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初中生暑假的读后感作文:《死魂灵》读后感,本文共7篇,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左右脚”提供。
篇1:《活着》初中生暑假读后感
人世间每天上演的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也许年少时我们面对亲人的离世觉得痛苦万分,可是年老时那种悲痛早已经化为司空见惯的习以为常,而中间的这个过程我们只能选择活着,并且好好活着。
余华先生曾说:“死亡不是失去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是的,人生何其短暂,谁又能活过时间呢?用这样来解释死亡可能也是给在世的人一点安慰吧!
读余华先生的作品时,我还尚小,约莫刚初中毕业,那时候就觉得《活着》这部作品就是一个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很同情故事里面的福贵,觉得这世上最悲惨的人也莫过于此。
余华先生的作品吸引的读者,应该大部分都是80后,因为更加贴合那个时代背景,从而产生共情,当然还有我这种口味比较独特的90后,就喜欢他那种犀利的笔锋。
余华先生是中国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谈及到先锋,可能有人要问了,什么是先锋文学呢?首先“先锋”一词,最初是源于军事用语,19世纪初始于法国_,后面转向文学艺术。而“先锋文学”就是指那些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的文学。余华先生在此文风上就颇有建树。
都说了解一部作品,首要是先了解作者。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当代作家,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创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而《活着》这部作品也被中国影响力的第五代导演张艺谋改编成了电影。我是先看的电影后读到小说的,电影和小说相比,电影可能更加温暖一些,至少让人觉得有些盼头,而小说则显得更为残酷。于我个人而言,我更加喜欢小说。鲁迅先生曾说:“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在人眼前,毁灭给人看。”因为生活永远不会像电影一样给你预设一个充满温暖的结局,它总是在平淡的日子冷不丁的给你一剂意外,让你猝不及防,真实并且感受真切。
那《活着》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其实故事很简单,用一句话就能讲完,主人公福贵,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悲惨故事而已。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所爱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而你却要笑着活下去。福贵的儿子有庆,觉得能救县长夫人是很有面子、很光荣的事情,于是他躺在了手术台上,开始觉得头晕,后面觉得越来越晕,到最后血被抽干,死在了手术台上。不敢想象一个孩子最后死亡的归宿,竟然是献血被抽干,最后失血而亡。当时看这一段时,真的不寒而栗。
福贵的父亲,被前来讨要房契的龙二气死;福贵的母亲,生病死去;福贵的妻子,软骨病去世;儿子,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生病变成哑巴,在生产时大出血而亡;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外甥,因为太饿,被干豆子撑死。谁能想到,经历了一切苦痛的人,上天却格外眷顾他的生命,让他活着,一直平平安安的活着。
之前说这个故事我初中毕业就已经读过,去年的朋友的婆婆因癌症离世,我又拿出来读了一遍,愈发认同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并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告诉她,婆婆只是走出了时间而已。但我并非局中人,也知道,去世的人虽得到了解脱,可是活着的人真的需要勇气。因为她以后的日子都没了她最爱的人,最懂她的人。
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的勇气可能真的不是常人所拥有的,但是我相信那个时代一定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福贵,没有什么比活着能更好地尊重生命了。
每次开心和不开心的时候都很喜欢读余华先生的作品,每次都能有不同的领悟。开心的时候,看看《活着》觉得这样的生活多么来之不易;不开心的时候,看看《活着》觉得自己的处境也没有福贵那么惨,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读余华先生的作品就像蒜蓉配着老酒,阵阵的讽刺与辛辣。喜欢他冷漠地凌迟着现实,通透且难以忘怀。如果尝过余华文字的那种苦,你会更加珍惜现在所获得的那一点滴的甜。
篇2:初中生稻草人暑假个人读后感
《稻草人》这本书是叶圣陶创作的。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最让我感动的就是《稻草人》那篇。文章写了稻草人看到渔妇带着一个小孩,她们住在船上,冬天没有被子盖,没有干净的水喝,没有足够的食物。稻草人看了很心疼,他想:如果我能动,我会把自己变成一条被子给她们盖;如果我能动,我会给她们煮粥;如果我能动,我会给她们干净的水喝……这一幕幕的场景一直感动着我。原来稻草人也有爱心。我们人人都要学习稻草人,怀有一颗爱心,爱身边的人。
《稻草人》这本书里还写了一篇让人深受启迪的文章——《盲人和听力障碍者》。有一个视力障碍者和一个听力障碍者,他们都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视力障碍者想看见光亮,不要听到声音;听力障碍者呢,却想听声音,不见光亮。他们俩下了决心,把残疾对调一下。他们找了老人、医生、老和尚,都没法把他们的残疾对调过来。之后,遇到一位骑风车的老人,老人满足了他们的愿望。可对调后他们俩觉得生活还不如原来的好,他们又后悔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别人拥有的,放在自己身上并不一定舒服,别人拥有的不一定就比自己的要好,不要只羡慕他人的生活。
文中那个稻草人很善良、富有同情心,当它看到老妇人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稻子又大又饱满,可是一只小飞蛾破坏了老妇人好不容易种的稻子时,它着急地拼命扇扇子,可是老妇人却没有发觉;当它看到那个渔妇为了捉到鱼做明天的粥而硬下心不管渴极了的病孩子,捉到的鱼向他求助而自己无能为力时,它难过地一边叹气一边哭;当它听到一个要被别人卖掉的女人要寻死,去找自己已死去的孩子而跳下河去时,稻草人禁不住晕倒了。
