政策,但在实际执行和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中,民营企业享有投资待遇和竞争机会平等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一些地方和政府职能部门存在着民营不如国有,国有不如外资的观念,对民间投资缺乏正确、有效的引导。对民营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技术监督、环保等10多个单位,但却缺乏一个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缺乏为民间投资者说话、撑腰、办事的机构。在项目投资方面,没有一个投资主管部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办法,民间投资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主要是针对国有投资而言,不适应民营投资发展的需要。政府制定的许多政策主要是针对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的,对民营投资如何引导、监管和规范,对民营投资的审批程序和市场准入范围如何确定等,都缺乏可以遵循的'政策规定和有效办法,在投资信息、产业指导、技术支持等方面也都存在着渠道不畅、信息不通的问题,使民间投资者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导致投资风险加大和经济损失。
三、对策建议
启动和扩大民间投资不仅是解决近期经济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而且是保证今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长期政策。为了尽快有效激活民间资本,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必须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1.政府要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促进民间投资重要性的认识,破除思想和体制上的障碍,充分认识增加民间投资对于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和外商的投资行为,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把捉进民营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范围,明确计委或乡镇企业局作为民间投资的主管部门,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尽快出台本地区对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改革民间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建立民营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激励民营投资的进入。强化政策和信息服务,建立投资信息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有关投资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帮助民间投资主体减少决策失误,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将民间投资引导到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上去。
2.进一步调整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政策,放宽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要配合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鼓励、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国家原则上不需控制的领域,应允许民间资本投资和控股;除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和需国家独资经营的领域外,其余应全部放开让民间资本进入;凡是允许让外资进入的行业,要放开让国内民间资本进入;凡是一般竞争性的行业和领域,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鼓励民间资本自由进入。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民间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准许、限制和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根据目前民间资本的潜力和条件,要鼓励民间资本拓展新的投资领域,扩大民营经济在各行业和产业的投资份额和所占比重,全面推动在农业产业化、传统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等的投资进入深度。
第一,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同调整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政策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国有资产退出机制,使国有资本真正“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全社会投资中发挥杠杆作用。大力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租赁、承包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对于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租赁、承包国有亏损企业,要有一些政策上的支持。
第二,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资,增加农民收入。要按照调整提高的原则,加大对种养业的投资,积极调整种植业的作物、品种和质量结构,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加快发展瘦肉型猪、蔬菜、肉(奶)牛、果品林木等主导产业,培育农业龙型经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农村个体工商户走市场带基地、市场连加工、公司加农户的路子,实现农工贸一体化;调整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结合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加大对特色农业的投资,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运输业。鼓励农民经商办企业,鼓励农村个体工商户向城镇集中,改革城镇户籍制度,解决农民进城后落户、子女上学等问题,吸引农民离开土地,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适当集中。
第三,在传统制造业领域,民营经济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提升其档次和质量,提高竞争力。
第四,在新兴服务业,要尽快疏通民间投资的进入渠道,彻底打破垄断,让民间资本顺畅进入。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独立投资办学,参与教育产业;允许和鼓励开发卫生医疗资源,参与现有公办医疗机构的重组;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和经营各种文化馆站、体育场所等设施。
第五,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引进民间资本。如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电力行业主网以外的辅网建设与维护,铁路、公路线路的养护等。
3.大力拓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1)应尽快成立专门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设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2)制定并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信贷政策。在规范民营企业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金融部门要完善服务措施,增加服务品种,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规范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入股中小金融机构,壮大中小金融机构实力,为民间投资搞好服务。
4.民间投资者自身也要强化管理,选准投资方向,增强信用意识。要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强化经营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营和竞争行为,提高资信等级和市场竞争力;要树立长期投资理念,找准投资方向和项目,民间投资要符合产业政策、要投向生产能力利用率相对较高的行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要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观念,真正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收稿日期:-05-18
【参考文献】
[1] 甘新民.衡水统计年鉴:20卷[R].
