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的故事600字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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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友谊的故事600字,本文共5篇,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chuntian217”提供。

篇1:友谊600字

下课铃响后,同学们纷纷走出教室。中队长王方走出教室门口,听见身后“哎哟”一声惨叫。王方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明同学的膝盖被课桌的钉子刮伤了,鲜血从他的伤口缓缓流出,疼得他不住地呻吟。

王方刚想走,可一想:自己可是中队长呀,同学需要帮助时怎么能不管呢?可她又一想,李明是个“混世魔王”,经常欺负人,自己也曾经被他欺负过多次呢!到底管不管呢?王方犹豫了,可当听见李明痛苦呻吟的时候,王方最终决定帮助李明。

王方搀扶着李明来到校医室,不巧的是校医室里的医生今天请假了。

王方急忙给李明的家长打电话,可是手机关机。王方摸了摸口袋里自己过生日时妈妈给的买礼品的钱,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带着李明打车到了龙南医院找外科医生进行了消毒、敷药、包扎处理,交了治疗费,然后又打车回到了学校,这时她口袋里的`钱已经一分不剩了。李明非常感激王方,对她说:“王方,谢谢你,你为我花了那么多钱,下午我都还给你。”“不用了,咱们都是同学么,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与此同时,李明还非常抱歉地说:“以前我经常期负你和同学们是我不对,请你和同学们原谅。”“那就让我们都做好朋友吧!”

从此,“混世魔王”不再“混”了,李明同学真的变了。他不仅不再欺负其他同学,而且还经常和王方一起帮助其他同学;不仅上课注意听讲,独立完成作业,而且还主动找同学补课,成绩也直线上升。李明不但和王方成了要好的朋友,而且班内其他同学也都成了他的好朋友。

快到期末了,你听,同学们正在议论打算推选李明为“三好学生”呢!这友谊的力量可真大啊!

篇2:关于友谊的故事

春秋时期,楚元王崇儒重道,招贤纳士,天下不知有多少人闻风而归,西羌积石山,有一个贤士,名叫左伯桃,自幼父母双亡,勉力读书,养成了济世之才,学就安民之业,那时候左伯桃已经快上五十年纪,因鉴于中国诸侯行仁政者少,恃强霸者多,所以一向没有做官的念头,后来听说楚元王慕仁为义,遍求贤士,乃携书一囊,辞别乡中邻友,迳奔楚国而来。

迤逦来到雍地,时值严冬,雨雪霏霏,再加一阵阵如刀如刺的狂风,左伯桃走了一天,衣裳都湿透了,勉强忍住寒冷前进,看看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远远望见远处竹林之中,有一间茅屋,窗中透出一点灯亮来,伯桃大喜,就跑到这茅屋前去叩门求宿,屋里走出一个书生来,四十四五年纪,知道了左伯桃的来意,便一口欢迎他进屋去。

左伯桃进得屋内,上下一看,只见屋中家具简单,而且破陋不堪,一张床上满堆了一些书卷,左伯桃请教那人姓名,知道是羊角哀,也是自小死了父母,平生只爱好读书,想救国救民的人,二人三言两语,便十分投机,大有“恨相见之太晚”的意思,两人便结拜做异姓骨肉。

左伯桃见羊角哀一表人材,学识又好,就劝他一同到楚国去谋事,羊角哀也正有这个心思。一日天晴,两人便带了一点干粮往楚国而去。晓行夜宿,自非一日,看看干粮将要用尽,而老天又降下大雪来,左伯桃兀自思量,这点干粮,若供给一人受用,还能到得楚国,否则两个人都要饿死。他自己知道学问没有羊角哀的渊博,便情愿牺牲自己,去成全羊角哀的功名。想罢便故意摔倒地下,叫羊角哀去搬块大石来坐着休息。

等羊角哀把大石搬来,左伯桃已经脱得精光,裸卧在雪地上,冻得只剩了一口气。羊角哀大恸而号。左伯桃叫他把自己的衣服穿上,把干粮带走,速去求取功名。言毕死去。羊角哀到了楚国得由上大夫裴仲荐于元王,元王召见关角哀时,羊角哀上陈十策,元王大喜,拜羊角哀做中大夫,赐黄金百两,绸缎百匹。羊角哀弃官不做,要去寻左伯桃的尸首。

