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木的随笔:老树之殇

时间:2023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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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死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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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树木的随笔:老树之殇,本文共15篇,欢迎阅读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死亡笔记”提供。

篇1:关于树木的随笔:老树之殇

老树之殇

(序)宣堡之郊有古银杏,人不知其寿。廿年之前,因灵异故,人皆焚香其下,几度被火,日渐枯竭,终致倒塌。

今横卧在野,斑驳不堪。好事者旁筑小舍,立树神像以供乡人祭祀祈福。

余尝数往而观之,见粗干虬枝,铁铸黑沉,若断臂壮士,偃仆其地,难掩孤寂落寞之哀,英雄穷途之悲。

遥想此树当年,兀立高耸,承风接露,舞之蹈之,何其雄迈!今睹其惨相,感其际遇,不禁潸然涕下。

是日,惠风和畅,天地阒然,百花絮语,不绝于耳。

余席地而坐,察之良久。忽闻树语,细陈历历往事,以致黯然泣下。

嘱余作文以记之,以警后世。余由是感激,归而述之以文,以慰古树之托。

古木语:

昔居在幽谷,山深渺人烟。雾霭伴四季,不知人寰处。山岚润我身,午阳暖寒心。

晓来鸟知音,日落蝉不鸣。明月来相照,宿鸟每惊觉。松声抚夜曲,山寺鸣钟鼓。

山中有日月,草木自荣枯。不知岁月长,但闻涧水响。

山寺僧慧云,矢志传佛音。言我有慧根,携我出深山。迢递数千里,辗转几百日。到此三泰地,佛心遂生根。

适值夏雨霁,当空见虹霓。万物皆颔首,遍地耀佛光。高僧有感应,植我夕霞下。

僧足游四方,佛语化众生。平野不毛地,高台起殿堂。殿堂数百间,僧众百余人。如来坐莲花,护法侍两旁。佛主怀慈悲,慈眉又善目;罗汉何汹汹,持杵且怒目。

香客如云集,信徒似影从。香烟融晨雾,梵音涤心尘。檐上鸟染香,窗下兽俯首。钟鼓惊行客,禅音空人心。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和风化细雨,银杏日已壮。高可触星辰,浓阴护华殿。

春归叶如碧,风来枝犹舞。揖朝阳,送夕霞;酌晨露,浴暮雨。凝霜不知冷,雨雪何惧寒!

雪暮生素寒,日出暖丹心。莺啼知天明,燕归恋黄昏。晨昏成四季,哪计岁月长!

佛心怀悲悯,世上烽烟多。成事何其艰,僧众多枯颜;积善何其难,昼夜诵贝叶。

骊山阿房宫,连绵百余里;宫中管弦急,仙乐处处闻;强寇燃大火,宫阙变作土。

佛堂夷为田,僧众亦成灰。佛主遁西天,罗汉亦升空。梵音随风逝,孤鸟号古木;钟鼓寂无迹,秋风悲四野。

草青掩人迹,暮雨燕低飞。寂寂人静夜,古木我独泣。秋虫空好音,明月犹相照。

寒尽春来报,国运转昌明。枯木逢春雨,生民歌以乐。衣食渐丰足,人心渐失衡。稽首信佛事,长跪参古木。皆言神有灵,焚香来祈福。一语传千里,树下自成蹊。香雾干云霄,古木意气高。

天有不测雨,树有旦夕祸。福盈祸接踵,香火燃我身。春来无生机,夏日烤枝干,秋风摧残叶,雪凝岁寒心。

风高夜,星月隐;电闪闪,雷震震;天地颤,山河哀。霹雳惊我魂,烈风毁我躯。

偃卧如干尸,来往皆叹惋。昔时被宠护,得意多礼拜。享尽烟火香,寂寞万事休。

但得净瓶水,还我初始心——惟愿守丘壑,托体同山阿。昼赏日经天,夜享月清华。闲时望浮云,无事赏风月。天上有明月,山中无甲子。但享岁月好,不管春与秋。

孔先生曰:听君言往事,心中倍伤神。呜呼,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昔时惹风尘,随波逐风流。

人间繁华地,亦是伤心处。晓谕世间客,莫贪风尘乐。闲处真岁月,心静天地宽。

作者:宣堡/孔维春

公众号: 黄桥文学

篇2:倾城之殇随笔

倾城之殇随笔

我将我的文字与爱情一起埋葬在落红深处,来年化作春泥和时光对语;或许,清风始终未理解我的情意于是在一个安静的夜里将我遗弃在嘈乱的红尘任我独自呜咽低吟;一抹忧伤随着愁绪的结夜夜相互纠缠,疼了心扉了,累了流年。

——题记

这样的天气几乎要哭了,像一个无辜的孩子受了委屈一样阴沉着小脸嘟着嘴巴。此刻,我将烦躁的思绪尽力隐藏远方听到谁的消息眼泪就不听话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好久了,原来始终没有忘记。你还好吗?亲爱的我很好,我笑了,笑的是我竟流着眼泪与你对话可惜你再也看不清我的心感觉不到我的泪水。

潮湿的空气已经快要把我逼的窒息,深呼吸想要清醒可是眼前还是模糊一片。原来,我是疲惫了想沉睡然后永远不再醒来甚至连梦境都不愿踏入,太假的梦幻只会让我的伤口更加血流不止。有那么一刻不愿别人介入不愿有人替我疗伤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掉入地狱直到粉身碎骨。

想逃离,逃离这个脏乱的世界藏匿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用笔写出一个人的清欢一个人的简单。偶尔,也许会忆起关于某一段往事或者某一个人可是那时再也不关爱情不关风花雪月仅有的只是记取。也许,只有记取才能够证明我还活着而且是单纯的生存着,如此便以足够。不是吗?

