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荆棘鸟读书感悟优质作文,本文共25篇,供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struggle322”提供。
篇1:荆棘鸟个人读书感悟
荆棘鸟是一种神秘的鸟,它是传说中一种虚构出来的奇特的鸟类,相传它栖息在南美地区,还喜欢在荆棘和灌木丛中寻找食物,更神奇的是它的羽毛和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鲜艳夺目,所以称之为荆棘鸟。
荆棘鸟是一种有傲气的鸟,尽管它的身躯很是娇小,但是它的气势却一点也不输于一只雄鹰,不管什么时候,它的头颅都是高高昂起来的,让人感觉很是气派和高贵。
荆棘鸟是一种悲壮的鸟,当它找到梦寐以求的荆棘树的时候,它就会义无反顾、无惧无畏的朝着那株最长、最锋利、最尖锐的荆棘扑过去,真真是让人触目惊心的很。不过这还不算最惨烈的,最可悲的是当荆棘鸟把自己娇小的身躯扎在痛苦的荆棘上时,它就会强忍伤痛,然后流着血与泪高声放歌,那歌声是那么婉转,是那么凄美,直教人感觉灵魂都在震颤。
荆棘鸟一辈子只会歌唱一次,但就这一次就足以惊为天人了,因为它在用歌声殉葬,因此当它的歌声响起来的时候,世间万物在一刹那间就变得黯淡无光了,试问还有怎么样的歌声能比得上生命之歌呢?是啊,荆棘鸟是一种狠决的鸟,为了永恒的美丽,它可以忍受荆棘穿堂刺骨的痛苦,也可以放弃宝贵的生命,它这种悲怆决绝的生命之歌足以让世界感动。
我多希望自己也是一只荆棘鸟啊,我希望自己可以和荆棘鸟一样傲气十足,不论生活多么苦涩,我都不会低头认输,也不会轻言放弃。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和荆棘鸟一样,一样的坚强勇敢,一样的无所畏惧,一样的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全力以赴,一样的可以为了自己的追求赌上性命。
篇2:我们仨700字读书感悟优质
《我们仨》是杨绛先生92岁高龄时完成的长篇回忆散文,时值丈夫钱锺书先生去世四年,爱女钱媛去世五年。书中回忆了一家三口曾经相守相助、相聚相失的点点滴滴。全书分为三个部分:《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第一部分杨绛先生写到她多次做的梦境不同而情味总相似的梦,被钱锺书称为“那是老人的梦。”她说“往往是我们两人从一个地方出来,他一晃眼就不见了。我四顾寻找,总不见他的影踪。”夜的宁静伴着“我”的孤凄,惶急中醒来,一片怅然。“锺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
第二部分以梦境的形式写了走上古驿道、以及古驿道上的相聚和相失。丈夫钱锺书和爱女钱媛相继生病住院,三人分居三处,80多岁的杨绛在中间做联络员传递信息,三个人相依相偎,相伴相惜。回忆亦梦亦幻,又真真切切,读来令人心碎。当女儿的病情一次又一次加重时,杨绛说“我觉得我心上给捅了一下,绽出一个血泡,像一只饱含着热泪的眼睛。”“我心上又绽出几个血泡,添了几只饱含热泪的眼睛。”“我心上连连地绽出一只又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娘,你曾经有一个女儿,现在她要回去了。爸爸叫我回自己家里去。娘……娘……““圆圆,阿圆,你走好,带着爸爸妈妈的祝福回去。”“我心上盖满了一只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这时一齐流下泪来。”爱女钱媛是杨绛的生平杰作,面对女儿先她而去,那是怎样一种无法言说的痛?
“自从失去阿圆,我内脏受伤,四肢也乏力。他(钱锺书)已骨瘦如柴,我也老态龙钟。““我每天在驿道上一脚一脚走,带着自己的影子,踏着落叶。”钱锺书1994年7月住院到12月去世,杨绛每天去看他,两人说说话。钱锺书无力说话的时候就捏捏杨绛的手,随着病情的加重,两人见面就只能用眼神来交流。“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这是一对怎样的伉俪情深和肝肠寸断?他说“绛,好好里(即‘好生过’)”就再也没有了明天。“我抚摸着一步步走过的驿道,一路上都是离情。”随着爱女和丈夫的相继离开,从此“三里河的家,已经不复是家,只是我的客栈了。”杨绛先生向彼岸的亲人无声地倾诉着,整篇文字中弥漫着思念的忧伤、落寞、凄凉和无可奈何。
第三部分杨绛先生回忆了三个人在一起生活的细枝末节,从1935年两人婚后到牛津求学、阿圆的出生直至19钱锺书先生去世63年的风风雨雨。无论怎样,两人相濡以沫,相知相惜。钱锺书的拙手笨脚、肯委屈、能忍耐以及钱媛的善良、包容、聪明、能干、正直都在杨绛先生传神的笔下活了过来。三人性格各异,志趣相投。两人的“探险“、三人的把玩”石子“这些温馨又充满情趣的画面,字里行间洋溢着杨绛先生对三个人“不寻常遇合”的眷恋和怀念以及对丈夫对女儿源于心底的爱,天上人间,阴阳殊途,三个人在杨绛的文字里又相聚了。
作者在回忆的同时更不乏对人生的思索和感叹。她说: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此情此景,杨绛先生那种无所依归的心情可想而知。然而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曾经与世无求、与人无争的我们仨如今“只剩下我一个,又是老人,顾望徘徊,能不感叹‘人生如梦’‘如梦幻泡影’?
清明时节,阴雨纷纷。再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难断挚情。写此小文,一同纪念我远行的爱人。天上人间,唯念你安。
篇3:关于人生读书感悟优质700字
这是我第二次翻看路遥的《人生》,感触远胜于第一次。第一次看《人生》时,我很诧异路遥为何要把《人生》作为小说名。记得第一次看是在读高二时,那时候还不能理解小说的内容,只是一味单纯的以看小说的眼光来看待这本书,但上大学后,再来看它时,却是另一种感受。 先来谈谈《人生》的情节吧。小说背景取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陕北农村地区。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年轻的农村人,他高中毕业当上了小学教师,就在他以为自己的才能和抱负能得以实现的时候,命运第一次给他开了一个玩笑。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利用关系让自己儿子顶替了他的教师位置,而他也由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变成了一名普通的农民。在这次人生的低谷中,他收获了一份美好的爱情,开始与农村姑娘刘巧珍谈起了恋爱,这使他的精神得到了慰藉,本来照着发展下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命运又垂青了他。没过多久,因转业回乡的叔父的关系,高加林很快又回到了城市,并且成了一名县通讯干事。此时,加林重新遇到了他高中同学黄亚萍。在黄亚萍猛烈的爱情攻势下,并且有机会到大城市发展,他艰难地舍弃了农村姑娘刘巧珍,开始了与黄亚萍“罗曼谛克”般的热恋。然而,好梦难圆,命运又一次捉弄了高加林,高加林通过关系在县城工作的事被检举揭发,他因此又一次回到了农村。而此时,已是物是人非,巧珍已嫁他人。在听完德顺爷爷的一席话后,高加林也开始真实而深刻地思考“人生”这一命题。
高加林他身上既体现了现代青年那种不断向命运挑战、自强坚毅的品格,又同时具有辛勤、朴质的传统美德。他热爱生活,心性极高,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关心国际问题、爱好打篮球,并融入了时代潮流中。然而,真实的现实与理想之间产生强烈的反差,也形成了他矛盾复杂的性格特征。纵观他的人生,总是充满跌宕起伏,不断在得到中失去,又在失去后得到,继而又失去。正如路遥在小说中所说:“生活啊,生活,有时候让梦想变成现实,有时候又让现实变为梦想。”而高加林也在其中品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什么是人生?无数先哲用事实告诉了我们:人生是从降生到死亡的过程,而这过程怎么走就是人生。我认为人生就是在这过程中对生活的种.种选择,或对或错。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但现在对于我们来说选择的机会多了,倒让我们手足失措,迷茫了。而从高加林身上我们能看到他缺乏一种坚定的信念,对生活摇摆不定,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致命的缺点。所以,不管我们如何选择,就一定要坚定信念,就算错了,也不必垂头沮丧,过错也是试金石,大不了重头再来。正如小说结尾德顺爷爷所说的:“娃娃,你不要灰心!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后爬不起来,那就变成死狗了…….”
而人生的另一特点就是无法预知,在这一秒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正如高加林在当教师时不知道社会的残酷,会让他再次沦为农民,在他当农民的时候也不知道他能重新回到他梦寐以求的城市,而他在城市正准备好好实现他的理想和抱负时,更不知道他自己又要重新回到农村。
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譬如政治上的岔道,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而我们,也即将踏入社会,也将面临诸多诱惑与考验,如何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人生的选择,选择的人生,或对或错,一切未知!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不要因为乌云遮住了蓝天而止住我们奋飞的翅膀,也不要因为汹涌的浪涛而打破我们乘风破浪的勇气,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慎重选择,坚定信念,勇往直前!
篇4:黄金时代读书感悟优质文章
黄金时代读书笔记1
想写点关于《黄金时代》的书评,却又囿于水平,总归觉得还是很难写,说成书评不免羞愧,就姑且当作随笔吧。我写不了文学学者们如“以《黄金时代》为例的情色文学的非线性研究”,也写不了什么能从小波那里得来的所谓人生启示。想想那个时代的社会环境,王小波的小说可谓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他的文字总是那么独特,与时代相差甚远,或许这也是他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大放异彩的写者的缘由?
