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鱼我所欲也》段意和译文,本文共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silent1219”提供。
篇1:《鱼我所欲也》段意和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个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所想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如果人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祸患的事情,什么不做呢?
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却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但有人却不去干这种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的(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明的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是)贤明的人能(操守这种品德)不丧失罢了
一筐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生存,得不到就要死亡。(然而你)轻蔑的.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他吃,乞讨的人也不愿意接受。
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种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就接受它;
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得施舍, ,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它;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得施舍 ,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就接受它: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这叫做失掉了他本来的思想。
第一段段意:正反结合,层层深入,反复论证义是人的本来思想,义重于生,应舍生取义
第二段段意:运用例证法证明义重于生,人应该舍生取义,不要丢掉本来的思想
第三段段意:再举例从反面证明功名利禄使人见利忘义,失掉了自己本来的思想
赏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篇2:鱼我所欲也全文译文
鱼我所欲也全文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全文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知识扩展:鱼我所欲也作文
孟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就如孟子所说的,生存,是你想要的;道义,也是你想要的。两者都不可同时获得,那么你会选择哪一样呢?
孟子是这样回答的:舍生而取义者也。
是呀,作为一个拥有美德的好公民,应该要放弃生存的`机会来占有道义!这就是“生与义”之间的价值比较啊。与其苟且偷生,倒不如宁可失去宝贵的生命,而做出拥有正义的事。于其过自己的孤独生活,倒不如与更多的人一起过着充满“爱”的生活!
我们的人生就是这样。往往有许多人都会因自己的金钱、名利以及权威的诱惑下而失去了正义的心灵。也会有不少人因自己天生的羞恶而陷入了自身与不义的事情中。当然,也会有一种心有正义的人:他们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并且舍己为人!
生活中,以上的两种人都随处可见。假如有个人在马路上找东西,没有留意到汽车的渐渐逼近。那么上前给那人伸出双手并且为了他人而不惜一切所表现出的就是一种舍身取义的行为;相反,理都不理会的走自己的路,那么那个人便可以用“躬行不义一词来形容!
是啊!义比生更可贵,而不义则比死更可恶。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把“义”放在第一位,并且应该在必要时“舍身取义”,向社会,像全世界做出贡献!因为,“义”与“生”之间的比较中,“义”将会是最后的,也会是永恒的第一!
篇3:鱼我所欲也译文
鱼我所欲也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知识扩展:鱼我所欲也读后感
生命是可贵的,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正义则更宝贵,在生命和正义之间选择,则“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就是《孟子·尽心上》中《鱼我所欲也》一文阐述的中心。
它启迪我思索着:为什么:“舍生取义”?生命真正的价值是什么?
记得政治经济学中对价值是这样下定义的: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但用到生命上,显然是不行的。为了正义而舍却生命,难道正义是比生命更为人喜爱的么?通过一幕幕的联想,我仿佛听到了文天祥正诵读《正气歌》:“是气所磅薄,凛冽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又似乎看到了乔尔丹诺·布鲁诺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中间高呼:“火并不能把我征服,未来的世纪会了解我,知道我的价值。”是的,历史证明了他们为了正义和真理,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的真正价值。生命的价值在于它拥护正义。
看看我们身边的人们吧,那些见利忘义之徒,腐化之风越演越烈,动辄千万、亿计的数字,彰显着他们既得利益背后,把别人的痛苦当作走向个人“幸福”的跳板。那些把他人生命当儿戏的假冒伪劣制造者,打着冠冕堂皇的广告,做着丧尽天良的交易,多少无辜的生命悄然葬送。这样的人,他的生命价值是多少呢?“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的确,他们不愿堂堂正正地做人,却宁可像吸血鬼一般榨取别人的血汗。
一个生命活得有价值,起码先要分清义与非义。一个社会要想和谐安宁,也一定要引导人们分清义与非义。当我们了解了生命应当追求“舍生取义”的精神境界的时候,生命即使在平凡中也能突现其最高的价值。
篇4:鱼我所欲也原文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知识扩展:练习题以及答案
一、基础知识。
1、本文选自《 》,是孟子及其门人所作,儒家经典著作之一。他的政治主张是 ,他认为人之初, 。
2、给加粗的字注音并解释。
(1)死亦我所恶________ (2)一箪食,一豆羹________
(3)蹴尔而与之________ (4)乞人不屑( )也
3、指出下列句子中的通假字,并说明其词义。
①乡为生死而不受 ②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③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④故患有所不辟也
4、翻译下列句子。
(1)呼尔而与之_________________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______________
(3)乡为身死而不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
(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6)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7)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8)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9)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答案
一、基础知识。
1、《孟子?告子上》、仁政、性本善。2、(1)wù (2)dān gēnɡ (3)cù (4)xiè
3、①“乡”通“向”;从前。②“得”通“德”;恩惠,此作感激。“与”通“欤”;语气词,无实义。③“辩”通“辨”;辨别。④“辟”通“避”;躲避。4、(1)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
(2)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3)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4)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的话,我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义”。
(5)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获得生命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6)用这种方法就可以躲避祸患,但是有人不采纳。(7)用脚踢着施舍给别人,即使是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8)万钟的俸禄如果不问它合不合礼仪就接受它。那么万钟的俸禄对于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9)为了住宅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
篇5:鱼我所欲也原文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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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鱼我所欲也原文 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
篇7: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知识扩展:《鱼我所欲也》字词句复习要点
1.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苟gǒu得 -箪dān食 一豆羹gēng 蹴cù
2.解释下面加点的词。
(1)故不为苟得也 苟:苟且。
(2)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
(3)非独贤者有是心 是:这样。
(4)蹴尔而与之 与:给予。
(5)妻妾之奉 奉:侍奉。
(6)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3.找出下面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1)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 解释为躲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 解释为辨别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 解释为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 解释为语助助词
(4)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 解释为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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