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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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本文共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jjtime2009”提供。

篇1: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

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

《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是美国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的一部法律史专著。本书自1983年出版以来,获得了法学界的极大好评。牛津大学马德格伦学院研究员艾伯特逊指出,“无论我们对伯尔曼所谓西方法律传统的现实及其危机有何看法,我们必须认真地看待他对发生于11世纪末到13世纪末的法律变化的分析。不管人们多么不同意他的解释,该书的巨大容量不能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在分析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制度,并对它们加以比较方面,伯尔曼可谓游刃有余,无与伦比。” 旧金山大学法学教授威廉•;巴塞特称《法律与革命》是“一部极富论战性且深掘历史的力作”“伯尔曼是社会主义法特别是苏联法律制度、当代法理学和商法诸领域公认的杰出权威,他就是以这样的优势写作本书的。在现存的美国法学家中,能够广博地汇集编年史写作任务的,诚可谓非伯尔曼莫属。”“伯尔曼这部书的不朽贡献不仅仅在于由于他对法律史的`传统研究方法的彻底批判,更为重要的是,作为这一批判的必然结果,伯尔曼成功地重新激起法律家们对我们法律遗产中最基本问题的兴趣”。

倾注了伯尔曼四十多年心血的《法律与革命》,集其在中世纪早期罗马法和教会原始材料以及在知识传播中的近五十年认真批评性的学术成就,将一个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清晰地归纳整理出来了。伯尔曼这部洋洋洒洒70万字(据中译本)的巨著为人们(特别是为正在思考法治问题、探索法治之路的中国人)解读西方法治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一、西方法律传统的特征

伯尔曼的研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称为教皇的革命和教会法;第二部分是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即关于西方封建法、庄园法、城市法、商法和王室法的形成。贯穿全部研究的主题是:宗教法是最早的国际性法律体系,它对全部西方法律制度具有根本性的影响。我们循着伯尔曼的思路,先把握他对西方法律传统特征的表述。

(一) 西方的界定。伯尔曼在导论部分开宗明义地宣称,他要讲述的是一种被称为“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并被有意识地相传了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何谓“西方”包括西方文化,自然成为《法律与革命》一书首先重点讨论的问题。在伯尔曼看来,西方是不能借助罗盘来找到的。地理上的边界有助于确定它的位置,但这种边界时时变动。西方是具有强烈时间性的文化方面的词。它意指历史的结构和结构化了的历史两个方面。伯尔曼强调,在1050――1150年之前的欧洲和此后的欧洲政治之间存在着根本的断裂。他指出,像欧洲历史的大多数研究者所做的那样,在开始叙述格列高利改革,授职权之争和通常所谓的中世纪盛期或12世纪文艺复兴之前,研究者必须从下列内容开始:凯撒的高卢战争,日尔曼民族对罗马帝国的入侵,法兰克君主制的兴起,查理曼和阿尔弗列德大帝。从而,尽管某些人听起来可能感到奇怪,欧洲的日尔曼民族仍然是前西方的。伯尔曼的结论是:西方不是指古希腊、古罗马和以色列民族,而是指转而吸收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典籍并以会使原作者感到惊异的方式对它们予以改造的西欧诸民族。至于西方文化,它的每一种古代成分都经受了与其他文化相结合在一起产生一种世界观。例如,希伯来文化、希腊哲学和罗马法原本不相容,但11世纪后期和12世纪前期的西方都将所有这三者结合在一起,并由此对其中的每一种成分进行了改造。

(二) 广义的法律概念。伯尔曼认为,像“西方”这个词一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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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西方历史故事

196月28日,,奥匈帝国的皇储迪斐南夫妇访问波斯尼亚的首府萨拉热窝。当斐迪南夫妇参加完欢迎仪式后,在驱车前往医院看望受伤随从的途中被塞尔维亚族青年普林西普枪杀。

