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我难过的是无话不说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hwuxian”提供。
篇1:我难过的是无话不说杂文随笔
我难过的是无话不说杂文随笔
今天想说一个朋友的故事。
最近在听的这首“山丘”,在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没有现在那么多的翻唱版本。听得就是李宗盛原唱。那是一个落日余晖透过高楼大厦密布中的空隙、撒向街道,车堵到了下一个街角、路人行色匆匆的傍晚。我站在站台,等着回家的公交车。像往常一样,打开朋友圈,刷到这首李宗盛原唱的“山丘”,来自一个样子已经在脑海中模糊的友人。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快变成陌生人了。
他是我以前工作的同事,来自台湾的同胞。我们是同期进入公司,所以是在新人培训的时候分到同一组才认识的。那时的我,傻乎乎的,又有点腼腆胆怯。整个培训期间,我的表现一直都是透明一样的存在。培训快结束的那天,我们有一个考验团队合作的环节。培训老师要求我们全组七个人,全部站在一块四方很窄的毛毯上。
这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七个人,十四只脚,怎么可能全部在这个毛毯的范围内呢?
后来大家一思考,只能是男生背女生的组合才能解决这样的难题。
他本来站在我的对面。这个方案也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大家达成一致结论后,他伸出手指向我,对我说,“那我来背你”。
你知道,一个小透明被人指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吗?
是受宠若惊。
自然我的表情也出卖了我:睁大的双眼、微红的脸颊,都在诉说着我的惊喜和害怕。
“我比较重,我自己来!”我举起我的右手,脱口而出。那时候的我,脸比现在圆,肉比现在多,对自己有很多的不确定和怀疑。
“不会。交给我好了。”他净白的脸上,露出鼓励的微笑。那笑容让人安心,又让人着迷。以至于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人生中的不同阶段遇到的障碍物,当我产生怀疑自己、怀疑人生的想法时,他的笑容总是刚好就从我脑海的一角冒出来,给我很大鼓励。
自那一次有交集之后,我们成了朋友。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虽然他在上海总部,我在杭州上班。
我们一起在咖啡厅待过一个下午讨论人生;
一起坐过快要退休的公交巴士,也曾骑行在西湖的夕阳下吹着湖边的风惬意。
一起探寻过老上海的印记,足迹遍布大小巷弄;
在同一家店当面给对方写明信片,然后寄给对方,相约收到明信片后分享各自的心情;
参加过很多展览,曾在画展中心千百副挂着的画面前,谈论着自己童年的出糗趣事,或是在奇形怪状的艺术品面前,分享着自己某一次吃到的美食;
也曾在湿地公园偷偷评论络绎不绝排队拍婚纱照的新人们;
他是那种时时刻刻会为你着想的人,绅士且温柔,礼貌又幽默。
很奇怪,我居然还记得这么多,即使过了好几年,我们已各自陌路。甚至,我连他的名字都记不起来了。
人海茫茫,岁月苍苍,真的很难得,遇到一个人,你想表达的,他立马就能秒懂你的意思。或者是,你们喜欢的事物,都是那么相似。你想分享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与你,也如此。
知己也概莫如此吧。
可是,我却弄丢了我的知己。
人总是会有一段时间,像是得了不治之症一样,拒绝与这个世界沟通,也不想向这个世界解释。因为工作的.不顺利,那段时间我极其难过。当他约我再次上路去寻访下一个未知的远方的时候,我选择拒绝,他对我第一次表现出了不理解,我们就隔着微信屏幕吵起来了,我一气之下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甚至都没给他回复我安慰的机会。
后来辞掉了工作,继续忙着找新的归宿,期间他加回我,但已经回不去当初。若有若无的关心,也只是寒暄几句,便作罢,再加上工作的繁重和生活的压力,当重新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不再联系。每次想要点开他的微信问候一句却觉得尴尬,于是索性删了对方。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固执。对方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我却一棒槌定论对方跟我讲的道理当成是不理解我。性格使然,造就了遗憾。
什么是理解?现在才知道,理解是双方相互的。
