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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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本文共10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evonne”提供。

篇1: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公共秩序,笼统得说,是指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问题,是指关系到一国的国内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国内冲突规范的援引,本应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但以被援引的外国法违背了法院地国家(内国)的公共秩序,因而该国法院排除或拒绝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

法院在考察援引外国法是否违反国内公共秩序时,如适用外国法会损害国家利益和共同利益,可予以排除适用。

1、共同利益。一般在国际条约和习惯法中有所体现,也会规定在国内法中“直接适用的法”里,即国际法上的社会公共利益,包括环境、公共卫生、外交、军事等等,既包容了私法方面的社会公共利益,也含有公法方面的社会公共利益,只有私法意义上的社会公共利益才是法院在适用国际私法时所要考虑的内容,因其作为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的内容,为各国国家所接受或认可,从而也能够被各国法院接受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2、国家利益。各种学说以及各国的司法实践都认为,依内国的冲突规则指引本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时,还有各种各样可以排除外国实体法适用的根据,如:

(1)其适用与所涉国家的公共秩序相抵触,或正符合另一国家或国际法律共同体排除其适用的情况;

(2)与所涉国家的基本政治利益或政治纲领相违背,或正符合所涉及的友好国家排除其适用的情况;

(3)当事人通过虚构连结因素而试图规避通常本应适用的法律;

(4)在特定情况下不存在互惠或不能确认有互惠的存在;

(5)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如外国法有关制度不为内国法律制度所了解;缺乏连结因素;外国法的内容不能被认定);

(6)当事人宣告放弃适用外国法或不再要求适用外国法;

(7)所涉国家未承认该外国国家或其政府;

(8)出于对在第三国领域内造成的法律地位的尊重,为符合它的法律制度,不适用另一个本可适用的外国法;

(9)法院负有考虑必须绝对适用的第三国法律的义务等。

二、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及立法概况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下列情况下可援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1、如果适用外国法违反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损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就应排除;

2、如果适用外国法有损于我国主权和安全,就应排除;

3、如果适用外国法违反有关部门法的基本准则,就应排除;

4、如果适用外国法违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或违反国际法上公认的公平正义原则,应予排除;

5、如果某一外国法院对同我国有关的案件,无理拒绝承认我国法的效力,则根据对等原则,我国也可以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 150 条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对公共序保留予以了规定,该条指出:“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我国于199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于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也分别作出了与《民法通则》第 150 条完全一样的规定。《海商法》第 276 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航空法》第 190 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尽管我国目前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是比较全面的,甚至在个别问题上采纳了先进的作法,但对照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它也存在若干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为内涵不一致、适用标准相矛盾、内容存在“盲点”以及规定不协调等缺陷。

三、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之完善

1、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我国法学界对公共秩序保留问题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发展和完善问题予以了充分的重视,并对此进行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展望。鉴于单行的中国国际私法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诞生,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可以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在制订中国国际私法法典以前,现行有关法律中的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将继续保持其效力,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就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作一较为详尽的司法解释,对立法中未涉及的某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法院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具体的标准,这样可以使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更好地得到运用。同时,我国在制定新的单行民事法律时,最好不要重复出现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因为我国《民法通则》已对此作出了规定。至于在我国将来制订国际私法法典时,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在用词上应使用了同一个概念——“公共秩序”;在立法方式上应采纳合并限制的方式;在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范围上,应该分别从冲突法、程序法、实体法三个方面作出比较全面的规定;至于在适用标准上,则应完全采纳先进的“结果说”;另外,还应引入最密切联系理论来解决援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了应适用的法律后的法律选择问题。

2、我国区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世界上各复合法域国家对待区际法律冲突中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的态度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完全拒绝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种是限制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即主张对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中的适用较之其在国际冲突法中的适用,施加更多的限制。而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是按照“一国两制”构想,在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及内地与台湾逐渐统一从而成为复合法域国家后产生的。与世界上其他复合法域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相比较,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具有不少特殊与复杂之处:既有属于同一社会制度的法域之间的冲突,又有属于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即有同一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又有不同法系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它在许多方面甚至可以说同主权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相接近。 因此,在我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中保留公共秩序制度是必要的。各地区的法院在依冲突规范适用其他地区的法律或被请求承认、执行其他地区的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发现其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抵触时,可以拒绝适用或拒绝承认执行。这一方面可以从区际法的角度保证“一国两制”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各法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共存;另一方面,又可为各地区保护自己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提供一个“安全阀”。不过,区际法律冲突毕竟是主权国家内的不同地区之内的法律冲突,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虽然比较特殊,但它仍旧是统一中国内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 由于立法层次的参次不齐、各地区间法律理念的差距客观存在,现阶段我国区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与适用实际上是一项繁重的工程,这项工程的实质便是如何合理、顺利解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区际私法中既要被适用,又要被限制适用的问题。毫无疑问,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区际冲突法中的适用较之其在国际私法中的适用,条件应更为严格。因此,我国内地在制订区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时,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限制其适用:

