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基督山伯爵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本文共14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明明”提供。
篇1:基督山伯爵读后感初中作文
一本无需多言的经典之作,复仇类的故事从来都不缺观众。
第一次读是初中时候,初中曾经一度疯狂读书,国内的金庸古龙,国外的《简爱》《红与黑》等等,定然不会错过《基督山伯爵》了。
那会儿读,就觉得这是一个国外版的快意江湖的武侠故事,一个有天分的虽身处底层但无意被卷入朝廷斗争导致被陷害遭背叛再遇到高人修炼武功重出江湖报复仇人,太过于眼熟的故事情节了,读起来自然是酣畅淋漓畅快不已了,但那时,关注的更多是坏人终究遭到了报复,以及给作文添加一些素材。
而这次重读,这个上海译文版本还是值得一读的,翻译上有很大的进步。已过了热血上头的年纪,再看这本书,感悟更多了。
1.结构。读大仲马的作品还是蛮轻松畅快的,戏剧式的悬念设置,对立人物形象的塑造,各种矛盾的全局构建,有大量的对话式的内容,就好像看了一部精彩至极的戏剧。而这次看,更是感叹于大仲马的功力,这可是在当时是连载的小说啊,文学作品的魅力就在于此吧。
2.不再简单的评判好坏,像在以审视人性的角度在阅读了。不会再觉得基督山伯爵在旧爱求情时放弃复仇是不可理解的,也对书中的反派多了一丝丝让自己都鄙夷的理解,你身边也会有将自己的利益置于他人之上的人吧?程度轻重不同罢了。
经典的魅力就在于你随时都可以拿出来读,永远不会让你失望。不知道读什么书,就读经典。
篇2:《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优秀作文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压卷之作。这是一部以“复仇”为主题的书。善良的水手埃德蒙.唐太斯,被情敌和船员陷害,诬告他叛国。而判决的法官因为怕父亲受到牵连,将埃德蒙投入关押重刑犯的孤岛监狱里。
在狱中,他结识了一位神甫-法利亚长老。长老在狱中教他学习各方面知识,同时他们一起挖地道以期能够逃出。但是长老没能等到那一天便病发猝死了。临死前,长老将他所知道的一处“宝藏”告诉他。而埃德蒙则躲入装长老尸体的袋子里投入大海,逃出了孤岛监狱。
出狱后,埃德蒙找到宝藏,成为了一名贵族,化名基督山伯爵,开始实施复仇计划。最后他把法官逼疯,让情敌身败名裂、自杀,但也饶恕了走投无路而忏悔的船员。于是他释然了,飘然而去。
这部书的情景构思十分巧妙。首先,在起始的章节,我们对于主人公——埃德蒙的美好前程可谓是满心欢喜,仿佛他就是我们的朋友一般,在心底对他进行虔诚的祝福。然而,在这大喜之后却是大悲,让人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在听到他的情敌和船员们商讨如何让唐太斯永无翻身之日而唐太斯毫不知情时,简直想把那些恶人正在写的诬告信一把夺来。但是,唐太斯终于摆脱了厄运,并且跻身贵族,成为路人皆知的明星。我们又对此十分欣慰。当他成功复仇时,可谓是大快人心。
当然,这部书也不仅仅是讲“复仇”,他也有讲感恩。对于当初十分器重主人公,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去找法官求情的摩莱尔先生,后来生意却每况愈下,甚至已经被各种债卷缠身即将破产时,他隐瞒了身份资助了他,助他们一家还清了债务。后来,主人公还多方面帮助了那位先生的孩子,并最终将自己的巨额财富继承给了他。
主人公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善良的人。他的善良感染了我,我想,这也许就是这部书能够长盛不衰至今的重要原因吧。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范文二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复仇、宽恕、等待、希望是这部名著的关键词。这本书告诉我:比复仇更博大的是宽恕;比绝望更美丽的是希望;比灾难更持久的是幸福。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主人公是爱德蒙·唐泰斯。年轻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被费尔南与唐格拉尔写的一封匿名信诬告,又被检察官维尔福陷害入狱,打入死牢十四年。在狱中,法利亚神甫向唐泰斯传授了各种知识,并把基督山岛上藏着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法利亚神甫死后,邓蒂斯唐泰斯进长老的裹尸袋里伪装成尸体,当狱卒把他扔进海里,他用小刀割开布袋逃脱。迅速换上遇难水手服搭上过路船只,到了基督山岛。假装受了重伤滞留在基督山岛,找到了宝藏。转瞬间富甲天下,并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朋友莫雷尔,报复了仇人费尔南、卡德鲁斯、唐格拉尔、维尔福。曾嫉妒他的费尔南和唐格拉尔,一个身败名裂,自杀了;一个破产、妻离子散。诬告他的维尔福疯了。诬陷他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复仇报恩、惩恶扬善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当他完成了复仇后,他选择了宽恕。他宽恕了唐格拉尔,他最终认识到:宽恕比复仇更伟大。他给莫雷尔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写的信中说到:世界上既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痛苦,只有一种状况与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才能体会到最大的快乐。我们必须体验过死的痛苦,才能体会到生的快乐。所以,享受生命的快乐吧!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这个故事最值得我学习的是爱德蒙·唐泰斯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博大的胸怀。对于我的老师和亲人要感恩图报,对于朋友要热情帮助,对于有矛盾的人要化解宽恕。学习上遇到困难要知难而上,决不退缩!
