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粉尘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本文共1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名字不重要”提供。
篇1:粉尘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篇2: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要求
(一)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
一、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二、车间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道洁净、通畅。
三、车间看板应每日擦拭,保持整洁,内容及时更新。
四、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五、车间整洁、无杂物、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六、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报废工件及时清理出生产区域。
七、工艺图纸应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图纸整洁、完好。
八、工具厨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工具厨内、工具厨上干净、整洁,下班后工具厨上锁。
九、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垃圾筒中,每天下班前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十、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十一、车间内代加工物料、待检物料、合格待转物料、不合格物料应分区域放置,所有物料要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管理权责和奖惩一、车间负责现场卫生清扫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综合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二)奖惩措施:
(1)根据上述管理要求,生成《生产卫生检查表》,实行每日检查。
(2)每日检查结果:
①连续一个星期检查结果为100分的班组,奖励整个班组50元/周。
②一周检查结果,平均分90分以上的班组,不做奖惩(不包括同一问题点一周内重复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班组)
③一周的检查结果中,同一问题重复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每多出现一次整个班组罚款20元/次,班组长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④一周检查结果,平均分80——90分的班组,全场通报批评。
⑤一周检查结果,平均分80分以下的班组,全场通报批评,整个班组罚款30元/周,班组长提交相应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完成,由公司进行复查。
⑥考核结果公布后一日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向班长提出异议,并提交书面申请,由班组进行初审,车间复审并裁决;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班组可向车间提出异议,并提交书面申请,由车间进行初审,综合部复审并会同车间作出裁决。
篇3: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杀菌篮、瓶垛、产品垛、包装物、原料果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果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瓶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放在机器设备上。
5.4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存在油污、灰尘、结垢现象。检查、维修、拆卸进行清洁时,不得污染食品。
5.5工作台、操作工具、容器、电子秤、物品架表面在使用后均应清洁后擦拭干净,特别是台案的棱角部位及地脚部位,电子秤的底盘及缝隙部位、小推车的车轮部位应加强清洁。
5.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如菜刀、菜板、筷子、漏子、水舀、小钢桶(盆)等在下班后先刷洗干净,再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
5.7清洁工具使用后清洁干净,然后按指定位置摆放。
6、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6.1所有员工须经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车间,不许走物流通道。清洁区员工与一般作业区员不许串岗:如精加工车间与杀菌车间不能互相窜岗;饮料包装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果浆线投料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等。
6.2、进入洁净工作区的员工必须更换整洁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口罩。
6.3工作服应衣扣整齐,工作帽应能达到将头发全部覆盖的目的,口罩也应佩戴标准。
6.4工作服及里面的衣服上不能有小的装饰物,工作服的口袋内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防止落入产品及设备中。
6.5男士不能留长发,不留长胡须,女士不化浓妆,不喷香水,不涂指甲、口红等。
6.6进入工作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耳环,不留长指甲等并且不可在工作帽上佩戴装饰物。
6.7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清水→洗手液→清水→消毒液→清水→烘手,洗手的同时包含清洁指甲。
6.8工作服、帽、鞋不能穿出生产区域,需外出时应更换自己的服装。
6.9上厕所、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必须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消毒。
6.10不允许在工作区里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背对生产线并用卫生纸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11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围裙、手套等个人物品放在车间内。
