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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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本文共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塑料水平”提供。

篇1: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篇2: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篇3: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校领导主管。

二、参加接待日工作的校领导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党委委员。

三、学校领导轮流在接待日值班接待来访师生员工。接待日具体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每周周四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接待地点为各校领导办公室。

四、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程序:

1.预约:欲访单位和个人于每周二中午12:00之前在党政办公室预约登记,欲访单位和个人需告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事宜,提高接待工作效率。

2.为方便师生员工反映问题,设立校领导接待日联系电话:z。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处理: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答复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交党政办公室督促执行。

2.对来访者提出的有关问题,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的回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办。

3.相关单位或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党政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党政办公室向来访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

六、校领导接待日工作人员职责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接待工作纪律,认真作好记录、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2.严格遵守信访工作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来访内容。

七、校领导接待日的有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来访者反映意见和问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任何来访者不得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劝说无效者,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八、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始执行。

篇4: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校领导主管。

二、参加接待日工作的校领导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党委委员。

三、学校领导轮流在接待日值班接待来访师生员工。接待日具体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每周周四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接待地点为各校领导办公室。

四、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程序:

2.为方便师生员工反映问题,设立校领导接待日联系电话:z。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处理: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答复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交党政办公室督促执行。

2.对来访者提出的有关问题,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的回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办。

3.相关单位或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党政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党政办公室向来访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

六、校领导接待日工作人员职责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接待工作纪律,认真作好记录、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2.严格遵守信访工作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来访内容。

七、校领导接待日的有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来访者反映意见和问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任何来访者不得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劝说无效者,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八、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始执行。

篇5: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某地城某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

由担任领导职务的局领导轮流接待。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指在约定的每周三以外的其他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访人。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

建设局领导信访接待室设在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

(一)对局机关及其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建设局干部队伍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它信访事项。

五、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

(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四)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告知;

(五)对多人来访提出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人的代表提出;

(六)遇有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离。

六、接待群众来访的组织安排

(一)局信访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

(三)接待室应有接待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标志。

(四)局办公室每对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本制度自XX月日起施行。

篇6: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社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动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10日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具体安排按《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附表)执行。

第二条 当班局领导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须事先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协调其他局领导代班。

第三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的主要任务是:接待群众来访,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第四条 接待局领导须在信访接待记录薄上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意见和结果。

第五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实行首访负责制。

(一)当时能解答的一般性问题,要直接答复或责成有关处室当即解决。

(二)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或因政策条件所限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及时作好记录,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按照信访办理时限和程序要求,责成有关处室限期办理,并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办。

(三)遇有重大事项,值班局领导难以处理的,应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必要时提请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第六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地点为局信访接待室。

第七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期间,各业务处室须有一名负责人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具体问题处理的准备。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访接待日制度]

篇7: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社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动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我局研究制定了《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社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动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10日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具体安排按《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附表)执行。

第二条 当班局领导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须事先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协调其他局领导代班。

第三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的主要任务是:接待群众来访,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第四条 接待局领导须在信访接待记录薄上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意见和结果。

第五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实行首访负责制。

(一)当时能解答的一般性问题,要直接答复或责成有关处室当即解决。

(二)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或因政策条件所限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及时作好记录,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按照信访办理时限和程序要求,责成有关处室限期办理,并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办。

(三)遇有重大事项,值班局领导难以处理的,应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必要时提请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第六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地点为局信访接待室。

第七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期间,各业务处室须有一名负责人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具体问题处理的准备。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篇8: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制度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第二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第三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三、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四、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五、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其它公开内容。

以上公开内容可根据通常做法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第五条 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和每月不定期检查局属各科室、有关单位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 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篇9: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把我局建设成为真正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满意在机关”的文明单位。

二、实施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

本局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执法纪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

(二)公开的方式:

1、局机关办公楼大厅两侧及正面墙上设橱窗,公开本局职能职责、办事纪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办事时限及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各二级机构在进入办公场所显要的地方公开办事依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2、在机关大院坪内设置一固定办事结果公布橱窗,由各办事股室、各二级机构定期公布办事结果。