篇3:《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优秀作文
必须牢记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因为嫉妒与自私,邓格拉斯伪造证据,将前途光明的邓蒂斯送进了法院;因为恐惧与自私,检察官维尔福销毁信件,将确信无罪的年轻邓蒂斯投进了黑牢。
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因为善良与信任,摩莱尔先生为邓蒂斯四处奔走,自掏腰包给老邓蒂斯置办了丧事并帮他还清了几笔所欠的小债;因为挚爱与真诚,法利亚长老在弥留之际,将所有的祝福都给了他像儿子一样爱着的邓蒂斯,并将所有的宝藏都留给了他,他相信这可以使邓蒂斯得到一切幸福。
于邓蒂斯而言,快乐是短暂的,十四年的囚禁生活,他曾经绝望过,想到过死,然而与法利亚长老的相遇相处,却又给了他生的力量!在书中,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人道和感激报答了一切高贵的情意。他用复仇之神授以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邓蒂斯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书中凸显了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气息的英雄形象。我想这也正是作者对人性善的一个最终认可,也是这位有着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大文豪身上天生具备的反对不平、追求正义性格的一种显现。
基督山伯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
在民主和谐的今天,对于生与死,我想说: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让善良的阳光普照耀每一个心灵,让生与死不在是考验,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
篇4:初中作文读后感优秀
“修行”是蒋勋说《红楼梦》时最常提到的一个词。大概就是,从不明白到明白,从不习惯于到疲于,从被人横刀夺爱的痛彻心扉到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从刚开始简简单单的对生的喜悦到日后对活的慎重。看龙应台的人生三书时,从《孩子你慢慢来》到《目送》皆是修行,龙应台一个人的修行。
初次看这三本书时,最喜欢的是《孩子你慢慢来》,“一个越是幸福的人对幸福就越容易体察”,这是《目送》中的一句话。这也大概是我喜欢《孩子你慢慢来》的原因,后来渐渐的对《亲爱的安德烈》越读越有感触。不知什么时候也会爱上目送呢?因此,这本书会被我埋在书堆里,等未来的某一天,一个阳光像往常一样落满肩头的午后,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又再次寻找这本书,开始翻读,那时我会是目光深邃地品读呢,还是抱着它泣不成声呢?也想把这篇读书笔记打印在纸上,日后还能回忆当时的青涩想法。
“我们拼命地学习如何成功冲刺一百米,但是没有人教过我们:你跌倒时,怎么跌得有尊严;你的膝盖破得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得无法忍受时,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你一头栽下时,怎么治疗内心淌血的创痛,怎么获得心灵深层的宁静;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么收拾?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的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样的智慧才能度过?跌倒,怎样可以变成行远的力量?失败,为什么往往是人生的修行?何以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们总在被教育如何不跌到,跌倒有多可怕。但其实可怕的是跌倒后就以为失去了一切,再也没有了站起来的勇气。
书中的龙应台扮演着很多角色,两个离家求学的孩子忧心忡忡的母亲,两个迟暮老人的雨儿,台湾文坛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领袖,在生活中修行的懵懂孩子。
可修行的路必然是孤独的,因为智慧来源于孤独的启发。书的封面是一个略显驼背的中年女人推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像是在回望着什么。单薄的背影,让人觉得有些心酸。看完全书,除了感动,也有对生命的无奈,总有几个人对你才是最重要的,以为过不去的坎忘不掉的人,多年后再提起也会愣一愣。“写出了失败与脆弱,失落与放手,写出了缠绵不绝和绝然的虚无”。这是书最后一页的读者评价,用优美的文字道出了我内心的想法。
华枝春满,悲欣交集。
篇5:初中作文读后感优秀
夏天里有什么?有加冰的可乐和多汁的西瓜,有纳凉人的低声细语和蛙噪蝉鸣,有嗡嗡旋转的风扇和陷入粘腻梦境的午睡……还有,尸体和秘密。看《夏天、烟火和我的尸体》完全是一场巧合,深处隆冬的我忽然开始怀念夏天,于是就决定看本关于夏天的书。
“夏天”、“烟火”是很美好的两个词,但后面的“我的尸体”与其形成强烈的对比,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行文上下都是淡淡的讲故事,还运用大量笔墨描写故事场景,比如隐在森林边界的石城墙、夕阳下放了水的晒田、夏天傍晚的人家,还有小孩子喜欢的冰激凌、悬挂在吊灯下面的蚊帐,一切与夏天有关的东西都在书中出现,怎么看都像一部小清新的日漫,可是这一切被称为尸体“我”看见,美好也惨烈,清新也黑暗。
