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短篇小说《猎手》赏析,本文共10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X水丁”提供。
篇1:贾平凹《猎手》小说阅读练习及答案
贾平凹《猎手》小说阅读练习及答案
猎手
贾平凹
①从太白山的白麓往上,越往上树木越密越高,上到山的中腰再往上,树木则越稀越矮,待到大稀大矮的境界,繁衍着狼的族类,也住了一户猎狼的人家。
②这猎手粗脚大手,熟知狼的习性,能准确地把一颗在鞋底蹭亮的弹丸从枪膛射出,声响狼倒。但猎手并不用枪,特制一根铁棍,遇到狼故意对狼扮鬼脸,惹狼暴躁,扬手一棍扫狼腿,狼的腿是麻杆一般,着扫即断。然后挡腰直敲,狼腿软若豆腐,遂瘫卧不起。旋即弯两股树枝吊起狼腿,于狼的吼叫声中趁热剥皮,只要在铜疙瘩一样的狼头上划开口子,拳头伸出去于皮肉之间嘭嘭捶打,一张皮子十分完整。
③几年里,矮林中的狼竟被猎杀尽了。
④没有狼可猎,猎手突然感到空落,他常常在家喝闷酒,倏忽听见一声嚎叫,提棍奔出去,鸟叫风前,花迷野径,远近却无狼迹。这种现象折磨得他白日不能安然吃酒,夜里也似睡非睡,欲睡乍醒,猎手无聊得紧。
⑤一日,懒懒地在林子中走,一抬头见前面三棵树旁卧有一狼作寐态,见他便遁。猎手立即扑过去,狼的逃路是没有了,就前爪搭地,后腿拱起,扫帚大尾竖起,尾毛动,发一面旗子。猎手一步步向狼走近,眯眼以手招之,狼莫解其意,连吼三声,震得树上落下一层枯叶。猎手将落在肩上的一片叶子拿了,吹吹上面的灰气,突然棍击去,倏忽棍又在怀里,狼却卧在那里,一条前爪已经断了。猎手哈哈大笑,迅雷不及掩耳将棍再要敲狼腰,狼狂风般跃起,抱住了猎手,猎手在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受伤而发疯的恶狼。棍掉在地上,同时一手抓住了一只狼爪,一拳塞进弯过来要咬手的狼口中直抵喉咙。人狼就在地上翻滚搏斗,狼口不能合,人手不放松。眼看滚至崖边了,继而就从崖头滚落数百米的崖下去。
⑥猎手跌落到 三十米 ,在崖壁上的一块凸石上,惊而发现了一只狼,此狼皮毛焦黄,肚皮丰满,一脑壳的桃花瓣。猎手看出这是狼妻。有狼妻就有狼家,原来太白山的狼果然并未绝种啊。
⑦猎手跌落到 六十米 ,崖壁窝进去一小小石坪,一只幼狼在那里翻筋斗。这一定是狼子。狼子有一岁吧,已经老长的尾巴,老长的白牙。这恶东西是长子,还是老二老三?
⑧猎手跌落到 一百米 ,看见崖壁上有一洞,古藤垂帘中卧一狼,瘦皮包骨,须眉灰白,一右眼瞎了,趴聚了一圈蚊虫。不用问这是狼父了。狡猾的老家伙,就是你在传种吗?狼母呢?
⑨猎手跌到 二百米 ,狼母果然又在一个洞口。
⑩……
⑾猎手和狼终于跌落到了崖根,失掉在斜出的一棵树上,树咔嚓断了,同他们一块坠在一块石上,复弹起来,再落在草地上,猎手感到剧痛,然后一片空白。
⑿猎手醒来的时候,赶忙看那狼。但没有见到狼,和他一块儿下来已经摔死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
19.划波浪线的第③节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20.请从表达方式的角度鉴赏第⑤节划横线的句子。(3分)
21.综合全文来看,你认为猎手是个怎样的人?请联系文中相关情节作分析。
22. ⑥—⑩节,作者细致描述了猎手跌落过程中的所见所想,请分析其目的何在。(4分)
23.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有种荒诞的“聊斋”感,请谈谈你的理解。(3分)
参考答案:
19.结构上:承上启下,收束全文,为下文的波澜陡起做铺垫。内容上:狼被猎尽,说明猎手杀狼数量之多,猎杀本领了得,才会有下文失去对手的百无聊赖,才会有突遇对手的故事波澜。
20.运用了细节描写(动作描写),形象再现了猎手面对狼时的气定神闲,以及猎杀手段的娴熟残忍。
21.文中猎手是一个残忍嗜杀,贪得无厌,人性扭曲的人。理由:能用枪猎狼,却偏要用棍虐杀;活剥狼皮,手段极为残忍;无狼可猎,竟至于寝食难安;坠落山崖,仍念念不忘猎……
22.略
23.略
篇2:猎手·小鸟作文
猎手·小鸟作文
那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无聊地走着,路边几只机警的小麻雀因为人的靠近,而远远地飞走了。这时,一扭头,才发现一只大牧羊犬不知为何跟在我后边。
不一会儿,走到一家买生面条的店门前。天色已不早,面馆关上了沉重的黑色大理石门,但掉在地面上的`面粉和面条吸引来了大批麻雀的驻足。旁边的大越野车成了他们吃东西时阻挡天敌的天然屏障,所以它们吃的很放心。跟在我身后的牧羊犬一溜烟跑到越野车的后面。而我,也因为好奇心,驻足观望。
只见它趁着麻雀们都仰望天空或低头吃食时,一个猛子,钻进了越野车高高的底盘下。麻雀数量众多,大概有二十多只吧。当它们转身或低头吃食时,牧羊犬就快速的向前两步,它总是趁着麻雀们不注意时悄悄向前移动,像一杆冷静的,纹丝不动地等待着机会。
小鸟们欢快地吃着食,却浑然不知一个危险的猎手正在慢慢靠近。
在这群麻雀中间,有一只极其肥硕的,胖的好像飞不起来的麻雀。它始终站在鸟群中央,就像一个胖胖的“国会议员”,被一群小鸟保护着。当它四处观望时,鸟儿们也警觉地环视四周;当它低头吃食时,有更多双眼睛监视四周,看到没有危险,才快速啄食,又迅速抬头。这一低一抬之间不到眨眼功夫,牧羊犬却利用它的机灵和敏捷在这瞬息一步步的向前移动,终于爬到车的边缘。这时一只麻雀飞过来紧盯着露出底盘的狗爪,牧羊犬立刻察觉,像石化了一般一动不动。小鸟叫了两声,见没有异动,没事儿似的跳开。
牧羊犬又开始移动,像只猫一样,轻手轻脚。一步,两步,三步……啊!它越来越近了!天快黑了,麻雀的视力变弱——它们要回家了。狗的时间也不多了,现在离麻雀还有大概一米远。以现在这速度是抓不到一只的,何况是中间的“国会议员”?于是,它继续向前移动,可一不小心碰到一块石头,发出“咔”的一声轻响,麻雀们都向这边眨巴着眼睛,这时它又石雕般的定住了,同时闭上了在黑夜里闪的雪亮的眼睛。
几秒后,麻雀们再一次去忙自己的事情了。牧羊犬又悄然移动,当距离足够近后,它一跃而起,四足腾空,向着“议员”跳去。旁边的小麻雀也来不及发出警告,便被吓得扑凌凌飞走了。可怜的“国会议员”抬起头,发现上面有东西飞来,想要逃走,已经来不及了,在它急速展开翅膀的同时,“五行山”已经压下来了!
