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统计公报,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ChloeChloeS”提供。
篇1: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统计公报
全省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共有学校1048所,比上年减少38所;招生58.16万人,比上年减少0.06万人;在校生为163.12万人,比上年增加4.42万人。全省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教育普及率为9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为97.97%,比上年提高0.27个百分点,升入普高和中职的普职比为1:0.99。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2.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高中段教育巩固率98.66%,与上年持平。
普通高中学校569所,比上年减少13所;招生30.09万人,比上年增加0.07万人,增长0.2%;在校生88.02万人,比上年增加2.47万人,增长2.9%;毕业生27.37万人,比上年减少1.21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6.23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生师比14.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2.9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2446元;生均图书38.9册。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比例为9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6.1%;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5.4%;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6.5%;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6.7%;建网学校比例为98.4%。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共有学校479所,比上年减少25所;招生28.06万人,比上年减少0.14万人;在校生75.1万人,比上年增加1.94万人;毕业生21.37万人,比上年减少1.92万人。中职毕业生中获得职业技术证书的人数为15.56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83.1%。完成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3.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3.05万人,生师比2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2.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达30.4%、63.9%,分别比上年提高3.8个、6.7个百分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5.6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06平方米;生均图书22.8册,比上年减少0.3册;生均仪器设备值3735元,比上年增加417元。
――职业高中313所,比上年减少17所;招生18.65万人,比上年减少0.41万人;在校生50.02万人,比上年增加0.52万人;毕业生14.6万人,比上年减少1.53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2.8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34万人,与上年持平。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45所,比上年减少2所;招生3.98万人,比上年增加0.23万人;在校生10.62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毕业生2.7万人,比上年减少0.39万人。教职工0.54万人,专任教师0.43万人,各比上年增加0.05万人。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53所,比上年减少6所;招生1.53万人,比上年减少0.07万人;在校生3.58万人,比上年减少0.17万人;毕业生1.44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教职工0.17万人,专任教师0.11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0.02万人、0.01万人。
――技工学校68所,与上年持平;招生3.91万人,比上年增加0.12万人;在校生10.88万人,比上年增加0.49万人;毕业生2.63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
篇2: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5734所,较上年减少184所。校舍总面积4458.2万平方米,增长2.6%;仪器设备值41.77亿元,增长4.7%;图书1.26亿册,增长4.1%。专任教师29.24万人,增长0.9%。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为99.94%、完成率99.14%。
――小学3989所,比上年减少158所;招生60.21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11.7%;在校生333.33万人,比上年增加8.19万人,增长2.5%。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为99.99%。校舍总面积2297.8万平方米,增长1.3%;仪器设备值23.19亿元,增长5.6%;图书7527.71万册,增长4.2%。专任教师17.19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小学生师比为19.4:1(其中:城市20.1:1;县镇19.5:1;农村18.4:1),每名教师负担学生数比上年增加0.3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及小学高学历(专科及以上)教师比例分别达到99.78%和86.85%,分别比上年提高0.08个、2.35个百分点。
――初中1745所,比上年减少26所;招生53.2万人,比上年减少2.25万人,下降4.1%;在校生167.13万人,比上年减少9.59万人,下降5.4%。初中入学率为99.88%,巩固率为99.98%。校舍总面积2160.4万平方米,增长4.1%;仪器设备值18.57亿元,增长3.6%;图书5116.08万册,增长4.2%。初中专任教师12.05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生师比13.87:1(其中:城市14.5:1;县镇13.8:1;农村12.5:1),每名教师负担学生数比上年下降0.9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及初中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分别达到99.44% 、83.8% ,分别比上年提高0.04个、2.3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中小学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校生116.8万人,增长13.4%,在小学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94.63万人,比上年增加11.51万人,增长13.8%;在初中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22.17万人,比上年增加2.26万人,增长11.4%。
义务教育阶段校均办学规模,小学由上年的784人提高到836人,比上年增加52人;初中由998人减少到958人,比上年减少40人。全省小学6个班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由上年的378所减少到296所;初中6个班以下学校39所。小学班均规模由上年的41.8人增加到42.4人(其中:城市44.1人;县镇44.5人;农村37.4人), 初中班均规模由上年的46.5人减少到44.6人(其中:城市45.5人;县镇44.8人;农村41.4人)。
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6.89平方米; 生均图书小学22.6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由上年的9.9台增加到10.4台;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80.6%,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9.9%,提高2.7个百分点;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9.5%,提高3.2个百分点;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7.7%,提高3.2个百分点;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89.1%,提高2.2个百分点;建立校园网的学校达到74.6%,提高2.9个百分点。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2.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平方米。生均图书初中30.6册,比上年增加2.8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初中由上年的13.5台增加到15.7台;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88.9%,提高1.9个百分点;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2.5%,提高1.8个百分点;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0.4%,提高2.7个百分点;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9.8%,提高2.9个百分点;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3.2%,提高1.9个百分点;建立校园网校数比例为86.5%,提高3个百分点。
篇3: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统计公报
全省幼儿园9863所,在园幼儿183.05万人(含托班),比上年增加16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省幼儿园专任教师9.51万人,比上年增加0.78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67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1904人,比上年增加255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3010人,比上年增加742人,其中盲人学校在校生358人;聋人学校在校生2358人;培智学校在校生5209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为646人、5085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33.9%、39.1%。特殊教育小学在校生8992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69.1%;初中在校生3602人,占27.7%;高中阶段416人,占3.2%。
篇4: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部
20,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教育战线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义务教育
