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那本书初中作文850字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

来源:今年八十七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我最喜欢那本书初中作文850字,本文共14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今年八十七”提供。

篇1:我最喜欢那本书五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那本书五年级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三国演义》这本书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窗,一扇我最喜欢的窗,它让我从中懂得了很多很多的知识,道理。

就在星期天,我闹着把妈妈拉到了图书馆,一进门,一眼就看中了一本书。便嚷着要买,妈妈就给我买下了,回家了,我在路上就忍不着翻几下,不禁我就入迷了,看着里面的人物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我也不禁摆划了起来,拳头一冲,“啪”一下子打在了车子上,我不禁立刻握住那只手,啊啊叫疼。

回到了家,我立刻就冲进房去,看起了刚买的《三国演义》,看得入了迷,看着看着,突然感到肚子好饿,便立刻向妈妈问道:“妈妈,要不要吃饭了呀?”“早吃完了。”妈妈指了指我说,“我刚才叫你了,你没反应,房间也锁了,我们就先吃了,你赶快去吃吧。”“啊?”我有那么入迷吗?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饭,我便又来到的《三国演义》面前捧起它,一页一页地读了起来。

到了晚上,我怎么也不肯睡觉,一直到了妈妈怒发冲冠之时,我才勉强上了床,我本以为妈妈走了,我就可以继续看。不料,妈妈竟把书拿走了,顿时我心里急得慌,立刻偷偷摸摸地跟着妈妈,原来妈妈把这本书放在了她的床头,这时,我更急了,心中一会儿想不去,一会儿想去,去么不敢,不去么心里难受,最终我还是决定:去!

我摸着墙,在黑暗中走向妈妈的房间,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我就有不敢了,可最终还是想进去,我为了走在地板上没有声音,我还把鞋子给扔了,慢慢地打开房门的锁,正当我开门时,一阵“吱”声传入我耳,顿时,我立刻吓得脸色苍白,一下子有逃回了自己的房间里,心中顿时比偷了东西还慌。过了许久,我又摸到了妈妈房间,小心再小心地把门打开,自己钻了进去,快走到妈妈床头了,顿时,我心跳加速,头上也冒出了汗,我为了不让妈妈听到,尽力把手伸向着本书,把那本书捞了过来,我见拿到了书,得意忘形,“哈”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时,妈妈被我闹醒了,我见说漏了嘴,立刻把书藏了起来,妈妈打开灯,一看,是我,便立刻问道:“咦?你不是去睡觉了吗,怎么到这来了?”“我我……喝水。”说完,就立刻闪人,逃回了房间,心中砰砰的,可看见到那本《三国演义》,又开心了起来,钻在被窝里,细细品尝这本书。

尽管那天我熬夜了,哈哈,我真的很喜欢那本书!

篇2:只是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只是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在人生中,在茫茫人海里,幸运的机遇有许多,而我则遇到了我初中时期盼的钟子期。

早晨,天还没亮,天空中的云朵披了件银灰色的薄纱。

出门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图书馆,我打开门,这么早人也这么多!我心想,我正犹豫要不要坐进去,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儿使劲地往里挪了挪,“喏,你坐这好了!”她指着空出来的座位,笑眯眯对我说。见她月牙般的眼睛如此透彻,我顿时晃了神,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了进去,车在缓缓地开着,她在看风景,我在看她。风缓缓吹着她的秀发,一股清新的风迎面扑来,这是她的气味。突然好想认识她,与她做知心的好友,一起坐窗边聊天、看书讨论,处在青春期的我美好地憧憬着。到了图书馆,我下了车走几步时,不自觉地回头一望,她正向我招手。我也招招手,车带她越行越远,面对着她的友好,我的心在雀跃。突然,我的书呢?糟糕,忘车上了!那是本人物传记与散文的书,价格昂贵,重要的是,那是我极其珍爱的书啊!一种愧疚感与悲伤的情感充满我的`心,我在懊恼我的粗心。我想不起来那热情的笑脸,我想她也治愈不了我了。