这本书以一个九岁孩童的角度“我”来讲故事,但是“我”在第一章的结尾已经被人从树上推下,摔死在坚硬的石头上了,“我”从会说话能呼吸的孩子变成冰冷沉重的尸体。这本书作为乙一十六岁的处女作,很明确反映了他的写作风格——黑暗,残酷,血腥。
“我”死了,却还能看见这个世界,“我”看见了凶手的害怕,看见包庇者一直在处理我的尸体,看见妈妈在四处找我和悲伤痛哭,看见一个有一个熟悉的不熟悉的路人……
前段时间看了“女童被同学往眼睛里塞纸片”的新闻,再回过头看《夏天、烟火和我的尸体》,更觉得讽刺,小孩子真的单纯吗?弥生可爱,健也活泼,一个是“我”最好的好朋友,一个是“我”最喜欢的男孩;一个害死了“我”,一个毁尸灭迹。弥生一直都在害怕,她不是害怕“我”死了,只是害怕“我”的尸体被发现;健的冷静让人不寒而栗。这是小孩子应该做的事吗?是啊,弥生和健都是小孩子,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又十分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天真可爱又邪恶残忍,更让人觉得恐怖害怕。
除了让人发自心内觉得冷意外,也让人觉得悲悯,“我”夏天的愿望是看一场盛大的烟火会,最终“我”还是看见了,在身体腐烂发臭变丑的夏天夜晚。这个世界并没有改变,烟花还是如期举行,在天空炸裂成无数流光溢彩的碎片,也也有人在烟火下许愿,。所有人都在继续生活,除了“我”死了……
篇6:初中作文读后感优秀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让我知道在成长的时间历程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大大小小的事,有时也会希望时间倒流。但作者却希望与时间赛跑,你瞧……
只要写了作者在外祖母去世之后非常伤心,于是想问父亲什么是命运回不来。父亲便解释给作者听,作者听了之后发誓要与时间赛跑,每次只要胜过了时间作者就很高兴。
我并没有经历过像作者那样的悲惨往事,《与时间赛跑》告诉了我时间的可贵,哪怕只有一分钟,甚至1秒钟也是值得我们去珍惜的。时间一去不复返的,到这儿,我才明白时间有多珍贵,就算它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或几秒钟都不容我们忽视。
没错,在时间里的事物一去就不会在回来。今天的太阳降下去就不会在升起来了,就算明天再升起来也不是昨天的太阳。父母离你远去,就不会再回来了。到这里,我好害怕,自己的父母万一哪一天离我而去我该怎么办?现在孝顺还远远不够,我要珍惜更多的时间来孝顺父母。
作者与时间赛跑为何能成功?只在于小作者永不言弃,虽然这根本不可能,但小作者还是选择了去面对他,挑战他,甚至超越他,而不是去躲避他。也因为他的坚持让他明白时间里的事物是一去不复返的,他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不让“时间小偷”来偷走你的时间。
只要我们合理的安排时间,你就会做时间的主人;相反如果你不合理的安排时间,那你就会成为时间的俘虏、奴隶。记得有一回周末,我们老师布置的作业最多2小时就能完成,可我一天推一天,星期天才来赶忙做,于是,我成为了时间的“奴隶”。学完这篇作文后,我才能一天做完的就一天做完,不拖泥带水的。
想必你们生活中肯定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吧!那我送你一句我们老师告诉我们的话:“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而不是奴隶。只要珍惜时间,充分安排你的时间你就是时间的主人。
篇7:初中《童年》读后感优秀作文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但是,对高尔基来说,却是另一番感受……
就在前几天,我读完了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这令我十分感动。书中说到他小时候,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中。当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已经变得十分暴躁。他的两个舅舅不断地争吵、斗殴。然而,他的奶奶和外祖父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慈祥、聪明。这给幼小的高尔基留下的不仅仅是当时社会的丑恶,还有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就在这种艰险、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默默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生存着。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他依然走了过来,成为了一名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为人类留下了一部又一部的名着,流传千古。
凭借着这一点,我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敬佩感。