曾经我们那么地交心,可是现在我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不知是不是我刻意为之。
有那么一些后悔和害怕。人和人产生的情感附着,其实很脆弱,不堪一击。都说如果一个人要联系你,想尽一切都会联系你。可是有一方选择刻意回避,那就没办法了。
真的会遗憾,因为年少的冲动,失去了一个本来可以相伴一生的好友知己,阴差阳错造成了误会。现在想想都觉得幼稚。年少的时候啊,这样的幼稚,还不少。还好,感谢那些幼稚,让我此刻明白,什么该好好珍惜。
熟悉却陌生了的友人,希望你的山丘那头,有人等候。
篇2: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的杂文随笔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的杂文随笔
高三了,为了听力我们相约一起买了个MP4,你说估计可以坚持到毕业,现在也还可以用,刚刚试了一下,以为烂了顿时难过,还好,没有烂,你说毕业后我们还会联系吗,我说会的,你那么漂亮美好的人,我喜欢和你一起玩耍的时光,你教会了我很多,你也是一个话痨,什么都跟我说,上课一起吃辣条的是你,一起八卦的是你,一起在课上说话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的是你,一起看课外书的是你,一起去上体育课跳健美操的是你,一直鼓励我的是你,贬我的是你,夸我的也是你,和我同桌最久的是你,说散就散的也是你,我怀念当初升高三的时候和你一起到天台读书的日子,我怀念每次晚自习都要一起回一趟宿舍上厕所的你,开始冷战的是你,开始吵架的也是你,但却是我无情的结束了这段友谊,让那些坏人看我的笑话,现如今当初那些无事献殷勤的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尽管是过客,却让我无法忘怀,我憎恨当初的自己,为什么这样对你,只有你不嫌弃我,只有你用心跟我交朋友,我却什么都没有挽回,只想着听从自己的内心就不会后悔了,只是只要想到高三的`那一段时光,我总是无法原谅我自己,班上没有同学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因为你本就是一个高冷女神,并不想和班上的任何人深交,你也自有你父母亲的人脉必不稀罕高中的同学们,了,我无法得知你过得如何,在哪里读书,然而遗憾只能留在心中了,可不可以有一天你也可以想起我,知道我曾在你的生命中出现过,愿你一切安好。
篇3: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杂文随笔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杂文随笔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请联系作者。
大概网易音乐有毒吧,私人FM总是猝不及防跳出一些意想不到又牵起一大堆乱七八糟又让人想回味的记忆。
关于恶吻的湘琴和植树,当时写作业的时候偷偷看,想着植树真帅呀,湘琴追植树追的真可怜呀,止不住的想哭想笑,和现在的国产剧相比,算了,真的是没法比吧。
想想几年前身边的人,也不知道现在他们去了哪里,有的时候希望校讯通班主任再发一条简讯就好了,这样每个人又都会到场了,回到相同的班级遇见想遇见的人,想想就很美好,好想知道六中的学生食堂有没有换口味,晚自习结束的夜宵还有没有再销售,皮蛋瘦肉粥还有没有了,老师的大肚子是不是依旧那么大呢,应该只是岁月染白了头,你们一定还是说着你们的口头禅,在岁月的缝隙中迎接新的学生也对着他们再说再见吧,回不去了,我好想念你们呀。
我并没有什么华丽丽的言语,高二一心小心翼翼喜欢的人,我把他弄丢了呢,好像关系是我捂热的也是我冷淡的,还不是因为我接受不了自己心里的情绪,每次遇到不想解释的事情,我就用摩羯座来搪塞,这一个特殊的星座,什么都爱憋着,忽冷忽热,我都害怕自己。
以前总是爱和他任性,一连发四十几条消息给他,我不会担心他不看不回,因为我们总是很懂的.彼此呀,可是我们的五年没有比过她的三个月,我好怂啊,我从来没有和你讲明过吧,可是真的好喜欢你呀。
现在也会遇见和你像的人,可是终究不是你,我不想再赌上一切去把心交给一个人,一点点的像都不可以,这样总会想起你,刚开始到大学的时候,总会有恍惚的瞬间觉得你也在这里,那个背影多么多么的像你,现实告诉我,不是的,你早就不在我身边了。
都安好吧,这样才行。
应该还会再见的,再见时
希望我们都有了好的归宿。
篇4: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伤感美文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伤感美文
下过几场雨,天气开始转凉。
树木还是像夏季一样繁盛而翠绿。
有时候会有薄薄的雾。
朦胧而不清晰。