但,过了几个星期,我正打算以三本书的价格向图书馆赔罪时,我又幸运地遇见她,她正远远地望着我,我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向我跑来,那双灵动的眸离我很近,“你的书!”她递给我,“我在这等你两个星期了,但还好你来了,这本书我也花时间看了,充满了哲理与崇尚,不好意思!”她羞涩地挠头,“没……没事。很感谢你,真的!”我颤抖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分别了,她依旧没看到我的脸,谁让这是个坏天气呢?我好想再见她,我有从未体验过的兴奋。初中开学了,我踏入新的门槛,我又在43个陌生的脸庞中认出了她,我还记得那颗要从胸膛蹦出来的心脏,我毫不犹豫与她做了同桌,坚决果断地说:“你好,我叫李芮茜。我们交个朋友吧。”

只是因为那本书,让我获得了知心的伙伴,我会再把握每一个与她相处的时间,真心地与她相待。

篇3: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我的心无处安放,只能折叠在文字里。在文字中生情,在文字中怒放!

本应该将一颗心怒放在世间,与人共享。可我的心无法施展!不是本人没有才华,而是世间剥夺了我的权利。只能将我的心儿折叠、存放!其实文字间有何不好,文字能绽放我的能量,文字能渲染我的情感,文字能陶冶我的情操。文字就是我的化身,文字就是我的未来,文字就是我一生的牵绊!

将心折叠在文字里,让心儿不再感到忧伤、寂寞,甚至心儿还会光芒四射;将心折叠在文字里,不再让心飘渺周游,让心儿回归平静,让心儿只在文字间发芽。将心折叠在文字里,给文字增添一些色彩,给文字添上了动感,给文字带来了喜气。

人说,文字也生辉!是的,有灵动的感受,文字就像插上了翅膀,飞的会更高!有心的缠绵,文字也柔柔有情,文字也会是人们的情人。有喜怒哀乐的表现,文字也活灵活现,表现的淋漓尽致。其实,文字的表白,就是人的情感,就是心的阐述,就是人的内心反映。有生活的阅历,就是文字的骨肉。没有人的'感受,何来文字的精髓?因此,将心折叠在文字,有何不妨?

特别是我,将心折叠在文字里,就是我的喜好。因为我酷爱文字,一心只在文字间开花。即便成不了作家,也要将自己的心绽放在文字里。等到我来年老去时,回首往事,沾沾自喜!

如果你的心也无处安放,不要再四处漂泊了。也将自己的心折叠在文字吧!文字会优待你,文字会给你光和热。文字的色彩就是人的灵动感受!有心的恩赐,文字也就熠熠生辉了。不信,到文字间走走,你的心会跟着文字一起徜徉下去,你的心总有一天会被文字所感染。

以前,我的心也漂泊过、流浪过。如今,不再那样荡放天涯,心归于了平静,心有了自己的寄存所在。一有时间,就去赏文、品文,甚至我的文字也有了光环,越写越喜爱,越写越有了成就感。在此,我向大家申明,我也曾是忧虑重重之人,后来,在散文网使我见到了曙光,重获了新生。再加上我是有志之人,别的地方没有我的用武之地,就在文字间开花结果吧!

将心折叠在文字里,文字就是我的海洋,尽情遨游,尽情飞翔!文字的世界没有边界,让它带你尽情享受其中的奥妙吧!可以接受未来的世界,也可以释放出自己应有的才能。尽管世间有污泥逐水,有小人暗算,但文字会给你指出一条明路,它将永远指引你前行。管它世间变幻如何?管它岁月匆匆?只管放心写文,只管在文字间享受自己的乐趣。

将心折叠在文字里,在文字中不时地放出自己的火花,不也是给人类增添了一些辉映吗?

