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最全我最喜欢的动物周记,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lm_china”提供。
篇1:我最喜欢的动物周记
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下面来看看我最喜欢的动物周记。
我最喜欢的动物周记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
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关于动物的周记: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好些同学喜欢小鸡、小鸭、小狗什么的,我却对小猫“情有独钟”。我养小猫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星期,可小猫那聪明、活泼、可爱的样子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是夏日的一个傍晚,爸爸拿着一个盒子走到我身边,神秘地对我说“小雨,我们家来新客人了,你看!”说着打开盒子,从盒子里探出一个小脑袋,胆怯的望着这个陌生的地方。原来是只小白猫。爸爸告诉我:“这只小猫生下来还不到一个月,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嗯!”我高兴的点着头,慢慢抚摸着小猫的头。小猫浑身雪白雪白的,睁着一双蓝色大大眼睛,摸着小爪子下面的肉垫舒服极了。
我每天一有空就逗它玩,经过几天的相处,小猫不像刚来时那样胆小怕事了,活泼的很。整天在屋里跳上跳下的,快乐极了!因此,我给它取名为“乐乐”。“乐乐”特别爱干净。早晨,“乐乐”一起床就用舌头舔自己的爪子,然后用爪子抹抹脸,就跟人洗脸一样。
“乐乐”最爱吃小鱼炖饭,妈妈每次都专门给它买鱼。鱼买回来与饭一起煮,然后乘在一个小碟子里,“乐乐”饿了会迫不及待地跑到碟子前,埋下头拼命地吃。“叭嗒、叭嗒”吃得有滋有味,看着看着,我都想吃了。
两个星期后,妈妈把“乐乐”送到了奶奶家,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再见面时,他还认识我吗?我非常想念它,盼望着假期快点到来,好去看望我的好朋友——“乐乐”。
篇2:周记300字小学:我最喜欢的动物
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有高大粗壮的大象,有黑白相间的斑马,有凶狠食肉的老虎,还有温顺可爱的猫,能吃能睡的猪等等……,而我喜欢的动物是狗。
狗分为很多种类,有适合在雪地中生存和奔跑的阿拉斯加狗,有西班牙特有的斗牛狗,有可以为人们牧羊的牧养犬,有西*特的藏獒,还有专供人们观赏的吉娃娃,不论哪一种狗,都是聪明、忠实,温顺,可爱的。
狗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他的嗅觉十分灵敏,因为它有约两亿嗅觉细胞,是我们人类嗅觉的好几十倍,经过训练的警犬,可以帮助警察们搜寻毒品、抓捕犯人,甚至还可以帮助人们寻找丢失或遗失物品呢。作文
狗还是人类的好朋友,在乡下,几乎每一户农家都会养一条狗在他们下地干活或外出时帮助他们看门,而狗又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警觉地抬头再加上对人的认识感觉两重保险,深深地受到了人们的信赖。
狗的特点就是忠心耿耿,不像抗战时期的伪军似的贪生怕死,相反,狗会为了主人赴汤蹈火,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报道:有一只狗每天都到车站等候,直到最后一班车过后,他才依依不舍的走开了,后来,记者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只狗的主人以前都是在这个车站下车,但几天前因为意外事故离开了人世,但这只狗每天仍然到这个车站等候,就是希望见到它的主人,最后,它趴在了车站上,含着泪死了。这是一条多么有责任心、有忠心的狗啊!为了自己的主人,他可以付出生命!作文
有一个贬义成语叫“狼心狗肺”, 形容心肠像狼和狗一样凶恶、狠毒,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狗的污蔑,不知出自哪位睁眼瞎的手下,狗是善良忠心的动物,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的心地甚至还不如狗,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吗,难道我们还不如一只动物吗?我们人是高等动物,难道已经堕落到了这种地步吗?
篇3:我最喜欢的植物周记
红彤彤的太阳慢慢地落下了,傍晚的晚霞布满了天空,散落的霞光投影到我家绿色的窗台上。你会惊奇地发现那盆与窗台的颜色混为一体的虎皮兰,显得更加楚楚动人!
