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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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oque兔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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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本文共10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Toque兔柯”提供。

篇1: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在接收、加工、储存和交付等所有过程中,均有可识别的标识,以便能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

3、职责

3.1物料部负责在库材料及成品的标识与保存;

3.2各制造工序负责来料、生产过程中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标识与保存;

4、定义

5、程序

5.1标识可分为两类:

1)物性标识:确定物品的属性,重在强调这是什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班次、批号。

2)状态标识:确定物品的检验状态,如合格品、隔离或特采品、不合格品等。

3)环保标识:确定物品的环保状态。

5.2产品标识实施

阶段

工序

标识类别

产品标识实施及可追溯性

标识责任人

来料

物性标识

原材料包装

1)所有原材料,供应商应在材料的外包装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供应商

2)必要时,应在“采购协议”/“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材料的标识方法,或由我司品管部与供应商联系,明确规定材料的标识方法

3)由供应商负责制定包装设计及标识方法,由我司工程部/品管部批准

入库标识

将入库的材料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摆放,并放置于“来料暂放区”区域,且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应单独放置并在危险品的外箱上作明确标识

仓管员

状态标识

待检验

放置于“待检区”区域

仓管员

检验合格

检验合格品在现品票上盖“IQC PASS”章

IQC

检验不合格

检验不合格品,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粉红色《不合格》票(附件1)或盖“PQC NG”章

IQC

特采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绿色《特采》票(附件2)

IQC

过程

物性标识

篇2: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外箱指定位置:

半成品贴“青绿色”《周转票》(附件5)

成品贴“白色”《现品票》(附件6)

物料员

状态标识

生产过程中不良品标识

工位不良品用红色箭头纸或红色标识粘贴不良处,并放置指定的容器

作业员

合格标识

检验合格品在现品票指定位置盖“PQC PASS”印章

IPQC

检验不合格

检验不合格品,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粉红色《不合格》票(附件1)或盖“PQC NG”章

IPQC

特采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绿色《特采》票(附件2)

IPQC

报废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红色《报废》票(附件3)

IPQC

隔离/封存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黄色《隔离/封存》票(附件4),再挂上《不良品管理传票》在不合格LOT上

IPQC

阶段

工序

标识类别

产品标识实施及可追溯性

标识责任人

出货检验

状态标识

待检验

将PQC检验合格产品放置于 “待检区”。

物料员

检验合格

检验合格品在现品票指定位置盖“OQC PASS”印章

OQC

检验不合格

检验不合格品,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粉红色《不合格》票(附件1)或盖“OQC NG”章,再挂上《不良品管理传票》在不合格LOT上

OQC

特采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绿色《特采》票(附件2)

OQC

报废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红色《报废》票(附件3)

OQC

隔离/封存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黄色《隔离/封存》票(附件4),再挂上《不良品管理传票》在不合格LOT上

OQC

客退品

物性标识

篇3: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将入库的客退品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摆放,并放置于“客户返品区”区域

仓管员

状态标识

检验不合格

检验不合格品,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粉红色《不合格》票(附件1)或盖“PQC NG”章,再挂上《不良品管理传票》在不合格LOT上

客户/OQC

隔离/封存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黄色《隔离/封存》票(附件4),再挂上《不良品管理传票》在不合格LOT上

OQC

报废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红色《报废》票(附件3)

OQC

客诉品

状态标识

隔离/封存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黄色《隔离/封存》票(附件4),再挂上《不良品管理传票》在不合格LOT上

OQC

报废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红色《报废》票(附件3)

OQC

变更品

状态标识

变更前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浅黄色《变更前》票(附件7)

QC

变更后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浅绿色《变更后》票(附件8)

作业员

在库品

物性标识

/

物料部仓库应按机种分类存放产品并维护标识的完整性,产品的标识(包括检验状态标识)应维持到产品交付到客户处

仓管员

/

如出货时有尾数需拆箱时,仓库应在原标识上修改数量并签名,另外应按原标识票的内容(数量除外)重新填写、张贴一张标识票随产品交付

仓管员

尾数

状态标识

/

在现品票右上角贴天蓝色《尾数》票(附件9)

作业员

5.3标识格式与内容

各类状态标识的格式,具体参照附录附件

5.4其他情况标识

5.4.1对失去标识的或拆包后没有标识的材料/半成品及完成品应及时通知品管部进行确认并重新标识。

5.4.2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及产品贮存期间,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妥善保管标识,如标识模糊不清或丢失时,应向标识部门或产品流出部门追查并重新标识,若无法追查时,应由相关部门会同品管部对产品进行鉴别确认并重新作出正确的标识。

5.4.3过程中4M(人、机、料、法)发生变化时,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必要时,由工程部发出标识变更的通知,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变更前的产品标识要求,由责任部门在现品票上注明。