截至年底,全国285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小学校数、在校生数继续减少。全国共有小学25.74万所,比上年减少2.28万所;招生1691.70万人,比上年增加53.90万人;在校生9940.70万人,比上年减少130.77万人;小学毕业生1739.64万人,比上年减少65.56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0%,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68%和99.73%,女童高于男童0.05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和专任教师略有减少,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国小学教职工610.98万人,比上年减少2.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61.71万人,比上年减少1.63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52%,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70∶1,比上年的17.88∶1有所降低。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初中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略有减少,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继续提高。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49万所(其中职业初中0.01万所),比上年减少0.14万所;招生1716.58万人,比上年减少71.87万人;在校生5279.33万人,比上年减少161.61万人;毕业生1750.35万人,比上年减少47.35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7.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2.54万人,比上年增加0.74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65%,比上年提高0.37个百分点。生师比14.98∶1,比上年的15.47∶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41751.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00.52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55.4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52.1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48.5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47.64%,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54.62%,均比上年有所提高。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9.53%,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8%,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2.4%,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1.6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74.55%,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的规模达到3343.52万人,比上年增加14.5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1.97%。其中,小学寄宿生数为1038.08万人,比上年增加57.11万人,所占比例为10.44%;初中寄宿生数为2305.43万人,比上年减少42.54万人,所占比例为43.67%。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167.17万人,比上年增加170.0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64.30万人,比上年增加113.53万人,增长15.12%。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02.88万人,比上年增加56.54万人,增长22.95%。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71.51万人,比上年增加47.2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农村留守儿童1461.79万人,比上年增加28.82万人,增长2.01%。在初中就读的农村留守儿童809.72万人,比上年增加18.45万人,增长2.33%。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较快发展。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均有增加。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有较大提高。全国共有幼儿园15.04万所,比上年增加1.22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976.67万人,比上年增加318.86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30.53万人,比上年增加17.7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6.6%,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
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06所,比上年增加34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3.97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49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在校生42.56万人,比上年减少0.25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4.91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1.26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6.39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为3.97万人,在校生为25.96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1.26%和60.99%。特殊教育毕业生人数5.89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8584所,比上年减少1177所;招生1706.66万人,比上年增加7.80万人;在校学生4677.34万人,比上年增加36.43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2.5%,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
全国普通高中14058所,比上年减少549所;招生836.24万人,比上年增加5.90万人,增长0.71%;在校生2427.34万人,比上年减少6.94万人,下降0.29%;毕业生794.43万人,比上年减少29.29万人,下降3.56%。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51.82万人,比上年增加2.49万人,生师比15.99∶1,比上年的16.30∶1有所降低;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4.8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39821.83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比上年有所提高,其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80.61%,体育器材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81.14%,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76.9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77.83%,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84.63%,建立校园网的学校的比例为76.74%。
全国成人高中654所,比上年减少99所;在校生11.50万人,比上年增加0.03万人;毕业生9.02万人,比上年减少0.78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47万人,比上年减少0.1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35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872所,比上年减少529所;招生870.42万人,比上年增加1.9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50.94%;在校生2238.50万人,比上年增加43.34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78%;专任教师84.89万人,比上年增加0.61万人。其中: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938所,比上年增加149所;招生316.61万人,比上年增加4.90万人;在校生877.71万人,比上年增加37.28万人;毕业生264.64万人,比上年增加23.12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3.50万人,比上年增加2.3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9.50万人,比上年增加2.27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5206所,比上年减少446所;招生278.67万人,比上年减少34.50万人;在校生726.33万人,比上年减少52.09万人;毕业生230.20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0.32万人,比上年减少2.2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0.70万人,比上年减少1.45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3008所,比上年减少69所;招生159.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7万人;在校生422.05万人,比上年增加6.73万人;毕业生121.64万人,比上年增加6.11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3万人,比上年增加0.6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9.05万人,比上年增加0.41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720所,比上年减少163所;招生116.11万人,比上年增加29.22万人;在校生212.40万人,比上年增加51.41万人;毕业生48.81万人,比上年增加9.82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8.53万人,比上年减少0.8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万人,比上年减少0.56万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23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358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比上年增加53所,成人高等学校365所,比上年减少19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12所,比上年增加22所;高职(专科)院校1246所,比上年增加31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7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6个。
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全国招收研究生53.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2万人,增长5.33%,其中招收博士生6.38万人,招收硕士生47.44万人。在学研究生153.8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5万人,增长9.50%,其中在学博士生25.89万人,在学硕士生127.95万人。毕业研究生3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万人,增长3.31%,其中毕业博士生4.90万人,毕业硕士生33.4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61.76万人,比上年增加22.27万人,增长3.48%;在校生2231.79万人,比上年增加87.13万人,增长4.06%;毕业生575.42万人,比上年增加44.32万人,增长8.34%。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08.43万人,比上年增加6.95万人;在校生536.04万人,比上年减少5.31万人;毕业生197.29万人,比上年增加2.90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65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103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9298人,其中,本科学校为13100人,高职(专科)学校为5904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15.66万人,比上年增加4.5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4.31万人,比上年增加4.79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33∶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7.71万人,比上年减少0.7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59万人,比上年减少0.45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为74604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27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2279亿元,比上年增加233亿元。