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口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通知,本文共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奈可喝可乐”提供。
篇1:海口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通知
海口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本月底截止
从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获悉,目前,度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接近尾声,已经完成征缴任务的社区居委会,停止办理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统一集中到所在各区保留征缴点进行缴费。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市民,12月是城镇居民医保费的核账工作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前往指定地点缴纳20城镇居民医保费,以免明年医保待遇受影响。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目前海口多个社区居委会已停止办理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的业务,尚未办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去四个区指定的保留征缴点进行缴费。许多居民对此难以理解,认为自己跑了冤枉路。“每个社区都有征缴任务,11月15日后,已经完成征缴任务的社区居委会可以暂停征缴工作,告知辖区居民去区里保留点缴费。”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有关负责人称,各区具体的保留征缴点由各区社保中心确定。
据了解,20度海口市预计有150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次征缴的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
四个区保留征缴点地址及电话
晋江村433号(美兰区政务中心二楼),65357926
美兰区
文庄路8号区人社局办公楼二楼,65855796
琼山区
城西路新华陶瓷市场三楼仁里南社区居委会,66892329
龙华区
海口市秀华路4号(国税楼三楼),68666725
秀英区
(注:各区社保中心指定的保留征缴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上班,广大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务必于11月30日前前往缴费。)
篇2:乌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年乌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年居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含研究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含研究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和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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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未成功缴纳2015年缴费情况,请在1月10日前及时将缴费存入缴费银行卡中,以便2015年城镇居民一本医疗保险缴费扣缴成功。”2015年元旦前,首府市民王丽收到来自乌市社保局的一条短信后,才想起自己忘给儿子缴纳医保费了。
事实上,像王丽这么健忘的居民还有不少。1月7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社保局了解到,考虑到12月部分居民基本医保未成功划扣,乌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银行划扣工作将于1月11日、19日再次进行。参保居民如果还不能及时缴费,将会影响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乌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底,乌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人员为59.25万人,12月集中划扣成功的有35.89万人。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已于缴款成功的,医疗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全年;在2015年元月-6月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期规定为“当月缴费,次月享受”。
这位负责人提醒参保居民,及时将足额社保费存入指定的代扣银行卡中,以确保缴费成功,方能正常享受2015年度的医疗待遇。如果没有指定代扣银行账户,可及时到各区(县)社保分局进行银行卡绑定或现金缴纳社保费。
据悉,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年一次性缴费,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财政补助标准这几年也在逐年提高。除此之外,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报销标准也大幅提高了。年开始,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且二次报销不封顶。
篇3:湘潭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消息
“我明天上午就去给宝宝续交城镇居民医保费用。”10月10日,获知湘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于10月11日启动,在湘潭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许阳女士表示,将尽快去续费。去年,许阳在宝宝出生的28天内,就为孩子参保了城镇居民医保,今年宝宝两次住院花费了5000元,医保报销了元左右,减轻了她不小的经济负担。
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湘潭市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相比去年有所调整。
根据相关通知,60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80元/人・年调整为90元/人・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非从业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人・年调整为90元/人・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但非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人・年调整为90元/人・年。其中,低保和重度残疾居民个人缴费由民政和残联帮助解决。
另外,18周岁以下的居民子女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18周岁至60周岁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为150元/人・年,与原来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早买早享受待遇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时间也与缴费时间直接挂钩,建议大家尽早办理。
2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从2014年10月11日启动至203月31日结束。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2014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参保续保缴费的,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参保续保缴费的,从缴费下月起享受待遇;3月31日以后不再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参保续保有章可循
湘潭市城镇居民如何参保续保?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湘潭市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已由学校组织参保的学生不需要再在社区办理手续)、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户籍不在湘潭,在湘潭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在湘潭务工的农民工及子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新参保人员需在所属街道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再带居民身份证到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准备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2张。户籍不在湘潭,但在湘潭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还需提供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续保人员带居民身份证到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直接缴费即可。
另外,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内携带出生证明及户口本在居住地就近街道政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凭户口本到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按6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即时办理即时享受。
篇4:洛阳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洛阳市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自8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参保人员自明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2015年度洛阳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个人缴费150元,各类在校学生、18岁以下未成年人、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40元,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90元,低保、重残人员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居民无需另行缴纳大病保险费,全体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据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增城市区中国银行作为缴费网点。城市区一般居民、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少年儿童首次参保的,可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之后可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中国银行各网点或洛阳银行各网点缴费。缴费次日起,即可携带缴费凭证和医保卡费7元,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卡。已参保人员续保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直接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费。
