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与一位网友就办学理念与校训的关系的探讨,本文共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夏日的雪”提供。
篇1:与一位网友就办学理念与校训的关系的探讨
与一位网友就办学理念与校训的关系的探讨
与一位网友就办学理念与校训的关系的探讨 [ -6-7 11:17:00 | By: wangtiangang ]
[ 2007-6-5 23:08:00 | By: 一名老师(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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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在《教育督导》上看了你的`文章,受益匪浅。我们正在为一所学校拟定校训和该校的办学理念,这两者到底有何区别与联系?希望得到您的观点。祝您写出更多更好的文章,以飨这些致
第一文库网力于教育事业的人。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篇2:浅论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一・关于“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的含义
1.关于“办学特色”,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认识它的含义。
从微观认识来看,“办学特色”可以认为是学校的教育特色。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把办学特色界定为: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特的、优化的、相对稳定的教育特征和风格。或者可以概括为:一所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所表现出的区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的色彩和风格。但严格说来,学校的教育特色并不等同于“办学特色”,因为虽然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重要的中心工作,但无论从内容和范围来看都不能与“学校特色”相提并论。
第二.从宏观认识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基础教育从其阶级属性来看是属于社会主义教育范畴,因而才有了关于我国教育方针的规定和具体阐述。这种认识是站在高维度上看问题,把“学校特色”的概念理解得相当宽泛,并把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思想。
第三.从中观认识来看,把学校特色看做学校办学的特征和学校整体的风貌,因而可将“办学特色”界定为:学校在较长时间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自己独特、稳定、优质、并带有整体性的个性风貌。这种从中观认识的“办学特色”的含义,涵盖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首先它是学校在思想观念、价值规范上的特色;二是学校在制度、模式、结构等行为方式上的特色;三是学校在物质环境、校园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实际上它是一所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
很显然,对“办学特色”这三种不同的认识,主要是由于认识倾向和责任归属不同而产生的。宏观认识立足于基础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思路,其主要责任归属是教育行政部门;中观认识是从学校办学中带有整体性的个性风格出发的,其主要责任归属是学校的领导者;微观认识则从学校在教育教学上的特征和风格出发,其主要责任归属为学校的教师。作为学校领导而言,要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的“办出各自的特色”的要求办好学校,固然应有宏观认识的指导,然而更多的是要从中观认识出发,并结合微观认识去界定“学校特色”(或“办学特色”)因而,我们可以说“办学特色”是指: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并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在教育思想、教育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成果以及校风、教风、学风等多方面综合体现出来的办学特点,它是校长的办学意图和管理风格的体现,是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状况和教学特点的体现,也是影响学生个体特性的形成及学生群体特点的综合反映。只有这样认识“办学特色”才有助于我们按照《纲要》的要求,把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来。
2.“素质教育”的概念是相对于“应试教育”提出的`,“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是两种不同的办学主张和运行机制,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教育思想和价值取向,也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模式。
关于素质教育的内涵,当前教育界有许多不同的提法,柳斌同志指出: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在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简而言之:“素质教育”是“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的教育”,根据这一理解,素质教育所强调的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的教育:1)“主体性原则” 即素质教育是充分尊重人的主体性,注重开发人的潜能的教育;2)“全局性原则”即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而非少数学生的教育;3)“全面性原则” 即要求学生的全面发展而非片面、畸形的发展;4)“发展性原则”即重视培养学生的终身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的教育。
篇3:浅论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浅论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一・关于“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的含义 1.关于“办学特色”,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认识它的含义。 从微观认识来看,“办学特色”可以认为是学校的教育特色。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把办学特色界定为: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特的、优化的、相对稳定的教育特征和风格。或者可以概括为:一所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所表现出的区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的色彩和风格。但严格说来,学校的教育特色并不等同于“办学特色”,因为虽然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重要的中心工作,但无论从内容和范围来看都不能与“学校特色”相提并论。 第二.从宏观认识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基础教育从其阶级属性来看是属于社会主义教育范畴,因而才有了关于我国教育方针的规定和具体阐述。这种认识是站在高维度上看问题,把“学校特色”的概念理解得相当宽泛,并把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思想。 第三.从中观认识来看,把学校特色看做学校办学的特征和学校整体的风貌,因而可将“办学特色”界定为:学校在较长时间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自己独特、稳定、优质、并带有整体性的个性风貌。这种从中观认识的“办学特色”的含义,涵盖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首先它是学校在思想观念、价值规范上的特色;二是学校在制度、模式、结构等行为方式上的特色;三是学校在物质环境、校园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实际上它是一所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 很显然,对“办学特色”这三种不同的认识,主要是由于认识倾向和责任归属不同而产生的。宏观认识立足于基础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思路,其主要责任归属是教育行政部门;中观认识是从学校办学中带有整体性的个性风格出发的,其主要责任归属是学校的领导者;微观认识则从学校在教育教学上的`特征和风格出发,其主要责任归属为学校的教师。