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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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调查报告,本文共13篇,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kkhao323”提供。

篇1: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调查报告

为了探讨和分析**区女性创业的现状、实际需求和面临的困难,找出制约女性创业的关键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更多的女性投身创业、科学创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和促进,区妇联开展了**区女性创业情况调查活动,联同各基层妇联和劳动保障所,分别面向拟创业女性和创业成功女性发放《女性创业意向调查问卷》及《女性创业情况调查表》,采用个案访谈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在五堰街办、二堰街办、武当路街办、东城开发区辖区共计发放调查问卷和调查表263张,其中有效232张,有效回收率88%。根据个案访谈和抽样调查的数据分析结果,现将**区女性创业情况报告分析如下:

一、女性创业现状

1、中青年女性为创业的生力军,创业动机主要是生存需要

调查统计显示,女性创业者年龄在36—45岁的人数最多,占63%,其次是31—35岁的,占22%,25岁以下和45岁以上开始创业的人数相对较少。创业人员以中青年女性为主,以生存需要为创业主要动机的占到了58.8%。这部分女性主要是因为就业或再就业没有合适的岗位,故通过自我创业实现就业再就业。

2、女性创业者文化层次不高,大部分在创业前无相关工作经验

调查显示,创业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以高中及中专居多,占51.7%,大学专科及初中以下的次之,无研究生以上人员。创业前身份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或经营状况不景气的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占63.4%,有少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失地农民。72.3%的女性创业前没有与目前所创业行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多数拟创业者也认为创业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自身没有一技之长,更没有创业经验,想创业却不知从何处着手。

3、女性创业者多为已婚,非常看重家庭的支持

从访谈和问卷来看,绝大多数创业者为已婚,占85 %;未婚或离异的单身女性占15 %,女性创业者们认为创业过程中的家庭支持非常重要,是创业成功的先决条件。而一些缺乏家庭支持的女性创业者,往往压力更大,甚至因此导致家庭的破裂。对于大部分女性创业者,生活的重心仍然倾向于家庭,照顾好家庭、教育培养好孩子,做一个贤妻良母仍然是许多女性创业者放弃不掉的责任。

4、女性创业者的创业方向多选择商贸服务业,创业缺乏资金支持,以小规模经营为主

根据《创业意向调查问卷》统计,80.4%女性创业者的创业方向为商贸服务业;4.6%选择工业企业。选择工业企业的女性主要是源于我区汽车工业发展的良好形势,创业者曾从事过相关工作。而选择商贸服务业等妇女创业集中的行业,是因为这些行业门槛较低,比较容易进入,而且这些行业往往以家庭为基础,有利于女性在事业与家庭之间取得平衡。

调查显示,占62.1%女性创业者拟投入的创业资金仅在5万元以下,创业资金的来源多依靠转借他人、银行贷款,有创业想法但苦于没有资金来源的占到了18.3%。基于这些原因,更多的女性选择固定商铺经营,占58.2%;有少部分资金少、起步低的选择了家庭手工作坊和流动商铺经营,占16.3%;而选择开办公司的仅为12.4%。这些数据显示,女性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仍以小规模为主,投入的资金有限。

二、女性创业存在的困难与需求

1、最大困难是项目选择和资金来源

创业项目的选择是女性创业的首要问题。在访谈中,很多创业成功者提到,在创业之初很茫然,为了生存而创业,但即无技能又无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了不少弯路。大部分拟创业者也谈到,想创业,但不知如何选择合适的项目。

创业资金的筹措,则是制约女性创业的瓶颈。女性创业者在投资创业时比较谨慎,大多是使用家庭多年的积蓄或向亲戚朋友借支,资金量小,来源十分有限。一些创业者也申请过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但由于手续繁琐,担保困难,不容易办成。

2、没有一技之长和缺乏经验成为多数女性创业者的困惑

对许多女性来说,自主创业似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多数人宁可做不如意的工作,也不敢冒险创业。在访谈时,有些女私营业主坦承,创业是给逼出来的,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没有下岗或者有一个勉强能养家的工作都不会主动去创业。但创业又缺乏一技之长,不选择自己熟知的领域,靠热情盲目创业难免失败,轻则挫伤创业积极性,重则导致投资无果,资金损失,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3、企业创新能力较弱,发展难度大

主要表现在被调查的女性创业者所经营的的企业生产或销售规模较小、层次较低、产品结构单一,高科技产业较少,多采用传统管理和经营模式,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大多数被调查者表示,希望政府部门能搭建平台,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援助,实现企业的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4、女性创业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鼓励与支持女性创业的社会家庭氛围尚未形成,女性创业能力受到普遍质疑,创业女性往往被认为是“不安分、瞎折腾、成不了大事”,或者被冠上“女强人”的刻板印象。部分女性在创业过程受到或多或少的性骚扰,感受到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同时,女性创业者家务负担较重,肩负着事业与家庭两副重担,在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女性在商业上人脉一般不如男性,难以有更多的精力应酬社会事务,处理各种关系。

三、促进女性创业的对策与建议

1、优化女性创业环境,营造女性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宣传和鼓励更多的女性通过自我创业实现自身价值,通过宣传女性创业和女企业家形象,鼓励创新、竞争、拼搏,引导更多的女性增强自信心,投身创业。二是对社会大众层面,宣传“男女都一样,女人照样当老板”的观念;宣传一个家庭中“主外主内不论性别”的道理。三是大力提倡家务劳动社会化,使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女性创业提供有利的家庭支持。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服务部门的管理力度,对一些不良风气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给予严厉打击,为女性创业提供良好后盾支持。

2、提高女性创业者素质,增强女性创业能力

一是针对我区实际情况,依托劳动就业部门的培训机构,开展体现女性特点、发挥女性优势的创业培训,并将女性创业培训纳入免费培训范围,开展syb创业培训及其它技能性培训。二是开展职业规划指导。根据知识女性、下岗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性等不同层次创业者的需要,进行职业规划指导,使其明确其职业方向,为创业打下基础。三是针对多数女性创业者认为创业项目选择是创业的一个大难题问题,对女性创业者进行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培训,分析市场动态及市场需求,对其创业项目的选择提供帮助。