(1)、在措辞上应体现限制援用公共秩序保留的精神,即规定只有在适用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法律“明显违背”内地的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方能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该法律的适用。尽管这种“明显违背”的措辞仍然是一个弹性的概念,但终究能够反映立法者限制公共秩序适用的意向和态度。

(2)、在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标准上,应严格遵循结果说,不能仅仅因为要适用的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法律的内容与内地公共秩序相矛盾,就运用公共秩序保留手段,只有当适用法律的结果危及内地公共利益时,才能运用公共秩序保留。

(3)、运用公共秩序排除本应适用的其它法域的法律后,不能一律代之以我国内地法律,而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重新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这样可以间接地遏制公共秩序保留的滥用。

(4)、此外,还可以从司法程序的角度来严格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援用。可以把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最终决定权赋于最高人民法院,这样从一定程度上既能保证适用公共秩序的严肃性,又能减少其适用机会。

四、结束语

公共秩序保留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在外国法的适用的问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现代各国在国际私法领域无不采用这一制度,以维护本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国应当加快完善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篇2: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

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数据显示,至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诸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

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

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

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

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1)抵押财产参保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篇3:法律事务专科就业方向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根据7051份就业数据分析出:

法律事务专业在所有 1099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199;

法律事务专业在法律22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3;

法律事务专业在法律实务类8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2。

篇4:专科法律事务就业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发展,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适应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法律职业素质和法律职业能力,能熟练掌握起诉、代理、辩护、审判等法律应用、法律服务技能及相关法律制度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法制史等课程。

1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就业薪酬统计

通过1257份法律事务专业就业状况分析,法律事务专业平均薪酬水平为 7020 元。

若按照工作经验和工龄来统计,法律事务专业应届毕业生工资4790,0-2年工资5630,3-5年工资7880,6-7年工资10630,8-工资17150。

你认为上面关于法律事务专业的就业薪酬统计准确吗?太高还是太低了?

2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排名统计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根据7051份就业数据分析出:

法律事务专业在所有 1099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199;

法律事务专业在法律22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3;

法律事务专业在法律实务类8个专业中,就业排名第2。

3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区域和方向统计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哪个地区需求量比较大?根据7051份就业数据分析出:

需求法律事务专业最多的地区是 上海,占25%;

需求法律事务专业最多的方向是 金融/投资/证券,占22%。

除了上述就业地区和方向外,法律事务专业在下面地区和方向中也特别受欢迎:

一、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分布

排名 方向 占比

1 金融/投资/证券 22%

2 房地产 15%

3 互联网/电子商务 14%

4 建筑/建材/工程 9%

5 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7%

6 新能源 7%

7 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7%

8 计算机软件 5%

9 法律 4%

10 贸易/进出口 4%

二、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地区分布

排名 地区 占比

1 上海 25%

2 北京 22%

3 深圳 15%

4 广州 10%

5 杭州 6%

6 朝阳 4%

7 南京 4%

8 成都 3%

9 武汉 3%

10 厦门 3%

以上关于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前景和就业方向的各种数据分析仅供参考。选择大学专业不仅要看本专业的就业前景,更要注意就读人数和个人兴趣爱好,再好的专业,因为就读人数过多,也同样会导致就业困难;另外选择一个不喜欢的专业,不但影响你的后期学习,也会影响到就业选择。

[专科法律事务就业方向]

篇5:法律事务专科就业方向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哪个地区需求量比较大?根据7051份就业数据分析出:

需求法律事务专业最多的地区是 上海,占25%;

需求法律事务专业最多的方向是 金融/投资/证券,占22%。

篇6:法律事务专科就业方向

法律原理与技术、宪法、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原理、诉讼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法律论辩、法律文书、调解原理与实务、案例解析。

法律事务专科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篇7:法律事务专科就业方向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篇8:专科毕业论文