它长的十分快,一片片叶子又高又大,叶子的顶端还带着尖。叶子的颜色比较有趣。一般植物的叶子颜色都是绿色,而且都是一种绿色。而虎皮兰的叶是一块浅绿,一块墨绿,就像西瓜上的花纹似的。最有趣的要数虎皮兰的花了。它的花是绿色的,不大,每朵花上还有一颗小露珠一样的东西。我曾经用手摸过它,粘粘的,很好玩。每当到了夜晚它还能发出阵阵的香味。当然了,虎皮兰的“家”也是不赖的。瞧,那蓝宝石般的花盆晶莹剔透,肥沃的土壤黑的发亮,虎皮兰的家很好吧。有了良好的环境,再加上我按时浇水、施肥,虎皮兰会长得越来越茂盛的!
虎皮兰不仅能为我家增添了一丝生机,还能还来新鲜空气,却不求回报。它的无私奉献精神将是我学习的榜样!
篇4: 我最喜欢的人400字周记
母爱是无私的,但我最喜欢的却不是母亲,而是聪明的爱动脑有强壮的体格的父亲。
父亲的外貌是很可笑,他的眼像一个小圆球,下面是一个大大的鼻子,最好玩的是他的嘴巴,他的嘴巴像一保飞翔的海鸥。
我父亲的爱好有许多,下象棋、看书、骑自行车,做手工,做我一些我做不了的事。但在这众多的爱好中,父亲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看书了。躺在床上睡觉前看书,坐在沙发休息时看书,甚至就连上厕所时也看书,整天就知道看书,什么事也不管。
可以就因为父亲愿意看书,所以他才有一个聪明的脑子吧。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时,他立叫是可以帮我解决掉,比如说有一道题我怎么也想不出来,这时我会让父亲教我,他肯定能帮我解决问题,让我放心地去继续干下件事,所以我在想如果没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是不能解决我这些问题的。
父亲还有一个强壮的体格,每当我搬一些很重的东西时,父亲就会帮助我。如果没有像父亲那样强壮的体格,很重的东西根本就搬不动。
……
父亲就像一棵大树在爱抚着我、滋润着我,我像一棵小树在他的关心照顾下健康茁壮的成长着,我爱我的父亲!
篇5: 我最喜欢的人400字周记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大家都见过,他找这两双大眼睛,一双大嘴巴,一双温暖的大手!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父亲。但是是一个好的父亲。我很喜欢他!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妈妈告诉我他们晚上去吃烧烤了玩儿的特别特别的开心,爽极了!我听了很生气地说到:“为什么不带我去呀!”因为你没有在家。“妈妈遗憾地说。我很生气。晚上我们回到家,妈妈在电话中告诉了父亲。父亲听了,心软了,于是他说他买今天晚上的火车票说11点钟到家。我听了有伤心有高兴。伤心的是父亲为了我在晚上回了家。高兴的是我能去烧烤了!晚上,我听到了脚步声原来是父亲回来了,但是当时我太困所以没有顾得着。
第二天,父亲带我去烧烤了,那里人山人海我们一会去接饮料一会去挑东西吃一会儿去弄味料忙得不过来。我们吃牛排吃水果……都吃着饱饱的回了家,我虽然已经经吃的很饱了但还是很想吃我们还去逛街了,在哪里父亲没有写着而是看着我和妹妹担心我去迷路了。我们回到了家,那时后已经9点多了快10点钟了吧!我们各个都弄好了被子去睡觉了。而父亲呢,却没有休息而是去爷爷家管爷爷去了,因为爷爷得了重病。父亲每天10点或11点的时候才回来,父亲是多么的孝顺呀!在我们进入梦想的.时候,父亲却轻轻的进了家,轻轻的盖上了被子去睡觉了!
看!我的父亲才是”最合格“的父亲!