[2] 该数字由衡水市计委提供.
[3] 甘新民.衡水统计年鉴:1998年卷[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
[4] 甘新民.衡水统计年鉴:2001年卷[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5] 衡水市金融统计日报[N].2002-04.
篇3:启动民间投资的战略思考
从需求方面来看,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及世界经济的不确定因素等影响,至今全球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目前美、日、欧三大经济体经济仍低迷,致使我国出口的外需拉动作用将十分有限。而且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也不可能完全照搬“新兴国家”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相比之下,内需的作用更重要,可控性也更强,最终还应确立发展内需主导型经济。而就内需而言,消费的不足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收入制约,储蓄存款虽10万亿之强,但人均仍不足8000元,而且分布不均。结果是高收入人群有消费能力但相对消费意愿低,而低收入人群虽有较强消费意愿但相对消费能力不足;由于预期不乐观,存在的下岗分流等收入减少可能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而未来教育医疗住房等支出增加可能的双重压力,从而形成内在消费紧缩机制;消费环境制约,既有基础设施不足的硬环境制约,这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也有消费者主权得不到保障的软环境制约;从市场自身发展来看,进入了相对平稳发展的调整期,尚无大的消费热点以形成新一轮消费升级。
另外,从投资来看,首先是政府在投资总量上受到国家财力总量约束。即使是用于建设,财政赤字也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线下,而且还存在投资方向约束,国家财力不宜投入于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如果这样做,还可能会对社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而应投向公共基础建设方面,并能起到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从实践上看,多年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已经起到了相当的作用,但其作用也存在效益递减问题,而且寄希望于长期靠国家财政投资支撑经济增长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将是必然的,我们可以认为今年不再加大财政的投入本身就是淡出的体现。而对于积极财政政策淡出形成的空位,可以也理应由社会投资来补位。事实上,我国现在全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社会投资已经占了一半。
社会投资主要包括外资和民间投资二个方面。从外资情况来看,我国近年吸引外资力度不断加大,2002年吸引外资50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但必须看到,影响外资投入变数甚多,如果世界经济走出目前低迷,替代效应上升并可能显于收入效应,则我国引资将会更加困难,而且从长远看,透过经济全球一体化大潮,仍然能看到客观存在国家经济安全问题。
从我国国情看,目前尤其要注重启动民间投资。虽然我们对民间投资的政策已从过去的禁止和限制转变为松绑和鼓励,而且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也是以年均20%的高速度增长,但民间投资的黄金时代还远未到来。从我国目前看,民营经济总的情况仍然是总量少、行业窄、发展仍受限制,其中70%为实业且主要集中在批零业、餐饮业、建筑业及部分制造业,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制约民间投资的原因分析
形成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历史原因。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民营经济基本上没有生存的空间,更谈不上发展了。这主要是从存量上一直影响到目前经济所有制格局,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情况更突出。
政策因素。比如在国有企业可进入的80多个行业中,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却只有42个,其发展空间有限。我们至少没有理由认为民营资本比外来资本更具危险性,而这种歧视性的政策不仅反映在市场准入上,同样反映在监督、管理、服务、税收和退出等各个方面。
资金门槛限制。一些行业对较高的资金准入要求,事实上否决或至少是限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由于民营经济长期受压制,起步晚,资金实力较弱且分散。从民间投资所需资本的集中来看,单个资本自我积累时间过长,通过内部融资实现单个资本的联合因缺乏成熟机制而难以做到。外部融资也同样困难,从银行贷款看,一般不可能象国企那样能得到国家和银行资金支持,做到高负债经营。特别是后由于吸取金融危机教训,银行资金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加强,各行采取贷款权上收等各种措施,贷款更加谨慎,甚至出现“存差”怪现象,一方面是银行有钱贷不出,造成资金闲置,另一方面是告贷无门,资金短缺。从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方面看,机会更是微乎其微甚至无须考虑。
现有市场吸引力下降。民营经济发展初期,由于国家尚处短缺经济时期,产品供不应求,利润十分可观,随着市场逐渐饱和,利润率下降,民间资金投入缺乏动力,而且由于原有企业的先占优势,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一定市场壁垒。同时还因为市场信息不畅,有的是有资金找不到项目,也有的是有项目找不到资金。这实际上也反映了对经济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
