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绿色村庄与故居,本文共6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南风草木香”提供。
篇1: 绿色村庄与故居
绿色村庄与故居
村庄规划故居被推倒了,取而代之的是水泥建造的楼房,改叫城中村。村庄的绿色不见了,我又怀念起我的绿色故居来。
原先村庄边有座土山,山下有一个大水坑。一到春夏,水坑岸上依依杨柳,用白居易的佳句“一树春风千万枝,嫩于金黄软于丝。”形容再恰当不过了。山路两边各种野花,飘来一阵沁人心肺的花香,还有鸟儿叽叽喳喳地叫声。登上山顶,举目仰望,田园、农房尽收眼底。
夏日村庄的居民常常来这里纳凉,顽童们则是奔来跑去,追逐玩乐。青蛙的“呱呱”声此起彼伏,蝈蝈也不甘示弱,还有那飞舞着的.一闪闪的萤火虫。水坑里有不知名的鱼,村庄的居民无事便在水坑边钓鱼,这里一时成为村庄居民的乐园。
故居那浓浓的陋室情怀簇拥在我心头,那时村庄边没有如此多的工厂,车辆也很少,故居一直保持着原建筑的自然色调,因而显得宽敞豁亮。小院显得宁静而秀丽。盛夏酷暑难耐,而故居却是绿荫满院。院中的洋槐、紫藤、爬山虎,远看就如同个小植物园。初夏洋槐花香略带甜味,每逢槐花盛开之际,满院子清香,总要引来成群的蜜蜂。紫藤使劲地扭动着腰肢缠绕在架子上,形成了一个大凉棚。盛夏吃过晚饭,我们一家人坐在下边,一边品茶一边谈各自的工作和学习,正是这绿色庭院拉近了亲朋好友,拉近了街坊四邻的心理距离,他们推门而入,无所窘意,随意而坐敞怀谈笑、欣然自得。
我钟情于绿色,因为有了绿色,才有了我们绿色的村庄乐园。绿色村庄构成一种绚丽多彩的美,这种美出于自然成于自然,这才是至纯至善的绿色美。可惜现在寻它,却不见了……
篇2:年度创建绿色村庄工作总结
年度创建绿色村庄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半溪村隶属于xxx县xx乡。位于xxx县北部,xx乡的南部。东连廖家、练畲村,位于建文县9公里处,西接城郊乡夏家村,南与城郊乡连屋村毗邻,北毗下沙村,距县城9公里;至乡所在地5公里。全村面积5平方公里,辖4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现全村人口达932人210户,全部居住在闽江源沿河两岸。有耕地面积1560亩,山林面积5995亩。本村地理位置优越,接近县城,交通便利。20xx年全村实现村财收入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28元,工农业总产值实现712万元。近年来,荣获“县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称号。
二、创建过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创建责任
乡党委、政府始终对半溪村创建绿色村庄工作非常重视,自我村被确立为20xx年度三明市绿色村庄创建单位,村里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为创建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创建氛围
为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半溪村始终把强化宣传、增强全民创建热情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标语、发放资料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增强宣传效果,村里组织了送文明、送科技、送卫生活动,发放文明生态示范村宣传资料290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参与创建、保护环境已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意识,为整个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创建质量
近年来,半溪村不断加大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经费投入,在保证人力、物力、经费等基本支出的同时,努力克服村财紧张的状况,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多种途径,落实创建资金,增加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保监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是投入资金提高环境质量。投资8万余元建成公厕2座,辖区内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投入6万元建成垃圾池5个、配备垃圾桶20余个、购买1辆简易垃圾运输车、2辆小推车等环卫设施。垃圾集中运往垃圾中转站,再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实现了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绿化美化村庄、创建绿色家园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村民利用“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非规划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以美化促文明。20xx年以来,全民义务植树参加人数达到850人次,新植树木3千,种植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比率达40%,户均每年种植植树6株。
近年来,全村山上造林390亩,宜林荒山绿化率达95%。二是大力推广和普及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通过大力推广沼气池、太阳能建设,极大减少农户对薪碳材的使用,有效促进了森林保护和生态功能的进一步优化。目前全村已建成沼气池63口,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6户,使用液化气用户210户,全村清洁能源普及率达91%。
三是抓好烟田稻草回填溶田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稻草回填溶田与综合利用并举的'办法,通过宣传发动群众,在农户中积极采取稻草还田、腐熟堆沤还田和农膜回收等多种措施提高农业综合利用率,全村实现农膜回收率达95.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
(四)抓好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环境