篇4:我最喜欢的那本书4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那本书400字作文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着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篇5:我最喜爱那本书初中作文

我最喜爱那本书初中作文

自从在课本中学到了《简爱》这本书后,我一直吵着让妈妈去买。记得那天在书店里,我无意中在角落里看到了《简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翻开它,刚读了几行,我便爱上了这本书,只要那一天不读,心中就像千万只蚂蚁在啃一样,异常难受。我之所以要买这本书,不是因为它有美丽的封面,主要是里面的故事非常的精彩。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既不貌美如花,也不高雅富贵。她没有双亲,没有财产,没有惹人喜爱的漂亮面孔,但她个性坚强,从不肯逆来顺受。就像她对好友海伦所说的那样:要是无缘无故挨打,我们就要狠狠的回击,让那个人不敢再来冒犯。简是个懂得倾听心灵之声的人,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她向生活索取的很少,就像长在一泓清水中的野百合,有尊严的活着,从而绽放出最清纯高雅的花朵,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这才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

终于到了周末,我又能痛痛快快地看上一回《简爱》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才刚开始看,我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好像简爱真的在我面前一样。虽然已经看了好几遍,但我还是像第一次看一样,心中充满激动和兴奋,书还没翻几页,手中的书就被抽走了,我抬起头,看见舅舅正站在我的.面前,手中捧着我的书,便扬起手,想把书抢回来,谁知舅舅把书转移阵地,放在了他的身后,躲过了我的魔掌,然后对我说:你妈妈打电话来叫你帮她打扫一下房间。我只好拿着拖把,抹布,扫帚去爸爸妈妈的房间,心里还抱怨着:老妈真烦,房间不会自己打扫呀,还打断我看书,真是悲惨!

进入妈妈的房间,我先用抹布擦着柜子,才擦了几下,我就觉得无聊,就偷偷跑回房间把《简爱》拿了过来,边看边擦桌子,柜子,我擦呀,擦呀我左手捧着书,右手一直在桌子上原地擦着,地上的拖把、扫帚、垃圾、袋子横七竖八地躺着,我的脚边还有一些水渍。这是妈妈回家后看到的第一个场景,我看的太入迷了,没有发现有人进房间,直到我的耳朵被袭击:啊哟!疼!你今天在家干嘛了?我让你帮我打扫卫生,你怎么老是不听话妈妈正一手插腰,一手指着地上,我似乎看到妈妈的头上冒着火,那表情好像要把我给吃了,我立刻站起身,捧着书,回自己的房间继续享受我的人间美味《简爱》。

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简爱》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心智也一下子豁达起来。人心的睿智也是由不断的读书,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而得来的。《简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篇6:我最喜欢的人高中作文850字

我最喜欢的人高中作文850字

我已经离开小学,步入初中进行更加艰苦的学习。在初中学习中,老师对我们的学习帮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同的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就拿我来说吧,在我的心目中,教电脑的姚秀芳老师是最值得我尊敬、喜欢的老师。

她貌不惊人,长着一头卷曲发亮的头发,额头下一副眼镜则显得她有点博学多问,一双灵巧的手,每次都能在键盘上快速地输入“A、B、C、D”,她身上最值得我喜欢的,还是她和蔼可亲的品质。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作业的问题,所以晚去了几分钟,本以为她会狮子大开口,想不到她只是提醒我下次去早点,当时我内心不禁为他这种品质折服,下定决心做什么事情都要早。

在姚老师的身上,不光有和蔼可亲的品质,她还热爱运动。在一节自修课上,四周一片静寂,教室里更是鸦雀无声。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做我手头上的作业。“1、2、3、4······”一阵数数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慢慢地放下笔,开始扫视四周,突然我望见远处有一个人在跳绳。这个人的身手敏捷,绳子在她的手里如同是一条龙,在漫天飞舞。仔细一瞧,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姚老师。我头一次看到,原来电脑老师也这么热爱体育,那么我们这些莘莘学子,要更加注重运动锻炼,因为有一个好身体,才会有一个好将来。

