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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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给大家分享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本文共4篇,欢迎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zbpom”提供。

篇1: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18创建于上海,19定名交通大学,是国内建立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的主体内迁西安,1959年正式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为当时全国16所重点大学之一。西安交通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首批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九所著名高等学府之一,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9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占地约3849亩,设有20个学院(部)和9所附属教学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9923人(其中本科生15988人),有78个本科专业、2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学科涵盖40个二级学科。在-国家一级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排名全国第一,“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学科排名全国第二和第三;“核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力学”等学科名列全国前十。

西安交通大学建校1来,形成了兴学强国、艰苦创业、崇德尚实、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和爱国爱校、饮水思源的品格,坚持“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不断开拓创新,精勤育人,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的学风、校风,具有良好的办学传统和育人环境。近年来,学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实现了办学模式的全方位改革。学校积极推进基于通识教育、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2+4+X”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从知识传授型向探索研究型教育的转变。学校25年来持续开办“少年班”,选拔培养智力超常少年;在全国率先创办“钱学森实验班”,因材施教,培养拔尖人才;创办“侯宗濂医学实验班”,探索符合医学教育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培养科学素养好、创新意识强的拔尖人才。在本科生管理上,实行“书院制”教育,把中国的传统教育精神和现代的“大学之道”融入其中,营造育人新环境。目前学校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历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

扎实的学业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创新的思维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使西安交通大学的毕业生在国内外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2%以上,位居全国高校前茅。毕业的本科生,绝大部分获得了出国深造、到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就业的机会。每年有20%的毕业生保送研究生,上研和出国留学深造的毕业生已超过52%,毕业生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就业的人数超过40%。

西安交通大学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来校学习深造,探索科学奥秘,飞扬青春激情,铸就人生辉煌!

二、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地方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有关录取政策如下:

录取批次

西安交通大学录取批次在各省的提前批和一批次。提前批次有艺术类、国防生和学硕连读(六年或七年制)专业,其余在一批次录取。在录取时,遵照“学校负责、地方招委会监督”的原则,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定向、国防生分类录取。

调档比例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我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只要考生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不退。

录取原则

①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原则: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省市,我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只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接受符合条件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 分数优先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含加分)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实际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③ 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原则: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建筑学、工业设计和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数学与应用数学(试验班)和应用物理学(试验班)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④ “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对于试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A(第一)顺序位的考生(以考生所在地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档案为准),在高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将享受加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的优惠。

体检要求与专业受限

西安交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依据体检标准,色弱者不能被录取到生物工程、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医学工程和医学类各专业。色盲者不能录取专业除色弱者的受限专业外,还包括建筑学、艺术设计、应用物理学。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紫、绿、蓝各色中任何一种导线、字母、数码、集合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弱、色盲受限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

篇2: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西安交通大学年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品德高尚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复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创类竞赛决赛中获奖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等奖,获奖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

3.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我校录取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215名。考生须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选报我校相应学科的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对应的可报考专业详见下表)。特别优秀者可获得进入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资格。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再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电子版材料清单:

(1)经中学加盖学校公章后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发明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4)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选拔程序

1.测试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材料审查办法(暂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综合测试: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测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内公布;

3.资格认定: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和优惠等级。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再次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第五条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高考专业录取;

4.结果公示: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优惠等级和入选专业等信息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参与高考自主招生报考与录取。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1.在当地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上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不含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2.在当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仅限于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注:(1)浙江省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2)上海籍考生的优惠分值将按第七条中说的折算办法折算后计算。

六、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8日-4月7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测试资格审查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综合测试;

2017年6月10日-11日,综合测试(测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17年6月19日左右(具体日期届时将在报名系统内通知),考生再次确认专业;

2017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

1.发明专利须为考生是第一原始产权人,若发现报名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考生体检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

3.本简章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是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4.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含浙江和上海)根据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提档比例测算生成;

5.对浙江和上海籍考生,各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6.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7.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8.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投档的批次;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4464,举报邮箱为:jwb@mail.xjtu.edu.cn;

2.综合测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优惠分值和录取名单均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4.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篇3: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复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创类竞赛决赛中获奖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等奖,获奖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

3.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我校录取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215名。考生须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选报我校相应学科的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对应的可报考专业详见下表)。特别优秀者可获得进入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资格。