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332.89万人次,当年已结业712.56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291.91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986.37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2.94万所,比上年减少2.37万所;教职工47.3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4.23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10万所,比上年减少0.31万所;毕业生98.04万人,比上年减少9.50万人;在校生86.58万人,比上年减少9.38万人。教职工1.54万人,比上年减少0.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92万人,比上年减少0.32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90.26万人,比上年减少5.48万人;另有108.08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6.78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5.04万人,比上年减少1.1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95万人,比上年减少0.21万人。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持续发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1.90万所,比上年增加1.25万所;招生1300.45万人,比上年增加143.68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3392.9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57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02289所,比上年增加12985所;入园儿童711.63万人,比上年增加136.94万人;在园儿童1399.47万人,比上年增加265.30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351所,比上年减少145所;招生94.72万人,比上年增加10.70万人;在校生537.63万人,比上年增加34.75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259所,比上年减少72所;招生153.21万人,比上年增加4.74万人;在校生442.11万人,比上年增加8.23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499所,比上年减少171所;招生80.95万人,比上年减少0.42万人;在校生230.07万人,比上年减少0.06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123所,比上年减少75所;招生113.19万人。比上年减少14.85万人;在校生306.99万人,比上年减少11.10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35.97万人。
民办高校676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比上年增加18所;招生146.74万人,比上年增加6.60万人;在校生476.68万人,比上年增加30.55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280.99万人,专科在校生195.70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20.61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36所,各类注册学生92.18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18341所,929.78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中国教育报》7月6日第2版
篇5: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xx年社会服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力度大、创新亮点多、实际效果好,增进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综合
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2个(其中地级市284个,地区15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3个(其中市辖区857个,县级市369个,县1456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40466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19683个,乡12395个,苏木106个,民族乡1085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7194个)。
xx年,共联合检查省界13条,联检省界13646公里、界桩236颗,2条省界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编制完成了28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形成图集6800册、电子光盘2800套。
图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表 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单位:个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乡(个) 17534 15951 15306 15120 15067 14848 14571 13587
镇(个) 19892 19522 19369 19249 19234 19322 19410 19683
街道(个) 5829 6152 6355 6434 6524 6686 6923 7194
注: 图1和表1中乡包含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
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业机构129.8万个,比上年增长2.3%,职工总数1129.8万人,固定资产总值为6989.8亿元,比上年增加6.1%。社会服务业增加值245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占第三产业的比重1.2%。截至xx年底,全国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13421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40755人。
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32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3%,与上年持平。中央财政共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1808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56%,比上年增加了6.2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施工项目4533个,全年完成投资总额2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9.4%。
图2 社会服务业基本情况
表2 社会服务业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 577.4 718.4 915.4 1215.5 2146.5 2181.9 2697.5 3229.1
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29.2 31.6 33.5 47.7 66.6 157 183 218.5
社会服务机构固定资产原值 1818.4 3097.8 4066.7 3973 4592.8 5198 6589.3 6989.8
二、社会服务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xx年底,全国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4.6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机构0.9万个;床位396.4万张,比上年增长13.4%;每千人口平均拥有社会服务机构床位2.94张,比上年增长12.6%;收养293.4万人,比上年增长5.5%。
图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
表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
单位:万张、张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床位数 113.0 163.9 193.3 257.3 286.1 326.5 349.6 396.4 整理
每千人口床位数 0.89 1.25 1.47 1.95 2.15 2.45 2.61 2.94
其中: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0868个,比上年增加964个,拥有床位353.2万张,比上年增长11.7%(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19.1张,比上年增长7.3%),年末收养老年人260.3万人,比上年增长5.4%。
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51个。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5个,床位数4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3.5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6个,床位数2.5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2万人,比上年增长5.3%。
全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397个,比上年增加62个,床位6.0万张,比上年增长20.0%。全国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41个,床位0.8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7.9万人次。
全国共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单位1788个,床位7.9万张,其中救助管理站1547个,床位7.1万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41.0万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20.5万人次,不在站救助20.5万人次。全国共有军休军供机构2287个。其中军休管理单位1960个,可提供休养户数16.0万户;军供站327个,床位3.8万张。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龄服务。xx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288万人,占总人口的9.1%。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503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9407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8.4万个,老年学校48116个、在校学习人员603.2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41.3万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45.8万次。
图4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表4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单位:万人、%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60岁以上人口 14408 14901 15340 15989 16714 17765 18499
60岁以上人口比重 11.03 11.3 11.6 12 12.5 13.26 13.7
2.儿童福利。会同财政部下达25.2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各地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0.9万人,其中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儿童10.8万人,社会散居孤儿40.1万人。xx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31424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登记27579件,外国人收养登记3845件。
图5 家庭儿童收养
表5 家庭儿童收养
单位:人、%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家庭收养儿童数 52603 49506 48178 45192 42550 44260 34529 31424
年增长率 -2.9 -5.9 -2.7 -6.2 -5.8 4.0 -22.0 -9.0
3.社会福利企业。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福利企业21507个,比上年减少719个;社会福利业增加值为738.0亿元,比上年增长24.7%,占第三产业的比重0.36%;吸纳残疾职工62.8万人就业;实现利润140.1亿元,比上年下降7.1%;年末固定资产18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4%。
