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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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本文共16篇,希望能帮助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mmbb246”提供。

篇1: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

《茶花女》是小仲马笔下最为胜利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在世人眼中肮脏的妓女与一位天真浪漫、涉世未深的青少的凄美爱情故事。

爱情这一话题椅子是文学创作不可缺少的。在小仲马的笔下描绘的爱情并不会让人感到尴尬、羞涩的,而我在通过阅读他的描写,看到的是真挚、纯洁的爱情。

文中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形象让我为之感动。作者并不忌讳她身上妓女的习性:爱过豪华,放荡的生活,经常狂饮滥饮。也正是这样真实的形象,让我觉得故事的真实加情感描绘的细腻。另一方面,作者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寻欢作乐的生活是玛格丽特对人生的放弃和志却现实的反映。同样玛格丽特身上也带有着某些单纯的东西,她追求这真挚的爱情,甘于牺牲自己,放弃奢华的生活,也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处处为情人着想,不愿多花情人一分钱,因此她卖掉自己的马车,首饰,披巾。在最后,甚至为了爱人的前途着想和为替爱人妹妹的婚事考虑,坚决地放弃自己已经得到的幸福。你说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值得怜爱呢?

在一张艳若桃李的鹅蛋脸上,嵌着两只黑眼睛,黛眉弯弯,活像画就一般:这双眼睛罩上了浓密的睫毛,当睫毛低垂的时候,仿佛在艳红的脸颊上投下了阴影,鼻子细巧,挺秀,充满灵气,鼻翼有点向外张开:嘴巴匀称,柔唇优雅地微启时,便露出一口乳白色的皓齿,皮肤上有一层绒毛而显出颜色,犹如未经人的手触摸过的桃子上的绒衣一样这段是小仲马对玛格丽特外贸的描写,细致、清晰、活灵活现,仿佛她标致的面孔就涌跃在纸上,想让人好好地欣赏一翻。

在文章中有这么一幕:玛格丽特酗酒成性,把自己的身体搞垮,痛苦不堪,阿尔芒心痛玛格丽特,捏住她的手,把它放在唇边,两滴忍了很久的眼泪止不住滴湿了她的手。阿尔芒爱流泪为玛格丽特流泪,为她不爱惜自己流泪,阿尔芒毫不保留的表达自己的感情让玛格丽特犹为感动,作者就是通过对任务真实的描绘和对爱情逼真的写照让他作品如此的成功。

就是这样一位真诚,可爱的女人,最后的命运却是悲惨的:离开了爱人,不久就因痛去世,死后他们马上催收账款和利息,急于拍卖她的物品。

玛格丽特生前红的发紫,身后却非常寂寞。

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

篇2: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

《茶花女》是法国作家亚历山大·小仲马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故事讲述了一个青年人与巴黎上流社会一位交际花曲折凄婉的爱情故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1

她身陷在那个人性几乎泯灭的巴黎,卖笑为生;而我则拥有幸福的家庭,无忧无虑地成长着。我们之间并无任何相似,但她一直长久地震撼着我的心。

第一次读《茶花女》是在九岁,儿童版,是她,第一次让年少无知的我懂得了不幸的含义。以后的日子里,我总是会回忆起她的故事,为她叹息,为她愤恨。

而真正懂她却是在十一岁。那一天,我恰巧没带书签,又不忍心折坏书页,便只好把全译本的《茶花女》打开放在屉中,结果数学老师硬是说我在数学课上看书,把书拽出来,掷在地下。

心里很委屈。俯身拾起书,想要分辩几句,却又瞥见教师脸上的怒色,攥着纸巾的手轻抚着封面,我突然间想起了阿尔芒的父亲央玛格丽特与阿尔芒分手的那一段。

静静听完了老人的一大堆严厉的指责与苦苦的哀求后,玛格丽特一字一颤地说:那就请您转告您那美好、纯洁、可爱的女儿,说从前有个女人,她一生只有一个心愿,但为了您的女儿,她把这愿望砸毁,用两只手把心捣碎,死了。

说这些的时候,玛格丽特是绝望的.,放弃挚爱,就无异于纵身跳入刚刚逃离的火坑。这不是她的义务,可为了另一个女孩子的婚姻幸福,她甘愿牺牲自己唯一的心愿!这种委屈,莫不如钻心剜骨一般痛楚!相比之下,我所受的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又有什么资格为自己鸣冤喊屈、忿忿不平?

刹那间懂了玛格丽特,懂了她的善良,懂了也的艰辛,懂了她全部的坚韧与伟大。

我与她,虽然有着太多的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个和她一样、充满人性光辉的人!

泪,在那一瞬夺眶而出,晶莹如珍珠。

繁华深处茶花仙,

水中倩影已难辨。

珍珠作名心亦洁,

淡笑一抹绝尘烟。

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2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忽视了它,或不去珍惜它的时候,那这‘生命’两字将变得毫无意义。”

这是我在看完法国大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的故事。年轻貌美的她因为涉世未深被诱使成为妓女,人称“茶花女”,由于环境的影响,玛格丽特逐渐变得颓废堕落,在得知自己患上肺病之后,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悲惨地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同情女主人公“茶花女”的悲惨命运,又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原来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这个想法却在我最近重读本书时,发生了变化。难道茶花女的悲惨命运只是上天的一个惩罚?难道她自己就没有任何的责任?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文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能因此而糟蹋生命,自暴自弃,而应该鼓励自己,相信自己,努力的改变自己的命运。

高位截瘫的张海迪,学完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而且还翻译了许多国外文学著作;盲聋女海伦,没有向命运屈服,成为了一名作家;全身瘫痪且双目失明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写出了伟大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所有的这些活生生的例子不都印证着,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难道他们的命运就比茶花女顺利?我想,他们的命运甚至比茶花女还要悲惨,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放弃努力,浪费生命。相反,他们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所以生命在他们身上是如此精彩。

生命是自己的,生命的价值也是由自己决定的,所以,我们更加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尽管困难重重,尽管不尽如人意,但生命真正的价值不就在奋斗、拼搏吗?就让我们成为自己的骄傲,在面临困难时,在面临厄运时,永不言败,永不放弃吧!