后来,我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只知道今天晚上麻雀们的窝里,一定有一个是空的,也知道当时腿很麻,很麻……
篇3:猎手阅读答案
1.结构上:承上启下,收束全文,为下文的波澜陡起做铺垫。内容上:狼被猎尽,说明猎手杀狼数量之多,猎杀本领了得,才会有下文失去对手的百无聊赖,才会有突遇对手的故事波澜。
2.运用了细节描写(动作描写),形象再现了猎手面对狼时的气定神闲,以及猎杀手段的娴熟残忍。
3.文中猎手是一个残忍嗜杀,贪得无厌,人性扭曲的人。理由:能用枪猎狼,却偏要用棍虐杀;活剥狼皮,手段极为残忍;无狼可猎,竟至于寝食难安;坠落山崖,仍念念不忘猎狼之事,把对方视为恶物,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比对方更甚百倍。
4.揭示了自然界生命脆弱的一面;即使是彪悍如狼者,也不得不依靠天然的屏障来寻求自保。猎手一路所见肚皮丰满的“狼妻”,翻筋斗的“狼子”,瘦皮包骨的“狼父”,坠落之时想到的仍然是猎杀,突出表现了猎手已完全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恻隐之心”,异化成了比狼还凶狠的动物。揭示了人性缺失的一面:处于死亡边缘却不醒悟,仍然盘算着将对手斩尽杀绝。
5.开放性题目,自圆其说即可。示例1:结局是自然对人类下的追后通牒。与猎人一同摔下来的狼变成了四十来岁的男人,告诉人们:人类在屠戮狼群,破坏自然的同时,其实就是杀死自身。示例2:猎手无狼可猎,竟至于寝食难安,于精神恍惚间误将他人作狼加以猎手。作者写作意图无非是想揭示人类的残忍嗜杀,贪得无厌,终将导致害人害己。示例3:结尾猎手看到死的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而地上却没有狼,作者似乎是想引导我们设想,这只是猎手的灵魂在俯视一切。这样一来,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就不言而喻:人与自然的斗争,人类也许能占有一时的上风,但终将遭到自然的报复。
篇4:猎手阅读答案
贾平凹
①从太白山的白麓往上,越往上树木越密越高,上到山的中腰再往上,树木则越稀越矮,待到大稀大矮的境界,繁衍着狼的族类,也住了一户猎狼的人家。
②这猎手粗脚大手,熟知狼的习性,能准确地把一颗在鞋底蹭亮的弹丸从枪膛射出,声响狼倒。但猎手并不用枪,特制一根铁棍,遇到狼故意对狼扮鬼脸,惹狼暴躁,扬手一棍扫狼腿,狼的腿是麻杆一般,着扫即断。然后挡腰直敲,狼腿软若豆腐,遂瘫卧不起。旋即弯两股树枝吊起狼腿,于狼的吼叫声中趁热剥皮,只要在铜疙瘩一样的狼头上划开口子,拳头伸出去于皮肉之间嘭嘭捶打,一张皮子十分完整。
③几年里,矮林中的狼竟被猎杀尽了。
④没有狼可猎,猎手突然感到空落,他常常在家喝闷酒,倏忽听见一声嚎叫,提棍奔出去,鸟叫风前,花迷野径,远近却无狼迹。这种现象折磨得他白日不能安然吃酒,夜里也似睡非睡,欲睡乍醒,猎手无聊得紧。
⑤一日,懒懒地在林子中走,一抬头见前面三棵树旁卧有一狼作寐态,见他便遁。猎手立即扑过去,狼的逃路是没有了,就前爪搭地,后腿拱起,扫帚大尾竖起,尾毛动,发一面旗子。猎手一步步向狼走近,眯眼以手招之,狼莫解其意,连吼三声,震得树上落下一层枯叶。猎手将落在肩上的一片叶子拿了,吹吹上面的灰气,突然棍击去,倏忽棍又在怀里,狼却卧在那里,一条前爪已经断了。猎手哈哈大笑,迅雷不及掩耳将棍再要敲狼腰,狼狂风般跃起,抱住了猎手,猎手在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受伤而发疯的恶狼。棍掉在地上,同时一手抓住了一只狼爪,一拳塞进弯过来要咬手的狼口中直抵喉咙。人狼就在地上翻滚搏斗,狼口不能合,人手不放松。眼看滚至崖边了,继而就从崖头滚落数百米的崖下去。
⑥猎手跌落到三十米,在崖壁上的一块凸石上,惊而发现了一只狼,此狼皮毛焦黄,肚皮丰满,一脑壳的桃花瓣。猎手看出这是狼妻。有狼妻就有狼家,原来太白山的狼果然并未绝种啊。
⑦猎手跌落到六十米,崖壁窝进去一小小石坪,一只幼狼在那里翻筋斗。这一定是狼子。狼子有一岁吧,已经老长的尾巴,老长的白牙。这恶东西是长子,还是老二老三?
⑧猎手跌落到一百米,看见崖壁上有一洞,古藤垂帘中卧一狼,瘦皮包骨,须眉灰白,一右眼瞎了,趴聚了一圈蚊虫。不用问这是狼父了。狡猾的老家伙,就是你在传种吗?狼母呢?