市场环境缺失。这既包括“硬”环境的原因,如水电路等基本设施条件不足,也存在“软”环境问题,包括社会信用水平较差、市场不正当竞争和管理不当等因素影响。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仍是企业实际负担重,其负担水平不仅是税收和合理的收费,还有大量的“三乱”负担,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
民营企业自身原因。如企业制度不完善、产权不明晰、家族式专制管理、多模仿少创新缺乏科技进步、过多依赖价格竞争手段争夺市场等,而且整体而言,创业者个人素质多不适应二次创业要求,而我国目前还缺乏成熟的职业经理人才市场,这都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提升。相对于以上外源性的原因,这个内源性原因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但决不是最主要的因素。
篇4:启动民间投资的战略思考
启动民间投资,大力发展民间经济,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解放思想
有人认为:民营经济只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且不均衡情况下的阶段性产物,是由于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多样性和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是一种“以退为进”或“先退后进”的权宜之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仅起着一种拾遗补缺的作用。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须正本清源。不能仅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到民营经济具有发展经济、满足就业、增加税收、活跃市场等作用而认可民营经济的合理性,而应从根本上看,市场经济就是民有经济,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天然主体,现代经济生活中,政府当然不是仅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但也不应喧宾夺主,本末倒置,更不能越俎代疱。要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该全面提升民营经济,要在思想上树立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而非异已力量的意识。要取消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性歧视,做到“松绑”和“鼓励”,逐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包括公共产品部门的准入,不搞所有制歧视,如上海高速公路网民间投资就占了7成。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从事前审批为重点到事中监管为重点,逐步消除行政壁垒。在干部业绩考核上也要走出重外资轻内资的怪圈,不能认为只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国家有关部门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文件须落实到实处,应有可操作性,要把好事办实。
正确认识政府定位和职能
转变观念关键在于转变“官”念,须知政府并非万能的,政府也不应以“神
明”自居,只有正确认识自己,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才不会“越位”、“错位”,从而也不会“失位”。合理确定政府职能,一要政企分开,此已系老生常谈。政府投入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在于创建一个良好投资和经营环境,国有“统管统制”领域将逐步开放,政府职能从行业管理向市场管理、从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二是正确认识财政政策功能。投资是一把“双刃剑”,从短期看能拉动内需,而长期看会增加供给能力,加深供求矛盾。因此,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应该是解决结构性问题而非总量性问题。既需在城市“锦上添花”,更需向农村“雪中送炭”,如农村电网改造、水利工程、道路等基础性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相对发达情况下,对农村的投入的边际效益将会更高,但应结合各地城乡建设规划尤其小城镇建设规划,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目前农村极不正常的向城市每年数千亿的资金“倒流”现象应引起足够的注意。财政投入效益好的标准是“一箭三雕”:增加了有效需求;填补了供给缺口;对社会投资有拉动效应而不是挤出效应。
增加资金可投入量
其措施在于,一是增收,收入的`增加既是经济增长的结果,又是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尢以增加低收入阶层就业和收入为重要。二要节支,税率设计应在合理水平上,更不能收“过头税”,“拉弗曲线”足以说明高税率则低税基最后税收减少的关系,所谓“过犹不及”; 垄断产品的高价格高收费应逐渐降下来,做到合理定价收费,目前特别要解决“三乱”问题,在农村,这个问题更突出,通过农村税费改革真正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三是国家要承担社会改革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在政府保障资金的投入和公众因此可以节约出来的资金之间存在倍数关系,因此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杠杆作用能大大增加民间投资的资金可投入量。对于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国债筹集。