放假了,我还在学校里。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夜里听着细碎的雨声入眠。
我的心会很安宁。
手机里有一些歌已经很久了。
来回循环,不厌其烦。
我喜欢它们就像它们不会老去一样。
我会老去,却还花这么多时间走走停停回望从前。
所有的季节,我还是喜欢冬天。
冬天气温很低,眼泪多了会冻着脸。
感觉冷就缩成一团。
谁也不能让我感到不温暖,反正天已经这么寒。
我说,从前的我就是个傻瓜。
天真无比,从不缺乏想象。
现在回想自己都会觉得可笑。
总是有挥霍不完自以为是的骄傲。
容易恋旧的.人总是善良而悲剧的。
肯定别人的幸福不确定自己的好。
我想有信心去肯定自己的幸福。
我能无能为力,我只能做自己。
那时候,有那么多温暖的语言。
即使我从来不敢去相信未来的我会有多么好过。
可我的心也是满的。
一切成过眼云烟,笑容再没那么甜。
听到某首歌,看到某样东西。
我会想起你们。
曾经的已经不在身边。
一首歌,听的人已不是共同的双方。
篇5:我是谁杂文随笔
我是谁杂文随笔
小的时候,看成龙主演的电影“我是谁?”当时觉得很搞笑,你是谁?你不是成龙吗?戏里他不是成龙,戏外成龙也不是他。
我是谁?有的时候不经意间就会很突兀的想到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幸运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抑或一个敏感多疑的作家诗人。我是谁?时隔多年,未曾出现在神经细胞里,昨天同事一句若无其事的感伤,突然又把它勾了回来,我是谁?
我是谁?生人勿近,熟人笑道捧腹,是内向,还是外向,是主动,还是被动,是喜欢热闹,还是眷恋安静,反复之间真的让人有点迷失了。
还记得自己刚来现在公司时的状况,除了与同一天进公司的工作搭档比较熟络以外,其他的人,对于有点脸盲的我来说,最好还是紧咬牙关,不说话总比认错了好,估计其他的同事对我的第一印象也是“闷闷的”。曾经一度就是自己也会有一种错觉,我该就是这样一个瓮声瓮气的羞涩大男孩,结果呢?到最后,活跃气氛的重任十次倒有个七八次落在了我的身上,若有一天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么基本上周围的人也都成了淑女与绅士。昨天和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都在说,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工作的时候,少了你这个戏精逗比,岂不是无聊枯燥的很?嗯~,好不容易磨合出来的朋友,说散了,心里倒也不是一番潇洒的滋味。
喜欢热闹,平时下班无事总爱凑到公园里去,广场舞、露天卡拉OK、健身操、聚众高谈阔论、散步谈心、小跑健身……
但有时,又非常讨厌热闹,在家里,我一向喜欢的是安安静静的'轻谧,曾经也有过一种错觉,让人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小孩子的坏叔叔。有的时候,家里来了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嘈嘈杂杂,蓦然间怎么也感觉无法融入其中,好像自己就是另一个时空维度里人,看着现实世界里的自己和一群人有说有笑。
思前想后,所得不知是对还是错?自己喜欢的热闹,该是看着别人热闹而自己最好是作壁上观那一种,一旦让自己参与其中,便总有一种想置身事外的欲望与冲动。再联系一下自己在陌生的环境里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断试探,而一旦熟悉了这一片天地,便又会犹如影帝的光环加身一般,浑身都充满了戏,而且还是美国著名笑星金凯瑞的那一类。
我是谁?是一个喜欢事事都在轨道里行走的人,但又极其讨厌事情一成不变的重复。我是谁?也许,不过是一个想按照自己想法生活做事的幻想家而已。我是谁?也许,时间会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吧。
篇6: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从一只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切下。
我没有痛苦,尽管我的缝隙中曾布满着神经元,但我并不是牛,也没有脑,我感受不到痛苦。但我在思考,我能感觉的到,我很好吃。不是哪个厨师或者侍者告诉我的,因为我没有耳朵,只是单纯地感觉,我很好吃。
我是一颗牛头,我并不在乎牛排如何好吃如何美味,我只在乎我所受到的'痛苦,我不能说话,所以我只能痛苦地嚎叫,然后死去。所幸的是,我的思考是从我死亡之后开始的,谢天谢地。