如果光是上面两点,还不足以显示出姚老师是我心中最喜欢的,那么这一点,足以让所有人信服。在小学里,电脑就不是我最擅长的,有的时候,老师所操作的`内容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比登天还要难上一百倍。我的水平就是打打字,也是十分吃力的,有时都会对这门课产生厌恶的感觉,一听说上电脑课了,都有点不想去。到了中学里,电脑课的内容变得更加难以令人理解,当我有点彻底失望的时候,姚老师又重新燃起了我的希望。每当我有困难,我就会举起手,姚老师便来帮助我,每次都那么有耐心,百问不厌,于是我又对电脑这门课充满希望,水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姚老师同样也是一个铁面无私、赏罚分明的人。课上搞小声音、小动作已经成了我们班的家常便饭。每当姚老师正在聚精会神地讲着课,底下几个“认真”的同学又开始了他们的行动。幸好姚老师是火眼金睛,那几个调皮捣蛋鬼,一个也没有逃掉,通通罚了一顿!

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下所有的老师都是一样的,他们无时不刻都在为我们做出巨大的贡献,他们何曾想过要有什么回报。现在,就请我们所有的学生努力地学习,也只有这样,才能报答他们付出在我们身上的恩情,才能对得起所有的人!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5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50字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而博学的人说话。读书,能增长知识,开拓知识面,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聪明。

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个好朋友,这好朋友可以教给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孙漂流记》,读完了他以后,一个勇敢而聪明的探险家鲁滨孙的伟大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在那一次航海上,鲁滨孙不幸遇到了特大暴风雨,船上的伙伴们不幸丧生,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活了下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仅仅是磨难的开始,刚到孤岛上的几天,他万分盼望着有人恰好路过此地,把他救了上来,但几天后,他渐渐的意识到在这孤岛上,除了靠他自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他为了找到住所,在岸上寻找了一整天,找到了自己合意的栖息之处,用仅有的东西搭了一个小帐篷,为了逃避野兽和野人的攻击,之后几个月里,又砍下了许多的高大的树干,把自己的`住所围起来,造了一个简易的防御工程。他这种既来之,则安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再后面,鲁滨孙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硬生生的土壤造出了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养了一大群羊,在残暴的食人族手里救起了一个奴隶,给他起名“星期五”。最后给自己造了两座巨大的土属“豪宅”。虽然他拥有了这一切,但是,回家,还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造船,鲁滨孙花费了数年心血,光是砍树就用了数月。这种勇气和顽强的毅力让人敬佩不已。

但是由于考虑不周全,船虽然制造好了,可离海边太远,想尽办法也弄不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费了,最后在仆人“星期五”帮助下,终于离开了孤岛。

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个多么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数字,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做出无数件对人们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事。而在我们现今,有多少人一遇到挫折,就放弃希望,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

我的感受是: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东西很多,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一代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人所欠缺的。这书让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当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需要的是足够的勇气和坚强的毅力,有了勇气、毅力,就能充分发挥智慧,才有可能战胜困难和创造奇迹。

篇8:我最喜欢初中作文

自古以来就有人说生命在于运动。

很遗憾,我生来就不是来锻炼的。我父母还整天说,如果我不多锻炼,我会变成一只活猪。这也难怪,我的骨架天生就大,再加上几块肉,它就更臃肿了,整天羡慕那些瘦瘦的女孩子。然而,我非常喜欢打羽毛球。一对球拍、一两个羽毛球和一小块场地就足够我们在那里玩一个多小时了。

我最好的搭档是我的母亲,她打球和我一样“高”。

她手里拿着球拍,眼睛盯着我的球。我用左手捏了捏球,然后用右手把它折断了。我把球扔了上来,然后挥动球拍将球击出。另一边的母亲举起她的手,向后退去,因为我的球打得比她想象的远。草地最初是不平坦的。再加上妈妈不规则的玩耍,真的很可怕!毫不奇怪,我妈妈差点摔倒。幸运的是,她没有穿高跟鞋,或者她真的扭伤了脚。

对我来说,我更可笑,学习我母亲的向后运动,踩在“黄金”上――妈的!我发出一声尖叫,一滩柔软的大便,踩在我的新鞋的鞋底上,“啊!养狗的是坏人,管教狗不容易!”,心里抱怨着,可惜我只穿了一次鞋,我甚至想把那坨“金子”给那个男人。当我回去休息的时候,表哥冲我笑了笑,说,“呵呵,表哥,你不需要纸巾去厕所。为什么闻起来很奇怪?”听着表哥讽刺的话,我奇怪地安静下来,跟着表哥的愚蠢的态度。我突然大笑起来。我笑得肚子都快抽筋了。哈哈哈...

