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岁月的童话杂文随笔,本文共13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worldpitt”提供。
篇1:岁月的童话杂文随笔
岁月的童话杂文随笔
二
贤者时间。想一些事情。
感慨,焦虑,害怕,困。
人总是把好的一面积极展示给别人吧,阴暗处大家都收藏起来,不敢曝光。
人不该想太多吧?不过都是为了活着,想太多也没用。
只是低落的时候还是会失落吧。怎么朋友们的动态都是越来越好,而自己的'状态每况愈下?怎么一点点动力都没有呢?都要饿死了也懒得动弹了啊,很奇怪啊。
已经到绝望的境地了吗?不知道啊,可怕。
成长真的痛苦啊,又有什么办法呢?
前没有解决的事情,10年后还在继续着。真的没有办法了吗?鬼知道啊。
那么难,那么难啊。
梦想这个东西还存在吗?
忘了。
其实,梦想是什么,我现在也混乱了。
好像都没什么用吧,费力活着就很不容易了,梦想还是躲一边去吧没事。
羡慕所有人,这就表示自己真的失落到低调了吧?
真可怕,大脑还不断闪回一些不堪画面。
还能撑多久呢?
不知道啊。
篇2:岁月清浅杂文随笔
岁月清浅杂文随笔
那一天,相遇、回眸一笑,便都以为那是一生。
岁月或许像一首歌,浅浅的吟唱,唱出人生悲欢。
岁月或许像一只舞,百转千回,跳出人生的跌宕起伏。
亨利·梭罗曾写过:成千上万的人寂寞而绝望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的听天命正是对绝望的重新认定。
漫长的岁月中,你可曾绝望过?或者认命过?
或许,你想反驳我的话,因为人生岁月并不漫长,转眼之间,所以要过得潇潇洒洒,过得怡然自得,过得随心所欲。是啊,我曾也是这样想的。
我认为,人生短短几十年,何必过得不尽兴。再后来,我也曾认命过,我觉得,人生有太多的责任要承担,而我的责任,我怕承担不起。
悠悠岁月,漫漫长路。
在一条叫做岁月的长路上,形形色色的人事物,最后又会被记得多少呢?
哈桑曾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友情,哈桑用自己的善良唤醒了阿米尔的善良,在最后不顾一切去拯救哈桑的孩子。
钱钟书先生曾说:“遇见她之前,我从未想过娶妻。”这是爱情,无论曾经遇到过怎样的低谷,杨绛先生与他守望相助,互相扶持,才走出一段平淡却不平凡的成功之路。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岁月的长河中,爱情、友情、亲情,必然都会经历,而这个经历的过程,可能并不那么的完美。
也许,有时爱情不如意,可以在友情和亲情中找到安慰,有时可能友情不如意,却能够拥有幸福的爱情和温馨的亲情。至少漫漫岁月中,总会那么一部分不够完美,不够如意,但终究不会所有的一切都不如意。
我也曾想过,是不是我被上天放弃的。不然为何总是会羡慕他人的幸福呢?我也曾想过,是不是因为我还不够懂人心,所以总是会与机会擦肩而过。我也曾想过,是不是我曾伤过别人,所以总是不能够及时的抓住自己的幸福。
其实,偶尔的偶尔,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或许我的爱情不如意,但我有知心的好友,温馨的家庭,我还有什么不知足呢?多少的岁月在沉淀,多少人的漫漫岁月是在孤独中度过,而我有可以陪着我一起度过的人,我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可不是吗?
几十年间,擦肩而过的人又何止千人万人?岁月如歌,唱出了人间百态,唱出了人心种种,唱出了多少人想说不敢说的`那颗心?多少的情在岁月的积累中,沉淀直至消失。
有多少人是因为河图的《倾尽天下》而中了古风歌的毒?可能听出古风歌中的岁月?我偏爱一首《心若为城》,若心画地为牢,谁也无法拯救你,要在这岁月的长河中一直如此吗?自己跨不出去,别人走不进来,何苦呢?
“那些余温,在酒樽里残存,我细数着年轮仿佛散开的波纹,残艳的枫是何年扎下了思念的根,那些往事我挥墨来铺陈,你点一盏烛火是唯一引路的灯”在一开始我变已经深深爱上了这首歌,无法自拔,其实我也并不太懂为什么执着于这一首歌。但,漫漫的人生,悠长的岁月中,必然是要有可以执着的物件不是吗?不然,这该是怎样的无趣啊!