小波对性的描写就像一道惊雷,劈开章风山的雨雾。也像他自己也说的他的文字就像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文学,总有些粗俗不堪的外表,也一直以这一点为人诟病。
原来从没读过王小波,他到底哪里厉害,哪里特别?看过他的一些文字,似乎永远也找不到他的主题是什么,对于性爱,对于生死,对于教书育人以及婚姻至于人生。现在似乎我们很难在市面上看到我们难以找寻到作者观点的书,或许弘扬这,或许弘扬那。但我们应该把小波的书归结到哪一类? 青春、爱情、玄幻、伦理,好像都不是,只能说是文学,纯粹的文学。但我依然觉得这本书是充实的因为这才像我们大多数的人生,不是每个失败的时刻都有励志后的转机,不是结了婚就心无杂念的过一辈子,不是难以启齿的性爱总在悄无声息。
当年王二和陈清扬在云南的故事描写里,整篇的离经叛道和玩世不恭里突然出现一句关于爱的描写: “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居然多了些星点鳞爪般的爱,便显得有些温柔刺目了。
后来写二人廿年后再见,写重逢应该很难写吧,但却又不得不写,也需要一个楔子写下去,需要陈清扬告诉王二真相,小波用插叙的手法写二人的重逢,以及最后两人永远的再见。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便开走了,从此我再没见过她。”
有一位朋友写的特别特别好,或许那真相就是,
“陈清扬大概是想告诉王二:我爱过你,但我们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
黄金时代读书笔记2
因为这是很棒的书,所以我读了三遍,第一遍看故事,第二遍梳理全文,第三遍琢磨意思。但是三遍下来,我仍是朦朦胧胧,最后我想,这本书是不是就在写朦朦胧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故事背景在-时期,陈清扬丈夫蹲了监狱,王二是二十一岁的处男知青。开篇,陈清扬找王二要证明自己不是破鞋。而王二说: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果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汗不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王二是什么人,知青,广义泛指有知识的青年,一般指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在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破鞋时,她认为王二是知识分子,所以她认为他完全有理由找他理论自己是不是破鞋这件事。可王二说他可以从逻辑证明,但他不证明,他就说陈清扬是破鞋,而且毋庸置疑。因为所有人都说她是破鞋,她就是破鞋,比如你是白的,所有的人都说你是黑的,那你就是黑的,这不许要理由,更不需要逻辑。
但是下文讲,陈清扬说,她证明自己不是破鞋不是因为破鞋本事不好,因为破鞋通常具有善良,乐于助人等美好品质,她钦佩,但是自己根本不是,所以要实事求是,可是她又无法证明。
之后又传她和王二搞破鞋,王二的逻辑是,证明他们的清白有两条:1,陈清扬是处女。2,王二没有性交能力。所以他们就是搞了破鞋。
后来,陈清扬觉得她在每件事情上都是清白无辜,王二说,你竟然觉得自己清白无辜,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
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做,好色贪淫,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这比好吃懒做,好色贪淫更可恶。
陈清扬没附和,但是她听进去了。所以,王二很轻易地就哄她和他做了爱,打着伟大友谊的旗号。陈清扬说自己着了他的道,但还是让他做了。
后来出了打架事件,三闷儿和王二打架,三闷儿的寡妇妈给了他要命一击,陈清扬赶来时,对他的第一话是: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后来他没事,陈清扬没去看他。我认为,那时候,陈清扬就对王二有了别样的感情,所以她要及时制止,他们直接是伟大的友谊,就是性,填补各自空虚,别的没有,不需要有。
下面更提到,王二是个不被看好的知青,打架事件后,公布了和陈清扬的破鞋事件,只好在队里的知青当工人时,他在乡下喂猪。而陈清扬是因为军代表调戏她,她扇了她一巴掌,只好留在这里。
下面,军代表问话,王二当哑巴。军代表很气愤,叫他写检讨,关他们,他们逃走,军代表走后他们又回来。后来挨斗。
再之后是九十年代的事了,他们见面后做了一次爱,王二还是回忆之前。回忆在章风山的做爱事件,刘大爹后的做爱事件,还有人民群众一高兴就要把他们绑起来批斗。
陈清扬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白这一点,一切都能处之泰然。
而那时,陈清扬还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她和王二指尖只是伟大的友谊。做爱是友谊的一种表现形式。
后来,王二在深山里在她的屁股上打了两下,彻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因为什么?王二的这两巴掌是将她看做了自己的女人,陈清扬因为这样爱上了王二,那他们之间的做爱就不再是伟大的友谊。
王二写了很长时间的交代材料,但领导说交代不彻底,后来陈清扬写了一份,领导就再也不提交代材料这件事。在车站上陈清扬说,这篇材料交上去,团长拿起来就看。看完了面红耳赤,就像你的小和尚。后来见过她这篇交待材料的人,一个个都面红耳赤,好像小和尚。后来人保组的人找了她好几回,让她拿回去重写,但是她说,这是真实情况,一个字都不能改。人家只好把这个东西放进了我们的档案袋。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前者该当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但是谁也没权力把我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我们放了。
让我们再来回忆之前他们所说的话,陈清扬认为“男人就要使用她,这简直没有道理。”对丈夫也这样:“等着他有一天自己感到惭愧,自己来解释为什么干了这些。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大家认为上山养伤的王二成了“问题”。朋友找王二能证明“大家在此地受到很坏的待遇”;领导认为王二不存在“说明此地没有一个知青被打晕”。“因为这些事我无从想像,所以是我存在的证明。”
这篇文处处有隐喻。埋藏在各种人身上,大到一场雨,小到一粒沙。由破鞋开的头,做爱这件事贯穿始终,陈清扬最后爱上王二,这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
黄金时代读书笔记3
近些年来,由于传播手段的发达,自媒体让名人们有了更多的发声渠道,于是,在被众多人围观的微博中,许多神秘到略显高冷的人,也开始逐渐露出了生活中的一面,是好是坏先不论,但这样做之后一个意外的后果就是:一些文艺创作者(文学的,影视的等不一而足),开始呈现出了和作品中的价值观不同的另一面,我还记得多年前我一位朋友特别喜欢某国内导演,得知其开了微博后第一时间就开始了关注,结果在几次国内外重大事件中该导演的表态却让我我这位朋友痛心疾首:“早知道就不应该关注,我宁愿他现实中也是他作品里应该有的样子!”顿了顿足后,又说“他早年作品多好啊,怎么这些年越来越傻逼了!”……
不过作为说这段话时的当年就已经年过三十的成年人,我很难相信其价值观突然有了极大的改变,只不过因为其作品表达的内容有限,因此并没有显示其很多的思想观念……而最后终于在微博这个让人立体化的工具中,他全方位地显露出了自己本就该有的价值观和立场判断。
不过有一些人,我是断不会相信其会因为其被更多人所熟知后就对其价值观判断改变态度的——王小波就是不多的一个。
尽管不幸早逝,但王小波留给我们的遗产却实在丰富,除了小说,还有大量的杂文流传于世,这些充满了其个人价值观立场的的杂文,则会让我们全面地熟悉王二的思想;而类自传性质的小说,更会让我们对其年轻时的诸多遭遇,有了更多朦胧的了解。
与杂文中略显正经的王小波不同,他颇有自传意味的三部小说《黄金时代》《三十而立》《似水流年》,文中却有颇多荒诞不经之处,比如文中多次出现的充满暴力冲突的内容,或者其他有些让人惊愕的描写,如他反复炫耀的“小和尚”,以及各种颇具原始人气息的性生活场景等。
那小说中的内容有没有他生活中真实的影子呢?显然是有的,翻看王小波的个人经历:经历过大跃进、--,曾在云南做知青,回到北京后做过老师……这些几乎都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相关印记。
不过显然,王小波将很多的事实隐藏在了魔幻现实描写的背后,其中虚虚实实,只能凭借读者自己的嗅觉去捉摸其中的门道了。
王小波的小说除了魔幻现实,还有一种更特别的魔力:他将或严肃的、或惊悚的、或压抑的现实用荒诞的笔触进行了解构,也许我们读到书中某一段文字忍俊不禁,然而谁能知道,其实背后有多少人的艰辛在呢?但显然王二也并不希望我们用一种当年风靡的伤痕文学的论调来看待他的小说,如果你在读书中本该应是同情到流泪的段落,却突然笑了出来,那也许作者的目的反而达到了。
黄金时代读书笔记4
读王小波的书,真的像评价的那样,读过之后给人以强烈的快感。
这本书里包含了<黄金时代><三十而立><流年似水><革命时期的爱情><我的阴阳两面>,主人翁的名字都叫王二,大多是-后期为背景的事。
<黄金时代>里王二是个一米九几的大高个,面目不说是狰狞但也不怎么好看。似乎王小波笔下的王二大多也是面目凶恶,阴 茎如驴的。我不知道这是否与他本人有关,亦或是其他的一些事物的投影。书中屡次提到弗洛伊德,很多影响也与这位心理医生有关性的心理学说有关联。人的一切冲动都来源于原始的性压抑。这是我在读弗洛伊德心理学里读到的,而王小波的作品里,隐隐约约带有着这些意味。