从存量上形成国有资本的退出机制
国有资本从生产性领域的退出,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基于战略性的思考。凡产权可明晰,并可通过收费实现利益补偿的,均可实现产权多元化甚至完全民营化,具体做法;一是完全退出型,即“国退民进”,主要是适用于竞争性行业,如中小企业改制兼并拍卖等,资本转移出来,产权主体变换。二是部分退出型,主要适用于大中型竞争性企业和多数非竞争性企业,即“国减民补”或“国停民增”,最后国有资本在企业中股权稀释,产权多元化,如温州均瑶集团参股东航武汉公司18%股权一例。欧盟公用事业占GDP的15%,公用事业的市场化将增大民营经济生存空间。应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包括铁路、民航、邮政、电信、金融、保险、石油、自来水、煤气、电力、机场、港口、大学教育和卫生交通等公共设施、公共工程和交通等非竞争性企业。对于因自然原因适宜垄断经营的,须认识到经营的垄断性并不必然要求产权的单一性,仍可以实现产权多元化。即使是单一产权也不一定非国有形式不可,也可民营化,可通过特许经营及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如价格听证会等保证合理确定价格收费。
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但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其作用主要并不反映在数量上而是应该反映在个体的质量上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调控能力上,上世纪8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我国国企数量从10万多户减少至5万多户,数量减少了一半,但固定资产净值却从7千亿增加到4万多亿元,增加了5倍,公有制经济实力在增强而不是减弱。运用经济手段,通过资本纽带作用,同等数量国有资本将能有效地能控制更多社会资本,国有资本控制力将会进一步加强而非减弱。国有资本的退出效果有三:一是退出来或因减少投资而节约出来的有限资金可用在“刀刃”上,“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二是增强了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控制和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巩固和发展了公有制经济;三是民间资本可以在现有较高平台上直接进入市场,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优化投资环境
首先,关键是强化政府信用,减少无效成本,无区别则无政策,即政策具有多变性,相比之下,法律一以贯之,因而法律环境比政策因素更重要。过去对私有财产的认识过多地是道德评价而非“财产中性”意识,目前从立法高度保护私人合法财产具有紧迫性,对合法财产权益保护不力必然导致投资动力不足,甚至导致资金外逃。对公平竞争环境,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否则势必影响公正,不宜对垄断企业过度保护。此外应做到公平税负。目前急需解决民间投资的双重征税问题,重税将会导致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双重下降。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长袖善舞,多钱善贾”,但中小企业“告贷难”具有普遍性,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尢甚。在现有银行贷款、股份制改造、基金、项目融资、财政支持等融资渠道中,多数民营企业只有向银行贷款一条路可走。我国股市政策取向可以认为是“扶贫式”而非“发展式”,上市公司以国企为主,且多“一股独大”。据调查,70%的上市公司并没有给投资者以回报即并没有创造价值,民营企业中只有少数较大企业偶能通过股份制改造融资。现有金融机构以国有性质为主,信贷实践中对民营企业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现象,主要表现为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二个方面,业务中向大中国企倾斜,而事实上大中国有企业效率并不理想,不良资产也主要集中在国企。有人甚至认为国企不良资产是“肉烂在锅里”,而民营企业贷款则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惜贷思想严重,发展中国家最急需的重要资源-资金竟然会过剩,并且“存差”高达4万亿之巨,形成极大浪费。
我国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一是无力,不良贷款已占全部贷款的23%;二是民营经济发展在资金上主要靠自我积累,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民间融资,据估计,温州企业发展资金3/4来自民间,但民间融资,其法律和政策地位目前仍是“妾身未明”。对民间金融宜纳其入正轨,使之合法化,引导和促进其规范化发展。可以预见,政策将“解冻”,不久将迎来民间金融的春天,届时整个民间投资也将会进入发展的黄金时代。
篇5:启动民间投资是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
启动民间投资是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
民间投资,这里主要是指民营资本的固定资产投资.启动民间投资,是当前实现地方经济持续稳定运行的战略性课题之一.若无足够程度活跃的民间投资,则国家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就始终扮演着扩大内需的作用,难以逐步“淡出”.然而,这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只能是短期性的,若长期实施,则国家财力是难以承担的.