我是一棵草,或者说曾是一棵草,我在一只死牛的胃里,反刍,咽下,反刍,咽下,当这只牛咽下最后一口时,他死了。现在我正躺在一个即将腐烂发霉的牛肚里,和数十个不同牛的牛肚躺在一起,隔着数层牛肚之后或许是我的同类。什么?你问我牛排好不好吃?我为什么要去关心一块离我隔了数个器官数块骨骼还有大块的肌肉外的肉片呢?我只想躺在这个胃里,直到发霉。
我是一个人,侍者端上来我的点单,但这块牛排……好像不怎么好吃。
篇7:我是狗杂文随笔
我是一条狗杂文随笔
坐在窗前,窗外冠如车盖的香椿树随风摇摆,恍觉这三年心力空乏得紧,如果人真的有心头血,我的那一处,怕是早已濒临干涸了。
拒绝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家人都能躲则躲,这样的我,真的是自私又冷漠,好大一只白眼狼。
无数次试图剖析自己的内心,猜想是否是因为物极必反的原因,就像刺猬,愈是渴望拥抱,愈是千疮百孔。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矫情,不如坦白,承认自己是条狗。
一条赖皮狗。
为什么用“条”,而不是“只”呢?/笑/
因为“只”听起来还颇有几分可爱的感觉夹在其中,而“条”,听起来更皮实,更像流浪狗,更赤条条,更贱,更可悲。
我就是这么一条狗,一条赖皮狗。
出生没多久,就寄养在别人家里。像癞皮狗一样,蹭吃蹭喝,活到二十多岁。
作为一条赖皮狗,唯一能回报主人家的',也就是到岁数了、能独立生活了,赶紧麻利儿的离开,不能真赖人一辈子不是?
可人类真的想从宠物那里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陪伴。是他开心的时候陪他玩耍,他难过的时候静卧在他身侧。
偏不巧,我这条狗,竟沾染上了几分人味儿,就像志怪小说里的花鸟鱼虫、飞禽走兽修炼成精一样,也学会了模仿几分人样儿。
学作人样的狗,自然是不能再趴在人的脚边。
可偏又不巧,学艺不精,脱不了狗的尿性,活得人不人狗不狗的。既惹主人忧心,又不能再只是叼着飞盘玩耍,于是落得如此下场,无法继续伴在主人家身侧,又难在人群中活出人样儿。/呵呵,好大一个笑话!/
那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我是白眼狼吗?
是。
篇8:我是一只狼杂文随笔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篇9:我是人,不是神杂文随笔
辛辛苦苦一学期的教学终于结束了。
整体成绩还不错,二年6班的平均分93.32,二年5班的平均分91.76,分列年段第一,二名。
虽然说名次第一,二名并不能给我增加哪怕一分的收入,并不能使我的名气有所增加,但它至少证明我的业务能力还行。在平行分班(一年级分班时随机安排,不择班)的情况下,我带的学生的成绩比别的班好一些,对于我自己来说至少是一种自我的肯定。
我并不是圣人,有时候也需要一点成绩来自我阿Q一下。
以前经常是接五或六年级的班,正常情况下如果别人带得好好的成绩也不错,基本上会自已带到毕业。你后面接的班一般是别人带不下去了或别人挑剩的班,要么成绩最烂要么刺头最多。而一向懒得与人动心思较得失的我在领导眼里就是最好的“救火队长”了。其实说是“救火队长”并不准确,因为救火队长在别人眼里更多的是英雄形象。而我更像是透明胶纸,哪里有洞就往那里贴。洞暂时是糊上了,可从外面看照样是黑乎乎的一片,深不可测。
接上这样的班即便我是孔老夫子在世,叶老先生重生,使出浑身解数,能教出一个与其他班级相差并不太大的成绩,已属不易,想要拔得头筹,那只能是梦里的事了。
这次终于有机会从一年接起,在同一起跑线和人竞走。也终有机会让人知道我掌舵的小船并不是总要落人之后。
虽然这种只会花死力气教书的人并不吃香,但不落人后至少给我自己一点点安慰。
教育这行从来是会教书的不如会表演的,会卖力气的不如会说漂亮话的。你即使年年成绩年段第一,对于你的'职称评聘,名气影响都没有来一节市级公开课得奖,一篇花几百块钱买的论文发表来得实在。
或许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吧。不是自古就有“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这种说法吗。
虽然整个班的成绩不错,可却有那么几位孩子的成绩不尽如人意,不尽如人意的还有孩子家长那不尽如人意的话让我觉得这次的成绩真的不尽如人意。
有一个孩子,脑瓜子不是特别灵光。平常的作业,别人讲一遍,两遍也就会了,她要反反复复十来遍都不一定开窍。在平时的单元测试中,由于知识点不多,倒也能考出个八九十分的成绩。可每到期末考,知识点一多,内容一综合,她就开始发懵,考了个免强及格的成绩。
家长接受不了,一通电话把我噎得哑口无言。
“老师,我的孩子怎么会考这个成绩,你有没有什么绝招让她的成绩变好”。
“我没什么绝招,无非就是把每一道她不会的题目用她最易接受的方式讲给她听。讲完再练,练完再讲。平时单元测试成绩都还行,可一到期末知识一综合,题型一灵活她就懵了,我也没啥好招了。”
“那你的意思是她没希望了吗?”
