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15出台

时间: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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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一碗大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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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15出台,本文共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来一碗大肉面”提供。

篇1:《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15出台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于3.15出台,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茅透露,《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正式出台。

张茅说,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到13亿人。经营者也消费,我们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也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和激励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质量,既矛盾又相互促进。如果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好,就能促进它更好地发展,反过来,对企业是不利的。

张茅说,保护消费者权益要严格依法办事。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原则规定。《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3·15”的时候正式出台。在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重点领域,要更好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各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和组织,这些年做了一些很有益的工作。比如,对于三星手机的爆燃事件,还有苹果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消协都主动约谈,促使他们召回产品。不同的国家虽然有不同的技术标准,但对消费者的保护不能是双重标准。

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

回答记者“怎样彻底遏制假货”问题时,张茅说,赞成马云等企业家提出来的要加大惩戒力度,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

张茅说,我们感到,首先是要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例如商标法、广告法,实际上都对假货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要真正落实好,企业要自律,政府要加强监管。第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把造假的企业、受到处罚的企业公示在这个系统上,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第三,加大惩戒力度。我觉得,加大惩戒力度最终是建立信用系统,如果这个企业没有信用了,就不是罚款100万、200万的问题。最终要建立起企业自律、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系统。

“多证合一”10月1日前完成

谈到未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张茅说,第一是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多证合一”。所谓“多证合一”,就是要把一些不需要政府许可的证,在我们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使申请人能够一次领取到。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七证、八证,有的十一证、十五证,各地有一些涉及到外贸出口的企业,还要有海关和进出口需要的证。我们没有统一讲是多少证,原则上是一次领取,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关键是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实际上是政府部门自我革命的一个深化。这个工作,我们计划在今年的10月1日之前完成。

工商总局还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我们争取在今年年底前,使企业具备全程电子化申请登记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条件。现在已经有不少企业申请和使用了电子营业执照,这需要打破我们地区分隔,认可电子执照。今年将开放国家、省市的工商注册名称库,就是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名称,把主动权、自主权交给企业,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将按照国务院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解决重复检查企业应接不暇的问题。这样一是减轻企业负担,不用天天应付检查,再就是降低了政府监管的成本。

更多阅读

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年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仍存两方面的问题,包括协调推进还不够,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前置审批还有34项,后置审批将近300项。今年将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实现“多证合一”,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让企业少跑路。

市场主体增加1651万户

张茅说,商事制度改革包括“放管服”三个方面,工作效果比较明显,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增加1651万户,增加11%。一天新增市场主体4.5万户,企业550万户,增长24%。从结构上看,第三产业服务业占到80%。

张茅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生有死,特别是去产能、“僵尸企业”,去年全国退出的企业一共有138万户,每天有1.5万家企业诞生,有3700家退出。他认为这是一个市场经济正常的情况,在商事制度改革以前,一天产生的企业是6900家,退出的企业是20xx家左右。基本上看,企业活动和数据还是相一致的。

商事制度改革仍存问题

张茅表示,商事制度改革一年来存在的问题,包括两方面。

一是协调推进得还不够,便利化的程度还有待于提高。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前置审批还有34项,后置审批按大类算,将近300项,所以有些企业拿到照就可以经营了,有一些企业需要拿证,或者拿证很费劲,拿不到证也经营了,这样监管就容易出现“真空”。“营商环境改善了不少,但是在对比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另外,市场监管还不到位。他表示,改革是否成功主要看监管。如果树立起好的信用体系,改革就取得成功,否则就失败。现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这个原则还没有完全落实。

二是小微企业的环境仍然需要改善。因为小微企业生存在起步的时候,企业的经营、用工、融资等这些问题,都是今年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的问题。

10月前实现多证合一

张茅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实现“多证合一”,也就是要把一些不需要政府许可的证,在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使申请人能够一次领取到。“多证”具体是多少个证,并没有统一,各地要求也不一样,但目的是“一次领取,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张茅说,关键是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建成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同时在“多证合一”的情况下,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这项工作计划在今年的10月1号之前完成。

同时,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使企业具备全程电子化申请登记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条件。张茅说,企业名称选择去年开放了县一级的名称核准,今年要开放国家、省市的名称库,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名称;简易注销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让企业退出比较便利。