悠悠岁月,漫漫人生路,唯愿岁月清浅。
篇3:岁月如诗杂文随笔
岁月如诗杂文随笔
想来程鸢是先遇到孟海岚,再认识李薇若的。
在她心里,他们是她最好的朋友。因为她没有更熟络的人了,她的少年时光是安静到沉默的,宛如一幅灰暗发白的窗帘布,上面泼了寥寥几笔近乎于无的油彩。
孟海岚作为全校闻名的历史小王子,单科分数每每纹丝不动地高踞榜首,综合成绩却匪夷所思——物理只填选择题(有一次十五道就蒙对了一个),英语作文随心挑一段阅读理解照抄,其他科目也一样惨不忍睹。
数学老师是位快退休的小老太太,丢下叮嘱老伴少打麻将多散步和安排儿女相亲的重任,日日留他开小灶,对上的却是一双惺忪的眼睛。
一道基础的几何证明题,他死活画不准辅助线,数学老师气得一句“这道题你们班上的人基本上都会做”脱口而出。
然后她就喊了正经过办公室外走廊的程鸢进来。
那天轮到程鸢所在的小组值日,五人一组。别人习惯了先走,留下她一个人拖地倒垃圾。
孟海岚丢给她一枝中性笔,拿过了她手里半人多高的垃圾桶。
女孩用细细脆脆的声音说道“谢谢孟海岚同学”,她道谢时总是一字一顿地拼出他人的全名。
那是他们第一次开口交谈。
孟海岚的肤色黢黑,不是那种充足的阳光下晒出来的健康朴实,更像是骨子里的孤独渗出来的大片阴影。加之他身板高瘦,看得出骨骼嶙峋的轮廓,犹如一只远古遗留下的珍稀猛兽,忍受着资源的日益匮乏同时,依旧挺直了脊背。
程鸢最喜欢他了,并非那种恋爱的感情,就是认定他是个值得信任和亲近的人,他的一切都好得不得了,包括他糟糕的总分,他眼角那道张牙舞爪的疤痕。
她知道那道伤疤的来历,可她要装作一无所知。
李薇若是个美好得会发光的姑娘。
她稳稳地占着年级前十的宝座,一向以严苛著称的教导主任都对她青眼有加。她的小提琴独奏是每场联欢会的压轴节目,沁人心脾的旋律几乎把学校大礼堂装点为维也纳金色大厅。她的肌肤就像春日里逐渐舒展的樱花花瓣,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盛着皎月星河。不似程鸢的面色透着一丝说不出的灰白暗沉,眼神中初具雏形的些许灵光也被厚厚的'镜片遮匿住。她比程鸢高两级,身为万人瞩目的学生会会长,永远保持着程鸢无法企及的从容稳重,大家都很喜欢她。
她是程鸢渴望成为的模样。
程鸢有时会跑到李薇若班级的后窗,一边偷瞄着榜样翻书时笔挺的脖颈和脊背,一边为自己的倦怠平庸而愧疚不已。
她也非常喜欢李薇若,少女对一切白水晶般精致无瑕的东西都抱有与生俱来的好感,更难得的是李薇若不会对孟海岚脸上的疤痕有偏见。
所以当李薇若因为眼熟,而主动向她打招呼的那一刻,她便欢欢喜喜地将对方认定为她的第二个朋友。
篇4:俗套童话杂文随笔
俗套童话杂文随笔
他是个怪物,丑陋,庞大,凶恶。
他有三个犄角,一条长尾巴和一对翅膀,他全身都是坚硬的鳞片。
他一般会吃马或者鹿,很饿的时候也回吃人。
对于动物来说,他非常聪明,称霸着周围的一小片土地。
他喜欢阴暗干燥的地方,那里会是他的窝,他在窝里堆放人类的衣服,睡觉很舒服。
他以为自己的.一生会这样幸福安稳得度过。
“你是谁呀?”穿着红裙子的小女孩问他。
“你有大翅膀,还有大犄角呢!”小女孩用小手摸他的翅膀,轻轻的,软软的。
“你真可爱,我的家就在那边,你可以来找我玩吗?”小女孩掏出兜里的糖果,放在他的尾巴旁边。
“不打扰你啦,再见啦!”小女孩走了。
那也是人类啊,还有……这样的,人类啊。他想。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生命,他原本准备吃掉小女孩当个点心。
他简直无从下口,他不忍心。
我要不要去找她玩呢?她会不会想我?
她的同类也会喜欢我吗?他们不会害怕我吗?
想找她玩。
想找她。
想她。
不想吃东西了,我不可以吃人了吧。
想她。
她怎么不再来找我了?