羊角哀把左伯桃的尸首寻着之后,给左伯桃香汤沐浴,择一块吉地安葬了。羊角哀便在这里守墓。坟和荆轲墓相隔不远,相传荆轲因刺秦王不中,死后精灵不散,见左伯桃葬在他的旁边,鬼与鬼便起了纠纷。一夜:羊角哀梦见左伯桃遍体鳞伤而来。

诉说荆轲的凶暴,羊角哀醒来之后:提剑到左伯桃坟前说道:“荆轲可恶,吾兄一人打不过他,让小弟来帮你的忙罢。”说罢,自刎而死。是夜:狂风暴雨,雷电交作,隐隐闻喊杀之声。天明:荆轲的坟爆开了。

这消息给楚元王知道之后,给他们建立了一座忠义祠,勒碑记其事,至今香火不绝。

篇3:关于友谊的故事

1

苏夕夕,回去告诉你爸,不要做破坏别人家庭的败类。他再纠缠,我饶不了他!

这是多年前,赛宁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那时我面前的是一个愤怒沉郁的少年,他冰冷鄙夷地看我,然后转身离开,他走得太过用力,右肩挂着的黑色书包颠沛流离地沉重晃荡着。他的书包拉链并没有完全拉合,我捡到他遗落的电子辞典。

他走得太快,我抱着书包追上去很有些吃力。我把辞典放进他的书包,把拉链给他拉拉好。他侧着脸一声不吭地看着我做完这些,眼睛里激愤的光亮忽然有些黯淡。

他没有再说什么,背影沉默,有隐约的伤痛。

我对这个冲过来警告我的莽撞男生没有丝毫敌意。很多事情不是那个年龄的我们可以左右的,在那一场成人间喧闹残酷的纠结里,我和他,都只是单薄无辜的小龙套。

但那个仲春的黄昏却从此牢牢留在我的记忆里,还有校园里零落绽放着的广玉兰,风里暖意初融的青草香气,那个转身离开的高高瘦瘦的男生。

那年我读高二,赛宁高三。

2

之后的很长时间,生活并没有太多改变,大人们仍然在漫长重复地拉锯着,旁若无人,乐此不疲。就好像一部情节庸俗、节奏缓慢的电视剧,没有任何完结,也没有任何开始。

妈妈已经彻底颓败下去,她向单位请了长期病假,整日穿着陈旧苍白的睡衣,浑身散发着清凉薄荷膏的味道。她总在头痛,有时会对着我苦笑,随口问一问我的成绩,然后说些女孩子读书终究不是最重要的,要紧的是嫁个靠得住的男人之类的话。

爸爸还是几乎不回家,姨妈说他好像在城东什么地方又买了一套两居室。他有时会去学校接我,开车带我去吃我喜欢的蛋黄蟹,给我钱让我买需要的文具和书。我也恨不起他来,他仍然是疼爱我的父亲。

只是对这一切,所有的一切,我都觉得有些心灰意冷,我谁也不恨,但我也谁都不爱了。

我报了数理化三科的课外辅导,不是真的那么用功,只是我不想在家呆着,那里让我透不过气来。

辅导班在市中心一幢大厦的七层,下课后是晚上九点半钟,沿着大厦往西有许多小吃摊,卖各种串烧、酒酿之类的东西。我总在那里磨磨蹭蹭地吃东西,不是因为美味,只是觉得在不相干的人声鼎沸里做出贪吃快乐的高中女生的样子,有滥竽充数的幸福感觉。

有一天我拿着吃串烧找回的零钱走远几步买冰饮,老板娘啪地一下把那张五元纸币摔在柜台上让我换过一张,我翻翻牛仔裙口袋告诉她只有这张了,她笑眯眯的胖圆脸一下子绷得冰冷:“小姑娘白白净净的,不好做这种事情吧?这张是假钞知道吧!”边上不时有人淡漠地扫我一眼,我耳朵里涨满她尖细锐利的声音,咬着吸管的牙齿一点点痛了起来。

忽然有人大声说,老板娘你讲话太难听,谁会故意贪你杯冰饮钱,都是附近补课的学生,这钱还不是别人找给她的?