当时,奥匈帝国为了摧毁塞尔维亚,加紧进行对塞尔维亚的作战准备。而遇害的斐迪南就是积极主张对塞尔维亚发动战争的主要人物。奥匈帝国的野心得到了德国的支持。

协约国方面,俄法表示支持塞尔维亚。英国则有两面性。德国认为只要英国暂时不卷入,德国就可能以闪击战迅速打败俄法。

因此,德国竭力鼓励奥匈帝国把由萨拉热窝事件引发的奥塞冲突推向全面的欧洲大战。帝国主义国家矛盾空前激化,协约国和同盟国两大集团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1914年7月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萨拉热窝事件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直接原因和导火线。

篇3:关于西方历史故事

诺曼底征服是指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对英格兰的入侵和征服。11世纪中 叶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同英国大封建主哈罗德为争夺英国王位进而征服英国的?场 战争。这场战争既是诺曼人对外扩张的继续,又是西欧同英国之间的又一次社会大 融合。这场战争以威廉的胜利而告终。

诺曼底征服对英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封建制度在英国确 立。威廉一世之后,开始了世袭的君主制。在文化方面,英语中开始夹杂大量法语 词汇,多为政治、法律、宗教、食品方面的词语。

篇4:西方法律格言警句

1.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3.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4.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6.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7.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8.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9.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10.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1.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12.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3.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14.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15.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16.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17.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18.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19.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20.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篇5:热门专业推荐之法律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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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专业的特点:

学校还经常组织学生参观英国着名的律师事务所、法庭及其他重要机构,如英国国会、伦敦劳埃德船级社或伦敦证券交易所等。部分大学还安排校外课程,如去布鲁塞尔参观欧盟的法律与政治机构。学生在获得英国的法学学位之后,还需要参加本国的职业课程,作为开业的实习(期限通常为一年),才能成为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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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传统诉讼文化解读

传统诉讼文化解读

[摘 要]传统诉讼文化乃是一笔瑕瑜互现的法律遗产,但身处现代西方语境中,我们经常有意无意地扩大其负面的影响,忽视其合理因素。本文以 “诉讼认识论-诉讼观念-诉讼模式”为视角,全面审视传统诉讼文化在诉讼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中存留和发展的可能性。

[关键词]传统诉讼文化 “无讼” 情理 反思

每一回你观察世界的角度有所移动时-无论多么轻微的移动,你就会看到前此未曾看过的事物。[1] -克莱伯(Ian Craib)

如果没有一种对于过去的重新整合,那么,既不能回溯我们过去的足迹,也不能找到未来的指导路线。 -哈罗德?丁?伯尔曼

中国传统法文化(jurisculture),可以说已被学界框定在诸如宗法文化、情理文化、和合文化之论域中,在与西方现代法文化的比较中尤现其“贫困”的一面,似乎成为了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相容之弃履。因而,诉讼文化(procedural culture)作为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西比较研究的路径中,也不免陷入厚此薄彼的语境。传统诉讼文化一般是作为“反面典型”出现在诉讼法学教材上的,以致很久以来,我们一直存有一种误解,认为现代法治的进路是必须抛弃传统的文化,贯彻西方的弘扬个人权利的诉讼观念,提倡人们积极地以参与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这是现代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抑或制度移植中的随波逐流心理?笔者颇为怀疑。或许,在宏观层面上对诉讼文化转换一下视角,反思这个似成定论的问题,对于检讨目前流行的对传统诉讼文化的片面解读有所裨益。因为在很多时候,我们不能仅仅以固定而近视的目光考虑现行的诉讼制度,而应把目光投向遥远的过去和未来。