3、建立女性创业融资体系,加强对女性创业者的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要加强银行信贷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女性创业人员,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尽可能简化手续。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女性创办企业,可采取资产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形式解决贷款;对规模较小、缺少发展资金的下岗失业女性创办的企业,可采取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等形式,开辟女性创办企业信贷担保的绿色通道。二是建立女性创业发展的专项基金、贷款担保基金,形成专门针对女性企业的融资支持体系,为女性创业提供有力的经济保证。

篇2: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7月下旬,笔者就“引导和推动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专题,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市劳保局、工商局、总工会有关领导的情况介绍,征求和了解部分下岗再就业、创业、失业人员对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建议。

二、调查内容

(一)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市下岗职工队伍日渐庞大。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下岗职工有7800多人,已经再就业包括临时性就业的有4200多人,其中自主创业的只有500多人。从调研情况看,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现状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1、已创业渴求发展。有的利用一技之长技术创业,有的发挥自身优势择业创业,有的捕捉市场商机投资创业,大多已尝到了创业的甜头,拥有了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发展空间。尤其在全民创业新形势下,他们更期待借势而上,做大做强。2、想创业望“海”兴叹。这部分人随着全民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创业的激情也被点燃,迫切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自己生活的现状,然而他们无资金、缺技能、少信息,只能“心动易而行动难”,在创业的门槛外举棋不定。3、谈创业意识淡薄。他们的创业意识非常淡薄,认为创业离他们太遥远,不干他们的事,一些失业在家的同志甚至年轻人谈起就业和创业没有丝毫信心,“怕”字当头,苦脏累的工作不愿干,技能性的工作干不了,实惠清闲的工作找不到。

(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面临的制约因素

1、观念问题。有的存有“等靠要”的陈旧观念和“吃现成饭、做现成事”的幻想;有的存有“多赚不如少用”的习惯想法,特别是中年人“宁可过紧日子,也不愿苦干”;有的存有“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小市民意识,淡化了创业进取的精神,以致于“棋类牌类室”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商场;“重读书、轻经商”的传统风俗也不同程度地在干扰和影响着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决心和信心。

2、资金问题。资金的关卡却把许多谋业的人挡在了创业的大门之外。对于仅靠下岗补贴维持生活的失业人员来说,筹集资金更存有相当大的难度,资金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已创业的下岗职工,他们创业资金有限,支付了开办费用和设备投资后,只能小规模维持,想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关部门的小额贷款往往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青山某度假村因资金运作困难而倒闭,据业主反映,当时如有银行肯在资金上扶持一把,也许就不会有倒闭的结局。

3、技能问题。下岗失业人员中大多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少一技之长,再就业本身尚有一定难度,自主创业难度更大。虽然有关部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免费培训技能的优惠政策,但受惠面过于狭窄,只针对下岗人员,其他失业人员就无法免费接受培训。另外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场分析能力、企业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欠缺,也是制约其创业的因素。

4、信息问题。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有创业的愿望,但对创办什么项目拿不准,找不到适当的创业目标,有的有好的创业意图,但对市场需求不了解,不敢投资,有的得到不可靠的信息,盲目投资,结果投入的资本往往有去无回。此外,一些职能部门给下岗职工创业和再就业诸多优惠政策,但由于宣传不到位,许多下岗职工并不清楚,更不知如何运用,对其创业的积极性也有一定影响。

5、“门槛”问题。要想创成业,迈开第一步非常重要,然而一些职能部门设置的创业“门槛”,让许多想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第一步迈得十分艰难。业主们反映,从开始投资到正式启动,需要办理的手续太杂,需要具备的证件太多,少一样就不给开业。业主们呼吁:“无关紧要的手续和证件就尽量予以减免,不要在这方面堵塞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之路。”

6、环境问题。在管理方面,一些主管部门收费多、罚款多、检查多,有的业主曾有过一周接待过几个执法部门、十多顶“大盖帽”的经历。在场所方面。许多下岗创业的企业主由于城市的开发、房价的上涨而缺少固定的经营场所,好不容易看中一块场地,几经周折才得知已被规划保护。在服务方面。现在我市的投资发展环境有很大改善,“门难进”、“脸难看”现象基本消除,但“事难办”的问题仍相当突出,给人感觉“廉洁”而不“高效”。在诚信方面。一些执法部门政策弹性非常之大,收费“有关系的就少一点,没关系的就多一点”现象普遍存在。少数部门对自己的一些行政措施和承诺不负责任。

三、调查建议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进一步激发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热情。要深入街道和社区,通过组织学习、座谈交心、发公开信、宣传下岗创业典型等多种形式,以活生生的身边人物、身边事例,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强化创业理念,树立创业信心,激发创业热忱。要运用媒体将政府对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已创业和想创业的人得到政策的`扶持与帮助。总之,通过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风尚,使“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人坐立不安。

(二)加大项目指导力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明确自主创业的方向。要主动开展“出金点子、送创业项目”活动,积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创业“金点子”,并可汇编成“创业再就业项目手册”印发给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在帮助他们选择创业“金点子”时要注意结合仪征实际情况,选择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如家政连锁、报刊广告投送、邮亭综合服务等。也可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积极组建创业专家咨询指导小组,对创业项目进行详细的科学论证,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选好、选准创业项目。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的培训理念,以电大、职教中心、技工学校、各类成人学校和相关企业为阵地,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定单”、“分级”培训。要创新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增强创业和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围绕创业和再就业岗位的需求,进一步突出实用技能训练,让学员多掌握一些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此外还要加强对他们的创业的开业指导,帮助上岗失业人员制定好《创业计划书》,为其发展出谋划策,促进其经营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可利用网络收集创业信息,提高培训人员的市场判断力,尽可能地避免盲目创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磁场”。一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转变“唯成份”论的观念,对待个私企业的贷款申请,应与国有、集体企业一视同仁。健全面向个私企业经济的信用担保体系,继续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的支持。二要降低创业“门槛”。要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缩短新企业的审批时间,同时要放宽注册资本,降低验资标准,大力扶持个私企业在初期的建立和发展。三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要充实符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能实实在在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内容。

(五)加大服务效能力度,优化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环境。一要夯实服务基础。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基础工作,如建立推荐培训、定期回访、后续保障服务,帮助创业者克服和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二要搭建创业平台。积极为缺少场地的私营业主落实土地、厂房,可学习浙江开创“下岗职工创业园”的先进经验,让下岗失业人员能拥有自己的一席创业空间。三要下决心治理“三乱”,从源头抓起,全面清理、重新核定过时的收费标准,坚决取消越权立项和重复收费项目,把一些被视为部门权限与利益的“自留地”变成推进创业的“责任田”。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部门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去做好下岗创业和再就业的服务工作,要经常性地换位思考,使下岗失业人员真正享受到简便快捷、细致周到的服务,让他们创业的积极性不再受挫。

篇3: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支持自主创业(个体经营)政策清单

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2税费减免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1元,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实施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3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可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失业人员 就业创业可领补助、享优惠!政策清单来了!