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3

在黑暗潮湿的沼泽中仍然追求神圣无比的生命以及爱情,玛格丽特便是如此。我们无法批判她的对与错,即便是错她也承受了无法与爱人长久的惩罚。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她在恶劣的环境下毅然追求的态度,还有她为爱人所放弃的尊严乃至生命。

在红灯绿酒的巴黎,玛格丽特生活所迫,开始了卖笑生活。之后患上肺病而做了某伯爵的干女儿。在一次客人来访时与阿尔芒邂逅,经过后来的交往便因为阿尔芒真挚的爱情而放弃了巴黎的社交生活,与阿尔芒同居乡间。

阿尔芒在玛格丽特醉生梦死的时候拯救了她,玛格丽特满足了阿尔芒情感上的欲望。如果事情就此了结,最好不过。而命运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一帆风顺。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儿子的前程,玛格丽特被迫返回巴黎重操旧业。阿尔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含恨而死。玛格丽特是悲哀的,她的爱情不被肯定,她的好心不被理解。玛格丽特,你是否后悔?阿尔芒读了玛格丽特的遗书,方知真相,追悔莫及。我是讨厌阿尔芒的,因为他连对爱人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因为他对玛格丽特的爱仅限于得不到便伤害,他太自私。

爱情是神圣的不可触及的,尽管对爱情向往却深知我还小我什么都不懂,可是对于背叛却厌恶至极,所以惧怕伤害不去涉足。玛格丽特是心目中爱情的象征,因为爱所以放弃,哪怕结果遍体鳞伤。对于阿尔芒,他至少让我知道,信任是爱情的基石。我无法为谁改变命运,只好为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悲惨恋情表示同情。

那朵茶花般的女子,在黑暗深处,散发幽香。

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4

《茶花女》是小仲马笔下最为胜利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在世人眼中肮脏的妓女与一位天真浪漫、涉世未深的青少的凄美爱情故事。

爱情这一话题椅子是文学创作不可缺少的。在小仲马的笔下描绘的爱情并不会让人感到尴尬、羞涩的,而我在通过阅读他的描写,看到的是真挚、纯洁的爱情。

文中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形象让我为之感动。作者并不忌讳她身上妓女的习性:爱过豪华,放荡的生活,经常狂饮滥饮。也正是这样真实的形象,让我觉得故事的真实加情感描绘的细腻。另一方面,作者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寻欢作乐的生活是玛格丽特对人生的放弃和志却现实的反映。同样玛格丽特身上也带有着某些单纯的东西,她追求这真挚的爱情,甘于牺牲自己,放弃奢华的生活,也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处处为情人着想,不愿多花情人一分钱,因此她卖掉自己的马车,首饰,披巾。在最后,甚至为了爱人的前途着想和为替爱人妹妹的婚事考虑,坚决地放弃自己已经得到的幸福。你说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值得怜爱呢?

在一张艳若桃李的鹅蛋脸上,嵌着两只黑眼睛,黛眉弯弯,活像画就一般:这双眼睛罩上了浓密的睫毛,当睫毛低垂的时候,仿佛在艳红的脸颊上投下了阴影,鼻子细巧,挺秀,充满灵气,鼻翼有点向外张开:嘴巴匀称,柔唇优雅地微启时,便露出一口乳白色的皓齿,皮肤上有一层绒毛而显出颜色,犹如未经人的手触摸过的桃子上的绒衣一样这段是小仲马对玛格丽特外贸的描写,细致、清晰、活灵活现,仿佛她标致的面孔就涌跃在纸上,想让人好好地欣赏一翻。

在文章中有这么一幕:玛格丽特酗酒成性,把自己的身体搞垮,痛苦不堪,阿尔芒心痛玛格丽特,捏住她的手,把它放在唇边,两滴忍了很久的眼泪止不住滴湿了她的手。阿尔芒爱流泪为玛格丽特流泪,为她不爱惜自己流泪,阿尔芒毫不保留的表达自己的感情让玛格丽特犹为感动,作者就是通过对任务真实的描绘和对爱情逼真的写照让他作品如此的成功。

就是这样一位真诚,可爱的女人,最后的命运却是悲惨的:离开了爱人,不久就因痛去世,死后他们马上催收账款和利息,急于拍卖她的物品。

玛格丽特生前红的发紫,身后却非常寂寞。

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5

时光如苏,犹记那年和你们相遇的日子,恍如昨天。当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某个朋友,他们的故事竟然和茶花女是那么相似。但结局可比茶花女就要好多了,至少在很多年以后我接到他们结婚的消息,还有后来有了一个漂亮的小公主,真是皆大欢喜啊。

而在小仲马笔下的茶花女却是一部让人看完难于释怀的悲剧爱情。这本著作是我国第一部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主要讲述的是巴黎名妓玛格丽特被青年阿尔芒的真挚爱情所感动,毅然离开所有的社交圈子与奢侈生活,跟随阿尔芒到乡间生活。又为了阿尔芒的前途,毅然离开阿尔芒,被阿尔芒误解,报复,最后含泪而终的悲惨故事。