王二与陈清扬在云南插队,在那里相爱,然后时间在而今与过去之间穿插,一会回到云南的草屋或者大队,一会回到现在与二妞的矛盾与小转铃的纠结,然后又回到线条。时光在六几年与七几年之间往返变换,贺先生跳楼,刘先生死去,李先生的龟头血肿后来同线条结婚。后来王二当上了一名大学讲师,这与他之前的种.种行径极为不符,但是生活确实是这样,它不会按照既定的路线一尘不变。
这本书从来不按时间顺序来规规矩矩的描述事物的发展,而是逻辑,从一样事物的逻辑牵扯上另一样事物的逻辑。就好像革命时期的爱情里的王二,一直试图去翻越那个炉筒,他相信里面一定有着异样的景观。而这种逻辑被他用在今后的很多思想中。
颜姓大学生,×海鹰,总问“吃糖不吃”学PE的老婆,投石机,“拿起笔做刀枪”的红卫兵,还有会飞的鸡,臃肿的老鲁,很多人物的描写,都会时不时用重复印证的手法来突显他们的特质。
其中×海鹰对他的影响尤为重要,这从王二内心的排序就可以看出来,一个是帮教对象,一个是被帮教对象,却在帮教的过程中躺上了同一张床,帮教的起因毡巴,最后却成为了×海鹰的丈夫。革命时期的爱情这几个字,不知道是带有讽刺意味多,还是浪漫主义多。
我最钟爱的,是我的阴阳两界,喜欢这样带有喜剧特色的结局。虽然从一开始我就猜想到这样的结尾,但我仍是期盼,盼着小孙将王二从软的世界带进硬的世界,从阴的世界带到阳的世界。这两种世界很多人都有,只是有心理和生理的区别。就好比李先生和他的西夏文,一个是自己钟爱的翻译但是无人问津,曲高和寡,阳春白雪,另一个是截然相反的生活,最终他走了进去,烧掉了所有的翻译,转而成为一个普通的老师。
王二说孤独有孤独的好处,走进了寂寞,你就变成了黑夜里的巨灵神。所有他可以专心地翻译他的Story of O,不为稿费,不为发表,心无旁骛。
我想自己可能并没有完全读懂这本书,但是我又不愿意再翻看第二遍,我喜欢回味那种一遍过后给人强烈快感的文字带来的冲击。
有时候,生活就是零乱而复杂的,没有既定的规则,如果说一定要去思考一条总规则的话,这种相关的想法就叫哲学。
黄金时代读书笔记5
《黄金时代》的故事很简单,没有偷一汉的女知青陈清扬被人们称为“破鞋”,最后偷了一脸流一氓相的下乡知青王二,成为了真正的“破鞋”,最后一爱一上 了他。小说的开始就提出了“破鞋”问题,对偷一汉女人的“破鞋”称呼已经因含有先在的价值判断,而由不是“破鞋”到“破鞋”的陈清扬的整个心理过程颇值得玩 味。
王二和陈清扬的交往发端于陈清扬希望王二证明她的无辜,而此时的童一男子王二是个“我想一爱一、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的下乡知青,他更倾向于证明陈清扬不无辜,证明的法子就是引一诱陈清扬。
陈清扬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她否认“一性一--”是一种权力的表征,也否认了一性一--及女一性一--身一体在社会中的现实功利价值,由此,她一个打耳光打走了图谋不轨 的军代表,而被发配到了偏远的“十五队”,也用响亮的耳光打走了一个个没病装病的“男病人”。陈清扬认为一性一--,以及必须经过的一性一--的过程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 情,这些事情和一个人的心灵和主体意识无关,但人们都如此热衷。她接过了婚,却一直在等着自己的丈夫来为一性一--交这件事惭愧;她十足的警醒,在一片混乱的生活 中茫然坚持着心灵的纯洁。
《黄金时代》中的云南是诗意的云南,是座大花园,是明净的大海,这一些都因王二而存在。唯一不没病装病的男病人王二来看完病,下山时头也不 回,陈清扬因为没有矫饰和做作,才会慧眼看中“流一氓”王二,希望王二能帮忙证明自己不是破鞋。陈清扬的个一性一--如此可一爱一、顽固、没道理,陈清扬的心底不是没有 想要放纵的快一感,但一性一--是“丑陋的东西”不能进入她纯洁的梦想中来。在矫饰的心灵中,这个时代是具有某种道德上的价值和意义的,在灰暗的心灵中,这个时代是 创痛的,滴血的,然而在明朗纯净而又单纯的灵魂中,这是一个充满人的欲|望和灵一性一--、真诚和诗意的黄金时代。
王二何许人也?王二是个除了智慧和顽劣一无所有的北京知青,高高瘦瘦,真诚、沉默,喜欢说脏话,他看到年轻美丽的陈清扬马上倾向于证明陈清扬 不无辜,打算勾一引陈清扬。但王二绝非军代表式的无耻之徒,在景颇族孩子勒农对他的小和尚啧啧称奇时,王二“赶紧扔下他去穿裤子”。王二看出了陈清扬的美 丽,打算在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晚上引一诱陈清扬,王二的引一诱没有一点现实利益的杀伤力和强权色--彩,王二抛出了半真半假的“伟大友谊”。王二只真诚了一半,伟 大的友谊是需要证明的,此时,一性一--交是“伟大友谊”的代价。
陈清扬于是“半天毫无反应”、“肌肉绷得很紧”,王二把她彻底搞晕了,或者是说,伟大友谊的诱一惑把她彻底搞晕了。什么是伟大的友谊?“只要你 是我的朋友,哪怕你十恶不赦,为天地所不容,我也要站到你身边。”这是人和人之间的绝对信任与真诚,世事善恶难辨,而伟大友谊永远放射光芒,为了这伟大友 谊,陈清扬在分不清“我那个伟大的友谊是真的呢,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时就感到“那些活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哪怕为此丧失一切,也不懊悔。”
如小说所述,“一性一--交”在陈清扬而言,几乎等于虚无。“她丝毫也不怕成为破鞋,这比被人叫做破鞋而不是破鞋好得多。她所讨厌的是使她成为破鞋那 件事本身。”如果说一性一--交是代价,那么这个代价同放射万道光芒的伟大友谊相比,实在太过渺小。然而,人世间真的有什么伟大的友谊么?是的,陈清扬为了渺小的 可能姑且一试,世间的一切理念、道德在伟大友谊面前都不堪一击(何况,什么是世间的道德、准则?又是谁“创造”了“生活”,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发明者?)为 了可能的伟大友谊,姑且一试,破鞋就破鞋,带些嘲讽、带些无聊、三分寂寞、三分玩笑。陈清扬在对“一性一--”的权力意味和实用价值的绝对蔑视下作出了自己的决 定。
而王二呢?王二的“伟大友谊”不是简单到一种勾一引女孩子的手段,在勾一引陈清扬之前,王二还是一个童一男子,王二要求一性一--交,一性一--交对于陈清扬来说足 够虚无,但对于王二来说无比重要,在一个童话般的云南、在变形的时代,心灵和身一体的双重寂寞笼罩着王二,也笼罩着陈清扬。王二的伟大友谊不是随便说说,王 二始终准备誓死捍卫伟大友谊,可从来也没人肯给他这个机会。在伟大友谊的第一次“实践”中,在欲|望的催促下,在寂寞与孤独感的催促下,在对一种毫无保留的 信任与真诚的感召下,在对伟大友谊可能一性一--的证实或不断证伪的催促下,王二的咒语也迷住了自己:“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 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
王二“等了一些时间,她来了。”
伟大友谊开始了吗?陈清扬还是充满了不屑与不解,也许还有深藏的一点希望,但更多的是失望得愤怒与深刻的怀疑。王二一毛一手一毛一脚,心慌气躁,不得其法,陈清扬满怀蔑视与不屑,扬手给了王二一个响亮的大耳光。王二跳起来,拿了自己的衣服,转身就走。
陈清扬把这当作得到王二光芒万丈的伟大友谊的证明,一性一--交的工具属一性一--让她冷冰冰毫无反应,这使得王二“事毕我即愤怒又沮丧”,陈清扬看到了的一 巴掌打出了王二的愤怒,也打出了王二的真诚,陈清扬隐隐约约感觉到这种亲密接触并非权力暴力、也非肉一体交易,陈清扬看到了从未有人愿意给予过她的,以前连 听也未曾听说过的伟大的友谊。陈清扬肉一体不过躯壳,陈清扬验证了伟大友谊,心里是无比欢乐的。王二如何对待这次实践?王二说,“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 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因此他是在以“我之存在本身”来坦诚面对陈清扬,一性一--在王二看来是正义的、善良的、自然、纯粹的,是好感和信任,是敬意和尊重,王 二对陈清扬的伟大友谊回报了“我之存在”,这惊天动地匪夷所思的实践让“我之存在”包一皮容了更多的内涵,包一皮括他对陈清扬的一爱一恋。伟大的友谊开始了,一个黄金 时代开始了。
王二被三闷儿妈一板凳放到后,“陈清扬披头散发眼皮红肿地跑了来,披头第一句话就是: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陈清扬何等在意这伟大的友谊。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你信它真,它就真,你说它假,它就假。
王二对伟大友谊深信不疑,王二走出了乌七八糟的人生,走进了山里。
伟大友谊让陈清扬的欲|望复苏了,“一性一--”是丑陋的,它不过是权力、利益和莫名其妙的象征,陈清扬排斥着一性一--,一性一--与她心中充满的美丽幻想无法兼容。 陈清扬去寻找王二,她幻想了美丽的一切,却唯独忘了“一性一--”,“她之所以不肯上山来,让我空等了好几天,是因为对此事感到厌倦。她总要等有了好心情才肯一性一-- 交,不是只要一性一--交就有好心情。”在陈清扬那里,或许虚幻的伟大友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陈清扬一直在坚持,她的伟大的友谊是纯洁的,是一种对灵魂纯洁的坚 持,一种对庸俗现实的反抗,一性一--始终不过具有工具的意义,而绝不牵涉到一精一神与信仰。
受到欲|望驱使的一性一--交带来了快乐,但这种快乐同时也是罪孽,陈清扬拒绝这快乐的玷污。陈清扬“在内心深处她很想叫出来,想抱住我狂一吻,但是她不 乐意。她不想一爱一别人,任何人都不一爱一!”陈清扬的主体意识和这个荒诞悖谬的世界顽强对抗。她有过一性一--一爱一经历,但坚持认为,自己始终是纯洁的。她拒绝灵魂和肉一体 的统一,这世界上,肉一体承担的意义或许比灵魂所承担的还要多。没有伟大友谊的时光里,世界不过是一个噩梦,所有的一性一--一爱一都与女人这个主体无关,是虚无、是工 具、是仪式。小说中记叙了陈清扬的一个梦境,当生存环境变得不真实“放声大哭从一个梦境进入另一个梦境,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奢望”。陈清扬不承认生活,不承 认肮脏的欲|望,陈清扬在守卫纯真!