……
他想。
“你就这样去找她吗?”他的同类问他。
“那……我要带东西去……拜访吗?”他疑惑。
“她是人!她不会喜欢你的,她的同伴更不会!他们只会大声尖叫,然后用枪打伤你,再把你抓走或者杀掉!”他的同类向他大喊。
“不可能!她说她喜欢我,她说我可爱,她让我找她玩!我一定要去!”他很生气,他不能容忍别人说小女孩不好。
可是曾经确实有怪物去人类的城市,他们全都死掉了。
“我好想她,好想她。”他说。
他抓了很多很多食物,回到自己的窝,他想变成人。
怪物是可以变成人的,只要割掉犄角,砍断尾巴,拔下鳞片。
他一片一片拔下自己的鳞片,咬断自己的尾巴,鲜血把他染成红色。
他割掉自己的犄角。
一个。
两个。
第三个犄角,他实在是太痛苦了,他无法再下手。
他睡着了。
再醒过来,已经过了一个月,他变成了人,额头上有一个青黑色的小犄角。
终于可以去找她了。他想。
他走了很远,到了城市里,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她。
他住在城市里,找了一份送快递的工作,想跑遍城市里的每一间屋子,去找小女孩。
一年。
两年。
三年。
……
很多年过去了。
他终于找到小女孩了,小女孩也变成一个漂亮的少女,也穿着一条花一般的红裙子。
“你好……我是,我是你之前见过的……那个,那个怪兽。”他说着,摘下自己的帽子,露出了犄角。
“啊!我记得你!……你,你变成人了?”她说。
“嗯……我为了来找你。”他低下头,脸红了。
“好吧,可是我喜欢的,是那个怪兽啊。”小女孩关上了门。
他割掉了自己最后的犄角,在寒风中死去了。
篇5:岁月留影的杂文随笔
岁月留影的杂文随笔
若雨天,把伞借你,雨已停,如何还伞?
若相见,勿别离,亦离别,待相逢。——题记
点上一杯不太苦涩的咖啡,一口未咽,发觉不是我喜欢喝的,或许你可以倒在花盆,而我望向少有繁星的夜空隔着玻璃,仿佛阻止心里的好奇而会忍不住触摸那些未知,它也许在哭泣你的离开,所以一直在我眼前流泪。
“小姐,请问你还要点什么吗?”
“你可以把这杯咖啡递给需要它的人吗?”
一个买单自然一个人离去,我打开了准备好的雨伞,缓缓推开咖啡店的门。忽然回头,已见他把那杯还残留我的温度放在了一个穿着电工服的人手里,也许是他还未来得及点,就已经有人送到他手中。
在某个角落又看见有一本被丢弃的日记,也许还是未写完的日记,我有想去捡起它的念头,但我还是与它擦肩而过。我也不过是它一个过客,它的主人并不是我。
一路经过了许多别人的家门口,他们门前的.灯也照亮了我前方的路,经过一户人家时我听见青涩的她用力抵抗那些约束,让我想起了父亲,曾常常对他不太礼貌的说话,甚至哀吼“你不要管我,你不去管我就是对我最好的!”
不知不觉雨滴跑进我眼眶里染红一片,在他虚弱躺在床上他只抓住我一个人的手,仅仅只是用他那双苍残凋萎的眼珠子不停颤抖看着我,尽管他有一只眼睛是看不见的,他装疯卖傻了一辈子,也许只有在那个时刻,他才会认真地走完他的人生。
寂静地传来轮子的声音格外清晰,模糊画面也逐渐划开一道无法靠近的距离,是一对老夫妇。阿姨坐在轮椅让背后的叔叔推着她,也许是散步也或许是赶路,我走到一边让他们从我身旁经过,她说着含有一些唠叨着天黑了不好走要注意的话,而他却是耐心地一遍又一遍给予她安心的话语,“我知道,放心吧,没事的……”
这让我想起了曾生病的时候在医院打点滴,很奇怪有人将摩托车骑进走廊,他背着一位老人走进医生的值班室,意外发现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只有空荡荡的裤脚打了一个结。不一会老人不知从哪儿拿来一张方形凳子,他双手抓住凳子两角缓缓往输液室挪动。他每靠前一步就会颤抖一下,他只有一条腿在地上跳动。当他要经过我身边时,我把身子转向一边,看向别处,不是因为我害怕他,只是不想他发现我的目光在他身上,想尽量让他自尊心不受到伤害。
他身后跟随着一位阿姨,也许是他女儿,那位阿姨在找厕所,我给她指了一下方向。那位老人坐在我身后的椅子,我一直在关注我的点滴还有多少,同时发现他也在关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老人的点滴已落尽,我以为他会叫护士,而他并没有,再这样下去血会倒抽出来,我便帮他喊了护士帮他把针拨了,过了一会他站起来再次挪动小凳子离去,他的手也随之流血,走来一位认识他的大叔指责他的不安分,他委屈地道了一声:“我知道……”似乎他在哽咽,他在强忍住哭泣,虽然我没有看见他的泪光,但我能感受到想哭却不能哭的痛处。
在他背后很多人在窃窃私语,莫过于老人的凄凉,伴随他离开的小凳子也在承受别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每当看见比我更可怜的人好像又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可怜,身边总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鼓励隐隐在说我和别人的不同之处显得我很可怜……我可怜吗?想起失去腿的老人,我想我并不是那么可怜吧。
怀念那些失眠的深夜陪伴我的收音机,现在又被遗忘在某个角落?
