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萧萧》个人观后感,本文共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晴水”提供。
篇1:小说《萧萧》个人观后感
《萧萧》是以女主人公萧萧十二岁嫁为童养媳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展开的。虽说文中原始野蛮的陈规陋俗没有掩盖古朴、健康、优美的人情美,严厉的道德审判与惩罚也让位于宽容、善良、自然的人性的裁决,充分体现了沈从文“人性治疗者”的人文理想。但我读完这些清澈、透亮、柔美的文字后,心中却留下了久久无法散去的压抑感,是一种悲伤,一种对旧时代女性命运的悲伤。萧萧是一个孤儿,从小寄养在种田为生的伯父家,十二岁便出嫁为童养媳,丈夫是尚未断奶的三岁小孩。“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那家,因此到那一天,这女人还只是笑。她又不害羞,又不怕。她是什么事也不知道,就做了人家的新媳妇了。”十二岁,一个原本应是在父母爱护下欢乐地享受童年的年纪,而此时的萧萧却是因着这旧时代与陋习,早早嫁作了人妇,而丈夫竟还是个未断奶的三岁小孩,这是何等荒谬的事情啊!可在那个年代这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小小年纪,每天的生活就是下地干活和照顾那个被唤作弟弟的丈夫。当十五岁的萧萧初懂男女之事时,丈夫不过是个只会跟在他身后跑的小毛头。萧萧受花狗引诱怀孕,而花狗最后却是一走了之。众人为萧萧不守妇道的行为而不耻,终决定要将萧萧“发卖”,可这真是萧萧的错么?对于一个初明人事的十五岁少女来说,是那份骨子里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偷尝了禁果,那原因归根究底应是那陋习。
萧萧没错,众人亦没错,错只错在那千百年来根植于人们心中的落后思想,是旧时代旧思想造就了萧萧的苦难,那早已注定的苦难。
文中多次提及“女学生”,从那些被旧观念充斥着的村人眼中去写“女学生”。虽然祖父他们把“女学生”的种.种都扭曲了,使“女学生”听起来是那样的可怕与不堪,可萧萧却越来越向往“女学生”。“不消说,这自然完全是胡诌的笑话。可是那故事把萧萧可乐坏了。因为花狗说这个就叫做‘自由’。”萧萧不知不觉被“女学生”吸引,因为她心底深处有着一份对那样自由的向往,那是每个旧时代被旧观念旧习俗残害着的女性的共同向往。
故事的`结局在沈从文笔下变得看似完美和乐,可是却看的我心寒。“牛儿十二岁时也接了亲,媳妇年长六岁。媳妇年纪大,才能诸事作帮手,对家中有帮助。唢呐吹到门前时,新娘在轿中呜呜的哭着,忙坏了那个祖父、曾祖父。
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毛毛,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那样平淡温馨的语言,却看的我内心冰凉,仿佛透过这段文字,我看到了那个年代无数个像萧萧一样的女孩在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那些话与其说是结局,倒不如说是又一段悲剧的开始,然后是悲剧的无限循环。
那个年代,用一个个陋习谱写了所有女人一生的悲剧,在这淡淡的语言下,却只让我看到无数的泪水,听到漫天的叹息。
篇2:雨果小说个人观后感
“在种.种艰辛和逆境中,他不断地完善自己,为贫穷和值得同情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人生”。
这就是《悲惨世界》的结尾,冉阿让和这个悲惨而又黑暗的世界告别了。但是,本性并不坏的冉阿让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我手捧着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津津有味地看着:失业工人冉阿让因为生活贫因,偷了一块面包,被抓住监狱,他因多次逃狱,延长刑期。出狱后,冉阿让受教主的感化立志从善,他对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对自己帮助过的人毫无所求,对犯了错误的'人宽宏大量。终于他当上了事长。然而,历尽种.种曲折又被抓进监狱……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读不下去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冉阿让也不例外,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像米里哀教主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原谅他的过去呢?每个人都会犯错误,犯错误是人生必经之路,我们不应该将目光局限于犯错误的人身上,应该把目光放远一点,把心放宽一点。
这时,我不禁联想到自己。