命运总是残酷的,如果她与阿尔芒的爱情不发生在那个时代,如果阿尔芒的父亲没有那个家族关联偏见,如果她不是妓女,那么她与阿尔芒一定是能白头偕老,过着世界上最幸福的日子。但很多事都没有如果,玛格丽特是伟大的,为了她的阿尔芒的前程,重操旧业。让阿尔芒(误解自己,离开自己。尽管最后阿尔芒知道了一切,可是他已经离开了人间。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为了别人却要担起别人的误解与抱负,为了爱情她是伟大的,让人仰望的。

而现实中的我就认识这样的两个人,而且跟我还是很好的朋友。现在还记得我离开的时候,她们对我说的“胡坤,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希望你离开这里以后不要把我们当过客。”尤其前段时间收到她结婚的消息,我内心里替她高兴,她与那个小伙的爱情长跑,终于画上了记号,真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啊。

其实我们可以重新审视一下妓女这个特殊的人群,在我们对这些人批评和警惕的同时也给予她们一些怜悯吧,没有人是愿意自甘堕落,没有人愿意沦为让你唾骂之人,每个人的苦衷不同而与。所能也只能憎恨这个社会的现实。

观看《茶花女》小仲马小说观后感700字

篇3:《罪与罚》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罪与罚》这本小说主要以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为中心,围绕他杀人前后和他周围的人所发生的事情。我想简要说一下主要人物。

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穷困潦倒、心情抑郁的大学生,幻想成为拿破仑式的人物,自以为替天行道地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同时也意外杀死老太婆的妹妹。然而拉斯科里尼科夫并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他甚至善良、懦弱。他明明自己生活拮据,还毫不犹豫地把钱给需要的人。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罪,“我杀了一只可恶的、有害的虱子,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她对谁也没有益处,她吸穷人的血,杀了她可以赎四十桩罪,这算犯罪吗?”

杀人之后,拉斯科尔尼科夫精神恍惚,生了大病,多亏有他的大学同学拉祖米兴照料。拉祖米兴积极、热心,为拉斯科尔尼科夫帮了不少忙,在书中形象十分正面,最后也是因为他的热心,和杜涅奇卡有了很好的结局。

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涅奇卡在书中也十分重要。作者把她描述得智慧、美丽而又懂事。文中的几个重要人物都是因为和她的关系才被舒展开。杜涅奇卡起初在家乡因为当斯维德里加伊洛夫家的家庭教师而遭受了一些流言蜚语,流言散去后为了家庭与卢仁匆匆订婚。这两个男人在书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斯维德里加伊洛夫这个人是纠结的,一方面,他对他的原配并不是出于真心爱护,在家里勾搭杜涅奇卡,偷听男主对索菲娜的坦白陈述,还企图用男主杀人的事来胁迫杜涅奇卡就范。另一方面,他又给了马尔梅拉陀夫的遗孤不少钱安顿,在杜涅奇卡已经是要为了哥哥委曲求全的时刻放她走,最后自己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相比之下,卢仁的人物形象就十分负面。他吝啬,做作,让人生厌,集齐了俄国文学里那些小人物的缺点。他对杜涅奇卡的求婚也并不是出于爱情,而是执意想找一个贫穷人家的女孩做妻子,用地位和金钱来践踏他人。他在拉斯科里尼科夫面前趾高气昂,被无视后又气急败坏。在马尔梅拉陀夫的葬礼上,他污蔑索菲娜盗其钱财,让索菲娜受了莫大的委屈(当然那部分也算是文中高潮之一)。

索菲娜是马尔梅拉陀夫的大女儿,温和、谨顺又善良。为了养活家人,她年纪轻轻去做了妓女,受人冷眼。她的身份与她的内在形成强烈的反差,她是拉斯科里尼科夫的引路人,给了他爱情,让他看到生活的希望。

马尔梅拉陀夫,官职微乎其微,家庭拮据,儿女众多,却总是喝酒,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他自己也苦恼自己的失败,却还是依旧用酒精麻痹自己,然后折磨妻儿。他痛苦不堪,自己都嫌弃自己,却又不可避免地端起酒坛。(之前看知乎,好像这样的人还挺多的,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明知道自己是失败的,无能的,却还是不肯努力去做些改变,然后继续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直到我看到尾声时,拉斯科里尼科夫好像也还没有彻底认罪。文中是这样说的:“‘当然,如果是这样,那么许多不能继承权力而自己夺取了权力的人类的恩人们甚至一开始行动,就应该被处死了。可是那些人成功了,所以他们是正义的;可是我失败了,因此,我没有权利让自己采取这个行动。’他仅仅在这一点上服了罪:他失败了,所以他去自首了,仅仅在这一点上他服罪了。”我认为这是作者高明之处。

再来说说看完这本书的感受:小说心理描写很多,展现人物内心,前半部分较为平淡(除了杀人那一块儿),需要一点耐心继续看下去。看到后面就十分精彩,人是矛盾的,一个人并不是非好即坏,拉斯科里尼科夫的所作所为有时让人害怕,比如拿斧头杀死两个女人,有时却让人钦佩,比如穷困潦倒却还是给马尔梅拉陀夫钱。这本书引发人思考:我们是否有权力去替天行道?假如真的有上帝,上帝为什么不管管那些为非作恶的人。这一点,我也不懂。我觉得我比拉斯科里尼科夫懦弱,我憎恨这个社会上的恶人,但是我不敢杀人,我同情那些弱者,但是我没有分享钱财的慷慨。

我很喜欢书里索菲娜为拉斯科里尼科夫读《新约全书》的那一段。“插在歪着的烛台上的蜡烛头早已快要熄灭了,在这间几乎一无所有的屋里暗淡地照着一个杀人犯和一个妓女,这两个人竟奇怪地聚会在一起,一同来读这本不朽的书。”