6.12不允许在车间内吃药、吃食品、喝水(饮料)等。
6.13严禁用脚踩、踏成品物料,严禁坐在成品及包装物品上。
7、检查与考评各车间主任在本部门主管领导下监督全体员工(含维修、电气)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各品控员、卫生员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和相关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根据记录及不定期抽查结果对生产部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同时对品控部的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出现不合格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项次乐捐额:直接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20元,生产主管(副主管)20元;落实不到直接责任人的乐捐额同时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承担。
篇4: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车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 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 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
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 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 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篇5: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控制,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 职责
3.1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
3.2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3.3清洁工负责打扫区域内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卫生间等。
4 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和清洁,车间主任和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4.2.1.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4.2.1.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4.2.1.7现场目视牌保持清洁、无污迹。
4.2.1.8楼梯通道畅通。
4.2.1.9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10厕所、洗手处、换衣房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生产设备、管道在使用前须消毒,使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4.2.2.2设备保持干净无油污(包括消防器材),计量器具清洁内外清洁、无污渍。
4.2.2.3不使用的设备、生产用具(包括各种计量仪器、转运设施等)应定期清洗,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器、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衡器的托底(盘)、游标及砝码在使用前、后揩拭干净。
4.2.3.4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4.2.3.5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4.2.3.6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4.2.3.7卫生洁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按指定位置摆放。
4.2.3.8饮用水杯保持干净,放在指定位置。
4.2.3.9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无杂物。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不能放入垃圾箱的工业垃圾必须定时清理(二小时一次)。
4.2.4.2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前,须在更-衣室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调配人员按规定着装和带好其他防护用品(如粉未生产时戴口罩),然后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才能进出入生产区域。
4.3.2.5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保持工作服和双手卫生,发现弄脏,及时清洗;到卫生间后必须重新清洗和消毒双手。
4.3.2.6车间生产人员(外来人员)进入黄色区域(调配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服、口罩;进入红色区域(内包装区域)必须二次更-衣、消毒,方可进入。
4.3.2.7员工外出办事在更-衣室去除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回车间时按规定穿工作服,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并按规定带好其他防护用品。
4.3.2.8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车间;如果必须进入,有关人员(如公司领导及检查人员、检验员、销售内勤等)进入车间必须按车间着装规定和卫生要求办理;其他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经生产副总审批。
4.3.2.9车间员工下班时,须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并保持工作服摆放整齐。
4.3.2.10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4.3.2.11禁止将个人用品带入生产场所;禁止在生产车间吸烟、吃东西。