网购投诉两成经查为假货

在谈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张茅说,“假冒伪劣问题可能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比较长期困扰的问题。”去年仅假冒商标侵权商标案件就查处了2.8万件,互联网网购的投诉五分之一是假冒伪劣产品。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要自律,政府要加强监管。其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把造假企业、受处罚企业公示在信用信息系统上,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第三加大惩戒力度。“一些企业家提出来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我是赞成的。”张茅说,“总的看,在市场环境中,不仅是造假、其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成本也比较低。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张茅说,“‘天下少假’是我们努力的目标。”此外,《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也将在3月15日正式出台。

篇2:《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15出台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15出台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于3.15出台,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茅透露,《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正式出台。

张茅说,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到13亿人。经营者也消费,我们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也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和激励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质量,既矛盾又相互促进。如果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好,就能促进它更好地发展,反过来,对企业是不利的。

张茅说,保护消费者权益要严格依法办事。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原则规定。《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3·15”的时候正式出台。在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重点领域,要更好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各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和组织,这些年做了一些很有益的工作。比如,对于三星手机的爆燃事件,还有苹果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消协都主动约谈,促使他们召回产品。不同的国家虽然有不同的技术标准,但对消费者的保护不能是双重标准。

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

回答记者“怎样彻底遏制假货”问题时,张茅说,赞成马云等企业家提出来的要加大惩戒力度,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

张茅说,我们感到,首先是要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例如商标法、广告法,实际上都对假货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要真正落实好,企业要自律,政府要加强监管。第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把造假的企业、受到处罚的企业公示在这个系统上,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第三,加大惩戒力度。我觉得,加大惩戒力度最终是建立信用系统,如果这个企业没有信用了,就不是罚款100万、200万的问题。最终要建立起企业自律、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系统。

“多证合一”10月1日前完成

谈到未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张茅说,第一是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多证合一”。所谓“多证合一”,就是要把一些不需要政府许可的证,在我们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使申请人能够一次领取到。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七证、八证,有的十一证、十五证,各地有一些涉及到外贸出口的企业,还要有海关和进出口需要的证。我们没有统一讲是多少证,原则上是一次领取,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关键是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实际上是政府部门自我革命的一个深化。这个工作,我们计划在今年的10月1日之前完成。

工商总局还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我们争取在今年年底前,使企业具备全程电子化申请登记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条件。现在已经有不少企业申请和使用了电子营业执照,这需要打破我们地区分隔,认可电子执照。今年将开放国家、省市的工商注册名称库,就是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名称,把主动权、自主权交给企业,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将按照国务院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解决重复检查企业应接不暇的问题。这样一是减轻企业负担,不用天天应付检查,再就是降低了政府监管的成本。

更多阅读

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年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仍存两方面的问题,包括协调推进还不够,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前置审批还有34项,后置审批将近300项。今年将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实现“多证合一”,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让企业少跑路。

市场主体增加1651万户

张茅说,商事制度改革包括“放管服”三个方面,工作效果比较明显,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增加1651万户,增加11%。一天新增市场主体4.5万户,企业550万户,增长24%。从结构上看,第三产业服务业占到80%。

张茅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生有死,特别是去产能、“僵尸企业”,去年全国退出的'企业一共有138万户,每天有1.5万家企业诞生,有3700家退出。他认为这是一个市场经济正常的情况,在商事制度改革以前,一天产生的企业是6900家,退出的企业是家左右。基本上看,企业活动和数据还是相一致的。

商事制度改革仍存问题

张茅表示,商事制度改革一年来存在的问题,包括两方面。

一是协调推进得还不够,便利化的程度还有待于提高。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前置审批还有34项,后置审批按大类算,将近300项,所以有些企业拿到照就可以经营了,有一些企业需要拿证,或者拿证很费劲,拿不到证也经营了,这样监管就容易出现“真空”。“营商环境改善了不少,但是在对比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另外,市场监管还不到位。他表示,改革是否成功主要看监管。如果树立起好的信用体系,改革就取得成功,否则就失败。现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这个原则还没有完全落实。