篇4:《罪与罚》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令我痛苦的,从来就不是苦难,而是我是否配得上这苦难。”陀氏终其一生的发问,意在证明苦难是寻求自由的必然产物,任何革命理想一旦离开信仰,也就离开了自由,就会在革命自由中蜕变成奴隶制。这一思想成为俄罗斯革命时期的重要道德力量,降低了人民哀痛,约束了人民作为,其本质是思想的规程和约束。

林语堂曾在自传中说教徒有三种:一种因犯罪而悔恨,渴望免于良心的责备;另一种因为痛苦而需要安慰而逃避;还有一种,他们了解自己的所信为何,然后真心信靠。林先生说,前两种都可以看作是信仰的开始,但却不是纯粹的信仰。而佛教教义中这种区划界定更为严格:前两种属于小乘佛法,意在度己;后一种属于大乘佛法,意在度人。在了解了陀氏的生平之后,我们就能够看到他思想由度己到度人的转变的清晰脉络。

陀思妥耶夫斯基生于莫斯科,是一个外科医生的次子。军事机械学校毕业后,在军政部的机械司服务,一年后辞职。二十八岁那年,因参加农奴解放运动,被判死刑,临行前一刻又被改判到西伯利亚服刑。这种绝无仅有的由生到死且由死到生的经历加速了他某种信仰的坍塌。在服刑四年后,他又当了六年小兵,然后才回到彼得堡从事写作。他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被公认为俄国文学史上的三大巨人。可是当我翻阅《托尔斯泰文学书简》(章其先生译)时却发现,上面有托尔斯泰与高尔基图格涅夫等几乎所有与托尔斯泰同时代的俄国作家与文学家的通信,却偏偏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与他的通信。查阅资料后才知道,二人虽同处一个时代,但相互之间根本不认识,因此我们无法看到他们在学术思想上的交流。

《罪与罚》是一部以心理描写取胜的作品,主人公拉斯柯尼科夫的心理独白丝丝入扣。他敏锐的神经能够迅速而深切地感受到和他一样困苦的人民的痛苦,同时也使他逐渐处于忧愁、焦虑的状态。他开始以审慎的目光聚焦周围的人和事,比如那个放高利贷的老女人。在他的视觉世界中,她只是邪恶能量的载体,其人体形态却被忽略。类似的影像蒙太奇在《海底寻人》中出现过,我个人喜欢将文字扩展成画面。

当拉斯柯尼科夫说“我杀死的不是她,而是我自己”时,他才清醒地认识到他只是作为一个自然人存在,而不是超能力英雄,没有掌控一切的能力。索尼亚是使他大彻大悟的因素之一,但纯洁的妓女无疑是一个荒谬的悖论。如果说,爱人的感化,母妹的温情,好友的开导,刑警的劝诱是基础,那么拉斯柯尼科夫的忏悔才是打开自赎之门的钥匙。他真正理解了只有正视苦难和挫折,视其为信仰,才能更好地品读生活,实现自我突破。

纵观陀氏的一生,与拉斯柯尼科夫相似,亦是善与恶的交织:不满现实,自大又自卑;具有圣洁的灵魂,也有污秽的一面;自己负债累累,却仍向他人伸出无私的援手。其实人性是一个平衡点,神性和兽性则是两个极端,任何人都具备这三点,只是强弱不同。在面对苦难时,某种属性就会被放大,进而影响全局。当苦难成为信仰,人行善的一面就会被激发,人亦在感恩中成长,沐浴仁的光辉。生活是一条静默流淌的河流,蜿蜒曲折,荡气回肠。

《罪与罚》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范文

篇5:《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1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唯有《三国演义》最令我爱不释手,至今回味无穷。

开始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无聊,读着读着,我突然被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迫不及待地读完整部小说。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魏、蜀、吴三个国家之间的故事。通过这部小说,我认识了狡猾的曹操,仁义的刘备,忠诚的关羽,勇猛的张飞,吝啬的周瑜,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其中,我最欣赏诸葛亮了。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神机妙算,连历史上的管仲、乐毅都比不上他,只可惜最后辅佐了一个软弱无能的刘禅皇帝,一生呕心沥血,积劳成疾,到了54岁就病故了。

在《三国演义》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诸葛亮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足智多谋,聪明博学,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干,想除掉诸葛亮。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10天之内造出10万只箭,这么庞大的任务在当时条件下是根本完不成的。但是诸葛亮提出了3天之内就能完成,如果完不成,甘愿受罚。为了完成造箭任务,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许多船只、军士、和草把子。到了第3日四更夜,诸葛亮邀请鲁肃陪同他去取箭,这天江面上大雾弥漫,曹操看见有许多船只迎面而来,以为是敌军前来进攻,就让军士们射箭,不一会儿,船的两边都插满了箭,当曹操醒悟过来的时候,诸葛亮的船已经驶出20多里了。诸葛亮按时完成了周瑜交付的任务。当周瑜听了诸葛亮草船借箭的'经过,长叹一声:诸葛亮神机妙算,我真不如他!