作为学校领导而言,要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的“办出各自的特色”的要求办好学校,固然应有宏观认识的指导,然而更多的是要从中观认识出发,并结合微观认识去界定“学校特色”(或“办学特色”)因而,我们可以说“办学特色”是指: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并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在教育思想、教育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成果以及校风、教风、学风等多方面综合体现出来的办学特点,它是校长的办学意图和管理风格的体现,是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状况和教学特点的体现,也是影响学生个体特性的形成及学生群体特点的综合反映。只有这样认识“办学特色”才有助于我们按照《纲要》的要求,把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来。 2.“素质教育”的概念是相对于“应试教育”提出的,“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是两种不同的办学主张和运行机制,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教育思想和价值取向,也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模式。 关于素质教育的内涵,当前教育界有许多不同的提法,柳斌同志指出: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在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简而言之:“素质教育”是“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的教育”,根据这一理解,素质教育所强调的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的教育:1)“主体性原则” 即素质教育是充分尊重人的主体性,注重开发人的潜能的教育;2)“全局性原则”即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而非少数学生的教育;3)“全面性原则” 即要求学生的全面发展而非片面、畸形的发展;4)“发展性原则”即重视培养学生的终身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的教育。 二.关于“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之间的关系 在弄清了上述两个概念的基本含义之后,我们不难看出“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之间存在着既联系又区别的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两者的指导方针相同。无论是创建学校特色,还是推进素质教育,都必须以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大前提下,形成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 2.遵循的规律相同。即两者都必须遵循教育的各种客观规律; 3.培养的目标相同。创建“特色学校”和推进“素质教育”,都必须以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 4.实施的原则相同。即无论是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都必须执行主体性原则、全局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 然而,“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概念所强调的重点不同。素质教育的提出是相对于“应试教育”而言的,重点在于提高学生的素质,而办学特色的提出主要是从各学校的差异为起点,强调的重点在显示学校的办学个性; 其次,概念涵盖的范围不同;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它所涵盖的范围很广,不仅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甚至涉及社会思想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而办学特色则是从学校的硬件设施和人文特点等软件出发,其概念涵盖的范围远远不及前者广泛; 第三.实施的主体不同。素质教育实施的主体,上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至每个学校的各科教师,都需要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和教育管理的各个层面体现出来。而办学特色是从学校层面上提出的,因而其实施主体自然突出了学校领导的重要位置,作为学校的决策者、组织者和领导者的校长,在形成学校特色的过程中起者主导性的作用; 第四.评价的标准不同。素质教育的评价是以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的状况为基本内容,它着重考查学生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包括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和思想文化素质。而办学特色的评价则主要由学校独特的办学主题思想、教育行为方式和教育环境氛围三大要素构成。 由此可见,创建学校特色和推进素质教育是学校工作的两个方面。素质教育是所有学校都必须树立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以及在此观念、思想指导下所展开的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这是学校教育的共同目标,可称之为当今我国教育界的共性问题。而创建学校特色,则是依据各校不同的条件和特点,扬长避短,以体现各个学校的办学特点,这是学校教育的个性问题。由于办学特色是立足于学校自身优势的发挥的,因而它可以成为各个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逐步展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目标。同样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更有利于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因此,我们可以说:“办学特色”即是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也是素质教育的必然结果。 总而言之,“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只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并把握这两者的辩证关系,并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就能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逐步行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为学校的发展、进而为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4:浅论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在弄清了上述两个概念的基本含义之后,我们不难看出“办学特色”与“素质教育”之间存在着既联系又区别的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两者的指导方针相同。无论是创建学校特色,还是推进素质教育,都必须以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大前提下,形成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
2.遵循的规律相同。即两者都必须遵循教育的各种客观规律;
3.培养的目标相同。创建“特色学校”和推进“素质教育”,都必须以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
4.实施的原则相同。即无论是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都必须执行主体性原则、全局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
然而,“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概念所强调的重点不同。素质教育的提出是相对于“应试教育”而言的,重点在于提高学生的素质,而办学特色的提出主要是从各学校的差异为起点,强调的重点在显示学校的办学个性;
其次,概念涵盖的范围不同;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它所涵盖的范围很广,不仅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甚至涉及社会思想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而办学特色则是从学校的硬件设施和人文特点等软件出发,其概念涵盖的范围远远不及前者广泛;
第三.实施的主体不同。素质教育实施的主体,上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至每个学校的各科教师,都需要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和教育管理的各个层面体现出来。而办学特色是从学校层面上提出的,因而其实施主体自然突出了学校领导的重要位置,作为学校的决策者、组织者和领导者的校长,在形成学校特色的过程中起者主导性的作用;