事实上,打篮球不一定需要标准。只要你喜欢打篮球,玩得开心,你就是最幸福的。

这也是我喜欢羽毛球的“借口”。

篇9: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一头简单清爽的短发,小小的眼睛,可爱的嘴巴、圆圆的脸蛋,镜头前的女孩调皮地吐吐舌头。这就是我,一个不折不扣的“假小子”。我叫殷钰,是实验中学7(13)班的学生。

说起我的性格嘛,那可真像大海,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极不稳定。我十分仗义,为了朋友,我可以两肋插刀。那可真叫“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记得有一次,我的好朋友袁亦琪哭了,我急忙安慰她,并问怎么一回事。一打听,原来是我们班男生蔡聪聪惹哭了她。当时,我就十分生气,也不管谁是谁非,心想:反正欺负女生就是不对!这样想着,我把蔡聪聪拽到袁亦琪跟前,直到他赔礼道歉,袁亦琪原谅了他我才肯罢休。那件事之后,我落得了一个“侠女”的称号。怎么样?我够义气吧!不过,我可是个暴脾气,你可千万别惹恼我,

当然,我也有风平浪静的时候。闲暇的时候,我喜欢看课外书,画一些卡通画。这时候的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十分文静,有时会静静地待上一个下午。看课外书、画画,这些都是我最大的兴趣爱好。我尤其爱画卡通画。在无人的时候,我会呆呆的.望着天空,自由地幻想,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构思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动画导演,创造出世界上最精彩的动画片,给全世界的儿童带去欢乐。虽然我深深地知道梦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是多么的遥远,但我坚信:我一定会实现这个理想。为了这个理想,我要一直努力下去。

我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一直是名列前茅的,但在我擅长的项目上也时常弄出了些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试卷时,碰到了一道难题,父母也做不出来。我冥思苦想,想了许久都想不出来。无奈之下,我只好拨通了电话问老师,老师说那道题是超了范围了,劝我不要做了,可我偏偏死钻牛角尖,死死地抓住那道题不放。我绞尽脑汁,想了好几个小时,正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时,突然我眼前一亮,“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解题方法。既简单省事,又通俗易懂。当我做完题后,抬头一看挂钟,已经是晚上零点了……

这就是我,一个仗义而又文静,爱好广泛,爱钻牛角尖的可爱的小女生,一个名副其实的“假小子”,你们喜欢我吗?我的家就住在黎河市场旁边,欢迎大家来我们家玩,和我做朋友!

篇10: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我,戴着副300度的眼镜,个子中等,扎着我们初一(2)班“独一无二”,限量版的麻花辫。

我,初一(2)班的临时班长,做事却马马虎虎,钥匙门牌随手放在讲台上,孰不知这是信任的力量!

我,眼镜经常标志性地扶一扶,创下两节课扶70多次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我,从小学被旁人看作乖乖女,了解我的人却都说我是“文明的女混混头”。

我,从小时候被封为“最会玩的书呆子”。都说爱看书的人最文静,可我就是个例外。虽然读的书不少,可除了上课,无论何时何地,我就常像放野鸭子一样,瞅准机会就悄悄地玩。

说到书,我最爱的就是新华书店。妈 妈上班和我去书店同一小段路,我去书店时,她就“护卫”我一程。有一次到了分手的岔路口,我且“目送”她消失在视野的尽头无影无踪时,迅速把自行车调头,向同学家骑去,还不忘买杯奶茶。到了奶茶店,我照例先点了一杯蓝莓奶茶,然后把手往毫无整洁而言、鼓鼓囊囊一团乱麻的书包里掏钱。嗯?出状况了!我把所有的书掏出来,倒着抖,钥匙、链子、废纸......像楼下大爷大妈倒垃圾似的。终于从废纸堆里觅出了一张皱巴巴的10元钱,递给对我和我的习惯早已习以为常的奶茶店店主。