篇6: 我最喜欢的人400字周记
我最喜欢的人有很多,有父亲、妈妈和我的弟弟,父亲妈妈我都写过了,我来写写弟弟。
我的弟弟现在只我三个月大,可是他会很多别的三个月大的小孩儿,他的样子是头很大,都别是脑袋后面,剩下的都很矮、很瘦,他的重量是十几斤,他的爱好是出去玩、看汽车行驶、吃手、吃衣服、生气的时候骂人,还有很多很多种呢!有时候,光在那里叫唤,好像在说:“我要出去玩,我要出去玩。”我们只好把他抱出去逛逛,这样他才不叫唤。有时候,把他抱在门口,不让他出去,因为外面冷,他就看那来来往往的汽车。有时候,睡醒了自己在婴儿车里玩,喊都不喊一声,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他醒了。有时候没人管他的时候,穿的衣服少,他就自己吃手,吃手最厉害的是能把一只手全放进去,吃两只手的时候,就塞不见去了,穿衣服多的时候,他吃不着手,就开始吃衣服了,每到吃的时候,就特别可爱。我记得有一次,妈妈把小弟弟抱去牙科家里玩,他家里也有小宝宝,差不多十个月了,他管吓唬我弟弟,一下子就吓哭了,不哭的时候,他就会瞎说几句,如果有人和他一起说,他说一句,我说一句,他就会说的不停,从伤心换成高兴,我们管这个叫做骂人。每次晚上他都能自己拿东西,有时候那一个婴儿玩具玩,要不拿奶瓶喝奶。有时候能听得见他说话,特别像说妈妈,我估计四个月的时候,就会说话了。
我很爱我的弟弟,他还有很多优点。
篇7: 我最喜欢的人400字周记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奶奶。我的外婆今年七十四岁了,七十年的沧桑已经在她的额头上刻出了一道道的皱纹。但是,她的脸上仍然很光滑。
奶奶虽然年零大了,但仍然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而且总是透射出慈爱的光。
奶奶很慈祥,平时总爱给我讲一些舅舅。姑姑小时候学习的事情激励我好好学习。
奶奶有一个特点,就是节约,外婆每天洗脸洗脚的水都不倒,而是用来冲厕所。有时候,饭做的多,吃不完,妈妈就想把剩下的饭倒,可奶奶却总说:“别倒,明天早上我把剩饭吃了,倒了多浪费呀。”第二天早上,奶奶总是让我喝豆浆,她自己喝剩饭。
奶奶对我的生活也很关心,她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叫我起床,等我开始晨读时,外婆就到厨房拨豆子,打豆浆。我刚把书本放下,奶奶便立即把一碗热气腾腾,香甜甜的豆浆端上书桌。每天晚上,我做作业的时候,奶奶都会在旁边陪着我。不管我学到多晚,奶奶都会静静地做到底。
我喜欢我的奶奶,我爱我的奶奶,我希望奶奶心情愉快,健康长寿!
篇8:我最喜欢的书周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我们爱科学”,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要看一篇,每看一篇,我的科学阶梯就会上一层。
我知道书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所以我喜欢看“我们爱科学”这本书。有一次,我在“我们爱科学”这本书看到了一篇关于“长寿的细菌”的科学知识,我把它读了一遍,我就对这个科学知识感兴趣了,上面写着“不久前,科学家在美国发现已经存活了4万年的细菌。这些细菌是在盐晶里的液体里发现的,为了自己的生命,这些细菌像动物一样冬眠,既不活动,也不繁殖。我想:”原来细菌长寿的原因是这样的。”你知道了吗?
但是有时候我读的厌烦了,不想读了,就把这本书放回了原来的地方,妈妈看了,对我说:“儿子,你不是决定每天晚上都要读一篇吗?怎么现在不读了呢?”我说:“妈妈,我是想读,可是我厌烦了,不想读了。”妈妈又说:“儿子,要是你每天读,说不定你的科学知识和阅读能力还会提高呢?坚持就是胜利哦!”我想:也对呀!要是这样一直坚持阅读,考试时就不用怕短文题了,科学知识提高了,长大后当一个科学家,多威风呀!于是我又重新拿起那本书,重新认真的读了起来。
你知道吗?阅读能力提高了,能轻松的学会举一反三,轻而一举的做阅读题。这样读下去,还有可能让你长大以后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哦!