二是小微企业的环境仍然需要改善。因为小微企业生存在起步的时候,企业的经营、用工、融资等这些问题,都是今年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的问题。

10月前实现多证合一

张茅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实现“多证合一”,也就是要把一些不需要政府许可的证,在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使申请人能够一次领取到。“多证”具体是多少个证,并没有统一,各地要求也不一样,但目的是“一次领取,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张茅说,关键是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建成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同时在“多证合一”的情况下,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这项工作计划在今年的10月1号之前完成。

同时,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使企业具备全程电子化申请登记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条件。张茅说,企业名称选择去年开放了县一级的名称核准,今年要开放国家、省市的名称库,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名称;简易注销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让企业退出比较便利。

网购投诉两成经查为假货

在谈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张茅说,“假冒伪劣问题可能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比较长期困扰的问题。”去年仅假冒商标侵权商标案件就查处了2.8万件,互联网网购的投诉五分之一是假冒伪劣产品。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要自律,政府要加强监管。其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把造假企业、受处罚企业公示在信用信息系统上,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第三加大惩戒力度。“一些企业家提出来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我是赞成的。”张茅说,“总的看,在市场环境中,不仅是造假、其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成本也比较低。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张茅说,“‘天下少假’是我们努力的目标。”此外,《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也将在3月15日正式出台。

篇3: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施行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施行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每年的央视315晚会也几乎成为一道不可或缺的大餐。今年315,《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以下简称为《办法》),选在这个“黄道吉日”,颇让人觉得意义非凡。IT之家编辑认为,这首先至少能够说明两个问题:一,网购正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二,网购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维权问题已经达到不容忽视的地步。换句话说,网络交易的维权问题可能成为今年315的重点。

关于《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消费者在网购中的相关权益的法规依据,也就是今天正式出台的《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前身”。《办法》出台后,国民在网络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退换货问题和权益保护问题的处理将变得有法可依。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总体分为七章三十九条,分别对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和标准、退货程序、退货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和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和商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基本被囊括其中。拆封的商品还能退吗?赠品要一起退回去吗?退货运费谁来承担……等等,这些问题均有解答。

例如,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办法》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包括(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2)鲜活易腐的商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在以往的退换货过程中,消费者经常会碰到商家以商品已经拆封为理由拒绝退货的情况,甚至有商家要求商品完好,不能拆封、不能影响二次销售,才可以退货。《办法》对“怎样才算完好的商品,可以成功退货”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则视为商品完好,也就正常的拆封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此外更重要的是,《办法》还对退货过程中运费谁来承担、用积分或购买的点数购买的商品怎么退、“7日”从那一日算起、哪些情况卖家会受到处罚等,都说得很清楚。

总体而言,《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应该拥有的退换货的权益进行了巨细无遗的梳理和明确,在各种可能的情况都得到细化后,《办法》的正式出台有望对日后消费者在网购中“7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益进行切实的保护。

恶意退货怎么办?

当然,任何时候谈论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够以牺牲商家的权益为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能够发现网购过程中的恶意退货现象,部分消费者购买商品不以长期使用为目的,只为短暂体验,然后在七天之内退还,虽然仍满足《办法》规定的“商品完好”的标准,但这种现象一旦泛滥开来,势必对商家造成很大的.损失。

《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提到这一情况,“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这里给出了商家在面对恶意退货问题的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还可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纠纷,但整体并没有给出针对恶意退货的处罚措施,尽管可能在其他的相关规定中已有所明确。

换一个角度来讲,毕竟《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主要针对的维权主体是消费者,恶意退货问题的解决,除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也需要部分消费者提高自身素质,将心比心。

电商平台成重中之重

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但又不完全成熟的今天,网购的退换货已经成为商家、消费者以及平台心头的一大病患。从至今,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各大电商平台如京东、天猫等也在网站挂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承诺,但事实是很多情况下都沦为摆设。当消费者需要“无理由退货”时,无法退货的理由便接踵而至,从申请到等待平台审核已经足够折腾,有时还要面对类似“出具假货证明”、“退货要给折旧费”等这样的霸王条款,遇到第三方卖家各种信息传递不畅,最后多数只能不了了之。这背后,除了缺乏要完善的法律法规的监管,还需要电商平台找到一条面对退货难题的解决之道。