半溪村将创建工作与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把村庄整治工作作为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依靠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作用,狠抓落实,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一是整治环境卫生。以“三清六改”为抓手,切实加强村容管理和清洁保洁工作,每天上午8:00之前聘请保洁员负责主要村道的打扫工作,确保主要村道保洁8小时以上,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加大新村建设力度。近年来,全村拆除旧房65幢、破旧栏舍80个,建新房75户,砖混结构住房占全村95%,完成5000米主干道水泥路面硬化,清理村庄排水沟1500余米。通过开展环境大整治,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为村民创造了一个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空间。
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半溪村的新农村建设步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生态环境、村民的环保意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宣传导向,使“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成为社会新风尚;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真正把半溪村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篇3:全国首批绿色村庄名单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5855个绿色村庄名单,其中,山西省239个、内蒙古自治区302个、辽宁省400个、42个、江苏省985个、安徽省46个、福建省536个、山东省1214个、广东省467个、海南省40个、贵州省20个、云南省633个、甘肃省38个、青海省8个。
据了解,绿色村庄的评选历时一年,按照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20%―30%等一系列标准进行评价。
山西省(239个)
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刘家堡村,阳曲县泥屯镇张家庄村。
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北村,口泉乡杨家窑村,马军营乡十里店村;新荣区上深涧乡刘安窑村;阳高县古城镇古城村,王官屯镇兴苑村,北徐屯乡北徐屯村,马家皂乡安家皂村,大白登镇大泉山村;广灵县壶泉镇南汇村、稻地村、西河乡村;灵丘县东河南镇小寨村,独峪乡花塔村,白崖台乡烟云崖村、南张庄村,下关乡上关村,武灵镇石磊村,赵北乡赵北村,落水河乡乐陶山村,灵丘县红石塄乡下北泉村、下车河村、红石塄村,柳科乡伊家店村;浑源县下韩村乡麻庄村,永安镇神溪村;左云县三屯乡刘家窑村,管家堡乡黑土口村;大同县许堡乡鹅毛村。
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红土洼村、鹊山村、庙沟村、杨家沟村,柏井镇柏井四村、柏井一村、乱安村、张家岭村,娘子关镇娘子关村、下董寨村、坡底村、金窝庄村、西塔堰村、新关村、西武庄村,石门口乡乱流村、枣岭村、里徐峪沟村,锁簧镇东锁簧村,巨城镇连庄村、巨城村、半沟村、柴家庄村、东小麻村、额狮村、会里村、龙门垴村、龙庄村、河东村、南山沟村、南庄村、上盘石村、西岭村、下盘石村、岩会村,冶西镇北茹村、上南茹村、冶西村、苇池村、东庄村、范家庄村、孟家村、上冶头村、尚怡村、天花池村、苇地洼村、下冶头村、原坪村,岔口乡东峪村、西头岭村、红岭村、黄沙浸村、老峪村;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西潘乡东头村、上卜头寸,长池镇小连巅村,西烟镇南社村、南头村;郊区杨家庄乡孙家沟村,义井镇小河村、瀑里村、河下村。
长治市郊区大辛庄镇果园村、关杜庄村,西白兔乡南村,堠北庄镇张祖村,老顶山镇关村,老顶山旅游开发区二龙山村;长治县南宋乡东掌村,苏店镇苏店村;襄垣县古韩镇上峪村,北底乡冯村;黎城县靳家街村;壶关县常平开发区常平村,百尺镇韩庄村;长子县南漳镇东王内村;武乡县墨镫乡新村村;沁源县郭道镇闫家庄村;潞城市黄牛蹄乡王家庄村。
晋城市沁水县樊村河乡界河口村,郑庄镇河头村,端氏镇金峰村,郑村镇湘峪村,张村乡胡家沟村,十里乡孝良村,柿庄镇应郭村;阳城县凤城镇白沟村、梁沟村、卧庄村、阳高泉村,西河乡陕庄村、西沟村,固隆乡固隆村、南沟村、南固隆村、泽城村,北留镇北留村、郭峪村、皇城村、贾庄村、南留村、杏王村,驾岭乡红坦腰村、观腰村、驾岭村,董封乡上河村、双美村、征反坡村,润城镇上庄村;陵川县崇文镇尧庄村,礼义镇平川村、申庄村,平城镇杨寨村,附城镇丈河村;高平市原村乡何李村、下马游村、秦城村、良户村、原村,永录乡永录村、泉则头村、上扶村、东庄村,建宁乡郭庄村、张家村、建北村、苟家村、东庙村,马村镇大周村、唐东村、陈村,河西镇新庄村、向阳村、苏庄村,寺庄镇伯方村、箭头村,北诗镇南诗午村、丹水村、西韩村,东城办秦庄村、东山村、沟北村、果则沟,南城办庄子村、朴村、梨园村。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乡青钟村,张蔡庄乡高庄村;平鲁区凤凰城镇凤凰城村;山阴县薛G乡河曲堡村;怀仁县马辛庄乡鲁沟村。
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百草坡村,修文镇东长寿村;榆社县云竹镇东庄村;左权县麻田镇南会村,龙泉乡西寨村;和顺县青城镇王汴村,松烟镇水滩村;昔阳县乐平镇崇家岭村,大寨镇潘掌村;寿阳县平舒乡段王村、平舒村,宗艾镇下洲村、宗艾村;祁县城赵镇丰固村、修缮村,西六支乡河湾村;平遥县段村镇横坡村、朱坑乡六河村;灵石县段纯镇深井村,交口乡南头村,静升镇尹方村,梁家焉乡演义村,马和乡西梧桐村,南关镇师家沟村,王禹乡王禹村,英武乡平泉村,翠峰镇翠峰村,夏门镇后庄村;介休市绵山镇陶家庄村。
运城市万荣县汉薛镇四望村;稷山县蔡村乡段家堡村;夏县南大里乡北大里村;平陆县常乐镇张沟村;芮城县古魏镇刘源村。
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连寺沟村、西社村,高城乡忻口村、后淤泥村,董村镇太延村,东楼乡西楼村,奇村镇奇村、屯庄村,三交镇峪口村、泉水沟村;五台县茹村乡龙王堂村。