⑨猎手跌到二百米,狼母果然又在一个洞口。
⑩……
⑾猎手和狼终于跌落到了崖根,失掉在斜出的一棵树上,树咔嚓断了,同他们一块坠在一块石上,复弹起来,再落在草地上,猎手感到剧痛,然后一片空白。
⑿猎手醒来的时候,赶忙看那狼。但没有见到狼,和他一块儿下来已经摔死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
1.划线的第③节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2.请从表达方式的角度鉴赏第⑤节划横线的句子。(3分)
3.综合全文来看,你认为猎手是个怎样的人?请联系文中相关情节作分析。
4.⑥—⑩节,作者细致描述了猎手跌落过程中的所见所想,请分析其目的何在。(4分)
5.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有种荒诞的“聊斋”感,请谈谈你的理解。(3分)
篇5:小说《边城》赏析
小说《边城》赏析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出身于行伍之家。创作丰富,有30多个小说集。其作品大致可分为两个相互映照的世界:一是病态的城市,如《绅士的太太》《八骏图》《大小阮》等,这些主要揭示城市知识分子阶层的病态,个性压抑和性压抑。二是表现湘西世界。如《神巫之爱》《边城》《萧萧》《长河》《丈夫》《柏子》等。代表作有小说《边城》、《长河》;散文集《湘行散记》等。《边城》作于1934年。
《边城》的中心人物是翠翠。《边城》是一曲充满爱和美的田园牧歌。翠翠俨然是爱和美的化身,她是一个刚刚脱离脱离儿童气的船家少女,一举一动带着稚气,体现了一种童贞美。她对爱情的'渴望不是表现为强烈的追求,而是少女的朦胧向往,表现出山村少女的害羞矜持。她心灵美好,犹如一曲湘西边地的纯朴、天真的歌谣。通过翠翠的形象,通过作者所营构的古朴的意境,作者淡化了现实的黑暗与痛苦,讴歌了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和美的、人性的生活方式。建构一出健康、活泼而又不悖于人性的“小庙”。
沈从文善于描写湘西边地特有的民俗风情,山光水色,以构成其理想的人生形态。代表作《边城》即体现了这样一种审美追求。首先,小说通过翠翠的纯朴,渲染了一种强烈的人性美和人情美。翠翠的童贞纯情、害羞矜持却又始终不渝,与当时的时代女性形成了强烈反差。其次,小说描写了湘西边地特有风俗美和人情美,这种原始野性的风情和田园牧歌的情调淡化了社会矛盾;第三,小说不以曲折的情节取胜,而是创造了一种诗化的意境,给读者留下了回味的空间。情绪的体操。小说是存在着情节性的,但是它把情节性埋藏在诗情画意之中。
但,尽管作者淡化了翠翠爱情的失败的悲剧性和老艄公去世所带来的悲剧性,但悲哀的而充满无限期待的结尾实际上包涵着作者沈从文对传统的符合人性的农耕文明即将消失的无尽的隐忧。
作品在艺术上,语言具有诗情画意;叙述平稳有节奏。
篇6:小说《长恨歌》赏析
王安忆凭借长篇小说《长恨歌》摘取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书中王琦瑶式的女性形象无疑是新时代的特殊群体。她们在城市中成长、生活直至蜕变、老去,一生年华托付给一座城。是城市,给予她们外在的潮流时尚,内在的谨言慎思;也是她们,将灵动活力注入一座看似摩登时尚的空城。然而,另一方面,城市的浮华躁动也在暗中滋长。城市女性不得不依靠一定的物质基础,拜金主义苗头渐露。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得女性投身其中左右周旋,其中既包括人伦(母女、夫妻),又包括同性、异性的友谊。
“从生活的巨流中截取一片波澜,一朵浪花,从风格细腻的描绘和挖掘,展现时代精神的风貌。”①这样的创作风格与其母茹志鹃的《百合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四十年间,动荡混乱此起彼伏。“作者并没有历史场面的刻画,依旧着力构造上海弄堂小人物生活情感的细枝末节。她以知识分子群体传统的精神话语营造了一个客体世界,不是回避现实世界,也不是参与现实世界,而是一种重塑。”②诚然,在小说中,王安忆构造的上海弄堂世界是平行于整个时代大背景的,作品的字里行间中却很少嗅到政治的气味,作者意图与现实的洪流撇清关系,但小说中主要人物的人生发展仍然依附历史,这是无法完全规避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作者在着力重新塑造一段往事的同时,故事中的人物也越发真实丰盈。
一、城乡巨变中女性转身。
在以往很多以农村为背景的小说中,人物形象是深深扎根于农村土地的,其中自然包括许多农村妇女形象。余华《活着》中的家珍,苦苦规劝误入歧途的丈夫福贵,生活贫苦却甘之如饴;又如五十年代《“锻炼锻炼”》中的“小腿疼”“吃不饱”,在政治的氛围下,作者“从日常生活、家庭琐事展开,自然地表现社会风习、伦理的变革在农民心里、家庭关系、公共关系上留下的波痕和冲突”③;在以七十年代中期为背景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许秀云温和恬静,可人生命运却颇为坎坷。小说中情节的发展同时也依托于农村生活的轨迹。
相较于农村,城市的环境无疑更为复杂。一方面,城市的现代繁荣与农村形成鲜明的对比。这里没有集体劳作的日晒雨淋,没有春种秋收的轮回反复。这有哼唱着“四季调”的留声机、颇受欢迎的照相馆、人来人往的淮海路、各种各样的“派推”舞会、放着《乱世佳人》的电影院以及铺满康乃馨的选美舞台。即便是多年后,在王琦瑶的旧樟木箱中,仍然存有缀了珠子的手提包、法兰绒的贝蕾帽,时代的繁华缩影集聚在这琐碎物品之中。另一方面,城市也暗藏着污秽阴暗的死角。上海弄堂就是典型的代表之一。类似爱丽丝公寓、平安里的地方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以李主任为代表的社会上层人士,或追逐权势,或金屋藏娇。繁华的淮海路上,是金钱堆积起的时尚。人们对物质的渴望从未淡却,即使是民风淳朴的邬桥古镇,也难免有从上海来的龙虎牌万金油广告画,也有上海的双妹牌花露水、老刀牌香烟。像阿二这样的青年也是渴望去南京读书的,同时对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充满无限向往。
无疑,作者王安忆着力编织一个关于城市的故事,“城市的街道,城市的气氛。城市的思想和精神。”④《长恨歌》中,开篇就花许多笔墨来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王琦瑶式的女性,写作风格上与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相似,注重对小说环境的细致描写刻画,即“19世纪欧洲写实主义的单一赘叙(iterative)模式。”⑤除了奠定小说基本环境基调外,对人们关于城乡固有观念意识做出了纠正。
在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承接中,冲击和摩擦难以避免。直至今日,我们仍能切身感受到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伴随着农业耕地的急速消亡和城市边界的无限扩张。但是,类似“城
市的商业气氛、拜金主义以及各种享乐的场所无一不是滋长剥削意识的温床。”