5.4.4产品特殊标识的控制

5.4.4.1产品的特殊标识包括:返修品、加工品、全检品、选别品、对策品、修模品、变更品、特采品、限量品、暂定品、配套品、试制样品等。

5.4.4.2需进行特殊标识时,应在产品外箱上张贴相应特殊标识或在现品票右上角进行标识。

5.4.4.3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标识。

5.5追溯性

5.2.1注塑生产时,原材料材料批号记录于《注塑材料干燥确认记录表》,予以追溯。

5.2.2后工序生产时,将来料生产日期记录于《生产日报》,予以追溯。

5.2.3追溯性范围:以生产日期为基准,以当日日期为批量追溯限度;

5.2.4产品的追溯性可逆向追溯至投入批,从而明确其生产批次、工序、日期、作业员等。

5.2.5追溯方式

5.2.5.1凭标签内容追溯;

5.2.5.2凭注塑《生产日报》和《注塑材料干燥确认记录表》,后工序《生产日报》追溯。

5.6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标识。

6、记录

6.1《注塑材料干燥确认记录表》

6.2《生产日报》

6.3《不良品管理传票》

7、附录

附件1:附件2:

尺寸规格:尺寸规格:

长*高=5cm*4cm长*高= 5cm*3.5cm

颜色:浅红色颜色:绿色

附件3:附件4:

尺寸规格:尺寸规格:

长*高=5cm*3.5cm长*高= 5cm*3.5cm

颜色:红色颜色:黄色

附件5:附件6:

尺寸规格:尺寸规格:

长*高=10cm*10cm长*高= 10cm*10cm

颜色:青绿色颜色:白色

附件7:附件8:附件9:

尺寸规格:尺寸规格:尺寸规格:

椭圆形=3.5cm*1.5cm椭圆形=3.5cm*1.5cm椭圆形=3.5cm*1.5cm

颜色:浅黄色颜色:浅青色颜色:天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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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标识安全管理制度

标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工段部门负责对本工段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设备部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1.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1.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xx设置警示标识。

1.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1.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1.6、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告知

2.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2.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2.5、设置公告栏:

2.5.1、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2.5.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2.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2.5.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3、警示

3.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3.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3.2.1、术语

3.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3.2.2、基本形式

3.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3.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3.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3.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3.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3.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3.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3.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3.5、设置

3.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3.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3.5.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3.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3.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3.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3.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3.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3.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5.3、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

3.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3.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3.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4、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4.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4.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4.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

4.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5、检查与维修

5.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

5.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采购

6.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20xx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环部。

6.2、安环部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

篇5:产品管理制度

1、产品承揽

(1)公司所有生产产品均由销售部销售。

(2)产品销售时,1吨以下可不签合同。1吨(含1吨)以上必须签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经销售经理审核批准后到经理处盖合同章。

(3)所有订货合同均需填写《承揽评审记录表》。空白表格存放于销售部。业务员接订货通知后,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完毕后报销售部经理签字(若销售部经理不在由销售办主任代签)后,交销售办主任评审。

如业务员外出不在公司,由销售部经理填写,如业务员及销售部经理均不在公司,可由销售办主任代其填写,但业务员必须在回公司24小时内主动找营销办主任复核签字,逾期视为认可,否则出现一切责任由业务员承担。不填写承揽评审记录表,不予安排生产计划。

营销办主任接《承揽评审记录表》评审后及时将生产计划下达到生产部,由生产部当日评审入库时间,而后,营销办主任依据生产计划将填写了计划号及入库时间的《承揽评审记录表》,一联返销售部经理或业务员,二联留底,三联交生产部。

2、合同的评审

(1)合同评审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进行。

(2)合同评审结束至交货前,相关业务员可到生产车间、仓库了解自己的产品生产、入库情况,在必要时可向营销办主任提出书面建议,营销办主任根据情况全权代理及时与相关生产车间调整处理。

(3)营销办主任下达生产计划二联至生产部,三联至成品仓库,并由生产部评审人员及成品库保管员在计划存根联签字接收。

(4)因客户要求,营销部下达生产计划后确需补签合同时由相关业务员写出书面申请,找营销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加盖合同公章,此书面申请存营销部经理处。

(5)成品合同评审规定

①生产部合同评审员对生产部产品准时交货负责。因而生产部合同评审员必须时刻高度关注各车间生产进度,准确掌握各生产车间工序实际生产状况,灵活准确地安排转序和交货时间,严禁固定地按天数累加生产数量来确定交货日期,如遇用户要货特别急这一特殊情况,由销售部经理找生产部经理及生产部合同评审员给予特别评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②如发生意外设备故障,由生产部经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交货期,仍保证不了的,生产部经理需与销售部经理协调推迟交货期,由销售部经理在《推迟交货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交营销办主任更改交货期。

(6)成品入库规定

①按计划每批次成品包装结束后,包装车间主任必须立即与装车人员联系办理转序入库。装车人员必须保证当日办理入库。装车人员对同一天多批次入库的产品,应与包装车间主任及营销部主任主动沟通,按照缓急安排入库,对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入库,否则就会造成误交货的产品,包装车间主任应该与装车人员提前协调,妥善安排。

