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本文共3篇,希望大家能够受用!本文原稿由网友“fdsfsdafdsa”提供。
篇1: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领头羊”作用,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纵深推进赣州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评选名额
1.市学科带头人300名,
2.市骨干教师1500名。
三、评选范围
我市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
四、推荐办法和步骤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分别按《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二)确定的名额,从本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考试考核认定。
2.上报推荐名单时,应填写好《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赣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备案表》,同时将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和骨干教师备案名单(含电子稿)汇总,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研室)。
3.为加强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和管理,凡申报了市学科带头人的需提交近三年的代表性教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研究和调研报告等,字数不超过2500字)1篇(纸质稿随材料上交、电子稿发邮箱gzsxiezeyuan@126.com);撰写提交自己的成长心路历程、心得体会1篇,字数2500以内(纸质稿随材料上交、电子稿发邮箱gzsliaojianmin@163.com),并将择优结集印发。
4.市教育局将在月底以前,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推荐上报的市级学科带头人认真进行统一考试和考核,实行差额评选(具体的考试考核事项另行通知);对骨干教师进行认真的考核认定。所有考核对象进行考试考核后,通过者名单将在赣州市教育网和赣州市教育科研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后确定我市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人选,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条件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学思想端正,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水平高。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男性52岁以下、女性在48岁以下,教龄在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龄(或教龄)可适当放宽。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要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业绩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执行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业绩显著。高中任课教师近三年至少有一年所任教学科班级高考平均分高于全市高考平均分或任教学科成绩名列全市同类学校前8名;初中任课教师近三年至少有1年所任教学科班级中考平均分高于全市中考平均分或任教学科成绩名列该县(市、区)学校前3名;小学任课教师、职业学校任课教师和其他学校任课教师近三年任教班级的单科成绩或其提高幅度在所在县(市、区)同年级同学科中位列前茅。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教科研工作业绩突出、成果丰富。
2.近三年主持研究1个市级以上课题。
3.近三年论文、论著要求达到以下两大项中规定的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发表(出版):①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②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合著者,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2)教育教学论文评比:①全国二等奖1篇以上;②省级一等奖1篇以上或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③市级一等奖2篇以上。
4.在近三年教科研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
(2)作过市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3)在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荣获过二等奖以上。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
(5)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
篇2: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学思想端正,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水平高。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年龄在48岁以下,教龄在6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龄(或教龄)可适当放宽。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业绩条件
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应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执行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近三年任教班级的单科成绩或提高幅度在所在县(市、区)同学科同年级中处于前列。
2.近三年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1个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
3.近三年论文、论著要求达到以下两大项中规定的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发表: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②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合著者,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2)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市级一等奖1篇以上,或市级二等奖2篇以上。
4.在近三年教科研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过县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
(2)作过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3)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荣获过二等奖以上。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过县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赣州市教研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雍谨 ; 副组长:余炜 李 建 ; 成员:宋心义 杨成荣 谢跃文 施永生 孔晓荣 廖健民 谢泽源。
办公室主任:李 建 ; 副主任:施永生 孔晓荣。
七、几点说明
1.本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2.“正式公开刊物”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出版的刊物,刊物上印有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标识。“教育教学论文”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学会及专业委员会等组织评审的论文,包括围绕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开展思考研究的论著、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等。“中小学研究课题”是指教育主管部门课题办(含教育学会及专业委员会)所评审的课题;国家级课题子课题相当于省级一般课题;“课题主要成员”指课题组人员排名前3名。“学科竞赛”是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
篇3:中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方案
中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方案
一、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前五项为必达条件)
骨干教师是我街道学校各学科的业务尖子,在本学科的教学、教育科研和培养教师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1、骨干教师必须具有优良的师德,爱岗敬业,依法执教,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骨干教师必须具有渊博的文化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准确、全面把握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有较强的教材整合能力。
3、骨干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年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能承担或参与街道以上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4、骨干教师必须在本街道工作两年以上,小学必须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必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必须为中级技工或以上。
5、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职公办教师(育贤实验学校在职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为主,学校副校长及正、副主任可参与评选,但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且评选名额不超过30%。
6、教学效果显著、业绩突出。小学抽测考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街道平均线;中考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以上;高考成绩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前五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考工定级通过率达到98%以上。
7、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区以上竞赛获前三名,所任课班级学生体育及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35%以上,综合素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文艺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文艺汇演获一等奖,代表街道参加区文艺汇演获二等奖或以上;各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各项竞赛获一等奖或区二等奖以上。
8、评为市区街道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纳入评选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
9、参加街道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的教师、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支教或在本街道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10、在教学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可破格推荐。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
1、骨干教师每两年评定一次,各校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自下而上的原则,择优推荐参加街道骨干教师评选。
2、骨干教师的评定程序为:①个人申报;②学校推荐,并作公示;③教育组组织评定,并作公示。具体评定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初评。由学校评审组根据候选人业绩、送审材料及本人论文1~3篇进行初选。第二步:复评。初评入围者,由街道教育组到相关单位调查、座谈。第三步:由街道评审组审定。审定合格者,予以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发给证书和津贴。
3、已取得区级骨干教师政府津贴的,不再享受街道骨干教师津贴。
三、骨干教师津贴的待遇
1、任期内,骨干教师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300元。
2、教育组和学校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学习,积极推荐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教科研活动,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四、骨干教师工作职责
1、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教学设计)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
2、每学期至少上1次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研讨课。
3、每人要确立一项研究课题,把课堂与学校作为从事教育()科研的实验基地,主动承担并按要求完成学校或上级教研部门交给的教研课题研究任务。
4、每人要指导1名以上教师开展工作,帮带工作要到位、有成效,并有记录。
5、每人要主动承担后进生转化工作,转化率要高,材料要齐全。
6、每人要担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要运用新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成绩居同类学校前列。
7、必须服从教育组和学校安排到相关学校挂职、支教或交流。
五、骨干教师的任期与考核
骨干教师两年为一任期,通过评审,可以连任。任期内,实行学年度考核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不力起不到骨干教师应有作用的,终止其骨干教师身份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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