⑥这样的观点,显然是以偏概全。《霓虹灯下的哨兵》中,在军民共同抵制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同时,从另一个侧面也能看出时代的单调局限与片面不公。是否城市真就是一切腐败享乐的开端?而如何将作者的真实构思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例如王琦瑶式的女性角色成为了作者观点的特殊切入口。王琦瑶式的女性,没有传统农村女性对家务劳作的本分依赖,抑或是思想上的保守狭隘。无论是吴佩珍还是蒋丽莉,薇薇还是张永红,她们远离政治洪流,她们过着自己的日子。从生活中她们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中,凸显的是城市女性的自我个性和张扬不羁。新时代女性形象的反差变化正是在城乡巨变中,愈演愈烈。
二、女性的特殊城市烙印
在上文中谈及都市女性成为新时期的宠儿,在此主要论述城市对女性的特殊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城市女性的特殊心理及心态
王琦瑶入住爱丽丝公寓之后,蒋丽莉的到访显然是出乎意料的。王琦瑶、李主任、程先生以及蒋丽莉四人之间的瓜葛,掺杂着流言蜚语,牵绊不舍,是“剪不断,理还乱”。以至于王琦瑶在蒋丽莉面前将话挑明,“我们要不把这话全说出来,我们大约就没别的话可讲。”
⑦而后,又毫不避讳地借用蒋丽莉父母的婚姻关系,挑明了女人“体面”和“实惠”的道理。 这一点上,王琦瑶超乎同龄人的成熟和精明可见一斑。
她是“适合自家人享用的”三小姐,但她知道与吴佩珍、蒋丽莉之间友谊的分寸,知道和程先生、阿二之间的熟稔程度,知道在康明逊、萨沙之间周旋自保,知道怎样试探张永红和长脚。甚至刚到平安里时,与严师母做完头后一句“我到你的年纪一定是不如你的”⑧,反而引起了严师母对曾经过往经历的真心感慨,彼此都能看进对方心里一些。
人们常认为城市女性难免有一种极其细微的心理活动变化,有些难以捕捉的欲擒故纵的味道,抑或是一种矫情的故作姿态。在一段时期中,被认为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她们不像那些激进果敢的女中豪杰,如《青春之歌》里的林道静,甚至有时还被贴上虚假伪善的标签。
但从另一角度来反观城市女性的心理,往往体现出城市对其变相的反作用。复杂的人际关系,需要悉心维系。纵且退一步说,倘若王琦瑶没有处处留心的本事,大概是像吴佩珍年轻时那样天真无知,又或是像王安忆早期作品《雨,沙沙沙》中经典的雯雯形象,她定然是无法平安度过1947、1955、1965这些特殊年代的,更不用说后来的薇薇了。
(2)城市女性的人生命运
不得不提的是小说最后一章“碧落黄泉”中,王琦瑶的死既在情理之中,有出乎意料之外。
一方面,小说以《长恨歌》为题,或多或少都带有隐含的象征义。预示小说结局的悲剧意蕴,这是其一。其二,整部小说的结构日趋完善。程先生、蒋丽莉等人物的人生命运以不幸的悲剧终结,次要人物的发展脉络已向读者交代,而中心人物王琦瑶的人生结局也该呼之欲出的。其三,联系小说前后的章节细节,从中不难推测出一二。“我这一病,房间里的灰都积了起来,好像要来埋我的样子!”⑨细细想来,也暗含了王琦瑶的不幸命运。除此之外,长脚的用心服侍总给人以不安。
长脚是个怎样的人?说他是纨绔子弟,有些言过其实。说他是地痞流氓,他也能寻觅良机,图一日之快意,挥掷千金。更为贴切地说,他是一个市侩投机者,在他身上有难以掩盖的市井流气,追求金钱虚名,想过一个上流人体面的生活,四处结交,拉拢关系,却往往终日惴惴不安,甚至有时难以安饱,命悬一线。这样的一个双面人物,生活在社会的夹缝之中。在与王琦瑶交谈中,当提及黑市的黄金价时,长脚的表现就已近很过火了,说到黑市黄金的高额牌价、“拉黄包车的都藏着几两黄金”,来回旁敲侧击,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那么后来因为一次铤而走险的投机最终失败,动了邪念谋财害命,也是不无可能的。
另一方面,王琦瑶被害事件也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收尾。 “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这场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场。对了,就是片场,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⑩相较于四十年前在片场时还是初生之犊的王琦瑶呢?“王琦瑶注意到那盏布景里的电灯,”“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景。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形并非阴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唯有那女人是个不动弹,千年万载不醒的样子。”
全书情节上最大的伏笔,就是这四十年后和四十年前的对比和呼应。时间、地点、人物、环境,全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是颇具颠覆意味的。而究其死因,恰恰是多方面的。
第一, 长脚因黄金动了邪念,为谋财自保而孤注一掷,杀害王琦瑶,这一点上不再赘述。
第二, 老克腊和王琦瑶的情感最终无果而终,因此老克腊决定不再出现,他将王琦瑶家的钥匙给了张永红,而张永红却把钥匙轻易给了长脚。这阴差阳错的巧合,使得王琦瑶最终的死令人可惜可叹,着力突显了小说的悲剧性。
第三, 是这夹生在城市弄堂里的流言。全书开篇就写上海的弄堂、流言并不是无心之举。流言中的王琦瑶得到了有钱人的所有财产,每年还会受到寄来的美金。这与事实大相径庭,可长脚这样的痞子就是信以为真,病态程度甚至到即使告诉他我王琦瑶只剩这一小盒的金条,他也不会相信。使人完全丧失辩解的机会,这就是流言最为可怕的地方。
第四, 就是王琦瑶自己。最初,长脚是放低姿态恳求阿姨心肠好借钱给他,可王琦瑶自己却是态度强硬。先是不顾情面的揭穿长脚的本来面目,后来竟要让他自首。这一招直接将长脚逼急了,而一连骂出的“瘪三”更是激怒了长脚,最终香消玉殒,碧落黄泉。
以上四点死因中,第四点是非常值得推敲的。王琦瑶本可以劫后余生,可为何步步紧逼,反而使得自己命丧他人之手?作者这样的安排是否合情合理?
(3)城市女性的相对独立人格
首先,上文中所提及的第四点死因,一定程度上,主要是因为城市女性追求相对独力的人格。像王琦瑶一样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存了四十年之久的女性,有她们自身一定的价值取向。
王琦瑶打心底是看不起长脚这样的瘪三混混的。年轻时的王琦瑶当过上海家喻户晓的三小姐,是大众眼中的“沪上淑媛”,即便除却了这些虚妄的名号,从回答导演劝说她退出竞选的话,“竞选上海小姐恰巧是女性解放的标志,是给女性社会地位”12也能看出,王琦瑶是喜欢争取的女性,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魅力。尽管后来岁月流逝,四季转承,她身上独有的气质仍能吸引像老克腊那样的后来者。
蒋丽莉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不顾各方压力,坚持主动追求了程先生这么多年,即便后来嫁给了山东的老张,仍然受到友谊爱情的双重煎熬,可她心底仍是在意与王琦瑶的友谊的,这才会病危在床,也与王琦瑶大哭大闹,这样的真性情也是少有。结婚后,连老带小,一家六口,她也并没有成为只顾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
薇薇的独立带有较强的年少自我的轻狂。年少时的她,似乎就意识到在审美装扮上,需要与她母亲划清界线。这对母女,相较于王琦瑶和她的母亲,完全不同。她们会为了时尚装扮而各执己见,年龄差异、长幼辈分丝毫不在顾虑之中。薇薇最后选择远赴他乡,与小林一起生活,也是她自己的选择。
自然,像她们这样的女性是极为厌恶像长脚一样四处依附的瘪三。