图6 社会福利企业中的残疾职工
表6 社会福利企业中的残疾职工
单位:万人、%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66.2 63.7 55.9 56.3 61.9 62.7 62.5 62.8
年增长率 -2.5 -3.8 -12.2 0.7 9.9 1.3 -0.3 0.5
4.社会救助。
城市低保。xx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45.7万户、2276.8万人。
篇6:二一一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一一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山东省教育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重点计划和工程全面启动,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安全稳定的局面持续保持,在重点难点工作上有了重大突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义务教育 随着义务教育学龄人口的回升,小学招生和在校生规模继续增加。20,全省共有小学12047所,比上年减少358所。招生119.40万人,比上年增加8.10万人;在校生644.07万人,比上年增加14.82万人;毕业生106.82万人,比上年减少3.44万人。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87%,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89%和99.84%。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34%。小学专任教师数略有下降,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省小学专任教师38.63万人,比上年减少0.12万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83%,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为16.7:1,比上年的16.2:1有所上升。初中校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有所减少,毕业生数有所增加。全省共有初中学校3004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477所),比上年减少49所。招生105.78万人,比上年减少5.51万人;在校生345.16万人,比上年减少3.40万人;毕业生107.63万人,比上年增加5.42万人。普通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66%,比上年下降0.23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63%,比上年下降0.27个百分点。全省普通初中专任教师26.33万人,比上年增加0.27万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06%,比上年提高了0.14个百分点。普通初中生师比13.1:1,略低于去年的13.4:1。全省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3011.7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40.7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5625.0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0.38万平方米;图书9736.57万册,比上年增加641.8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3.19亿元,比上年增加49.81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78.91万个,比上年增加5.42万个。全省普通初中校舍建筑面积3229.71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60.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3888.7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1.5万平方米;图书7978.47万册,比上年增加618.0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25亿元,比上年增加7.59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86.73万个,比上年增加6.91万个。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170.88万人,比上年减少2.79万人。其中,小学寄宿生25.73万人,比上年减少1.06万人;初中寄宿生145.15万人,比上年减少1.73万人。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4.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65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46.95万人,比上年增加7.52万人;在初中就读的27.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3万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100.69万人,比上年增加27.66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64.56万人,比上年增加19.79万人;在初中就读的36.12万人,比上年增加7.87万人。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和教师数均有增加,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比例和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均有较大提高。全省共有幼儿园18455所,比上年增加704所。在园幼儿(含学前班)242.30万人,比上年增加22.91万人。全省共有幼儿教师11.26万人,比上年增加1.38万人。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6.21万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55.15%,比上年提高了4.55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73.9%,比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46所,比上年增加1所。特殊教育招生0.34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在校生2.17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毕业生0.25万人,比上年减少0.03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为951人,在校生0.49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28.08%和22.36%。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0.46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由于学龄人口变化,高中阶段教育(不含技工学校,下同)规模继续回升。201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1156所,比上年减少76所。招生100.52人,比上年增加5万人;在校学生274.13万人,比上年增加8.46万人。毕业生80.83万人,比去年减少9.79万人。2011年,全省共有普通高中565所,比上年减少27所。招生56.05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在校生156.42万人,比上年增加3.91万人。毕业生50.18万人,比上年减少4.51万人。全省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1.34万人,比上年增加0.20万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7.47%,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师比为 13.79:1,略高于上年的.13.7:1。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2467.65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06.42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1305.7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0.05万平方米;图书3694.86万册,比上年减少0.2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7.95亿元,比上年增加5.95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56.70万个,比上年增加3.39万个。2011年,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591所,比上年减少49所,招生44.47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4.24%;在校生117.71万人,比上年增加4.5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2.94%。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5.36万人,比上年减少0.19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31万人,双师型教师1.4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生师比为22.0:1。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1626.98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9.92万平方米。图书2486.10万册,比上年减少160万册。教学、实习仪器设备总值31.29亿元,比上年增加3.89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22.41万个,比上年减少1.54万个。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规模稳步发展,内涵建设全面加强。2011年全省共有高等学校156所,比上年增加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39所(含独立学院12所),比上年增加6所;成人高等学校17所,比上年减少1所。普通高等学校中本科院校63所,比上年增加2所;高职(专科)院校76所,比上年增加4所。全省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31个,其中高等学校27个,科研机构4个。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成人本专科)总规模为210.11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 2011年研究生招生2.43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其中博士生1954人,硕士生2.24万人;在校研究生6.90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其中博士生0.79万人,硕士生6.11万人;毕业研究生1.91万人,比上年增加0.36万人,其中博士生0.15万人,硕士生1.7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49.73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其中,本科生24.06万人,高职(专科)生 25.67万人;在校生164.56万人,比上年增加1.42万人,其中,本科生86.64万人,高职(专科)生77.92万人;毕业生47.29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其中,本科生17.93万人,高职(专科)生29.36万人。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14.77万人,比上年增加1.45万人,其中,本科生6.86万人,专科生7.91万人;在校生38.65万人,比上年减少0.22万人,其中,本科生19.53万人,专科生19.12万人;毕业生14.47万人,比上年增加3.44万人,其中,本科生6.16万人,专科生8.31万人。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9.46万人,比上年增加0.32万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29万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7万人。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为16.30∶1。成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0.27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60人。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5233.4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85.78万平方米;图书14368.63万册,比上年增加991.4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1.68亿元,比上年增加12.78亿元。