我这个人的确有点“不拘小节”,性子又急。一打下课铃,不管什么东西都往书包里一塞,这一下可乱了套:课本该卷角的卷角,笔啊,橡皮啊,铅笔盒里都不见了踪影,全在书包的某几个角落里“销声匿迹”,漏水漏了一书包也毫不知情,本子也被折腾得脱了页,一团团废纸在书包里撒泼雄踞。。。只有你想不到的乱,没有我做不到的乱呵呵呵呵。。。老妈曾多次提醒我是一个女的,一个女的,BUT我总会严肃的望着她说,这叫不拘小节。然后沉静的看着她笑喷饭。

五分钟后,我和同学去吃肯德基。走到半路,我发现一个无比严重的问题----我,把钱我落在同学家了。上帝有眼,让钱骑着车来吧!圣经里说:如果山不向我走来,那么我就走向山。如果钱不骑着车来,那么......你懂的。

折腾了半天,还得回去。回就回呗,我天生乐天派,心情过于舒畅,那么就会伸开不算短的双臂,迎着过于灿烂的朝阳,不,应该是艳阳!吹着不算“微”的风......从自行车上摔下去,双“爪”着地,还迫使某出租车紧急转弯,这险得......玄乎!!

其后,我们折腾了半天,才坐到肯德基里,并确定我没有马虎到没到嘴巴。虽说我挺马虎的,对吃可好不马虎。善待自己的胃,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

好,反正这就是我,一个被老师评为“热情、泼辣且马虎”的人。

篇11: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19xx年5月5日的凌晨,我正式成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员。爸爸妈妈给我取名叫齐飞。妈妈后来告诉我,我的名字的意思是希望我和一起飞翔、遨游世界,也希望我的学习成绩能够像我的名字那样,“到”级的的前列。可是我却很不争气,学习并不算很棒。想到辜负了爸爸妈妈的期望,我的心里感到很难过。

至于我的个子嘛,不算高也不算很矮,在同龄人中也算是中等的'吧。我长得有点胖,和我妈妈在一起逛街时,人们总会开玩笑说:“你妈妈身上的肉都长到你身上去了吧!”听了这话,让人觉得真是好笑。

我很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搞笑的校园小说。我喜欢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我一得到好看的书,便会废寝忘食地看,非得一口气读完才行。有时为了看一本好看的书,我还会不异一切代价,甚至会用我最最喜爱的小装饰品来换取。

就如那一次,我听说我的好朋友子涵有一套叫《同桌冤家》的校园搞笑小说,又听说内容很精彩,且是美美姐姐的作品。于是我的心里不禁痒了起来,便跑去跟她借。可是我费尽了口舌,好说歹说,她也没有吐出一个“借”字来,还说:“我的书是不随便往外借的。”听到这里,我的心里觉得没有了希望。“除非……”这时她的语气一转,我便觉得希望又回来了,忙问道:“除非什么,快说啊,别卖关子了,你想急死我啊!”“除非你用东西来换!”她说。没办法,我只好怏怏不快地领着她到了我家,拿出了百宝盒给她拿东西。可是我看看这个不舍得给她,看看那个也不舍得给她。可是我又太经不住那本书的诱惑了,这时我好像看见那本书正在向我招手:“快来看我吧,我的内容非常精彩啊!”唉,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还是先换吧,那本书的内容肯定是很精彩的,谁让我是小书迷呢!这回也只好豁出去了!于是,我便拿了一个我略微有些不喜欢的东西跟她达成了这笔交易。

随后我便跟她到她家去拿书,拿到书回到家后我便赶紧看了起来。这时书虽然到手了,可是我的心里却很不是个滋味,心想,我一定要把这本书多看几遍,这样才能对得住我的那个可爱的小东西啊!