城市,让她们有机会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这是形成各自价值观、人生观的基础。但是,城市女性的独立人格则是相对而言的。也就是说,城市的时尚繁华,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得以瞻仰。这就与追求自我人格独立发生了矛盾。女性是城市的一份子,但却恰恰不是决断者,更多的是扮演依附者的角色。小说中虽然没有详写李主任、严先生这类有权势的男性形象,但从字里行间仍然是能隐约窥知一二。 (4)城市女性的物质追求
二十世纪,以法国著名的存在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为代表的女性高喊女权主义,波伏娃本人19岁时便已向世界宣称:“我决不让我的生命屈从与他人的意志”,完全与曾经盛行“Totamulier in utero”(女人即子宫)13的主流观念相悖。然而在中国,身处“薇薇时代”的女性,仍以男性为生活主轴,薇薇会为了小林向母亲讨要家藏戒指,会为了小林远赴美国,却与母亲有着难以磨灭的隔阂。
在社会分工中,女性承担起了一种特殊的角色。她们的自主和独立是一定的,相较于男性,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是缺失的。有人就提出其本质是因为“作为本体性自主性存在的女性一直是缺席的,或者说女性始终是作为在场(presence)的他者而存在的。”
由于生理上的极大差异,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女性在生产劳动上无疑是不及男性,间接导致生活物质资料的积累不够满足长期需求。于此同时,在家庭中,还要负责下一代抚养教育等诸多问题,致使对家庭中男性的依附性较强。
相对来说,农村的家庭关系受到固有的保守观念,较为稳定,波动性不大,农村女性得以依赖家庭维系生活。但城市则不同,男女平等观念中,女性被动地处于天平的低端,是社会中的弱势。从这一点上,这就不难理解王琦瑶用青春从李主任处换回的一盒金条是她仅剩的底牌,用来解救一时之急。薇薇乐此不疲地追求时尚,所幸结识了小林,留学出国,也算衣食无忧。蒋夫人向丈夫做出妥协,得以抚养一双儿女。王安忆塑造了许多不同的形形色色色的城市女性人物,也符合“他者形象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被塑造出来的”这一点。
三、结语——反思城市女性的特殊性
站在当今时代的角度,城市化依旧如火如荼地进行。无疑,在人们沉湎美好的幼年乡村回忆时,也深刻意识到了城市化是一种历史的发展必然选择。但是,在城市大发展的今天,人们对女性这个群体所持有的思想观念,并没有日趋臻善,甚至一定程度来说,与城市发展速度是不匹配的。
不仅如此,城市女性在这种不对等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越发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所处城乡交接的特殊时代节点,受到新旧思想观念的双重冲击。二、城市复杂环境极大地影响女性细腻敏感的心理及人际姿态。三、城市求生中,渴望追求独立人格有与现实相矛盾。四、对城市物质基础难以摆脱的依赖性。
与激进高涨的女权主义相比,《长恨歌》中并没有将城市与女性完全分割开来,王琦瑶式的城市女性在当下社会依然存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与女性相互间的影响也会越发明显,城市女性依旧处在时代的十字路口徘徊。
篇7:小说《长恨歌》赏析
小说《长恨歌》赏析
《长恨歌》:四十岁女人的恨爱情歌
刚刚看完了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就像是在脑海里拍摄完一部文艺长片,这里头的滋味,百般涌上心头。
它描述的是40年代的一位上海小姐。她处于灯红酒绿的繁华旧上海中,经历了人生该有的波澜,从一个时代走向另一个时代。她是上海的精灵,是美的使臣,她叫王琦瑶。
王琦瑶本是中产资级家庭的一位闺女吧,她热爱唱歌,哼着周旋的《四季调》,处在上海的一处弄堂里。她算不上是校园的才女,却有着家常养眼的好看。这美,不是远距离的美,而是近在咫尺的美。
因一次与好友到片厂去参观,王琦瑶他一步一步的走向上流社会。因导演的介绍,摄影爱好者程先生为他影了一辑照片,这照片,渗透着女人动静中的妩媚。王琦瑶身上所散发的味道,是女人的韵味。她的一张玉照刊登在上海周刊上,名为《沪上淑媛》。这小有名气的中学女生,便在众人的推举喧哗中选上了上海小姐。她以净素取胜,在二十朵红花中脱颖而出,她是三小姐,上海小姐的季军。
可她是苦命的鸳,一生总是错过爱情。
在她还是三小姐的时候,遇上军官李主任。于是,18岁的王琦瑶成了40多岁的李主任的闺中情人,住在与世隔绝豪华又凄清的爱丽丝公寓里。每天与寂寞为伴,做着最孤独的等待。在这小小的公寓,就这样一寸一寸的吸取了阳光,掳走了一个女人如水般的年华。
只能说,奢侈的生活维持不了多久吧。数月未回的李主任在硝烟中罹难了,这王琦瑶,便成了一名不是寡妇的寡妇。
在上流社会中陨落的红星,在一阵邬桥镇的留连之后,又回到了她土生土长的旧上海。这是上海的角落,是摇摇欲坠的“平安里”。王琦瑶成了一名打针护士,却认识了毛毛娘舅康明逊。
这本是不应该的恋情,作为“不正经”的女人,王琦瑶自知不能却仍是陷入这段情。这段情,耗了她多少的情感,却意外的怀上了孩子。
这时王琦瑶还和另一个男人纠缠不清,那便是俄国人萨沙。萨沙对女人了如指掌,却被王琦瑶坑了一回。她把孩子说成是萨沙的了,这怯懦的俄国男人,还是逃了。
苦命的王琦瑶养了个不顺心的女儿薇薇,当然她的薇薇并没有母亲容貌的惊叹。她是潮流的追随者,执拗地对待不易老的母亲。她只知道大把大把的花母亲的钱,却从来不想这钱是从哪里挤出来。还好这女儿最终得到了幸福,随丈夫去了美国。
40岁的王琦瑶风韵犹存。她有着一帮青春无限的年轻朋友,还收着一个暧昧不清的小情人。王琦瑶就是命不好,每一个男人都离她而去。
王琦瑶是片场中银幕上的女星,最终只能死于非命。她是粉红色的,就连死,也死得那般风尘……
王琦瑶还是时尚的领路人。她善于抓住时尚,把握时尚。她清楚地了解流行这东西的轮回,她能轻松熟练地将旧款的衣服改成大街上时尚里的独一无二。王琦瑶,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王琦瑶一生没有走进婚姻,却有作为妻子和母亲的经历;王琦瑶有辉煌的命运,却有时代变故的唏嘘;王琦瑶邂逅的四段爱情,却只能称得上是纠葛。
这如蝶一般华丽的人生,也如花一样短暂凄苦的人生,是王琦瑶的人生。对于一个旧上海的女人,是幸还是不幸?
《长恨歌》:触目惊心的当代文艺小说
总的来说,《长恨歌》算是一部触目惊心的当代文艺小说吧。这情节里处处显现的是生活,虽然距离我们有半个多世纪,却无不洋溢着逼真。这故事的情节,是以王琦瑶为主线,引出了许许多多过客般的附线。
故事的情节是对旧上海的反映,有弄堂,有流言,有闺阁,有邬桥。它既是写一个女人的一生,也是写40年代到80年代上海的一生。这本书是家常里的一点离奇,也是离奇里的一点家常。似乎处处都有值得写,值得看的地方。
可以说,这书是写得贴心的,写得慰贴的。贴心里有一分理解,慰贴里有一分震撼。
而鸽子,在作者的书中,是见证了时代变迁和人性变化的唯一的证人。它们目睹了这上海弄堂、街道、舞厅里的一切,包括私情,聚会,谋杀……
不过呢,这本书在情节的安排上有些不合理。前面四节写的都是些铺垫的景物,人物,直到第5节才出现主人翁 ,让读者会有读不下去的意味。而中间由于高潮太多,繁华太多,使后部分平淡安宁生活显得寂寥和沉闷。
《长恨歌》:没有意思女性的娇柔与孱弱
乍看这名字,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作者是位先生,看了几节之后,觉得这位先生的笔触描写的细节太多,多得不像一位先生应有的细腻。这景写得太细太富感性,也不像是文人书生如徐志摩般的诗意。
后经朋友提醒,才知道这位“王安忆先生”原是位女士。大叹!惊叹!