作 者:唐文金 作者单位: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 刊 名: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英文刊名:ZHONGGONG SICHUANSHENGWEI SHENGJI JIGUAN DANGXIAO XUEBAO 年,卷(期): “”(1) 分类号:F1 关键词:篇6:吉林省民间投资的现状及政策选择
吉林省民间投资的现状及政策选择
本文通过分析吉林省民间投资的现状,对如何解决吉林省民间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政策与制度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以期使吉林省民间投资更加健康地发展,从而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
作 者:许春燕 潘福林 作者单位: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刊 名:工业技术经济 PKU英文刊名:INDUSTRIAL TECHNOLOGY & ECONOMY 年,卷(期): 23(1) 分类号: 关键词:民间投资 政策选择篇7:民间投资的现状及政策选择论文
民间投资的现状及政策选择论文
一、吉林省民间投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民间投资已成为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年鉴资料,吉林省民间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扣除国有及其它经济的投资,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占全社会投资的比例为29.1%、为37.7%、为37%、为39.7%、为43.9%,基本呈年递增趋势。但同东部发达省区比较,相差较大,以19为例,当年吉林省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例为37%,而浙江省为63.5%、安徽省为54%、江西省为60.4%、福建省为58.6%.其中个体民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例,浙江省为19%、安徽省为22%、江西省为27.8%、福建省为18%,而吉林省只有9.8%,尚未达到13.2%的全国平均水平。为了支持省内民间投资的发展,鼓励公民的创造欲望和企业家创新精神,应采取积极的支持政策,动员组织民间资本参与吉林的经济建设。
二、吉林省民间投资的政策选择
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但由于基础和背景的原因,政策支持力度仍显得不够。为此,应从产业准入到运行、政策体系和落实保障机制等方面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投资管理
就目前情况来看,对于民间投资这一“弱势群体”,加大政策扶持是最直接的方法。
1.拓宽投资领域
鉴于目前产业准入的局限,建议尽快给民间资本充分而广阔的营运空间,特别是要引导民间资本开拓新兴的产业领域,诸如信息产业、环保产业、小区服务产业,这些领域可以通过竞争发挥民有企业机制灵活、风险承受力强的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还应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成长前景看好的产业领域,例如教育产业、旅游产业、市场中介组织,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人才,发挥自身优势,在以上领域营造出良好的竞争氛围。当前,我省至少有三个领域可供民间资本考虑:一是生态工程,例如绿色食品、绿色产业的开发;二是教育产业,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产业是有广阔空间的;三是医疗卫生,随省内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私立医院也是民间投资的好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原有的垄断性行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目前,公共交通、通讯、铁路、金融保险等领域也已具备打破完全垄断和引进竞争的阶段。可考虑采取政府所有,委托民有企业经营;或政府控股,民间资本参股;或政府监督,允许不同成分的企业竞争营运等多种方式,向民间资本开放这些领域,以鼓励公平竞争,提高这些行业的效率和效益,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
2.财政金融支持
政府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应允许财政资金直接进入以民间投资为主的项目。根据我省民营经济十五发展规划,吉林省十五期间民间投资重点项目中,26%属农产品加工项目,27%属生物制药项目,47%属工农业产品及新材料项目,这些项目均围绕吉林省的资源优势进行开发,将对吉林省经济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这些重点项目60%的投资资金仍需通过借贷或其它方式筹集,为此,作为政府财政部门应考虑部分导向性的贷款贴息资金,财政贴息的方式可以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同时省内金融机构应运用多种信贷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并根据民间投资特点制定相应的贷款规则和程序,如对于实物资产较少、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可根据企业资金流量、订单情况等发放贷款,条件成熟时,可探索建立民营金融机构,以满足广大民间投资者的借贷需求。此外,应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为民间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鼓励民间资本经营
政府应允许并鼓励民间资本进行证券投资。现代经济条件下,民间投资远远不止局限于让百姓都去办企业, 众多投资者联合起来进行资本经营以求得规模效益也是行之有效的投资方式。应考虑改变企业上市的行政计划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允许其发行债券、股票。当前许多民间投资者面临最大困难是资金来源问题,而上市融资是迅速大量获取资金的`有效途径。资本市场上的平等竞争,不仅可以为民间投资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也可以增加国有企业的危机感,不断提高自身生产效率,从而带动全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