成人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138.12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23万平方米;图书334.37万册,比上年减少43.3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5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持续发展。2011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9348处,比上年增加618处。招生80.20万人,比上年增加5.3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207.59万人,比上年增加13.07万人。 民办幼儿园8523所,比上年增加666所。入园儿童47.73万人,比上年增加5.66万人。在园儿童98.62万人,比上年增加14.42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232所,比上年减少9所。招生4.21万人,比上年增加0.08万人。在校生25.77万人,比上年增加1.48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220所,比上年减少16所。招生8.34万人,比上年减少0.72万人。在校生24.58万人,比上年减少1.37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90所,比上年减少6所。招生4.36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在校生11.92万人,比上年增加0.63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155所,比上年减少9所。招生5.68万人,比上年减少0.47万人。在校生16.17万人,比上年减少2.64万人。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9所(含独立学院12所),比上年增加1所,其中本科院校20所,高等职业学校19所。招生9.88万人,比上年增加0.52万人;在校生30.53万人,比上年增加0.55万人。在校生中,本科生10.25万人,高职(专科)生20.27万人。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89所,比上年减少9所,注册学生3.13万人,结业生8.36万人。篇7:教育部发布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承前启后之年。全国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调整教育结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一、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22.37万所,比上年增加1.38万所,入园儿童.85万人,比上年增加21.07万人。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264.83万人,比上年增加214.11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230.31万人,比上年增加22.28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2]达到75.0%,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4.29万所,比上年减少1.11万所;招生3140.07万人;在校生1.40亿人;专任教师916.08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93.0%。
1.小学
全国共有小学19.05万所,比上年减少1.09万所;招生1729.04万人,比上年增加70.62万人;在校生9692.18万人,比上年增加241.12万人;毕业生1437.25万人,比上年减少39.3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达到99.88%。
小学教职工[5](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548.94万人,比上年增加0.05万人;专任教师568.51万人, 比上年增加5.12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6] 99.9%,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生师比17.05:1。
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67352.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654.85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7]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4.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8.9%,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7.9%,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7.6%,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69.0%。
2.初中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24万所(含职业初中22所),比上年减少218所。招生1411.02万人,比上年减少36.80万人;在校生4311.95万人,比上年减少72.68万人;毕业生1417.59万人,比上年增加4.08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4.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4.1%。
初中教职工(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397.63万人,比上年增加2.06万人;专任教师347.56万人,比上年减少1.28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生师比12.41:1。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55042.0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478.52 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78.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3.6%,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2.3%,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2.0%,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5.9%。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共1367.10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13.56万人,在初中就读353.54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4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383.66万人,在初中就读635.57万人。
三、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53所,比上年增加53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5.03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
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8.33万人,比上年增加1.26万人;在校生44.22万人,比上年增加4.74万人。其中,视力残疾学生3.67万人,听力残疾学生8.94万人,智力残疾学生23.21万人,其他残疾学生8.40万人。特殊教育毕业生5.29万人,比上年增加0.39万人。
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4.48万人,在校生23.96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3.7%和54.2%。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9]共有学校2.49万所,比上年减少732所;招生1397.86万人,比上年减少18.50万人;在校学生4037.69万人,比上年减少132.9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7.0%,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
全国普通高中1.32万所,比上年减少13所;招生796.61万人,比上年增加106人;在校生2374.40万人,比上年减少26.07万人;毕业生797.65万人,比上年减少1.97万人。
普通高中教职工(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54.32万人,比上年增加3.38万人;专任教师169.54万人,比上年增加3.27万人,生师比14.01:1,比上年的14.44: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7%,比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7135.9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89.94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7.1%,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8.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7.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7.6%,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9.8%。
2.成人高中
全国成人高中503所,比上年减少43所;在校生6.59万人,毕业生6.20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4325人,专任教师3404人。
3.中等职业教育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10]共有学校1.12万所,比上年减少676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456所,比上年减少80所;职业高中3907所,比上年减少160所;技工学校2545所,比上年减少273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294所,比上年减少163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01.25万人,比上年减少18.5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3.0%。其中,普通中专招生259.95万人,比上年增加2861人;职业高中招生155.20万人,比上年减少6.34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21.43万人,比上年减少2.97万人;成人中专招生64.68万人,比上年减少9.48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656.70万人,比上年减少98.58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1.0%。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732.71万人,比上年减少16.43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439.86万人,比上年减少32.96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21.46万人,比上年减少17.51万人;成人中专在校生162.67万人,比上年减少31.69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567.88万人,比上年减少55.06万人。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236.75万人,比上年减少10.99万人;职业高中毕业生156.01万人,比上年减少22.36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94.62万人,比上年减少12.18万人;成人中专毕业生80.51万人,比上年减少9.54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110.18万人,比上年减少3.03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0.88万人,比上年减少9345人;职业高中教职工35.28万人,比上年减少8109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03万人,比上年减少4884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6.60万人,比上年减少7377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4.41万人,比上年减少1.43万人,生师比[11]20.47:1,比上年的21.34:1有所改善。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0.43万人,比上年减少2611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9.00万人,比上年减少3289人;技工学校专任教师19.16万人,比上年减少2992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4.82万人,比上年减少4924人。