记得那次去小姨家,我看到了小姨家的电视机上摆放着两只闪着银光的水晶天鹅摆设,觉得非常有趣,便伸手从电视机上取下来。“嘭……”水晶摆设竟然让我打碎了,当时因为没人在家,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可是,这件事却被妈妈知道了,他拉着我,非要我和小姨道歉,妈妈把我拉到小姨跟前,要让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小姨:“我…我…,小姨,对不起!”我低着头,不敢望小姨。“怎么啦?”小姨摸了摸我的头问,这时,我已经落泪了,眼泪不由地流下来。小姨知道了这件事后,并没有骂我,还表扬了我勇于承认错误是个好孩子……我又再次落泪了,我被小姨的那颗宽容的心所感动了。
篇3:雨果小说个人观后感
打开雨果的《悲惨世界》,泛黄的扉页已有残缺,但浓郁的书香依然扑鼻而来,我追随它的脚步,走进了那个悲惨而有幸福的世界。
主人公一满脸大胡子,力大无比的冉·阿让经历了长期的牢狱之苦,当他终于获得自由却得到了衣食无着,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他时,一们贫穷的主教却给了他平等、关爱于心灵上深深的安慰,让冉·阿让一次又一次在出获后迷途知返,走上正义、善良之路……,芳汀的小女儿柯赛特因母亲无钱抚养被寄养在贪婪丑陋特纳第夫妇家,芳汀死后,柯赛特被百般折腾,生活在无边的黑暗与恐慎之中,正在这时,那位叫冉·阿让的人不断帮助这个陌生的小女妖,尽可能的给他以人间的温暖与纯真……,当法国发生了变动,柯赛特深受着的一位青年马吕斯可能会在参加革命战争时战死,可是那位叫冉·阿让的人几乎用自已的生命换来了他的幸福……,冉·阿让虽然是一个苦役犯,却在主教大人的感化下,
成为了一名勇敢、正义、善良的勇者。太多太多的感恩,一言难尽。
冉·阿让,让平凡铸就了伟大,他毫无保留地展现了人性最美丽的一面,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冉·阿让,那么有多少生命将会消逝?有多少悲剧将会重演?但是为什么冉·阿让会有如此惊人的脱胎换骨的转变?是因为他懂得感恩,他知道支报答主教大人曾给过自己的温暖,他将他们储存在心灵深处最最柔软的地方,再用它们来温暖整个世界。
当柯赛特与马吕斯幸福地走上婚姻殿堂,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冉·阿让已听到了上帝的呼唤。当两个孩子泪流满面的握着他苍老而又有力的大手跪在他身边时,夜漆黑,在黑暗中,可能有着一个纯洁的天使展开了双翅,等着一这伟大的灵魂。
雨果小说个人观后感
篇4:小说《白鲸》个人观后感
《白鲸》,又称《莫拉·迪克》。因为莫拉·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出名,因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这是美国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自己的经历。
麦尔维尔在当捕鲸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馆里认识了土著标枪手魁魁格,魁魁格对他很友好。后来,他们先后当上了“裴廓德号”的标枪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号”的船长叫亚哈,已经58岁了。在40年以前,他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的时候,就被白鲸莫拉·迪克咬断过右腿。所以,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灭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开始。
“裴廓德号”沿着赤道,航行了几个星期,捕了很多鲸鱼。
随后,“裴廓德号”来到了日本海。亚哈船长用多年的经验判断,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觉到了危险,多次劝说亚哈船长,掉头回美国。亚哈船长不但不听劝告,还指责他们:“你们这群胆小鬼,以后捕鲸的事情你们就别来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现了,它在悠闲自得地跳舞呢。水手们不知道它是没有看见他们,还是摆下了“八卦阵”。麦尔维尔不管怎么样,赶紧报告给了亚哈船长:“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亚哈船长立刻下令:“抓住它!”许多水手用标枪投它,然后再用捕鲸绳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们大好多倍,它挣脱了绳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聪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亚哈船长和水手们一命呜呼了,只有麦尔维尔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幸存活了下来。