是赛宁,他突然出现了。他替我付了钱,拉着我离开。他还是走得那么快,我跟着他很吃力,夏夜的风从耳边掠过去,有一种清凉的慰藉。

我说:“你怎么也来补习?高考不是结束了吗?”

赛宁并不看我:“考得不好。我要复读一年了。”随后他淡漠地扯一下书包肩带,说:“走了。”

我看着他瘦高挺拔的背影,两边是恭谦俯首的桔色路灯,莫名其妙有许多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联想。赛宁真的很像个斗士,他的背影总有种踏入未知将来的一往无前。

3

我猜想赛宁并不情愿与我熟稔,但其实这似乎已不可避免。

我们现在在同一个学校的同一年级,又念同一个补习学校,相遇几乎是以每天数次的频率发生。更何况,我是从心底里喜欢这样的遇见的。赛宁渐渐从开始时的视若无睹变成目光的约略停顿,我知道,我和赛宁,我们有了奇怪的友谊。

补习班每天都在做模拟卷,然后打乱了分发让学生间互相判分。有天我终于分到了赛宁的试卷。

那是一张数学卷,赛宁的分数并不理想,但他的解题方向大多都是正确的,只是在中间推导中会有些丢三落四的错误。

我在每处错误的地方用绿色墨水笔做好标记,在空白处写清详细正解,然后我想了一下,在试卷背后画了只长了蛀虫的苹果:

“赛宁,虽然分数并不高,但你的分都丢在了计算过程的粗心大意上了,其实你真的很聪明,如果你细心一点,你的数学单科就可以给你考上理想的大学立下汗马功劳。加油,赛宁!”

卷子分发回去后,我在走廊里碰见赛宁,赛宁仍然那样散淡漠然的老样子,我在心里有些沮丧:“赛宁会不会觉得我太姑婆了?自己的成绩还不怎么样就敢给别人写评语了。”这样的想法几乎让我垂头丧气地捱完了下面的化学补习。

补习班下课后,我一个人慢吞吞地收拾好书包,赛宁靠在后门门框上说:“苏夕夕,你这么慢是准备留下来看楼护院吗?”

那天我发现赛宁其实并不那么沉默,而我们之间的特殊渊源让很多话题说起来心领神会,无需遮掩。我们有太多共同的感受,共同的期许,共同的有心无力。这个几乎可以说是来自对立面的男孩让我有说不出的亲切感觉。

赛宁最后说:“苏夕夕,我们谁也管不了,我们只能自己管自己了。考上好大学,逃出这所有的一切。”我抬头望着赛宁年轻多思的脸,心头逐渐涌起他传递过来的温暖力量。

4

我喜欢与赛宁在一起,在那个总感觉茫然无措的年纪里,我太需要这样倾听与共勉的兄长或者朋友。赛宁是个坚果一样的人,外壳坚硬粗糙,但却有着甘美细腻的内心,他总会教给我一些坚持的道理,一些光灿的宽慰。

我太需要有这样一个感同身受的人,与我互相依偎着度过那段孤独敏感的日子。

可也仅此而已。

少年人的纯白懵懂,总是轻易就被委屈污染,伤害损毁。我和赛宁我们还仅仅是互相喜欢着罢了,就像同病相怜的伙伴那样互相怜悯,互相喜欢着罢了。

而流言蜚语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情。那个原本不大的小城,具体到某某人的暧昧事件从来都是人们最热衷的茶余饭后的谈资。我和赛宁,我们只是两个平凡高中生,充其量不过是早恋,原本乏人问津,但却由于我的爸爸赛宁的妈妈,这些原本就混浊不清的复杂纠缠,却从而具有了小说戏剧般极具想象力的发展空间。一时间许多似曾相识的成人脸孔会在路上遇见时,一边仔细打量你,一边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

“成年人太肮脏了!肮脏透了!”赛宁铁青着脸说,他的身后是一大片暮色苍茫的操场。“苏夕夕,你少理这些低级庸俗的闲话吧!你只管专心温书就行了!别忘了只有考上大学才可以真正甩开这里所有恶心的一切!”