临汾市曲沃县北董乡南林交村、景明村,乐昌镇浍移庄村;古县石壁乡五马岭村;蒲县山中乡山中村;侯马市张村街道太秦村,凤城乡河东村、北王村。
吕梁市交城县西营镇城头村,水峪贯镇西坡村、长树村。
[全国首批绿色村庄名单]
篇4:乡镇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简报
乡镇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简报
简报一:
8月31日至9月2日,十堰市五创办、市环委办绿色系列创建抽查复查第三检查组率先对竹溪县、竹山县、房县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检查督办工作。
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的“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活动,已成为公众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亮点、发现不足,不断深化创新绿色系列创建工作,7月下旬,市五创办、市环委办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绿色系列创建复查活动。
三天时间里,检查组先后深入竹溪县梅子贡、县一中、园林局、鼓楼社区,竹山县宝丰镇施洋路社区、县二中、一中、裕源食品公司、西关社区、千福苑小区、财政局、移民局,房县窑淮镇三岔村、城关镇小西关社区、东城小学、农业局、神农本草制药公司等地,通过查档案、看现场、听汇报、反馈检查意见的方式,了解各地在绿色创建中取得的成效,发现创建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从检查情况来看,竹溪、竹山整体创建情况较好,两县按照复查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近三年命名的创建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创建机制健全,工作措施得力,宣传氛围浓厚,两县创建工作呈现出了不少亮点。梅子贡茶业有限公司投资1.28亿元建设的茶叶精深加工茶多酚车间项目,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采用现代化环保生产工艺,投入680万元建设了日处理量达140吨的污水处理站,实现24小时运转,完善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对废水、废气、噪声的排放起到了很好治理效果。竹山裕源食品公司将绿色、健康、环保作为企业发展理念,生产间与参观通道相互隔离封闭,无菌无尘的操作环境、标准化的生产流程,真正地实现了零污染零排放。竹溪一中在每年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将环保作为一个专门课题让学生们进行实地调研,开展调查报告评比活动,评选出的优胜作品每篇有一至二百元的现金奖励,更好的激发了学生们参与环保的热情。竹山西关社区“十星级文明户”的十星中设有生态环保星、环境卫生星、科技文体星,突出绿色环保比重,绿色创建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两县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社区在创建中只注重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而疏忽了环保理念的宣传和培训,老百姓环保意识淡薄;绿色企业整体宣传氛围不浓,环保标语不多;“以奖代补”资金没有落实到位等问题。
房县的创建情况不是很好,没有落实自查工作。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学校、机关创建档案规范,创建措施有效,绿化环境优美,在城东小学,校园内建有浓缩版的植物园、动物园、蔬果农庄,以直观的教学将环保知识渗透其中,有效促进孩子们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养成;企业、社区创建问题突出,神农本草制药公司创建档案不全,污水设施长时间没有运转,分管环保的公司领导一问三不知,小西关社区工作人员对创建知识不熟,环保理念宣传欠缺,培训活动没有持续开展。各牵头单位对创建工作不了解、不清楚、不熟悉,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不通畅。
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及时向各地反馈了情况,同时就下一步绿色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对标创建,组织开展创建培训,实现绿色全员创建;进一步把绿色创建工作与其他领域工作相结合,实现创建普遍化、常态化;进一步整合绿色创建资金,用好用活资金政策;进一步扩大创建覆盖面,将绿色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到教育、卫生、机关、企业等各个领域,实现绿色创建全覆盖。针对房县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组要求房县重新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照标准迅速整改到位。
这次复查活动共分三个组,待其他二个组检查完成后,对全市复查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确定无法达到绿色创建标准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予以摘牌,确保创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简报二:
麒麟区在到的三年时间,在全区开展“绿色村庄”和“绿色集镇”创建活动,计划建成100个绿色村庄和3个绿色集镇,着力构建乡村绿色屏障。
该区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农村生态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田、水、林、路、村5大综合整治工程,抓好村庄公共绿地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以及农田林网建设,达到林路相依、林水相连,农田、山林、村庄和谐一体,实现村外见林、村内见景,院内有花、田边见树、河渠披绿的园林风光。农家庭院突出绿化、美化、林果化,引导农民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空坪隙地,科学栽种树木、果林、花草、蔬菜,提高养护水平和绿化效果,达到绿地整洁、林相美观,形成“围村一片林、路旁有树阴、庭院花果香、满目葱茏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新风景。在3年内,每个村都建立一个公共绿地休闲广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20至20,全区建设100个绿色村庄,其中年完成33个,完成34个,年完成33个。