心终究没躲过愁绪的骚扰在颤抖的疼中变的更加沉默,呐喊以一种文字的方式将自己的悲伤刻于刀口上即使每动一下就会痛苦的掉下眼泪,当血口模糊了挣扎起来为自己的天真买单为落红的爱情买单。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隐忍情绪,哪怕纠结在心里身体里也不愿发泄最后将自己殇的遍体粼伤。

记不清多久未将自己的脆弱晾晒于文字里,我相信我是坚强的可是冬天来了一场大雪覆盖了我单薄的世界,泪水凝结成冷冷的.冰心跳也在一瞬间忘记了疼痛。我还是我吗?那个容易感动容易卸下骄傲的女子,低到尘埃只为曾经一时的动容。纷扰的尘世,有谁在我来时的路上铭记了那一霎路过的美好。

一个人的倾诉就这样淹没在时光里,时间除了呜咽更多就是一种无情。可怜的孩子,为何你迷了回家的路谁又将你忍心丢弃在黑暗的荒芜里,风来了雨落了你冷吗?或许,心碎了的那一刻你已经忘记了疼痛麻木了思想于是像行尸走肉一样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冰凉的黑暗里。

篇3:殇随笔散文

关于殇随笔散文

殇.

那年你17岁。我20.

如今你已20.

而我已快23

你愈发的现实。

我亦越沉默

看着你青涩而略显成熟的脸庞

已不复再有当年的清纯…

于是只是轻轻的抱紧你。

然后悄悄的放下。

怕你发觉我对你的不舍

怕你发觉我不小心落下来的泪水。

我的“爱人”.

如果当初我们再抱的紧点。

是不是你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

看着你颓废的身影

告诉我。

这不是你想要的…

“爱人”.

我找不见了你

我的视线没有了你的影子…

你越来越模糊

模糊的如墙上的钟摆

一晃就再找不见了曾经的痕迹

我曾相信你

但现在我知道只能忘记你

只把你的名字写在我心深处,

我将继续寻找爱,那个被你拒绝的爱。

于是。

我的“爱人”.

我再也寻不回了你

你“死”了…

我亲手把你埋葬在那个下雪的夜晚

父亲,亲爱的父亲,你对我做了件大错事

你让我嫁给一个太年轻的男孩

我都24了他却14

他很年轻却一天天的成长

女儿,亲爱的'女儿,我并没做错什么

……

他14岁时就是个已婚男子了

15岁 他就成了我孩子的爸

16岁时他年轻的离去了

死亡把他的成长定格成终点

我要为我的爱人买些布裳,

我要为我的爱人做件裳,

我的一针一线

泪滴汇制

我的一针一线

泪从何处流

残酷的命运带走了我年轻的爱人……

……

电脑一遍又一遍反复播放着这个歌曲。

一次。两次。二十次…

眼角有点湿了

我告诉自己是汗水…

篇4:花殇随笔

花殇随笔

你说,春天到了,于是春天,真是来了。

漫山的樱花开了,慢慢也谢了,你带着我穿过樱花雨,你说,我们不打伞,一起白头。那纷纷扬扬的花雨阿,落在了我的心头。恍然,那年,白色连衣裙的'皎洁女子,身后,樱花簌簌落下,裙裾残留,樱花泪。

一曲离殇,几许别愁,来生,我们在相认,来生吧!我一定从千千万万之中认出你,一起去我们的八重樱下。可是,樱花落了,樱花啊,也哭了。只有我年轻时的气息,我捧着如血的玫瑰,一如往昔.......如果不相遇,你依旧是你的绝代佳人,我依旧是我的风流才子,可是,偏偏,偏偏让我遇见了你,于是,只有你化作漫天飞舞的樱花雨,陪伴我一起哭泣。

我唇角的梨窝痕,请你定要记得,我们来生定要相遇,请你,一定一定,看看黄泉的彼岸花,如火如蒤,请你,记得记得,避开孟婆那碗忘情水,我一次一次的轮回,只为等待着你的浅浅笑靥。

我很想拥有黛玉的才情,葬花的凄婉,葬花的哀愁,一把锄头,几屡情丝,病如西子弱柳扶风,缓缓吟来,花落人亡两不知。那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也写来一曲葬花词,来纪念,我的樱花,我的八重樱。我站在樱花树下,捧着如血的玫瑰,我给过往的每个妇人一朵,我知道,你一定会经过,你也会拿着一朵我的玫瑰,那迟到了一辈子的爱恋。我一定不会让你轻易走过,那是我等待了一辈子的期许。