《稻草人》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更让人受启发的短文——《古代英雄的石像》。这篇文章把石头拟人化,通过石头之间的对话和行为向我们警示道理:一位老雕刻师,雕刻了一个作品——古代英雄的石像。石像的底盘用许多石头组成,在最上面的石块见人们路过这里都恭恭敬敬地向它鞠躬,就开始骄傲了,对其它石块说:“你们看看我,多好,多受人尊敬!”而其他石块一齐反驳说:“如果不是我们撑着你,你早粉碎了!”他们争论了很久,最后石像倒了,因为下面的石块分散开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团结才有力量,团结才能做出成绩,如果不团结,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会有大的成绩的。
《稻草人》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和感动,让我在自己的生活中不断进步!
篇3:《昆虫记》暑假初中生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见过昆虫吧,昆虫在大千世界无处不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星球上,它们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颜色各异,习性各异,有益虫也有害虫,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
正是因为昆虫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对昆虫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终于写成了共十卷的昆虫巨作——《昆虫记》。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昆虫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奥秘。像禅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心理战术制服敌人;切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精准地剪下大小适当的圆叶片来做巢穴de盖子:食粪虫的粪球的奥秘所在……为了研究这些昆虫的独特习性,法布尔长期坚持追踪昆虫才知道的。一般的昆虫学家是把昆虫关在木盒里,浸在酒精里,然后观察昆虫的样子,或是开膛破肚进行研究,而不去注意去思考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但是法布尔则和他们不同,他不是简单的把昆虫抓来放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而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昆虫,长年累月和它们朝夕相处、耐心细致的观察它们的生活规律、习性爱好,把对昆虫的了解做到了极致,对昆虫的了解就好像他是它们其中的一份子。正是他对自己理想和信念的坚持、执着使他的这本《昆虫记》获得了大家的喜欢和认可,让这本书成为人们了解昆虫的窗口。
作者法布尔对每种昆虫都观察的非常细致入微,描写的手法也令我们耳目一新,把原本百无聊赖的昆虫介绍描写的生动有趣,他对昆虫的形态、习性、劳作、繁衍和死亡无不显的让我们普通读者一下子就了解了看似普普通通的昆虫其实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是丰富多彩的、生机无限,使我们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些平淡无奇的昆虫,昆虫的世界也是精彩的!在书中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万物的赞美,正是这些可爱的昆虫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篇4:初中生暑假读后感500字:西游记读后感
初中生暑假读后感500字: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有趣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
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后来,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对师傅也是很忠诚。 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现在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篇5:暑假草房子读后感初中生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里有精灵般的桑桑,有坚强的杜小康,有倔强的陆鹤……妈妈说这本书写的就是她的童年。那时的物质生活是那样艰苦,他们的心灵世界却是那样的丰富多彩。从这些孩子的身上我品味到亲情友情的甘甜,体味到团结奋斗的乐趣,更深深的理解了妈妈常常对我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义。
主人公桑桑淘气,富于幻想,当他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时,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善良”,享受地喝下苦药,他从这奇苦中获得那块“鼠疮”的消除。踏破生与死的界限,使他认识了生命夺目的美丽。
杜小康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杜家突然一落千丈,他和父亲去三百里外的打芦荡放鸭,狂风、暴雨、孤独、忧伤这一切困扰着他。直到厄运再次降临,杜家一贫如洗时,杜小康“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没有父亲的绝望。”在挫折与较量中,他更坚强,他自己在学校门口摆摊,他成了生活的强者。我坚信桑校长说的“日后,麻油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还有陆鹤、细马等都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苦、磨难,他们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展现出人生的精彩。
低头问自己:你有麻油地孩子那样顽强不屈的自信吗?有没有拼搏精神呢?从小到大,我可以说生活在“蜜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碰到困难就爱发脾气,想家人给我解决。难怪妈妈一遍遍地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缺少的正是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啊!