专科毕业论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园教育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作为幼儿园教育的主体,在教育和培养孩子方面,幼儿园教师承担重要责任。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目标是培养幼儿教育工作者,并且培养学生舞蹈教学能力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但是,目前继承性的无创性性的舞蹈教育的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今的教学。我们应该坚持从“继承学习”的概念转变为“创新学习”的概念,明确高等教育所需要的“创新学习”理念,确定当前舞蹈教学中幼儿教育专业的真正目的,注重学前舞蹈教育和专业舞蹈教育、学前舞蹈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差异。

一、“双基础”教学模块

不同于其他高校的舞蹈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不仅需要培养学生的舞蹈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创造和设计能力。所以在对学生基本素质和舞蹈理论文化课程结构和内容设置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的前提下,应重点放在开设幼儿舞蹈活动和设计课程,在有限的课时内使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各类舞蹈的典型材料,从中获取设计和指导舞蹈教学与编排的创新能力。在此设想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专业舞蹈教学中的“双基础”教学模块。

(一)舞蹈基础理论

舞蹈基础理论学习目前,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大多没有接受过舞蹈教育,他们在舞蹈知识方面几乎是空白。导致他们在接受舞蹈教育上有很大的困难。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必须在教学初级阶段专门的学习舞蹈教学的理论知识,了解舞蹈的基本技术条件与基本方法,掌握舞蹈创作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舞蹈基础训练

舞蹈基础训练是培养舞蹈能力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基础舞蹈训练对学生的肌肉能力、舞蹈技能和运动模式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该专业的学生身体灵活性、兼容性和可塑性对比儿童时期弱,舞蹈课程安排比专业舞蹈院校少。因此,对学生的训练应降低难度的'要求,应坚持从浅到深的训练原则,尝试借用现代舞的训练手段作为切入点,并结合正确的姿势提供顺序组合运动,提高他们的身体柔韧性和运动协调性。

(三)学习儿童舞蹈知识与技能

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未来都将从事幼儿园教育的职业,因此他们的幼儿园教育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显得尤为突出。在舞蹈教学中,我们特别重视对幼儿舞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具体做法如下:在学习民族民间舞时,鼓励学生大胆创建组合与舞蹈,通过课后作业组织学生设计儿童舞蹈活动计划并实施方案。这样就通过整个舞蹈教学过程,丰富了学生的舞蹈知识结构,提高了学生掌握儿童舞蹈知识的能力,为未来的舞蹈教学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四)少儿舞蹈教学能力的培养

少儿舞蹈教学应特别重视学生舞蹈教学能力的培养。舞蹈教学能力的培养是幼儿舞蹈教学模块的重要内容,其中包含设计、组织和指导幼儿园舞蹈活动等内容,我们应加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引导学生从发展的特点出发,在不同年龄阶段参加少儿舞蹈活动,编制小舞蹈项目,引导学生从特定的教育规范中开展舞蹈动作,结合理论和实践,提高学生组织舞蹈活动的能力。

二、教学手段多样性

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在知识和舞蹈技能方面存在不足,因此,教师要善于反思自己的教学,发展丰富舞蹈教学活动。

(一)教学手段的理念指导

初学舞者的年龄特征决定传统舞蹈教学以运动的学习为主,最佳的舞蹈年龄(11~12)阶段模仿能力强,理解能力弱。然而,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学习和理解能力很好,但创新能力却很弱。所以通过教学手段的理论指导,教学的重点是增强学生实践以及运用的能力。所以,教学中更多的通过讲解和演示,帮助学生通过正确的动作示范,理解舞蹈动作的标准要求,引导学生欣赏和体验运动的要领。

(二)准确的教学内容和相应的教学对策

舞蹈是人体的艺术,它以人体运动塑造艺术形象。因此,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身体表达能力,是舞蹈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舞蹈技能的形成是身体能力的积累到改善的过程。在舞蹈教学中,教师要不仅要追求速度和数量,更要追求准确和完美,坚持稳中求进促进技能训练,使学生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身体的表现力。因此,在舞蹈教学中,作者坚持“语言的简明解释和运动的精确示范”。

(三)“教”与“教”与“教”与“学”的互补学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培养学生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针对训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教师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讲解和示范,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引导学生观察、分析和比较,帮助他们更准确地掌握动作要领,进一步完成运动。此外,教师还可以充分利用课堂结束时间,使学生对所学知识和运动技能进行总结归纳,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总结教学知识的能力,最终达到教学互补。