一句话,如果亚哈船长听了水手们的劝告,就不会导致今天的惨败。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读后感《白鲸读后感》。“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篇5:小说《爵迹》个人观后感
郭敬明出道十年的纪念作品,感觉还是挺不错的,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郭敬明这个名字的时候,以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很有底蕴的作家,百度一下才知道,他居然是个比我也大不了多少的80后。(呵呵,好像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对自己的人生开始有所思考吧。)
记得小四并不常写玄幻小说,亦或者说他的玄幻小说只有《幻城》和这本《爵迹》。幻城我想很多人都应该看过,而让我印象很深的却是写《幻城》的背景,那个时候小四高三,在巨大的压力下,某一个夜晚为了缓解心情,通宵完成了雏形的《幻城》。发表后让无数人为这段神幻般的故事所痴迷,很多人强烈的要求下,高考之后的小四把《幻城》正式完成,而这也正是他的成名之作。《幻城》带给我的感觉只有一个,那就是一望无际的孤独,我记得当时看完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眶有的热,心里有点难受,想到了许多的曾经。主角虽然是万民之王,是凌驾于众生的神,可是他依然摆脱不了命运的玩弄,因为在他之上居然还存在着一个众神之神,只为娱乐而把所有都当做像提线木偶般玩弄于鼓掌之中。在命运面前,所有的爱情,友情,亲情都是那样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华美的文字,将这个冰封世界写的是那样的酣畅淋漓,惨不忍睹的结局所带来的空洞让期待美好的很多人都有些无法接受,但或许这些真的就是命运。
《爵迹》,依然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不过我觉得最为不同的或许也是我比较喜欢的就是,这里没有主角或者说每个人都会是主角。而最让我惊讶的并不是故事的内容有多么的创新、多么的华丽。相反,故事的内容反而让我有种小四已经词穷的感觉,好多描写他都用了重复的词语,跟他很多以前的文章相比少了不少文字上的宣泄。但是,文章的描写方式却让我感觉一种目不暇接。完全被打乱的时间和空间,让人毫无准备的去迎接一个又一个的谜题,却又恰到好处的把所有人物和谜题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真的就像小四自己说的,他是把文字玩弄的很精致。虽然我不知道《爵迹》是这样就结束了还是还会有连载,但是如果真的就是这样就了解了,那结局真的给人留下了意犹未尽的遐想,让人有些不甘。不过,《爵迹》我没能看出文章想要表达的是怎样的思想,并没能像《幻城》那样给我很鲜明的感悟,我只能体会到一点点失望。文中的所有到最后居然都是一个骗局,所有人都觉得神圣的祭司只是被放逐的囚犯,所有的美好多只是邪恶的阴谋,一种没有来由的扭曲的恶心感就会不断地在胃里翻滚。然而,面对谎言有些人选择反抗,有些人选择沉默,有些人则选择静观其变…而所有扑朔迷离的谜题的解居然是一个毫不知情的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少年——他是故事开始也是故事收尾。
总之此书,我挺喜欢,但不推荐,不过如果也是为了打发时间,可以欣赏欣赏,不错的。
篇6:小说《爵迹》个人观后感
从十年前的第一本小说《幻城》,那个同时用冰雪雕琢的令人沉沦的世界。那时的他,用十七岁稚嫩而又成熟的想象,送给了我们一个精致的梦境,就如玻璃做的空中阁楼在阳光中闪着柔和的锋芒,我阻止不了它给我的震撼——震撼于那一字一句完美的修辞。
十年后,同样是玄幻小说,同样是冰雪王国,他用二十七岁慎密的思维建造出那一个个冷酷却内心温柔,幼稚却被迫成长,面无表情却永清至深的人们——《临界〃爵迹》。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美。就好像一双无形的手,缓缓地伸向那温柔的手,朝那座冰雪王国缓缓抚摸,最后,猛地一拳,将它打碎,全部都打碎——温柔,却异常残酷。
《临界〃爵迹》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那么淡,却真的存在。
比如说银尘。那个在飘扬的飞雪中站出孤独的男子,那个浑身都透着冰冷气息的男子。可面对自己的使徒,又那么的温柔。就像我们每一个人,即使面若冰霜,内心也还有那个最柔软的地方,那个好像一阵风就会泛起涟漪的湖泊。
比如说麒零。那个涉世未深,洁白的犹如一张白纸的少年。他憨厚直爽、爱嬉闹、重义气。
比如说漆拉。那个神秘又忧伤的男子。他影在黑袍之下的比女子都要美上十分的面容什么时候会真的透出一丝微笑呢?他美丽的瞳孔之中什么时候会清晰地投射出他的内心呢?