佛说,樱花在哭泣。

篇5:鸡殇随笔

鸡殇随笔

生女儿坐月子时,家里养了十几只鸡,有自己买的,也有亲戚送的。隔两、三天杀一只,剩到最后一只时,我对老公说:“留下一只鸡喂养着,剩饭剩菜就不会浪费,将来还可以生蛋给女儿吃。” 这只鸡很漂亮——火红色的羽毛、尖尖的嘴巴、绿豆大的眼睛、滚圆的身子,走起路来很有绅士风度。它是我们小家庭养的第一只动物,很是得宠。

每天不用关在笼子里,院门一开,它就冲了出去,在单位偌大的场地上四处转悠。那时我们的住房一字排开,一排有十几家,院门是清一色的枣红色铁门,外人敲错门是常有的事。我家这只鸡很聪明,每晚准时回家,从未摸错门。白日也会回家转转,碰到铁门紧闭的时候,就用嘴在门上啄,发出轻微、有节奏的响声,我们就知道准是鸡儿回来了,忙不迭地跑去开门。有时它也在自家小院里找乐子——围着花盆转、用爪子刨盆里的土、用嘴巴啄花的叶子。所以我家花盆里带有锯齿边的叶子,就是我家鸡的杰作。偶尔我对它发顿火,哄它出门,转过身,它又跟了进来,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一天中午,女邻居端着饭碗来我家串门,坐在院子闲聊。我家鸡小跑着回来了,大概是看到饭碗了。它径直来到邻居跟前,飞身一跃,对着碗狠啄了一口,碗里的菜随着它一起落到地上,它就贪婪地大吃起来。邻居只好将碗里的饭菜都倒在地上,让它享用了。弄得我一脸的尴尬,好像我对它是多么的苛刻。

夏天时,我家的鸡想当妈妈了,蹲在鸡窝不走了。我也跟着兴奋起来,为它做了一个更大的草窝,又四处去买能孵鸡的蛋。每天对着它张望,它也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伸手过去,就用嘴巴啄我,一点不给情面。只好趁它下窝找吃的,观察一下鸡蛋。天越来越热了,一点孵鸡常识都不懂的我才意识到——让它遭了罪。那么热的天,让它蹲在草窝里,可想而知,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临近小鸡要出壳的时候,我才发觉母鸡身上长了许多像针尖一样虫子,藏在羽毛里,爬到头部才能发觉,看得我也浑身不自在,不竟为鸡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为母爱的力量所折服!

终于一天,小鸡陆陆续续出壳了,我也为我家的母鸡松了一口气。小鸡好可爱,黄色的毛,软乎乎的身体,清脆悦耳的叫声,让人爱不释手。可是怎样喂养它们,我却束手无策,不得已送给亲戚喂养。约定小鸡长大点,再把老母鸡还我。鸡儿带走后,家里也少了一份乐趣,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它。在我心目中,它是我们家中的一个成员了。两个月后,亲戚送回鸡,它一钻出笼子,首先在院子四处转转,然后轻车熟路地出了门,到大院里溜达去了。

秋天的时候,鸡又想要当妈妈了。我嫌麻烦,也没有了当初的好奇心,就想尽办法赶它下窝。可它也很执拗,随地一蹲,就是一个窝。有经验的人为我支招:用绳子拴住鸡的一只腿,把它吊起来,就是让它金鸡独立,受点罪。可是一天下来,我又心疼鸡,想有个速效速决的办法,就听从别人的话去药店买药。说明情况后,卖药的“四只眼”男人给了我两粒药,叫我回家喂给鸡吃。想到鸡吃了后可以恢复自由,我也特别高兴,临睡前为鸡松了绑,服了药。

第二天起床,我就兴冲冲地跑去看鸡的变化。它卧在窝里,一动不动。我用手去触摸它,才发觉它身体僵硬,死去多时了。突然间,我的心里好难受,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不仅扼杀了它做母亲的天性,同时还剥夺了它的生命。它是那么弱小,弱小到不可以追究谁的责任,它的死让我感受到人类的自私和残忍。自此,每想起这件事,愧疚之心就会在我的心头萦绕。

篇6:殇-随笔写作

殇-随笔写作

带着自己落寞的情感,乘着那夜的灯火辉煌,举足在那个颓废的篱墙边,试图挽回失去的光华。多少次蓦然回首,却换回对未来世界的感伤。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亘古不变的荣耀,只能踟躇在寂寥的古道,成为历史永远的过客。

他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红色天鹅绒的地毯向远处蔓延,迂回的阶梯之上,飘满了胜利欣喜的气息。高大魁梧的士兵,衣裙飘洒的宫女,簇拥着他们的王者。华丽的衣衫已将他覆盖,皇冠上整齐的珠摆遮住了他原本严肃的容颜,百官们跪在长长的宽阔的石子路头,却只能用双眼窥探新主子的下巴以观察他的喜怒哀乐。在这个至高无上的城墙之上,他俯视着跪拜一地的子民。&qut;哈哈,你们是我的,我是最高的王者,我是永恒的主题。&qut;因为此时,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倾诉他内心的情感。

他失度了,他忘却了,他放纵了。从此,他的未来以没有了征途。在歌舞升平的.夜晚,随着妙美的音乐,沉溺在浮华与梦幻之中。不祥的预感终究变为了现实,当它填进史册,一切,结束了……

在那个凄伤的夜晚,宫殿的台阶上己是一地的血迹……

他站在那个高高的城墙上,红色天鹅绒的地毯被战火烧的支离破碎,迂回漫长的阶梯之上,百里骄傲的气息不复存在。他痴痴地地看着那个曾经被自己贬低的玩偶登上原本属于自己的高高的城墙。内心的失落沉于心底

他的国家,他的歌舞升平,他的一切,该如何下手?