三、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在学生具备一定的舞蹈技能时,应引导学生在现有知识和技能方面更有创造性的训练,目的是让学生在练习中锻炼自己,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到锻炼和创新的能力,提高舞蹈的编排和创新能力。第一,我们可以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舞蹈表演,通过学习和排练优秀的舞蹈节目提高学生的表现能力。第二,教师应更多的给予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机会,让学生充分发挥创造和想象力,以创新的方式组织学生,自主创新舞蹈作品。第三,学生完成了舞蹈作品的创作,教师应该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排练计划,并进行各项目的指导。

由于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同时也对对该专业的舞蹈课程的建设提出了创新性的要求。我们要建立一个创新性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观念。在教学设计与实施方面,我们要把“双基础”和提高儿童舞蹈编排和教学能力作为中心的掌握。在课程内容安排方面,我们应该把“以降低难度,在培养和保持艺术实践”理念为指导的特殊操作方式。对于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我们要改掉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中的种种问题,不断完善和完善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体系,培养全新的适用性的跨学科的人才。

篇9:专科毕业论文

一、我国寒冷地区建筑能耗现状

据资料显示,我国新增采暖能耗以每年6×109kg标准煤的速度在增长。我国北方城镇采暖人口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3。6%,但北方集中采暖地区的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约占全国采暖房屋面积的50%,且每年有3~6个月的采暖期。在80年代末期,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占到当时全国年总能耗的11。5%,占采暖地区全社会能耗的20%以上,在一些严寒地区城镇建筑能耗则高达当地社会总能耗的50%以上。因此,我国建筑节能中心工作首先是围绕着降低北方寒冷地区城镇的采暖能耗展开的。寒冷地区的建筑能耗主要是以供热为主,所以,建筑节能绝大部分是供热节能。

二、建筑物能耗消耗的途径

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主要取决于围护结构的热传导和冷风渗透,建筑围护结构的散热量,往往要占采暖热耗的1/3以上,如果建筑围护结构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便可减少冬季室内传出室外的热量和夏季室外传入室内的热量,从而减少为维持室内舒适热环境提供的采暖和制冷能量。

建筑节能按围护结构界面划分主要包括墙体节能、门窗节能和屋面节能。如何改善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节约能源,开发和利用太阳能,保证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环境中,是建筑设计中应重点考虑的。

三、寒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

笔者认为寒冷地区的建筑节能设计应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从建筑物的规划设计之初进行节能控制;二是要发展高效的保温隔热材料,做好屋面保温隔热防止室内外热交换,从而减少建筑能耗;三是要控制建筑物的体形系数、选择适宜的朝向及采用合理的构造措施。下面将详细论述。

(一)建筑的规划节能设计

现在说建筑节能,人们往往只考虑建筑的构造、材料、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而忽略了建筑规划设计创作阶段的节能控制。我们应该在设计之初将建筑设计创作与规划、构造、材料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全面提高住宅建筑的节能效果和建筑品质。

1、住宅选址与规划布局

国内住宅建筑多以小区形式出现,住宅建筑选址的好坏、规划的合理性是决定住宅节能设计的先决条件。住宅小区选址应根据地形特点,选择避风向阳的.朝南坡地或平原,避开迎风的水域岸边或容易形成风道的山谷、山顶等,因为冬季冷气流在凹地里易形成对建筑物的“霜洞”效应。

2、道路设计与小区通风

为使建筑单体争取更好的朝向,我们在设计初通常将小区道路的布局与用地结合布置。除施工便利、方便使用,道路也是整个小区的通风道。道路设计时应便于组织小区通风,并与城市、小区绿化空间结合,把新鲜空气引入小区,从而提高居住区内的小气候环境质量。

3、景观绿化设计

小区环境绿化要突出居住条件的均好性和共享性,为居民提供户外休闲、观赏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绿化空间。景观绿化可以有效降低气温、调节湿度、防风抗风、改善通风质量,从而抑制热岛效应,改善住宅建筑外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绿化应以绿植物为主,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绿化系统,形成良好适应气候特点的植物群落。

4、雨水收集利用。

在现代住宅的节能设计中,应建立雨水收集与中水利用系统,并使其用量达到总用水量的30%。一般住宅小区,屋面与路面面积之和约占地面面积40%,做好屋面和路面收集将是雨水收集的重要部分。屋面雨水收集主要是通过水落管将雨水收集引流,进入小区内中水处理系统。小区路面通常采用铺贴渗水砖和设置路面排水沟,这样雨水可以通过渗水砖和水沟进入小区的中水系统中,为小区的绿化灌溉和中水使用提供水源。