我的性格率直,心里想什么,就在嘴上说什么。在小学里,我一直当班长,正是因为我的率直的性格,才得罪了许多人。总而言之,我是一个活泼开朗、性格率直的小女孩。

这就是我,黄升中学七年级四班的齐飞。

篇12: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我叫杨垒祯,今年十岁,是一个让人一看见就能记得住的孩子。这都是因为我脸上那特殊的标记――在我的脑门上有一个黑点,左眼上面的眉毛里也有一个黑点,最重要的是在我的嘴角左上方还有一个黑点。

听人们说,嘴上长黑点儿的人有福气,能吃遍天下美食。可大家总是调侃说,说那代表我是一个真正的吃货,听得我心里老不大愿意。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姑姥姥家拜年,正好姑姥姥家的小姨回来了,小姨见到我对我说:“呵呵,我们的小吃货来啦哈!”我听了心里立刻不高兴了。心想:小姨怎么这样啊?我一来就骂我吃货。我满心不高兴地跑到妈妈面前跟妈妈说:“妈妈,我们回家吧。我一来小姨就骂我吃货,真是的!”说着,我便用我的两颗“夜明珠”狠狠地瞪着小姨。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对我说:“小姨那是在逗你呢,不是骂你!爱你还爱不过来呢!”我听了一点都不相信,手里拿上了一本书,就跑进了卧室,还不忘说:“你们都是一伙的!”

不过,一会儿功夫,我就抗拒不了美食的诱惑,面对一大堆美食大吃特吃起来。果真是验证了小姨的话。

到现在,我已经接受了“吃货”这一说法,吃遍了小镇各种美食,吃遍了宝昌大街小巷,我可真是要好好感谢小姨呢!还有呀,我可是怎么吃都吃不胖的,也许这真是我的福气吧!有这么好的福气,我是不是可以吃出中国,吃向世界啊?

哈哈,这样远大的理想也许真会实现,因为我还是一个不服输的孩子。有一次,我和奶奶下五子棋,一开始奶奶一直在赢,于是我就一直让奶奶和我玩,从下午一直到晚上,最后奶奶跟我说郑儿:“奶奶年纪大了,不能坐这么长时间,奶奶给你做饭去。”可我就不答应,最终以不服输的精神赢了奶奶。――你说,厉害不?

我很喜欢画画,因为画画能让我把我的奇思妙想都展现出来。有一次,我画了一个大水杯里游出来的怪鱼,我边画边随口编故事,不一会儿就都好了。我把我的这幅画给奶奶看,奶奶背过身去拿笔给我写了七个大字:乱七八糟看不懂!我顿时气结,那可是我的得意之作呀!

我还是一个运动小能手,喜欢各项运动。也许是因为我受了爱运动的爸爸的遗传吧!我妈妈说我不像女孩,倒像个调皮的小猴子一样。哎,这还是亲妈吗?有这么说自己的女儿的吗?呜……

嗨,谁让我实际上就是这样子的呢!但真心告诉大家,我只是调皮,真的不是猴子,而是一个很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呀!

篇13: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我,一个自认为奇帅无比的翩翩美男子(你们可以理解为自信),不过很多人却认为我其貌不扬。你看,我一双柳叶眉下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虽说脸上有着一道伤疤,不过还是不影响美感。我的鼻子和嘴巴较大,整体来说还是不丑的吗。

鄙人姓邓,名淇元,可以说是万花丛中的一朵奇葩。性格开朗活泼,不过有些活泼过头了。笑点也是低得异常,不认识我的也许还以为我是个精神病呢!就活泼泼热情这一点来说吧,那次还闹出了个笑话。

我是个中学生,家离学校很近,每次都能在回家路上碰见许多校友。就在这平淡无奇的放学路上,我突发其想,冒出了一个荒诞不经的念头:在路上交个朋友呗,多个朋友多一条路。说干就干,我行细观察了几天,发现了一位“目标”。他个子不高,看起来面目和善,每次都跟我在同一条路上走很远,并且还是我的隔壁班同学。就在开学第三天我找准了时机,在穿过了车水马龙的马路后,我快步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着与他说:“同学,交个朋友呗?”可谁知,话没说完,我不知哪根筋不对,此时竟狂笑起来。那人和善的面庞立刻变为一脸难以至信加嫌弃的表情对我说:“你谁啊?有病吧!是不是找打!”说完,便快步走向前去,以脱离我这个他眼中的精神病患者。