该区充分利用集镇的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特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宜居的理念,树立精品、特色意识,构筑完善的公共绿化体系、园林景观体系和城乡生态体系。在巩固、提高原有绿化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园林庭院型、花卉庭院型、林果庭院型、林木庭院型等绿化美化模式,注重色彩搭配,做到四季有花、四季常绿,观叶、观花、观果树种相结合进行绿化。到2016年全面完成集镇院落、集镇中学、集镇所在村绿化及周边可视山头造林绿化,在集镇周边建设1个游园或2处以上公共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2014年至2016年,全区创建绿色集镇3个,充分发挥城镇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简报三: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为起草好文件,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召开了多次专家讨论会,并赴广东、山东、宁夏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指导意见初稿并征求了31个省(区、市)和兵团及350个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意见。
出台背景
负责人:当前,我国村庄绿化整体水平不高,已成为农村环境改善的短板之一。推进绿色村庄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
工作思路
负责人:《指导意见》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将绿色村庄创建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拓宽资金渠道,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个人种植、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
指导原则
负责人:《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绿色村庄创建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将绿色村庄创建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基本要求
负责人:从已经全面开展村庄绿化工作的27个省份的实践看,这些地区对村内道路、坑塘河道、房前屋后和庭院、公共场所、村庄周边的绿化以及古树名木保护基本都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其中对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多要求绿化普及率(已开展绿化道路或河道长度占道路或河道总长度的比例)在90%以上;对行政村村部、学校、公共文体活动空间等公共场所不仅提出要绿化覆盖,而且还要有一定的美化效果;对农户开展房前屋后和庭院绿化的比例普遍在85%以上;对村庄周边一般提出要形成成行、成片或成网等整体性较强的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绿树围合;对古树名木要求全部进行调查、建档并实现100%保护,且《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也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为此,《指导意见》提出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公共场所绿化普及,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带,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要100%保护。
同时,在全面开展村庄绿化的省份中,有21个提出了村庄绿化覆盖率的考核指标。南方地区该指标多设定在25%~45%之间,北方地区多设定在15%~35%之间。为给各地留有余地,并适当照顾全国约1/3的经济落后地区(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在县)和绿化难度较大地区(西北、东北地区),在基本要求中提出了全国多数地区经努力可以达到的指标,即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另外,各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基本要求,提出分地区不同类型的绿色村庄建设标准。
篇5: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简报
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简报
简报一:
近日,省住建厅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改善人居环境总体要求,将绿色村庄创建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明确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我省绿色村庄创建的目标是: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
——开展省级绿色村庄创建示范工作。各设区市和省直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要严格按照《江西省绿色村庄创建标准》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做好申报推进工作。各地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示范、传统村落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申报,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省住建厅。