无论是设立退货商品专区,还是建立专门的退换货平台,在《办法》针对网购退货问题进行细化并给出强制性的要求后,都是电商平台该做出行动的时候了。消费者和商品销售者之间的退货纠纷往往会被放大到平台层面,甚至外界关注的只是平台是否作为,因此,建立良好的退换货机制并落实,平衡好自身和消费者的利益,对于电商平台自己而言,也会大有裨益。

篇4: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于315出台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最新消息

江苏广电总台新闻广播记者:

再过几天就到“3.15”了,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我感觉这几年我们老百姓(45.290, 0.11, 0.24%)消费的需求正在越来越多元化,从以前单纯购买一件商品,到现在购买包括教育、养老等各种服务。我们消费环境也在改变,不只是在实体店里花钱购物,也在网上买买买。但是有一个现象,虽然我们消费升级了,但是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包括假冒伪劣也在不断翻新花样。面对这些新的变化,我们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会采取哪些新的措施?既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激发企业的动能,刺激他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消费服务。谢谢。

张茅:

你提的这个消费问题,确实太重要了。现在,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达到64%,成为拉动经济的一个主要动力。总体来说,由于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总体消费环境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通过我们的监控还是向好的趋势。比如,大数据分析,对消费环境正评价比提高了8.5个百分点。消费者认为,在商品服务和消费者保护方面,情况有所改善。比如去年“双11”,我们通过网络进行了一些调查,在消费环境方面,比20的评价还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双11”的销售额来看,去年是1700亿,增长速度很快,这也说明大家消费意愿,也说明消费环境向好,否则大家不去消费了。

但是,消费投诉还是大量存在的。大概商品的投诉占到54%左右,服务在46%左右,基本上一半一半。商品多一些,服务投诉在不断上升。刚才说教育、体育、健身、旅游这些服务,我估计未来的服务可能会超过商品。特别是在农村,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人对消费投诉比较高的,比如在保健品领域,老年人比较多,在网购领域年轻人比较多,现在学生也都在网购。互联网大数据显示,假冒伪劣的投诉占20%,误导宣传占15%,被消费者投诉的网店、互联网交易平台比例较高。

下一步如何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确实是我们的重头工作,因为关系到13亿人。经营者也消费,我们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也是消费者,我认为,保护消费者和激励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质量,是既有矛盾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如果这个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好,就能促进它更好的发展。反过来,对企业是不利的。

首先,还是要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就是依法依规做好这些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知晓率。我曾经在一个城市抽样调查消费者遇到侵权以后怎么办?有70%的人是使用12315投诉,这个比例还不错。农村可能就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民买了假货,不知道怎么处理。所以,要宣传、普及、培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我们城里人很多消费者也不知道退货找谁。

其次,是严格依法办事。比如,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当然有几种情况,像生鲜的不行,还有定制的西服,也不能退。《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的“3.15”的时候正式出台,比如说,开封以后对质量引起变化的这些产品,要严格执行。有的企业原来表态挺好,说政府是定的7天,我给10天,要有这种表态,我说大家肯定会积极买你的产品,这就是促进。

另外在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重点领域,要更好的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比如刚才说的网络购物,比如说健康用品、保健用品的老年人、网购的年轻人。大家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人大副委员长张平同志担任会长,这说明政府是支持的,这是个保护消费者的公益性组织,还有各地的消费者保护的协会和组织。这些年做了一些很有益的工作,比如说消费者体验式消费,“黄金周”的时候组织一些志愿者去旅游,结果发现有三分之一的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消协组织也跟旅游局通报了,“双11”的时候也有近三成的企业先提价后降价,说打折多少,其实价格是提起来了。比如,对于三星手机的爆燃事件,还有苹果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消协都主动约谈,促使他们召回产品。不同的国家虽然有不同的技术标准,但对消费者的保护不能是双重标准。