我们不要像周瑜那样,小肚鸡肠、心胸狭窄,一次又一次地陷害别人。在学习中,当别人的成绩超过了自己,我们应该认真分析一下自己退步的原因,虚心向成绩好的同学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同时,我们还应该虚心听取爸爸妈妈的劝告,不应该因为考试失利就萎靡不振,失去信心。嫉妒别人,这是多么愚昧无知的表现啊!我们应该向诸葛亮一样,心胸宽阔,宽宏大量,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生活的挑战。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2

当我合上《三国演义》这本书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助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正不二的辅导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不料得了肺结咳,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

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战,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堪称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服务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华佗的事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4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蜀,魏,吴三国争霸,经过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最后三国归晋。“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当读到这首荡气回肠的词,我就会想起三国时的一位位英雄,今天我就和大家谈谈《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刻画了多少个典型人物,数也说不清,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称“三绝”的“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和“奸绝”——曹操。

称关羽为“义绝”我觉得很恰当,不说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这些耳熟生巧的故事,便是他的坐骑赤兔马在他被擒后竟选择绝食而死,从这点就能看出关羽的“义绝”,一匹马尚且对主人如此忠心,更别说它的主人了。美中不足的是,关羽过于自大,不然便不会有败走麦城的结局。

再说诸葛亮“智绝”,他草船借箭,巧借东风,摆下空城计吓退司马懿。这些事件使我对诸葛亮特别敬佩,只恨自己没有像他那样聪明的脑子。然而要说他聪明绝顶我却要反对,一个聪明的军师会在大事上犯错误吗?我想不能,而他却在街亭战时误用马谡,结果导致惨败,军事要地被敌方夺取。但是爸爸说诸葛亮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也没想明白。

至于曹操称为“奸绝”,我可有点反对,虽然他有“梦中杀人”这样奸诈的一面,但他爱惜人才,也有可爱的一面,而且很会用兵打仗,仅用“奸绝”来评价他,我想太不公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一场场战争,也让我这个军事迷看得欲罢不能。至今,我的眼前还时时浮现出战场中的刀光剑影,耳朵还回响着战斗的号角。我好想穿越到古代,去曹操身边当一个士兵,跟随曹操去征战大江南北;想看看曹操在败退中的三次豪迈大笑;想亲自去体验赤壁之战;我还想看看刘、关、张三顾茅庐,是以什么样的诚意让诸葛亮同意的;想看看关羽刮骨疗伤,我还敢看吗?肯定吓得睁不开眼;想看看张飞睁着眼睡觉的样子,一定很搞笑吧;我还要看看诸葛亮失算时,他的态度是怎样的?

算了,我的白日梦也不会实现的,倒不如再读读《三国演义》,不就是与作者穿越吗?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即告诉我们,何以成败论英雄。

如果说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的《红楼梦》是一盏陈年的女儿红,醇厚绵长;刚烈豪迈的《水浒传》是一坛开封的烈酒,酣畅淋漓;而融合神话与历史的《西游记》是一壶果酒,老少皆宜;那么《三国演义》就是罗贯中笔下曹孟德面前烹煮的一鼎芬芳醉人的青梅酒,入口酸涩却唇齿留香,经得起长时间回味与浮想。

东汉末年,朝纲败坏,民不聊生,军阀割据,豪强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数,汉王室国祚犹如千钧悬丝,摇摇欲坠。时势造人才,以魏蜀吴三国为首的各方势力风云际会逐鹿中原。

统一的天下可终究只能是一家,“成王败寇”自古是然,在天下大势的分合战乱中,向来只有两败俱伤后由存者成世胄蹑高位,称王称霸。“三国鼎立,同归于晋”,司马昭窃取曹魏王座,又先后歼灭同室操戈的东吴和积弱乏人的西蜀,但纵然如是,难道那些退出历史舞台的败者的功绩与启示就泯灭作烟尘,消散于无形了吗?

一如勾践卧薪尝胆,忍辱负重,三千越甲伐吴的故事,曹操官渡之战,荀彧王佐良策,诸葛亮“两表酬三顾”,姜维“虚怀远志,空寄当归”,陆逊火烧连营,吕蒙白衣渡江……在历史跳动的斑驳碎隙里回眸,多少义薄云天刹那风华的典故历经沉淀却历久弥新,论英雄何以成败?

览古论今,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的人生路上,鲜花与荆棘,阳光与风雨,歧路与坦途总是并肩而至,普天之下无能免者。现如今,社会上虽再无刀光剑影,却仍有尔虞我诈,虽然没有了动辄杀身招祸的危险,却有无数压力的制衡……遭遇挫折,我们应当如何去面对?我想,一部沉淀着历史光影的大书,可以告诉我们答案。

所以,我觉得,一朝一夕的胜负,并不是决定一个人成败与否的关键,摔倒了爬起来自己拍掉灰尘吧,抬起头,微笑着,继续勇敢向前走,是最好的办法。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篇6:小说《小妇人》优秀观后感700字心得

我把《小妇人》放在我书柜最显眼的地方,无疑,它是我看过最让我触动的小说,没有之一。今天我又忍不住翻开,与我的好友相会。

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梅格,年龄最大,花容月貌,风姿绰约,她渴望长大后嫁给大户人家,成为大家闺秀,有一套豪华的宅子,里面有各种豪华的摆设。然后是乔,乔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亲切,她粗犷、可爱,她渴望男孩子的生活,男孩子的游戏,她甚至希望和爸爸在南北战争的沙场上并肩作战。贝丝,腼腆、内向却十分温和,她也许是四姐妹中性格最好的一位了。艾米,有着皇室公主一般的美貌,她金黄色的卷发与白皙的皮肤一直都是她的骄傲,她想成为一位淑女。

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是贫穷的。但是,她们对金钱的认识却值得深思。四姐妹都渴望金钱,是的,谁都渴望金钱。她们的故事是从圣诞节开始的,她们渴望过一个快乐,自由的圣诞节,但是她们连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都买不起,最后索性每人为妈妈买了一件礼物。她们也愁圣诞节的餐宴,她们拥有的钱在平日吃饱都有些困难,何况在圣诞办宴呢?圣诞节的早上,妈妈出门时碰到了贫困的赫梅尔一家,她们的六个孩子连早餐都没有吃,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小妇人们便把她们的早餐全部给了赫梅尔的六个孩子,因此,她们被六个孩子当成是上帝在圣诞节派来的“仁慈的天使”。