3、在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首向制窗口。

4、在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收费厅、收费厅内墙上设橱窗,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

5、各办公室内墙上挂牌公布各自职责的公开办事制度和行为规范。

6、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设岗位职责牌。

7、印制服务指南和各项办事须知,由首向制窗口视情发给来办事群众。

(三)公开的重点

1、对外公开的重点:①职能职责和办事依据;②收费、收税项目标准及依据;③承办人;④用地审批程序和结果;⑤造地费使用情况;⑥违法用地处理的依据程序和处理结果。

2、对内公开的重点:①招待、通讯、车辆管理等费用开支情况;②评先表彰情况;③公有住房出租出售情况;④奖金及福利分配情况;⑤工资调整情况;⑥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⑦招聘和人事分配情况。

三、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由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工作办公室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立由纪检监察负责人为首的监督评议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首向责任制。群众来局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应将其带到指定的办事机构或窗口找到经办人。

2、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为领导接待日,有疑难问题当日请示领导,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一般在5日内回复,同时公布领导值班电话。

3、挂牌上岗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设置岗位职责牌,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监督举报制度。发现本局工作人员办事违反程序或态度粗暴、语言欠文明、执法欠公平、服务欠热情等,可随时举报,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负责随时登记情况、调查核定。举报电话:3638271、3624242。

5、责任追究制度。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与公务员考核、奖惩及职务晋升挂钩,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设立“一表、二卡”。即政务公开事项申报表、政务公开检查督办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卡。

四、监督评议

(一)加强内部监督

健全本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制、奖惩激励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评议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评议,主要查评公开率和实现率。

(二)加强外部监督

进一步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联系,恳请他们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本局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同时每半年组织一次特邀监察员对本局的评议。

篇10:党务公开制度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通过党的会议、文件;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经党组书记或总支书记或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组织审核确认后再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篇11: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乡党委审批后公开。

篇12:厂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厂厂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厂务公开的原则

1、遵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

2、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有利于增加企业管理工作透明度;

4、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5、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

2、企业财务状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厂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和负责部门。(见附页)

四、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厂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成立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主管领导、纪委、工会、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厂党委书记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厂务公开的.情况。

附:厂务公开的项目、责任部门、形式和程序

一、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办公室

(二)主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企业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情况,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对合理部分予以采纳。

(三)公开内容

1、计划编制的原则;

2、计划的内容和计划分解、落实情况;

3、计划执行结果。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稿,经法人代表、总经理同意后由厂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2、召开企业中层干部扩大会议,对上述计划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3、提交厂职代会讨论审议,定稿后上报…..集团公司;

4、由各部室、分厂向干部、职工公布和贯彻上述计划;

5、半年或一年总结执行结果向职工公布,

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办公室

(二)主管部门责任:通过有效的途径,使厂职工了解决定的背景、原则和内容,征询意见、建议,整理成文。

(三)公开内容

1、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背景和决策原则:

2、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的内容和情况。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1、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由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根据企业各时期的情况提出,由办公室写出初稿,送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征询有关部室、分厂意见后形成正式决策;

2、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应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正式公布实施;

4、公布实施结果。

三、重大改革方案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改革项目部门负责,办公室协助。

(二)主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有效的适当途径,负责向职工公开企业重大改革方案,使职工了解本企业改革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合理部分加以采纳。

(三)公开内容

1、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目的和制定方案的依据;

2、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

3、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1、重大改革方案的讨论稿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提请法人代表审批,发送其他厂领导,有关部门和职工讨论,归纳意见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2、正式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公布实施;

4、公布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结果。

四、承包租赁合同实施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办公室

(二)主管部门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做好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的公开。

五、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纪委

(二)主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有效方式,使党委、纪委成员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实行了解和监督。

(三)公开的内容

1、个人重大情况报告;

2、住房情况、收入申报情况;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上交礼品礼金登记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1、本人填写廉政档案卷宗;

2、召开党委、纪委会,审议廉政卷宗的内容;

3、上报…..集团公司纪委。

信访接待日制度

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制度

完善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政策建议

公司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院院长院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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