第四.评价的标准不同。素质教育的评价是以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的状况为基本内容,它着重考查学生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包括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和思想文化素质。而办学特色的评价则主要由学校独特的办学主题思想、教育行为方式和教育环境氛围三大要素构成。
由此可见,创建学校特色和推进素质教育是学校工作的两个方面。素质教育是所有学校都必须树立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以及在此观念、思想指导下所展开的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这是学校教育的共同目标,可称之为当今我国教育界的共性问题。而创建学校特色,则是依据各校不同的条件和特点,扬长避短,以体现各个学校的办学特点,这是学校教育的个性问题。由于办学特色是立足于学校自身优势的发挥的,因而它可以成为各个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逐步展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目标。同样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更有利于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因此,我们可以说:“办学特色”即是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也是素质教育的必然结果。
总而言之,“办学特色”和“素质教育”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只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并把握这两者的辩证关系,并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就能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逐步行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为学校的发展、进而为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5:新探大学办学理念与大学图书馆办馆理念论文
新探大学办学理念与大学图书馆办馆理念论文
[论文摘要】大学图书馆是随着大学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大学图书馆的办馆理念受到大学办学理念的深刻影响,文章分析了大学办学理念的发展趋势,指出大学图书馆应积极适应大学教育的发展,强化“以人为本”、“技术开发…知识管理”、“资源共享”、“服务社会”、“改革创新”、“突出特色”、“对外开放”等现代大学图书馆办馆理念。以为大学教育提供更好的服务。
[论文关键词]大学教育;办学理念;办馆理念
大学办学理念是影响大学图书馆办馆理念最直接的因素,决定着大学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大学办学理念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一所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基石,决定着大学的发展方向。现代大学最根本的职能是为社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传播和创造科学与文化,其办学理念的发展趋势可以归结为以人为本、创造科学、引领文化、服务社会、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特色、开放等。大学图书馆是大学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直接为大学的教育服务,本文探讨了大学办学理念的发展趋势,指出当代大学图书馆应强化的办馆理念。
1“以人为本”是现代大学的哲学观、教育观,也是现代大学图书馆办馆宗旨
“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的辩证统一,是大学教育首先树立起来的一种哲学观。“以人为本”就是将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具有全面发展的“人”作为教育活动的中心,这一理念适应了社会发展与人自身发展的需要,得到了广泛认同,成为古今中外教育家、思想家以及哲学家推崇的教育思想,凝聚了教育的本质是现代大学教育秉持的最重要的理念。
“以人为本”也是现代大学图书馆办馆宗旨。如何理解“以人为本”的内涵,并在实际工作中贯穿与体现,以促使现代图书馆工作的目标、工作的原则乃至工作的内容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这是我们当前需要探讨的课题。
笔者认为“以人为本”的思想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对于图书馆工作来说,馆员为本,就是要充分发挥馆员的能动性,将馆员置于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中心位置,使其受到足够的重视,在促进馆贸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图书馆的总体发展。另一方面,就图书馆服务的对象而言,要以读者为本,使之能够获得足够的图书馆服务,以促其全面发展。实际上,以人为本,无论是图书馆工作人员,还是图书馆服务的对象,“以人为本”的实质都是强化对人的生命、价值、尊严以及前途命运的关注,满足人的需求,提高人的素质,高举人的旗帜,突出人的精神,人是其出发点,又是其根本目的。
如何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到实处,应着眼于图书馆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建筑设计、资源建设、文献布局、环境氛围、服务内容与服务手段等都充分体现对读者的关注,从细微之处让读者感受到被尊重与被关怀,大学图书馆不仅要为读者提供方便的借阅条件,满足读者个性化的需求,还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信息获取能力与创新能力。努力把当代大学生培养成为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能力统一的一代新人,以达到大学教育的终极目标。
2引领文化、戗造科学是现代大学存在的前提;技术开发理念、知识管理理念、资源共建共享理念决定着大学图书馆的地位与发展前景
一个国家科学的进步,固然与其政治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关系,但是大学对科学技术的贡献却是无可替代的,大学是人类社会发展智力的平台,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独特的作用。19世纪德国由科学落后国发展成世界科学中心,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德国大学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柏林大学将科学研究确立为大学的职能,其他大学又将这一职能给予强化和拓展,极大地促进了德国大学的科学研究,最终把德国科学推向了世界的前列。现代大学的本质是传播科学、促进应用、致力创新的教育研究机构,以探求真理和创造科学作为其存在的前提。这必然要以教学为中心,研究作先导,教学与研究的结合是现代大学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为大学的科学研究提供高质量的文献资源与高水平的服务是现代大学图书馆的核心功能。
对于大学所担负的知识传播与科技创新的使命,图书馆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信息资源组织方式与服务模式,信息技术的开发为这一改变提供了条件,信息技术改变了文献信息资源的存贮与利用方式,改变了信息服务的手段与服务的模式,同时也改变了图书馆馆员的角色。未来的图书馆必将成为一种技术密集型的信息服务机构。
知识管理是现代大学图书馆区别于传统大学图书馆的显著标志之一。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由以文献信息为单元深入到以知识为单元,由信息管理发展到知识管理,信息服务深化为知识服务,只有实现知识管理,才能使信息真正服务于人。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理念是决定图书馆能否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组织基于网络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对文献资源需求的关键。因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成为当今信息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F~O)和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rLg)等国际组织发表了一系列的宣言和声明,呼吁国际社会和各个国家关注在数字环境下图书馆的建设、服务和资源共享,确立人类共享文明成果的平等机会,缩小和消除信息富裕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差距,7月8日,在武汉大学举办的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上,64位大学图书馆的馆长签署了凝练共识、昭示理念,推进合作共享的《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表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深入人心,这一办馆理念的弘扬必将促进大学图书馆跨越性的发展,给整个图书馆界带来光明的发展前景。每一个大学图书馆都应积极响应这一号召,积极倡导并参加各种形式的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实现校内外国内外多级文献资源保障,为大学教育科研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服务社会”是现代大学价值的体现;开放理念学习理念与服务社会理念是大学图书馆的历史使命