但此时我也感到十分惆怅,还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压抑,我觉得仿佛有一堵墙在挤压着我,我的心都有掉下来了。只因为现在的我们与小时候的高尔基相比那是天壤之别。
现在的孩子们有的就如同那一株株枯萎的桃花心木一般,无法在不确定中生活,无法经得起生活的考验,无法深入“地下”,无法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成巨大的力量,努力生长,即使幸而存活下来的树苗,遇到狂风暴雨,也会一吹就倒,除此之外,孩子们没有烦恼和痛苦,从来不用考虑衣食往行不需要为生活去奔波,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仅如此,有的也如同寄居蟹一样,整天只找可以避居的地方,而没有想过如何令自己成长的更强壮,整天只活在别人的庇佑下,从而使得自己的发展受到限制,变得越来越懦弱了,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逃避或是走捷径。。。我们应该知道没有任何捷径可取,要面对的始终都要面对的,与之同时,没有经过任何风吹雨打的成功是不会长久的。
此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我们无疑是在糟蹋父母辛勤的汗水,自立是成才的第一步,没有自立能力,也就没有未来。
时光,一触即去,童年,也随之流逝。让我们一起赶上童年的末班车,奋斗拼搏,不再依赖任何人,脱离有力的庇护,单纯靠自己的力量在不确定中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深深扎根,茁壮成长,给自己带来更精彩的人生。
篇8:初中水浒传读后感优秀作文
《水浒传》是一部人物记小说,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为学形式记载农民起义的白话文小说。书中主要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不单单是对朋友的义气,也可以解释为正义感。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黑的,却又很壮实的李逵。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拥有“忠”、“义”的人是神圣的,我们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梁山泊上108条好汉是神圣的,他们为了一个“义”字,可以为朋友上刀山下油锅,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的劫富济贫;他们为了一个“忠”字,即使知道那不过是朝廷的一场阴谋诡计,仍然接受招安。让我们像他们致敬,像神圣致敬。
篇9:初中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篇10:《目送》初中读后感优秀作文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
转弯的地方,而且,她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目送》
今年暑假,我深入到了龙应台的世界。看到了她对孩子的耐心,也看到了她对孩子的关爱(《孩子你慢慢来》)。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目送》中她体会到的人生涵义。
其实每一个孩子所得到的爱有很多,但我相信,最能让人记住一辈子甚至感恩一辈子的只有母亲给你的爱。龙应台体会到的也是这样,但她感受不一样的是母女能在一起是一个缘分,而身为母亲,能做的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她远去。孩子在成长的途中会有无数次离别:上学、自己旅行、自己坐火车自己去超市……而这些离别,不论大或是小,母亲都会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直到你羽翼丰满,可以自力更生,母亲也会看在眼里,但这次,母亲再也不会像原来那样给你一抱,而是默默地看着你远行,因为你用你的身影告诉了母亲:“我已长大,不必追……”
还记得那是的9月,那时我才刚刚入学,虽说已经不是第一次离开母亲,但却是第一次离开母亲一周。我要自己一人独自踏进校园的大门,自己一人在学校住宿。一开始觉得太好了,终于没有人管我了,但一天下来,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牵挂”,什么叫“思念”。虽说平日里有时感觉母亲很严厉,但这时却感觉这种严厉十分亲切。20国庆放假一周后返校时我哭闹不肯上学,我不想再体会这种离别的感觉。那时家离着学校有点远,却要求绿色出行所以说把车停到学校下面走上去,每次走到学校门口,我的眼泪都会不由自主的落下来,之后伴随而来的是我的嚎啕大哭。当母亲把我交到老师的手中时,我哭得更凶了,挣扎着想去找母亲,想请她把我带回家,但母亲这次却头也不回的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我认为母亲不爱我了,但谁能想到,母亲何尝不是转身就控制不住泪流满面。我也不只一次的嚷嚷着要转学、要走读,但母亲总是一次次的拒绝。我当时很生母亲的气,心想母亲已经不爱我了,因为她愿意让我一个人呆在学校。我很不理解妈妈,直到一次妈妈给我看了她给我写的信,原来母亲是想让我早早的学会独立,将来会更自立。我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后来,我也渐渐适应了这种学校生活,在学校也生活的很开心。
龙应台的《目送》很好的诠释了母亲对孩子默默无闻、无私的爱。我爱您,我的母亲!