②入库成品必须带有产品标识和合格证,顾客需要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还应附带产品质量证明书一起入库。

3、合同的更改

(1)合同的更改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办理,由营销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沟通后填写《合同变更记录》并签字确认,由生产部拟订好修订合同,由生产部合同评审员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办主任,并将评审结果协调营销部经理及业务员联系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后重新修订合同。

(2)对于交货期变更的,由生产部书面通知营销办主任,将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传递到相关承接人员,确保其知道已变更的信息。

4、产品入库发货程序

(1)成品库保管员对生产部入库的成品按照生产计划中下达的规格、数量(支数)入库并挂好标识(所售客户名称及规格),保证帐物相符,以免混淆。

(2)成品库保管员对入库后产品的包装完好负责,对入库时包装破损的拒绝入库。

(3)对于客户要求单件计量的产品,产品入库时,入库人员应出具每件产品的明细表,成品库保管员根据明细表,核实明细表中累计的重量并抽查与单件产品填写的重量是否一致并清点此批产品的数量(件数),核实无误后,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并当场清点所入件数是否和明细表一致,如有意外,暂停办理入库手续,查明后再办,车间及其他计量人员要认真计量每一产品的重量(客户反馈有重量不足或其他错误时,分别由打包计量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杜绝因重量不足影响我公司信誉的现象。

(4)成品销售时,由销售部经理或业务员陪同顾客到仓库提货。成品库保管员按用户所要的规格发货过磅,提货人或业务员监磅以示数量认可。发货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二联财务、三联营销部、四联顾客。业务员在发货单存根联签名,为顾客送货情况,业务员必须让承运人在发货单存根联“承运人”一栏处签名,并注明“承运数量准确”字样,以示承运数量准确。仓库保管在第二联应注明此批产品何时下达生产计划,何日何时入库,然后由发货人持第二联到销售部经理处签好出厂价,并由销售部经理签下计划日产品订价,加工费及标明商家符号,厂家符号。如销售部经理不在,应找营销办主任代签,假若以上二人都不在应找总经理签发后到财务部开具发票,然后由发货人持发票或出门证到仓库交给成品库保管员,保管员在出门证处签字,以示发货数量准确。如客户需要出具发货清单时,由成品库保管员给予逐项填写并随货同行。

篇6: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投资品种。

第三条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连续12 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篇7:产品管理制度

1、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进货时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供货协议。

不得向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农资产品。

2、采购农资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农资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管理规定,查验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索取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登记、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对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农资,不得入库,并做好退货处理记录,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向XX县(区)农业局报告。所购产品信息必须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

3、对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核实无误后,应索取进货发票,进货发票应注明进货时间、产品名称(产品通用名)、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必须向农资购买者出具发票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当如实注明售出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以及购买人和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当出具使用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

5、所有产品均应按进、销货日期依次记录并建立进货、销售台帐。进销台帐内容包括:

进货日期、供货商、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登记证以及销售日期、购货单位、规格型号、销货数量、保质期等。

进、销货凭证、证明文件资料分类保管,台帐至少保存两年。

6、推行实名购买制度,进货、销售信息应当实时录入农药监管系统,实现农药产品可追溯。

篇8: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示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是,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表示符合国家标准GB284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安全色》的要求。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3、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4、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5、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四、设置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示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

2、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设置方法

1、方式

1.1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

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2、间隙

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2.3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2.4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5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6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7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8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3、固定方法

3.1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3.2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3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的固定在标志杆上。

篇9: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要针对作业条件危险部位,悬挂符合GB2894《安全标志》的安全警示色标,并要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要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

(3)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并非始终不变,设专人管理,要分三个阶段设置,在工程施工地下阶段、地上阶段、装饰阶段分别设置,分别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当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标志必须按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设置。安全标志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标挂,不可全部并排列挂流于形式。

(5)安全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严禁任何人随意拆除,挪动或损坏。

(6)现场明确安全标志的增补、删减、变动、管理的责任人,以确保现场安全标志增补、删减、变动、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7)安全标志布置图也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时时行安全标志的增补、删减、变动。

篇10: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1、含意明确无误

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明确无误,不使人费解或误会,使用容易理解的各种形象化的图形应优先于文字警告,文字警告应采用机器国家的语言;确定图形符号应做理解性测试,标志应符合公认的标准。

2、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

符号或文字警告应表示危险类别,具体且有针对性,不能笼统定“危险”两字。如“禁火、防爆”文字警告,或简要说明防止危险的措施(例如指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具体说明“禁止烟火”,“小心碰撞”等。

3、标志的设置位置

机械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文字所表示的内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4、标志应清晰持久

直接印在机器上的信息标志牢固,在机器的整个寿命期内都应操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1次,发生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房应设置注明下列事项的布告牌:

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每层罐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其他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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