若是作为一名女作家,文笔细腻细节丰富更不必说,刻着文字里却竟没有意思女性的娇柔与孱弱,诸如那些华丽,文采富丽堂皇的文笔也没有。语言大器得就像一位先生。
朴实而多彩丰富,感性而理智。似乎每一句描写都是客观的',每一个字词都是随意的,每一份情感都是鲜活灵感迸发的。所以这文字,让我印象深刻,同时颇为欣赏。
下面是一段摘抄:
“这城市里最深藏不露的罪与罚,祸与福,都瞒不过它们的眼睛。当天空有鸽群惊飞而起,盘旋不去的时候,就是罪罚祸福发生的时候。猝然望去就像是太阳下骤然聚起的雨云,还有太阳里的斑点,在这水泥世界的壑裥绉里,嵌着多少不忍卒睹的情和景。看不见就看不见吧,鸽群却是躲也躲不了的。它们的眼睛,全是被这情景震惊的神色,有泪流不出的样子。”
同时,王安忆写文章总是会用许多许多连在一起的比喻来诠释同一种事物,就像是要把这些喻体中所有的相似点都据为己有似的。似乎神不知鬼不觉的字里行间便窜出一排比喻。
《长恨歌》:我眼中的旧上海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关于旧上海的情况。从王琦瑶命运的变迁看到上海在时代中的变迁。
40年代的上海也就是王琦瑶被评为“三小姐”的那个时代的上海了,四处蠢蠢欲动。蠢蠢欲动的是人心,渐渐地吸引了些许外来的新东西,变得大都市化起来了。这里面的灯红酒绿,这里面的繁华奢侈,是浓墨重彩的。杂志刚成为时兴,杂志上的人物便成了小名人。
“上海小姐”的竞选见的也是人观念的变化。守旧似乎已被遗弃,新世界里到处生机勃勃。吸引人的东西太多,新鲜的事物太多,弄得人人都想去尝试。这40年代的上海,刚刚对美有了新的审视。它们认为美的东西就要公诸于世,让大家一同分享。于是那交际花呀的也就多了起来。
40年代的上海,是丝毫美都无法掩饰的上海。这是繁华中心的上海。
五六十年代的上海,是停滞在旧上海的阴霾下的上海,也是悄悄向前行走的上海。五六七十年代的上海,似乎有些偃旗息鼓。
接着便是80年代的上海,是薇薇时代的上海。这时候的上海,与国际开始接轨了。大街小巷的潮流,还有赌钱炒股的诈骗,都显得那么明目张胆。80年代的上海,是接近新时代的上海。
这上海的历史很长,很长,这上海的经历很多,很多,这上海的发展很快,很快。鸽子们一代接一代不断的繁衍,只有它们是不变的。
这一本《长恨歌》,也就暂时告一段落了。只有写了这些该写的东西,才觉得自己对得起这本书。
篇8: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一:《心是孤独的猎手》
内容梗概:
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每天清早,他们从住所出来,手挽手地走在去上班的路上。两个伙伴很不一样。带路的是那个非常肥胖、迷迷糊糊的希腊人。夏天,他出门时总是穿着黄色或绿色T恤——前摆被他胡乱地塞进裤子里,后摆松散地垂着。天冷一些的时候,他就在衬衫外面套上松松垮垮的灰毛衣。他的脸圆圆、油油的,眼皮半开半闭,弯曲的嘴唇划出温柔而呆滞的笑容。另一个哑巴是高个,眼睛里透出敏捷和智慧。他穿得很朴素,总是一尘不染。
作者简介:
卡森·麦卡勒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192月19日生于美国佐治亚州的Columbus。29岁后瘫痪。著有《心是孤独的猎手》、《婚礼的成员》、《黄金眼睛的映像》、《没有指针的钟》等小说作品。其中,《心是孤独的猎手》在美国“现代文库”所评出的“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中列第17位。1967年9月29日麦卡勒斯在纽约州的Nyack去世,时年50岁。
点评鉴赏:
这是一个孤独到极至的故事,在那些灰暗的天空底下,那个温和的聋哑人用他的孤独预示了美国这样一个狂乱年代的变更。没有人能摆脱掉孤独的影子,至死方休。
故事的背景类似于《伤心咖啡馆之歌》中炎热的南方小镇。她说:“小说中两个聋哑男子的同性之爱令人感动,而同性之恋又是若有若无的,时而激烈,时而沉默。主旨凸显的是麦卡勒斯式的主题:孤独是绝对的,最深切的爱也无法改变人类最终极的孤独。绝望的孤独与其说是原罪,不如说是原罪的原罪。”而名为lostpast的南京读者刚读完《心是孤独的猎手》,她认为《心是孤独的猎手》比《伤心咖啡馆之歌》更能展开对“孤独”的独立表达。她说,“书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她藏在富裕人家的花园里,偷听老式收音机里传出的莫扎特,黑暗中爬上屋顶,寂静中回想莫扎特。小女孩会慢慢成长,逐渐变得冷静,直至平淡,麻木,但在黑暗中聆听内心声音的读者都能从她身上找到彻骨的孤独。每个人都孤独,却并未因这相似的孤独相连,人终究是孤独的,好像人终归是要死的。这是一条阴冷的真理,一个残酷的真相,麦卡勒斯却将其描绘得生动而尖锐,描绘得可以容忍,也必须容忍。”“麦卡勒斯作品看似荒诞,但在她的笔下,那些人物仿佛有了生命,有着缜密的逻辑和属于他们自己的命运,作家、读者、批评家都无法控制。”有译者似乎在为麦卡勒斯寻找学理依据。
一本非凡的书……麦卡勒斯以势不可挡的磅礴气势和把握写就。
——《纽约时报》
在麦卡勒斯身上,我们也可以感觉到这种完整和强烈。她把自己打碎,一小块一小块地融化在文学里。
——中国作家 张悦然
如同所有原创天才作家,麦卡勒斯小姐令我们认识到,我们对真实世界中某些明显的东西视而不见……她是一位有着罕见洞察力的大师,无与伦比的小说家……一位顶级作家。
——英国作家,评论家 普里彻特
经典句子:
“只要能看到你一眼,我就能平静半年。 但如果看不到你。我就死。”
这也很奇怪,在拥挤的房子里,一个人会如此的孤独。
有两种人: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你知道,我们知道的人彼此遇见,这是一个事件。它简直是不可发生的。有时我们遇见了,从来想不到对方就是知道的人。 时间在苟延残喘。 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些时刻扔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它们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他们必须这样。 不说话也可以是争吵,我感觉,就算是像这样一言不发地坐着,我们之间也在争论什么。
人越是明白,越是有追求,就越孤独。
“有些事情你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不是因为它们是坏事,你就是想让它们成为秘密。有那么两三件事,即使是你们,我也不会说的。”
孤独是绝对的, 最深切的爱也无法改变人类最终极的孤独,绝望的孤独与其说是原罪,不如说是原罪的原罪。 过去的那些岁月里, 他总觉得这笑容里藏着某种微妙和智慧。 如今他觉察到一种狡黠和嘲弄。 天逐渐变暖了, 令人昏昏欲睡。焦虑慢慢地化成疲倦,在他身上可以看见一种深深的平静。
或许,经历绝对的孤独,才能体味人生的幸福。
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个时刻扔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它们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 鲍蒂娅说米克: ”可你从没爱过上帝,也没爱过人。你像牛皮一样又硬又糙。不管你咋样,沃克看透了你。下午你会到处乱跑,啥也称不了你的心。你会四出闲荡,好像非得找到丢失的东西你会兴奋地把自己整得越来越激动。你心跳加速,差点死过去,因为你不爱,你没有安宁。结果有一天你会像爆炸得皮球,彻底崩溃。
生活只不过是吸纳、补养和再生产。 而如今他在变老。很大程度上。不用怀疑。也许成熟这个词更合适。不是变老-当然不是-还没有呢。声浪在他的耳边涨起来又退下去。成熟。他的眼睛刺痛,仿佛体内的高度兴奋让每样东西都显得过分的明亮刺眼。
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一个时刻扔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它们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
为什么?相爱的人,有一方去了,为什么剩下的那一个不追随自己的爱人而去呢?仅仅是因为活着的要埋葬死去的?因为那些必须完成的有条不紊的葬仪?因为那个活着的人好像走到了临时的舞台上,每秒钟都膨胀到无限长,而他正被许多双眼睛观看?因为他要履行职责?或者,因为有爱,剩下的那一个必须活下来,为了爱人的复活——因此走了的人就没有真正的死去,而是在活着的灵魂里成长再生,为什么?