过去残留的碎片割破手心,悲伤的小姑娘睡在医院走廊的一处角落,她的痛流下了绝望的眼泪,她便是我。
回忆陪伴我来到充满欢笑声的一处门前,被淋湿的手冷冷地按下门铃,岁月留下来的朋友为我打开了门,消失的温暖又再次包围着我,使我一路走过的冰冷也跟着褪去,我将雨伞收起结束了一场悲雨之忆,背后的影子一直在我的岁月默默守护着我。
篇6:瓶中岁月杂文随笔
瓶中岁月杂文随笔
初中时,县城和周围村里的孩子拼在一个学校,一开学白白净净凑一堆,黝黑健壮的站一起。一张大红纸,把两个阵营的孩子打乱又重新组合在一起。
那年的秋天来得格外早,开学第二星期的周一,校长把我们十个班召集在大操场,我记得是有黄叶飘过,穿着一套黄色裙子的我面带微笑,站在第一排。我的个头足够让保持第一排不动摇,好在早已习以为常,毕竟之前五年都是这样。
身旁是个脸蛋红且黑的小个子女生,那时小燕子还没横空出世,而且那时我自身审美也存在一定问题,大如铜铃的眼睛,吓得我看了一眼后再没看第二眼。
据说我们学校有十一个叫LP的,那时的父母真是不走心,多少上点心起三个字也不至于如此混淆分清。星期六放学我和董小姐一起回家,还未出校门就被一个LP的抢走了书包。
隔着远远的玉米地,我说,把书包给我。他回,还不想回家。我问,为什么抢我书包?他想了想说,你那天的黄裙子颜色真好看。
很久后父母终于找到我,并且成功拿回书包。一顿很批是少不了的,关键是他们经过一个晚上的讨论分析总结,得出最后处理结论,女孩就不能打扮,光去想着漂亮怎么能有心思读书,怎么能不招谁惹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我肯定是他们亲生的,要不然也不至于丑得和猴似的,还担心被人招惹,从此新衣服只能在梦里和我团聚。
后来相触的时间长了,知道旁边的女生叫金花,和她熟悉的原因是她也没有新衣服穿。她父母也是不走心,这个名字明显太过俗气。我父母也不走心,给我起了个偏男生的名字。金花的父母都是农民,还有个弟弟,据说弟弟遗传到了大眼睛,她总说弟弟是全村最漂亮的小孩,这是全村公认的。好吧,我有权保持沉默。
金花学习并不好,虽然在我看来她已经很努力,但是学习成绩总是中下,她的红脸蛋和普通话成了全班的笑料。不知是否有其他原因,她慢慢的从前排一次次被调到后排,那么矮的个子,坐在倒数第二排。于是她戴上了眼睛,巴掌大的脸被眼镜挡住一半。
班里有个女生长得娇小,一笑月牙般眼睛,牙齿整齐,喜欢英格兰风情的格子裤,被大部分男生追捧。有个女生白白的模样,不高不矮,见人只是低头微微一笑,平时连说话都温柔得怕惊吓着谁。有个女生高高的个子,马尾高高扎起,永远都是昂首挺胸,连隔壁班的男生经过窗前都要偷偷看几眼。
我问金花,她们怎么都那么好看?金花自信的回答,我是我们村第二好看的人,只是我没好好打扮,再说了,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美。我在心里嘟囔,好像除了你们村那些人,其他人欣赏眼光都有问题似的。金花还告诉我,其实你也很漂亮,你的小虎牙就很可爱,而且也很白,说话声音也好听。
哈哈,或许她的欣赏眼光也不是太差,或许她说的是对的。可是我转身就忘了,还是在羡慕那些被男生夸做班花的人。金花不再肆意的出去晒太阳,天气再热出门也罩上长衣,带着帽子。金花也似乎不再怕冷,冬天只穿一条秋裤,她的腿看起来比我整整细了一圈。天知道我的亲妈给我穿了多少,一条秋裤,一条绒裤,一条毛裤,一条外裤,连打个弯都困难。
又到了夏天,那年很多女生都喜欢穿上一套人造棉的衣裤。金花说,我穿上,一定比她们都好看。我说,就是没她们好看,能像她们也行。