另外,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先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相应的资格认定手续――由社区进行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审批后,社区负责更新系统中的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然后再办理缴费手续。
18周岁以上的高三毕业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到外地上大学或回高中复读的,缴费系统中将显示为成年人缴费标准。这部分学生可携带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变更为学生身份后,继续按学生缴费标准在银行缴费。
该负责人提醒说,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为参保缴费期,逾期缴费系统将关闭。凡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将不能享受明年全年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详情请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热线12333或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69933565咨询。
篇5:凤凰城镇居民医保征缴时间
9月23日,笔者从凤凰县医保中心获悉,凤凰县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将于10月8日全面启动,并于12月31日结束,对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为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让医改成果精准落实到民生所需上,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促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凤凰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1、未成年居民(未满18周岁):①、属低保对象及重度残疾的,每人每年缴纳70元,②、其他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80元;2、成年居民(18周岁以上):①、属低保对象及重度残疾的,每人每年缴纳 160元,②、属一、二类低保对象的,每人每年缴纳80元,③、属“三无”人员的,个人不缴费,④、其他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80元。
征缴工作期间,新参保人员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续保人员持《凤凰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手续。
篇6:大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方案
人生在世,一怕没钱,二怕有病。有了医疗保险对于个人来讲,相当于就有了一项最重要的健康保障。
近日,从大庆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大庆市公布市区城镇居民及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
大庆市从10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今,财政匹配资金逐年增加,此次调整是自以来的第3次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各类人群缴费基数均上调30元。
1个人缴费基数均上调30元
据大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后,在社区参保的普通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428元上调为458元,低保重残等特殊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146元上调为176元;普通未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110元上调为140元,低保重残等特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68元上调为98元。
此次调整后,各类人群缴费基数均上调30元。
对市民较为关心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大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政策规定,成年人为6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11万元。
2今年新参保学生缴费为250元
大庆市各大中小学校开学后,大庆市学生医保缴费也将陆续开始,有关学生缴费的相关问题,大庆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参保且正常缴费的普通学生开学后预缴20保费为140元;新参保的普通学生缴费为250元,其中包括20保费110元和年保费140元。重度残疾等特殊学生中,已经参保且正常缴费的学生预缴2017年保费为98元;新参保学生缴费为166元,其中包括年保费68元和2017年保费98元。
据工作人员介绍,大庆市各中小学校在组织学生参保缴费时,学校会给学生发一张《缴费通知单》,要求家长签字。家长接到通知单并签字后,要与保费一并交到学生的班主任处。左联学校留存作为缴费凭证,右联由家长保存作为缴费凭证。需要注意的是,由民政局承担保费的低保对象,需持民政局开具的“缴费资助单”转回所在社区缴费。
学生医保主要用于在校期间发生的医疗、住院费用,其报销标准为:学生缴费期间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11万元。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大庆市市区28万参保人员中,大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参保比例较大,约有15.6万人。
需要家长注意的是,针对参保后中断缴费的学生,参保人员还要缴纳2016年的保费,并设置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参保学生需待遇等待期过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在等待期发生的医疗及住院费用不予以报销。
另外,考入大庆市大学的学生,需随所在学校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至毕业,也就是大学生医保;考入外地大学的学生,学生在本地的医保关系将终结,此时,如医保卡里还有余额,可用来购买药品至余额清空为零为止。若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如在大庆就业,则在大学期间医保关系结束,工作单位将会给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若没有就业,可依据自身情况,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个体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如在外地就业,大学期间医保关系将自动解除。
3社区参保人员缴费于今年11月份开始
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开始,缴费时间共分为两段,具体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和12月1日至15日工作日期间。
大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缴费前,必须先到所在社区领取缴费凭证,然后再到相关银行进行缴费,其他时间银行拒绝收取。大中小学生缴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取。
现在想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只需携带户口簿原件、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两张白底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每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篇7:宿迁城镇居民医保可持社保卡缴费
为切实让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待遇,9月15日,宿迁市召开城镇居民医保社保卡缴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工作形势,部署2016年目标任务。这也标志着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从10月1日至月30日,外出务工人员延长到2016年2月28日。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续保目标为 87.6万人,参保缴费率将达98%。
与往年相比,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最大的不同是居民可以持社保卡缴费,而且缴费形式多样。居民医保续保人员中,已领到社保卡的,可携带社保卡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民丰银行营业网点缴费;也可以到银社联合办理网点缴费。用社保卡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可以验证居民信息、确保缴费人员唯一性;可以银社联动,查询缴费业务记录,账款核对实时联动。目前,全市银行营业网点从去年22家增至40家,能够有效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的社保服务。
据悉,到8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已达88.39万人,完成扩面续保目标任务103%,其中市区参保缴费46.3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2%。居民积极性很高,每年缴费人数都在增加。参保人员中已有38.3万人成功领取社保卡。
篇8:宿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概况
宿迁自10月份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以来,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做实宣传发动、紧扣服务提升,全方位推进新农保续保扩面,为参保群众打造和谐、有序的参保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85.3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0%,同比增幅8.1%。累计征收城镇居民医保费1.25亿元;按时足额支付城镇居民门诊、住院、生育等各项待遇33681亿元。
强化政策激励,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稳中有升。新增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4种、门诊特殊病种1种;取消生育定额报销,提升生育报销比例,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城镇居民医保规定范围的,按70%比例报销。同时,大病二次报销按赔付档次制定报销比例,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大,并不设最高赔付限额。新增长住我市的外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480元后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做实宣传发动,确保续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宣传立足以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懂的内容,以直截了当的标语、喜闻乐见的形式、鲜活明白的案例,让群众明白缴费;通过在街道、社区拉标语,挂横幅、放广播、发宣传册等方式宣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耐心指引居民到银行缴费,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紧扣服务提升,打造高效便捷社保服务体系。一是邮储银行网点高效运行。全市开通的邮储银行营业网点,为续保居民提供每天10小时的不间断服务,且周六、周日均提供服务。二是延长缴费时间。在规定缴费时间内,为不影响外出务工人员医保待遇,将缴费时间延长至年2月28日,同时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均可缴费。三是多设缴费地点。在每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设立参保窗口,新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均可直接办理;在校大中专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收取。