同样的城墙,却陈酿不同的心迹。一代光耀的君主,俯首称臣的耻……

故国的雕栏玉砌还在,只是人的容颜已因愁苦而憔悴。

这个被人遗忘的年代,那个落寞的君主,只能带着浓重的殇愁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篇7:虫之殇

虫之殇_初中记叙文

“我终于飞起来了”在一片花海中我张开稚嫩的双翅感受轻风拂过双翅的悸动。缤纷的花朵,奇异的花香,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晟追沉醉。我肆意地在花海中飞翔,停歇。在这摸年梦境般的地方,我放声大笑,为我的新生欢呼。突然,我的双翅仿佛被冻结了一般,再也不能动弹,我感觉自己在慢慢变小。全身都惊悚起来,带着一种不可预测的恐惧。

我惊恐地睁开双眼,全身的血液都仿佛凉了下去,我定定的望着四周,这个我生活的地方。发现一切如常我还是那只小青虫还是得靠树伯伯的掩护下才能避开敌人“难道刚才是梦吗。”我疑惑地想。

“孩子,在想什么了。”树伯伯用慈祥的目光望着我。

“树伯伯你认为我会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吗。”我小心的问道

“傻孩子,你本来就会成为一只蝴蝶。只是时间未到而已”树伯伯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

“我会成为一只蝴蝶,这是天意吗”我问。

“呵呵……”树伯伯没有回答我,仍然用慈祥地目光望着我,像对着一个毫不懂事的孩子。

于是我带着“我会成为蝴蝶是天意”的可笑想法生活。整天只是呆呆的望着天,等待商场给我变身的机会。我忍受着别人异样的眼神,接受同伴嘲讽的笑容。因为我坚信自己一定会变成蝴蝶的,到时候,我一定要你们对我刮目相看。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这种机会却从未降临在我身上,身边的朋友一个个离我而去,同族的人把我当成怪物,连树伯伯看我的眼神也由慈爱转为怜悯,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上天,看着同伴一个个都长出了美丽的翅膀,飞向了我向往的世界,而我却仍是一条小青虫,羡慕当中产生了浓烈的妒意。

“你们等着吧,我不用作茧自缚,不用经过痛苦,也能长出比你们好看几百倍的翅膀。”我心中恨恨地想。

“哎,孩子,你这是何苦呢?”树伯伯叹息地说道,张张嘴,却又无力地合上,又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

其实我心中早已有了悔意,可是心中的妒意早已使我迷失方向。我开始封闭自己,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看着同伴的笑容,会觉得那么刺眼,恨不得把它撕碎。可是骄傲如我,无论如何也不允许别人践踏我的尊严,我依旧一副再树伯伯的身上。等待上天的机会,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睡觉,因为只有在梦中,我才是一只真正的蝴蝶。

萧瑟的秋风,把树伯伯唯一的一片叶子刮落了,光秃秃的树干上只剩下我一直青虫,秋天到了,属于我的生命也将结束,可是我不甘心,上苍明明要给我机会的,于是我拒绝了族长给我缠蛹的机会,我听到树伯伯叹息的声音。可是固执的着靠吸食树伯伯身上的露水生活。渐渐地我感到身体越来越虚弱,就好像当初梦境中变小一样的感觉,巨大的恐惧扰罩着我,我感觉自己快不能呼吸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问树伯伯:“树伯伯,我真的错了吗?”

“哎!”又是一声重重的叹息,我慢慢的闭上了双眼,好像飞起来了……

篇8:汉之殇

把酒望苍穹

试以问天公

人情故,

已非事和睦

何如?

堪忧,堪忧!

华夏文化

可恒心久留?

唯心多愁

持剑轩辕成

梦绕天下平

今国盛

四海扬威名

争锋!

连横,连横!

八荒列国

诛敌夷离殇

愿梦飞翔。

篇9:雨之殇

窗外的空气渐渐湿润了,

淡淡的愁绪在漫无目的地游离。

隐晦的天空上,云朵在不断的堆积。

终于,悄无声息的,

雨开始奏响它的哀伤。

风轻抚过雨的琴弦,

弹起了那一首只属于它的离殇。

曲终的舞步,那么的凄凉。

乐曲,轻声细语的,

风开始聆听雨的哀伤。

初三:金色残晖

篇10:古韵之殇

古韵之殇

古韵之殇

黑龙江大庆实验中学KC1121班李和欣

一横长城长,一竖字铿锵;

一划蝶成双;一撇鹊桥上;

一钩游江南;一点茉莉香。

尼罗河潮泛历史涨退,巴比伦古城残垣断壁,古印度河径自沉寂,而东方却以其方正勾勒出万千万象。

那东方的古韵,人们叫它龙文。

龙文,这五千年中华民族肤下暗红的一笔笔勾描,使中华文化薪火相传,那贯古通令的博大、力挽狂澜的文字,已跨过交流、表意的界限,成为中华魂的表达。昔日有颜筋柳骨,又有临风书雪、行若矫龙的天下第一行书,字里行间无不是刚正不阿、浩然正气、放达狷狂。

而今,数字化的牢笼深深囚禁了这千年的文字,提笔忘字已经成了人们平日的尴尬。在惊呼汉字听写大会上温文尔雅的少年谈笑风生间从容撇捺时,我们是否发现作为龙的传人责任的缺失呢?