但陈清扬不能禁绝欲|望,她想“假如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那实在是太寂寞了”。她之罩着一件白大褂,爬过光秃秃的山岗,风吹过她的一性一--敏一感地带。她怀着山野上风一般的一性一--欲和一切美好的幻想来找王二,哪知道王二正心无外物地处于“灵魂里潮兴之时”。
“她看见我赤条条坐在竹板床上,阳--具就如剥了皮的兔子,红彤彤亮晶晶足有一尺长”陈清扬觉得“那东西太丑,简直不配出现在梦幻里”。
陈清扬“不知道我和我的小和尚未什么要这样。她这样做是为了伟大的友谊,伟大的友谊是一种诺言。守信肯定不是罪孽。”陈清扬相信伟大友谊的本 真,或者说她虽然已经和王二“同生共死”,但是她后来死不承认她得到了伟大的友谊,这是基于她对自己的固守,也基于她对自我的骄傲和自信,这表现在她在一性一-- 的坦荡、对待一切的坦荡,对待出斗争差的坦荡,可是她不会向那个“丑恶的东西”屈服,她不会向这个真是而丑陋的世界屈服!她是清白的,她不明白一切是为什 么,因此她“偷一汉”是为了伟大的友谊而不是为了什么一性一--欲,世俗的一切对陈清扬没有束缚力。她对一切拒不认账。
“但是我在深山里在她屁一股上打了两下,彻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陈清扬对一爱一情的警惕时时陷入危险之中,她有两次差一点一爱一上了王二:冷雨中陈清扬满身心的寂寞,虽然拥有了“伟大的友谊”,但陈清扬依旧寂寞, 陈清扬在“拯救”王二,反过来差点被王二拯救;另一次是在田间休息的时候,王二“那颗乱蓬蓬的头正在她肚子上,然后肚一脐上轻柔的一触。”“可是我什么都没 干,抬起头来往四下看看,就走开了。”
也是在进入山中小草房的那一刻,陈清扬带着所有的梦幻看到了王二的小和尚,“当时陈清扬也想大哭一场,但是哭不出来,好像被人捏住了喉 咙。这就是所谓的真实。真实就是无法醒来。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了在世界上有些什么,下一瞬间她就下定了决心,走上前来,接受摧一残,心里快乐异常。”
数十年后,中年王二遇到了中年陈清扬,再谈起当年,有无穷兴致,二人从“伟大友谊”中走出,接受人世的摧一残。当陈清扬的女儿追问往事,问“爸爸呢?”时,陈清扬也随口说“你爸爸坐飞机”。
陈清扬终于面对了一切,承认了世间所有的丑陋和忧伤、承认了她的痛楚和欢乐,承认了“真实的罪孽”。
在湿一滑而危险的清平山上,王二扛着陈清扬,死命撑住一切分量,陈清扬还在胡乱抖动,于是王二在陈清扬的屁一股上狠狠打了两掌。这是一种契约,分 担、承受、交换。陈清扬坚持、遵守的、抗拒的世界也好,丑陋的小和尚也好,在那一刻一切全都化为云烟,陈清扬“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一瞬间把一切都 遗忘。在那一瞬间她一爱一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陈清扬是不肯面对现实的一切的,包一皮括她自己,但她面对了王二,于是她也就面对了一切,面对了整个庸俗而平常的世界。
“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
陈清扬的主体的解放最终得以在“伟大的友谊”中完成,这“伟大的友谊”是一性一--,也是一爱一,是信任、真诚和平等、分担、宽容。在尘世的权力、道德的 扭结和王二欢乐的一性一--一爱一中,陈清扬终于做出了自我的选择,陈清扬和王二的“伟大的友谊”脱离了既定的权力结构和道德束缚。在遥远的青春中,一同逃亡和出“斗 争差”中确立的,不是斗争和对立的二元世界,而是浑融为一的自然天成,当一个人能够真正面对自己的身一体和欲|望,那么解放的不仅仅是一种一性一--别和一个心灵。
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一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
篇5:呼啸山庄1100字读书感悟优质
《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堕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恋爱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在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儿子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响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的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就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他的玩伴消失了。
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她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
多年后的某天晚上,她所盼望的伙伴回来了,现在就在她的楼下正要来看她。据说他赚了很多钱,成为了富人。她不知道,对于将要面临的一切苦难她是毫无准备的。他们重逢了,激动兴奋责备哀怨,占拒了彼此的胸膛。无视她丈夫的感受,她在大厅里接见了他,爆发的感情弥漫整间房,她是那么的高兴。而她丈夫却感到不幸即将到来。
积压多年的感情,在两人之间迅速的膨胀。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相互感情的倾泻已严重的引起了她丈夫的不满,以至不得不提醒她深爱的妻子。
一开始面对她已有的婚姻,双双就陷入了痛苦之中。在他玩伴的眼里,她丈夫是个可恶的人,复仇的心理开始萌生。她夹杂在两个男人之间,两个男人的怒视争吵打斗,已让她痛苦不堪。爱情的双方折磨,沉重的压在了肩上。不久,纤细的身体更加孱弱,苍白的面孔更加苍白,加上有孕在身,一病不起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她,她丈夫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许她和那个可恶的家伙见面。不然那个人会害死他深爱的妻子。
死亡悄悄来临。趁她丈夫外出的当儿,他来到了她的面前。这一次会晤,两人表现得都很温柔缠绵。她躺在他怀里,他紧紧的拥着她,在花园里一起看日落。丈夫的脚步声已迫近,仆人的提醒声已越来越焦急。此刻,他们什么都不管了,也不怕了,就这样拥着。她睡着了,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呼吸平息了,她晕了。突然一切轰闹起来,一时慌乱的他正正的立在那儿,看着他丈夫把她抱进卧室,安排一切拯救措施。这两天他一直躲在她家的树林里,察看着一切动静,没日没夜的担心着焦急着,基本上不吃也不睡。他不知道,那次的见面竟会是永别。她走了,留下了一女婴。
后来他无数次在深夜来到她的坟前,呼唤她的名字,还扒过坟,一切都完了。在他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就是疯狂的复仇。开始了人性的堕落。把他的愤怒全发泄在他们的下一代,完全没有了人的血性。虐待,压制,殴打,------,呼啸山庄变成了可怕的地狱,布满了阴霾。直到他死后,一切又变得活泼愉悦起来。
一切美好的,不美好的似乎都因爱而生。能够说什么呢?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篇6:雷雨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我曾看过爱情温柔的凋零,才明白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这原本就是个暧昧不清的世界,孤独追寻着的灵魂游离在城市巨大的阴影之下,在每个到了极点的黑夜,失去自由的爱情便颓废的躲在墙角边喘息,冥冥之中,一切被注定了的就是这样永远被注定了。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象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薄情寡义到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象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力量,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敬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是一样充满个性,
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象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的燃烧,他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着,让人钦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让人充满敬意,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者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藐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的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象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的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个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的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有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想起了繁漪,《雷雨》中被爱情伤的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繁漪:“繁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的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就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周繁漪最显得调和,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的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忧郁,境地,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火星也消灭是,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雷雨”饿性格,