(二)建筑外围体系节能设计

建筑物耗热量主要由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量构成,其数值约占总耗热量的1/3以上,所以改善围护体系节能对于提高住宅节能设计有着深远的影响。住宅建筑围护体系的节能设计重点在其外墙、门窗和屋面三大部分。

1、外墙保温设计

(1)外墙节能构造

目前外墙节能的主要方式是采取复合墙,即在墙体不同部位设置高效保温隔热层,形成外墙内保温、外墙夹心保温、外墙外保温3种复合墙体。

(2)外墙内部保温

外墙内保温是用保温材料置于外墙的内侧,它的优点在于:对饰面和保温材料的防水、耐候性等技术指标的要求不高;内保温材料被楼板所分隔,仅在一个层高范围内施工,不需搭设脚手架,施工方便。

(3)外墙夹心保温

外墙夹心保温是将保温材料置于外墙的中间部位,内外侧墙均可采用传统的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等,这些传统材料的防水、耐候等性能均较好,对内侧墙和保温材料形成有效的保护,对保温材料的选材要求不高,聚苯乙烯、玻璃棉、岩棉等保温材料均可使用。夹心保温墙施工季节和施工条件的要求不十分高,不影响冬期施工,近年来在严寒地区得到一定的应用。

(4)外墙外保温

由于对节约能源与保护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也在日益加强,其中以外墙外保温的发展最为迅速。外保温墙体适用于有采暖和空调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既可用于新建建筑,又可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其对主体结构具有保护作用,有效避免了室外气候变化引起墙体内部温度变化,使结构主体寿命延长;有利于消除或减弱冷、热桥的影响;可避免室温发现较大波动;对原有建筑改造时,减少对室内的干扰;不占用室内空间,在二次装修时,避免对保温层进行破坏;增加了立面装饰效果;适用范围广泛,综合效益显著。   外墙外保温技术在国内已有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在北方寒冷地区推广应用中已取得了成效。因此应成为日后寒冷地区外墙保温的首选设计。

2、窗体节能设计

窗户是建筑外围结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外围护结构中能量损失最大的部位。一般住宅的外窗(包括阳台门)面积约占建筑面积的20%左右,其中通过外窗传热散失的能量约占建筑能耗的28%左右,通过外窗透气散失的能量占建筑能耗的27%左右。

(1)合理选择玻璃类型

玻璃是窗户中面积最大的组件。改进这部分的热工性能对整个窗户的节能性能有很大的影响。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节能意识的提高,窗户玻璃材料发生了巨大的技术进步。从透明玻璃到有色玻璃、镀膜玻璃,从单层玻璃到双层玻璃以及中空、真空玻璃。使用节能型窗玻璃,是提高整个窗户保温性能的一大重要措施。目前节能效果好、具有推广价值的节能型玻璃有中空玻璃、镀膜玻璃等功能性玻璃。

(2)提高外窗气密性

如门窗框与墙间的缝隙可用弹性松软型材料(如毛毡)、弹性密闭型材料(如聚乙烯泡沫材料)、密封膏以及边框设灰口等密封。框与扇之间的密封可用橡胶、橡塑或泡沫密封条以及高低缝、回风槽等。

(3)选择节能的窗型

目前常用的窗型有外平开窗、左右推拉窗、固定窗、亮窗和上下悬窗,还有内开下悬翻转窗、上下提拉窗等。固定窗如果安装合理是气密性最好的,且造价低,但是在要求有良好通风的地方不能使用,故一般用于工业建筑中。安装了密封条的外平开窗、下悬翻转窗有适度的气密性,在开启时还有良好的通风性能,但开启时需占用空间。平开窗由上部固定扇和下部推拉扇组成,平开窗能移动的窗扇越少气密性相对越好。平开窗在窗扇关闭后,窗扇和窗框之间压条压得较紧,很难形成对流,节能优势明显。

3、屋面的节能设计

从保温原理来说,热气流是向上运动的,而冷气流则向下运动,屋顶可截住热气流使热量不散出室外,屋顶作为建筑的主要围护构件比其他界面更要起到保温、隔热作用,是建筑节能的主要部位之一。