篇9:我最喜欢的蜗牛周记
我最喜欢的蜗牛周记
我曾经养过两只法式小蜗牛,那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小蜗牛有四个触角,其中两个长着眼睛的触角是最长的,像头上顶了两个火柴棒。它们的壳是淡黄色的,还有深黑色的小圆点。身体是深棕色的,背上还有土黄色的条纹呢。它们的吸盘伸出来时,像一张饼贴在盒子上。
为了了解它们喜欢吃什么,讨厌什么,我还做过一次实验。我把其中一只小蜗牛放在盘子上,盘子的`四个角分别放了米饭、桔子、鸡肉和菜叶。在盘子中间的蜗牛,边闻边看,最后向鸡肉爬去。我又悄悄地在鸡肉旁滴了一滴酒精,这下蜗牛气坏了,一转头,向盘子外爬去。果然和科学课袁老师告诉我们的一模一样,蜗牛不喜欢酒精的气味。
平时生活中,小蜗牛真的很淘气。每次我给它们洗完澡,刚把它们放回盒子,它们就爬到盒子的顶上倒立。我想把它们放下来,结果它们的吸盘吸力很大,我都拉不动,只好随它们就这样了。
爸爸问我为什么喜欢小蜗牛,我说蜗牛很可爱,总是不停地往前爬。爸爸说:“所以我们要学习它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把蜗牛放在小河边,让它们回到大自然中。看着蜗牛慢慢地往前爬,我依依不舍地说:“再见,小蜗牛,希望你们自由自在地生活。”
篇10:我最喜欢的书周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书籍像知识的海洋,我们就像鱼儿正在海洋里游来游去,所以,我们要多读书。
有一次,我们班同学送给我了一本书,书名叫《大海历险记》。
那本书是科普类的书,它有27集,每一集后面都会有一些知识,是关于上一篇漫漶的内容简介。
这本《大海历险记》主要讲了“我”和爸爸还有姐姐三人一起开着小艇去航海,可刚把小艇开走,就和别人的大船碰撞了,小艇底下的甲板被撞了一个小洞,但没有发现,最后洞口越来越大,已经开始进水了。到了半夜,驾驶舱突然乌烟瘴气,从总阀门那里冒出了浓浓的黑烟,被姐姐发现了,可发现的太晚了,小艇里已经积了很多的水,姐姐把爸爸和“我”喊醒,“我们”慌慌张张的穿上救生衣,把救生艇打开,放进水里,姐姐和“我”用最快的速度上了救生艇,可爸爸冒着生命危险又到小艇上拿了一些衣服,还有一些食物,也赶快上了救生艇,大概也就是爸爸上船后的十几秒钟,小艇就沉了。
……
“我们”在海上漂流了几年,有一天中午,“我”突然发现有一艘大船在离我们不太远的地方,姐姐急中生智,拿着爸爸的皮带,一边对着太阳一边对着大船,发出了亮光,就这样,他们得救了。
看了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很多救生的知识,还很让我佩服它们一家人的智慧和勇敢。
我喜欢这本书!!
篇11:我最喜欢的书周记
我最喜欢的书周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我们爱科学”,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要看一篇,每看一篇,我的科学阶梯就会上一层。
我知道书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所以我喜欢看“我们爱科学”这本书。有一次,我在“我们爱科学”这本书看到了一篇关于“长寿的.细菌”的科学知识,我把它读了一遍,我就对这个科学知识感兴趣了,上面写着“不久前,科学家在美国发现已经存活了4万年的细菌。这些细菌是在盐晶里的液体里发现的,为了自己的生命,这些细菌像动物一样冬眠,既不活动,也不繁殖。我想:”原来细菌长寿的原因是这样的。”你知道了吗?
但是有时候我读的厌烦了,不想读了,就把这本书放回了原来的地方,妈妈看了,对我说:“儿子,你不是决定每天晚上都要读一篇吗?怎么现在不读了呢?”我说:“妈妈,我是想读,可是我厌烦了,不想读了。”妈妈又说:“儿子,要是你每天读,说不定你的科学知识和阅读能力还会提高呢?坚持就是胜利哦!”我想:也对呀!要是这样一直坚持阅读,考试时就不用怕短文题了,科学知识提高了,长大后当一个科学家,多威风呀!于是我又重新拿起那本书,重新认真的读了起来。
你知道吗?阅读能力提高了,能轻松的学会举一反三,轻而一举的做阅读题。这样读下去,还有可能让你长大以后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哦!