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只有繁漪将爱与恨的交织注释的如此淋漓尽致,繁漪就像一朵在黑暗里悄无声息的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繁漪,她就是那个疯狂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繁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葬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雷雨》中没有提及繁漪因何嫁入周家,这样不重要,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繁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繁漪和周萍之间并非爱情,就算有乱伦的嫌疑,繁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飘渺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就那么不顾一切的抓住了爱情,周萍是他干枯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十八年来曾动人的眼神就被雨水滋润的绚丽,她就这样作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的等待未知的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和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炙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返顾的燃烧,繁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作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稻草,软弱,无力,我怀疑周萍与繁漪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繁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许多的人,毕生在问中追溯。我不喜欢周萍,我想他竟是一日也不曾爱过周萍,因为他的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繁漪,他只是无尽的追悔,永远只在悔恨自己过去由直觉铸成的错误,“他佩服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的见闻里,除了一点倔强冷酷——但是这个也是他喜欢的,因为这两种性格他都没有,他觉得他在那一方面欺骗他的父亲是不对的,并不是因为他怎么爱他的父亲(固然他不能说不爱),他觉得这样是卑鄙像老鼠在狮子睡着偷咬了一口的行动,在他直觉过去,理智冷静回来的时候,他更刻毒的恨自己,更深的觉得这是反人性的,一切犯了罪的痛苦都拥到自己身上,他要把自己拯救起来,他需要新的力,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帮助他,把他由冲突的苦海中救出来,他愿意找,他见着四凤,当时就觉得她新鲜,她的“活”,他发现他最需要那一点东西,是充满的流动在四凤的身里,她有“青春“,有“美”,有充溢着的血,固然他也看到她是粗,但是他直觉到这才是他要的,渐渐的他厌恶一切忧郁过分的女人,忧郁已经蚀尽了他的心,他也恨经过一切教育陶冶的女人,同一切细致的情绪,他觉得“腻”!然而这种感情的波纹是在他心里隐约的流淌着,潜伏着,他自己只是顺着自己之情感的流在走,他不能用理智在冷酷的解剖自己,他怕,他有时是怕自己内心的残疾,他现在不得不爱四凤了他要死心塌地的爱她,他想这样忘了自己,周萍是整出戏中性格最复杂的人,一方面在父亲的阴影下小心翼翼的火着,另一方面又不甘于这种压抑的现状,他抑郁而不得志,对父亲的反叛,一种心理上的复仇的快意使他与后母繁漪牵扯到一起。
篇7:愚公移山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读完《愚公移山》一文,使我深刻的了解了持之以恒的力量。
从前有一个老人叫愚公,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出入很不方便。于是愚公号召全家把山移开,他的邻居也主动帮助他们移山,但是有个名叫智叟的人来笑话他,可是愚公说:“虽然我挖不动了,但是还有我的儿子、孙子;孙子的儿子、孙子的孙子,子子孙孙这样干下去,总有一天能把山移开。就这样,干了很多年,终于感动了上帝了,上帝叫了二位神仙把大山移走了。
愚公移山,贵在坚持。他不仅自己带头挖山,还号召家人挖山,甚至感动了邻居孀妻、弱子也来帮忙。
我读了这篇文章非常感动,因为愚公移山不怕多大的困难都要消灭掉,这么大的山,何况我们这么小的题。我们真应该向愚公学习。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只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才能成功。我相信有志事竟成!
篇8:愚公移山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我在《寓言选》中读了一篇《愚公移山》的寓言,寓言中讲的是:
有个老人叫愚公,年近九十岁,在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家里人出入十分不便。为此,愚公决定移走这两座大山,于是,愚公就带了全家人,动手开山。这时,有个叫智叟的老人,看见愚公他们辛辛苦苦地挖泥土。挑石块,暗暗地笑话他们,认为愚公年纪大了,不可能做到。
愚公对他说:“不错,我是老了,我活不多年了,可是,我死了还有儿子,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生儿子,子子孙孙,一直传下去,便可以无穷无尽。可是这两座山呢,再也长不高,再也不会长出一粒泥。一块石头来,我们为什么平不了他!”
篇9: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是一部十分有代表意义的长篇讽刺小说,作者以细腻的笔法、真挚的情感真实的再现了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群像,并生动的描绘出了吃人的科举、礼教以及腐败的失态。
《儒林外史》是吴敬梓的成名之作。全文主要讲了对科举制度的严厉批判。作者深刻揭露了科举制度扭曲、腐蚀文人灵魂的罪恶,并用许多事例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写王冕的那一章。主要写了:王冕到隔壁秦家去放牛,还带了几本书去看,一阵大雨过后,湖中的荷花甚是好看,于是他开始画荷花;一开始画得并不好,最后越画越好,最后以画荷花为生,奉养母亲。王冕坚持不懈使我大受启发,使我想到了上学期所学的一篇课文,名叫《滴水穿石的启示》,讲了水滴以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滴穿了石头。它给予我们的启示是: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我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努力做好每一件事,即使它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也要努力做好它。
篇10:茶花女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昨天,我在图书馆呆了一整天,直到关门,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总共看了两本书,一本是<<茶花女>>,另一本是<<在天堂遇到的五个人>>。后一本没来得及看完,其实我本来就猜到也许看不完,但还是想尽力地看。我以前似乎看到谁也看过,不过没什么印象了,看了一点觉得还是挺有深度的,很可惜没有看完。原因是我在看<<茶花女>>上花了太多的时间,当时没有带表,所以时间没控制好。而现在我主要想说的是<<茶花女>>。我知道也许许多人已经看过它。
已经记不清是在什么课上老师提起小仲马的作品茶花女来,这使我产生了一点好奇,想知道这本书到底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再加上我也听过一首关于“茶花”的歌曲,所以我就去了图书馆借了这本书,可以说不是十分刻意的去借。只是在翻阅其它的作品时偶然间发现的。带着种.种好奇我开始翻阅这本书,由于作者使用倒叙、插叙等手法来写的所以我就更急切的想知道整个故事的经过。
可以说我是带着一种享受的心理去读这本书的,我是一个比较喜欢外国文学的人,歌德、司汤达、夏洛蒂·勃朗特、屠格涅夫、哈代、卢梭、小仲马等等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当然我更爱他们的作品。
当我看这本书时,我是怀着一颗纯洁而且神圣的心灵去读的正如作者也同样怀着这种思绪来写这个故事一样。我以前真没有读过这部作品可在我读的过程中我已不知不觉的被吸引,而且已经与想到发生在男主人公阿芒和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戈吉耶之间的会是怎样的结局,我想说“这是真正的悲剧”。
这本书是小仲马写的,内容也和他的经历有关。我记得很早以前我看过它,好象是在预备班,可惜当时看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只模模糊糊地记得一点剧情。于是我打算再看一遍。谁知就陷入了深深地震撼当中。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我当时的感受,那就是“心痛”,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深刻。我发觉自己越来越感受到玛格丽特那颗痛苦善良并且纯洁的心。她默默的牺牲换来的不是感激而是男主人公的误会,甚至还糟到了他的报复和羞辱。她本来身体就不好,希望能够快乐地度过余生,没想到和男主人公的相识却加速了她的死亡。他猜忌心极重,希望玛格丽特只属于他一个人。而他其实根本无力承担她的医药费,但玛格丽特还是愿意放弃一切和他在一起。然而最后也是他逼死了她,她临死时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来关心她,只有门外的一群讨债的人。他们等着她死,这样就可以拍卖她的东西来还债。
不管怎样,当故事开始时,我的喜怒哀乐全都随着男女主人公的情感变化而变化,在他们身上似乎我看到了真正的爱情——这人类永远歌颂的主题。在阿芒身上我知道人是可以为爱而痴狂的,在玛格丽特的身上我明白任何人都会有爱情而且有权利去追求幸福。我和作者一样都非常的同情这位姑娘,就像男主人公对她的爱那样,或许这只是不同方式的契合。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所以才会在读到一些作品时就会轻易的动情,可是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时我都收获一种心情这种心情我也说不清楚,很复杂又很简单,可这种心情对我的影响却不小。时而会使我变得忧郁、多愁善感时而又好像给我一股无名的力量让我有勇气来面对眼前的一切困难,甚至可以让我信心百倍的面对未来。
这种心情我时常有,可第一次好像是在我看完《泰坦尼克号》电影后才有的,然后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亲和力》、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还有中国的古典文化中的瑰宝《红楼梦》。我并不是想炫耀自己读了多少书。再说这几本也不值得一提,只是想说它们也给过我类似的感觉和复杂的心情。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乎有好几次都要落泪。但我终究没有哭,可心里却比哭还难受,仿佛自己就是阿芒已遭受了阿芒所遭受的一切。我可以好不夸张地说如果是在一年前或者我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去读,我想我肯定会也为之落泪,虽然不会是痛哭失声,但也会热泪盈眶的。(而玛格丽特为了爱情抛弃了所谓的“爱情” )
我想他们的爱情和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爱情颇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没落文化和偏见的牺牲品,具有着相同的悲剧命运。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这部作品有如此深刻的印象或者说是强烈的感情,可能是因为我羡慕他们轰轰烈烈的爱情,或许“轰轰烈烈”这个字眼用的不算准确,但我也要说那一定是感天动地了,风月场中的玛格丽特在得到真正的爱情后却又不得不放弃这可能是她人生中真正的或许应该说是最后的爱情,原因却是十分的简单,首先,是阿芒的父亲为了自己家族的荣誉,甚至为了自己的姓氏。而让玛格丽特放弃这对她来说来之不易的爱情,其次,这位老人已几乎近似哀求的口吻来劝她放弃,是因为自己的女儿(阿芒的亲妹妹)的终身幸福,而这一切阿芒是在玛格丽特死后才知道的,我想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感动就是这点,在阿芒完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玛格丽特毅然同意了老人的要求,阿芒好像是受到了自己心爱的人的残忍的欺骗,然而骗她的却是自己的至亲至爱的人。而玛格丽特却遭受着失去至真至纯的爱情,和至亲至爱的人永远的分离,而且她的爱人还是那样的恨她,不理解她,甚至侮辱她。