4.3.2.12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在仓库中领取原辅料时需把好原料卫生关。
4.4.2均质机、调配釜、反应釜、搅拌缸和生产用的其它容器及管道在使用前、后进行冲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4.3调香锅加盖防蚊蝇、防尘,使用后立即冲洗干净,不得存有异味。
4.4.4纯净水贮水箱每月清洗一次。
4.4.5软管输出口端不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6经管道灌装的产品,灌装口不得加滤布进行灌装,每批产品包装完毕,必须清洗过滤器、过滤网、漏斗及垫网。灌装称量后随即盖上塑桶盖,以防瞬间异物落入产品。任何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着地和贴墙放置。
4.4.7标签打印人员负责产品标签的字迹清晰和标签纸面清洁,外包装工负责包装物(瓶、桶、袋、标签、纸箱)的清洁,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的干燥和清洁。严禁使用模糊不清或肮脏的标签,严禁使用被污染或渗漏的包装桶和桶盖。
4.4.8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须加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空桶,可先放在暂存区内,待暂存区放满后,在车间外垃圾箱外摆放整齐。
4.4.9产品包装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4.4.10生产操作区(包括操作台面、调香锅及相关的辅助设施)不定时清洗,保持清洁;调香锅在产品包装完后立即冲洗干净;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员工进行纠正,并计入个人每月的工作绩效考核。
4.5.2公司办公室每周对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篇6: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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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厂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要求当班对责任机台及正在生产机台卫生进行打扫。
2、每周不定时对各工段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各工段要维持好。
3、当天白班卫生保持好,中班班长义务协助白班搞好现场管理工作,且中班接班后发现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处理。
4、车间地面灰尘较多,每班负责拖一遍。机器表面不得用水冲洗,防止水冲进机器的配电箱,要用湿布头搽。
5、交接班时交班人对工作台上下进行整理,垃圾清理干净,地面进行打扫,每班下班后将各班产生的垃圾拉到垃圾站,接班班长负责监督。
6、卫生打扫要求机台四周地面的卫生要干净、整洁,没有垃圾、油迹、水迹;机台底下要求打扫干净,没有杂物;上料梯要干净,没有粉尘、垃圾;机器的可见部位没有灰尘、原料,对于停机状态的机台包括机器顶盖要打扫干净等。
7、设备:模具等设备的摆放保养,工作完毕现场的设备回收等。
篇8: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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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控制,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职责
3.1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
3.2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3.3清洁工负责打扫区域内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卫生间等。
4、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和清洁,车间主任和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4.2.1.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4.2.1.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4.2.1.7现场目视牌保持清洁、无污迹。
4.2.1.8楼梯通道畅通。
4.2.1.9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10厕所、洗手处、换衣房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生产设备、管道在使用前须消毒,使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4.2.2.2设备保持干净无油污(包括消防器材),计量器具清洁内外清洁、无污渍。
4.2.2.3不使用的设备、生产用具(包括各种计量仪器、转运设施等)应定期清洗,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器、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衡器的托底(盘)、游标及砝码在使用前、后揩拭干净。
4.2.3.4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4.2.3.5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4.2.3.6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4.2.3.7卫生洁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按指定位置摆放。
4.2.3.8饮用水杯保持干净,放在指定位置。
4.2.3.9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无杂物。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不能放入垃圾箱的工业垃圾必须定时清理(二小时一次)。
4.2.4.2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前,须在更衣室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调配人员按规定着装和带好其他防护用品(如粉未生产时戴口罩),然后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才能进出入生产区域。
4.3.2.5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保持工作服和双手卫生,发现弄脏,及时清洗;到卫生间后必须重新清洗和消毒双手。