篇12:我最喜欢的颜色周记
大自然五彩缤纷,美丽极了。颜色是大自然的衣裳,也是生命的心跳。
绿色是春天树的生机,绿色是春天的流水,绿色是春天复苏的大山。小草从泥土里探出柔嫩的脑袋;柳枝轻轻地飘扬着碧绿的秀发;小花儿也摇头晃脑地做早操,他们告诉我们春天来了。绿色也是秋天的收获,玉米绿色的外衣随风摇摆,葫芦和无花果露出了笑脸,等待人们收获。
红色是夏日的荷花、秋日的枫叶。当你看见满塘荷叶绿如伞,荷叶中钻出的红色荷花,一阵风吹来,发出阵阵芳香,那就是炎热的夏季;漫山遍野火红的枫叶纷纷落下,像似千万只红色的彩蝶当空飞舞,那是丰收的秋天。红色是温暖,当红通通的太阳照耀大地时,大地一片欢乐。在寒冷的冬夜里,一团红色的火苗又给人们带来多少温暖啊。
蓝色是美丽的天空,蓝色是辽阔的大海。蓝蓝的天空上有自由飞翔的鸟儿,还有随风飘荡的白云。蓝蓝的大海里有凶猛的鲨鱼,大大的鲸鱼,他们是大海里面的生命,也是大海里的王者。如果我要为大海唱一首歌的话,我会献给蓝色大海的生命。
我喜欢颜色,我喜欢生命。
篇13:我最喜欢的颜色周记
我喜欢红色。奔放,热情。屋顶上停留着你的足迹。花儿的笑脸让你满足。血,是你创造的罪恶。蝴蝶结展现你可爱的一面。
我喜欢橙色。温柔,大气。夕阳是你“扑扑”的笑脸,衣服上有你美丽的身影,调皮的你最喜欢在木头上玩耍。
我喜欢黄色。明快,鲜亮。麦田里你的身影在晃动,蛋卷常常被你耍得团团转。
我喜欢绿色。稳重,和谐。你无处不在,大树是你的姐妹,圆圆的西瓜也总被你捉弄。
我喜欢青色。淡雅,清新。青青的草,清清的空气,轻轻的脚步踩在你青青的身上。
我喜欢蓝色。凉爽,自在。你在天空里打滚,天空是你的微笑。天使也爱让你给她的翅膀上涂上属于你的颜色。
我喜欢紫色。神秘,高贵。你让人捉摸不透,是那么让人想亲近却又无法接近。让人始终留着一份遐想,一份沉思。
七种颜色,七彩的梦。每一种颜色都是最美的,他有它独特的内涵,是人们永远无法了解的`。
篇14:我最喜欢的颜色周记
花花世界,色彩万千,仅一条罕见的彩虹,便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在斑斓人生中,我选择了我最喜欢,也是最能代表我的颜色——紫色。
紫色,由红与蓝两色均匀混合而成。似乎正因如此,它同时具有红,蓝两色的特征而又不过于浓厚`。红色,热情,大方;蓝色,幽寂,沉郁;紫色,即安逸又不失得体。这也像我——宜动宜静,玩起来可以十分疯狂,适当的时候也会静下心来,进入学习的最佳状态。
初见紫色,似乎感觉那色彩中蕴藏着一鼓不易被发现的骄傲。那也许是自信——如果成功了,便是自信;那也有可能是自负——当然,倘若失败的话。在我的紫色人生中,我更愿意将那骄傲看作自信。这正如人生,我不期待它顺畅无阻,也不排除它会如同荆棘纷披般的坎坷,但我坚信它会通往一个光明的国度。
紫色往往象征着高贵与华丽。虽然它的外表不一定光辉夺目,但它的内在涵养必定光彩照人。它包涵着一份不竭的光彩,如逢其会,也丝毫不吝啬它的光芒,尽情地放射,闪烁。
紫色的女孩,不一定娇巧,但开朗;紫色的女孩,不一定贤淑,但坚强。紫色的女孩一定有自己的一片紫色晴空,更有那作为陪衬的七色彩虹,再带着她那永不服输的志气,还有一颗永远不变的紫色的心。她一定会在那属于她的舞台上,活出自我,活出精彩,活出漂亮。
篇15: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周记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周记
在这个世界上,我有许多喜欢的人,比如:妈妈、妹妹......但是,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妹妹果果了。
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用枕头盖房子。我们先把枕头放到一块。然后开始盖房子。
我们先做了房子的外边。我拿了四个大枕头,两个紫色和两个银色的。我把两个紫色枕头放外边,两个银色的枕头挨着墙放,这样不会倒下去。随后,把一个小枕头放在里面,当作坐垫,十分舒适。妹妹坐了上去,赞不绝口。我断言道:“后面还有更精彩的呢!”妹妹也冲过来,十分激动。也对我开始指手划脚,给我出谋划策。最后,房子变成了一个鸡窝。后来,我才知道,妹妹是在给我捣乱呢?妹妹怎么这么爱捣乱呢?