再开学时已是初二,我们又面临重新分班,最后一次并排站在操场上,她穿着崭新的人造棉衣裤,我还是原来的旧衣服。我羡慕她妈妈真好。可她摇了摇头,不是我妈买的,是我自己挣的。我还没问明白怎么挣的,就被人流冲散,诺大的校园再没见过。
初二已经开始分重点班、普通版,到了初三更是分出两个特殊班。所谓特殊班,就是学习不行,调皮捣乱行;上课不行,气老师行;沟通不行,谈恋爱行。再后来不知为什么,这部分学生再次被分成两部分,不参加中考的提前回家,到时候来拿毕业证,参加中考的插到其他班级。
我的新同桌就是从特殊班来的一个漂亮女生,她父母都是大学毕业,从小就会弹钢琴,照说她不至于去特殊班。讲起她们班的人物,她总是骄傲的.抬起头,金姐是全班最漂亮最会赚钱的,庄姐是全班最有势力的。我听后只是呵呵一笑,连名字都没问,因为那些人离我远的就像地球到太阳的距离。
毕业照相那天,我们站在学习了三年的大楼前。金花骑着踏板,把车停在教学楼前,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只她还是那么矮。我也还是那么矮,站在最前面,她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她。她戴着金耳坠,金戒指、金项链,在太阳的照射下,真的是金光灿灿,晃得人眼睛生疼。
她笑着说我,还是老样子哈,没变。是呀,我终究是没穿上喜欢的那套人造棉,旧衣配旧人。
我刚想说你变了很多,可她已经从身边走过,和她的那些同学嬉笑打闹。他们称呼她作金老板,她笑着摆手,有钱大家一起赚。有种走错片场的尴尬,她那前蓝后紫的蝴蝶眼影,粉红色的嘴唇,露着肩膀的吊带,超短的牛仔裙,松糕底凉鞋,我从上到下细细的打量。可能之前的印象太深,即便每个人都夸她漂亮会打扮,我仍然固执的不肯承认。
时隔二十年,我愿意承认,毕业那天她是美的,那种美是自信的,用实力追求自己希翼的美。不管怎样,那样努力的她,一定会过上自己想要的美丽生活。
和同学间联系很少,同学聚会也不愿参加,30+之后才参加过几次,所以对同学近况大多都不清楚。聚会时听同学讲起金花,她上学那会交了个社会男人,一起干些小商品批发零售,挣过钱也赔过钱,结过婚也离过婚,孩子最后不知跟谁,甚至讲起她上学就陪男人睡觉赚钱。听了这些话确实挺恶心的,甚至懊悔参加这样的聚会,有些事过了何必再提?当初簇拥着夸人漂亮,如今看人落魄又翻出老底,真的有意思吗?
她,还是她,众多同学中的一个,眼睛大如铜铃,全村第二漂亮。
篇7:融香岁月杂文随笔
融香岁月杂文随笔
冉冉星宇,总是这般宁静、顽皮,伸手而去,却也遥寥,深邃,不可及,秋叶织绣的银河里,宁静,飘逸,幽幽醒来,却不知,身在哪里。坐于窗边,清辉若雪,所有的一切,陌生,熟悉。懵懂而来,忙从而去,辽阔天地间,芳华的真蒂,又在哪里。静旎原上,抚一曲晚风,待清辉若水,将每一滴音符,捧起,心儿清宁,丹心,若你....
晚空静谧,草色依依,蟋蟀在梦里低语。偏陋的`角落里,乱石堆砌,几朵小花挤出重围,绽放在,月光里,每年的这个时候,她们总会,如期而至,将芳香与美丽释怀于天地,然后,枯萎凋谢,幻作暗香,随风而去,是花期太短,还是此生,没有意义,不,她们从未害怕,从不悲泣,因为芳华早已,融香于岁月,从未离去。
将一婉秋影,塑于眉间,待芳菲拾尽,风舞疏年,观一愫花落花开,涵瓣清脉,微笑淡然,夜,还是这般宁静,秋叶轻窈,倏然而落,无声,亦有声,它们将化作天空、化作彩虹、化作微笑、化作生命,化作岁月里,最美的,梦....