我用力地点点头。并没有谁曾在那最需要呵护的年纪里给过我一点贴心的关怀,只有赛宁了。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互相加油地走到最后,然而事实总让年轻的我们始料不及。

5

妈妈好像忽然警醒发现忽略了她惟一的女儿,她仍然一脸憔悴病容,但却意外有了新的精神支柱。我不知道她听到的故事是哪一个版本,她固执主观地认定我仍然是她单纯无辜的小夕夕,而赛宁则成了一个仇恨阴森的复仇者,因为我的爸爸抢走了他的妈妈,所以他将所有的积怨倾泻在我身上,他要毁掉我的前程。我哭笑不得地反问:“赛宁怎么报复我了?借参考书给我,鼓励我考上大学吗?”妈妈哀伤地抓着我的手:“夕夕你还太单纯,很多事情是你想象不到的,外面都说赛宁那孩子城府深心机多,你再跟他来往吃亏了就什么都晚了。妈妈现在问你,你要老实说,赛宁……他没有怎么样你吧?”

我忍无可忍地摔下她的手,成年人真的太可怕,连妈妈也这样。除了赛宁,我还有什么真正可以理解我听我倾诉的对象?

爸爸的手腕显然比妈妈成熟得多,也强硬得多。我和赛宁的传言甚至终止了他与赛宁妈妈两年的纠结,我有出乎意料的震动,因为我看到了他是多么爱我。爸爸一味沉默着,他对外面的流言只字不提,只是从此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他甚至开始回家来住,与妈妈的关系也有所缓和。周末我们甚至三个人一起去了野生动物园,坐下休息时,爸爸一边帮我拿着冰激凌,一边上下口袋地摸纸巾帮我擦汗,我望着他渐有风霜的脸庞,心几乎是一下子就融化了。

我融化在几乎突然到来的和谐家庭生活中,我开始慢慢找回失落的安全感。这些对我来说几乎具有压倒一切的吸引力。

我很少能再碰到赛宁,甚至渐渐就再也见不到了。从同学那里辗转得知赛宁居然悄无声息地转了学,好像是城北市重点的复读班,那个班因为每年可观的升学率而闻名。我隐隐知道那些应该都是爸爸安排的,可这样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我不无心酸但又略感安慰地对自己说:“这样对赛宁可能会更好吧,他一定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学了。”

6

高三一年如雁渡寒潭,高考放榜的成绩无喜无忧,我被录取到一所二类本科院校,终于可以逃开这所有的一切,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欣喜。

听说赛宁成绩不错,但他把志愿填得难以理解的遥远。我们没能再见面,赛宁暑假里就早早去往那个城市。开学前爸爸妈妈送我在火车站台,他们说夕夕这孩子怎么连句告别的话也不说,其实我是说了的。我在心底里说:“赛宁,再见。记得仍然要加油!”

我们就这样各自孤独地长大,仍然会有许多彷徨失措,脆弱无依,但多年前那个面容清俊忧伤的少年眼睛里的光芒和热量,至今仍有脉脉余温,时时安抚温暖着我。那一年的种.种,对我而言有特殊的意义,我从来都不曾忘记。就如同或许你会对辉煌灿烂的霓虹视若无睹,但却会永远记得某段黑暗中的微小萤火,因为它曾经那样微弱但真挚地照亮过你的生命。

我想我是深深地爱着赛宁的,一直都爱,只不过是爱情之外的那一种。

篇4:关于友谊的故事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韬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韬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弄不清是什么时候把韬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韬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韬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弟兄”情谊上韬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韬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我对韬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韬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桌,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韬光是因为韬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韬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韬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韬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韬光跟我同桌整整3年,从高一到高三。这3年,我压根没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韬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韬光天南海北地扯皮。韬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韬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韬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韬光的长发,竟接连两次把韬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韬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清楚,追上韬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韬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没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好像没什么由头。韬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韬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俩差别太大……”韬光做忿忿状,“长得难看连替补都没机会?”