还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玩游戏,叫“小猪稀哩呼噜”。
这个游戏主要是玩石头、剪刀、布。赢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收回一个部位。
于是,我们大战了一个小时,才分出胜负。我的妹妹每一次赢的'时候,都要我的鼻子,还说:“鼻子没了就不能呼吸了,我赢了!”
我的妹妹就是这么的调皮可爱,我喜欢妹妹!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周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周记
大家都知道学校里有人,但知道有虫子的学校吗?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可爱的屎壳郎、缺了一支角的星天牛、力大如牛的鹿角虫、美丽的金凤蝶老师、冷冷阴阴的虎甲、凶猛的班长狼蛛001、游泳高手龙虱、脆弱的黄虫校长、严厉的`彩臂金龟老师。
第一本书里主要讲了黄虫校长的学校分了四个班,分别是甲虫班、飞虫班、幼虫班和杂虫班。甲虫班同学很不心甘情愿上丽蝇老师的课,课堂上吵吵闹闹把丽蝇老师的头弄得晕晕的,结果下课的时候撞到了忘带午餐的蜘蛛同学的网上,被蜘蛛同学当作午餐给吃了。黄虫校长连夜制订了一条新校规:在校期间,所有学生一律禁止品尝老师和同学,更不允许以忘带午餐为由,以老师或同学来充饥,违者一律开除学籍。就这样,蜘蛛同学离开了学校,甲虫班产生了新的老师,就是彩臂金龟老师。
第二本书里黄虫校长和老师让学生开展了一场有趣的运动会。第一场比赛是挖洞。杂虫班请了骷髅同学,幼虫班请了千足虫幼崽,飞虫班因为没有会挖洞的同学,所以弃权了。甲虫班本来也要弃权,最后甲虫班的无敌笨蛋、超级白痴、大脑弱智的屎壳郎站了出来。比赛场地是花园里一个象龙卷风一样的地方,所以挖起来很吃力。离比赛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幼虫班的千足虫幼崽躲到一边的草丛去睡觉,比赛开始了,千足虫还在睡觉,所以就算弃权了。眼看骷髅同学已经挖到了32层,笨重的屎壳郎才挖到了3层。比赛结束了,屎壳郎慢吞吞地爬了出来,可是等了半个小时,骷髅同学还没出来,这时,金凤蝶老师跑来说:“骷髅同学在挖到32层的时候,被一只田鼠吃掉了,成绩算零分,所以比赛结果是甲虫班的屎壳郎同学赢了。”。这时,彩臂金龟老师悄悄地对黄虫校长说:“这场比赛把花园里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
第三本书里主要讲了稀奇古怪的同学们。最有趣的是七只橡皮虫,他们虽然力气不大、速度不快、也不美丽,但最拿手的是装死。有一次,虎甲、狼蛛001、鹿角虫欺负七只橡皮虫,打着打着,七只橡皮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体发软,死了。他们三个怕违反校规,赶快离开了教室,这时,七只橡皮虫同时轻轻地说:“谁再欺负我们,我就死给他们看。”
酷虫学校后面还出现了许多新同学、新事情,由于时间紧迫,下次我再给你们一一说。
篇17:我最喜欢的玩具周记
我最喜欢的玩具周记
我想要开店当老板,开一间乐高玩具专卖店。
店里唯一卖的东西当然就是“乐高”,整间店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全部都是由乐高组成,就连招牌都是用乐高做的,让人在十几公里都能看见。
在店内,壁纸变成了乐高积木,桌上和椅子都是乐高做的。你看得见的每一样家具,都是乐高。就连收银机,都是乐高制品。想喝水吗?乐高茶杯请用。
像我一样喜欢乐高的小朋友很多,大家都巴不得能收集全部的乐高,生活在乐高的世界里,我就是这样的小朋友,所以,我立志要开一个乐高店,完成我的.美梦,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的目的不是要赚钱,只是想让大家体验动手组装的乐趣,本店的宗旨是:“我所做的,只不过是想让大家的生活更快乐。”所以只要有赚钱,我会偷偷地捐给孤儿院,放在孤儿院的门口,除了钱,当然还有乐高玩具了。一个送给孤儿院小朋友的礼物,那盒子也适用乐高组合的呢!
