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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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本文共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chengjiantao”提供。

篇1: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

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分教育类和卫生类两大类,其中:教师85名(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60名),街道卫生院医疗人员10名(临床医学6名,中医临床2名,公共卫生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教育类:0537-3255628;卫生类:0537-3236307、3255630。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4月18日9:00至16:00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9室(教育)、213室(卫生)(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A2号楼二楼)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招聘办法

招聘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证件照片3张(与准考证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在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3、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类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可在考察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教育类: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2、卫生类: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专业答辩顺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同一考评组。

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选调,一般应采取外聘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劳动保障处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3255677。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www.jnh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7-3255628(教育);3236307、3255630(卫生)。

本《简章》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济宁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

济宁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0名,其中:教育类120名、卫生类2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20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点击“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入口进入,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济宁经济开发区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但须在网上缴费截止前电话告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于4月18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5月13日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认定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形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分数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在同一岗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①学历高者;②特困家庭考生;③优秀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参加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提交至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须密封,且加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查。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于在职人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教育类拟聘用人员根据“高分先选”原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37-6980882。

八、其他

本方案由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6980818;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3月31日

篇3:湖南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工作2年后,经考核择优进编;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岗位学校 岗位名称 岗位数麓谷小学 在职教师 9毕业生 3虹桥小学 在职教师 7毕业生 6明德麓谷学校(小学) 在职教师 16毕业生 9明德麓谷学校(初中) 在职教师 27毕业生 13工商职专 在职教师 6毕业生 4

四、招聘范围

中小学、职业中专在职教师及-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五、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即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证),能胜任相关教学工作。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语言类学科二甲,其它学科二乙)。

5、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毕业生岗位必须是2009-201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8、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暂定于4月28日上午9:00-5月1日上午9: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00―14日上午12:00。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4:1(含4:1)方可开考。

篇4: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98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新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源,即明珠街道、凤凰街道、寺巷街道、沿江街道、野徐镇)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泰州户籍(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毕业生;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2010至2012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2012年1月1日前纳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电子档案管理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高新区内幼儿园担任园长或副园长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所规定的.招聘要求和专业资格条件。

3、报考“小学语文”、“学前教育”学科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统一组织。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才网、泰州晚报、高新区教育网等向社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行政办公楼1305室(药城大道商务一号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四张。

中国大学网

篇5:如何写教师招聘简章

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更好的贯彻落实县委提出的“创建xx教育名城”办学要求,我校今年继续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16人

语文6人 数学4人 物理2人 化学2人 生物2人

二、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必须是高中毕业直考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x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适当放宽,上限不得突破35周岁(xx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爱国守法,文明诚信,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较高,团结协作能力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无明显生理缺陷;学业成绩优秀,口齿清晰,表达能力较强,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我县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的(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学校在xx一中网站和中国教师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自发布之时即可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直接发到邮箱:xxxxxxxxxxxxxxx;

2、现场报名:学校派专人到省内几所师范类重点大学现场接收应聘者报名并进行初审;

3、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即可);其它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均要复印件,待正式测试报到时再查验原件。

4、报名截止时间:xxxx年7月15日12:00。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7月15日12:00前到xx一中办公室缴纳专业水平测试考务费40元,教学能力测试考务费70元。

6、核减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时间

7月15日下午2:30--5:00进行笔试(专业水平测试);

7月16日上午8:00进行面试(教学能力考评)。

五、选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2、专业水平测试:

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为应聘学科高中学段专业知识,试题难度等同于高考水平,满分100分,由评委组统一阅卷。

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3、教学能力考评: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教学能力考评,采取现场讲课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评委组现场打分,并填写书面评价及录用建议。

4、排名公示:按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学科为单位进行排序,确定拟录用及递补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学能力考评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对成绩不合格者一次性淘汰。

5、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范围人选。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6、递补聘用: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者,招聘领导小组在公示的递补人员中按综合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7、聘用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制造假学历、假证明、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8、聘用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xxxx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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