篇8:岁月匆匆的杂文随笔
岁月匆匆的杂文随笔
落日余晖,轻盈的洒在地上,小酌一杯,寻求一丝的微熏。告别一天的忙碌,享受片刻的安宁,顺着宁静幽雅的小道,拾步前行,偶尔间,微风吹过来一阵兰花的清香,让我驻足停留,深吸,沁人心脾。路边开着一些叫不出名的花,红白相映,高低错落,没有规则,却是那样的别致。透过树丛,那金黄色的夕阳慢慢的消失,留下一丝落寞,这世界,仿佛也开始静了下来……
都说光阴如流水,时间的脚步,总是那么的匆匆,那么的无声无息,让你来不及挽留。当我们一个转身,一个回眸,又是一个四季,或许,又是一个十年。突然会惊醒,那么多的美好时光,已经流逝于漫不经心的四季轮回中,我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落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在那些漫不经心中,我又走过人生中的另一段路程。
挥一挥手,岁月就这样在指尖悄然溜走,回一回头,往事如电影般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来不及告别,新岁的书页上只剩过往风景,不间断的涌上心头,凝结成心间不散的残留,随轻风飞舞。那片片落花,无法替代隐藏在内心的忧伤,任你怎么挥洒,也挥不去寒来暑往中的.那段清愁。昂头向天,湛蓝的天空带着一丝云彩,被夕阳映衬的煞是好看,心情仿佛也随之变化,貌似有了一种对美好的向往!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独自奔跑,自我回望,感受身边一切的美好。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欣赏着路边的风景,感受生命的本质。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是一段旅程,也是一段经历,更多的只是一种消耗。我们美好的青春,美好的年华,美好的容颜,都会在柔情似水的时光里,不知不觉随着岁月的沧桑渐渐地消失。没有停留,也没有回头,留下的,也只是越来越模糊的记忆。
时间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渐渐的抹去岁月的痕迹。 花谢花开,只因岁月的真实,苦乐常随,皆因生活的味道。心中那一丝美好的向往,都因存在而美丽。人生都是刹那,青春也不过就是一瞬。不需要后悔,不需要等待,生命的花香浓过淡过后,留下的便是最真实的本色。岁月深处,无论你历经沧桑还是携手繁华,在人生旅途上镌刻着的,都是生命相同的痕迹。
向前走,转个弯,传来阵阵流水声,紧走几步,穿过一处桃花林,豁然开朗,原来顺着这条路还是通向河边的,一颗大石头下面涌起阵阵水花,那河水清澈,或急或缓,或宽或窄,一只惊起的鸟儿飞向水面,呈弧线一般,用翅膀优雅的在水面上画一道痕迹,腾起翅膀,冲向对面的树林,伴随着一阵叫声,转瞬即逝,只留下水面泛起一个个圈,一轮一轮.......我却是站在那里,有点呆了。
看过了人来人往,见过了缘聚缘散,习惯了人间的悲欢离合,懂得了人生的轮回因果。与时光的竞走中,渐渐明白以一颗云淡风轻的心态,去面对世间万物无常的变幻。慢慢懂得,其实是非成败得失都不重要,更要有一个善良平静的心,因为时间是最公平的,它不会偏执,总会将一切虚无缥缈的东西都带走,总会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好似那一抹斜阳,今天褪尽色彩,明天依旧升起了。
驻足良久,夜色渐浓, 回眸凝望,那些美好的时光,依然泛着馨香的气息,浅藏在时光的走廊,那些痛苦的回忆,早已随着一滴清泪的滑落,风干在无尽的星空。但愿自己,做那个最好的自己,微笑着读取善暖,真诚地对待生活,将每一步都走得波澜不惊,用阳光的心态,去迎接每一个明天的到来!
篇9:匆匆岁月,似水流年杂文随笔
匆匆岁月,似水流年杂文随笔
又是个周日,又得回学校了,每周五的喜悦到每周日的不舍,殊不知已经快一年了,时光真的过得好快
我现在座在返校的大巴上,看着街边的一团一团的光晕经过我,好像岁月一样华丽而又模糊,匆匆地从你身边经过而又不留痕迹。