我是这样需要你,我孤独得受不了。很快我会再去看你。我的假期还有六个多月呢,但我可以提前一点。我想我只能这样。我不应该孤单,不应该没有你。
他被香水唤起的记忆击中了,不是因为记忆的清晰,而是因为它们汇总了漫长的岁月,是一个完全的整体。他感觉到和她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生活只不过是吸纳、补养和再生产。 但这些都发生在“外屋”。和音乐、外国以及她的计划无关。 似乎她在以某种方式等待--但她并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因为他知道这一天没有白过。因为这天过得好,他有一种深深的满足感。
已经过去五个月二十一天了。这些日子我一直过著没有你的孤单生活。我惟一能想像的是,我可以再和你在一起的时刻。如果我不能很快去看你,我不知如何是好。
四个人的孤独全在这个哑巴身上奏响,但他却感到困惑。 “我不知道他们所说的那些是什么,我只知道你,我唯一的朋友。然而,我现在连你也不知道了。” 四个人以为辛格是可以明白他们的人,但他们不知道,辛格也被自己的孤独困住了。他从不知晓他们。又或者,这四个人只是为了满足倾诉欲望而自我催眠着,以为这个平静且沉默的辛格,可以洞悉一切。
人类的斗争和勇气;人性永恒地流失过无尽的时间之河;那些辛劳的人们;那些爱着的人。他同时感到危险的警告,恐惧之箭。他掉在两个世界里,他意识到自己正望着面前柜台玻璃的脸。左眼追忆过去,右眼害怕的凝望未来——黑暗的错误的破灭的未来,吊在光明和黑暗之间,在尖酸的嘲讽和信仰之间。
“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这个国家有多少呢?也许一万。也许两万。也许更多。我去过很多地方,但我只遇到过很少的我们。说说一个人真的知道。在它的眼里,世界是它本来的面目,他会追溯到几千年前,去思考它的演变。他观察资本和权力的缓慢集聚,他看到了今天它们的顶峰期。美国在他的眼里就是疯人院。他看见人们为了生存如何大打劫自己的兄弟。他看见饥饿的儿童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一周工作六十个小时。
我不应该孤单,不应该没有你——我的知音。
篇9:有名无实的猎手经典童话
有名无实的猎手经典童话
从前,玉龙山下住着一个猎人,他是猎户里的二流子,连弩弓也拉不开,箭也不会射,可是却装得象个很有本领的猎手,每天肩上扛着弩弓,腰里挂着长刀,还藏有一囊药箭,东游西荡,成天跟在别的猎人后面混日子。猎人当中有个规矩,叫做“山中得鹿,见者一份”,凡是打到什么飞禽走兽,一定要分给别的伙伴。这条规矩,他是非常熟悉的。一看到有人射着什么东西了,就高声大叫:“山中得鹿,见者一份!”连窜带跳地跑过去,非常热心地打开他的猎袋等着。这样,他每天不发一箭,却总是得意洋洋地背了一袋子肉回来。
有一天,他又想跟着别的猎人一同上山,可是谁也不愿同他去,没有办法,他只好一个人上山了。
他迷迷糊糊地往前走,越走越远,穿过了一片黑压压的大松树林子、一丛密密层层的黄栗箐,到了一个半山的平坡上。四边看看,这地方从来没有来过,这儿只有一堆一堆的白雪,大块大块的岩石,景色很荒凉。他忽然觉得害怕起来,就想打起口哨招呼别的猎人。他打了三声口哨,可是除了他自己的口哨在空谷中震起的回声之外,没有得到任何应答,四边静悄悄的。他越想越害怕,又不敢往前走,又不敢往后退。正在这时候,突然迎面刮来一阵大风,刮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他只得靠着岩壁坐下来。不料风越刮越大,并且影影绰绰还看见狂风中有两个大东西互相厮咬着。忽然,风停了,尘土也没有了,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黄斑虎和一只金钱豹!这两个大家伙一边扑着咬着,一边呼呼地吼叫,震得山上的石子土块扑咧咧直往下掉,吓得他根根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心想:完了!今天我这几根骨头,不知哪几根归老虎,哪几根归豹子呢!这时候他走也走不脱,只好悄悄地躲在一个岩缝里,偷偷地向外面偷看动静。
这一场恶斗,他真是第一回看到。他越看越害怕,越害怕越想看。只见黄斑虎张开嘴,一口咬住金钱豹的顶花皮;金钱豹舞着爪子,一把抓伤了黄斑虎的眼角;黄斑虎大吼一声扑倒金钱豹,金钱豹翻身抱住黄斑虎的颈项不放;黄斑虎揪住金钱豹的耳朵,金钱豹也抓着黄斑虎的胸脯。两个紧紧绞作一团,在草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一滚滚到猎人脚下来了,猎人想要把脚缩起来,只恨岩缝里没个踏脚的地方;正惶恐万分时,一看,虎和豹头都朝外,对着他的是两个屁股。他急中生智,拔出囊中毒箭,向它们的肛门一个一枝,深深地戳了进去。药性立时发作,老虎豹子狂吼了一阵,不到一会工夫,都死在草地上了。猎人等了一会,看看没有什么动静了,才从岩缝里走出来,高兴得不知道怎么才好。这时,恰好有个伐木工人拖着一架木头车子迎面走来,走近一看,原来是邻居阿挥。猎人便向他借过车子,左边装着黄斑虎,右边装着金钱豹,请阿挥驾着车,得意洋洋地拉到木天王①府里去领赏。
木天王最喜爱高明的猎手,就亲自接见他。木天王看看黄斑虎和金钱豹,再看看这个猎人,不免有些怀疑。
“这虎和豹,当真是你打死的吗?”
①木天王:当时纳西民族的封建领主。
猎人说:“是我射死的,大王!我的箭百发百中,箭箭不离肛门。大王不信,请看看虎豹的肛门还带着药箭呢。”
木天王上前一看,果然虎豹都带着箭,但看看猎人的样子,总觉得不象是有这样大本领的人,就吩咐说:“你的箭法真不错。不过我还是不大相信,你能不能马上给我射一只麻雀,来证明你自己的话是实在的?”
猎人一听:这可糟了!但是木天王的吩咐不能推却,只好应了一声“是!”