大学的社会价值就在于学校教育要适应并满足社会需要。这也是评价一所大学办学水平高低、对社会贡献大小的主要标志。这种价值观促进了大学图书馆开放理念、学习理念、服务社会理念的形成。图书馆以其丰富、多样化多载体的文献信息为物质基础,为人们连续不断地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并使人终身受益。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图书馆应意识到走向开放是一种必然趋势,并终将成为社会成员终身学习和继续教育的中心大学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增强,图书馆公共精神应不断在实践中得到发展,虽然目前向社会广泛开放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但也要认识到大学图书馆的服务不是微观的,不是单纯地为某一学校、某一专业服务的,而是通过培养人才、进行科学研究等为社会提供服务,从而将大学图书馆的服务触角延伸至社会广大地区为社会广泛服务的理念,使大学图书馆的社会价值得到更加深入的体现。因此,树立开放、学习、服务的理念,不断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是大学图书馆的历史使命。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现代大学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也是大学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向大学教育提出新的挑战。现代大学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相适应。同样大学图书馆也只有秉持创新的理念,才能适应大学教育的发展。当代图书馆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因此而成为当代图书馆重要的办馆理念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图书馆的观念,图书馆的机构设置图书馆的目标与功能,图书馆员的角色及图书馆的活动内容等等,都已经并正在发生某些质的变化。因此,图书馆首先要进行的是观念的创新,根据社会需要与自身有利条件,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并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改变传统观念,破除旧的思维模式,面向社会,参与竞争,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推进图书馆事业的进步。其次要进行管理制度的创新,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图书馆事业成功发展的保证,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能够充分发挥图书馆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的新体制,才能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增添活力。再次要进行技术的创新,信息环境的改变,迫切要求图书馆进行技术创新,运用新的技术,才能使图书馆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最后是服务创新,这是图书馆创新的最终目的,最能体现图书馆创新的成效,拓展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才能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快捷的信息服务。
5“突出特色”是大学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大学图书馆追求的目标
特色是一所大学区别于另一所大学的鲜明特点,是参与国内外高等教育和人才竞争的资本,从世界许多著名大学的发展历程来看,他们所赢得的持久声誉总是与其办学特色联系在一起。而其特色的生成与巩固,又取决于大学特色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精神。因而特色是大学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也是大学图书馆办馆追求的目标,当今世界,在信息量急剧增长的境况下,为了更好地支撑学校的特色发展,图书馆应建立自己的特色文献、特色服务、特色管理、特色人才、特色研究,使特色成为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能力,提高图书馆的地位和影响力的有效途径。
6“对外开放”是大学教育发展的趋势。是融入国际教育格局的希望所在。开放理念也是大学图书馆获得发展的唯一选择
开放,作为大学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在于,在国内,只有开放式办学,才能使院系、专业、课程、教材等不断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开放式办学,主动参与高校之间的竞争,参与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才能使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不断得以提升;在国际,把握世界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积极借鉴世界上先进的办学经验与管理经验,拓宽国际学术交流与教育合作的渠道,才能不断壮大学校的实力,提高学校的国际知名度。
开放的理念对于图书馆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图书馆的封闭思想由来已久,至今仍表现在图书馆工作的方方面面。如资源建设封闭保守,服务手段滞后于时代的发展、服务对象有明显的等级区分,服务范围狭窄等,与世界同类图书馆相比有很大的距离。如何为开放的大学教育服务,树立开放的理念是当务之急,首先要使馆员迅速转变观念,以开放积极的心态重新审视图书馆的发展历程,以在未来图书馆的发展中,勇于吸收国内外图书馆的先进经验,逐步融入国际图书馆界的大格局,才能在更为广阔的层面上发展自己。
总之,大学图书馆不是独立存在的,它随着大学教育的出现而产生,并与大学教育互相促进,因此,大学图书馆要密切关注大学教育的发展,把握大学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办馆理念的内涵,才能使大学图书馆在大学教育中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
篇6:浅论个性与秩序关系的哲学理念思考
浅论个性与秩序关系的哲学理念思考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讲究个性、尊重个性,并试图塑造自由个性的时代;同时,我们所处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秩序,谋求秩序,并试图构建良好秩序的时代。一个良好的现代社会总是既要保证人的个性化发展,又要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当代中国正在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其核心主旨可以说就在于解决好个性与秩序的现实问题。然而,在当代,特别是立基于风险社会的现实,人的个性与秩序有着十分复杂的矛盾关系。
一
个性是个人比较稳定地保持着的独特的人格、思想、社会形象和能力体系,主体性和差异性是个性两个最为重要的特征。个性的主体性是指人的自由自觉的能动性的方面;差异性则是指个体因为各自的独特性而彼此区别的方面。个性因此体现为个人较为稳定的主体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与生活中人们对个性的理解不同,从哲学的角度看,主体性才是个性最为本质的特性,没有主体性的差异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性。个人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之中的。如果说相对于社会而言,个人往往代表着个性的话,那么,相对于个人而言,社会就代表着秩序的方面。在某种意义上,个性与秩序的关系问题可以视为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一古老问题的现代表述。社会秩序是社会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状态;这种规则所束缚的主要是一种时间和空间上的结构顺序;人藉此时间和空间上的结构顺序所需要获得的是整个系统的功能——协同彼此的行动,分享自然和社会的资源,以保障自己的存在和发展。[1] 35-36社会秩序并不神秘,一定的社会秩序总是人们活动的产物,社会秩序是由有个性的个体相互作用、合力的结果。比照于个性的主体性、意向性与差异性,社会秩序表征着人的活动的受动性、外延性与同一性的方面。