一、

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企业(单位)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一)

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单位)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组织其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或税务发票)等。

申领流程:企业(单位)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二)

以工代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12月31日。

补贴对象: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开展以工代训职工每月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受理期限为月31日。

所需材料:1.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书面申请;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3.以工代训补贴涉及月份当月工资银行对账单。

申领流程:企业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三)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补贴对象: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所需材料:1.《企业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在银行设立基本帐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4.提供发放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凭证原件(备核)、复印件,含失业人员联系电话;5.劳动合同复印件;6.其他印证资料。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资金到账后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

见习补贴

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就业见习协议书;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申领流程:见习单位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五)

税费减免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在企业可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政策实施期限为201月1日至2012月31日。享受优惠未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对象: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需材料:对于招用重点群体(含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的企业,不需要提交资料,由企业留存以下材料备查: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见《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的附件。

申领流程: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即可。

受理机构: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理时限:纳税申报期即时办理。

(六)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扶持对象: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

发放标准: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所需材料: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2.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3.《小微企业资格认定表》;4.《小微企业职工花名册》;5.企业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岗位协议》,企业为签定《劳动合同》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企业吸纳安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证件(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6.企业关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设立反担保措施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7.企业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特殊行业的还需提供相关管理机关批文等资料;公司章程、注册验资报告(包括历次股权变更时的验资报告);8.借款企业概况表、借款企业法人代表简历表、借款企业财务主管简历表、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9.银行贷款卡复印件、查询密码及查询打印结果;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10.验资报告、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当期会计报表;11.截止申请贷款日公司的存款、贷款和对外担保情况;12.现金预测及营运计划;13.主要客户清单及业务合同、生产经营场地证明;14.反担保的相关资料;15、经办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领流程:借款人向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进行调查、审核→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银行。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二、

支持技能提升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生活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七)

职业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申领流程:培训机构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八)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200元执行,专项能力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100元执行。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3.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由申领者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4.培训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申领流程:培训机构(个人)向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并初审→属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按程序拨付给培训机构(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三、

支持自主创业(个体经营)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九)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扶持对象:登记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所需材料:1.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亲笔签署的《贷款申请书》;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可使用临时身份证);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时间一年以上的签订未婚声明书,(3)申请人达到结婚法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且未婚的需签订未婚声明书;6.申请人及配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7.(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是合伙经营的,提供合伙协议书,(3)经营项目为特种行业许可的,提供相关资料(如: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手续等);8.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是自有的,提供相关权属证;9.反担保有关资料;10.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领流程:借款人向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进行调查、审核→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银行。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

税费减免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未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优惠标准: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税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所需材料: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无需留存资料备查。

申领流程: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即可。

受理机构:纳税人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理时限:纳税申报期即时办理。

(十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可自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贵州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事宜请咨询属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

保障基本生活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根据参保情况和生活困难程度,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

(十二)

失业保障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登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被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1611元/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289元/月;阶段性临时生活补助,695元/月。

所需材料:线上申请不需要提供材料。线下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领流程:失业人员线上填报申领信息(或携带申领材料线下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十三)

最低生活保障

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补贴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之差,补差发放低保基本保障金。各地城市低保标准具体为:贵阳市各区695元/月;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675元/月;其余县625元/月。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为: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4332元/年;其余县4308元/年。

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必要证明。

申领流程: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审批→金融机构发放低保金。

受理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四)

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因未参保等原因导致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

补贴对象:未纳入低保保障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由经常居住地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保障未参保失业人员1个月至2个月基本生活,具体标准由各县确定。

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4.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必要证明。

申领流程: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审批→金融机构发放补贴。

受理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篇4: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登记失业人员(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2月1日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2月1日后,市区由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

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四)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年2月1日后,登记失业人员在创业陪跑空间以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3年内可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五)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企业间、地区间劳动力余缺调剂,帮助失业职工等重点人群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对该市场主体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每年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补贴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七)创业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SYB、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200元、8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篇5:失业人员创业计划书

创业计划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等十个方面。

1.执行总结

是创业计划一到两页的概括。包括以下方面:

本创业计划的创意背景和项目的简述

创业的机会概述

目标市场的描述和预测

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

经济状况和盈利能力预测

团队概述

预计能提供的利益

2.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

详细的市场分析和描述

竞争对手分析

市场需求

公司概述应包括详细的产品/服务描述以及它如何满足目标市场顾客的需求,进入策略和市场开发策略

3.市场调查和分析

目标市场顾客的描述与分析

市场容量和趋势的分析、预测

竞争分析和各自的竞争优势

估计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市场发展的走势

4.公司战略

阐释公司如何进行竞争:

在发展的各阶段如何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

通过公司战略来实现预期的计划和目标

制定公司的营销策略

5.总体进度安排

公司的进度安排,包括以下领域的重要事件:

收入来源

收支平衡点和正现金流

市场份额

产品开发介绍

主要合作伙伴

融资方案

6.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

关键的风险分析(财务、技术、市场、管理、竞争、资金撤出、政策等风险)

说明将如何应付或规避风险和问题(应急计划)

7.管理团队

介绍公司的管理团队,其中要注意介绍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注意管理分工和互补);介绍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8.公司资金管理

股本结构与规模

资金运营计划

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9.财务预测

财务假设的立足点

会计报表(包括收入报告,平衡报表,前两年为季度报表,前五年为年度报表)

财务分析(现金流、本量利、比率分析等)

10.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

这是创业计划的“卖点”,包括:

总体的资金需求

在这一轮融资中需要的是哪一级

如何使用这些资金

投资人可以得到的回报,还可以讨论可能的投资人退出策略

创业计划的注意点

一份成功的创业计划应该:

清楚,简洁

展示市场调查和市场容量

了解顾客的需要并引导顾客

解释他们为什么会掏钱买你的产品/服务

在头脑中要有一个投资退出策略

解释为什么你最合适做这件事

一份成功的创业计划不应该:

过分乐观

拿出一些与产业标准相去甚远的数据

面向产品

忽视竞争威胁

进入一个拥塞的市场

篇6: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这些创业优惠政策可别忽略了!