“我只能说我尽我的所能去教她,至于她最后接受多少,考几分,真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传授知识不像喂饭,强塞给她就行。”
“你没有绝招就是说她没希望了吗”
“我…”
我真的感到词穷了。或许这就是为师者的不易吧。它不像盖房子,你垒一块它就必然高一分,你想垒多高,只要功夫用到就行。而教书时,有时候你面对的孩子就像一个黑洞,无论你扔多少东西进去,她都全部化为乌有,不给你一点点的回应。而你除了着急,别无他法。
或许我只能再自我阿Q一下了“我们班整体成绩年段第一,已经不错,至于个别孩子我真的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篇10: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我真的是一个疯子。
重症病房。
我站在重症病房外。我望着里面的人。我听着外面的哭声。我竟然不为所动。
有什么好哭的,我想。死难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吗。无趣。
但我又突然觉得里面的人很可怜,靠着呼吸器勉强为此生命,你真的想活下来吗?
我曾经听过别人说一个最重要的人的亡灵能带着另一个将死之人。也许有人也能带你走。
我也好想像你一样有人为我哭,有人带走我。我真是自私。
算了,你也够可怜的。
我走了。
墓地。
我躺在墓地上。
这里可不是阴森森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hey”我说
没人回答我。我却觉得有人在告诉我。
“这里不适合你。”
“为什么”
“你还活着。”
“没有人在意我。”
“你不是人?”
“我是疯子。“
好吧,我错了。这是我跟自己的对话。
我只觉得旁边的墓地才是我该来的地方。
哦,算了吧。就算死了,也没人送我来的。
我又回到世界当一个沉默的怪人了。
是的,我的确是一个疯子。
没人在意的疯子。
但我还有生命。再多渴求就是贪婪。
篇11: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1
七月流火,酷暑难耐。
陶红和柳缕一对小姑娘像两只耀眼的蝴蝶翩然落在了长江中学的花丛里。
陶红22岁,英语专科毕业;柳缕20岁,中文自考科目还有几科没通过,手上还没有毕业证。
小地方的学校,偏僻闭塞,留不住人。老师跟吃流水席似的,走走来来。
两位小姑娘刚一落脚。就有人七嘴八舌地猜测开了。
有人说:“看着吧,没几天就全飞了!”
还有人说:“只有傻子才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岁月的小河“哗哗”地流淌着。
“两只蝴蝶”也闪着绚丽的翅膀舞出了不一样的传奇。
2
陶红上学时就是班里的尖子生,学习成绩一贯出类拔萃,立志从事教育事业。把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的名言“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当成毕生追求的信条。
她长得也还算有几分姿色。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端庄秀丽,言谈举止透着斯文,话不多,和同事多少带着点疏离感。可惜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除了地里刨食,什么都不会。否则,在那个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至少毕业能分配个规模大些的学校。
柳缕,属于小家碧玉型的那款。身材不高,但娇俏可人,小园脸,眯眯眼,笑起来,嘴角有酒窝,笑意漾在脸上,像三月的春风吹在大伙的心里。而且嘴特甜,来单位不到半年,就混出了点人样。
先是把四十七八岁的校长夫妻认成了干爹和干妈。又给副校长的外孙女当了干娘。拐着弯和两位主管领导都扯上了亲戚关系,尽管讲起课逻辑混乱,写板书满篇错字,也没人敢说人家不够格。
总之,两朵花各有特色。时间久了,就像中国版图上的两条大河,各跑出了各的轨迹。
3
两位美女教了不到一年书。
因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拥戴,陶红老师被领导快快地提拔带两个初三毕业班的英语,附带一个班的班主任。每天早出晚归,吃不好,睡不好。刚工作,没有经验,又急着出成绩,获取领导的认可。再加上被一群调皮的猴子磨缠着,不到一年,已经面黄肌瘦,脸上失去了来时的红润,颧骨耸了起来,脾气也显得有些乖戾。尽管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年底什么荣誉都没有捞着。