五、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64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0%。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852所,比上年增加28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60所(含独立学院275所),比上年增加31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比上年减少3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21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341所,比上年增加14所。全国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792个,其中,普通高校575个,科研机构217个。
研究生招生64.51万人,比上年增加2.37万人,其中,博士生招生7.44万人,硕士生招生57.06万人。在学研究生191.14万人,比上年增加6.37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32.67万人,在学硕士生158.47万人。毕业研究生55.15万人,比上年增加1.57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5.38万人,毕业硕士生49.77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737.85万人,比上年增加16.45万人;在校生2625.30万人,比上年增加77.60万人;毕业生680.89万人,比上年增加21.52万人。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36.75万人,比上年减少28.86万人;在校生635.94万人,比上年减少17.19万人;毕业生236.26万人,比上年增加15.03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2]10197人,其中,本科学校14444人,高职(专科)学校6336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36.93万人,比上年增加3.36万人;专任教师157.26万人,比上年增加3.81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13]为17.73:1,其中,本科学校17.69:1,高职(专科)学校17.77: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5.13万人,比上年减少1629人;专任教师3.02万人,比上年减少1292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14]89141.3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830.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4058.60亿元,比上年增加400.11亿元。
六、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725.84万人次,当年已毕(结)业907.54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4561.53万人次,当年已毕(结)业4909.07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9.9万所,比上年减少0.61万所;教职工47.30万人;专任教师28.42万人。
全国有成人小学1.48万所,在校生94.82万人,教职工2.9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7万人;成人初中1071所,在校生33.70万人,教职工4414人,其中,专任教师3692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44.75万人,比上年增加0.60万人;另有47.48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增加1.93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2.22万人,比上年减少3956人;专任教师1.07万人,比上年减少136人。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比上年增加7435所;招生1636.68万人,比上年增加72.8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570.42万人,比上年增加268.52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4.64万所,比上年增加7094所;入园儿童998.19万人,比上年增加44.53万人;在园儿童2302.44万人,比上年增加177.06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859所,比上年增加178所;招生124.36万人,比上年增加9.55万人;在校生713.82万人,比上年增加39.68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876所,比上年增加132所;招生170.73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在校生502.93万人,比上年增加15.92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585所,比上年增加143所;招生94.51万人,比上年增加11.78万人;在校生256.96万人,与上年增加18.3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225所,比上年减少118所;招生70.93万人,比上年减少1.02万人;在校生183.37万人,比上年减少6.21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学生25.83万人。
民办高校734所(含独立学院275所),比上年增加6所;招生177.97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在校生610.90万人,比上年增加23.75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在校生509人,本科在校生383.3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227.52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31.53万人。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813所,各类注册学生77.74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01万所,898.66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领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4]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0]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1]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不含技工学校数据。
[12]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分校点数据。
[13]普通高校生师比,不含分校点数据,学生总数为折合学生数。
[14][15]包括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
篇8:县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总结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十五”以来,我县在全面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建设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把高中阶段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现有国家级重点职高1所,省级示范高中1所,市级示范高中4所,普通高中1所,一般职中1所。高中阶段入学率由的71.4%递升到的81.8%,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农村县级单位之首。高中阶段教育的快速发展,不仅为高等学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而且为县域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形成教育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被省厅领导誉为“霍山现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准确定位,实施优先发展战略
随着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产品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迫切需要造就一批乡土型、实用型、开拓型人才,迫切需要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是实现这一要求的最直接的途径和最现实的选择。为此,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把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实行教育资金优先保障、教育资源优先配置、教育人才优先录用、教育政策优先兑现的发展举措,着力解决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不大、师资素质不强、办学条件滞后、办学水平不高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工业经济迅速崛起,县乡企业对高素质劳动者需求日益旺盛,“高中毕业是进厂务工的基本条件”成为霍山企业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对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拉动作用。
高中阶段毕业生能升学的升学,不能升学的进厂就业,“一人进厂,全家脱贫”的现象相当普遍,群众对发展教育有着深刻而朴素的理解,“培养一个高中生,消灭一个贫困户”、“种粮食需要长知识,育木材更要育人才”是山区群众对教育重要性的生动比喻和形象量化。这样,在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广大群众心理需求、价值取向以及企业需求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结合点,这个结合点在本质上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获得各个方面的赞许和支持,为教育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县教育主管部门抓住机遇,适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上来。
二、加强领导,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
一是建立教育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始终坚持“五项制度”,即为教育办实事制度,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制度,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县人大、县政协视察调研教育工作制度。县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党组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联系学校制度,加强督查指导,为学校排忧解难。二是把为教育办实事落在实处。上土市中学教学楼建设、磨子潭中学教学楼建设,均被列为当年县人代会三件议案之一。20霍山中学扩建工程、霍山职高教学楼建设工程,均被列为当年政府十件实事。20霍山中学争创省示范高中、霍山职高争创国家级重点,县政府均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组,亲自指挥,亲自协调,积极为学校解决争创中遇到的困难,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征地拆迁上给予支持。县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争创指导组,对学校的办学规模、校园规划和建设、教师选聘、教学条件改善、教育科研、档案资料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是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近几年随着高中办学规模的扩张,征地、拆迁、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矛盾单靠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是无法解决的,县土地、建设、公安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积极介入,帮助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学校工程建设中的相关手续和费用,土地、建设等部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三、加大投入,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高中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衔接口,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已成为整个教育发展的瓶颈。