比如说特蕾娅。那个性感的不可方物的'女子,永远都带着的挑逗,但内心之中一直怀揣着秘密想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中苟且偷生。
再比如说幽冥。用黑色雾气凝成的袍子。嘴角若有若无的暧昧微笑,眼中闪烁的不羁与杀虐。或许说,他是坏人。但尽管如此戾气,也有一个他永远不触碰的保留点,特蕾娅。
——所以,这个故事虽然残酷到心酸,但却没有真正的坏人。
瞬杀。整个故事中的一个设定。“如果两个人的魂力级别相差太远,近乎于压倒性的优势的话,那么强势的一方可以完全压抑对方的魂力使之无法释放,而在一瞬间就能杀死对方。”这是一个近乎于残酷的设定。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这是一个很难控制的设定,因为这样的瞬杀,有的时候会让整个世界变得扭曲。可是后来,我发现他就是故意放大了肉弱强食这一现实。,临界〃爵迹》想表达的或许就是武断独行与残忍,、准则的冰冷无情吧?
——一个人,要对世界有怎样的绝望,才会这样(转 载于: :爵迹读后感)设定呢?
可是,在他的故事中,即使再绝望,即使无奈到欲哭无泪,可是一旦沦为了生命,哪怕终究死去,也要撑起自己活下去。
你看他创造的角色,都有着冰冷的绝情,却又有着转述自己的柔软命门。为了所挚爱的去义无反顾沾满鲜血,但这只是迎战命运的姿态,而不是以此为王的方式。 这个看起来光怪陆离残忍血腥的世界,结果却让人何其心疼。
十年兜转,四爷已不是那个营造精致的美好的的人了,而是让一切破碎在空中,沾染上凡尘的灰烬。
——这个世界很残酷,可他的语调很温柔。
从五年前开始读他的文字,从《幻城》到《夏至未至》再到《梦里花落知多少》,他用着淡蓝色忧郁的语气缓缓叙述着一个个令人心碎的梦境。但却让人欲罢不能。
那么多的人批评他,接受不了他的风格,希望他倒下。可他依旧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一种叫做坚持的东西。他依旧在黑夜中轻皱着眉头,斜斜扬起唇角,凝神面对着电脑,一字一句描绘着那些日月交替、星辰汇聚、凡世沧桑,对着那些批评不为所动,依旧用似有似无的微笑展现着属于他的潇洒。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之外,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世界么?孤傲冷漠的末代王爵,冰雪覆盖的琉璃,灿烂闪光的灰烬,还有那些深刻到用命守护的爱与恨。你相信它的存在么?
我相信。
时间飘散。唯你如初。
篇7:小说《爵迹》个人观后感
这个学期,我抽出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完了《爵迹》这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脉络庞大而复杂:故事发生在神迹的大陆,按照水、火、风、地四元素,分割成四个国家。而其主要讲述的就是其中的水源帝国——亚斯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亚斯兰帝国的七位王爵和他们的使徒,而其重点的重点的叙述,则是最下位的七度王爵银尘和他的使徒,麒零。他们在福泽镇相遇,又十分愉快的相处了很短暂的几年。但是银尘为了寻找自己被囚禁的王爵,抛弃了一切,甚至是和自己有着灵犀的使徒,最终死在了囚禁之地。而此时,麒零正在诞生成为新的七度王爵。接近尾声,一个谜团终于揭晓。麒零,他的实际身份是完美容器,风源最高等级的零度王爵。
通篇读完,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不仅是因为郭敬明的文笔已经达到如此华丽的.地步,还因为王爵与使徒之间那灵魂最深处的羁绊。王爵关爱自己的使徒,使徒敬仰自己的王爵,这种比血更浓厚、比伴侣更纯粹的关系,使被杀戮充满的世界,有了一丝人性的温暖。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银尘和麒零相遇的那段故事。
银尘接到白银祭祀的命令,便来寻找自己的使徒麒零。麒零虽有王爵级别的魂力,但却没人指导,所以什么都不懂。于是相遇并进行赐印后,两人产生灵犀,银尘就把自己所知道的很多事情都交给了麒零。那夜,上古四大魂兽诸神黄昏也经过与此,银尘将麒零压在身下保护,而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
这在当时看来,是个多么危险的举动!银尘只是七度王爵,魂力完全在诸神黄昏之下,无论多少个他,都不是诸神黄昏的对手。但在那时,他却不是考虑这些,而是全心思放在了麒零身上。因为那时麒零还不会自己使用魂力,无异于是一具毫无防御力的肉体。银尘就先刺激麒零的爵印,之后就把他转移到了一个安全地带,自己守在他的身边。诸神黄昏从他身边经过时,银尘仍旧注视着麒零,而全然不顾已经被诸神黄昏充满杀伤力的叫声身受重伤的自己。关心充溢了狭小的二人空间,诸神黄昏离开,晨曦的曙光也已到来。