同为古韵的宫商角徵羽已经大多逸散,唯留下亘古的诗篇让我们品味那音乐的余味。而我们若再让文字从指间滑落,则中华泱泱千年的博大,将顿时化作青云,沦为肤浅。

流水匆匆,当代的光怪陆离打碎了文字的围墙,()城市的繁弦急管伸直了那轻柔的一撇,都市的璀璨灯火隐去了那深厚的一点,键盘上的双手敲击着文字的殉葬曲。

不禁为之惭愧,细数过去枉将与文字的邂逅当作一次敷衍的相会,而那代价背后是文字不能承受之重。或许有一天,迷茫的我会彻底沦陷于数码的.城市,无法领会一点一横的神韵,哀哉!痛哉!

文字,让我将你拾起。在文牍册简中体味那历史情愫;在一笔笔稚嫩的描摹中拾起身份的认同;在指尖的葱茏中留下民族的印记。

文字之失落,是文明的衰落。文字之博大如三千弱水,我自知弱小,但愿写下拙劣的笔画表达我不渝的心志,尽饮其中一瓢。

三千弱水,一苇渡之。从今若拾起妙笔丹青,金钩银画,定能一横连贯古今、一竖流芳百世。

古韵之殇,已在我们耳畔响起。但愿莫让火红的木棉变为清幽的茱萸,拾起行将落缀的古韵,让方圆在东方永远舞动着乾坤。

只需你我并肩而行。

(指导教师 屈彦奎)

篇11:林之殇

夕阳映着火光,悲伤交织着贪婪,一点一点,将曾经的天堂,变成地狱……

——题记

我是一只鸟,快乐自由,生活在一片隐蔽而又美丽的树林里,林中有虎王带领的一大帮动物,我们快乐幸福地生活着。

春天,我们坐在湖畔,欣赏我美妙的歌声;夏天,我们一起去看荷花的舞蹈;秋天,我们一起采摘果实;冬天,我们去打雪仗,看雪花漫天飞舞,一年又一年,平淡而幸福。

只是,美梦终会破灭……

那天,是我永远的梦魇。那时,一声枪响,刺穿云霄,也惊醒了熟睡中的我,我急忙飞了出去,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还是我们那片美丽的林子吗?

一棵棵树在一阵阵电锯的巨响中轰然倒下,一阵阵烟雾呛得我眼泪直流,火光摇曳着,恶魔一般张牙舞爪,天空变得灰暗,原本美丽的荷花池中,水不再清澈,浑浊腥臭,令人作呕,荷花倒在水中,永远睡去了……

我呆立在那里,悲伤而又无奈……许久,我回过神来,心想:对!找虎王!他一定有办法!

我极速飞行着,来到虎王房前,却没看见虎王,只在门口有一串凌乱的脚印。我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连忙沿着脚印追了过去,却发现一群人追着虎王,把虎王逼到了悬崖边上,我急忙飞了过去。

虎王看着我,目光决然,带着一丝悲伤:“只有你了吗……你走吧,不要被抓住,也不要再回来了!我,也决不会,落到人类手上!”语罢,便纵身一跃,跳下悬崖,只留下我,在悬崖上发怔……

我被抓住了,卖给了一个小男孩,尽管他对我很好,尽管我已有了新家,可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我病了很久,或许很快就能见到虎王他们了……

我怔怔地望着天空,呼吸愈发困难。我轻轻闭上眼睛,最后一滴眼泪带着林的悲哀,悄然滑落……

篇12:A股之殇

A股之殇

摘 要:自来,中国伤害了无数股民的“感情”,在市场把这场股灾一味归因于美国次贷危机“殃及池鱼”的时候,也要反思自身的缺陷和不足。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20暴跌后重拾升势,已连创新高,而A股市场自那场暴跌后便一蹶不振,即便在证监会暂停IPO的里都难有起色。从收益权、信托责任、行政监管三个方面展开,对A股熊冠全球多年的问题进行探讨,力求从几个零散的维度解构和探寻A股的症结所在。

关键词:中国鸣网,收益权,信托责任,证券监管

一、股票的诞生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诞生于16,即荷兰成立的东印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出现以后,很快在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应用,成为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筹措巨额的远洋资金并分散风险,东印度公司的原始创立者们通过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白条(stock)为凭据,标记出资者的份额,以此约定承担的风险和回报。这些白条以约定收益权为前提,没有任何认购者是只为承担风险而去买这些白条,白条的价值在于它能带来未来的收益权。船队远渡重洋凯旋而归,带着换回的金银财宝或以侵略方式占领的土地。这些财物及土地以份额分割给持有白条的`认购者们。为了方便这些白条能更好地流通转让,让市场上的投资者以价格的方式来灵活评估公司的价值,16东印度公司的白条正式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上市,这便是世界上第一支上市发行的股票。