她们长大后,从前的梦想有的早已经伤痕累累,但她们并未放弃梦想。梅格渴望嫁给大户人家,但她最后在金钱与爱情之前,毅然选择了爱情,嫁给了约翰,过着清贫的日子。贝丝的命运之路十分坎坷,但是却充满了鲜花、阳光与温暖,她为了照顾生病的赫梅尔孩子,自己也染上了猩红热,最后竟然不幸夭折,她的生命虽然十分短暂,但是给人的触动却巨大无比。乔的爱情不禁让人哭泣,她是爱劳里的,但是她误认为生病的贝丝爱着劳里,所以痛苦地拒绝了劳里的求爱,最后她还撮合艾米与劳里,自己嫁给了她敬佩的巴尔博士,她与她的丈夫办了学校,为教育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如今麻木、死板的现实生活中,我渴望抓到像《小妇人》中描绘的那种世外桃源般的宁静生活。也许现在,你正在为你的学习而忧愁,或是匆匆赶去补习班?还是在网游上虚度光阴?或是去哪个幽静的地方为自己减轻压力?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你是否觉得活得浑浑噩噩?我愿意把《小妇人》当作是一部成长小说,在它为我们构造的世外桃源中,这四个小妇人从虚荣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智慧。

篇7:小说《小妇人》优秀观后感700字心得

《小妇人》这部小说以家庭生活为描写对象,讲述马奇家四个女儿独特的成长经历。《小妇人》故事情节简单真实,却感人至深。所有时代的所有少女成长过程中所要面对和经历的,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初恋的甜蜜和烦恼,感情与理智的抉择,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贫穷与富有的矛盾……

在这本书里,我读懂了女性的尊严和独立。书中四姐妹勇敢地挑起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老大梅格去金斯家做家庭教师,尽管金斯家的孩子比较难对付;老二乔不仅悉心照顾马奇姑妈,还偷偷写小说,勤奋使得她最终成为了作家;老三贝丝主动为家庭默默奉献,丝毫不计较个人得失;老四埃米也努力照顾别人,我们也应该学着成为坚强懂事的小妇人。

不仅如此,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梅格和乔尤为可贵。梅格宁愿放弃马奇姑妈的遗产,选择清贫的布鲁克先生,二人同甘共苦,生活快乐自在。乔则努力写作,是自己完成了成为作家的梦想。她们自主地选择了自己的路,尽管归宿不同,但她们自立自强的精神,却是我们值得借鉴的。

马奇家的四姐妹具有善良仁爱的高贵品格,乔与贝丝尤其有这种令人可敬的牺牲精神。乔为了给父亲筹钱看病,毅然剪掉了身上唯一漂亮的东西——一头秀发。她喜欢劳里,那种感情是那么单纯,为了挽留姐姐,她甚至希望姐姐与劳里在一起。而她以为贝丝喜欢劳里时,又忙着为贝丝张罗。她总是关心别人而不为自己考虑,那么单纯,那么善良。

贝丝呢,她总是默默为大家做着各种事情,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而染上猩红热,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爱惜一切生物,对小猫细心照顾,对小鸟非常关心,对破布娃娃也毫不嫌弃,处处闪烁着善良天性的光辉。我们也要成为一个想乔与贝丝一样单纯善良的少女。

温馨的家庭氛围曾一度被打破,源于埃米出于报复心理,烧掉了乔唯一自创的童话手稿,乔感到受伤与不公平,但当埃米掉进冰窟窿后,乔深深懊悔并原谅了埃米的行为,和谐的家庭氛围重新恢复,正是因为乔宽容了埃米,才使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又向前迈了一步。

我们都曾经真正或将要从一个少女走向成熟,在自己快乐而艰难的成长路上,书中所提倡的善良、尊严、宽容、勇敢、无私、忠诚、坚韧、慷慨等品质,是我们永远尊崇和追求的美德和信仰,我们要做到以上几点,努力克服自身缺点,完成自己心中梦想,勇敢战胜超越敌人,成为一个美丽、独立、坚强、自尊、让所有人感到自豪的女孩!

小说《小妇人》优秀观后感700字心得

篇8:小说《双城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双城记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例如得伐石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 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深仇大恨,作者深切地同情她的悲惨遭遇,革命爆发前后很赞赏她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时,就笔锋一转,把她贬斥为一个冷酷、凶狠、狭隘的复仇者。尤其是当她到医生住所搜捕路茜和小路茜时,更被表现为嗜血成性的狂人。最后,作者让她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明确地表示了否定的态度。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梅尼特医生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对侯爵兄弟怀有深仇大恨,但是为了女儿的爱,可以摒弃宿仇旧恨;代尔纳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他大彻大悟,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抛弃爵位和财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这对互相辉映的人物,一个是贵族暴 政的受害者,宽容为怀;一个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主张仁爱。他们中间,更有作为女儿和妻子的路茜。在爱的纽带的维系下,他们组成一个互相谅解、感情融洽的幸福家庭。这显然是作者设想的一条与暴力革命截然相反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出路,是不切实际的。

《双城记》有其不同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作者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手法,使小说结构完整严密,情节曲折紧张而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卓越的艺术技巧。《双城记》风格肃穆、沉郁,充满忧愤,但缺少早期作品的幽默。

篇9: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1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2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3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4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篇10: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篇11:小说《芙蓉镇》优秀观后感700字

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篇12:小说《芙蓉镇》优秀观后感700字

芙蓉镇,一个美好的名字。连片的青山,交汇的溪流,绿茵扶岸的水芙蓉,幽深的青石板街,湘南人民淳朴的民风民俗赋予了这个小镇特有的美好。读罢《芙蓉镇》,心中的感慨,惋惜,凄凉便油然而生。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值得我们去敬重的。主人公,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的农村妇女却饱受了那个时代的风霜雨雪,人情冷暖。作为一名乡村老百姓却不能过自己向往的简单的朴实生活。