她既没有老教师敢打敢拼的横劲,又没有年轻人冰雪聪明的可人模样,就像臧克家《老马》诗中描写的那匹老马:
总得让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几年下来,人就脱了相。
柳缕因为教学中事故频频,受到很多家长的投诉,所教的科目一换再换。从数学换到语文,再换到思品,最后就拎着个录音机,给学生放放流行歌曲,美其名曰教音乐,混得舒服得不得了。因为所拍的节目会演时拿了一个二等奖,期末还被学校评为了“先进教育工作者”。几年下来,愈发体态丰盈,活色生香了。
再后来,陶红嫁给了本校一个和她一样本分老实的数学老师,夫妻俩年年浴血奋战在主课的阵地上,像蜡烛样拼命地燃烧着;柳缕嫁给了一个帅气英俊的体育老师,夫妻俩比翼齐飞在“艺术”的殿堂里,风生水起。
4
十年后,我再遇见陶红夫妻时,差点没有认出来。陶红面目憔悴,目光已经没有年轻时的神采,头发胡乱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说话有些琐碎唠叨,教师的职业病呗。她的爱人,因为常年教数学,用脑过度,脑门都秃了,身材清瘦,在寒风中显得有点形销骨立,一点都没有中年男人的豪气和霸气。我知道那是因为常年的劳累,低廉的收入,领导的驯服,进不了职称的苦闷压抑……恐怕他们今后也只能这样了。
柳缕,始终没有通过她的那几门课的考试,所以始终也没毕业证。反正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上级给当地几所学校下发了一个带薪进修的指标。别的几个学校的领导都觉得拿回去了摆不平,反而惹麻烦,没人要。柳缕那个学校的校长就把这个名额要回去,给了他的干女儿柳缕了。
三年以后,柳缕拿到了大专学历。还被提拔成了单位的副校长。现在已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小学的校长了。夫妻均是副高级职称,走到哪都被家长恭维着,更是春风满面。她们两口子已是当地“模范夫妻”的楷模。
认识他们两家人的老同事都说:陶红不红,柳缕不绿。同人不同命啊!
篇12:我是一个战士杂文随笔
我年轻无比,精力无限,富有梦想。我的脚印遍布世界各地,我的宝剑斩过魑魅魍魉。可在我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麻烦。
我站在这间破旧的杂货铺里,摩挲着我的手指,试图提出一个微小的请求。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而你只需要借我……”
“嘿,别逗了伙计。”
杂货店的大胡子打断了我的话,抄起他手边的劣质啤酒灌了一大口。然后冲着我呲出了他的一口黄牙。
“做梦可换不来金币。而对我来说,没有金币,一切免谈。”
他油腻的脸上笑出了一条条的褶子,他的大胡子上也沾上了些啤酒沫。这并不体面的样子,令我愈发急躁起来了。
我想抽一支烟。这是阴雨天的惯例。
在进来杂货铺之前,我找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就连包袱里仅有的破旧盔甲都没有放过。可是没有。没有烟,没有火,连一个硬币都没有。
我有些沮丧,为他明显的拒绝。可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战士,这困扰不了我。
我摸了摸我腰上悬挂的宝剑,这个陪了我十多年的老伙伴。我的手指能摸到它剑鞘上深浅不一的`痕迹,那是它同我一同战斗的功勋。
我忽然感到难过,可我还是下了决定。我是一个战士,我以和我的老伙计并肩战斗感到自豪,我不畏惧任何一场挑战,并且甘愿举起我的剑面对每场战争。
我离不开我的剑。所以,我放弃了他的故乡。
我把我的剑鞘放在了脏兮兮的柜台上。我能看到剑鞘上有些年头的三个绿宝石,它们在此刻耀眼极了,很好的拉回了大胡子老板的注意力。
“给我包烟。”
我将剑鞘向他推了推,在他放下杯子后收回了手。大胡子打了一个酒嗝,晃晃悠悠的转过了身。
“是,当然。我得给你包烟。”
他嘟囔着向后面走去,也没忘记将我的老伙计我的剑鞘收进柜子里。我能听到他在后面翻找的声音,还有断断续续的嘟囔声。
我得到了我的烟,可我却并没有得到在这间杂货铺吸烟的权力。我被大胡子赶了出去,当然,即便这样我也得感谢他,没有忘记施舍我一盒火柴。
尽管……这盒所剩无几的火柴很快就被地面上的雨水浸的有些潮湿。我捡起了它,用唯一一根还算干燥的火柴棒点燃了烟,然后,我倚着墙吸了一大口。
我的剑也和我一样靠墙,它似乎也在看我吐出的烟雾。我不知道这个老伙计透过烟雾看到了什么,而我却知道,透过这层薄薄的烟雾,我似乎又看到了记忆中那个鬼魅的颓靡国度。
那里可真漂亮。真可惜,没人愿意听我的讲述。
没有人见到过柔情恸哭的风,没有人听到过无声却震撼的琴曲,没有人爱上过不男不女不该存在的人。
除了我。
说句实在话,我并没有第一次见到TA的明确记忆。当时发生了什么,我记得并不清楚。可我记得当时TA的样子,TA躲在一个红纱后面,柔柔的喊着我。