玛格丽特的死对知道事实真相的阿芒来说可以说是撕心裂肺的伤痛,而对于我来说,看到那里也是想和阿芒一起痛哭失声,我不知道用什么字眼,也不知道用多少文字能表达出我读完《茶花女》之后的心情。我想我会用一生记住它的,或许还会把它藏在灵魂的最深处,永远不会对任何人讲起。就到这里吧,因为我已经不能再写下去了,因为我的心情仍然在最伤感和悲痛中无法自拔。
篇11:孙子兵法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本网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孙子兵法》是春秋末期我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所著的一部军事经典著作。 孙武的生卒年月现已不可考。他本是齐国人,后移居吴国,因擅长兵法,被吴国大臣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庐。孙武将其所撰兵法13 篇献给吴王,阖庐遂以孙武为将,出兵西破强楚,北威齐晋,扬名诸侯之间。孙武最后终老于吴国,葬在吴都巫门外。
孙子在开篇即提出了作战取胜的五个重要因素。“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指的是好的出兵理由,使民心倾向你这边。道是为了得民心,做到上下同欲。“天”、“地”强调作战的天时、地利条件。“将”说的是领导者的策略、领导能力。“法”强调法规纪律。
“ 凡 此 五 者, 将 莫 不 闻, 知 之 者 胜, 不 知者 不胜”。在古代,将领只要熟知上面五点作战的时候就可以取得胜利。
在计篇中孙子提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说明孙子战争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这表明孙子对于是否进行战争相当审慎;“兵贵胜,不贵久” 、“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则表明孙子对如何进行战争相当谨慎。
孙子认为战争胜败的五项基本因素是:一是政治,二是天时,三是地利,四是将帅,五是法制。政治,是讲要使民众和君主的愿望一致。天时,是讲昼夜、阴晴、寒冬等季节变化。地利,是讲远途、近路、险要等地形条件。将帅,是讲才智、诚信、仁慈等条件。法制,是讲部队的编制、将帅的职责等部队基本情况。
孙子认为用兵作战不单是军事力量的对比,它主要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的决斗。战争是以有生力量为主的物质基础上进行的智力斗争,使用诈术是它的特征。用兵作战以欺诈为原则,要领在于诡诈(欺骗)。其诡道思想在“诡道十二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诡道十二法”:1、能而示之不能2、用而示之不用3、近而示之远4、远而示之近5、利而诱之6、乱而取之7、实而备之8、强而避之9、怒而挠之10、卑而骄之11、佚而劳之12、亲而离之。诡道“前四条”是以相反的形象迷惑对方,使对方不辨真假。“后八条”是因势利导造成不利于对方而利于我方的假象。
孙子探讨了与战争有关的一系列矛盾的对立和转化,如敌我、主客、众寡、强弱、攻守、胜败、利患等。《孙子兵法》正是在研究这种.种矛盾及其转化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战争的战略和战术的。《 孙子 》认为,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关键在于正确地认识战争情况。它提出一些正确认识战争情况的原则和方法。1、“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强调在敌对双方激烈对抗的战争中要取得胜利,作战指导必须建立在对彼己双方情况的全面了解之上2、“践墨随敌,以决战事”。即善于根据战场敌情的变化,去运用适宜的战法。为此,作战必须要预有准备,“先为不可胜”,但决不能墨守成规,一切都要以敌情的变化为转移。3、“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孙子》认为:“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两军相争,双方都存在有利的一面,也存在危险的一面。聪明的战争指导者应该把利弊俩方面都考虑到,而不能只看到有利的一面或有害的一面。4、要善于观察敌人并了解敌人行为的本质内容。《孙子》认识到既要了解战争中的现象也要了解现象背后的本质。但是要了解本质通常要费一番功夫。“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它强调认识战争情况必须把一切不易注意到的细微现象都收集到,全面了解敌情,并且要对收集到的情报“微妙”一番,即经过认真的思索,以抓住本质,抓住敌人的真实意图。
《孙子兵法》开篇就强调战争是国之大事,必须慎重对待。其后,它又不断强调难关,“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告诫君主和将帅,对待战争要“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兵凶战危,“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思想,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军事思想。它强调不需要战争,就使敌人俯首称臣,这是战争的一种不战而胜的思想。这样就不用伤害百姓人民、下属甚至自己。其实这是一种人文主义精神。
《孙子兵法》是现存中国和世界军事理论史上最早形成战略体系的一部兵学专著,寥寥千余字,但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涉及到战争规律、哲理、谋略、政治、经济、外交、天文、地理、等方面内容,堪称古代兵学理论的宝库和集大成者,在世界广为传播。《孙子兵法》有极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我们从中能够得到很大的启发。
篇12:狂人日记读书心得精选优质作文
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篇13:狂人日记读书心得精选优质作文
一本日记,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一个病人,抖出了前人不敢想更不敢说的狂言;一位作家,宕开笔锋,芒刺直向守旧者、伪善者。所以鲁迅的《狂人日记》从开拓文学新领域的角度来说,确是一座丰碑。
《日记》是一部意欲在混沌时代拨云见日,意欲摆脱封建枷锁及形式桎梏的小说。内容上它是以疯人之疯语抨击旧社会;形式上它开创了现代白话小说先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块文坛奇石从天而降,不仅空前震动了中华大地,还震撼了大地上的人们,因为读《日记》的人随鲁迅的笔或多或少地触见自己一些不洁的本质。
鲁迅在序中写道:“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记中语误,一字不易。”,似有推卸责任、明哲保身之感。在这两句的护卫下,作者利用狂人指出社会内质上恐怖的一面。而狂人本身也是鲁迅要讽刺的对象,在狂人身上,我们看到病态心理和怀疑主义的根植与泛滥,看到一个小国民醒而不悟的可怜,察觉一个弱国民反而不抗的可悲。然则如何悟,怎样抗,作者并未多言。且鲁迅确实现实了点儿,退了一步:“狂人”的结局并非死,却是“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日记》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与以往小说相比,《日记》是心理独白而非有情节的故事:全篇都是昆仲之弟心中所想,只两字“日记”才将十三部分串接起来,这种成篇方法稍显单调。总体看来,《日记》在鲁迅所有作品里属于较简单的一类。
《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用现代的话来讲,“狂人”太self-consciousness。“狂人”是如何找寻“怕”的根源的?他的答案就是一个“仇”字。“仇”来自何处?也就是“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然而“狂人”自己也不知道应如何把古久先生与赵贵翁及路人、小孩联系起来,于是就自作孽地假想了一段关系,还把孩子们对他的“仇”归结成“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总之,他感到自己“怕”,就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就认定“别人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可以得出结论:“狂人”的逻辑就是反逻辑;“狂人”的主义便是极端个人主义;“狂人”的心态就是极端自私的心态。是什么造成“狂人”这般的扭曲呢?;作者还有下文。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终于通过“狂人”之口说出了“吃人”二字。该部分大体与第二部分一致,更进一层就是讲出了“人要吃人,历史吃人”的惊世之语。鲁迅在这儿似乎想将中国历史社会全面否定,再来个重生。这个有如霹雳的“吃人”的确是给人们的当头一棒。即便如今,只要听见“吃人”一词,我们便会耳鸣,意识到民族的某些劣根性在自己身上仍根存。
四、五部分告知读者“吃人的是我哥哥”、“医生是吃人的人”,不论是治病时、议论时、讲书讲道理时都想着“吃人”。至亲的人要吃“我”,每时每刻都想吃“我”,甚至畜生,也要“吃人”(第六部分)。七、八、九部分便谈了“他们”“吃人”的办法:不是“直截杀了”,而是“逼我自戕”;不是一问一答就能揭穿“吃人”之人的真面目,而是多次相逼他们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十至十二部分,鲁迅终于说了让我们永远忘不了的话:“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狂人”竟是位思想者: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认为社会的本源仍是善的;“将来”“容不得”既是对现在的失望,又是对未来人不再“吃人”、社会不再“吃人”的憧憬。可见“狂人”背后的鲁迅不仅是刚烈冷峻的批判者,也是位充满希望、信念坚定的先觉者。至少我们在《日记》的结尾可以看出,“狂人”意识到孩子也许还并未陷入(自己已深陷的)成年人间的利益争夺、勾心斗角、势利拍马、自私自贱的泥潭中——这泥潭是被守旧顽固、自命清高、虚伪做作的封建势力保护着的,二者同流,便媾生了《日记》绝对批判的封建“吃人”观念。具有“吃人”本质的封建主义严重禁锢了新世纪(20世纪)人的心灵,毒害了青年,令青年遭受挫折后处处怀疑自己、怀疑他人、怀疑社会、怀疑真挚善良的存在与否及其正确性,使他们最终相信唯有虚伪这副面具才能保护自己,只有浑浑噩噩这外套才能保暖,不受外界寒风侵袭——《日记》要批判的正是这种观念。鲁迅宣扬的是光明磊落、真诚豁达的处世态度,批驳的是矫情自闭、外热内冷的处世态度。然而那一套封建处世套路已部分根植于全社会的基础上,有人说,那是民族劣根性。
不过“狂人”也有小人物无奈的一面,反抗不成只得自甘堕落;也有愚昧自私的一面,吃人不成便恐惧被吃。他是偏激的,也是被蒙蔽的,突出体现在他“无知者无畏”的心理独白中。在一个蒙昧将开而未开的时代,现出这么个异类是可能的——他是旧体系与新体系冲突的产物,可能象征曙光将至前的混沌状态。
鲁迅对“狂人”也许又爱又恨又悯。爱他是源自同袍之情;恨他缘于他的猥琐自利;怜悯只因在整个大社会下,“狂人”也无奈。
笔者第一次读《日记》,记了句:我看着他的自白苦笑,如同对着哈哈镜苦笑一般。我们心中何尝没有闪现过“狂人”所说的惧怕呢?
