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本文共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papersummer”提供。
篇1: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于9月8日至10月1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快速制造中心、艺术研究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公共管理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电话:《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篇2: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3、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
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六级成绩≥425分);
5、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专业
20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四、申请程序
1、7月25日――9月20日期间,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yanzhaostudent.usst.edu.cn/)――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打印《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
五、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复试时除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外,还需提交已打印的《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六、其他报名确认手续
1、申请人凭《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2、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2014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5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电话及联系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21-55271436赵老师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21-55270283季老师
管理学院
021-65711125束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21-55270960刘老师
外语学院
021-65718963王老师
环境与建筑学院
021-55270697王老师
理学院
021-65691506张老师
社会科学学院
021-65710093胡老师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021-55271201毛老师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021-55276673周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1-55270632 郑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200093
电话:021-55272521(兼Fax)
注:本通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篇3:上海海事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海事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他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
3.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80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的学生需有相应的证书;
5.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新生最高奖学金(10000)资助,100%获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以上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优先享有国际交流的机会等各种奖励和资助政策。
三、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生的外校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篇4:上海海事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5.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06,为确保材料不遗失请尽量使用EMS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上海海事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在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校内、校外考生,可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58.40.126.136/xscx/#)。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在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yz.shm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2016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入学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给本人。
4.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篇5:长安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欢迎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①《长安大学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下载《申请表》请注意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申请人于9月20日前寄(送)至长安大学研招办。
2.我校研招办组织有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底。
四、复试
1.复试一般为口试,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封面上须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的校验码;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陕西省内高校报名点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到长安大学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录取。申请人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2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如在2012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附件: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6:延边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学校制定了《延边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接收专业
“延边大学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硕士招生计划的50%。具体接收专业请参照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gradms.ybu.edu.cn/ss_zsml.php)。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学术成果。
申请材料在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复试。我校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在10月中旬进行,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d.yb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研招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疑问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等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
六、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
七、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2.可参评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3.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后,第一学年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7000元/人/年)。
4.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参评各类专项奖学金,如“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
5.助学贷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真实或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推免生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期间学校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4.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传真:0433-2733013
篇7:扬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扬州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可优先接收:
1、“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种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在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发明创造成果;
4、在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
二、学科、类别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获得如下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网址:yjsc.yzu.edu.cn/col/col21781/。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10月10日前寄(或送)达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提供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因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部门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提交所在学校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
2、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①外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托福(TOEFL)成绩、或雅思(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最好成绩证明复印件;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公开发行的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物等复印件。
六、其他
1、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将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合格、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
2、被我校接收的申请者请按所在学校推荐部门规定的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
3、申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912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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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物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2024-05-28
- 浙江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简章2023-07-21
- 海南医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04-17
- 河南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的通知2022-12-11
- 浙江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通知202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