二、职业经理人的起源

职业经理人起源于1841年的美国。当时因为两列客车相撞,美国人意识到铁路企业的业主没有能力管理好现代企业,应该选择有管理才能的人来担任企业的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在起源就带着它的使命,这便是信托责任:保障铁路的运营安全,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从而为股东赚取更多的利润。信托责任是当今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股民用积蓄购买公司的股票,支持企业发展,受托管理这些资产的职业经理人尽力经营企业,用企业发展增值回馈股东。当然,单方面要求股份公司尽职尽责善待广大中小投资者是有困难的。一方面,要提供良好的国民教育为其培养信托责任的精神构筑摇篮;另一方面,在这个系统出现紊乱的时候,需要有一个执政为民的监管机构来维护弱势股民的利益。

1929年,美国爆发了历史上最严重的金融危机,据估计在该时期约500亿美元的资金投入证券市场(当年的GDP也就500多亿)。这些资金在1929年的股票市场崩溃之后,几近化为乌有。股票市场的崩盘,导致无数投资者和银行损失惨重,而其引起的银行挤兑,更是银行业的灾难,最终导致了1929-1933年美国经济大萧条。为了恢复经济,美国国会认为必须重树国民对资本市场的信心,遂召开听证会研究通过了《1933证券法案》和《1934证券交易法案》,并于1934年建立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从此拉开了美国证券市场长达75年大牛市的序幕。

个人投资者拿出储蓄支持企业发展,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带动更多的就业、缴纳更多的税收,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使美国维持了长达数十年的迅猛发展。这期间,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从1933年的564亿美元增长到年的144 416亿美元,增长了256倍。这期间的道琼斯工业指数从大萧条底部的43点暴涨到10月11日2008年金融危机前夜的14 198.10,猛增330.2倍,真正让股民超额分享了国家经济的成长果实。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一周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揭牌,开启了中国的资本之路。然而,这中,投资银行暴利勾结,信息披露粉饰造假,上市公司吝啬分红,IPO乱象横生。从6月,沪市盘中收高于2 245.44点,至206月,沪市盘中收低于1 849.65点,时间反跌近400点;而GDP从的11万亿,到年预计的56万亿,涨了409%。作为经济“晴雨表”的A股市场此刻失灵了。人们拷问经济增长都让谁分享了。善良的中小股民倾尽积蓄参与一个以国家名义背书的交易市场的发展建设,希望能够分享中国高速发展阶段的财富增值,最终却被无情的财富掠夺掏空。内幕交易,不对称信息披露,变造会计报表,以及分析师的蓄意诱导,重融资、轻投资、不断从市场上“抽血”,分红制度及退市制度不完善等,让无良上市公司逍遥法外。

三、结语

股票从诞生那天起就具备了收益性特征;有着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将原本无效率的居民储蓄转化为最具竞争力和增值效率的资产;监管机构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规范金融市场,保障金融系统稳定发展,有效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并让付出资本贡献的投资者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一个健康有效的资本市场所应具备的特征。反观中国股市,我们不禁要问:中小投资者是股市的源头活水,没有了他们,中国股市还会有明天吗?唯有游戏规则公平了,A股市场才有灿烂未来。

篇13:二战之殇

一航战、二航战的覆灭

约克城、列克星敦的沉没

一切都是战场的转折

这些战士在流血

斯大林格勒的杀手

莫斯科的歌声

苏联战士们奋勇前进

德国鬼子们落荒而逃

这些勇士在牺牲

不列颠的雄鹰

诺曼底的“霸王”

盟军英雄们面对希特勒的炮口

高歌突进

这些士兵在前进

库尔斯克的老虎

柏林的黔之驴

德军在苏军的炮火之下已是强弩之末

欧洲战争终将结束

这些英雄将凯歌而归

塞班岛的风语

中途岛的胜利

舰娘们在正义的炮声中

渐渐沉没

硫磺岛的反攻

张家口的解放

日本人仍不投降

真是糊涂

冲绳岛的登陆

威克岛的收复

男人们的大和终沉入海底

日本投降只是时间问题

原子弹的投放

大科学家的忏悔

是人类结束战争

还是战争结果人类?

篇14:术之殇

术之殇

术之殇

文/刘昊天[福州三中]

梭罗有言:“如果我真的对云说话,你千万不要奇怪,城市是一个几百万人孤独地生活的地方。”若是诗人有幸生于当下,对于日渐火爆的“云技术”不知作何感想。讽刺的是,“云技术”这一让千百万人更好地交流的新兴科技,却从未改变人们内心深处的孤独,未能挽救日渐分崩、淡漠的灵魂。子日:“吾见其术,未见其道也。”术若没有了道,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内心的独立和自我,术,只会沦为一场滑稽而无奈的游戏。

