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南京财经大学推免硕士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本文共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mgldjp”提供。
篇1:南京财经大学推免硕士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推免硕士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0南京财经大学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拟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入学)应届本科毕业,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推荐免试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30分以上。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表格下载);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一份。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复印件各一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后果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9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寄(交)至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处,过期恕不再受理。
2、我校研究生处对材料齐全的申请者审核后,将于月初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申请人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到我校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被我校接收为免试硕士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于11月底之前寄(交)至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我校目前暂无免试生推荐资格(即不能推荐本校毕业生),只能接收外校推免生。
2、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请务必在申请材料或推免资格证明中注明)。其中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3、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自费。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试测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接收。专业课笔试参考书目可以查阅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5、外校推免生可于2012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处。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6、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发。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③具备推免生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⑤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联系方式
地址: 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52信箱
邮编: 210046
电话:025-84028597; 传真 :025-84028593
联系人:黄老师、朱老师
◇中国大学网篇2: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天津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校际交流,我校对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推免生条件:
1、教育部直属院校、985、21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专业学习和科研上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详见《天津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名额:金融学5人 ,会计学5人,其它每个专业3人。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我校校园网下载《天津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
②申请人个人陈述1份;
③2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各1份,分别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
④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并由教务处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⑥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⑦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以上材料中,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及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申请人还可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和原创性研究成果。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222;
接收申请材料时间:年9月28日前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获得复试资格,我办将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参加复试者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复试内容及程序参照《天津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3、复试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我办将向申请者寄发接收函。
4、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推免生,必须于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在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次年6月由我校寄给本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出现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注: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篇3:复旦大学招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实施办法
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复旦大学招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以备验证。
完成网上申请后,需打印和寄送以下材料:
1.《复旦大学20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
3.《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4.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上述第1-3项材料由申请人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统一用A4纸),按要求填妥后,连同第4项材料,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院系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寄送至申请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在递交申请材料阶段未及签字盖章,可先将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寄出,获得复试资格者,最迟须于复试时将该证明递交申请院系。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通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选拔”模块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申请材料。申请时请仔细阅读《复旦大学年推荐和招收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须知》。
网上申请路径: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www.gsao.fudan.edu.cn/)>>>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选拔。
网上申请时间:206月1日至9月23日(各院系接受申请的具体时间以院系规定为准)。
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年9月23日(以邮戳为准,院系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于2012年10月上旬或中旬组织复试。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招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须于2012年11月14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3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3年6月上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事项
1.我校历史学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材料科学系、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生物医学研究院等院系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并在优秀营员中预录取部分推免生。有意参加预录取选拔的同学,可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夏令营申请信息时,选择“愿意参加推免生选拔”。
2.申请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申请者可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询申请受理状态和选拔考核结果。
3.申请者应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所在高校教务处盖章)。若未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招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4.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参考复旦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招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5.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住院医师)招收推免生办法详见复旦大学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
中国大学网 ■篇4:南京林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为了更好地扩大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生源,完善、规范和加强对我校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大学期间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及简历;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三、申请专业范围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专业。
四、申请办法:
1.有意者须在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我办初审、报相关院系学科复审后,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接收函。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a、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b、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c、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篇5:石河子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石河子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选拔优秀人才,加快人才培养,在本科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以及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为做好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收推免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收推免生,应采取差额推荐、择优选拔的办法。差额推荐的比例一般为1:1.5,各院系如另有需求经报研究生处批准后可予以适当调整。
第四条 基于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优秀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进行推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推免生的`具体工作由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各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由院、系领导、班主任、主要任课教师、教学及科研秘书等组成,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推免工作予以全程监督。
第三章 推免条件
第八条 被推荐免试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总评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列,且文化课不得有补考及重修记录(公共选修课除外)。对在全国各类大赛中获奖或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的因素可适当考虑,但获奖及具备这些特长的学生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4.汉族推荐生的外语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享受照顾的少数民族推免生外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5分,汉语须通过HSK八级。
优先推荐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以上的汉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的享受照顾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
5.被推荐到外校的学生(以下简称外推生)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总评必须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五名,且文化课不得有补考及重修记录(公共选修课除外)。原则上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以上(考虑到不同学科专业特殊情况,外推生外语最低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对外推荐具体标准均以接收单位要求为准。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第四章 推免程序
第九条 每年9月由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和方案;研究生处统筹安排推免生工作。
第十条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和主要任课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免生人选名单,并写出推荐材料。
第十一条 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推荐人选名单,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将推荐名单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公示,然后报自治区招办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 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均应参加外语和专业课考试。
第十三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才能被正式录取。
第五章 推免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包括课程、报告、学年论文等);
3.获奖证书、外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4.选送到校外的推免生,其选送单位、学科专业、培养类型等事宜由推荐生所在学院与接收单位联系,相关材料由学院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坚持“客观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和硕士生报考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一经发现如下情形者,取消入学资格:
1.政治思想不坚定,有严重错误言论及行为,道德败坏者;
2.不符合推荐条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荐的;
3.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后期推免生名额浪费,在确定推免人选进行公示前,各学院与推免生签订《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第十八条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此前研究生处印发的有关推荐和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
二○一一年七月
附件:
1、石河子大学推免生工作具体事项
2、石河子大学20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doc
4、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_学术型.doc
5、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_专业学位.doc
6、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_学术型.doc
7、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_专业学位.doc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6: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安排
天津医科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安排
我校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于9月上旬开始,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天津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所在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不能出现单科不及格,不得有重修课程),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原则上排名位次在本专业前20%);
5.在学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
二、培养类型:
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均一份,复印件须教务处加盖公章)
(1)《天津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4)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办法:
1.请于209月15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
3.我校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给接收函,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于10月14 -31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推免生须于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有关事宜请与报考院(系)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8.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9.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23542747 传 真:022-23542747
网 址: www.tijmu.edu.cn
电子邮件:yzb@tijmu.edu.cn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7:苏州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热忱欢迎兄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我校硕士招生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品学兼优,并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学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表格下载);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其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交)至苏州科技学院研招办(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复试时提交),过期恕不再受理。申请人需在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我办审核后,将于2011年10月15日前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在11月10―14日内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四、其他
1、我校目前暂无免试生推荐资格(即不能推荐本校毕业生),只能接收外校推免生。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试测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3、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09 电话(传真):0512-68093182 联系人:申老师
/篇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2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欢迎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年我校招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大学;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5.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jstm.ustc.edu.cn);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上述材料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所申请的.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206月20日至9月24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1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1前组织复试。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拟录取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2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将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夏令营专题网站),并将在优秀学生中提前预录取部分推免生。有意参加提前预录取选拔的同学,可通过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
2.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4.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招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6月1日
◇中国大学网篇9: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我校现启动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所在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人为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登记表及下述材料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2)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3)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六级、托福、GRE等)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13年9月30日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2);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登记表(见附件3);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4);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近期公布),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接收函。取得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5)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2013年10月23日前寄达研招办,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办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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