再比如,最近大家反映比较多的老年代步车,消费者协会就组织了包括大洋、金马、雷丁这种品牌的碰撞试验,试验结果是非常危险的,这也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实际上就是你产品自身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更别说上路之后,制造的交通秩序混乱。所以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非常重要,能够比较好的联系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再有就是我们“12315”现在成为一个品牌,“3.15”晚会的时候,因为工作的习惯,过去也是高度的注意,过去在卫生部工作,觉得假的诊所、假的大夫、假药,有这方面的问题,涉及到我自己工作的领域。现在我关注曝光的企业,不知道今年“3.15”将会哪些行业、哪些企业被曝光,“12315”的宣传也成为一个热线品牌。

总之,需要我们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进一步改善我们的消费环境,我们叫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真正做到安全放心。这样有利于拉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同时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这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我们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篇5: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月15日施行

如果说现在在淘宝、天猫、京东这类电商平台购物,发生消费纠纷还有第三方协助沟通处理,那么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网购的渠道可能有些“尴尬”。

网购已经成了目前人们最热衷的消费方式之一,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与之俱增。买了商品出问题退货遇商家推诿,在无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网购,商家消失不见;一些特殊商品,其实并不能退货却不清楚……这些都是常遇到的问题。消费者更加关注的,是享受网购带来实惠便捷的同时,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无第三方平台购物 退换货沟通难

如果说现在在淘宝、天猫、京东这类电商平台购物,发生消费纠纷还有第三方协助沟通处理,那么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网购的渠道可能有些“尴尬”。

“微信朋友圈里现在有各种各样卖东西的,有时候看到觉得合适就会买一些,但买了几次发现有些坑人。”王颖去年大学刚毕业,习惯了网购的她已经不局限在淘宝购物,开始购买微信朋友圈里出售的一些女装。“这件风衣599,但尺码不合适,为什么我承担邮费连换都不行?”习惯了淘宝女装无理由退换货的王颖,被这位微信好友告知“从来不接受退换货”,无处投诉的她只能任凭卖家将“要求多”的她拖进了黑名单,无法再联系。

类似这样无第三方平台的购物渠道,还有一些论坛和网站。“其实卖家我都知道,我们都是经常混论坛的,但他说买卖自由,现在只能扯皮了。”从事通讯行业的毛伟凯在熟悉的一个论坛里买了手机,他发现机器有拆解过的痕迹,但当初卖手机的这位卖家并不承认,他也只能吃了哑巴亏。

同样,热衷海淘的新手妈妈任燕燕也吃过亏。“从国外海淘回来的奶粉爆罐了,没办法退,损失只能我自己承担了。”虽然是正规的国外购物网站,但这些网站只给本国消费者购物提供售后服务,自己海淘再转运至国内如果发生问题,退换货的服务自然无法享受。

网购退货也看商品种类 生鲜食品易有纠纷

即便是通过正规平台购物,也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符合退换货的要求。不少消费者习惯“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提法,在购物时和商家沟通欠缺,也容易发生纠纷。

“今年过年,我买了1000多块钱的海鲜,来了后感觉品质根本不如卖家描述得那么好,我要求退换,店家不同意。”家住高新区的葛先生在海鲜购物清单中,有阿根廷红虾、北极甜虾、海参等,他并不满意海参泡发后的品质,但商家以“生鲜类不退换货”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最终葛先生只能在评价中给予了中评。“开始买的时候没有和店家沟通好如果有问题咋办,也没想到事后这么麻烦,网购生鲜类产品还是得想好承担的风险,毕竟退回去也确实不实际。”葛先生说。

热爱甜品的张妮通过淘宝代购了198元的香港珍妮曲奇饼干,7天后收到货发现曲奇饼干碎了一层,但因为是代购产品,无法要求退货,最终店家赔偿了她20元钱。这一次的经历,也让张妮觉得,代购产品还是要慎重,即便是在正规的第三方平台中,也得看清有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标志,如果没有,最好和商家提前沟通妥当。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有新规定:4类不适用

针对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的这类问题。市消协也表示,今年的3月15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适用情形、如何确定退货商品是否完好等进行了新的规定。

其中,消费者订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这4类网购商品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办法》根据商品性质,还补充了以下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有瑕疵的商品。

而对商品的“完好”的界定,则是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喜欢网购的消费者,最好选择有资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些平台无论从主体准入、商品管控、售后服务等都有严格的规范,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维权较为便捷。”市消协也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付款;如果和商家有口头协议,一定要留存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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