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硕士学位攻读推荐信,本文共7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巨婴”提供。
篇1:硕士学位攻读推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该生具有多年IT行业企业管理经验,从初入岗位到现阶段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经过了严格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并具有充分的轮岗经验。思想进步,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利用新形势、新方法、新理论、新体系不断的武装自己,改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的帮助并协调下辖部门之间沟通、共享与协作。
在思维逻辑方面,该生思维缜密,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形成先思考,后计划,再行动的思维模式。并善于总结,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总结的方式汲取经验,避免后续工作中重复出现。在创新性方面,该生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并结合企业特点与自身情况给出较为合理与有效的解决方案。积极主动的从其他领域、其他学科甚至是跨文化层面汲取经验,完成自我的工作与组织创新。
该生工作与实际攻读的MBA学位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且能够灵活的运用在学校中学到的知识对供职企业的人力资源组织框架提出建设性意见,具有较强的学习与实践能力。该生学习刻苦,利用业余时间大量阅读了与专业及工作相关的书籍与文献,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并将自身所学进行系统化加工,能够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与观点,符合MBA毕业的课程与学术要求。
该生工作与MBA学位学习内容联系紧密,能够有效做到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学习,为其快速建立相关知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该生热爱学习、热爱阅读,对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相关知识以及学科进展与热点了解清晰,并能够通过客观的观察与细致的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并在前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的升华。
该生综合表现突出,故予以推荐,望审核通过。
推荐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2:硕士学位攻读推荐信
尊敬的东南大学老师们:
您好!我是***大学会计学教授***,我想要推荐我的学生***读取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由于担任他的非盈利组织会计课的老师,我认识了他。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勤奋且聪明。作为外国留学生和中国学生同在一个课堂学习,不仅需要攻克中文授课的困难,而且需要和优秀中国学生竞争,但是他的学习成绩甚至比大多数中国学生都优秀,其努力程度和才华令人佩服。
经过一个学期的接触,我很欣赏他一丝不苟的.态度。他经常去听与专业知识有关的讲座,并能通过积极思考,提出自己的疑问,从而使自己对专业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他有着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期末交上来的课堂笔记来看,他能够很好的建构系统的知识体系,一层一层的对知识框架进行横纵方面的分析理解。
他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有很强的班级荣誉感以及责任心,总是为班级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想法,注入新的活力,为班级的成长和荣誉贡献力量。他积极与中国学生交流,对同学们真诚热情,深受同学们喜爱。
总的来说,他会用行动来证明他优秀的品质与能力,我相信他会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给您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篇3:攻读硕士学位教授信
攻读硕士学位教授推荐信
推荐信特定含义下指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到其他(一般是国外)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时,请老师所写的推荐信。下面是一篇关于攻读硕士学位教授推荐信,欢迎大家欣赏。
尊敬的xx大学研究生院:
作为xx大学xx学院的一名教授,我很高兴推荐xx同学到贵校攻读硕士学位。该生于XX年x月进入xx系学习,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全系前三名。在其大x学年的学习中,我担任她的(课程名)的授课老师,指导她参与科研活动并对她写作的多篇学术论文提出意见,在与她课上的互动和课下的交流中,对她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该生乐观向上,勤于涉猎各类经济学书籍,擅于独立思考,有严谨认真的学术研究态度,并积极参加各项科研活动。在课下,她会主动尝试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思考当今热点经济问题,并经常与我交流观点和体会。通过批阅她的专题笔记和学术论文,我看到她专业基础扎实,思维活跃,已比较熟练的'掌握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范式,能够在选题时找到适合自己研究的角度,在分析问题时恰当地使用经济学的语言,具备经济学的基本素养,有相当好的科研潜质。
该生综合表现突出,特此推荐!
推荐人:xxx
篇4: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届英语师范班的应届毕业生――xx,中共党员。依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经自我鉴定,现特向学校申请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请予以审核批准!
下面,我将就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做一下自我陈述。
第一,学习情况。本科前三年,我主要学习了英语专业的相关课程,经过不懈努力,在英语听、说、读、写等基本功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时,在老师们的细心教导下,我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我在大学前三年的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并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第二,在高级英语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 The Trial That Rocked the World”(震惊世界的审判),我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通过《今日说法》这个节目,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一些法律案例有了一定的了解,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健全以及完善,而我认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所以学好法律知识,正确合理地利用才能够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非法学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开设的专业,它的目的就是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并能够结合本科以前所学专业而能够把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也深信我有这个能力去努力学好这门学科。我校法学专业作为研究生、本科生等多层次教学的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所以我倍加希望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名学生,如果我有机会在法学院攻读硕士,我将努力学习,将来报答母校的培育之恩。
第三,社会实践。7月,我作为志愿者服务于xx第十届国际攀岩锦标赛,并以出色表现获得了“优秀志愿者”的称号;208月我参加了xx省第三届国际清真食品与用品展览会,并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8月参加我校日本南山大学NAP暑期交流项目,获得了“优秀志愿者”;月代表xx民族大学赴韩国参加中韩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获得了“暑期社会优秀实践个人”;6月,参加了xx省商务厅举办的第三届国际藏毯展览会,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207月参加第十届环xx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年8月参加我校国教中心开展的中国与加拿大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作为中方学生组长,得到所有师生的一致好评;2014年9月,参加中国多巴高原训练与健康国际研讨会并获得“优秀志愿者”.
第四,思想品德。自入学以来,担任08级英语师范班班长一职,在班级里,我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同学及学院领导老师的好评,并带领我班于大二获得了“校级优秀班级体”“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与此同时,我还积极加入了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抱着一颗服务的心从大一工作至今,自12年担任xx民族大学学生联合会委员、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以来,不定期组织学院同学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会曾两次获得“xx民族大学学生会优秀分会”,学院的团学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进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直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并以身作则,积极学习党性知识,13年11月参加了xx团省委组织的“第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14年6月获得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经过三年多的学习和生活,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但我知道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还有很大的欠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还需要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努力。综合自己的表现,我很渴望能够有这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机会,因为我知道,只有用更多的知识去武装自己的头脑以及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的为国家、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深信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给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继续保持严谨的学风,秉承“进德修业、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并将以百倍的信心和万倍的努力去迎接更大的挑战。
此致
敬礼!
篇5:辽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不接收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9)部队学历考生应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报考。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仅面向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招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12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800人。其报考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中的1,2,3(1)(2)(5)(6)(7)(8)(9),4,5项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要求:
1.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 法律硕士(JM)(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其他专业学位专业
应符合报考条件中(一)全国统考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网报时间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研招网)。
3.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必须选择辽宁大学报考点,其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6.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填写错误或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 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提交材料详询报考点。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8日。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简章。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篇6: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政策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政策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面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政法委系统等单位招生。
在职法硕每年十月份举行全国联考,入学考试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四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学校单独命题,其余三门实行全国联考。
篇7: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278个专业(含19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除特殊要求专业外限报英语。
(二)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2013〕48号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型研究生的'学制2-3年。
(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按照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 硕士学位 自我鉴定2022-12-29
- 硕士学位申请书2024-02-15
- 攻读博士自荐信2023-08-20
- 硕士学位论文评语2022-12-11
- 硕士学位评估总结报告2023-05-31
- 教育硕士学位申请报告2025-01-09
- 优秀硕士学位申请书2023-11-23
-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2023-09-18
- 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书2023-04-17
- 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书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