他搔着头,装着到处寻找麻雀,溜到外面,恰巧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捉到一只麻雀在路边玩。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上前去,大喝一声:“这是我的麻雀,你从哪里捉来的?”便一手夺了过来,拔脚就向天王府飞跑,一面掏出一技药箭插到麻雀的肛门里去。
木天王看看这只身体还有点温热的麻雀,赞扬他道:“真是好箭法!不过我还想请你做一件事,你愿意吗?”
猎人躬身答道:“听凭天王的吩咐!”
天王说:“我的后园里近来发现了一只人熊,常常出来伤人。你如果能将它治服,我重重有赏。”
猎人说:“这,这——后园在哪里?”
天王说:“不远。侍卫,给他带路!”
猎人听到这道命令,吓得比看见老虎、豹子打架还要厉害,可是事情已经弄到这步田地,只好壮起胆子去拼一拼。他一路不住地问侍卫:“人熊在哪里?人熊在哪里?”侍卫一打开后园门,就指着阴森森的黑松林,抖抖索索地低声说:
“人熊在那儿啊!”
猎人见侍卫怕成那个样子,心中一想,说:“你要是害怕,就请早点回去,等我射死人熊,再来叫你。”其实他是怕侍卫看出他的马脚来,所以设法把侍卫支使开。侍卫听说叫他先回去,十分感激,连忙退后一步,把园门紧紧关上,生怕人熊窜到王府里来。
猎人看见园门扑通一声关上了,他的心也扑通一声掉了下来。现在一点退路都没有了,怎么办呢?他只得向前一脚高一脚低地走着,忽然听到嗥嗥的吼声,一只六尺来高的大人熊冲了出来。猎人吱溜一下,也不知道手脚是怎么动作的,就爬上了一棵大松树。看那只人熊,满额长毛,把一张脸都遮住了;它张开血盆似的`大口,人一样地站立起来,用鼻子四面嗅了嗅,就直奔猎人躲着的大松树走来。熊是会爬树的。到了树根下,就用四爪搭着树干,一耸一耸地爬了上来。猎人赶紧再往上爬,可是人熊比他爬得还快。猎人抬头一看,已经到了树顶,上面是碧蓝碧蓝的天;人熊距离他只有一二尺了。
猎人说:“要九个哑巴和九个瞎子跟我一起去。再要二九一十八根结结实实的铁棍,叫他们每人拿着一根。寨里其他的人都不许出来,只许关着门在家里等着,免得老虎伤人。”
专差一听,连忙说:“这一定照办,一定照办!”
到了那里,猎人叫九个哑巴走在他前边,九个瞎子跟在他后面,他自己走在他们中间。刚走到老虎寨,一只吊睛白额老虎就从草丛中跳出来,张牙舞爪地直向他们扑过来。猎人眼尖,急忙爬到树上藏了起来。九个哑巴一看,老虎已到跟前,逃也逃不走,就举起铁棍一齐动手,拼命跟老虎厮打。九个瞎子吓得动都不敢动,就一齐吼叫。瞎子叫,哑巴打,老虎的威风都挫了;这样斗了一会,他们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猎人在树上看得一清二楚,老虎一死,他就爬下树来,取出一枝药箭猛力戳入老虎的肛门。然后,叫哑巴、瞎子把死老虎扛回寨里。
刚到寨子边,寨子里的门就一齐打开了,每一家门里都奔出一群人来,迎接为民除害的神箭手。大家都想知道猎人是怎样打死猛虎的。猎人胡编了一通,说得有声有色,惊险万分,怎么怎么跟老虎恶斗,怎么怎么最后瞅准了,一箭射中了它的肛门,听得一寨子人都张着嘴瞪着眼,不停地发出惊叹。
说完了,猎人指着哑巴和瞎子说:“你们不信,可以去问他们!”
九个瞎子什么也没有看见。九个哑巴只是急得哇哇地叫,又做了许多手势。他就说:“你们看,他们都在说我的箭法多么厉害呢!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瞎话!”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就全都相信了。这时酒席已经摆好,大家就一起把猎人拥到上席喝俩。
猎人就是这样得到很大的名声,过着很好的日子,但是他仍然是连弩弓也拉不开,箭也不会射。
篇10:老猎手和小猎手 寓言故事
老猎手和小猎手 寓言故事
两个猎人骑着马,引着猎犬,匆匆地奔往东面的山谷。
跨枣红马的是村里有名的老猎手尼玛。
骑小青马的是他9岁的孙子茫汗夫——暑假里随着爷爷来出猎。
在小茫汗夫的心中,爷爷是真正的英雄。
他想:这回和爷爷去打狼,一定要像个成人一样,不能再让狼群骚扰我们的'羊群。听爷爷说,这次要打的狼在20多年里几次遭遇几次脱逃,是一只生性狡黠,不好对付的生灵。
在山坡上的小草房里歇脚时,爷爷和小茫汗夫喂饱了猎狗,决心和这只狼一决胜负。爷爷还手把手教给小茫汗夫对付野狼的办法。
路上,他们发现了狼的足迹。“这是一只很大的狼。”爷爷说。小茫汗夫不由吃了一惊。
看到路上被狼吃掉的牲畜的尸骨,老猎手更加痛恨这只狼了。他对孙子说:“狼现在吃饱了肚子。注意,它是警惕性非常高的动物,听到一点动静就会跑掉!”听到这儿,小茫汗夫不由想起了关于这只狼的种种传说:有人说马和猎狗根本撵不上它,有人说枪弹伤不到它的皮毛。
在野狼出没的山岩,爷爷休息时,小茫汗夫独自一人进入了茂密的森林。突然,马一惊,猎狗也叫个不停,小茫汗夫一抬头,不由吃了一惊。前面的树荫下,有一只硕大的野狼正注视着他。
好久,这只狼看看小猎人和他的猎犬,若无其事地进入了丛林深处。走进丛林时,它还回头友好地望了望小猎人,那眼神仿佛在对小茫汗夫说:放心,可怜的小家伙,我不会伤害你的!
看到这一切,小茫汗夫出猎时全力杀狼的心情消逝了,也忘记了身上的弓箭是用来射杀狼的。
回到爷爷身边,小茫汗夫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爷爷。“真是佛爷保佑,这狼是非常凶残的。”爷爷惊奇地说。
夜里,小茫汗夫做了个梦:自己和狼成了好朋友。醒来之后,他把自己的梦告诉了爷爷。
狼在夜里呼唤着,声音传得很远。“它已经老了,那些小狼已经离它而去了。”爷爷告诉茫汗夫。
吃过早饭,爷爷信心十足地对茫汗夫说:“这狼还在老地方,我们就在那几消灭它!”
小茫汗夫却在心里发出疑问:“爷爷为什么一定要杀死这只狼呢?它已经老了,我们为什么不能成为朋友呢?”
在野狼出没之地,他们发现了那只老狼。老猎手举枪射击,这一枪却没有击中。
老狼用充满怨恨的眼神盯了老猎手一眼,转身逃入了莽莽森林。
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了老猎手的心头,他忽然间放弃了消灭这只狼的念头。
他看了看小茫汗夫。是啊!世上的生灵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呢?童心是多么善良,他们不愿看到生命之间互相残杀。
想到这儿,老猎手收起枪弹,和小茫汗夫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他们感到:森林中的花草和鸟儿似乎也在欢送他们。他们和动物是亲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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