且看彼时春秋战火,在那个民不聊生、血流成河的年代,是谁用双脚走遍天下,用灵魂丈量人性的土地?是孔子,是孟子,是庄子,是墨子,更是他们身后无数的信徒。没有先进的交通,孔子就乘着马车周游列国。迎着凛冽寒风,经历风吹日晒,几番见拒,数困于途,然则他硬是用双脚走出守护仁义之火的大道。孟子没有手机,没有百度,却以仁义之气贯塞于胸,以雄辩之才滔滔于王前,声若洪钟,气冲牛斗,只为不负心中“仁”“义”二字。再有墨子以“兼爱非攻”助宋,庄子以“曳尾于涂中”拒楚。古之圣哲,何必用“术”,只需一颗心、一股气、一种理想、一份热忱。一言以蔽之,唯“道”而已。

而今,术之殇却如瘟疫般蔓延,一如莎士比亚所言:“表面充斥着狂和热,内里却空无一物。”网络媒体“术”的兴起抹杀了个人空间。微博、QQ各种社交站割裂了我们的灵魂。我们来回奔波于“他人”之间,被一些飘荡在空中的代码幽灵所左右,涌动着的躁动中是担心被时代甩离的怯懦,更是无法关注自己内心的恐惧。于是有老人怒斥儿女只知玩手机却忘记和家人共享佳肴,于是有“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和你面对面,却都看着手机”的讽刺和无奈。

而后,大众化传媒“术”更是平庸化了我们的思考力。没有“异见”,只有“意见”,乃至于更多的“臆见”,从“铜须门”中网友们的众怒,到哈医大杀医时人们的冷漠、打砸日系车时的共愤,再到今天对李天一的集体攻讦。萨特有言:“所有这些人把他们的时间花在互相解释和庆幸他们的意见相同上。我的天,他们多么看重所有的人意见相同这件事。”“意见”而非“主见”,屈从于网络声浪正让每个人成为“其他人”。讽刺的.是,往往历史上能成就一番伟业的人,必然不是“其他人”,正如亚历山大不能是华盛顿,普希金也不能是托尔斯泰。

聚群盲而不能得一离娄,聚群聋而不能得一师旷,聚群怯而不能得一乌获。卑微的灵魂在网络的放大镜下依然卑微。术者,束也,让我们靠得更近;然束者亦缚,缚住了我们的灵魂。唯道者,本也,舍本而逐末,乃祸之始端。虽世殊时异,吾必日,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考场点评

此文作者在立意上鹤立鸡群,以一“道”字立骨,可谓站得高看得远。颇有哲学见地地指出,“术”如果没有与有益的“道”结合、没有“道”的指引,那么人类就成了“术”的奴隶,甚至为“术”所碍,可以说是能透过现象看事物的本质了。这恐怕是决定一篇议论文水平高下的最主要的因素了。

不但如此,文章对现实的关注和思考也是令人欣慰的。从文中列举的诸多事实来看,作者对社会的关注和思考显然不是浮光掠影,而是有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的。故而文章针对性强,批之有力,言之凿凿。

而作者的语言表达也颇见功力,句子整散结合,错落有致,引用古今中外,似是信手拈来,又恰到好处为论证提供了有力论据。标题“术之殇”,夺人眼球,颇具古典文化色彩。文中事例丰富,叙写既有概括力,又具有形象感,可见作者运用素材的能力。全文文气贯通,以滔滔不绝的排比表达了不容置疑的雄辩之气,简洁、有力、文采飞扬。 (高海燕)

篇15:玫瑰之殇-

玫瑰之殇-3000字

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

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

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来。

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

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

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

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

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

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

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

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

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

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

“柒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

“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

“卖给你的?唔。”

“……”

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

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

“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

“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来。

“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

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

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

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

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

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

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

窸窣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

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看我,笑笑说,你好原来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

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静止。

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的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柒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地旋转飞快远离。

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得越发疼痛。

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

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每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来。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

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

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地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地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

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来。影影绰绰。

林饶午饭吃得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来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溅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地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

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地粘。

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来,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

是什么呢。

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来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

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

没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

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

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

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地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

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的,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地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

《飘》,林饶的英文原版的飘,墨绿色的书脊在我的眼睛里异常明亮。我不想再听见那些纸页摩挲着的声音,缓慢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斯佳丽再大雾弥漫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

如我,我新鲜的爱,它在玫瑰的暗色里找不到出口了。

常常会遇见四四。有时是在阳光落落的球场,他冲我们挥手微笑;有时是在课间的走廊,他抱着一大摞物理作业本,还会记得腾出手来点一下我的脑门;有时是在喧闹的食堂,他冲出来的时候看间我们,会再折回去买两盒酸奶。

可是每次他都说,饶饶你好。

可是每次他都只说,饶饶再见。

林饶每次都会拽起我的手臂,低下头说句谢谢,然后是柒七我们走。

迅速离开。

林饶如同走廊外面落着叶子的芙蓉树,一句话就风一般吹落所有的叶子,留下一地凌乱不堪的线条。留下绝望的我,迷恋着四四眼睛里的漂泊和修长的手指,希冀着告别之前的“阿七,再见。”

四四,我亲爱的四四,我只要你再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阿七,只要一句再见,四四我就笃定我不会把你弄丢,只要道别就会再次相见的对吗,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天一下子就冷起来,芙蓉树落尽了所有的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空,一切突然像丢失了的拼图,再也寻不回来。

四四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找我,楼下的那个女生敲开宿舍的门,说柒七,楼下有人找。