篇11:《目送》初中读后感优秀作文
一想到“目送”这个词,我的脑海里便会出现一幅凄婉的画面:窄道、落叶、凉风、一双含泪的眼、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当然这本书并不只是这样,封底的一段话可以很好地概括这本书的内容:《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决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默,如烛光冷照山壁。
当我我得到这本书,我准备一天到晚捧着书马不停蹄的读、飞速的浏览。我知道如果这样读书会是囫囵吞枣,体会不了其中的味道。可是当我沉浸在其中时,我又忍不住放慢脚步,细细地读,慢慢地品。因为它实在太吸引人了。就像有人说的,这是一本人生之书,其中蕴含的宝藏理应是被深深挖掘。我总是不忍错过一字一句,因为不论错过哪里,都是读者莫大的损失。
龙应台的文字,自有一种力量,让你忍不住去接近,去品读,它在荒凉与无奈中倾诉,在噪杂与混乱中低语。她写尽了人生的悲欢离合,她的故事,会让我不禁莞尔,也会让我潸然泪下。她的情感,缓缓地,静静地,就涌入我的心田。《目送》包含了很多的故事,但是整本书是连贯的,写进了一个人一生的感悟。每当我翻开书页,便会沉浸在书中不可自拔。
是啊,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经历无数次的目送,期间的情感或是充满期许、或是依依不舍、或是肝肠寸断。记忆中的那些片断,都是时光长河中的一粒小傻子,我们只能呆立在岸边,目送着它们随着河水奔流而去,向着大海的方向,自己却无力挽留。或许那个方向,也是我们最终去到的地方吧。目送,是对故人的目送,对情感的目送,对时光的目送,以及最后,对自己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句话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曾被多少人口口相传。其实不论父子母女一场,这世间所有的情与物,不都是这样的吗?
合上书时,我总是在思考。我也是慢慢地、慢慢地了解,慢慢地、慢慢地体会。我们在目送中失去那么多,可是又在目送中得到那么多。我会珍惜生命中的每次目送,直至人生时光的尽头。
就像封底的一句话所说的: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篇12:《目送》初中读后感优秀作文
面容用来盛放微笑,而背影用来粘连目光。
——题记
望了望墙角拥挤的书柜,我将一摞新书放在书桌上。第一本是《目送》。目光流离,墙上的万年历已将近撕去一半。今天,是农历谷雨。视线停滞在底部一行清晰的楷体小字:“谷雨,谷得雨而生也。”
夏至之后,我才有机会掸去书上覆罩的薄薄灰尘。翻动着书页,我犹如成为一个隐形的观众,凝神注视,龙应台在拥有女儿与母亲这双重身份时所做的一切:给母亲描黛眉,抹胭脂,点口脂;替父亲擦拭残留的污渍,买棉衣棉鞋;为孩子制作点心,接送上下课……在她行云流水的文字间,我们知道了三代人的故事,他们像是三条曲线,不管距离多远,都会在某个时刻交错重合,遗留下不可磨灭的影响与震撼。
当曲线在无限靠拢时,总有些意外,使得它们加速般地峰回路转。当母亲与孩子再次相会时,那个熟悉的小人儿已经不知踪迹,换回来的,是一个比她还高,棱角分明的十七岁少年;当初那黑白分明,水清见底的欢快眼睛,也转变得深邃而深藏不露;以往黏人的小宝贝,如今,即使是同车,也会戴上耳机,把自己隔绝在另一个时空中,听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
在青涩少年的岁月里,我们都开始任性地展现自己的“风格”:上街时,甩开了父母习惯性牵起的手;冬天的早晨,对递过来的衣服视而不见,头也不回地奔向晨雾中。当我们为自己这种彰显成熟的行为而沾沾自喜时,父母不会多说什么,他们会偷偷把衣服藏进书包,在清晨准备好营养具备的丰盛早餐。默默地做着一切。天底下的父母,在我们不会察觉的地方,都在扮演着相同的角色。
曾在《读者》看到过一篇同名文章,其中的一句话,我将它选作文章的题记。相似的处境,相似的目送。龙应台告诉我们的是,不必追,而这位作者却告诉我们,自己走下去。
我们在人生的漫漫长途中,得到了想要的一些,却失去了不想失去的一些。那熟悉的背影与面容中所承载的离别、怀念与重逢,铸就了我们在未来的目送中,所赋予的形象。
可是。习惯于被目送的我们,有曾注意过身后的一切吗?当我第一次在目送中回首时,心中,有了异样的感觉。
我的外婆与我们分居两地。因此,只有在假期中,工作繁忙的父母才会把我送到外婆那儿。外婆并不善表达,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在炎热的夏天,她会及时的端上一盘爽甜的西瓜。然后,继续手中的针线活。时不时,还会抬头看看我,嘴角处,是浅浅的微笑。