4.3.2.6车间生产人员(外来人员)进入黄色区域(调配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服、口罩;进入红色区域(内包装区域)必须二次更衣、消毒,方可进入。
4.3.2.7员工外出办事在更衣室去除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回车间时按规定穿工作服,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并按规定带好其他防护用品。
4.3.2.8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车间;如果必须进入,有关人员(如公司领导及检查人员、检验员、销售内勤等)进入车间必须按车间着装规定和卫生要求办理;其他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经生产副总审批。
4.3.2.9车间员工下班时,须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并保持工作服摆放整齐。
4.3.2.10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4.3.2.11禁止将个人用品带入生产场所;禁止在生产车间吸烟、吃东西。
4.3.2.12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在仓库中领取原辅料时需把好原料卫生关。
4.4.2均质机、调配釜、反应釜、搅拌缸和生产用的其它容器及管道在使用前、后进行冲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4.3调香锅加盖防蚊蝇、防尘,使用后立即冲洗干净,不得存有异味。
4.4.4纯净水贮水箱每月清洗一次。
4.4.5软管输出口端不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6经管道灌装的产品,灌装口不得加滤布进行灌装,每批产品包装完毕,必须清洗过滤器、过滤网、漏斗及垫网。灌装称量后随即盖上塑桶盖,以防瞬间异物落入产品。任何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着地和贴墙放置。
4.4.7标签打印人员负责产品标签的字迹清晰和标签纸面清洁,外包装工负责包装物(瓶、桶、袋、标签、纸箱)的清洁,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的干燥和清洁。严禁使用模糊不清或肮脏的标签,严禁使用被污染或渗漏的包装桶和桶盖。
4.4.8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须加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空桶,可先放在暂存区内,待暂存区放满后,在车间外垃圾箱外摆放整齐。
4.4.9产品包装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4.4.10生产操作区(包括操作台面、调香锅及相关的辅助设施)不定时清洗,保持清洁;调香锅在产品包装完后立即冲洗干净;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员工进行纠正,并计入个人每月的工作绩效考核。
4.5.2公司办公室每周对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篇9: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1、矿防尘工作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每月制定详细的防尘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1)安装(拆除)防尘管路。
(2)新增水袋和喷雾设施。
(3)规定日期测定粉尘浓度。
2、每个月对防尘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下个月的防尘工作计划。
3、有粉尘飞扬的工作地点,要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和洒水管路。
4、建立防尘领导小组,将矿防尘工作纳入作业规程、工程设计和作业计划中,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防尘工作。
5、粉尘日常检查工作,由指定负责单位或工作人员进行,并做到不漏检、不损坏防尘装置。
6、矿每月必须对产生粉尘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测工作,并制定防尘措施,填写好测尘记录。
篇10:车间粉尘防护措施
车间粉尘防护措施
一、我司粉尘车间的清理分为日清、周清、月清,即班次清理一次,每周大清理一次,每月彻底清理一次。日清理内容包括:现场地面、设施表面、收集尘点等地方要进行清理,保持车间的干净整洁;周清理包括:现场地面、设施表面、收集尘点、电源箱内、设施死角部位的清理;每月大清理内容包括:除含有日清理、周清理内容外,还包括车间所有地面、电线槽、墙面等全方位不留死角的彻底大清理。除上述清理外,粉尘较大的部门要在班次中安排人员不定时对车间地面粉尘进行清理。各种清理必须指定责任人,其中周清理必须有部门领导负责到现场监督,月清理必须有部门领导和安保办人员到现场监督。
二、粉尘场所人员的培训规定:粉尘场所所有新入职人员要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且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其中粉尘的爆炸一般原理和预防粉尘场所爆炸措施为必须培训的项目。日常和月度内,粉尘场所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粉尘场所的安全培训。
三、粉尘场所每年必须做2次以上的应急处理措施的演练,其应对措施应务实、有效,演练记录应保持完整。
四、粉尘场所的电气必须是防爆型的,在不能完全做成防爆型时,应至少在粉尘常态可能生成爆炸浓度的区域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如喷粉车间设施内所有电气必须都是粉尘防爆型的电气)。
五、在粉尘场所不能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用具,如铁器清理工具等。粉尘场所不能使用气管吹灰,以免产生杨尘。粉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或电焊、切割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动火作业票,并由安保办派员到现场监督方可。
六、粉尘场所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设备点检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其中喷粉房的燃气设备、喷粉设备等必须每个月请专业人员做一次彻底的检查维修保养。粉尘场所应保持所有设备处于良好可用状态,一旦出现粉尘系统的设备损坏或异常时,部门必须组织人员暂到安全点等候,直到设备修好为止。当粉尘场所的粉尘浓度达爆炸浓度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到安全点等候直到其解除为止。粉尘场所的人员除特别要求要穿防静电服外,其他粉尘场所人员应配备棉质服装。