“剑士。”
梦中的我清醒了过来,跟着TA开始一个个冒险。我陪着TA接受过一个个委托,看过人性的丑恶,看过鬼魅难舍的柔情。斩断过不该存有的交集,也缔结过应有的巧合羁绊。
我和TA清醒的看过鬼气漫天,看过黄沙遍地。看过月朗星稀,看过日出东方。
我可能是清醒的,也可能仍在睡梦中。我不知道TA的模样,TA是否存在。可我知道,我应当是记得TA的。
我的老伙计,我的剑,替我铭记着我们经历的每件事。那些战斗所得的痕迹一个不差的呈现在它的躯体上,就连它浸染的鲜血也一滴不漏。
然后,我醒了。
从我的英雄梦中清醒了过来。从TA给我的美梦中清醒了过来。现在,我得带着我没有家的老伙计继续前行,在抽完最后一口烟之后。
只因为我知道,我是一个战士。
只因为TA说过,我是一个剑士。
篇13: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是的,我辞职了。5月27日晚上,我递上了辞职信。这是写给自己辞职后的絮絮念想。
01我辞职了其实并没有马上辞职的打算,原计划今年六月末等大三结束再辞职,会比较妥当,然后用自己大学剩余的一年时间好好充实自己。但是任务就这么来了,我不否认自己的能力,但时间是有限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于是向老板发出辞职消息后,我立马就计划把这段空白的时间怎么很好地利用起来。事实证明,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的老板,一切的主动出击都是值得的。大boss是80年的,现在是食堂早餐的负责人。说实话,当初去面试岗位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他,穿着工作服,在给同学拿包子,我以为他是打工的小哥。他在给我讲店面运营情况和上班注意事项的时候,我其实是懵的,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自己心里在不断考量。很惊讶,还有点慌,但我也不知道我慌什么。我好像一直喊口号要走出舒适区,要逼着自己早起,我给自己挖坑主动跳,但现在坑挖好了,我就站在坑的前面,却不敢跳了。那一刻,我承认,我在听了工作流程后,我有点怂了!他问了我一句:你看,一直都是我在讲,你是怎么想的?我当时愣了!什么?想法?我的……?额…我觉得…好像当时没有想法,脑子里一锅粥,各种利益得失,混杂乱象,始终抓不住最重要的那个点,已经不是工作不工作的问题。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店门的,好像说了句:老板,明天我就来上班。 02成长速度变慢时,就该离开了从一开始的卖早餐到后来的收银,从生产到运营,从说话分析到人际交往,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慢慢摸清了一些门道。只是在同一个工作任务和流程下,时间一长便会陷入重复机械式的工作中来。
一旦陷入重复的机械工作,而不进行思考研究时,就会渐渐地停滞不前。我发现我完全可以胜任眼下的工作了,我发现我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想,我该换一个工作了。那些能让你野蛮成长的工作往往需要你不停地思考、尝试。相反那些稳定的、机械的工作只会让你停止进步,久而久之反而会心生不安,感到不稳定。马云曾发微博说「最不给员工安全感的公司,其实给了真正的安全感」。强大的公司往往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激发员工变得强大,自强不息!03一定要找准自己的方向,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辞职的另一个原因是,是我现在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抽丝剥茧,慢慢才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成长,是可能性。这是早就埋好的种子,只是在地下的时候不知道它是颗什么种子。现在它冒出地面了,破芽了,可我还是不认识它,但是有人认识,她们见过种子最初发芽的样子。找准自己的一个方向后,就要在其中深耕;飘忽不定的迷茫,到头来什么也做不好。做好一件事比做很多事情却做不好来得更加重要。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才会有可落地执行的计划。有的人说,我就想快速积累财富,我立马就想要钱。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没有特殊的技能,销售是最赚钱的工作。