篇9:南阳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全市居民医保缴费将于12月20日全部结束,目前仍有一部分学生和居民尚未办理个人缴费。市医保中心提醒,没缴费的抓紧了。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年度收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个年度集中缴费期。“居民一旦错过集中缴费期,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分别到所在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办理缴费手续;因转学或户口迁移的,要及时到新转入学校或社区续保,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
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90元,属低保对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80元;非学生的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属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80元。新参保人员同时需缴纳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7元。
篇10:漯河市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时间消息
城镇居民医保开始办理
财政补助和个人筹资标准均有调整缴费时间截至11月底
“目前,漯河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正在进行。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或孩子等,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学校进行参保登记,以便顺利享受20城镇居民医保待遇。”11月2日上午,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
筹资财政补助提高40元个人筹资提高10元
据了解,漯河市年城镇居民医保出台惠民政策,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0元至320元。
2015年儿童、学生的个人年度筹资标准最低为3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年度筹资标准最低为100元,均比今年提高10元。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按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另外,异地户籍(含农村户籍)在本市、县区就读的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以及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人均耕地小于0.3亩的城郊农村居民,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儿童、学生,个人不必缴费,由财政全额负担。
参保学生在校登记其余到社居委
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办理参保手续,学生在学校进行参保登记,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户口所在街办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时,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参保登记时,还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提醒市民,漯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截至11月底,希望大家不要错过。
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就可以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
释疑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医保不可同时参加
近期,不少市民向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咨询退休职工为何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对此,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道,目前漯河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能交叉参保。
“不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以通过调整养老保险方式的方法得以实现,就是把职工养老保险变更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然后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了。”这位负责人说,“需要提醒的是,漯河市职工医保最高报销比例为95%,报销封顶线为25万元。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报销比例为50%,封顶8万元。两者报销比例相差很大,希望有意调整参保方式的市民三思而行。”
篇11:福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间通知
福州市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一、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
二、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费:3733.32元/全年
2.大病补充保险费:65元/全年 合计:3798.32元
三、缴费方式:
1.上年度已经缴费成功的人员仍按原办法继续在福州市农业银行网点缴纳2015年医疗保险费。
2.2015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先按上述标准预缴全年医疗保险费,在退休当月必须及时到医保中心申报办理退休变更结算手续。
四、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并从申报办理的次月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未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达不到规定医保缴费年限,应按个人申报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2.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续缴和退休手续,以确保个人医疗保障待遇和权益。
3.若您个人信息有变更(如手机号码或住址等),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fzyb.gov.cn)打开 “个人信息查询”目录,点击“个人信息修改”更新个人资料,以便医保信息及时告知。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篇12: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适用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2月10日。
根据安排,申报单位按照参保人数分阶段错时进行申报,其中,参保人数在1―9人市直企业申报时间最早,申报截至2016年12月30日。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稽核稽查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函〔2016〕220号)的要求,市直企业“五险”统一申报,集中审核,一票征缴,不允许选择单险种或个别险种缴费。参保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作为缴费基数(保留整数)。
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低于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收入高于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数申报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2016年12月份月养老金为准。
事改企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时,事改企单位按登记立户管理的事业户、企业户分别申报;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申报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暂按2016年度的4850元执行;下岗、失业等特别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暂按2910元执行。
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确定,并对缴费差额予以补缴。此外,对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申报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应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开通手续,集中申报从2016年12月26日开始,2017年2月10日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的缴费基数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收入明显不符的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对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拒不改正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拓展阅读:2017年社保政策的新变化
异地医保将可跨省结算
现在有很多老年人出于照顾孙子孙女或是和子女一起生活,退休后会到大城市来生活,老年人身体状况在下降免不了要往医院跑,但是参保地和就医地不同,因此要提供很多材料和手续并且要两地来回奔跑才能报销,有的就直接无法报销。日前人社部和财政部明确表示,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点评:不过不要以为外地人可以随意到大城市看病报销了。首先,手续很繁琐,事先要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符合规定才能办理;其次,报销标准要按照参保地的来,在大城市看病报销的比例可能会低于在小城市看病报销的比例;第三,很多情况下能报销的仅是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是无法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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