每当我不得不回杭州时,外婆也不会多挽留,只是默默地帮我收拾好行李,再将我送上到车站的计程车。透过车窗,我看到她眼底的不舍。就在车子在公路上匀速行驶时,我猛然想起,还有一个箱子落在了外婆家,又折了回去。在接近时,没想到,我看见,外婆依旧站在屋外的那颗大树下,姿势没多大变化。我知道,她的腿一直不怎么好。她看到我,脸上的惊喜再也隐藏不住了,笑容绽放。事后,我问司机,司机回答说,当时,我们已经行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程。听到回答,忆起那个树下的人影时,我的眼睛里,不知何时,蒙上一层薄薄的水雾。
每次,在我们离家时,有没有注意到背后的人一直目送着你消失,收入眼底的,只有父母那的模糊身影。脸上的表情,仿佛一直笼罩在偌大的阴影中,是真的如此?还是我们一直,不曾留意。
龙应台在自己当了母亲后,才明白父母当年的所作所为,她后悔,想弥补,因此,才在他们风烛残年之时,尽了最大努力,令他们能不留遗憾。龙应台知道,我们也将会知道,在被目送中成长,纵然,只有失去才会懂得珍惜。
当父母站立在我们的背后,在目送中,凝进他们的无限爱意。当时光流转,我们的位置进行转变,做着当年相同的事情时,所有人心里都清明如镜。有时,我们所需要的,只是那一次的暮然回首。稍纵即逝间,无须再,来去匆匆。
篇13:初中西厢记读后感优秀作文
说到王实甫的《西厢记》,第一个想到的是崔莺莺,最能看出作者艺术功力深厚的也是崔莺莺。别林斯基说:“真正的艺术作品总是以其真实性、自然性、正确性、实用性感染读者,让读者读完之后,其中所描绘的人物就像是活生生的人,让你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
在《西厢记》中,崔莺莺是一个极其成功的艺术形象,用红娘反映出来。如果说红娘的性格有点像顾长风,那么崔莺莺属于幽林的性格,细腻而有意味,温柔而安静。崔莺莺是元杂剧作家心中反映人民民主思想的产物。她一出生,就成为封建社会无数争取自由幸福的青年男女的精神鼓舞。同时,她也给人赏心悦目的艺术享受。可以说,崔莺莺的艺术形象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学术界基本认同《西厢记》是反封建的。这种矛盾而暧昧的说法,展示了《西厢记》主题中人们的困境,也揭示了人们需要重新理解《西厢记》的主题。从恋爱到结婚,崔莺莺和张勋经历了一个在“礼仪”的束缚中挣扎,突破“礼仪”的束缚,最终结婚,即回归“礼仪”的过程。
你应该已经感受到了这句话中的美,并且慢慢地享受这种美。
篇14:初中变色龙读后感优秀作文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要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想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变色龙》是契诃夫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很短的篇幅,却活灵活现地描写了一个俄国沙皇时期的小警官奥秋梅洛夫,在处理一起狗咬人的事件时,前后五次因为对狗的主人的不同猜测而不断地发生变化,活脱脱地刻画了一个权势奴才的形象。作者不动声色、不加议论的描写,通过人物的自我表演,自我暴露,在前后矛盾丑态百出中,进行了淋漓尽致地讽刺和严峻无情的鞭笞。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梅洛夫之流在有权有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骄纵。
《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奖项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当时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
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度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也能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了我很多的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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