同样,销售的辛苦也是肉眼可见的,一旦明确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就要全身心投入其中,从话术到出单再到售后回访,有计划地进步,也会让自己的'财富增长得更快。不适合自己的道路最终都会让人迷失,走进死胡同。况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机会越来越少,转行越来越难。年轻的时候多尝试,目的是为了找到自己的方向,在适合自己的道路上放肆前行。离开一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至少离开的那一刻我是这样想的,我有更值得去做的事情。04好好做事永远不吃亏
你可以对感情不认真,对工作不认真,
但时间对你是认真的。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有一次上班迟到了五分钟,老板什么也没说,后来冬天的早晨,我又迟到了好几次。有一天晚上在食堂吃饭,恰好遇到老板,然后我们一起聊聊天。老板说:你的态度就是竞争力,态度比能力更重要,态度决定成败,你看你这个月工作迟到了几次?”我才发现原来很多事情别人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像水牛一样勤奋,永远不会吃亏。借口就是推卸责任,没有任何借口。有些事不用老板交代,态度是一种职业生存方式,不要把问题留给老板,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做非常需要做的事。每一件事都值得去做,把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用心去做好每件事情,多为企业提好的建议。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工作之中无小事,不要忽视工作中的细节,按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100%的热情去做1%的事情,尽职尽责才能尽善尽美。时间是认真的,态度100%地影响到了所做的每一件事,不管你的年龄、地位、性别和收入是什么样的,积极的态度都能在你和别人的人生中引发不可思议的变化。后来直至现在,当我发现态度决定一切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开始一个绝妙的人生旅程!
篇14: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
又是一个夜晚,在窗前凝视着脚下只属于人世的车水马龙,一杯母亲磨好的咖啡在眼里闪烁。轻轻一嗅,浓浓的咖啡带来的不只只是心中的温暖,还有我们一家人美好的回忆……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阴沉的星期五,上完晚自习的我与众多同学们你拥我挤的下楼去,却被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挡住了去路。看着同学们一个个撑起伞慢慢远去的背影,我感到一座大山压在了我的心头。完了,我今天竟然忘记带伞了!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只剩下我独自徘徊在校园里。一咬牙,狠下心就往雨里冲去。可刚刚跑出校门,就看到了一辆熟悉的黑车停在了马路边上。爸爸和妈妈用手搭遮雨棚,四处的张望着,焦急的表情溢出了脸上。
“爸!妈!”我提了提沉重的书包,向正向我投来惊讶目光的父母加速跑去。
“怎么这么晚才出来,嗯?”父亲一手接过我的书包,另一只手从车里摸索出了一个黑袋子,递给了母亲。
“喏,吃吧。”母亲像变戏法似的从袋子里拿出了四个热乎乎的包子,给了我两个,给了父亲一个,又给自己留了一个。面对我投来的疑惑目光,母亲笑着回答说:“来时路过了个包子铺,正好在打折促销,顺手就买上了。”我一概对母亲说的话深信不疑,就用手接过了包子,一口一个,香香甜甜,回味无穷,像极了爱的味道。
那天夜里,母亲又为我们做了一道拿手好菜——炸肉丸子,说是要犒劳一下父亲。很快,本来满满一盘的肉丸只下了四个,我夹一个,父亲夹一个,母亲也夹了一个,还剩最后一个。母亲望了下父亲,然后毫不犹豫的把最后一个肉丸递给了我。
我依依稀稀看到了母亲转身时露出来的腰包里只有一些零碎的钱和父亲极力隐藏的苦涩表情,写满了一个历经考验的男子汉的沧桑……
饭后,我凝视着脚下只属于人世的车水马龙,泪水润湿了眼眶。在这个夜晚,我领悟到了:母亲的爱是多一分的,父亲的爱是坚强而无私的。虽然我们的身份不同,表达能力不同,但我们依然是充满爱的一家。而我就是非常幸运的正好处于爱的中心位置,温暖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