总的来看,目前人类已基本进入人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当代全球化也因之表现为“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全球范围内的确立。中国已经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之中,但从人的发展阶段来看,中国的情况十分复杂。当代中国是一个经历了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社会主义大国,一方面,她必须尽快摆脱封建血缘的“人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又必须把“自由个性”的高远理想具体化为行为的规范,尽量减少“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从个性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处于努力使偶然的个人向有个性的个人、自由个性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从世界,还是从中国来看,目前个性发展的阶段就决定了个性与秩序之间还远没有、也不可能达到完美统一的状态。不过,我们依然可以先从一般的意义上理解个性与秩序的相互关系。
一方面,社会秩序是个性解放的手段,是否有利于人的个性发展是现代社会秩序是否良好的重要判断标准,或是其合法性的重要根据。离开人,秩序并没有独特的价值,人们追求秩序一定是秩序能满足人的需要。人们需要一定的社会秩序,最初是为了获得一种本体性的安全,但现代社会中,人们追求的秩序有着更高的合法性标准,而不止于一种本体的安全。作为社会秩序的组织者、维护者,政府往往成为社会秩序的代言人,而确如保罗·库尔兹指出的,在当代社会,“无论社会接受什么样的政府,都必须以人类自由——即为保证每个人类个体在经济上、社会上以及文化上最大限度地发展他或她的个性的那个自由为基础。” 64如果我们把历史看成是有个性的个人对偶然的个人的生成的话,社会秩序则只是人们个性发展、解放的手段,是否有利于此文章采集自778论文在线人的个性的发展已经成为衡量现代社会秩序合法性的标准。一种社会秩序,如果不能允诺和保障个性发展的自由,这种社会秩序就不可能获得人们的持续认同,这种社会秩序就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
另一方面,个性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中形成的,社会秩序既为个性的形成提供条件,也以内化为人的社会性的方面对个性形成一种制约与规训。有个性的个人,即主体性的个人之所以可能,来自于对社会条件、社会关系的全面、充分的占有与驾驭。对于个人而言,这些社会条件、社会关系总是编织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之中,对社会条件、社会关系的占有与驾驭也就是社会秩序的内化。对于有主体性的个人来说,这种内化首先不应该理解为一种受动和压迫,社会秩序的内化以“一般化的他者”造就了“宾我”,使个体自我成为可能。“一个人之所以有一个人格,是因为他属于某个共同体,是因为他接受整个共同体的各种制度,并且使它们转化成为他自己的行为举止。” 176也就是说,个性化与社会化并不矛盾,只有在社会化中才能个性化,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中,个性才得以可能。同时,社会秩序也是个性、自由得以扩展的条件,没有秩序就没有确定性,个性的主体性就无从显现,个体的自由也就成为空中楼阁。当然,社会秩序的内化必然表现为对个性的某种规范,只有这种规范才能保障其他个性的显现。也就是说,秩序对个性的规范使得作为复数的个性成为可能。从根本上,与其说秩序对个性的规范是出于秩序自身的需要,不如说是出于其他个体个性、自由成为可能的需要。
二
如果说个性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从来都很重要的话,那么在当今世界和中国,个性与秩序的关系则因为其高度的复杂性、敏感性而被极端地突现出来了。
首先,在世界历史条件下,社会秩序具有立体多维的层次。在传统意义上理解的社会主要是一个以民族—国家为界限的关系总和,相应地,社会秩序也主要用来描述、解释和规范一个民族—国家内部的社会稳定性。但是,随着全球化的发生、发展,社会秩序逐渐现实地展示出全球秩序(类秩序)与民族—国家秩序(群体秩序)的双重面相。在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全球化进程加速,全球秩序与众多民族—国家内部秩序的相互关联更为明显、强烈。确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 68而且,在世界交往的层次,就全球秩序而言,不仅包括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秩序问题,而且还包括跨越民族—国家界限的个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之间的秩序问题。人类在世界范围内社会化了,全球社会业已形成。这些立体的、作为复数的社会秩序构成了个性形成的重要历史条件,必然对当代人们的个性产生重大影响。更为棘手的是,各个层次的社会秩序对个性的制约与规训在现实中有时是相互矛盾着的——例如全球秩序与民族—国家内部秩序,使得个体无所适从,产生种种焦虑,甚至是出现身份认同的危机。
篇7:关于个性与秩序关系的哲学理念思考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讲究个性、尊重个性,并试图塑造自由个性的时代;同时,我们所处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秩序,谋求秩序,并试图构建良好秩序的时代。一个良好的现代社会总是既要保证人的个性化发展,又要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当代中国正在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其核心主旨可以说就在于解决好个性与秩序的现实问题。然而,在当代,特别是立基于风险社会的现实,人的个性与秩序有着十分复杂的矛盾关系。
一
个性是个人比较稳定地保持着的独特的人格、思想、社会形象和能力体系,主体性和差异性是个性两个最为重要的特征。个性的主体性是指人的自由自觉的能动性的方面;差异性则是指个体因为各自的独特性而彼此区别的方面。个性因此体现为个人较为稳定的主体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与生活中人们对个性的理解不同,从哲学的角度看,主体性才是个性最为本质的特性,没有主体性的差异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性。个人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之中的。如果说相对于社会而言,个人往往代表着个性的话,那么,相对于个人而言,社会就代表着秩序的方面。在某种意义上,个性与秩序的关系问题可以视为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一古老问题的现代表述。社会秩序是社会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状态;这种规则所束缚的主要是一种时间和空间上的结构顺序;人藉此时间和空间上的结构顺序所需要获得的是整个系统的功能——协同彼此的行动,分享自然和社会的资源,以保障自己的存在和发展。[1] 35-36社会秩序并不神秘,一定的社会秩序总是人们活动的产物,社会秩序是由有个性的个体相互作用、合力的结果。比照于个性的主体性、意向性与差异性,社会秩序表征着人的活动的受动性、外延性与同一性的方面。
当我们把主体性理解为个性最为本质的特性时,就不难看出人的个性是历史地形成的。马克思十分清楚地把个人区分为“偶然的个人”和“有个性的个人”,历史也因之表现为一个从偶然的个人向有个性的个人的发展过程。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性个人的差别主要在于对包括社会关系在内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主动驾驭与否。马克思认为,“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是概念上的差别,而是历史事实。”[2] 122按照马克思的人的发展的三阶段说,我们可以推论:在人的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个人绝对地从属于群体,个人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所以谈不上严格意义上的个性发展。极少数所谓有“个性”的人也必然遭受悲剧性的历史命运。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在那个阶段社会秩序以压倒的力量战胜了个性。在人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也即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人们着力于个性的伸张,反抗以往旧秩序对个性的压抑。当然,个性的伸张依然需要秩序,但不再把秩序看成先于个性的存在状态,而是往往把秩序看成个人契约达致的一种结果。但是,这种获得丰富和发展的个性依然是异化的——与此相对,社会秩序对于个人而言也总是表现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只有在人类更高的发展阶段,也即人的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各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他们的这种自发形成的世界历史性的共同活动的最初形式,……转化为对下述力量的控制和自觉的驾驭,这些力量……迄今为止对他们来说都作为完全异己的力量威慑和驾驭着他们。”[2] 89-90人的个性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发展,到达自由个性的境界。自由个性的阶段必定是个性与秩序完美统一的阶段。