《草房子》教会了我很多,也像一座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决心随着这本书从新起航。“只有吃得黄连苦,才能品到蜜糖甜。”我们即将告别童年,未来的学习生活将会充满竞争,充满压力,但是我会像麻油地的孩子一样坚强地去面对,因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们阳光少年的生活就像一条在小溪上行驶的船儿,无忧无虑地行驶,即使遇到点儿风浪,也不至于把船推倒;而这些少年的生活则像一叶独木舟,在狂风大作的海面上行驶,稍有不慎就会船破人亡,葬身鱼腹,要随时小心了。
“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已死过一回了。”这是小说结尾中的一句话。我久久不能释怀。从永恒的意义上来讲,苦难或者幸福,有如白天和黑夜一样,他和我们永远相伴,谁也不例外。
我相信,《草房子》是永恒的,因为他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美的力量。它永远能感动我们心灵最软弱的一部分,而这一切是永恒的。
另外。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草房子》的阅读确实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曹文轩的文字是美的,是干净的,就像诗一样。
篇6:暑假草房子读后感初中生
在和一位朋友交流时,我问她作文为什么写得那么好。朋友推荐我去看曹文轩的小说。
几天前,我捧起曹文轩的《草房子》,开始第一次阅读。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因为是儿童小说,而我已经是高一的学生了。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
真的,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读到这样让我心动的儿童小说了。放下书,抬头望见的不是窗外密集的楼房,而是油麻地的那一群草房子,和房顶上飞翔着的白色花环似的鸽群,心里充满了感动。
曹文轩《草房子》故事的发生地——油麻地,我以为是他儿时生活过的地方。我在闲翻地理课本时,发现香港有个油麻地。之后又查了一些资料,知道曹文轩曾在那里小居。他很喜欢,就纳入其小说之中。
首先是秃鹤,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我感觉到这个形象是很真实的,或者就来源于我们的生活。在我们的印象中,总有那么一个人,或爱流鼻涕,或长得有什么毛病。他们的处境通常会很糟,因为会有许多人取笑他们。
他们的心理是很脆弱的,但他们又不愿意承认他们是弱势群体。但他们又的的确确就是弱势群体。我曾经看到过“校园软暴力”这个概念。我们会常常不经意地从言语上伤害别人。尽管我们并不是故意的,更不可能以“软暴力”这个视角去审视我们的行为。
曹文轩老师很好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心灵成长的过程”。秃鹤从报复到最后挺身而出,是一个美丽的过程,是一种人性之美。
桑桑,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震撼人心的故事。这一切,清楚而有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这当中,他接受了人生的启蒙与洗礼。
桑桑认识纸月后,突然爱干净了,而且对纸月的养神充满幻想。为救纸月,他与刘一水大斗。一位小网友告诉我,这“朦朦胧胧地表现出羞涩少年释放出的淡淡荷尔蒙和对一个文弱小女生的怜爱”。
我很喜欢桑桑这个“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古怪行为”的小男孩。,他很像我。我仿佛总能看见一股乱流的小溪律动般地跳过。我们都很善良。
真的谢谢朋友推荐给我这样一本好书,一本如诗的书!
篇7:初中生暑假《百年孤独》读后感精选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