篇18:我最喜欢的石头周记
我最喜欢的石头周记
我家的电视柜上摆放着一块海石,每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就会想起当时捡到海石的经历。
那是20XX年的8月份,爷爷和外婆带着我去海南岛三亚旅游。那天下午,天气特别热,我们乘坐快艇到一个小岛上去玩。这个岛四面临海,白浪环绕;金色的沙滩,纯净松软,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宽阔的海岸紧连着水天一色的大海,交相辉映,令人流连忘返。我在海滩上一边玩沙,一边眺望。我突然发现那边有一大堆被海水冲刷的海石,我对爷爷说:“我去那边拣石头去了。”我一边走着一边吹着口哨来到海石滩。在众多的海石里面,我发现了一块海石,觉得它与众不同,我把它拿起来,左看看,右看看,非常喜欢,于是我决定把它带回去。
这块海石的形状就像一棵大白菜那么大,海石上面的图案,就像人工种植的五棵蘑菇安放在上面。所不同的是,蘑菇正面的颜色较深,而海石的颜色全身都是白色的'。海石全身的石纹与蘑菇的背面一样,就像是用刀子一刀一刀刻出来的,我想这可能是多少年来因海水的冲刷而形成的吧!
就这样,海石伴随着我从千里迢迢的海南之滨,来到中原大地河南油田我的家中。它是一件大自然巧夺天工的雕塑品,它不但记载着我海南旅游的经历,也记载着我童年的回忆。
篇19:《我最喜欢的课文》周记
我喜欢的一篇课文
在我们学过的课文当中,有不少感情真挚文质兼美的文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滴水石穿的启示》。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我把这个道理写成的条幅挂在了床前,它时时刻刻激励着我。自从今年暑假我的妈妈让我每天都练习一页钢笔字帖,开始我还能坚持下去,过了几天我就有一点儿不耐烦了,抬起头看到了我挂在床前的条幅想起了《滴水石穿的启示》这一篇课文心想:“水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的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所以才能把石块打穿。古今中外所有事业有成的人,前进的道路上,不都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滴穿’一块块‘顽石’的吗”?想到这里我有坚持了下去,现在我的字好多了!
就是这件事使我更喜欢这篇课文了!更加明白了这个道理……作文
我喜欢的一篇课文----《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课文,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课文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我特别喜欢这篇课文。因为是它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毅力,是它让我懂得了什么叫顽强不屈!
这篇课文是写我国历史上著名史学家谈迁的故事。谈迁自由刻苦好学,博览群书,尤其喜爱历史,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可他家境贫寒,无钱买书,只得四处借书抄写。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谈迁在50多岁时完成了明朝编年史---《国榷》。正当谈迁心花怒放之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天夜里,小偷溜进他家,将锁在竹箱里的《国榷》原稿偷走了。 从此,这部书稿就下落不明。的心血转眼间化为乌有,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再说此时的谈迁已年老体弱了。他茶不思饭不想,夜难安寝,只有两行热泪在不停流淌。众人都以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厄运并没有打倒谈迁,他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重新回到了书桌旁,开始了新的写作生涯。苍天不负有心人。又经过了几年,谈迁完成了新书的初稿,又经过几年的修改,谈迁完成了一部不可多得的明史巨著----《国榷》。这可真是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啊!