屋面节能措施应主要选择密度大,传热系数小的保温材料,不宜选择吸水率大的保温材料,以防止保温层大量吸水而降低保温效果。北方地区经常采用的水泥珍珠岩、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水泥聚乙烯苯板等保温材料上铺防水层方法,经过多年使用效果很好。

结语

节能降耗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趋势,寒冷地区建筑节能的主要途径就是要加强外围结构的保温设计,应用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并改进建筑构造。使中国建筑业不断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创造节约型社会做贡献。

篇10:经典专科毕业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得到了提升,食品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近些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情况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所以加强对食品的检验和质量控制就比较重要。主要就食品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食品安全的进一步强化。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检测;质量控制

引言食品安全是社会民生的基础保障,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品才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相对严重,这就需要通过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加强对食品检验以及对其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充分保障食品的安全性。故此对食品检验结果质量控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1食品检验及抽样过程的质量控制分析

1。1食品检验内涵

食品的质量检验主要是按照某一食品执行的产品标准实施的符合性检验,然后出具公正性的检验报告,在检验结果方面对食品判定是合格或者不合格。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技术性比较强,同时也是对实验室能力水平的一种反映,而食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就对食品企业的生存有着严重影响,所以这就需要加强对食品的安全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1]。对每个检验的环节都要充分重视,保障检验结果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1。2食品检验抽样过程的质量控制分析

食品的检验过程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实施的,首先是对食品的抽样检查,这也是检验工作的头道工序,抽样过程中要能够有代表性。具体的操作过程要结合不同产品在抽样前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案,并能够明确抽样的依据以及方法和地点等,抽样人员最少2名,要持证上岗,并填写抽样单,抽样单位确认后再进行签字和盖章,还要对样品进行确认[2]。加强对抽样人员业务素质以及道德品质的教育,抽样过程要坚持原则,也就是随机抽样的原则,通过对同批产品中上中下几个位置进行取样。

2食品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及实验室误差质量控制分析

2。1食品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分析

要充分重视对食品的质量检验中的质量控制,任何的检验分析质量控制都要建立在实验室基础控制上,只有通过专业化的检验设备才能保证食品质量的检验结果。要重视实验室的检验环节,首先在实验的环境层面,实验室的布局要体现出合理化,避免不同测试项目交叉污染以及相互感染。对于不同检验设备要按照检验分析在不同的环境中加以检验,对于实验室的空气要保持洁净,以及在温度和湿度层面也要加以重视,达到合格的要求才能有利于食品检验的准确性。检验人员要经过相关的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同时也要能熟悉产品的标准和标准当中所规定的检验方法,自身要有相应的检验经验,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实施[3]。在检验过程中需要做平行试验,超差时就要重新进行检验,同时还要做空白试验,在微生物的检验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对检验的整个过程保证是处在无菌的状态中。在对检验中的仪器设备的要求上也要能充分重视,要选择标准中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在精度上也要能满足检验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所以仪器设备的自身精确度以及检验性能对食品安全检验结果就有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天平以及酸度计和恒温培养箱以及电热鼓风干燥箱等检验设备都是必备的,对这些设备还要进行及时的检查维护,保障其运行的正常性,使其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

2。2实验室误差质量控制分析

实验室的误差质量控制层面要得到充分重视,之所以对食品质量进行控制,就是要获得准确的检验结果,由于各种影响因素,所以就会出现实验室误差。这些误差也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系统误差以及偶然误差等。从系统误差层面来看主要是分析操作中的一些经常原因使然,而在对食品重复检验分析中会重复表现,在对分析结果的影响上是相对比较固定的,这一误差就能够通过相应的措施减少[4]。这些误差主要有方法误差、仪器误差、试剂误差和操作误差等几个层面。在偶然误差层面存在的问题,这一误差也被称为是随机误差,是测定值在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下随机变动所造成的误差,主要体现在环境温度以及湿度和气压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对这一类型的误差进行消除主要就是针对性的进行应对,而最后的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层面就要能够增加平行测定的次数,以消除测定中的系统误差。

3结语

食品安全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要内容,所以要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重视到食品安全隐患的危害,通过多种方式对食品实施检验,在检验的结果上也要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王丹。如何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准确度[J]。品牌与标准化,2014(16)。

[2]刘华。如何提高食品检验结果的准确度[J]。价值工程,2014(6)。

[3]杨邦忠。浅谈食品检验结果及质量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1)。

[4]刘学敏。如何提高食品检验结果的准确度[J]。科技资讯,2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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