我散着辫子穿着肥大的'运动衣就下楼了,一定是借教室钥匙的男生,我想。顺便带上了钥匙。

楼下很安静。落尽叶子的柳树蜷着身子沉默。

柒七。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我准备转身上楼的时候响起。

喑哑可是温暖的声音,如同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从冬日柳树的沉默里轻轻响起。他叫我,柒七。

我一下子回过头去,手中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的响声,像是圣诞节时挂在雪松树顶端的银色铃铛。叮叮当当。

唔。四四,你好。

恩,你有空出去转转吗。就一小会儿。

唔。好。

亲爱的四四,你听出我心中的欢喜了吗,一瞬间所有的花朵都在冷风里盛开出大片大片的明媚春光,我以为我新鲜的玫瑰能在今晚饱满如我心中的爱。

我们去了那棵芙蓉树的下面。光秃的枝桠分割破裂的天幕如同破碎的拼图,一切都美妙如那个玫瑰色的下午。

“柒七,也许这么把你叫出来会很突兀,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也许只有你能了解,柒七,只有你能了解我现在的感觉。

“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明亮得像一个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孩子。你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你的快乐满得都快要溢出来。

“所以我总是想,和你一起是会很快乐的。你心里的明媚如盛开的花朵。

四四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安静的白气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星星在枝桠间闪光。

哦,亲爱的四四,原来你看见了这个期待着爱的孩子对吗,你看见了她微微扬起来的脸上盛开着的爱的花朵,你想要浇灌它们了对吗。

芙蓉树光秃了枝桠,可是我心中满树繁花。

“柒七,”四四把头转向我,对面办公室里的灯光落在他瓷白的牙齿上,“所以我一直,一直都很放心饶饶,因为她是个不会爱自己的孩子,她太漂泊太疼痛,她总是在拼命躲避那些她以为的伤害。”

“所以我一直都没再单独找过她,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只是会在偶尔遇到你们的时候看一下她,临走时说再见,因为饶饶说过,说了再见就一定会再次相见。

“饶饶和我时初中同学,柒七。我们说好要考上同一所高中再去同一所大学,在夕阳里看青色的砖琉璃的瓦和纯白的鸽子,买很多很多的玫瑰,看着它们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盛开里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去爱。

“柒七,你知道吗,饶饶的父母最近分开了,饶饶谁都不想跟,我怕她会难过可是又不想打扰,所以,所以请把这本书给她,她会明白的。”

四四递过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没有看封面,只是摩挲着,有熟悉的声响。

对面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没有夜鸟在芙蓉树上扇动翅膀,可是我分明看见漫天的星光全都迷离而且模糊起来,破碎的天幕如同碎裂的冰封湖面漏出尖锐的伤口。我的头发在干燥的风里纠缠起来,宽大的运动服从四处渗进冬天的寒冷。

我慢慢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在窸窣声里听见水结成冰的清脆。

我看见一个孩子迅速地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静止的时间里塔留下一滴眼泪给冬天。然后抬起头来,赶快微笑。

“四四,嗯,我想,我会给她的,嗯,好的。”

“那么,谢谢。对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买过我的玫瑰吧,呵呵,它们都快要凋零了。那时候不认识你,还冲你不停地打喷嚏,真是抱歉,这个送给你。”

四四递过来一个玫瑰标本,暗色的花瓣在塑料片的后面瑟瑟发抖。

可是,四四,你知道吗,我是不喜欢暗色的玫瑰的,我真的不喜欢可是一直在接受,接受你萎靡的玫瑰眼睛里的漂泊干净的脸庞上扬的嘴角瓷白的牙齿修长的手指。它们在我心里早就生长成一株暗色的玫瑰,带着坚硬的刺,狠狠地扎到了我。

可是我只是接过来,冲着四四说,谢谢。

四四站起来,说不早了该回去了,说天太冷了把你叫出来真不好意思,说,柒七,再见。

往事在四四转身的那一瞬间纠结起来,撕打时的喧闹吵地我心里疼。很疼。办公室的灯终于灭了,我抱着那本书没有看清封面的颜色。

窸窣的声音里芙蓉树又开始优雅地掉叶子,爱的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得太深,暗红的汁液流出来,像是饶饶说的新鲜的青蛙血液,冰凉可是绝望。

阴暗的走廊里湿漉漉的玫瑰,爱上漂泊的那个孩子从此不再明媚,她听见大片的明黄色阳光被埋葬的声音,她听见他说,阿七。

只是一个喷嚏,阿七。

我抱着那本沉重的书穿过球场,柳树干枯的枝条依然沉寂。宿舍搂越来越进的时候我看清了那本书的封面,浓重的墨绿,GoneWithTheWind。

委靡的玫瑰一瞬间全部凋零。

我指间冰冷,在楼梯上快步行走。灯光落在脸上,潮湿而且疼痛。大雾弥漫。

我在楼梯上快步行走,我知道饶饶在尽头等我。

我要把书交给她,而把玫瑰标本永远留下。

大雾弥漫。斯佳丽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瑞特却离开了。

我手里握着暗色玫瑰干枯的花瓣,看着饶饶那双住着漂泊的让人心疼的眼睛,轻轻呢喃,再见,再见。

四四说,再见。柒七,再见。

冬天。大雾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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