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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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山东艺术学院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艺术学院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要求,自起,教育部下达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教育部同时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制定我校20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纪检监察等部门,相关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所涉及的各个单位进行协调,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推免范围及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民办、成教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院总排名前50%;

(2)本科前三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等情况;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前三学年专业成绩(包括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排名择优推荐;

(4)比赛或演展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以山东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的专业特别优秀,有特殊业务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由三位同领域专家(教授)推荐,可申请单列名额推荐,但须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经院、校两级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将审查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5)申请推免到外校的推免生,英语成绩应在四级以上(425分)或达到所申请院校的英语水平要求。

三、推免名额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55人,学校预留9个单列名额,用于学科建设及专业特别优秀,有特殊业务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优秀学生。其他名额按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与各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二级学院未完成的推免计划由学校统筹调剂,择优使用。各二级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音乐学院:8人;美术学院:8人;戏剧影视学院:5人;音乐教育学院:3人;设计学院:9人;艺术管理学院:4人;舞蹈学院:3人;戏曲学院:2人;传媒学院:4人。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5日,学校召开2015年推免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办法,安排部署我校推免工作。

2.9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召开本学院推免工作会议,布置推免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学生申报需向本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教务处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

②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9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按1:1.2的比例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本学院宣传栏张榜及网站首页显要位置以醒目的标题予以公示,标题统一为《各二级学院(如: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等)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

4.9月12日,各二级学院将《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推免生相关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后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9月25日,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6.推免生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教育部备案后,启动接收录取阶段,接受录取工作按照《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五、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各二级学院应将本推免工作办法、程序以及推免生姓名、专业方向及在校三年的综合测评名次、专业成绩名次在本学院予以公开公示,名单未经公示的,一律不予上报。

学生对综合测评排名、专业成绩排名、推免生名单等有异议者或发现推免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情况者,可直接向研究生处或纪委进行申诉或举报,待查明情况后,作出处理。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我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篇2:山东农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为组长,纪委、研究生处、教务处、学工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计划、名额分配,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推免工作文件下发、材料收取等工作。

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及各方面代表参加的推荐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7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推荐

第三条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四条推免生基本条件

1.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推荐免试研究生前三年必修环节学习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排名前15%,且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②CET-4考试成绩≥426分或英语专业通过TEM-4。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0%,但学生有关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的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推荐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将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外语四级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考核: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本院申请推免学生的审核及面试工作,根据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出排序成绩。根据排序成绩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布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排序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排序成绩=学习成绩(加权学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学院推荐人数低于推免生名额时,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将剩余名额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

3.学校审核:学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推免生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4.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附则

第六条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七条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招生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暂定办法作废。

篇3:天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8400元/年)资助;此外,还有机会获得9000元学业奖学金、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凡录取为直接攻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24000元/年)资助。此外,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奖学金政策,还可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网址:gs.tju.edu.cn:8088/tuimian/);除上述3份材料外,另附以下材料:

●《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5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考生将下列材料准备完毕后(材料可在gs.tju.edu.cn:8088/tuimian/首页的“文件规定和表格下载”处下载),用A4纸规格,按下述顺序沿左侧装订:

●《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手工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天津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手工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生自述表》,填写本人主要经历,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专家推荐书》2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和教务处开具的应本科士生证明信。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入学注册时必须审验。

●《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处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被拟录取的直接攻博生请于博士网报系统开通后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篇4:长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春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接收专业

长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专业志愿填报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入“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

2.复试通知发放

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提出申请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

对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资格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期间考生须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4.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5.审核与备案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经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其他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请及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六、电话(传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251786

申诉电话:纪检部门0431-85250019

篇5:上海交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上海交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创建于18,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建设为“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法接收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我校每年公布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信息为准。除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外,其余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TOEFL≥90或IELTS≥6.0),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高要求。

4、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约9月25日左右)登陆“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选报我校的学院和专业,并关注所报学院和专业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等手续。

2、经申请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接收学院的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及要求。4、各院系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5、接收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6、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7、“支教”、“少民骨干计划”、“国防生”、“师资”等专项计划的推免生申请和选拔,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8、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还需在规定时间(12月1日-12月30日)内登陆“上海交大研招网”(yzb.s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五、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六、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和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及拟录取程序实行全面有效的监察。

举报电话:021-62821069(研招办)、021-34206217(监察处)。

七、接收学院联系方式

硕士招生:yzb.sjtu.edu.cn/information/master/lianxi.htm

博士招生:yzb.sjtu.edu.cn/admission/manual/doctor_contact.ahtml

八、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均以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篇6:温州医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温州医科大学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和省属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一律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金1元/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各专业均可接受推免生,请参看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yjsy.wzmc.edu.cn/html/12/2033.html),且我校2015年新增招生专业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等三个专业,2015年招生目录正在制定中,完成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名额: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50%。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获得2015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七)本科在校成绩平均绩点≥4.0(五分制),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四、申请办法: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9月28日―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法: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网上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志愿并缴纳报名费。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篇7:北京服装学院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服装学院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2015年硕士招生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人数最多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学制为2.5年。招生专业目录请参阅《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9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由我校研招办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初,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办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复试二级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上报北京市和教育部进行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复试方案及安排请于复试前在北京服装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yjs.bift.edu.cn查看。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工科及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已完善在校生奖助体系,加大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并扩大奖学金覆盖面,不让学生增加负担,解决考生的后顾之忧。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方案由学校按国家政策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并在校园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010-64288145,邮箱:yjslhl@bift.edu.cn,公共微信号:北服研招。纪检监察处:010-64288281。

篇8:大连交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大连交通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流动辅导员报名条件

为加强我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从推免生中选聘品学兼优的共产党员充实到学生辅导员队伍中。这些推免生将保留两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专职从事两年学生辅导员工作后转入研究生学习。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条件;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同时具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陆研招网国家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学校通过国家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审核考生信息,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确认后按学校要求及时到学校参加复试;

4、学校将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

5、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及时在国家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四、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2、外语测试:总分为100分,分别从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语连贯性、表达流利程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德育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能力考核: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面试、口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录取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三个部分组成,18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

我校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2、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3)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设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9437

传真:0411-84106587

联系人:陶老师,姜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湖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青岛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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