总的来看,目前人类已基本进入人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当代全球化也因之表现为“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全球范围内的确立。中国已经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之中,但从人的发展阶段来看,中国的情况十分复杂。当代中国是一个经历了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社会主义大国,一方面,她必须尽快摆脱封建血缘的“人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又必须把“自由个性”的高远理想具体化为行为的规范,尽量减少“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从个性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处于努力使偶然的个人向有个性的个人、自由个性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从世界,还是从中国来看,目前个性发展的阶段就决定了个性与秩序之间还远没有、也不可能达到完美统一的状态。不过,我们依然可以先从一般的意义上理解个性与秩序的相互关系。
一方面,社会秩序是个性解放的手段,是否有利于人的个性发展是现代社会秩序是否良好的重要判断标准,或是其合法性的重要根据。离开人,秩序并没有独特的价值,人们追求秩序一定是秩序能满足人的需要。人们需要一定的社会秩序,最初是为了获得一种本体性的安全,但现代社会中,人们追求的秩序有着更高的合法性标准,而不止于一种本体的安全。作为社会秩序的组织者、维护者,政府往往成为社会秩序的代言人,而确如保罗·库尔兹指出的,在当代社会,“无论社会接受什么样的政府,都必须以人类自由——即为保证每个人类个体在经济上、社会上以及文化上最大限度地发展他或她的个性的那个自由为基础。”[3] 64如果我们把历史看成是有个性的个人对偶然的个人的生成的话,社会秩序则只是人们个性发展、解放的手段,是否有利于此文章采集自778论文在线人的个性的发展已经成为衡量现代社会秩序合法性的标准。一种社会秩序,如果不能允诺和保障个性发展的自由,这种社会秩序就不可能获得人们的持续认同,这种社会秩序就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
另一方面,个性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中形成的,社会秩序既为个性的形成提供条件,也以内化为人的社会性的方面对个性形成一种制约与规训。有个性的个人,即主体性的个人之所以可能,来自于对社会条件、社会关系的全面、充分的占有与驾驭。对于个人而言,这些社会条件、社会关系总是编织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之中,对社会条件、社会关系的占有与驾驭也就是社会秩序的内化。对于有主体性的个人来说,这种内化首先不应该理解为一种受动和压迫,社会秩序的内化以“一般化的他者”造就了“宾我”,使个体自我成为可能。“一个人之所以有一个人格,是因为他属于某个共同体,是因为他接受整个共同体的各种制度,并且使它们转化成为他自己的行为举止。”[4] 176也就是说,个性化与社会化并不矛盾,只有在社会化中才能个性化,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中,个性才得以可能。同时,社会秩序也是个性、自由得以扩展的条件,没有秩序就没有确定性,个性的主体性就无从显现,个体的自由也就成为空中楼阁。当然,社会秩序的内化必然表现为对个性的某种规范,只有这种规范才能保障其他个性的显现。也就是说,秩序对个性的规范使得作为复数的个性成为可能。从根本上,与其说秩序对个性的规范是出于秩序自身的需要,不如说是出于其他个体个性、自由成为可能的需要。
二
如果说个性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从来都很重要的话,那么在当今世界和中国,个性与秩序的关系则因为其高度的复杂性、敏感性而被极端地突现出来了。
首先,在世界历史条件下,社会秩序具有立体多维的层次。在传统意义上理解的社会主要是一个以民族—国家为界限的关系总和,相应地,社会秩序也主要用来描述、解释和规范一个民族—国家内部的社会稳定性。但是,随着全球化的发生、发展,社会秩序逐渐现实地展示出全球秩序(类秩序)与民族—国家秩序(群体秩序)的双重面相。在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全球化进程加速,全球秩序与众多民族—国家内部秩序的相互关联更为明显、强烈。确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2] 68而且,在世界交往的层次,就全球秩序而言,不仅包括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秩序问题,而且还包括跨越民族—国家界限的个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之间的秩序问题。人类在世界范围内社会化了,全球社会业已形成。这些立体的、作为复数的社会秩序构成了个性形成的重要历史条件,必然对当代人们的个性产生重大影响。更为棘手的是,各个层次的社会秩序对个性的制约与规训在现实中有时是相互矛盾着的——例如全球秩序与民族—国家内部秩序,使得个体无所适从,产生种.种焦虑,甚至是出现身份认同的危机。
其次,个性为虚假的意识形态所蒙蔽。不同社会秩序对个性制约的矛盾使个体产生身份认同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各种意识形态撕扯的结果。各个层次的社会秩序不仅需要为自己的正当性进行辩护,而且会提出和努力实现基于自己利益的全方位、立体的社会秩序构想(当然也包含其对个性进行独特理解的辩护),并把它说成普遍的、唯一合理的。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主张总是包括自己的和世界的两部分,而且这两部分的合法性总是相互支持的。为了获得内部成员,乃至全世界的认同,意识形态作为其辩护工具就在所难免。意识形态是“系谱学意义上的第一科学,……它是一种最伟大的艺术,因为在一个控制良好的社会,所有的这一切都必须成功地协调起来。”[5] 133但是,既然作为一种“艺术”,意识形态归根到底就不可能是科学,其越来越抽象的普遍性也掩盖不了其虚假的方面——这正是马克思批判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意识形态越是隐蔽、越以貌似真理的方式出现,个体受其影响、控制就越深刻,既有的社会秩序就越是能得到更好的巩固。但在本质上,只要意识形态有虚假的成分,受其辩护的一定社会秩序对于个人来说就是异己的。
再次,个性在世界历史的意义上被异化。在生产力和交往的不断发展下,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在可能性上说,每一个作为主体的个体都能放眼于整个世界,以“万物皆备于我”的方式运用世界的一切物质、精神文明成果。马克思是这样描述的:“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2] 89同时,个人也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以自己个性化的活动方式深深地影响着整个世界。这都是开天辟地以来未有的事情。个性的发展因此也获得了广泛、丰富的关系。但是,“单个人随着自己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越来越受到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力量的支配(他们把这种压迫想象为所谓宇宙精神等等的圈套),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结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2] 89。这不过是“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全球扩展、确立的一个结果。这样一来,在世界历史条件下,这些广泛、丰富的社会关系“是受偶然性支配的,并且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同单个人对立的。”[2] 121加之意识形态对个性的蒙蔽,在这样的时代形成怪异甚或畸形的个性是完全可以理喻的。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当今时代个性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复杂关系蕴涵着极大的风险。诚如吉登斯指出的,当代社会一个重要特征之一是就是外延性和意向性这两“极”之间不断增长的交互关联。这种关联就其具体内容来说,具有变动不居的即时性特征,一切固定的事物及其关系都烟消云散了;就其相互影响来说,具有复杂的非线性特此文章采集自778论文在线征,一极的事件会在另一极上产生不同甚至相反的结果;就其产生的后果而言,具有有机的整体性,牵一发而动全身,荣损与共,谁也不能置身于外。人的个性活动与整个世界的秩序状态之间处于高度敏感依赖的状态。这“既引出了希望,也引出了一种威胁。说希望,是因为哪怕是小的涨落也可能增长并改变整个结构。结果,个别活动不是注定不重要的。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威胁,因为在我们的宇宙中,稳定的、永恒的规则的安全性似乎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危险的不确定的世界中。”[6] 373这就是所谓“高后果风险”。许多学者已经揭明,人类已经进入所谓风险社会,我们正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