支持自主创业(个体经营)政策清单

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2税费减免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1元,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实施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3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可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失业人员 就业创业可领补助、享优惠!政策清单来了!

一、

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企业(单位)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一)

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单位)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组织其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或税务发票)等。

申领流程:企业(单位)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二)

以工代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12月31日。

补贴对象: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开展以工代训职工每月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受理期限为月31日。

所需材料:1.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书面申请;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3.以工代训补贴涉及月份当月工资银行对账单。

申领流程:企业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三)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补贴对象: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所需材料:1.《企业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在银行设立基本帐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4.提供发放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凭证原件(备核)、复印件,含失业人员联系电话;5.劳动合同复印件;6.其他印证资料。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资金到账后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

见习补贴

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就业见习协议书;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申领流程:见习单位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五)

税费减免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在企业可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政策实施期限为201月1日至2012月31日。享受优惠未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对象: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需材料:对于招用重点群体(含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的企业,不需要提交资料,由企业留存以下材料备查: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见《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的附件。

申领流程: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即可。

受理机构: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理时限:纳税申报期即时办理。

(六)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扶持对象: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

发放标准: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所需材料: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2.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3.《小微企业资格认定表》;4.《小微企业职工花名册》;5.企业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岗位协议》,企业为签定《劳动合同》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企业吸纳安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证件(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6.企业关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设立反担保措施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7.企业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特殊行业的还需提供相关管理机关批文等资料;公司章程、注册验资报告(包括历次股权变更时的验资报告);8.借款企业概况表、借款企业法人代表简历表、借款企业财务主管简历表、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9.银行贷款卡复印件、查询密码及查询打印结果;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10.验资报告、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当期会计报表;11.截止申请贷款日公司的存款、贷款和对外担保情况;12.现金预测及营运计划;13.主要客户清单及业务合同、生产经营场地证明;14.反担保的相关资料;15、经办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领流程:借款人向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进行调查、审核→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银行。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二、

支持技能提升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生活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七)

职业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申领流程:培训机构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八)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200元执行,专项能力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100元执行。

所需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3.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由申领者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4.培训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申领流程:培训机构(个人)向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并初审→属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按程序拨付给培训机构(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属地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补贴。

三、

支持自主创业(个体经营)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九)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扶持对象:登记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所需材料:1.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亲笔签署的《贷款申请书》;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可使用临时身份证);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时间一年以上的签订未婚声明书,(3)申请人达到结婚法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且未婚的需签订未婚声明书;6.申请人及配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7.(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是合伙经营的,提供合伙协议书,(3)经营项目为特种行业许可的,提供相关资料(如: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手续等);8.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是自有的,提供相关权属证;9.反担保有关资料;10.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领流程:借款人向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进行调查、审核→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银行。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

税费减免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未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优惠标准: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税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所需材料: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无需留存资料备查。

申领流程: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即可。

受理机构:纳税人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理时限:纳税申报期即时办理。

(十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可自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贵州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事宜请咨询属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

保障基本生活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根据参保情况和生活困难程度,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

(十二)

失业保障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登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被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1611元/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289元/月;阶段性临时生活补助,695元/月。

所需材料:线上申请不需要提供材料。线下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领流程:失业人员线上填报申领信息(或携带申领材料线下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十三)

最低生活保障

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补贴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之差,补差发放低保基本保障金。各地城市低保标准具体为:贵阳市各区695元/月;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675元/月;其余县625元/月。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为: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4332元/年;其余县4308元/年。

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必要证明。

申领流程: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审批→金融机构发放低保金。

受理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四)

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因未参保等原因导致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

补贴对象:未纳入低保保障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由经常居住地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保障未参保失业人员1个月至2个月基本生活,具体标准由各县确定。

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4.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必要证明。

申领流程: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审批→金融机构发放补贴。

受理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登记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登记失业人员(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2月1日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2月1日后,市区由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

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四)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年2月1日后,登记失业人员在创业陪跑空间以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3年内可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五)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企业间、地区间劳动力余缺调剂,帮助失业职工等重点人群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对该市场主体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每年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补贴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七)创业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SYB、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200元、8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篇7:大学生自主创业调查报告

大学生,请慎重地迈向创业之路——当代大学生自主创业现状调查分析

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自主创业已成为大学生解决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主创业不仅能够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还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它得到了政府和社会越来越多的支持和鼓励。但事实证明,大学生要走上、要走好这条创业之路是何其之难。暑假期间,我们走访了东南大学创业者苏明锐,对当代大学生自主创业问题作了调查。 20xx年8月16日下午,我和苏明锐约在了午后他的办公室。当我轻轻的在大门口敲了敲之后,就隐约听到了一个成熟男人的声音:进来吧。这家公司的员工只有16人,4个全职还有12个东南大学的学生,对于他们而言最不缺少的就是激情,而这也正是多媒体行业最珍贵的财富之一。这个成熟的男子叫苏明锐,个子中等,是东南大学06级热能学院的学生,江苏淮安人。

苏明锐的办公室不大,布置也很简单,几张办公桌,一个饮水器,一张黑色长沙发,一张茶几,三张椅子,,找不到任何多余的摆设。相对于达2年的创业史来说,苏明锐很年轻,他的激情很持久。听他的搭档说苏明锐是在20xx年10月30日的时候开始创业的,学热能的他开始转向影视编辑和多媒体和两个同学在一片懵懂中开始了摸索。从一开始,苏明锐就看好了多媒体行业,他觉得网络在未来是最有市场前景的行业,他把目光锁定在了网站与手机推广。“那时,很天真,觉得只要有一个好的方案就能找到投资。”可是现实并不如想像中那样简单,他们四处找人,却四处碰壁,最困难的是没有资金来源。苏明锐是个乐观主义者,讲起这些往事时,他始终在微笑,仿佛讲述的只是一个有意思的故事。“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找钱远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