一、诉讼认识论:在“天人合一”的预设之下

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根基是什么?或者说得明确一点,是基于怎样的一种认识论?早已有学者给出了简单而又明了的答案,“天人合一”是也。[2]关于“天人合一”的论述,中国古籍中俯拾即是,笔者也并不否认它在中国古代哲学上的地位,[3]然而,遗憾的是,法学界顺手把它拿来作为一种不证自明的理论预设,而很少有学者深究这种认识论的'根源。实际上,“天人合一”与古代社会人类的生存环境是紧密相连的,所谓“天”即自然界,乃人类及万物之主宰;所谓“人”,在古代并非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的个体意义上的“人”,而是孟子所说的“异与禽兽”之人[4],所以人在自然中只能作为整体意义出现,不同于西方古代独立的“人”。如果不是笔者妄加猜测的话,“天人合一”在古代社会的真实意蕴应当是,人作为一个整体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符合自然界的规律,“天”代表着人类的最高法则,因而不能逆天而行。这种认识形成的原因很简单:在古代社会,囿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认识能力的局限,人们总是把人类社会的活动与自然现象联系在一起,并从自然法则中寻找人的行为的合理解释。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从“天人合一”出发,“古代中国人在整个自然界寻求秩序与和谐,并将此视为一切人类关系的理想。”[5]所以“自然”就成为社会行为的准则和依据,它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对诉讼的观念。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说,古代诉讼文化的认识论乃是源于人们对自然规律的朴素认识,并以此指引着人类行为符合自然的法则。处于当时之社会,“天人合一”是人类整体与自然界和谐共存的必然反映。因此,我们在批判它的时候,不能无视其中蕴涵的合理因素。

“法自然”的认识观对古代诉讼产生了什么影响呢?大致而言,其一是关于神明裁判的习俗,即由上天-或代表审神意的D)决断纠纷,其实这并非中国古代诉讼的独特产物;其二是诉讼中的“和为贵”思想,在人际关系上为追求和谐,导致了和解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诉讼运行,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这里主要谈第二点。如果单从西方角度(在西方是以正义为贵的诉讼机制)来评判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话,可以像黑格尔一样说中国的法律简直不是法律,而是扼杀法律的东西[6].但是,放在传统的语境中,我们就应该理解,这种纠纷解决方法并不是对理性的妥协,而恰恰是符合理性的。首先,从诉讼目的来看,在诉讼中追求和谐,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法律的作用,但就定分止争的终极意义上来说,则以另一种方式完成了法律的目标,维护了社会秩序总体上的稳定与和谐,而且避免了法律强制力调整所带来的社会关系的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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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方情人节的历史

在古罗马时期,二月十四日是为表示对约娜的尊敬而设的节日。约娜是罗马众神的皇后,罗马人同时将她尊奉为妇女和婚姻之神。接下来的二月十五日则被称为“卢帕撒拉节”,是用来对约娜治下的其他众神表示尊敬的节日,

资料

在古罗马,年轻人和少女的生活是被严格分开的。然而,在卢帕撒拉节,小伙子们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心爱的姑娘的名字刻在花瓶上。这样,过节的时候,小伙子就可以与自己选择的姑娘一起跳舞,庆祝节日。如果被选中的姑娘也对小伙子有意的话,他们便可一直配对,而且最终他们会坠入爱河并一起步入教堂结婚。后人为此而将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定为情人节。

在西方,情人节不但是表达情意的最佳时刻,也是向自己心爱的人求婚的最佳时刻。在这一点上,情人节体现出的,不正是古罗马人设计这个节日的本意吗?

篇8:西方历史的故事

西方历史的故事1:一个战胜皇帝的德国老人

1888年,德国正式进入普鲁士大帝威廉二世的统治时代。经过十几年改革的德国,经济腾飞,军事迅猛膨胀,已经成为新的欧洲强国。年轻气盛的威廉二世更是霸道得不可一世。

在战场上威风凛凛的威廉二世有个好习惯,就是闲暇时间喜欢独自坐在书房里博览群书。为了方便,他在柏林波茨坦皇城旁边建造了一所豪华的书房。

几天后,正在书房读书的威廉二世,突然听到嘎吱嘎吱的响声,他读书的兴致完全被打搅了,他打开窗户一看,对面是一座用风车作动力的磨坊,在风力的作用下,磨坊外的风车嘎嘎吱吱地旋转。

威廉二世气愤地对手下的官兵说:“去告诉磨坊主让他搬到别的地方去。”官兵得令后,马上找到磨坊主,气焰嚣张地说:“皇帝命令你两天内搬离波茨坦,否则后果自负。”

磨坊主是位60多岁的德国老人,听到官兵的叫嚣后,没有反驳,还是安静地干着手头上的活。两天后,官兵吃惊地看到,磨坊的风车还在旋转。

官兵们勃然大怒,要对老人无礼,老人理直气壮地说:“我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养家糊口,为什么新国王来了,我就要搬走?要嫌弃这里喧闹,那他搬走好了。”