也是初读《日记》时,笔者就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一个保险公司小职员看自身、他人、社会时那种莫名的不安,被卡夫卡自己运用表现主义手法绘成人变甲虫的荒诞画。鲁迅同卡夫卡一样,向内挖掘的力度和深度惊人。不同的是卡夫卡写自己却充当了旁观者,鲁迅写别人却站在了自白者的角度。性格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问题不同,所以作品角度不同,这无可厚非。
上文提到:《日记》是鲁迅较为简单直白的作品,虽然比后起之秀冰心的问题小说深刻,却比不上他后来的诸如《阿Q正传》等颇圆熟的作品。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笔者认为,这勇士(《日记》)不一定是强者。
可不管姜子牙的渔具有否鱼钩,总归他是钓到了周文王。即使《狂人日记》不那么成熟,鲁迅也以大无畏的开山精神,为后来者辟出一片新天地。他是斗士,也是旗手,还是守护者。
篇1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百年孤独》这部书是去年十月买的。买来以后一直放在哪里没有细看。我从来不把看书和读书混为一谈,看,是随随便便的一目十行的走马观花。而读,是认认真真的仔细研究。从陌生到熟悉,从了解到理解。了解是内容,理解是作者的写作心态和社会环境。
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
就像我们在高中的时候,因为好奇买下来很多书,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们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多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们错过很多很多经典的故事和作品,那些,其实是能够帮助我们成长的故事和作品。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1920--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有人说,这是一部令人恐惧的伟大小说。无法摆脱的孤独与无力,梦想与激情皆成泡影,暴风之中,只剩回忆。
开始很吃力,越读越上瘾。 惊人得叙事与潮水版的叙事,野兽般撕开真理得外衣。 原来那句经典的开场白,源自这本书。伟大的小说便是这样,倾注了作者全部的精神和价值重塑一个世界。而人物、情节、文笔、风格不过是帮助组织架构这伟大工程的工具。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爱情》使他得到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500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500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柃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
篇15: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优质作文
有人说过:“你有一个思想,我有一个思想,我们交换后每人就有了两个思想”。
20--年10月12日,小学全体语文老师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在教工阅览室举行了读书交流会。本次活动是通过交流会让教师们介绍交流自己阅读的书籍内容以及自己在书籍中所收获的心得,每个人将一本书分享给他人,那么每个人分享到的将是更多,从而让大家在交流中得到收获。
活动分两大板块进行:德育教育和语文教学。德育教育中,高寒老师在《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中提出,要把学生的点滴进步当成一份珍贵的礼物,因为孩子是老师眼中最美的春天;冯华洁老师的“智慧型班主任”也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肯定,觉得教师只有爱学生,让学生张扬自己的个性,释放自己的潜能,才能让孩子更快乐地成长。另外,邱洁老师的《笑得更甜更美》、陆桂英老师的《做孩子生命中的贵人》、毛铭心老师的《心灵写诗》等也令大家印象深刻。语文教育中,我们学校的老、中、青三代语文老师发表了自己在教学之路上的点滴感悟,其中王佑君老师的《语文教学呼唤原生态》说出了每一位语文老师的心声,而朱黎明老师的《给你的成功之路铺块垫脚石》更是让我们的满腔热忱有了发挥的平台。
读书感悟不是仅在一本书,它更是积累,是厚积后的薄发!通过此次读书交流会,老师们都受益匪浅,感触深刻。肖老师在最后也以三句话来彼此互勉:“教师是学校发展的第一要事!”、“语文教师的幸福是阅读!”、“学校创造文化坊——努力阅读!”,而我们举办此次读书交流活动的目的也就在于此,希望通过先读书,后交流达到升华思想,加深认识的目的。
相信通过这个读书交流的平台,老师们今后定能积极交流思想,从一个书香型教师走向智慧型教师!
篇16: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精选优质作文
小时候,我经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总是听不够。
渐渐地,我长大了,学会了拼音,认识了许多生字,我自己可以读书了。从看漫画到读《三国演义》、《西游记》,我越来越爱看书了,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二年级时,妈妈给我在少儿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我如鱼得水,一有时间就到图书馆里,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当我读到《雾都孤儿》时,我为奥立弗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读到《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的勇敢让我佩服;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让我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读书能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好和坏,什么是对和错,读书使我获得了知识,获得了本领,获得了力量,还获得了乐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读书,我收获。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要想不断的进步,就得不断的读书学习。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宝藏等着你去挖掘、寻找。如果我们都能迷上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这样,就会常常感到有一种巨大的快乐陪伴着我们,使我们不断进步,取得成功!
篇17:读书乐趣精选满分优质作文
我爱(读)书,所以也爱读书。我可还没成为写书的作家,因为我还是读的太少,写的太少。我把读书当作我生活的一部分,书的厚薄都不计较,只要适合我,我就高兴。在我的书桌上,已堆满了一摞摞整齐的书,其它的书只好放在我的书橱、抽屉里,书桌上没有它们的(位置)“家”。书虽然多,但是都保存得很好。我的每本书都包了书皮,看到一本书掉皮烂页,是件难过的事情。
不过,尽管书保护得好,我若是冷落它们,整天不翻,还是没有用的。我得天天翻阅它们,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一来二去,我也得知了读书的坏处:长时间读书会影响视力;看一些无意义的书还会影响学习。知道了读书的坏处,我读书就有(方法了,注意读书时候的姿势,也注意有选择地读书了。这样)节制了,不但不影响视力,还丰富了我的知识。读书,多么有意思呀!不是乱吹,书就是知识呀!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我不知道书受我的照顾,(是不是)感谢我不感谢,我可得感谢它们。在我长时间学习的时候,总是学一会儿就翻翻我的书朋友们,看看《幽默笑话》,让我的身心得到适当的放松,然后重新坐在书桌前继续学习,然后再休息一会儿,翻翻书。如此循环,让我的身心得到适当的调节。有时,同学来我家做客,一进门就看到一橱书,总是夸“好多的书呀!”,这使我们全家都感到骄傲。赶到我买了好书时,约几位朋友来看看,听到朋友赞不绝口地夸我的书好,心里就更骄傲了。把书借给朋友看,看着友人拿着自己的书,心里自然特别喜欢。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去年秋天就有这么一回。我在图书超市相中了一本书,第二天我去买,那书只剩一本了,我正要伸手去拿时,一位叔叔也伸过手来,他比我抢先一步,先拿到了书,我请求叔叔把书让给我,他不同意。最终没买到那本书。我几天没有笑容。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得有失,有新有旧。既须付出,又有收获。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篇18:格林童话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格林童话》多以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为主人公,有士兵、农夫、裁缝、也有牧童和工匠。他们往往以自己的机智和勇敢来反抗邪恶力量,并在经历一番挫折艰险以后,凭借自己的纯洁善良、坚韧不拔、勤劳智慧而得到神奇力量的帮助,最终找到了幸福,从而改变了他们暗淡的生活。
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人是一个可爱美丽的公主,她面对困难,总能乐观的应对。最后,她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她,就是善良的白雪公主。还有一位是带着一顶红帽的小女孩,看到这里你们应该知道她是谁了吧?对!小红帽,她天真、单纯,被凶残的大灰狼诱骗后吃掉了,幸运的是一个猎人从狼的肚子里把她救了出来。
读完《白雪公主》这一篇文章,我的感悟是:白雪公主很善良,却轻信别人一再上当。我们要学会辨别真假,提高警惕,保护自己。好人,坏人与长相没有关系,有一颗善良的心,才是真正美丽的人。
同时,小红帽的遭遇告诉我们,要听从长辈的教导,学会认别真假,分辨是非,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
篇19:精卫填海读书心得优质作文
我最喜欢看中外神话故事里的《精卫填海》啦!听我介绍给你们听。
一天,炎帝的女儿女娃要去东海划船玩耍,不小心掉进了大海里,女娃淹死了。炎帝很伤心。
女娃的灵魂变成了一只小鸟,叫精卫。它想:大海能夺去自己的生命,也能夺走别人的生命。所以它要把大海填平,它飞到山用嘴叼着石子扔向大海,它不断地向大海扔石子。大海嘲笑它说:“我那么大,你什么时候也不能把我填平。”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一定要有强大的毅力,坚定的意志,不能轻言放弃。
篇20:读书感悟作文
有一段时间,我很叛逆,而且不爱读书,一个简单的造句,我都没法很好完成,更别说写好一作文文章。妈妈便买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在一个我认为无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阅读了,我每天读几页,然后悄悄的折好,做一个记号,隔天再读。