其实,韬光一点都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韬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还是工作。韬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韬光终于不再“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跟韬光同一城市读书应该很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没拿优秀,我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竟越来越想超过她。

韬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目前的现状,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们儿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的。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他空弦也不会降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子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得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韬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韬光似乎对那封信没什么反应,至少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韬光不在。没有了考研的压力,没有了韬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惟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不但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韬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电子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韬光的消息,不错,我当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韬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韬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韬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韬光开口。韬光太了解我。

不知道韬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韬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韬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果然,韬光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韬光的电子信箱,学伟的样子试着输入了觉得可能的密码,最后,我进入了韬光的信箱。

没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韬光给我的信,或者,韬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却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叫她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一心一意要我考到北京,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的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时,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了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除了那个‘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幕里哼《同桌的你》。

韬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篇5:关于友谊的故事精选

有些朋友很平淡,你们的关系总是那么不温不火,聚少离多,不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淡远,但也不曾浓烈如酒,越饮越醇。然而你就是少不了他,那种牵挂,不时地划空而来,淡淡的,却长长久久。程远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程远去了瑞士,这让我始料不及。

那天,我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突然被一封标题为我别名的邮件惊呆了,在众多邮件来往中,还没有人如此亲近地直呼我的别名。匆忙打开看看,竟然是程远。

我和程远同学九年,又共事一年。他属于永不安分和特别喜欢折腾的那种,总有数不清的点子满脑子地乱跑,做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道理,反正是永远活力不尽的那种人,让小女生们总是羡慕不已,程远呢?他总有办法掏出小妹妹们的眼泪,程远是位专听别人秘密的人。而我呢?小女人的“坏”毛病全部占尽,多愁善感啊,胆子小,爱做梦,喜欢听好话,非常任性,超级浪漫……每每遇上不顺心的事儿,常常是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一滴,两滴,三滴,就等程远一句柔声的关切,马上就泣不成声。程远理所应当地成为我的倾诉对象和代言人。

所以我敢说程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所有的弱点和软肋,并且知道怎么治我。如果有人问这个世界上最不愿娶我为妻的人是谁,那个人准是程远。曾经的我们被人无数次的戏说为初恋的多种版本,可我太清楚一个道理,打死也不能嫁给一个聪明到可以一眼看穿你的人。正因为不涉及“爱”字,我和程远的关系一直是那么地纯粹。

大学毕业,我们同进一家报社,由于他父亲的一些关系,他还可以不像我们一样不得已挤上破旧的夏利出租车去抢新闻,因为单位给他一个副主任的闲职,还配上了一辆红旗牌小车,这曾经让我非常羡慕。而程远呢,真是太顺利了。他一直生活在他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和工作同样愉快和充实。然而就在我以为的幸福生活中,程远开始了抱怨。他抱怨日子的过于平淡,抱怨这个职业的辛苦和收入的不公平。这可能是程远选择出国的理由,对于喜欢折腾的程远来讲,也许出国是个的选择。我想。

可程远选择去瑞士,依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因为在我看来,永不安分的程远一定会去美国,那里的消费水平和收入适合喜欢折腾的人去生存。而瑞士呢?这个德语的国家不论是生活质量还是移民工作的环境,亲和力不是太强。况且,程远哪里会说德语呢?

字里行间,程远的笑容似乎在眼前。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就好像站在我面前,咧着嘴,欣喜地诉说着那个国家的美丽:经济的繁荣,生活的天堂,工作的紧凑,可观的收入,休假的闲适,这一切都如愿以偿,都是他一直追求与向往的。我在心里说,好了,程远,这次,你应该安分了吧。

我马上给程远回了封信,信的末尾还坏笑着说,程远,等你娶个瑞士牌的洋猫咪回来。

然而,半年过去,我再也没有得到程远的一字半句了。几次打越洋电话给他,都是无人接听。

心里在想,程远啊程远,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偶然间,听一位加拿大的朋友说,程远到了加拿大,是瑞士的一位同事介绍去的,似乎工作得挺不错。这次,我又一次惊奇不已。程远啊,你到底搞什么鬼?有没搞错,这么快就从你的人间天堂飞往地球的又一岸啦?你能适应如此频繁地更换国家和工作么?

好不容易盼得了程远的来信,他似乎对此次的时空交换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解释,只是说了,啊,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包容心真强啊。我想,也许,程远正处于行走的路上,依他的性格,肯定希望不断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城市和位置,不闯荡一番,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于程远的近况呢,我一无所知。生活得怎么样?工作开心否?加拿大比起瑞士,是不是更适合生存呢?不过我相信聪明的程远一定有个利弊的权衡,去加拿大,也许是对的。远隔着水过千山,我能做什么呢?除了一句至诚的祝福,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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