第一步虽然迈得很艰难,可是苏明锐和他的伙伴并没有放弃,他们迅速调整了思路。“我们打算先从基本的事情做起,先积累资金。”苏明锐对我说:创业第一步,为什么我们会开始办这个工作室,其实也是源于我的一种追求,我觉得我应该去追求。我记得大家经常问的一个问题,就是我适不适合创业,我应该什么时候开始创业,创业一开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你知道应该在什么行业去做这个事情的话,那么就按照这个标准来。如果你现在都没有喜欢人,那就不要开始了,不要随便找个人就开始,如果你觉得这就是我要做的事业,那就去做吧。当初这就是我的一种选择。

尽管现在苏明锐的公司才初具规模,客户还没有源源不断的涌来。但他相信以后会好起来的,因为他知道从长远利益出发,一直诚信待客,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从而稳定客源,始终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最前沿的网络技术与发展,因此苏明锐对自己和自己的团队非常有信心。

在创业中,他认为团队精神很重要,要诚实,守信,有责任感,面对矛盾要学会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团队,他特别珍惜也很看重,他认为出去社会之后,有一个好的团队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他有一句话“一个人是永远做不好事的”因此他开除了一些在某些方面有特长,而不注重整个团队的一些成员。对于大学生创业的准备,他指出,大学生创业与在校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大学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平台,而社会就竞争性强,要求严格,所以,在不影响自己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自己的业余时间,多参加学校的社团,多参加实践,学会与人合作。多去一些公司实习,注重工作前的培训!并且,遇到失败,不要放弃,应该吸取经验,防止下次再犯。在你决定干某件事时,要全身心投入。创业不能盲目,应事先调查,分析过。最后,他补充到一点,那就是法律知识,以及与一些创业有关的法律条文,这很重要,也是一些创业者所不重视的地方。

大学生生一毕业就去创业,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毕竟大学生的社会阅历还不是很成熟。许多事情都不是风平浪静的,要应付各种各样的状况发生,除了自身的能力以外,还要借助个方面的人和事情。学会与人合作。毕竟路是人走出来的,所以我认为,大学生毕业之后最好能去参加工作,在工作中,了解这个社会的发展,认识更多的人,触及更多的事情发展状态,理解各种各样的信息,打好基础,等到时机成熟,在创业。

我认为创业,就是事业的开创,是人生事业的起点,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同时,创业途径也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把大学生的创业局限于经商这一狭小范围内,势必会束缚大学生们的眼界和思维。毫无疑问,大学生创业应当鼓励他们朝着更广阔的空间发展。可以办企业、搞项目,也可以支持他们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从事各种各样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大学生有志于扶贫开发,潜心于社会研究,热诚服务于环境保护。这些难道就不算创业吗?每个行业都有其独特的发展前景,经过开拓创新,每行每业都是能取得进步的。显然,创业未必只是经商,创业成功与否也未必全都用金钱来衡量。

然而,现在许多人所理解的创业,指的却是企业的开创。既然是创办企业,那当然要以经济利益为主。显而易见,把创业理解为创办企业,这本身就是对创业的一种误读。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创业行为追求经济利益当然是难免的,但绝不能惟利是图。毕竟,大学生所缺乏的是资金和经营管理的经验,拥有的是专业知识和年轻人的开拓勇气,他们需要的是奠定开拓事业的基础。因此,大学生创业的目标应该是独立能力的培养和经验的积累,其核心应该是激发创业者的创造性和对事业进行不断开拓创新的热情,其强调的重点应该是科研开发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换句话说,大学生创业所注重的,应该是培养能力,而不仅仅是获取利益。

在大学生创业金钱味十足、功利倾向突出的今天,我们不能再放任它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随波逐流。作为学校及政府还包括社会,理应给创业者创造出足够广阔的空间,让大学生有更理性和宽阔的创业选择,让他们知道,创业不完全等于经商,重要的是在于开始学会经营人生事业。

篇8:第二轮下岗潮调查报告:失业保险知多少

第二轮下岗潮调查报告:失业保险知多少

近日,有新闻报道称:据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在人大老博士论坛称,劳动市场信号已经失真了,统计局公布的登记失业率对于研究者没有用,“那个指标根本没有敏感性”。其表示,由于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

如果这个专家的预言成真,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还坐得住吗?你购买了失业保险吗?知道怎么申请失业保险吗?

失业保险的三个问题:

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个人不参加失业保险的,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

篇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2号、*委发[2002]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委发[]11号)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县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按照*委查[]2号文件督查要求,经组织专人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配套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委发[2002]2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和出台的配套文件有: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发[2003]17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促进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委办发[2003]20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通知》(*委办发[2003]54号),《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帮助联系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通知》(*委办[]32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委办[2005]42号),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调查的通知》(*人发[2003]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20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通知》(*编办发[2003]4号),***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联审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府办[2003]22、23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劳社发[2003]27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3]28号),***县国税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地税发[2003]20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十二个县级部门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劳社[2003]10号)等14个配套性文件,各类文件对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做了明确规定,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完善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十五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再就业各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办发[2003]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十七个县级部门关于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并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为我县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今年把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把新增就业人员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就业等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现运行良好。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2003]11号规定:全省城市街道县政府驻地的城关镇和较大的建制乡(镇),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求。为抓好机构平台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以*委发[2003]17号文件明确规定,曲山、擂鼓两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余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县编委以*编办发[2003]4号

篇1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有没有新政策,有没有补贴

如题,城镇40,50下岗失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有没有新政策,有没有补贴。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有没有新政策,有没有补贴]

篇11:新失业人员就业形势调查报告

新失业人员就业形势调查报告

“新失业群体”,主要是指每年社会新增加的失业人员,既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也包括城镇新加的失业人员,本文特指每年增加和历年结转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没有从业经历的城镇失业人员。随着这部分人数日益增加,这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来自“新失业群体”方面的社会就业压力也日益显现出来。