我愣住了,整个人犹如五雷轰顶一般,脸上写满了失望与忧愁,心想:“我的天,不对,一定是打开的方式不对,我要重来。我好像被嫌弃了,被当成病人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了啊!接着,我像丢了魂一般向家走去,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虽然在外面,我是个疯疯颠颠的傻小子。但在家,在父母眼中,我却是个文质彬彬的文艺小青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我爱读书!不信你就向下看。

都说“书是精神的食粮”,而我对这种食粮则是饥渴难耐,一旦遇上便狠吞虎咽。还记得那次“突突突,实突突”唉?怎么了?哦,原来是隔壁在装修啊!不过这丝毫无法挡住我对书的渴望。写完作业的我像猎豹一样,扑向桌上的《福尔摩斯侦探集》,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快圣贤书”这便是我当时的境界。我徜伴在这书的海洋里,如痴如醉,忽然,一阵阵刺痛如大手一般将我从海洋中“揪”了出来,原来是最妈妈在揪是我耳朵,要吃饭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丢下书,去吃饭了。

我还有许多特点,在此就不一一阐述了,总之,这就是我,个与众不同的我。

篇14: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850字

瞧瞧镜子里那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大饼脸,两眼无神,塌鼻梁又是那么显眼,肥胖的脸蛋上堆着几颗褐色的雀斑,整个像早餐店里卖不出去的“豆沙包”。

虽然我深知自己长得并不可爱,但是,我仍旧不害怕,也不自卑,还是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

第一幕――勇敢的我

以前我从不敢想象自己能和”勇敢“这个神圣的字眼沾上边,但是经过那一次,我相信了。

那是一个周末,我从图书馆看完书,正准备回家,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对面马路上站着一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他身边没有一个大人,自己就一个人准备横穿马路。这可把我吓坏了,我看着两边来来往往的车辆,来不及多想,找准一个缝隙一个箭步跨过去,紧握着拳头飞奔到小男孩身边,紧紧地将他护在怀中,然后,把他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围观的几个叔叔阿姨看见了我的壮义之举,都向我竖起大拇指夸奖道:“真是个勇敢的乖小囡!”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

第二幕――乐于助人的我

我不仅勇敢,而且也十分乐于助人。记得刚开始进入五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朋友,可是就凭着一颗热情的乐于助人的心,我就收获了很多很多。每当周围有同学找不到笔的时候,我都会慷慨地把自己的笔借给他们用;当有同学忙着去做值日的时候,我也会挺身而出帮他们抄好一天的作业,帮他们收拾书包;当有好闺蜜有求于我的时候,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我能办得到,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他们完成任务。

记得那一次,小丽的一本练习册丢了,恰好那天我做值日,硬是在教室和图书馆前前后后找了一个多小时才帮她找回了练习册。所以,大家都说我是只乐于助人的小蜜蜂。

第三幕――诚实的我

其实小时候,我也是一个爱说谎的孩子,可是经过了爸爸妈妈的深刻教育,我发誓,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乖小囡。

记得那一天,我不小心把邻居家的弟弟撞倒在了地上,他大哭起来,恰好这时候,小弟弟的爸爸回来了,他怒气冲冲地问小弟弟是谁把他撞到的。看到叔叔那么生气的样子,我很害怕,可是,我还是决定站出去,说出了真相。“叔叔,是……是我不小心把小弟弟撞到了……对不起。”叔叔听完,并没有怎么责怪我,相反,他还欣赏我的诚实呢!

哎,果然还是应了一句话“傻人有傻福。”没办法,谁叫我这么厉害,总能靠智慧化险为夷呢?

我与那本书的故事作文

我最喜欢的花初中作文

让我结交朋友的那本书作文

滋润我心田的那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节课700字初中作文

下载我最喜欢那本书初中作文850字(推荐14篇)
我最喜欢那本书初中作文850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