由此我认为,我们应竭尽自己的全力保护、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对于自己来说是否很重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人,别人也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正如麒零曾经对银尘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有谁对我好,我会加倍的对他好。这句话确实不错,它是我们待人处事的原则。正如我们老师所说过的一句话:要让别人因为你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整个充满杀戮的世界,也会有一点温暖;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即使银尘和麒零之间没有所谓的灵犀,他们也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因为他们都彼此关心着对方。
合上书,我仍被这种王爵使徒间难以言说的感情震撼着。而我的眼前则是这么一副画面:在那个星空笼罩的夜晚,若隐若现的是赐印的过程,和银尘始终将麒零保护在身下的那个背影……
篇8:观看双城记小说个人观后感
很早前就想看《双城记》,可能是因为老师多次提到它吧。
那个时代的法国折射太多的东西。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群众运动的无理性。其实任何的运动可能都是感性占上风,无论是多么理性的人也会被运动中的口号而感染。有多少人能够抵抗运动中令人澎湃的旋律呢?在人们甚至还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很多人就已经被卷入了运动中。
法国大革命中,民众的反抗并非是无中生有。只是因为他们被奴役得太久、太深了。上层阶级甚至不把他们当成人来进行对待,民众的生命对他们来说就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有谁能够甘心被这样欺诈呢?当有反抗运动的时候,有哪位平民不想参与其中呢?
但是革命总是流血,总是有牺牲,也总是有一些好人因为革命而遭到迫害。就像达雷一样。而且当人们陷入革命的浪潮之后,似乎很难抽身。而且在革命之后,建立的社会不一定和原先的有很大的差别。这让我想起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周期律。一个专制王朝被推翻,建立的又是一个专制王朝。就如张养浩在《山坡羊·潼关怀古》中,提到“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也许人们只能够寄托于一个英明的君主。
篇9:有关《小妇人》小说的个人观后感
看完《小妇人》,为她们那种用心向上,乐观进取的生活态度感动。我觉得它不单是儿童文学,成人看它也会收益非浅,就像我!
当今社会秩序混乱,人际关系复杂,生活压力很大,人们活得很累,很压抑,很迷茫。腐败,堕落,诱惑,充斥着我们的周围,一不留意就会跌落深渊迷失自我。
我自我此刻也很茫然,也很混乱。我不能说《小妇人》给我多大的帮忙,但它的确让我清醒好多。让我坚持自我的信念,不去堕落;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有好多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同时也让我更下定决心做自我想做的事情!
用乐观的态度对待苦难,用用心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别人多付出些,对自我严厉点,有规律勤劳的生活……等等好多美德是我要学习的。
用爱心善待生活——是我们没个人都应当具备的。
‘让世界充满爱’——我们每个人都无私的付出点,我相信这世界会变得更完美。
小妇人读后感
我看了一篇十分好看的世界文学名著——《小妇人》。
绿色的梅格高贵而爱慕虚荣,擅长演出。
红色的乔热情但脾气不好,爱好写作。
白色的贝思,是个真正的天使,纯洁无瑕,喜欢弹琴。
蓝色的艾美优雅却自私,爱好绘画。
《小妇人》就是写了马奇家这四姐妹的成长经历。马奇夫妇从小就在她们周围营造了一种活泼而健康的气氛,使四姐妹始终怀着对爱的忠诚,经过不懈努力和奋斗,最终都有一个完美的归宿。
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贝思死后,乔在妈妈的鼓励下又开始写作,并获得成功。
乔很困惑,她问妈妈:“我不懂,我只但是写了个小姑娘,为什么值得人们赞美呢?”