学科特长类别

可报考专业

数学、物理及科创类竞赛获奖者和发明专利获得者

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放的招收高中理科学生的各专业

化学、生物学获奖者

理科试验班(化学生物)、化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工科试验班(机类)、口腔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类(5+3)

信息学获奖者

计算机类、自动化类、软件工程、经济学类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再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电子版材料清单:

(1)经中学加盖学校公章后的《西安交通大学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发明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4)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选拔程序1.测试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自主招生材料审查办法(暂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我校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综合测试: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测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内公布;

3.资格认定: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和优惠等级。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再次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第五条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高考专业录取;

4.结果公示: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优惠等级和入选专业等信息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参与高考自主招生报考与录取。

五、优惠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1.在当地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上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不含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等级

条 件

优惠政策

备 注

高考成绩达到

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的

高考成绩未达到

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的

A

综合测试成绩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0%(含)者

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第1个专业

可享受降90分优惠,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前3个专业

对于分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B

综合测试成绩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0%~50%(含)者

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前2个专业

可享受降60分优惠,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前4个专业

C

其余50%获得资格的考生

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前3个专业

可享受降30分优惠,我校予以录取,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不调剂

2.在当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仅限于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等级

条 件

优惠政策

A

综合测试成绩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0%(含)者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者,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前2个专业

B

综合测试成绩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0%~50%(含)者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者,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的前4个专业

C

其余50%获得资格的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及以上者,录取时保证自主招生资格公示时入选专业不调剂

注:(1)浙江省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2)上海籍考生的优惠分值将按第七条中说的折算办法折算后计算。

六、日程安排

3月18日-4月7日,自主招生报名;

204月30日,公布测试资格审查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综合测试;

年6月10日-11日,综合测试(测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17年6月19日左右(具体日期届时将在报名系统内通知),考生再次确认专业;

2017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1.发明专利须为考生是第一原始产权人,若发现报名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考生体检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

3.本简章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是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4.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含浙江和上海)根据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提档比例测算生成;

5.对浙江和上海籍考生,各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6.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7.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8.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投档的批次;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4464,举报邮箱为:jwb@mail.xjtu.edu.cn;

2.综合测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优惠分值和录取名单均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4.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

篇4: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搜狐教育讯 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代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代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1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大平台”为特征的本科教育,培养适应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领袖型人才,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我校医学院按专业录取,新生进校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2011年我校部分专业在部分地区继续为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招生计划为80名。其报考条件、政审、面试和体检等要求,按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日语、德语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二、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鉴于目前的高考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因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实行按院招生的学院以教育部制定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进行招生(相当于一个专业志愿),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

三、录取

1、我校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2、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对象是: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志愿填报模式等因素,由我校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我校不接受任何未经我校同意和认可的投档线。

3、我校仅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方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该省已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4、继续实行“专业(专业类)志愿顺序级差制” ,级差为2分、1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即:2-1-0-0-0…)。

5、对于教育部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6、考生如符合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的加分,可与我校优惠加分叠加。

7、国防定向生录取办法按解放军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章程》执行。

8、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机械类和电气信息类,仅录取我校录取线上有志愿的考生。若因考生志愿原因未完成交大密西根学院招生计划,我校将以其他专业填补缺额数,使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9、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依次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10、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硕连读试点班)、数学-金融本硕贯通试点班、工科-管理本硕贯通试点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以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接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

11、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12、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优惠录取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选拔预录取和A档的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

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及优秀学生选拔简章。

2、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3、高考优秀考生

对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成绩前三十名(高考原始成绩,不含各类加分)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包括各类试点班)。对进入实行按院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平台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1、学费

① 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 我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平台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平台分流后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收费: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所属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③ 艺术类(艺术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 软件工程、微电子学专业:一、二年级人民币6,500元/人・年;三、四年级软件工程专业16,000元/人・年,微电子学专业12,000元/人・年。

⑤ 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30,000元/人・年。

⑥ 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3、新生优秀奖学金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符合新生奖学金条件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学金申领手续。

4、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和保证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9)。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八、咨询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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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招办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校招办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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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zsb@sjtu.edu.cn

医学院招办地址(重庆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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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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