我记起有个老师问过我,你觉得人生是什么?那时年少的我当然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经过这一番成长,经历了生死别离,我明白了,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车上有很多人在中途下车或下车,我却什的都不能做,来不急哭,也来不急笑,这些人就像在雏菊上久驻的露珠,美丽却又稍纵即逝,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和用心对待在这趟列车上的人,在他们下车的.时候,我能不后悔,不难过,不伤心地笑着挥手再见。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高中学生,只是,我经历的比较多,有很多很多故事,我希望,在以后的某一天,有个人能叩响我的心门,我会用以我最大的圣典来迎接你。
对于未来,我想对自己说,你一定要快乐啊,那么多人喜欢和在意你,你不可以回头,要用最坚强的姿态去迎接每一场龙卷风和沙尘暴,你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只有自己快乐了,才能带给别人快乐!多停一停,去仔细看看生命途中的公路牌,那些,都是你成长的印迹啊
匆匆岁月稍纵即逝,用你最澄澈的眼睛和心,去享受一生的似水华年。
篇10:岁月留痕杂文随笔
岁月留痕杂文随笔
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动笔记录过往,我会用怎样激愤或悲伤的字眼呈现。
然而时过境迁,却觉得什么样的文字都很难贴切地表达当时的心情。
出生时,因是女孩,差点被重男轻女的奶奶弃之荒野。那个时候还没有思想,无关痛痒。不知道从几岁开始,腿瘸,爸妈想尽各种可能给我治疗,苦头吃尽,直到去年拍片才知道是先天性髋关节畸形。
十二岁那年,先是横祸飞来,善良的爷爷被自己的亲侄子砍了七刀,老爸的额头被棒槌豁开了一个大口子,小叔叔也被比我大不了两岁的孩子咬了一口,那血腥的场面在脑海里至今挥之不去。若不是因为老妈胆小拉着我不肯放手,任由我回家探寻院门口站的是不是借住在我家的手艺人的话,我可能也就成了那场横祸中唯一的丧生者,事后有邻居说那门口站的是带着匕首要给我家斩草除根的不是仇人的仇人。横祸刚过,我家还在忙乱的疗伤,他们已经开始求和。善良的爷爷看在自己亲弟弟的`份上就这样放过。然而更大的灾祸早在酝酿之中,就在同年,最小的妹妹和家中唯一的男孩还是着了道,年仅八岁的弟弟就这样撒手人寰,和我们阴阳两隔。从那时候开始,每每见到旋风,就觉得那是弟弟屈死的灵魂在飘。时隔四十年,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弟弟的模样,这样的记忆注定陪我终老。最小的妹妹昏迷了三天三夜,半昏迷中说出的话才让家人幡然醒悟,原来中毒根本就是有人有意投毒。然而,年幼妹妹的证言不被采信,那么大的命案就在那样的年代不了了之,而小妹今年被查出肝硬化腹水,大概也跟那次中毒脱不了关系吧。都说善恶终有报,不知是真是假,倒是凶手之一前几年真的被炸雷劈死。
读高一时,老爸因公负伤,病床上一卧一年多,落下残疾。我怕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增添负担最终放弃了高考,从此踏上漂泊无定的打工生活。
一直秉承老爸的教诲,无论顺境逆境保持善良,然而,全心付出的两段婚姻终究是噩梦一场。回头望,何止是十年动荡。不想历数心酸,毕竟都成过往。我该庆幸,毕竟收获了两个天使般的孩子,那满墙的奖状是我最好的疗伤良药。
前路漫漫,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路在等我,可我没得选择,唯有直面现实。
岁月流转,深深浅浅总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痕迹。有人说经历即财富,但我真的希望除我以外的人都能少一些这样的财富,让岁月少留痕迹。人生至此,我不抱怨,路是自己走的,爬着也要走到终点。累了抱抱自己,目光投向远方。
篇11:童话体的杂文随笔
童话体的杂文随笔
狐狸先生住在森林里,兔子小姐也住在森林里。但兔子小姐是为了狐狸先生而搬进森林的。
因为她想更多地看见他,想更多地接触他,想更多地了解他。
在兔子小姐即将从故乡启程时,亲朋好友还在劝兔子小姐:
“森林里有什么好的呀,狼豺虎豹那么多,保不准哪天你就被吃掉了!”
“一只狐狸而已,他不抓你就不错了,你还上赶着给人抓!”
“部落里不是有很多优秀的雄性兔子吗?你随便挑啊,哪一个比不上那狡猾的狐狸了?”
“回到我们身边吧。在草原上多安逸呀,难道平稳的生活不好吗?”
“你呀!一时糊涂。到时候可别后悔!”