第一、基本形势

近年来,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往往是指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日益壮大的失业群体,即新失业群体的存在。尽管这部分失业人员与下岗失业人员具有身体、年龄等方面的就业优势,表面看来,他们的就业问题个对比下岗失业人员容易解决,但实际上,“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主要体现在:

一、是文化水平较低。新失业人员大都是初中或高中等较低学历毕业甚至辍学。文化水平不高,又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优越的环境当中,吃苦能力和适应能力较差。

二、是职业素养不高。新失业人员在以升学为目的的应试教育中没有学到多少专门的职业技能,很少有机会参加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更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也就没有系统的从业经历,也就没有什么自身特长。

三、是社会经验不多。这部分人年纪不大,涉世不深,社会阅历尚浅,价值观混乱,可塑性极强,而这部分人员也同样面临着成家和生存需求,失业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这也是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四、是失业人数在不断增加。由于“新失业群体”在参与市场就业竞争的过程中一没经验,二没专长。毫无优势可言,属于社会就业弱势群体,大部分人又长期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造成了这部分人群的数量的大量增加,已经成为目前社会失业人群中的主要成份。据统计,长春市每年各类失业人员达20余万人,其中新增长的失业人员就达6万多人,且每年正在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可想而知,社会就业形势因新失业人群的增加而愈发显得严峻。因此,如何解决好“新失业群体”就业困难,帮助其实现就业愿望是我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乃至于全社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所要面临的新的社会问题。

第二、就业对策

“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根据其就业形势,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制定出台政府促就业政策,实施“新失业群体”就业工程

结合目前国家和省、市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出台适合我市实际的促进“新失业群体”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以政策促就业。

一、是综合运用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目标管理。我们要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拓展到“新失业群体”就业当中,市政府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促进“新失业群体”就业方面给予税费减免、落实各项补贴及其他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综合运用国家政策促进就业工作。同时,将这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纳入到我市社会就业目标责任体系中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主管就业市长亲自挂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牵头,工商、税务、公安、城建、民政、社会保险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长春市“新失业群体”就业领导小组。同时,将具有社会安置能力的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为就业目标单位,每年制定详实的就业目标,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实施就业目标宏观调控管理,将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作为政府考核其工作业绩的重要方面。同时,调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新失业群体”的就业工作,举全市之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就业氛围。

二、是实行政府扶持,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首先,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有关创业小额贷款扶持政策。简化贷款申请程序,放宽借贷条件,通过建立信用社区担保和个人信用档案体系,加强小额贷款的安全与实用性。为一部分有创业愿望,具备经营能力和创业条件但苦于资金不足的新生劳动力实施创业小额贷款资金帮扶,鼓励其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全市创业项目库,收集投资小、见效快,风险相对小的适合“新生失业群体”从事的各类创业项目,组织专家对好的创业项目在投资风险、市场潜力、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论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社会公布,鼓励立志创业的新生失业人员行动起来自主创业。同时,要对正在创业的人员从事的项目实施方面加以正确引导,鼓励其创业成功。其次,建立长春市青年创业者基金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银行一起,建立青年创业基金会,每年要对创业人员的项目运行、经济效益、安置能力、企业信用等创业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评选出全市在创业促就业活动中表现突出且成功带动了一部分失业人员就业的有为青年创业者,给与一定数目的创业基金奖励和支持。同时,对每户自主创业的中小企业要给与一定的税收及各项开办费用的减免等政策上的扶持,以调动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创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三、是大 力发展民营企业,鼓励其招聘新生劳动力。政府要出台相关法规,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广大空间,发挥民营企业在就业安置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民营企业尽可能多地吸纳新生劳动力就业,特别是对安置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在贷款申请、项目审批、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与更多、更好的政策上优惠和扶持。以提高民营企业招聘新生劳动力的积极性,改善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形势。

四、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新生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总结就业转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运作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将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新失业群体,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付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建立专项新失业人员基金,专门用于保证新生失业劳动力的就业安置工作所涉及到的前期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障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支出,同时与市民政部门协调,将长期失业且生活困难新失业人员纳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帮助解决其就业和生存困难,为做好新失业群体就业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

五、是建立职业见习制度,提高就业安置能力。由市政府出面在我市选择一些经济益好、社会知名度高的企业作为新生就业人员的见习基地。如一汽,客车厂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企业,同时为了保证见习的含金量,邀请一些有一定职业介绍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见习活动,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组织下,通过这些就业人员与企业的亲身实践与交流,把职业见习与社会新兴产业、急需职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开拓“蓝领”岗位的职业见习领域。从而建立起“政府搭台,中介推广,企业参与,个人实践”的运作模式。职业见习人员与企业双方要签订《见习协议书》。职业见习补贴所需费用由政府通过财政给付:一是给予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二是给予见习基地的实训见习补贴费;三是为见习学员参加“见习综合保险”。通过以上措施提高青年人包括职业经历,动手能和敬业精神在内的综合职业素质,使其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帮助新生失业人员树立就业的信心和方向,同时又为企业选择人才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实现真正意义上实现求职者与企业以及社会的多赢的就业局面。

篇12: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随着我市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兼并、破产和优化组合,导致一大批职工失业和下岗。据统计,全市现有下岗失业职工_人,其中女性_人,占_%。从年龄结构看,35周岁以上失业女职工占下岗失业女工的69%。为了了解下岗失业女工非凡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在新形势下的再就业情况,我们走访了劳动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了下岗失业女工座谈会,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抽样调查了下岗失业女工的再就业情况,收集了第一手资料,并整理成文,为开展我市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一、大龄下岗失业女工的再就业情况

通过对35周岁以上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情况的调查,首先,她们的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大专文化程度的占6,高中文程度的化占5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5,小学文化程度的占6%;其次,她们的再就业呈现出以下三

个“低”:

1、就业率低。据调查,只有49%的下岗失业女工找到了工作,其余的或在家做家务,或是照顾孩子、老人,生活全靠丈夫一人的经济收入。

2、工资报酬低。即使再就业,她们的月工资水平大多在400-500元左右,有的在个体服务行业中临时就业,月工资不足300元,生活水平普遍偏低。

3、职业层次低。大龄下岗失业女工虽然绝大部分在职时的劳动技能并不低,但用工单位通常把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定位为学历低、技能差的被淘汰群体,因此,在招聘时总是将技能要求低、收入少的岗位提供给下岗失业女工“挑选”,非凡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因而,她们所从事的职业不是服务行业,就是劳动强度大的第一线工人,或是在街头摆早点摊、水果摊等小生意。