这样,一方面,全球化与高度现代性为个性的发展提供了空前的可能性空间,而形形色色的强调个性、差异的所谓后现代思潮则从观念上引导和助长了人们日益个性化的追求;另一方面,一个社会,甚至整个人类的秩序状态变得越来越脆弱,受到越来越多的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秩序的畸变可能性越来越大。风险不仅意味着秩序的可贵,而且意味着获得和维续一种秩序的难度、成本增大。风险社会使得追求秩序的人们往往进退维谷,因为建构的力量有可能以放大的方式走向反面,转化为一种解构的力量。而且这一切从根本上是不能简单地用数字和公式的外衣来加以标识的。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秩序的畸变往往是个性化追求的客观后果。由此出现一个深刻的悖论:在风险社会中,社会秩序为个性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好的条件;同时,人们的个性发展又在更深的层次上不经意地摧毁着社会秩序成为可能的基础。
三
目前,虽然人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性与秩序的复杂性关系,但只要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就不可能听之任之。对存在的领悟总是意味着某种应然的规范。笔者以为,从如下几点着手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
首先,对个性发展、秩序稳定进行持续的反思性监控。从根本的意义上说,反思性是对所有人类活动特征的界定。随着现代性的发展,个体行动的反思性特征获得了普遍化,充斥在日常生活和哲学意识当中,并形成当代社会世界的一种一般的存在维度,直至被制度化为现代性的重要动力,当代的所谓高度现代性也被称为反思性现代性。作为现代性动力的反思性并不等于自我意识,它是根植于人们所展现、并期待他人也如此展现的对行动的持续监控过程,它体现了持续发生的社会生活流受到自我监控的特征。[7] 62同时,与内在于所有人类活动的反思性相区别,现代性的反思性是社会活动依据新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自我修正的那种敏感性,而哲学社会科学在现代性的反思性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经由前述,风险社会所蕴藏的危机表明,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状态,不仅要有利于个性的发展,而且应该对个性发展可能导致的非线性后果有超前反映、反思监控的作用,将危险尽量减少。为此目的,我们必须真正地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其社会反思的功能,有意识地进行个性、秩序的研究,对现实的个性与秩序的关系状况进行持续的反思性监控,以便个体或社会作出及时修正。
其次,从个人来看,应在清除虚幻意识形态的同时确立一种类的责任意识。对于个人而言,尽管理性总是有限的,但审慎的理性行动在当代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作为对个性进行制约、规训方面的人的社会化更需要一种类意识、类责任的培育。在一个个体本位的时代,由于表面上的自身独立性往往声张的是个体的权利,而认为个体的许多行为是纯粹私人的。可是,在全球化的当代阶段,人活动的意向性与外延性的强相关性使得传统的责任观已经遭受质疑。我们不仅需要责任意识,而且需要的是一种类的责任意识。同时,我们的责任意识不光是一个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它还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正因为如此,这种类的责任意识不仅应该超越个人主义、小集团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等种.种虚假的意识形态,而且应该成为个体权利、个性自由是否合理的一个限度标准: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只有不脱离对人类同伴的责任和对我们居住的地球的责任的时候,才是合理的。就个性的主体性而言,自由自觉的活动必然包括对自己活动受动性的深刻认识,对受动性的认识恰恰是主体能动性的最高表现。
最后,走向公共性的追求。如前所述,个性与秩序分别代表着人的活动的主体性、意向性、差异性与受动性、外延性、同一性的方面。追求个性与谋求秩序都是当代之所需。换言之,个性与秩序的矛盾问题是如何在一个差异多元的条件下获得某种同一的问题。传统的方式要么强调同一(秩序),要么强调多元(个性),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合理的解决途径是从两极到中间——走向公共性的追求——这也是罗尔斯、哈贝马斯、泰勒、阿伦特等当代西方诸多大家的着眼之点。就其原初涵义而言,公共性是与个体性、私人性相对的。今天,公共性则更应当理解为对多元的个体性、私人性和同一的普遍主义、极权主义的双重超越。对于个体而言,公共性意味着超出自身去考虑他者并获得自我在场的现实体验;对于社会而言,公共性则意味着一种“让公开事实接受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监督”(哈贝马斯语)的秩序建构原则与价值理念。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而言,走向对公共性问题的关注都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在公共世界的条件下,现实主要不是由组成这一世界的所有人的‘共同本质’保证的,而是由这样一种事实来保证的,即尽管角度不同,因而看法各异,但每个人关注的总是同一客体。”[8] 45归根到底,公共性的存在论基础就在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共在于世——“‘公共’一词表明了世界本身。”当然,这个世界“并不等同于地球或自然。它更多地与人造物品以及人类双手的创造相连,与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类的事务相连……这个世界就像一件中间物品一样,在把人类联系起来的同时,又将其分隔开来。”[8] 40只有关注和着力于公共性,个性与秩序才是同时可能的。同样,正是在公共性的讨论中,对个性、秩序的反思性监控,对虚假意识形态的去蔽才是可能的。
篇8:明希豪森的办学理念与实践论文
明希豪森的办学理念与实践论文
论文摘要:哥廷根大学作为欧洲著名的古老学府之一,她曾拥有过辉煌的“哥廷根时代”,然而她的发展却离不开其创办者明希豪森所作出的贡献。通过对哥廷根大学历史发展的梳理以及对明希豪森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的具体分析,阐明了科研自由和一流师资力量对于研究型大学发展的重要性,提出提高我国研究型大学科研水平的措施。
论文关键词:明希豪森;哥廷根大学;科学研究
一、哥廷根大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哥廷根大学是由1727~1760年间汉诺威的选帝侯、英国国王乔治二世(GeorgⅡ,August)出资创建的,因而以他的名字命名,即乔治-奥古斯特-哥廷根大学。这位国王将除了出钱以外的事情都交给他的德国大臣去做,而这位在办大学上有远见卓识的大臣也就是后来哥廷根大学的首任董事长冯・明希豪森。1734年10月14日,在哥廷根一间租用的仓库里,哲学院教授霍尔曼讲授了哥廷根大学的第一节课,意味着哥廷根大学正式诞生了。
1.哥廷根大学的历史发展
哥廷根大学的历史发展跌宕起伏,有过无校能敌的辉煌时代,也有惨遭压迫而倒退的时期。然而在这段历史中,哥廷根大学所取得的成就就像天空璀璨的明星,永远闪耀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哥廷根大学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百年(1734~1837年)。这段时间是从哥廷根大学第一次繁荣到著名的“哥廷根七教授”事件。起初哥廷根大学同其他大学一样设置了神、医、法、哲四个学院,不同的是这四所学院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且在这一时期内法学院尤其兴旺,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是注册学法律的。在明希豪森等人的努力下,哥廷根大学请来了许多著名教授,吸引了大量各地来此求学的学子,同时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著名“国家法之父”皮特在哥廷根任教半个多世纪,写了126本书,奥地利首相克莱门斯・梅特涅、柏林大学的创办者威廉・冯・洪堡都是他的学生;海纳把哥廷根大学图书馆建成欧洲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学术图书馆;若德尔建起了世界上第一个带产房的妇科医院,等。1803年,当拿破仑占领汉诺威,解散了德国许多大学的时候,却保留了哥廷根,他说:哥廷根属于整个文明世界。1837年11月,由于著名的语言学家格林两兄弟、历史学家达尔曼、格维努斯、东方学家埃瓦尔德、国家法专家阿尔布雷希特、物理学家韦伯等7位著名学者为抗议国王废除**,愤然集体辞职,[2]使哥廷根大学在人文社科领域元气大伤,学生数也急剧下降,而这一年正是哥廷根建校100周年。