会后悔吗?兔子小姐的心有些动摇,不行,她不能后悔,她不允许自己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后还后悔。
兔子小姐提着简单的'行李,独自启程。
目的地是狐狸先生在的地方。
兔子小姐正式在森林中安家了。
早晨,当兔子小姐在品尝草叶上的露珠时,偶尔会瞥见不远处有一抹火红色的身影窜过。兔子小姐心中的喜悦便压抑不住地澎湃而出。她想,来到森林真是个正确的选择。早晨就能见到狐狸先生,今天一定又是个幸运的日子。
中午,当兔子小姐在清凉的树荫下编制花环时,会听见风儿送来的狐狸先生的歌声。狐狸先生喜欢唱歌,兔子小姐喜欢听狐狸先生唱歌。即使狐狸先生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位腼腆羞涩的听众。
傍晚,兔子小姐在家中摆弄着收集来的各种漂亮的石头。狐狸先生爱美,兔子小姐想把收集来的漂亮石头都送给狐狸先生,在她告白的那一天。想着想着,兔子小姐带着微笑进入了梦乡。
篇12:奇怪的童话杂文随笔
奇怪的童话杂文随笔
匹诺曹
匹诺曹很孤独。
薛贝特爷爷去世了。
没有金币,狐狸和猫也不再来找他。
于是,匹诺曹决定远行。
他想,外面的世界,也许会有人爱自己。
他来到海边,见到了小美人鱼。
小美人鱼讲给他许多新奇的故事。
可是小美人鱼爱上了人类,她离开的时候,甚至没有跟匹诺曹道别。
匹诺曹说,小美人鱼讲的故事其实一点儿也不好听。
于是,匹诺曹的鼻子变长了。
他来到王子举办的舞会,遇见了逃跑的灰姑娘。
灰姑娘把他藏在小阁楼,做南瓜派给他吃。
可是灰姑娘穿上水晶鞋跟王子进了皇宫。
匹诺曹说,灰姑娘做的南瓜派是咸的。
于是,匹诺曹的鼻子又变长了。
七个小矮人热情接纳了匹诺曹。
他们一起度过了好几年欢乐时光。
可是小矮人们依旧各奔东西,离开了共同生活的森林。
匹诺曹说,小矮人们矮得铺不到自己的床。
于是,匹诺曹的鼻子长得头重脚轻。
匹诺曹越走越远,遇见的人越来越多。
他告诉小红帽,外婆在家等她送饭。
他告诉三只小白兔,门外是兔妈妈敲门。
他告诉白雪公主,红彤彤的'苹果最好吃。
他不再相信,也不再被人相信。
匹诺曹回到镇子。镇民们让他分享自己的经历。
匹诺曹说:
小美人鱼放弃了爱人,留下来给他讲故事。
灰姑娘依旧住在小阁楼,每天给他做南瓜饼。
七个小矮人一个都没少,住在小木屋里,一起睡觉吃饭喝酒唱歌。
匹诺曹死了。
他的鼻子太长,已经不能呼吸。
冬天的大雪很快盖住他的尸体。
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孤独的小木头玩偶,他在找爱自己的人。
.12.25 圣诞快乐。
篇13:恶龙与童话杂文随笔
恶龙与童话杂文随笔
我从未见过如此深沉的夜色,像是漆黑的山峦从远方奔驰而来,墨汁里提炼的那一点沉默,又是那么的惹人遐想。月亮里有冲天的焰火,荆棘路里有耶稣与摩西的第一次相遇,泥土的腥气迸裂开来,四处溅射。
从远处踏步而来,微泞的气息伴着鼻息,他伸出柔软的触手勒在你的脚腕,又稀奇又可怜。比起这个夜晚,不可触碰的深渊似是有了情感的温度,你含情脉脉又被恐惧萦绕,你不甘止步又无法向前。深渊回以凝视,你色声内茬的.恐吓着。
第一个来到这里的人曾与你在月夜里搏斗,他有着坚硬的盔甲,锋利的利刃,足以吞灭恐惧与时间的野心。你第一次失败了,你心怀慈悲内在柔软,即是机会横陈也不忍心痛下杀手。他划破了你的皮肤,恍然大悟后你想到了若有下次绝不会放弃机会。
你与他再次相遇,你剑尖锐利似是可以划破贪婪,你的眼睛穿破未来。你的灵魂剔透,你的心脏热烈的跳动,你的呼吸带着希望,比阳光更加芬芳。
你终于胜利,你残忍的杀死了你的敌人,你这才发现他是一条恶龙,盔甲是黑色的鳞片,利刃是獠牙与巨爪,心脏是纯黑的脓水。
意外的是,猩红的眼瞳满溢着欣慰与爱,自私又残酷的龙为你付出了生命。你露出微笑,依旧是多年前刚来此地的剔透芬芳,欣慰的迎接着胜利。
你为这个只有你的世界创造了秩序,你放肆的打量着黑色的深渊,你自认已经成长,曾经的青涩不在,又痛心又可爱。
有一个年轻人来了,他善良以至于不忍伤你,你嘲笑这幼稚的想法,你的剑更加锋利,盔甲更加坚固。
不经想到,如果他不这么心软是不是就可以走得更远呢?
你划破了他的皮肤。
一定要继续下去。
月亮露出微笑,深渊回以凝视,年轻人在搏斗恶龙。
一定会再次这样。
恶龙终将毁灭,人类获得胜利,深渊被其征服。
你会点燃火种,在这个单纯的夜里完成希望的模样。
漆黑的脓水有太阳的光芒,花香的迷人。
越发耀眼剔透的灵魂,与外来者进行战斗,守卫领土。
你已经死去,却不显悔意。
眼中凝着欣慰与爱。
“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回以凝视;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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