妈妈的回答是:“因为故事里有真实的生活,乔,你此刻的写作完全脱离了名誉和金钱,而是用心在写,我的女儿,你尝过了痛苦,此刻有了甜蜜······”
马奇太太这段话正是《小妇人》深受欢迎的原因。
篇10:近代小说《寒夜》个人观后感
《寒夜》是巴金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在思想主题上和“激流三部曲”相比显得更加的深沉,反映的生活视角更加的深入,他所描绘的不再是大家庭里轰轰烈烈的的重大变故,而集中的反映了几个普通“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生老病死。
男主人公汪文宣在小说里从头到尾我都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彷徨与不安,他明知道周主任和吴科长可恨,却不能反抗。他看见妻子和陌生男子在一起,心里虽疑惑,但他却没有勇气去询问妻子。
汪文宣的悲剧命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第一是社会的黑暗,权力者和资本家们对普通大众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迫,第二是汪文宣妻子和自己母亲不能调和的矛盾以及无止尽的争吵所带给他的痛苦。在公司里他要遭受周主任和吴科长的白眼与压迫,遭受同事的嘲笑与冷落。在家里他要尽力调和妻子与母亲的矛盾,当这种矛盾变成不可调的时候,她的内心充满着恐惧与无奈,他感受到他只能在妻子和母亲之间选择一个,但这两个女人都是她这一生之中最爱的人,他无法抉择,内心更加的自责,在重重的压力下他最终患上肺病,当妻子选择去兰州离他而去时,他更加没有了活下的勇气,他认为自己已经被这个世界宣判了死刑,最终他在抗战胜利的那个夜晚悲惨的死去。社会的压迫和家庭的压力使他患病,社会的不平等是宣判他死亡的根本原因,他不仅有才,也有抱负,其实他的理想很简单只是想与妻子合办一所“乡村化”“家庭化”的学堂,但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他连这一点小小的愿望都不能实现。在压迫下他变成了一个忍耐者,在精神上也出现了病态,甚至连他主任随意的一个咳嗽,他都以为这是不怀好意的,而充满着恐惧。他用责备,委屈自己来换取妻子和母亲的同情与安慰。正是他的软弱可欺,成为了上司和同事欺负他冷落他的根源,他在工作上和家庭上都软弱到了极点,但在小说中从树生的信中可以了解到汪文宣原来不是这样怯弱的人,在结婚的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文宣的性格和精神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宣是生不逢时,他是在这个黑暗社会下的压迫,而不自觉变成的可怜的“弱者”。
但文宣对母亲与妻子的爱是伟大的,我被这爱深深的感动着。他为了给妻子买蛋糕,他拖着病也要去上班赚钱,给她过生日。他对母亲的孝顺和遵从,也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和尊重的。但偏偏他最爱的两个人水火不容,在这背后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母亲和妻子的水火不容实质是新思想与旧思想,新道德与旧道德的水火不容。树生爱美,爱打扮,这对一个女人而言她没有错,她追求自由与独立,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她也没有错。但文宣的母亲却一直用传统道德思想来要求树生,显然像树生这样的新女性,是不符合文宣母亲的思想价值观的,因此她在内心上认为树生抛头露面,伤风败俗,并从内心上讨厌树生。但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树生从始至终都没有背叛过文宣,她和陈主任去兰州只是把他当做了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她没有经济上的独立,可能文宣一家早就只能去要饭了,这并不夸张。文宣的同学柏青,一个文学硕士。最终不也沦为乞丐,最终被车子碾死,悲惨的死去吗?虽然文宣不愿相信这个事实,但这是读书人在那个时代的悲惨宿命,文宣也不能够逃脱。因此树生的经济独立是之所以可以维持这个家不用讨饭的支柱点。但文宣的母亲依然不理解她,还误认为她傲慢和轻浮。但她们两个人的矛盾是新旧时代必然要经历恶阵痛,并没有谁对谁错,大家只是持着自己的价值观生活罢了,我们从小说看到旧的思想和道德观是很难一下就被肃清恶,人们的封建思想也是很难再短时间改变的。
树生是爱文宣才跟他结婚的,但这种爱到最后变成了同情,可能女人真的不会爱上一个她们认为懦弱和无经济能力的男人吧。或者说我们脱离物质去讲爱情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
巴金《寒夜》让我感到深沉与刺骨,这种感觉久久回荡在我的心里,不能褪去。
篇11:有关《桃花扇》小说的个人观后感
这本书主要是讲了侯方域和李香君,一个是落魄的书生,一个是青楼的歌姬,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并与桃花扇为线索,描述了在国难当头的危局下,一对恋人的沧桑岁月。
时起将军左良玉在手下士兵埋怨粮草不足,左良玉欲驻军南京,儒士们认为此举不适,让左良玉的旧上师之子侯方域起草书信阻止左良玉进军,结果此举被奸臣阮大铖所诬陷,侯方域被迫离乡远走逃难。
而且阮大铖因捧架有功,被明朝的末代皇帝,弘光皇帝朱由菘赐拜丞相,而阮大铖又怀恨侯方域,于是为了讨好圣上,满足圣上的声色之乐,强征艺人、歌女李香君等为自己献给朕的《燕子笺》歌剧演出。
最后是两人历尽艰辛,纵与有幸相遇。
我又要吐槽了,我个人觉得这部小说根本不值得一读,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都是泛泛而谈,细节描写更是寥寥无几,语言鼓噪无味,情节突转衔接不紧密……
下面举一例来说明:
奸臣马士英在众目睽睽之下,感叹说:“残破的江山却像新的图画一般。说什么祭祀先帝殉难一周年,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春日一游罢了!”