二、制约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因素分析

从以上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情况来看,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状况不甚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价值观念方面

在计划经济中就业的下岗女工,她们对于工作价值的熟悉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群体特征。她们既不同于旧时代的女性,把相夫教子看成是自己的一生价值所在,也不同于在市场经济中步入工作领域的女性,对于职业价值有着非常多元的、个人化的理解。对于大龄下岗失业女工这个群体来说,工作确定了女人的一种社会地位。这种社会地位的确立也正是工作的价值所在。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女工一直有着工作编制上的优越感和职业自豪感,尤其是在90年代后期下岗的女工,有相当一些人曾经是企业的骨干、先进工作者、生产能手,长期处于较强的职业价值自我肯定中。因此,下岗失业女工一方面有着强烈的再就业要求,另一方面在再就业择业过程中表现出非凡在乎职业的.社会层次和社会地位。所以使她们很难获得自己理想的职业,许多下岗失业女工在再就业的大门外徘徊等候。

2、自身素质方面

(1)心理素质

许多下岗失业女工,尤其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普遍存在缺乏自信,有自责、自怨、自卑心理,非凡是到劳动力交流市场去,由于年龄、文化、技能等原因被招工单位拒之门外,很轻易产生自卑感,过度自我否定,看不到自身的潜能,不能客观评价自己。比如,一些保险公司,非凡欢迎具有较深厚社会人际关系的中年下岗失业女工,向她们开出相当优越的条件,希望她们尝试一下保险业务工作,但是几乎没有下岗失业女工敢于尝试,甚至不少能说会道、有班组领导经历的下岗失业女工也认定自己不可能胜任这份工作。缺乏自信严重阻碍了下岗失业女工非凡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的再就业。

(2)文化技能素质

由于长期在国营集体企业中有一份固定的工作,极大部分女职工养成了安逸的、不思进取的思想,因此自身的劳动技能相对欠缺,大多只能从事熟练工种和简单劳动,加之年龄关系,很难找到双方满足的再就业岗位。

3、信息方面

调查中发现,有95%以上的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希望再就业,但由于信息不灵,苦于找不到用工单位,只好呆在家里干着急,用她们的话说就是:“不知道该投哪门子路。”

4、用工单位方面

用工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往往有些岗位对年龄、技术、技能要求并不高,但他们还是不愿放开年龄、文化程度等条件。如清洁工这一工作,35岁以下的失业女工不愿干,用工单位在招工时认为有这么多下岗失业女工,总有年轻的,迟迟不肯放开年龄条件。这样,许多愿干的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得不到应聘机会。近几年,市妇联曾与劳动局联合举办过三次女性劳动力交流专场,在主办单位的努力下,各个单位把招工年龄都放得很宽,但在实际招收时大部分大龄下岗失业女工还是被拒之门外。另外,一些个私小型企业过多考虑眼前利益,忽视职工的保险保障问题,不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不能保证职工的生产安全。

5、社会方面

妇女的下岗失业是我国劳动力就业结束计划安置,打破“铁饭碗”、改变“分配制”、取消“终身制”的结果。新的国家就业原则就是双向选择,实行市场调节。但一些40岁左右的下岗失业女工,由于多种原因,大多只能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简单劳动,就业岗位的选择面相对狭窄,在这个体制转型期,政府缺少针对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的政策保护措施。

三、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策略建议

新形势下,要全面促进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下岗失业女工就业危机感的形成,既与女性的择业观念、整体素质偏低有关,也与经济转型期中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配套相关,非凡是缺乏在劳动就业保险日趋社会化的今天,如何保护下岗失业女工权益的具体措施和对策。为此,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下岗失业女工转变就业观念。目前,大部分的大龄下岗失业女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爱面子,就业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再就业非凡难。调查发现,90%的下岗失业女工认为再就业单位仍是到一些大公司上班,10%的人选择在家做全职太太(这类人家庭收入高,丈夫有稳定而丰厚的收入),没有人愿意选择从事钟点工、家政服务业。可见,多数下岗女工的择业观念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要求。因此,要通过舆论宣传、典型介绍、政策辅导等方法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重新选定工作座标;通过社区妇女组织,开展社区、家庭、女性三联动,帮助大龄下岗女职工增强再就业信心,树立“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信心,面对现实,寻找新的工作岗位。

2、扩大下岗失业女工的再就业领域。

(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帮助下岗失业女工实现再就业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下岗失业女工创造平等、宽松的就业环境。充分调动各种媒介为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进行宣传

,形成一种全社会重视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的舆论氛围,为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2)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再就业门路。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力度。建议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有关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政策,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为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提供政策上的保证。同时要拓宽就业渠道,为下岗失业女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要做好大龄下岗失业女工职业介绍服务工作,采取开办妇女就业专场、妇女人才招聘会、妇女职业介绍窗口等形式,为下岗失业女工就业提供专门的信息咨询和指导服务,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同时,联系有关企业开辟专门安置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岗位,鼓励下岗失业女职工在农村寻找就业空间,例如承包山林发展效益农业、发展精品畜牧基地等,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3)提高服务质量,征集就业金点子。把妇联开展的“巾帼创新业”工程和“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作为“再就业工程”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各界征集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就业“金点子”,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在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大力支持,鼓励创办社区服务实体,吸纳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参加社区家政服务及教育、卫生、健康、环保、治安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解决再就业问题。

3、强化培训,提高下岗失业女工的政治素质和劳动技能。入世后,社会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女职工作为劳动要素,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技能,通过就业竞争,获取并巩固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而在下岗失业女职工中,原来从事熟练工种或简单劳动的较多,一专多能的人才少,这是影响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的重要因素。为此,有关部门要强化培训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大龄下岗失业女工的不同特点,以及社会、企业的需要举办各类专业练习班,争取做到每个下岗女职工轮训一次以上,对考核合格的下岗失业女工由妇联与劳动部门联合颁发上岗证,并积极推荐再就业,从而尽快提高下岗失业女工的政治素质和劳动技能,提高再就业能力,增强女职工以高素质和多技能参与公平竞争的本领。