简报二:
据住建部官网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
《意见》明确村委会是绿色村庄创建的责任主体,负责带领村民投工投劳,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绿化,组织村民按照谁的地谁负责、谁种谁受益的方法实行绿化包干,引导村民成为种绿、护绿的主要力量。
以下为《意见》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农委、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村庄绿化水平,现就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指导原则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将绿色村庄创建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重点,形成政府引导、村委会为主、多部门合作的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个人种植、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将绿色村庄创建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目标是,到实现全国村庄绿量明显增加,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70%以上的行政村(含所有自然村组,以下同)、以北地区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本意见提出的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
三、制定绿色村庄标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地区绿色村庄标准并指导市县实施。绿色村庄标准要结合本地自然气候、地形地貌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分类确定,明确不同类型村庄绿化覆盖率以及村内道路两边、坑塘河道两边、公共场所、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村庄周边绿化等具体指标。
四、明确责任主体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和指导本地区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制定支持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和宣传动员。村委会是绿色村庄创建的责任主体,负责带领村民投工投劳,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绿化,组织村民按照谁的地谁负责、谁种谁受益的方法实行绿化包干,引导村民成为种绿、护绿的主要力量。
五、建立长效机制
支持学校、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团体单位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冠名植树、营造纪念林等方式参与村庄绿化。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资助绿、送苗进村、认建认养等方式支持绿色村庄建设。推动建立村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村委会要与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明晰村内各类绿化用地的管护权,明确管护和收益的关系,落实管护责任。鼓励村民和专业绿化单位参与管护。
六、公布名单
绿色村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10月底前将通过省级认定的绿色村庄名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公布绿色村庄名单,并通报表扬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
简报三:
《山西省绿色村庄申报与评定办法》和《山西省绿色村庄评定标准》已经印发,标志着我省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创建方案提出,至20,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市实现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太原、晋中、阳泉市65%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吕梁、大同、朔州、忻州市6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
绿色村庄评定标准对于村庄的绿色覆盖率,以及学校、卫生院、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覆盖率都有一定的要求,还包括建有一定数量的游园或休闲绿地,道路、坑塘、河道周边都有行道树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农户的房前屋后、庭院也要普遍栽树养花种草等。
篇6:徐志摩与陆小曼故居
徐志摩与陆小曼曾居福熙路(今延安中路)四明村923号,一幢上海滩老式石库门洋房。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初住在上海环龙路(今南昌路)花园别墅11号,这是一幢三层洋房。后又迁到这个四明村,陆小曼租了其中一幢,每月租金银洋100元左右。
概况简介
1929年3月29日,泰戈尔再次来到上海,曾住在那里。
楼下当中为客堂间,陈设简单,只作穿堂。新房设在二楼厢房前间。后小间作小曼的吸烟室。三楼是志摩的书斋。
志摩和小曼两人各以《爱眉小札》、《媚轩琐记》和《小曼日记》等篇闻世。
1931年10月底,志摩乘飞机失事,年仅36岁。
如今的四明邨,已然有了“文化名人邨”的'大牌子,大门边的墙上“文化名人墙”,上面有章太炎、徐志摩、泰戈尔、胡蝶等十四位曾在此居住过的名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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