打破这一瓶颈,最需要的是资金,最紧缺的也是资金。为解决资金不足的矛盾,我们采取“三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是大力争取政府投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精心谋划,在202月召开的霍山县第十四次人代会上,县教育人大代表联络各届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实行一费制后建立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议案”,被列为一号议案,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自年起,全县城镇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全额用于教育,主要投入到完中。义务教育阶段维修费足额列入预算,均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县财政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依法确保“三个增长”,对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给予经费支持。仅霍山中学扩建,政府就投入500万元,贴息贷款900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年以来,向上争取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资金1276万元,有效缓解了经费不足的矛盾。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各高中阶段学校一方面开源节流,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一方面大力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用社会的钱办教育的事,累计吸收社会资金近5000万元。佛子岭中学依托紧邻迎驾集团的优势,走校企联姻、公办企助之路,获得捐助资金1000多万元,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由一所薄弱学校跨入市示范高中行列。
四、严格管理,积极提升办学水平
一是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校长队伍。调整充实高中、职中校长队伍,把一批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棒、政治素质高、富有开拓精神的年轻同志推上领导岗位,督促他们参加任职培训和提高培训,同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名校取得联系,选派校长前去挂职学习。全面提升领导和管理能力。开展争做合格校长活动,要求校长做到“五个一”,即制订一个目标、教好一门课程、奉献一片爱心、练就一种好品格、管理好一所学校。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县教育主管部门与校长签订《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开展优秀校长评选活动,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二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开展争做新时期合格教师活动,做到抓老年,任务驱动,加强培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抓青年,活动驱动,开展大赛,推出一批教坛新星;抓中年,目标驱动,强化激励,培养一批教学骨干。严把进人关,杜绝人情风,对进入高中、职中的教师一律通过考试,公开选拔,择优录用。争取政府支持,每年选聘一批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充实高中教师队伍。三是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各高中、职中的教学视导、质量监测,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测试、辅导五个环节,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率。加强对高中毕业班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备考的针对性,促进高考成绩的稳步提升。四是营造一个良好的招生环境。为杜绝生源大战,整顿高中阶段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县教育主管部门重点把好“五道关”:首先是领导组织关,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组,召开招生工作专项会议,出台《关于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意见》,对各高中招生范围进行合理划分。其次是任务分解关,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将高中阶段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并与各初中签订目标责任书。第三是招生宣传关,招生宣传材料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统一印发到各初中,严禁各招生学校擅自进入初中宣传,擅自在报纸、电视上刊登、播放招生广告,杜绝虚假宣传。第四是志愿预填关,组织学生预填志愿,及时汇总,适当微调,保持均衡。第五是检查督促关,填报志愿期间,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深入联系片学校,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督促。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全面完成招生任务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
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20县教育局拿出30万元奖励输送生源的各初中,有效节约了招生经费。在此,我们诚恳建议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省示范学校的招生秩序,认真调研,根据各县实际,合理确定招生数,绝不能放任不管,否则矛盾会更突出。
五、整体推进,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只有高质量的办好更多的学校,才能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因此,在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上,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我们一方面积极打造名校。霍山中学作为省级示范高中,具备较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办学条件,我们重点督促其在提升内涵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大做强,提高知名度。霍山职高作为国家级重点职高,已形成较完善的培训体系和毕业生就业体系,我们要求其在招生上取得新的突破,立足霍山,面向全市,以进一步扩大规模。一方面大力扶持弱校。对地处农村的普中、职中,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政策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并以霍山中学为龙头,开展高中教学教研活动,通过教学开放周、送教上门、互动培训等形式,做到资源共享、名师共享、教育信息共享,促进整体提高。
经过努力,我县的五所农村高中综合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已有四所跻身市示范高中行列。鼓励各校因校制宜,培育特色,诸佛庵中学、佛子岭中学发挥师资、设施上的优势,在艺体教学上求突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上土市中学充分挖掘丰厚的文化底蕴,弘扬优良的学风,并在管理上进一步加强,高考成绩一年一个新台阶。从今年起,我们把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作为全年教育工作四项活动之一,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做到省示范一带三,市示范一带二,县示范一带一,以强带弱,以强促弱,共同提高。在促进均衡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高中布局调整规划,并向大城关集中。我县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今后,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推动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篇9:高中阶段教育新改革
高中阶段教育新改革:高中教育是否将纳入义务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是纳入义务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少人理解是否要将高中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解释道,我们国家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免费、普及、均衡等属性。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是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还是比较突出。所以在普及的基础上,国家在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任务依然艰巨。
他说,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我国应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次攻坚计划也是在强调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没有提出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也没有提出免费高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新改革:毛入学率超90%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87.5%,普及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中西部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短缺,普及程度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这些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普及任务异常艰巨。
同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接近四分之一,有的班额甚至超过80人。
据介绍,此次印发的攻坚计划提出的总目标是:到20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5个具体目标包括:全国、各省市区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要达到90%以上,中西部贫困地区毛入学率显著提升;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了解到,目前大部分省份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90%以上,北京、上海、浙江等省份甚至达到了95%以上。只有少部分省份在90%以下,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攻坚计划将对准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这四类地区,国家和地方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支持这些地区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攻坚计划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完善扶困助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高中阶段教育新改革:优质高中招生合理分配
据介绍,攻坚计划将提高教育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将深化课程改革,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同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
了解到,为保障普及目标的实现,攻坚计划提出了6条措施,包括扩大教育资源、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扶困助学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改进招生管理办法等。
在改进招生管理办法的措施中,要健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高、职高大体相当的要求;要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
此外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要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