政府还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省内国企改革可谓举步维艰,很大的原因在于缺乏资金,如果民间资本能以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将资金注入国企或以人力资源(经营才能、技术专长)、智力成果以及品牌、资信等无形资产要素作价投资,可以使国企改革打开一个新的局面,也可以大大减少职工下岗、失业的压力。
4.加强投资管理
随着经济生活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总投资比重的逐渐加大,并逐步成为主体力量,应考虑将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在确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名单时,应按照统一标准,将民间投资项目和民营企业纳入筛选范围。针对吉林省民营企业具体情况,十五期间,吉林省有33家重点民营企业,64项民间投资重点项目。这些项目的投入除需资金上的支持外,还需要在项目运行的有关制度、投资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并为民间投资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外,还要加强民间资本的归口管理。省内除设置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外,还应加强对民间资本跨行业、跨地区流动的指导,尽可能发布完备而充足的信息,避免民有企业的重复投资,也应成立以民间资本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服务机构,诸如风险投资基金或共同互助基金等。
采用上述政策支持,需要将民间投资纳入全省经济中长期规划,统筹管理、统一调控,但不可统得过死,否则将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同时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这种政策优势只能作为短期内启动民间投资战略思考。
(二)实行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垄断
1.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
借鉴各国及国内发达省份的经验,除了有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领域外,不应再对民间投资领域有过多限制,各方投资者在市场中享有平等权利,对行业渗透及项目投资应坚持谁有能力介入,谁就拥有市场。在实行优惠政策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如民间投资项目所需土地,应与国有投资项目用地享受平等权利。总之,为民间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机遇。
2.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吉林省的许多重大项目都由政府部门投资,而市场经济的冲击,又使政府部门显得力不从心,为此,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严格界定政府投资的范围,将其约束在确保国家安全、弥补市场失效和引导经济发展等方面。目前,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由政府来垄断,针对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对水、电、煤气、供热,通讯网络建设领域,应打破政府投资、国有垄断的局面,允许民间资本参股这些方面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不仅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充分发展的空间,也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3.完善产权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定和保护产权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民间投资者能否具有和其他投资者在投资范围、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上平等的机会,需要有明晰的产权界定,它不仅包括所有权凭证,也包括怎样使用权利的一些特殊规定。为此,急需制定《吉林省民间投资保护条例》,使民间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得以规范,并能得到自身权利的保护。
采用上述政策措施,要求政策的制定者要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公平观,打破所有制的界限,对投资效率高,对全省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投资者应予以全方位的支持。同时也要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打破对非竞争性行业的垄断,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充分发展的空间,而这些都需要明晰的产权加以保护。
篇8:启动民间投资的瓶颈因素与对策
启动民间投资的瓶颈因素与对策
所谓民间投资,是指全社会投资中排除政府投资与外商直接投资后的.部分.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民间投资对支撑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功不可没.
作 者:和军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刊 名:辽宁经济 英文刊名:LIAONING ECONOMY 年,卷(期):2003 “”(4) 分类号: 关键词:- 如何在体育教学中形成良好的情感环境的论文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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