胡玉音因生得漂亮,热情大方,人送美名“芙蓉仙子”。她跟忠厚老实的黎桂桂凭借自己的做米豆腐手艺,辛勤劳作,成为当地小有名声的个体户。小俩口起早贪黑,不分昼夜,将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有声有色。眼看生意日益兴盛加上夫妻俩平日里省吃俭用,很快他们便赚够了添砖加瓦的费用。在房屋建成后,前来祝贺的人络绎不绝,好生热闹。可是好景不长,令人痛心的“四清”运动开始了。早就对胡玉音生有嫉妒心的李国香荒而唐之的当上了工作组组长,依靠好吃懒做的土改根子王秋赦大搞阶级斗争。不幸的事就此拉开了序幕。胡玉音戴上了“新富农”的帽子,丈夫自杀,生意倒闭,她的生活从此一落千丈。

同样是在这个时代,对党一向忠诚的大队支书黎满庚也遭到迫害,仗义忠厚的南下干部谷燕山因曾卖给胡玉音碎米而被撤职。祸不单行,“四清”的呼声仍在继续,旗号便轰然想起。此时,令人生厌的王秋赦又当上了镇党支部书记,老百姓的困苦生活显而易见了。那个时代的人是悲哀的。满腹墨水的秦书田不得不装疯卖傻以保全自己的性命。他自己知道,即便被人称作“人癫”也比受辱壮烈自杀好,活着就有希望。古语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扫街三年的胡玉音与被打为右派的秦书田在这个人性泯灭的时代里同病相怜。两颗早已被时代抹杀的心灵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俩人惺惺相惜,真心相爱。幸福总是来得那么突然走的又那么决然。本想安稳度日的他们再一次被现实生活击垮。秦书田被判刑十年,胡玉音判刑三年,因怀孕监外执行。作者用讽刺的笔法,采用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将时代特征描绘的淋漓尽致,深刻地揭露了时代带来的社会现实。

篇13:名著《茶花女》个人观后感700字作文

在一个悲惨的世界里造就了一个悲惨的人物——茶花女。她的命运催人泪下。对这个饱受创伤,最后在一个冷漠中死去的可怜姑娘,作者同样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她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姑娘,否则她不会为爱放弃一切、而在她的四周,没有人对她付出真情,没有人是因为为了她而爱她。普律当丝,若不是为了得到酬金,她会对玛格丽特到奴颜婢膝的地步;那些情人,若不是为了得到她,他们会供养她吗;那些买卖人,若不是为了在她身上大赚一笔,会在她身上搞投机吗……不会,不会,不会……一直到她名行将就木之时,她们才露出原形。一张张可怕的脸,而对她,他们不再需要那张虚伪的面具,只因为她再也没有利用的价值。最可悲的是她死后,那些人便急于拍卖她的物品。她就像一堆没有用的垃圾,被遗忘,被抛弃,被压在尘芥堆的底层,无声无息。

或许她生命里最闪光的一点是阿尔芒,他们彼此都付出了的感情,都为对方做出了牺牲。但是他们这段爱情,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得不到任何人的答应,得不到这个社会的许可。玛格丽特是妓女,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她会从良,她永远活在之前从事职业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又沦落了。阿尔芒虽有软弱的一面,但是他冲动,易怒,妒忌心又如此之强。他并不理解玛格丽特,他如此偏激地认为自己受骗了,不断地进行报复,他的心中越是布满恨,越是显得玛格丽特的痛,她的悲。但是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深信当他知道真相,她会在他的眼中显得格外崇高,然而却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

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芒给予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篇14: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1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2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3

“七巧,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自己心爱的男人和钱!”七巧的母亲临死之前说的这句话彻底改变了七巧的下半辈子。

在季泽说他是替他二哥仲泽来相亲的时候,七巧哭了,她喜欢的是季泽啊,而且她知道季泽也是喜欢她的!但是他们之间横着姜母,而姜母的手里还拿着写着“婚姻大事,要门当户对,还要讲究媒妁之言”的横幅。七巧之所以能嫁给仲泽,那是因为仲泽是个患有软骨病的残疾人,若仲泽和季泽一样是个健健康康的男人,姜家二少奶奶的位子绝对轮不到七巧来坐,所以七巧是不可能嫁给季泽的!但是七巧最终还是决定去做“软骨病”的太太,她真的就只是为了钱吗?不是,更多的是因为季泽!她爱季泽,当她穿上嫁衣,戴上凤冠,坐着大红花轿来到姜家的时候,她就幻想着季泽会懂她的苦心,她可是为了等她才嫁到姜家来的。但是单纯的季泽没能明白七巧的用心,他以为七巧不是真的爱他,以为七巧欺骗了他的感情。也许,没有相通的心意是他们始终无法走到一起的原因之一。

季泽堕落了,因为他心爱的七巧成了他亲哥哥的夫人。为了解救季泽,七巧犯了大忌,去了姜家女人不能去的地方——熙春院,并在那里实现了她一半的梦想,她与自己心爱的男人结合了,但是季泽却还不是他的,那到什么时候她才能真正等到他呢?七巧问季泽,也在心里不停地问苍天,然而季泽却说:“七巧,忘了季泽吧!”。