什么,你竟敢让皇帝搬走?简直是胆大妄为,官兵们欲大发淫威。没想到老人完全不惧怕官兵,底气十足地说:“俾斯麦首相十几年前就颁布了法典,保障居民的权益,你们不能欺人太甚。”

说完,老人坐在门口,以死抵抗官兵的入侵。霸道的官兵执意把老人抬走了。万般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递交到国家司法机构——法老院,把皇帝告上法庭,开启了平民百姓状告当朝皇帝的先河。

法老院冲破重重阻力还是受理了此案,开庭那天,执法官问老人:“究竟是先有磨坊还是先有书房?”老人答,先有磨坊。执法官斩钉截铁地说:“到此事情就简单了,按照先入为主的惯例,要搬只能搬书房。”

老人听到判决结果老泪纵横,他成为德国历史上第一个靠法理战胜皇帝的平民百姓。

威廉二世知道结果后,极为震怒,欲给执法官施压。首相俾斯麦赶紧进言:“大帝,我们要想让德意志帝国更加强大,就必须遵循法理原则,否则十几年的改革成果将前功尽弃。”

经过三思后,威廉二世最后服从了执法官的判决,将书房搬到了别处。在威廉二世统治时代,德意志也正是靠着法理的引擎,极度膨胀,迅速崛起为欧洲新的霸权国。

后来,老人的磨坊得以保存到今天,成为波茨坦著名的旅游景点,磨坊里竖立着一个慈祥而倔犟老人的雕塑,上面刻着:一个战胜皇帝的德国老人。

一个小小的磨坊敢于和威严的皇宫相对而生,这或许就是德国崛起的一个缩影。

西方历史的故事2:一座城市名字的历史烙印

1851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给居住在皮吉特海湾一带的印第安索瓜米西族酋长写信,宣称美国政府要求以15万美元的价格,购买这里200万英亩的土地。

收到信的酋长明白,作为一个过着原始生活、持着简陋工具的“红人”族群,不可能抵挡住拥有枪炮的白人。为了保证族人的安全,满怀着悲愤与哀伤之情,他发表了以下的演说:

你怎能把天空、大地的温馨买下?我们不懂。

我们红人,视大地每一方土地为圣洁。在我们的记忆里,在我们的生命里,每一根晶亮的松木,每一片沙滩,每一撮幽林里的气息,每一种引人自省、鸣叫的昆虫都是神圣的。树液的芳香在林中穿越,也渗透了红人亘古以来的记忆。

白人死后漫游星际之时,早忘了生他的大地。红人死后永不忘记我们美丽的出生地。因为,大地是我们的母亲,母子连心,互为一体。绿意芬芳的花朵是我们的姐妹,鹿、马、老鹰都是我们的兄弟,山岩峭壁,草原上的露水,人身上、马身上所散发出的体热,都是一家子亲人。

我们会考虑你的条件,但这买卖不那么容易,因为,这地是圣洁的。溪中、河里的晶晶流水不仅是水,是我们世代祖先的血。若卖地给你,务请牢记,这地是圣洁的,务请教导你的子子孙孙,这地是圣洁的。你,务请牢记,务请教导你的子女,河流是我们的兄弟,你对它,要付出爱,要周到,像爱你自己的兄弟一样。

白人不能体会我们的想法,这点,我知道。

在白人眼里,哪一块地都一样,可以趁火打劫,各取所需,拿了就走。对白人来说,大地不是他的兄弟,大地是他的仇敌,他要一一征服。

他贪得无厌,大口大口吞食土地之后,任由大地成为片片荒漠。

我不懂。

我们确知一事,大地并不属于人;人,属于大地,万物相互效力。也许,你我都是兄弟。等着看,也许,有一天白人会发现:他们所信的上帝,与我们所信的神,是同一位神。

或许,你以为可以拥有上帝,像你买一块地一样。其实你办不到,上帝,是全人类的神,上帝对人类怜恤、平等,不分红、白。上帝视大地为至宝,伤害大地就是亵渎大地的创造者。白人终将随风消失,说不定比其他种族失落得更快,若污秽了你的床铺,你必然会在自己的污秽中窒息。

肉身因岁月死亡,要靠着上帝给你的力量才能在世上灿烂发光,是上帝引领你活在大地上,是上帝莫名的旨意容你操纵红人。

为什么会有这种难解的命运呢?我们不懂。

我们不懂:为什么野牛都被杀戮,野马成了驯马,森林里布满了人群的异味,优美的山景,全被电线破坏、玷污。

丛林在哪里?没了!