第二个百年(1837~1933年)。这段时间是从哥廷根大学第二次繁荣到纳粹旗帜笼罩上空。这一时期在哥廷根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质学等自然基础学科迅速发展,科学的分化、分支科学的建立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在克莱因等人的努力之下,哥廷根大学走上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自然科学学科的发展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从1901开始颁发诺贝尔奖开始到1933年,哥廷根大学共有2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其中物理奖10位、化学奖6位、医学奖3位、和平奖2位、文学奖1位。哥廷根此时已成为无可争辩的世界数学中心、人人向往的学术圣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得哥廷根牺牲了许多老师和学生,接下来的“蔓菁之冬”带来了可怕的通货膨胀,而希特勒的集权统治更是给了哥廷根几乎致命的一击。大批犹太科学家、外籍科学家以及不能忍受这种恶劣政治气候的德国科学家纷纷出走,大多流落到美国。30年代初,原来在世界上最有权威的德国《物理学杂志》第一次被美国《物理评论》超过,标志着科学中心转移到大洋彼岸。
哥廷根大学复苏时期(1933年至今)。从1933年到1945年,德国大学在纳粹党的统治下日趋没落,哥廷根大学也不例外。当时宣传部长戈培尔的任务就是用希特勒的思想去统一全党、全军和全体德国人的思想。在大学里看到的是“焚书排犹”。[3]哥廷根大学失去了昔日的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也牺牲了大量的师生。由于经济拮据和由战争而导致的生源剧减,战后哥廷根大学的恢复较为缓慢。哥廷根大学在1980年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结构调整,取消“学院”,改设14个“专业领域”。随着经济发展的慢慢恢复,西德教育经费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哥廷根大学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它仍然是西德一流的大学,但是却再也看不到高斯、维勒、希尔伯特那样的科学巨人了。那句“打起你的背包,到哥廷根去”的名言只能停留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了。从哥廷根大学的历史发展来看,它的得与失是相伴的,得名师得自由的时候便盛产科学家,失名师失自由的时候便失去辉煌而黯淡。
2.哥廷根大学的现状
目前,哥廷根大学是德国最著名、最古老的大学之一,有14个分校,在这些分校中设有170多个研究所,有600名教授和2000多名研究人员,在校学生达2万多名,涉及的学科和专业主要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农业、林业、经济、社会科学、教育、法律、地质学、历史与语言学、神学、医约等。在这些领域中,化学及数学等学科一直是走在德国其他大学前列的,物理学和历史学的实力也十分突出。哥廷根大学在2007年10月19日德国第二轮“精英大学”评选中被评为德国九所精英大学之一。哥廷根大学了解自己的伟大传统,今天仍把专业领域广泛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作为自己的任务。
二、明希豪森的办学理念和实践
冯・明希豪森生于1688年,曾在耶拿、哈勒和乌德勒支大学学习过,毕业后在汉诺威从事文职和外交工作,所以有很多机会去国外考察。1728年,明希豪森成为枢密院成员,鉴于当时大学不切实际的教育方式,他极力呼吁成立一所汉诺威大学,为绅士提供良好的高等教育。经过几年的努力,哥廷根大学1734年开始上课并于三年后正式举办了开学典礼,并任命明希豪森为第一任董事长。在36年的时间里(1734~1770年),他一直兼任哥廷根大学的董事长,是这所大学的真正经办人。受当时追求实用的启蒙思想的影响,明希豪森在办大学上显示出了他的远见卓识,如他所说:“我的大学伦理是以声誉和实用为基础。” 明希豪森在创办哥廷根大学的时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扩大生源,通过课程改革和增加体育项目吸引贵族和外国人进入大学。(2)营造学术自由的氛围,注意选聘在教义上保持中立的神学教授以维护和平,同时摒弃那些好争斗或名声过分不好的学者,力图避免17世纪末以来在德国盛行的新教派之间刻毒的论争。(3)注重提高教授的社会地位,他将教授由一般的雇员提高为国家的官员,给予很高的工资及优厚的待遇,因此也吸引了一批一流的学者来校任教。[6](4)重视科研基础设施和科学组织建设,1742年成立的科学学会及后来创办的图书馆使哥廷根大学成为中欧主要的学术和科学中心,也促成了德国大学注重研究和出版的风气。当时格斯纳举办的哲学习明纳成为德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个习明纳。(5)改进课程体系,明希豪森通过增加哲学学科的分量表明自己对于学院的重视,尤其重视历史、数学和修辞学。哲学院增设了“经验心理学”、自然法、政治、物理学、自然史等;采用新人文主义的研究方法,赋予古典作品以新的含义,同时创办了著名的语言学研究所。明希豪森这一系列的`举措使得哥廷根大学迅速成为欧洲领先的大学,甚至是后来的世界科学研究中心。
三、明希豪森办学对哥廷根大学后续发展带来的影响
明希豪森作为哥廷根大学的首任董事长,他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为哥廷根大学迅速成长为著名研究型大学铺好了道路。从哥廷根这270多年的发展历史来看,明希豪森在建校之初定下来的两条方针,即教学自由与科研自由以及师资招聘中的唯贤是用。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地贯彻,并且也形成了哥廷根大学的优良传统。
唯贤是用的优良传统。明希豪森任董事长期间,聘请到“国家法之父”皮特讲授法律,破格提拔无大学学历的迈尔任数学和经济学教授,从斯拉特斯堡聘请25岁的若德尔为医学教授,聘请埃克斯勒本讲授兽医学,聘请到了数学王子“高斯”等。在聘请教师方面,明希豪森一方面以知识才学为标杆,另一方面也敢于开辟新的课程与学科。接替明希豪森处理大学事物的海纳秉承了明希豪森唯贤是用的精神,在其任职的近45年的时间里为哥廷根大学争取到了许多杰出的科学家,其中有历史学家施洛泽、物理学家希滕伯格、经济学家贝克曼、化学家格美林,还有民俗学奠基人和解剖学家布鲁门巴赫等。而这些科学家一方面为哥廷根大学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而且在这些学生中有很多都成为了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教育家、政治家和诗人。从哥廷根知名的校友录中可以发现,至今为止有4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哥廷根学法科的历史人物有奥地利首相梅特涅、“铁血宰相”俾斯麦、联邦德国总统魏茨泽克、联邦德国总理施罗德等;著名诗人海涅、著名文学家歌德、童话作家和语言学家格林兄弟、著名教育家与柏林大学创办者洪堡等都曾是哥廷根大学的学子,并且其中一部分知名校友也曾任职于哥廷根大学。由此可以看出,哥廷根大学已经形成了一种开放的引入人才的循环系统,一方面不断聘请知名教授,另一方面在自己培养的优秀人才里生成了一批新的师资力量。
教学自由与科研自由的浓厚氛围。自由最先体现在解除了神学对于其他学科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神、法、医、哲处于平等的地位。其次,由于哥廷根大学重视科学研究,教授承担着传授已知知识和探索未知知识的责任,明希豪森给予了教授充分的自由以便他们更好地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而不过问他们在教授职位上做什么和怎么做。这样,格塞纳作为医学教授却成为了哥廷根数学和天文学的先驱,布鲁门巴赫作为医学教授却成为了民俗学的奠基人。再次,哥廷根的学生也都有很大的学习自由,亚历山大・洪堡学习法律,但是他的突出成就却表现在他作为地理学家和自然考察者身上。哥廷根大学将它的学生看作是大学生,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学习。教学自由、科研自由、学习自由在哥廷根大学里一开始就扎下了根,浓厚的自由氛围里播撒着科学家的种子,当然就不用担心收成了。
四、对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启示
从哥廷根大学的历史发展来看,什么时候哥廷根既有知名教授又有学术自由,它便有杰出的人才和辉煌的成就;当这二者都失去的时候,这段历史留下的就几乎是空白而且要想弥补也相当困难。总的来说,学术自由和对学术研究的鼓励可以看成是哈雷大学和哥廷根大学所代表的大学观念的核心内容,也为它们的发展增添了活力,这一点对最终研究型大学的诞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我国研究型大学而言,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要重视科研自由并给予支持。研究型大学肩负的使命在深层意义上来说涵盖了教学和科研,自然也包括以科研服务于社会。目前国内在科研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人文社科领域多围绕国家或省级课题展开,自然科学领域研究课题部分源于国家课题,部分源于与企业合作项目,因为这样的课题来源有足够的经费支持。许多学者、研究人员不得不放弃自己感兴趣的研究点,而选择那些有“钱途”的项目,实际上很多对教师的评价及待遇都与这些课题相关,也迫使渴望自由研究的教师们放弃了那些可能成就辉煌的灵感。我国研究型大学的科研自由一方面需要国家从经费上给予支持,采取自由定题方式;另一方面也需要高校的老师热爱科研,善于抓住值得研究的问题,在学校内部营造一种浓厚的研究氛围。
二是要吸引一流学者并给予优厚待遇。“问题的关键是识人,如果你招到的是人才,那么一切‘操心’都是多余的;如果你招到的是庸才,那么再怎样‘操心’也将无补于事。”哥廷根之所以成为一流的大学,培养出那么多杰出的科学人才,全仰仗其一流的师资水平,在我国研究型大学里更需要有一流的学者、一流的科研生力军。高校可以通过优厚的待遇和科研支持吸引那些优秀学者,提高师资力量,从而提高整个学校的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