我被文章里的有趣的情节所吸引,心也被小主人翁——金铃所栓住了,看着她我觉得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我,生活中我是一个粗心的孩子,每天不是把自己的书本给同桌带回家,就是同桌的书本被我带回家,为此妈妈没少训我。有时我也会偶尔乖一下,但是有时也会吧妈妈和老师气得“鼻子不来风”。自从我看了这本书,我也跟着主人翁的个性而改变,她由胆小粗心变得胆大自信,我也会向她学习。看到她的妈妈为i了金铃的学习和择校而焦虑心烦时,我想到我的妈妈为了我的付出,突然觉得对不起妈妈。看到最后金铃自信满满的进入考场时,我很高兴,仿佛是我自己。
妈妈还不知道我已看完这本书,而我会用实际的行动,努力地成为妈妈所期待的那种孩子,妈妈说,她很喜欢像金铃这样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开始阅读一些书籍了,我可以造很通顺的句子,在妈妈的帮助下能写了,这是归功那本《我要做好孩子》。
【【精华】读书感悟作文八篇】
篇21:读书感悟作文
读书能让我们的人生充满快乐,如同一叶扁舟在浩翰大海中遨游,让人心醉神怡;如同朵朵白云在湛蓝天空中漂游,让人思绪万千;如同条条鱼儿在碧波中神游,让人悠闲自在,乐不思蜀,徜徉在书的海洋中。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的昆虫学们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我觉得昆虫有时候很有趣,很勤劳:如果没有蜜蜂,我们就吃不到蜂蜜;如果没有蚂蚁,我们就很难体会到团结的魅力;如果没有蝴蝶,大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美丽的鲜花……
昆虫也有丰富的感情,它们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比如,蝉是一种自食其力的昆虫,也是大自然的歌唱家,它们在夏天总是引吭高歌,人们并不喜欢;而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它有史以来都被人们看作勤劳团结的象征,但人们并没有发现,蚂蚁也时很贪婪、霸道,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觅到的食物洗劫一空。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悟到:看问题不能光听别说,要自己去探究才能发现某样东西不同的一面,找出最正确的答案。
《昆虫记》不仅让我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物、研究问题。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精选】读书感悟作文六篇】
篇22:读书感悟作文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撒野》巫哲
——题记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撒野》,内容是两个男孩子相互赎救的故事,蒋丞,是大城市的优等生,但由于家庭的原因,只能来到一个小破学校就读,但是在那个小破城市小破学校小破钢厂,遇见了优秀的顾飞,顾飞他并不是表面上看得那么顽劣,他会作曲,弹吉他,拉小提琴,他有一个妹妹,妹妹叫顾淼,是一个很酷的女孩子,但她不说话,并不是因为哑巴,而是因为小时候的一些原因,对于顾飞来说,是一种无形的铁链,他无法挣脱这些铁链,不过后来有了蒋丞,那个小破城市对于他俩来说是绝望,那里大人们自私,小孩们混日子,但他们没有自甘堕落,虽然中间有过一段顾飞不想耽误蒋丞,让蒋丞放弃他的那一段,我不知道哭了多少次,后来啊,蒋丞以662的成绩考上了北京人民大学,顾飞也没放弃自己,考上了当地的师范,顾淼逐渐变好,顾飞也给了蒋丞一个家。
这本书真的很好,虽然说两个男孩子高中校园,但作者笔下写了关于他们的辛酸苦辣,我受益最大的就是那句:“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是对方生命中不可或缺,是对方心中的白月光、眉中砂、命中劫,是对方见证勇敢和美好的精神慰藉。你是我用于余光就能看清的人。
最终,顾飞,跟着光在蒋丞眼中撒野奔跑,顾飞也与蒋丞一个眼神到了老。
对我感受最深的是蒋丞被家人抛弃后,无依无靠的时候是顾飞给了他拥抱。两个人走出这个城市是多么艰辛。我希望所有人都会像蒋丞和顾飞像对方一样勇敢,也能像他们一样跟着光,感受最温暖的阳光。
【读书感悟作文十篇】
篇23:读书感悟作文
读书,让我拥有一份绝美的心情。
每当恬淡的黄昏,或是静谧的夜晚,我会倚在床的一角,手捧一本书静静地读,默默地品味。打开一本书,我从书中,可以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轻松诙谐的书,我可以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渐渐地我进入书的世界,一天学习的疲劳和一些生活琐事的烦恼便顿消大半。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绝美的愉悦心情。
读书,让我的教育理论更丰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教师需要读一些教育理论书籍,通过读书可以加深自身底蕴,提高自身学养。利用课余时间,我读了一些教育专着,很有感触。刘铁芳教授的《守望教育》使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作者从“关注我们时代的伦理觉悟”、“走向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从尊重日常生活的德性品格开始”等篇目阐述了自己对道德教育沉重的忧思和对教育问题复杂性的思考,这实实在在是作者以一个学者的思想在为我们解惑;李镇西老师的《爱心与教育》使我的心灵受到激荡,“随意或许是一种美丽,而执着却是一片更灿烂的云彩”,让我重新反思自己的“随意”与“从容”,突然间我觉得以前的“随意”是一种逃避,以前的“从容”包含着惰性;博士肖川的《教育的理想与信念》运用了感性的文字表达理性的思考,用诗意的语言描绘多彩的教育世界,以真挚的情感讴歌人类之爱,以满腔的热情高扬教育的理想与信念……他们凝练、隽永的文字和独到教育的阐释给我深深的启迪,也改变了我的生活观和教育观。
读书,让我更自信地面对生活。
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当我流连于书墨暗香,聆听谆谆教诲,就会仿佛置身于智者云集中,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弘扬。读书,让我对生活更加自信。
读书,让我体会别样的乐趣。
读了一些书,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禁不住拿起手中拙劣的笔,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感,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尝试着投稿,当自己的文章在某些报刊杂志上占有一席之地时,那种感觉,别提有多么的欣喜,这也许就是读书的另一种乐趣吧!
【读书感悟作文汇编7篇】
篇24:读书感悟作文
我爱读书,没有什么可以形容我对它的感情,那是简单、纯净的喜欢,不带一点粉饰。在书海中,我可以尽情遨游,领悟哲理,感受人生,得到成长。
小时的阅读,只是一幅简单的插图,几句简短的文字,一个小小的故事,却足以让我心生感悟:读《皇帝的新衣》,我懂得做人要诚实,要敢于说真话;读《灰姑娘》,我明白只有心存善良,才会得到上帝的眷顾;读《丑小鸭》,我认识到华丽的蜕变总是在风雨过后……在这些童话的滋养中,我慢慢长大。
成长为一名“红领巾”,再成长为一位“共青团员”,书籍仍然是我最好的伴侣。它就像明灯,牵引我走向光明。当我遇到困难,鲁滨逊告诉我迎难直上,绝望终究变希望,他让我重拾信心与勇气,整装待发,挑战困难,最终取得胜利。当我心性浮躁,《性格决定命运》告诫我,良好的性格才会造就美好的未来,这时我便会沉心静气,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当我怕苦懈怠时,悬梁刺股、囊萤映雪、闻鸡起舞等故事会敲醒我即将沉睡的刻苦勤奋,于是我又打起十二分精神,努力做“早起的鸟”、“先飞的鸟”、“勤劳的蜂”……
进入初三,升学的压力更是席卷而来,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与物理电学弄得我晕头转向。第一次月考遭遇“滑铁卢”,一张张“圈多钩少”的试卷,让我有些心灰意冷。放月假回家,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那天晚上,她递给我一本书:《成功的人背后的故事》,对我说:“孩子,这是妈妈送给你的礼物。”新书在手,岂会怠慢?享受读书,书香满口。很快,一个个故事驱散我心空的黯淡:爱迪生实验数千次才发明出电灯泡;司马迁忍受宫刑,经历艰难才著成《史记》;贝多芬即使耳聋,也依旧谱写出辉煌的乐章……成功的人背后都有着辛酸与挫折,我这点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读着读着,我的心境越来越平静。“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将无法使我屈服”,我再次得到勇敢前行的能量,再一次在阅读中成长。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册。在袅袅茶香与氤氲墨香中回味阅读的经历,享受与感悟渐变为成长,与我合二为一。
【关于读书感悟作文9篇】
篇25:读书感悟作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古语流传至今,我对读书的热爱也是分外浓厚,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深入我心坎。
每当我考试不如意,就有一种像莎士比亚的《悲惨世界》里冉阿让流浪街头一样不能描述的痛苦;每当我拿上一等奖时,有着像《绿山墙的安妮》里安妮被收养时的喜悦;每当我感到幸福的时候,会像《窗边的小豆豆》里的小豆豆被小林老师夸赞一样兴奋不已。
当我读到《天蓝色的彼岸》仿佛我也身临其境,像一只幽灵一样,飘来飘去,时刻想念着我的亲人;当我读到《人间喜剧》时,才真正地认识到了社会的黑暗;当我读到《我要做好孩子》才深知一个人要做到好是多么困难。
当我读到古诗词,才知道古人也是那么有智慧。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知道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从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我知道了诗人也有那么多的忧愁;从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才深知春天的美丽与温柔。
所以,我热爱读书,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让我难忘,我愿意永远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实用】读书感悟作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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