老鹰在哪里?不见了!

生命已到了尽头,是苟延残喘的开始。

演说字字情真意切,沉着哀婉,催人泪下,既表达了印第安人内心的极度痛苦和无奈,也斥责了现代文明对原始生态的破坏与奴役。

这片土地,由于濒临太平洋海湾,得以迅速地发展,日后成了名震世界的“波音之城”、“微软之城”,拥有太空针塔作为自己的地标建筑,同时也吸引了一些优秀的影视剧以它作为浪漫背景。

这座城市名叫西雅图。

但许多人不知道,这座城市正是以那位酋长的名字而命名的。这位被征服的红人以他伟大的人格与智慧屹立在历史长河之中,而美国白人也以城市命名这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了对他的敬意。西雅图酋长这篇演讲被世人传诵,并被镌刻在石碑上,成为了这座城市的经典文献,史称《西雅图宣言》。至今,西雅图酋长的诞生地蒂利克村,还保存着印第安人当年的风貌,成为这座城市的一个景点。

西方历史的故事3:幸存的犹太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大批犹太人被希特勒的纳粹集中营囚禁起来,然后被杀害。据不完全统计,在这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全世界约1/3的犹太人被杀害。

但是,哈佛大学研究犹太人发展史的专家发现,在这场大屠杀中,有一个奇异的犹太人群体得以幸存。研究者们把这些幸存者与战前就移居美国的犹太人相比较,发现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很低。而那些具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人几乎无一幸免。

让人惊讶的是,这些被纳粹视为将来肯定无所作为的普通人,日后的成就却比生活在美国的那些没有经历人生磨难的犹太人大得多,收入也比他们高得多。在以色列,这些从纳粹集中营回来的人,很快成为国家复兴的中坚力量以及各个行业的领军人物。

这些没有接受过什么高等教育的犹太人,经历磨难后为什么有了爆发的力量?他们成功的秘密是什么?

后来,研究者们发现,这些人在纳粹集中营的时候,并不像那些精英们那样一成不变,摆出与纳粹势不两立的架势。他们的头脑十分灵活,能够针对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自己的生存方式。他们都坚守着这样的人生理念:只要朝着积极的方向改变,便无须羞耻。为了活下来,他们选择了隐忍,并在改变中一步步接近自己的目标。

哈佛大学的研究者把这个例子作为一个重要的信条传递给学生,希望他们走上创业之路时,不要学习纳粹集中营里那些故步自封的犹太人,而要学习这些幸存者。

事实上,我们很多人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明明已经接收到了新信息,却对既定计划不思改变,拉不下脸来承认错误,更不肯重新考虑修正原来的策略或方法,致使错误程度不断加深,以致造成更大的失败。

任何一个聪明的人都知道,最好的计划往往是在信息并不齐全的状态下制定的,任何成功之路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所谓曲径通幽、柳暗花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篇9:宗教与现代西方法律

宗教与现代西方法律

西方的法律与其宗教传统有着极深的渊源.首先,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为西方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文化心理的基础,宗教的`信仰对象以及伦理观念,使得“自然法”观念在西方有着不容动摇的地位,为西方法律的自身完善化提供了前提;同时,近代的“教会法”对于现代西方法律的理性化、世俗化特征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形式上对现代西方法律体系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西方现代法律虽然有着深厚的宗教之根,但已经越来越功利化了.

作 者:周海燕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刊 名: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QIQIHAR UNIVERSITY 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03 “”(6) 分类号:B920 关键词:宗教   现代西方法律   自然法   世俗化   教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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