篇10:对琼海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和20xx年代表工作意见,6-7月份,在市人大代表小组对辖区内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组织调研组在李少凡副主任的带领下,针对代表小组调研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先后召开科技、教育、文化界专家学者座谈会和发改局、财政局、人劳局、教育局、文体局、科技局、就业局、软件学院、卫生学校、嘉中、二中、三中、海桂中学、华星学校等单位领导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探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问题和对策。同时,还下到阳江中学、嘉积三中等学校,实地察看办学规模、教学设施和学校管理情况,现将代表小组和调研组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高中阶段教育取得的成效
(一)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进一步提高。20xx年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高中阶段教育,有力地推进了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据市人大代表小组调研结果统计 (不含农垦系统),20xx年初中毕业生6254人,其中:高中录取2911人,职校录取1741人,入学率占74.3%,20xx年初中毕业生5969人,其中:高中录取2997人,职校录取1692人,入学率占78.5%,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师资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市现有高中学校5间,职校2间,共有教师499人。为提高办学质量和师资水平,我市坚持严要求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好科任老师和学科骨干老师匮乏的问题。近三年来我市采取特招或公开招考的做法,录用老师126名,送外地培训的老师93名,通过加强培训和招考录用,大部分教师已成为学校的骨干力量,师资质量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现有教师中,有大学以上学历451人,大专学历48人,为加快普及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奠定了基础。
(三)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满足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需求,我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对校容校貌进行改造,配置了各种设备。各中学除了配有教室、校舍、教学实验室以外,还有教学电脑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多功能报告厅等教学设备,有些学校还配有实训基地,基本满足了我市现有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四)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我市始终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当作第一要务来抓,采取多渠道、多门路筹措资金,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想方设法解决好办学过程中经费紧缺的问题。20xx年来,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共计6524.7万元,其中:20xx年拨款2688.6万元;20xx年拨款2701.3万元;20xx年(1-5月份)拨款1134.8万元。尤其是职业教育,政府投入明显加大,20xx年仅511.9万元,2008年增加到728万元,增长率为42.2%。
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其发展中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普高教育发展不平衡,中职教育明显“短腿”。2007和2008年两年,我市嘉积城区4所中学初中毕业生有4958人,升上高中的有3297人,高中升学率高达66.4%。而同期,万泉、阳江和塔洋等3个镇的高中升学率均达不到40%。石壁、博鳌、龙江、潭门和会山等5个镇的高中升学率甚至低于30%。可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区域性失衡状况比较严重;每年我市普高招生人数高达3000人以上,而中职招生人数却不足1500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普高与中职招生比例应为1:1的目标要求来衡量,中职教育发展明显“腿短”。
(二)普高教育学位隐性短缺,班额普遍超标。我市5所中学共有高中教室147间(其中,嘉中60间,嘉积二中30间,海桂学校30间,侨中15间,长中12间)。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每班最多不超过50人)计算,每年仅能提供2450个高一学位,而我市每年高一学位的需求量在3000个以上,再加上外市县转学的学生占部分学位(如海桂学校每年招收的高一新生中,有一半是外地学生),因此,造成现有班额普遍超标,从而掩盖了学位的短缺。再者,在上述2450个学位中,高价学位比例偏大,普通家庭能买得起的学位供量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部分初中毕业生挡在普高教育的门外。如长坡、博鳌、龙江、潭门和会山等5个镇,每年都有30%的初中毕业生不再上学。嘉积三中2008年尚有37.7%的初中毕业生未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三)教师缺编和结构不合理问题还比较突出。从城乡办学情况来看,城区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科设备、实验室利用等方面要优于乡下学校。教学质量和生源来源方面城区要比乡下好得多,往往出现乡下中学生源吃不饱,城区中学拥挤爆满的现象。在师资队伍配备方面,也出现城区学校较为充足,乡下学校缺编或偏科的问题较为突出(包括职校)。据不完全统计,按现有学科设置和学生教工比例配备老师,职校尚缺老师56人、长中13人、侨中17人。在现有的教师队伍中,也缺少骨干老师和学科带头人。尤其是职校,缺少“双师型”老师,部分专业课采取借用或顶替的做法开展教学,很难提高办学质量和培养学科实用人才。有些学校出现有些学科老师紧缺,负荷过重的现象。如长坡中学地理专业课老师仅2人,造成高中的地理教学不能正常开展,教学非常被动。
(四)硬件设施建设配套不够,实训基地配备不足。较为突出的是市职校,要完成今年招生计划,尚缺教室25间,校舍100间,且缺少必备的实训基地,不能适应现有教学工作的需要。按我市现有条件,高中最多招收3300人(包括外地学生),职校最多招收1000人。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硬件建设、实训基地配备等方面呈现出相对不足。
(五)政府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还满足不了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要求。自从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后,上级财政投入大部分集中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阶段主要偏向于职业教育,投入高中部分相对较少,加上市财政偏紧,对高中教育投入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如嘉积中学,全校有教职员工279人,学生近3100人,除人员经费以外,20xx年仅拨专项经费113万元,2008年仅拨42万元。在对民办职校教育扶持方面也做得不够,如华星职业学校除了国家发放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的政府津贴外,市财政基本没有其他投入。投入少,很难保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可持续性发展。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建议
(一)要做好规划,统筹发展。市政府要在《琼海市农村教育十年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教育底子进行调查摸底,重新制定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既要考虑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的齐头并进,又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同时,要多方面考虑、统筹安排、适当照顾贫困和边远地区子女的继续就学问题,采取得力有效措施,争取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早日实现。
(二)要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市政府要立足本地条件,加大力度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要抓住重点、分步实施,妥善解决好硬件建设、人员经费、设备配套等经费保障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增长”(即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确保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性发展。
(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城市办教育有优势、有潜力,办好城市教育是社会需要。市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统筹发展城区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农村学生进城读书的要求。从现有情况看,一是在嘉积二中办好高中的基础上,逐步把初中分离出去,形成一所完全高中学校,扩大高中招生人数,逐步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二是在嘉积三中校区周围再征地70亩(目前,这片土地为林地,还未被征用),与嘉积三中连为一体,并将嘉积三中更名为“琼海市实验中学”,充分利用嘉积三中现有的`基础和教学管理经验, 办成一所完全中学。实现中有嘉积中学,东有嘉积二中,北有海桂学校,南有实验中学的布局,更好更快的实现市政府提出办一所“琼海市实验中学”的目标;三是充分利用海南软件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继续维持或增加5年制高职班,增加学位,按照3+2(3年高中+2年大专)的模式培养琼海学子。
(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支持琼海学子多读几年书,多学一项技能。发展教育就是发展生产力。人民群众有让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强烈愿望,但是由于:⑴高中阶段教育不同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造成学生的就学权利没有制度上的保障。⑵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的情况下,支持子女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有相当大的困难。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讨厌学习,而有的学生在初中阶段没有打好基础,无法再学下去。没钱读书,没人读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也难以持续和巩固。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学生和教师配置要求,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教师尚有缺编,市政府要尽快做好计划,逐步解决好教师缺编问题。要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尤其是职校,要将原来初中老师分离出去,采取特招或公开招聘的做法,在大学院校中招聘专业教师,充实教师队伍,逐步实现教师队伍专业化、技能化。要重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进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六)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市年有初中毕业生约为6000人,按有关规定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职(中专)生之比将达到1:1。按此推算,今后我市进入职专的学生人数将近3000人。在现有条件下,我市职校办学条件已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要再扩大招生人数,困难相当大。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首先要办好职业教育,政府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加大职业学校的投入,完善各项配套建设,以此满足职业教育日趋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坚持多元化办学模式,鼓励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好办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共同努力,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此文章获省人大系统20xx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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