4、切实维护大龄下岗失业女工的就业权利和安全健康。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

(1)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关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和男女同工同酬的规定,通过加强执法专项检查和常规性劳动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主要从两方面监督:以保护妇女就业,即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年龄为由拒绝录用;从录用标准上保护妇女就业,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加强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的人数增多,会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各级政府在政策和法规等诸多方面为妇女的就业和再就业做一定的预备,切实维护妇女的就业权利。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等制度是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措施,覆盖面已扩大到各类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漏缴逃缴、制度不完善等仍存在,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不力。因此,提高企业参与统筹意识、加大依法收缴力度,完善、健全基金治理的各项制度是当务之急。为此建议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在乡镇企业尽快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更好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的就业。

篇13: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调查报告

下面是一名大学生村官关于返乡农民工的调查报告,这次是农民工返乡集中时段,从这次调查可以看出,当前重庆地区返乡农民外出务工意愿强,信心足,但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农民工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了解受金融危机影响,我村返乡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初计划,继20xx年12月21——23日第一次调研之后,我于20xx年1月17日至24日对我村返乡农民工进行了第二次入户调查,随机调查农民工145人。

一、被调查的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綦江县郭扶镇古松村20xx年外出务工人员为921人,截止20xx年1月24日已返乡的农民工为61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7%,20xx古松村人均劳务收入为2350 元,占20xx年人均年收入的54.2%。

(一)学历情况

调查的145人中,文盲及小学学历为34人,占23%,初中学历为104人,占72%,高中及中职学历为7人,占5%。

(二)性别,年龄结构,拥有技能情况

调查的145人中,女性为46人,占32%,男性为99人,占68%,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为41人,30周岁至40周岁的为72人,40岁以上的为32人,他们中85%的人都无一技之长,15%的人拥有机械加工、建筑、印刷等技能,但技能单一。

(三)务工地点普遍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在工地上干活的较多调查发现85%的人都在东南沿海一带打工,其中选择浙江、江苏、广东地区的人占75%,都是看重该地区工资报酬高,95%的人月收入在1000元至2500元之间,60%的人从事建筑,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返乡原因

因工厂或公司停产、倒闭、业务不好提前放假、无工作等原因返乡13人,占9%,其中2人是从事手套加工,3人从事机械加工,1人从事玩具生产,以上6人原公司或工厂的规模都很小,员工人数在20人至100人之间,另外7人是在务工点做临时工,未找到工作而返乡;回家过春节为118人,占81%;而回家照看子女、天气寒冷等原因返乡为14人,占10%。

二、返乡农民工呈现的特点

通过对145名农民工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务工方面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选择的意愿有差别

性别、年龄、学历的差异造成选择进入公司或者工厂工作的意愿不同。年轻女性一般选择进入公司、工厂的较多,且都是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都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调查中87%的女性都进入电子、制衣、制鞋、玩具加工等行业的公司;而75%的男性不愿选择进入公司、工厂工作,觉得在那工作会受到相应制度约束,感觉不自由,且收入较之工地或其他工作要低,另外由于自己的学历低、年龄大无法进入公司或工厂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自主创业意愿强烈,但普遍认为资金是最主要的问题

调查中80%的人希望能自主创业,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经验。

(三)流动频繁

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即使在同一务工地点,换的工作也比较多,究其原因是有些公司、建筑工地等现在都在大量招临时工,工程做完后,这部分人就得重新找工作。另外,他们的务工地点变换也较多。

(四)举家外出呈上升趋势

夫妻双方因都在外面打工,为方便照管子女,将子女带到务工地点就近入学的不在少数,我村举家外出就有98户(此数据是2008年11月农村医保参合情况各社统计上来的),这一数据比07年增加10户。此次调查中全家外出回来过年的有15户,但春节后全家还会出去。

(五)找工作的途径不多

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外打工,找工作的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途径:一是熟人或亲戚介绍,也有的随本村在外面包工程的包工头出去;二是自己找,自己在一些工地上去问是否要人,或者到一些工厂门口去看是否有招工信息。

(六)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

调查中70%的人都表示会返回原来的岗位继续打工,剩下21名因公司或工厂停产、倒闭等原因返乡的农民工有18人表示还要出去务工,有3人表示将过一段时间再看情况;有22%的人将重新找工作,只有8%的人暂不外出务工。

三、调查结论及一些建议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古松村返乡农民工中,有部分人员是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返乡,但所占比例不大,大多数返乡农民工都只是回家过节,并且他们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预计部分农民选择务工地点会转向内陆城市。外出务工现在和将来都是农民生存的一种主要方式。调查还发现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农民工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民外出务工搞好服务是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组织当前首要任务。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就业指导。

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和自己找工作,如果想换工作只有自己找,成本高,另外,有一部分人是看到别人在某一地方打工还可以,就随波逐流到那地方找工作,因此,农民外出务工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扎堆现象,发现现在所谓的劳务市场建设离大多数农民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建议相关部门深入实际,加强与用工方的联系与沟通,搜集相关用工信息,通过网络、职介机构等渠道向广大农民工提供用工信息,促进农民工合理流动,减少农民工找工作的成本,减小他们外出务工的盲目性。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切实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能与用工单位联合培训最好,不搞那些完成任务式的培训。同时鼓励他们就近就业,尤其是国家的扩大内需计划,涉及许多基础设施建设,应大量使用农民工。

三是重视无地农民的生存发展。

农村土地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下放,但是90年代后出生,或者婚嫁古松村并且户籍也迁入这个村的没有土地,这部分人一般靠耕种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生存,据了解,这种情况各地普遍存在。对于农村向来没有土地的这部分人,建议政府在土地流转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减少摞荒地,妥善解决这部分农民的生存问题。

四是加强对自主创业农民工的信贷支持和帮扶引导。

减小他们创业的困难、风险和盲目性。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政府可采取贴息、直接补贴、担保贷款等方式给予他们资金上的支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五是加强对农民工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必要时候能提供及时的服务。

失业人员因病提前退休申请书

自主创业实习报告

个人自主创业计划书

失业人员求职补贴申请范文

自主创业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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