多么顽强的谈迁啊!他那永不放弃、持之以恒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自己。作文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练一练字。我想:练字,不就是一天写一张纸的字吗!?太简单了,对我来说,那简直小菜一碟!顶多每天少玩一会儿嘛,总之比惹爸爸生气好吧!我欣然答应了。转眼间,一个暑假过去了。我的字不但没多大长进,反倒比以前还龙飞凤舞了,这让爸爸很生气。
是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呢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我们就能实现自己崇高的理想。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
一学期的时间快到了,我学了许多让我深有感触的课文,其中有不少感情真挚,文质廉美的文章。它们既有体现悠久文化历史的名胜古迹,又有反映时代气息的诗歌散文,还有喜闻乐见的寓言、童话···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课文是勤奋好学、孝敬长辈的《少年王冕》。
王冕自由就是去了父亲,而且家境贫寒,与母亲相依为。他因聪慧善良、能够体贴关心母亲,所以为隔壁邻居家辍学放牛。王冕从小就渴望读书,所以在为隔壁放牛时仍不忘读书,还善于观察事物,刻苦学画,成为了花荷花的天才。他画得画栩栩如生、形象逼真,因此也名垂青史。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发现“自学”这把金钥匙是打开人类智慧大锁的钥匙。王冕奋发自强、勤奋好学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一说起“自学”这两个字,我又想起了冰心奶奶“从小下书海”的故事。
冰心奶奶七岁时,就连蒙带猜的读完了《三国演义》,于是,她对书产生了很大兴趣,就又看了《水浒传》等书。就因为她肯下功夫读书,最后才自学成才,开启了知识大门,从中明白事理,激发灵性,养成崇尚勤勉向善求真的品德。如果我们也能像她一样不但可以自学,还可以主动完成自己的作业,那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也能想他们一样成为作家、书法家、画家的···甚至比他们的修行高过一浪的,更上一层楼的。我们真应该想想生活中与他们的差距。作文
由此可见,“自学”是人类攀登到“知识金山”的基础,有了这基础,我们才能做到向往面、冰心奶奶一样勤奋好学的人。就让我们向他们学习,向自己的目标进发吧!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过不少课文,许多课文中都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尊严»。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年轻人哈默即使在逃难的情况下也不轻易接受别人的食物,坚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保护自己的尊严的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尊严无价。人拥有尊严,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就像文中的年轻人哈默年轻的时候什么也没有,但他有尊严。通过自己的努力,20年后,哈默终于成了石油大王。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保持自己的尊严,不要为了一点私利而失去了尊严,向食物、金钱和困难低下头,那你将没有一点成功的希望。尊严是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一旦你失去它,你将很难再去拥有它,找回它。
《尊严》这篇课文为什么令我喜欢?因为它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使我懂得了无论在什么环境遇到什么事,都要活得有骨气,有人格,都要保持自己做人的尊严。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
开学以来,我们学了很多篇课文,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一课。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谈迁写下了四百万长的《国榷》这部鸿篇巨制可是被小偷偷走,谈迁茶饭不思,夜难安寝,只有两行热泪在不停流淌。很多人以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厄运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又回到了书桌旁,下决心从头撰写这篇史书。
读到这里想想我真是和谈迁差的很多。
想起有一次,我去北京长城,回来以后我写了一篇长500字的作文,我正高兴,把我的《长城》作文放到了我的书桌上,一会我表弟“小顽皮”一下就到我这屋来了,只见我的屋子里拿出几张纸我惊呆了,那就是我的作文呀!我急忙跑过去一看,他拿我的作文当飞机玩了起来,我走到我屋什么也不说了,就在电脑前玩起了游戏。我想我真和谈迁差很多吧。作文
后来:谈迁经过四年的努力,他玩成了新的初稿,59岁的谈迁来到了北京,又经过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新写的《国榷》比原先的那部更加翔实。精彩,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明史巨着。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从中我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篇20: 我最喜欢的人400字周记
我最喜欢的人是张启正。她的头发乌黑发亮,眉毛玩玩的,像月牙一样,眼睛黑黑的,像黑宝石一样,鼻子象一座小山,最爱吧红红的。他的声音很粗,给人一种像被闪电电着的感觉。他喜欢穿的衣服是毛衣。
有一次,放学了,我带着一元钱去乘公交车的时候,因为放学人多。那时候我快被挤死了。正好也把拿的'钱的手给松开了。我在地上找,在地上拼命的找也找,还是找不到。我说:这下子,我只好走回家。我的好朋友张启正走了过来,问:你怎么了,把你急成这样了。我说:我把钱丢了,只好走回家了。张启正把他的钱给了我。我说:你把钱给我,你怎么回家呀?再说了,你走过去了,也要半小时,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我应该可以找到我自己的一元钱。张启正说:没有事,我带着自己的钱。张启正说:没有事,我带着2元钱,不用怕,你不收下,那么以后你就不是,我的朋友。我只好把一元钱收下,乘上车了。在车里,我看见张启正在奔跑,我原来,他只带了一元钱,给了我,他就自己跑回家。我被感动地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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