我只想说一句,“哥,你知道皇帝就在你旁边的么?”
这样的故事情节也能写得出来?
再举一例,
……左良玉发怒道:“岂有此理!不用怀疑,定是我儿左梦庚做的此事,他此举会陷我不仁不义。罢了,罢了!有何面目,再见江东父老。“说完,拔剑自刎。袁继咸保住左良玉,左良玉拉住他的手说:
“临侯,临侯,我负你了!”接着口中喷出一口鲜血倒在了椅子上。
苏昆生大声呼唤:“元帅快快醒来,元帅快快醒来!”
黄澍焦急地说:“叫不醒,怎么办呢?”
“估计是中风了,快取辰砂灌下。”
苏昆生取碗灌左良玉,发现他已经牙关闭紧,灌不进了。众人大哭了起来。
我又想问一句了,难道自刎之后是靠灌汤来救活的?我倒想问一下,不是自刎了吗?汤水从哪里下喉?
有关《桃花扇》小说的个人观后感
篇12:《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鸦片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篇13:《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我之所以会打开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书,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室友推荐的时候,说这本书有一些爱情的片段,这激发了我的猎奇心,所以我就开始了这本书的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可以说是我近期看得最细致的一本书了,虽然是出于猎奇,可我确确实实是被阿来的文学功底征服。
小说中有几对性关系的描写,但是细细深思,每一段关系的背后,都折射着传统的性文化。麦琪土司和他的二太太的性爱,是表现传统爱情结合并带来的繁衍子息。麦琪土司和央宗的性爱,是表现当权之人对于别人的女人的觊觎与征服,毕竟有这么一句古话“妻不如妾”。麦琪土司与其他各类土司制度之下的性爱,是权利之下男人对性的贪婪与沉迷,也就是俗话说的好色欢淫。小说的主人公“我”重点有三段性爱:“我”与桑吉卓玛的性,是性爱的启蒙。卓玛就像是汉族贵族富家子弟的性启蒙对象一般的存在。“我”与马夫的女儿塔娜的性,是启蒙之后真正去感受性对于权利人的象征性。“我”与土司的女儿塔娜的性,是真真学着性里的爱情。而“我”的哥哥与“我”的妻子的性,是乱伦,是表现了川藏的落后。以上种.种,所有的性还表现着女性地位在男女关系之中,不过是下者。在小说的最后,除了“我”以外的所有土司都染上了性带来的梅毒,但这些土司并不知道梅毒是什么。这让人感觉特别的荒.唐可笑,上位者利用自己的权利去欺凌霸女,却不知道性爱泛滥会带来种.种弊病,可见他们的思想蒙昧和无知。所以他们在感染梅毒之后,生命的衰微也伴随着土司制度的灭亡。
性给人带来了生命,是新生,而性也给人带来了无妄之灾,是灭亡。《尘埃落定》之中,土司制度就是在土司制度中的当权人享受性中走向了灭亡,在这种愚昧封建中走向了灭亡。圆形堡垒筑起了每一个土司所占有的领土,同时这堡垒筑起的还是古寨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古寨中的人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下,没有时间感,失去了对自己、对古寨未来命运、对世界的正确认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小说中“我”的哥哥在北边修筑的房子还在古寨里官寨的翻版,哥哥被认为是聪明人却也看不到在历史的推动下时代的脚步是往前发展的,是包容开放的,而不是一味地固步自封。“我”一个傻子却是推掉了所有的土墙,建立起了市场。市场这样一个开放包含的存在,带来了大量的金银的同时,也让“我”尝到了权利的味道。在我看来,虽然市场的建立并不是为了推动进步,但是我看到了这个愚昧的封闭的世界在于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融合,在相互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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