好不容易熬到仲泽去世,姜母去世,分了家,得了财产,但是此时,季泽已为人夫,七巧万般无奈:季泽啊季泽,你为什么就不懂我的心呢?我可是为了等你才嫁到姜家来的,我一直爱的都是你啊!你怎么就不等我呢?原以为季泽会娶她的,所以当季泽来访的时候,她呼吸加速,脸颊绯红,觉得季泽说的要和她谈的很重要的事就是要与她结婚,殊不知,季泽找她其实是为了买股票的事,她大失所望,却依然对季泽抱有幻想,结果中了伯泽的圈套,分家时得到的现金被骗得一分不剩。也许她恨了季泽,但是当她听到玳珍说季泽病得不轻的时候,马上又去了季泽家中探望。已经十几年没见面了的曾经相爱过的这对男女真的已经能够忘记对方吗?不可能!因为季泽看到起七巧的时候仍然两眼发光,尽管他当着自己女儿长馨的面说他今生不会再娶,但是却不忘在长馨去找长安的时候叫她带上一包绿豆糕,因为那是七巧最爱吃的……

也许七巧为了钱,曾经放弃过季泽,但是她到死的那一刻,手里还是紧紧地揣着那个季泽年轻时送给她的兔爷儿,而季泽虽说今生只会有兰仙一个妻子,但是却在长白说“如果我妈还在,该多好”的时候泪流满面。其实早在他们相爱的时候,他们就各自戴上了束缚了他们一辈子的枷锁,锁着七巧的是她到底该选择金钱还是爱情的考验之锁,而锁着季泽的是他爱着七巧却无法跟她在一起的苦闷之锁。他们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爱情走到一起,却因为他们的爱情各自做了许多不该做的错事,给自己留下了很多遗憾。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4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5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篇15:优秀小说的观后感作文

这天总算把《十日谈》读完了。意大利的薄迦丘著。译林出版社出版1993年7月第1版。共787页+8页“译者前言”。

此书写的是七女三男十天内每人天天讲的一个故事。

重要讲的是命运、感情、教会、神父、修女等在友情、感情、亲情等方面的故事。

中间少不了对宿命的认同;对感情中男欢女爱勇敢描述;对神父们当面正直却在情色方面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揭穿了社会的黑暗,以及在黑暗中人类抗争黑暗的智慧,金钱对男人女人的诱惑等。算起也是六七百年前的事情,和此刻的社会上产生的事情也差不离。但描述和写出来的总要夸大。也许这样才干提起观看者的兴致。那男人都是那样的俊朗萧逸,女人都是那样的貌美如花,神父也是那样的痴情,修女也会有猖狂的感情甚至不惜声誉往偷情。和那巴奇龙族人的丑态。可说是蠢人一堆,智者一团。只是为了信仰神圣的天主,但私下里该干什么干什么。有些故事简短几页,有些故事能够长到几十页,或波折或悲痛或简短或圆满的结局。里面讲的人物个性鲜明,如帕姆皮内亚28岁像一个大姐姐慎重成熟;迪奥内奥个性也够强,请求每次最后一个讲故事等。

里面的故事在我读完后,可能需要一段时光来沉淀,也许不久后我便会忘却其中的很多情节,但总会有沉淀。诸如对美妙感情圆满的结局憧憬,坏人终会得到应有的处分。神父总回是神父,他们或许狡狯,或许圣洁。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率领教徒走向所谓圣洁的天主教堂,歌唱人类的巨大、英勇。畅言命运的公正与不公。洗礼龌龊的心灵,走向光亮天堂。

很多故事无非最后要到达一个作者或读者想看到的成果。

作者在最后结语中,写了自我对此书面世之后的事态种种想法,我很懂得,我以为并不是人们所以为的污秽之书,反而是人类天性最直面的剖白,我想要是没有接近产生的故事情节,是讲述不出如此活泼的故事来。

我信任多数是真实的。

凡人总要过凡人的生涯,能够居心灵往过上帝的生涯,心灵的天堂。

篇16:有关莫泊桑小说的观后感700字作文

恰好之前看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就来读莫泊桑,看完简介才知道莫泊桑师从福楼拜,两位都是文学大师。

他们的写作风格,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对生活的观察入微,对人性的洞察,以及对虚伪的上层社会的讽刺。

莫泊桑善于讲故事。他对角色的心理把握的很到位,往往通过对比的方式反应人性的本质,讽刺那些可耻的行为。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场景就是:《羊脂球》一篇,一群逃难者,除了羊脂球别人都没有带食物。而偏偏就是这个身份最低贱(妓女)的人,愿意把她准备好的美食分给大家吃。贵族阶层的人刚开始不愿意接受,后来也挨不过饥饿。然而他们只是表面上和羊脂球交好,并没有尊重她。在后来普鲁士军官的无耻胁迫下,他们用尽方法逼迫羊脂球出卖身体。更可恶的是,他们不以为耻,反当做笑料当着羊脂球的面肆意谈论!这是何等的讽刺。

读最后这篇《奥尔拉》,也是感触良多。作者在身患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创作出这样优秀的作品,令人敬佩!小说讲述了“我”从一个正常人,慢慢变的身不由己,“精神分裂”的过程。以时间为轴线,以“我”的内心活动为线索,每一次病情加重都很折磨人,描述手法很魔幻,却又那么真实。其间不乏作者对人类的思考,对智慧生命对宇宙的思考。

而最后,他发现杀不死那个占据他精神的“它”时,他只能决心自杀。让更多普通人明白,精神病人为何会自杀,那种折磨不是正常人可以体会的。

由此想到一个电影《盗梦空间》,电影讲到一个理念,生命力、感染力最顽强的东西并不是细菌病毒,而是一个想法(An idea),一旦被你接受,根植于大脑,就很难抹除。

希望自己可以多读些书,多和大家交流,这样才不会偏执,才能更加充实。多种植一些积极健康的思想,少一些消极负面的思绪,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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