七、粉尘场所的部门应明确各人员的安全职责,要做到逐级负责、逐级监督,对不履行其安全职责或履行不好安全职责的要及时处理,以免留下隐患。
八、粉尘场所的监督管理模式为:分管负责人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安保办依制度监管、员工参与监督的管理模式。其中部门应对其粉尘场所的安全负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九、安保办应及时了解国家有关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政策,及时向各方传达并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对不能执行的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十、公司鼓励有粉尘作业的部门开发更安全、更先进的作业工艺,适时的淘汰不符合发展要求的粉尘作业设施设备。鼓励通过技术措施来提高粉尘作业场所的安全性。
粉尘对人体健康影响
(1)破坏人体正常的防御功能。
长期大量吸入生产性粉尘,可使呼吸道粘膜、气管、支气管的纤毛上皮细胞受到损伤,破坏了呼吸道的防御功能,肺内尘源积累会随之增加,因此,接尘工人脱离粉尘作业后还可能会患尘肺病,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病程加深。
(2)可引起肺部疾病。长期大量吸入粉尘,使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引起尘肺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而使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矽肺是纤维化病变最严重、进展最快、危害最大的尘肺。
(3)致癌。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石棉是世界公认的人类致癌物质,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细胞瘤,可使肺癌的发病率明显增高。
(4)毒性作用。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被溶解吸收,引起铅、砷、锰等中毒。
(5)局部作用。粉尘堵塞皮脂腺是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刺激及损伤可导致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刺激呼吸道粘膜,可引起鼻咽、咽炎、喉炎。
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肺纤维化就是肺间质的纤维组织过度增长,进而破坏正常肺组织,使肺的弹性降低,影响肺的正常呼吸功能。
引起尘肺病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无机矿物性粉尘,包括石英粉尘、煤尘、石棉、水泥、电焊烟尘、滑石、云母、铸造粉尘等,还有一类是有机粉尘。
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尘肺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其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尘肺病早期矽肺没有明显自觉症状,或者只有很轻微的自觉症状,往往是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时才会发现。但随着疾病的进展,特别是晚期的矽肺病人,就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觉症状。病人常见的首发症状是气短。病情较轻的,往往在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爬山时感到气短,稍微休息一会儿,就能好转。再严重一点的,做一些轻体力劳动,走上坡路或上楼梯时有明显气短。
病情严重或有并发症时,由于呼吸和循环功能受到明显损害,会出现胸闷、气短,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还可以有咯血、无力、消瘦、失眠、食欲减退等。如果有发热,肝大和浮肿,则可能并发了别的疾病。
(1)咳嗽。尘肺病人易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病人多合并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显加重。咳嗽与季节、气候等有关。
(2)咳痰。一般咳痰量不多,多为灰色稀薄痰。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3)胸痛。尘肺病人常常感觉胸痛,胸痛和尘肺临床表现多无相关或平行关系。部位不
一,且常有变化,多为局限性。一般为隐痛,也可胀痛、针刺样痛等。
(4)呼吸困难。随肺组织纤维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
(5)咯血。较为少见,可由于呼吸道长期慢性炎症引起黏膜血管损伤,痰中带少量血丝;也可能由于大块纤维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损及血管而使血量增多。
(6)其他。除上述呼吸系统症状外,可有程度不同的全身症状,常见有消化功能减低。
煤工尘肺症状
煤尘肺早期无症状,病程进展缓慢。肺气肿形成同时伴有阻塞性细支气管炎者,可出现活动后气急、咳嗽、咳痰。伴有支气管扩张时可有大量浓痰咳出。晚期病人呼吸道易感染。易继发肺源性心脏病、心力衰竭,出现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症状。
石墨尘肺及其症状
石墨尘肺是由于长期吸入高浓度石墨粉尘所引起的尘肺。
石墨尘肺患者肺脏的改变酷似煤工尘肺,肺内出现大小不等的黑斑点。患有石墨尘肺的病人多有不明显的症状,如出现轻度鼻咽部发干、咳嗽、咳黑色黏痰,劳动后由胸闷、气短现象。由于石墨尘肺容易并发病毒、细菌感染,包括结核感染,所以患者可出现反复发作的呼吸系统炎症,加重肺功能损害。
电焊工尘肺是长期大量吸入电焊烟尘所致的一种尘肺。电焊烟尘的化学组成以氧化铁为主,此外还有二氧化锰、非结晶型二氧化硅、氟化硅、氟化钠,做为一种混合型粉尘。因此,电焊工尘肺是一种混合型尘肺。电焊作业分布范围很广,但主要以船舶、车辆、机械、锅炉制造、化工设备安装等部门电焊工人数量最多,当在船体、锅炉或油罐等通风不良或密闭容器内焊接时,接触电焊粉尘浓度较高,易发生尘肺。发病工龄一般在以上。
电焊工尘肺早期症状、体征不明显,可有胸部不适、胸闷、气急、咳嗽、咳痰、胸部隐痛等。并发呼吸系统传染时,上述症状加重,双肺可闻及干、湿啰音等。合并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时,可出现相应的症状和体征。
X线表现以不规则小阴影为主,在两肺中下野为多,间有类圆形小阴影,直径多在1.5mm以下。部分病例以类圆形小阴影为主,而且密集度常常较高,此种表现多见于在粉尘浓度很高环境中作业的工人,少数病例还可出现大阴影。
石棉肺
石棉肺是我国法定尘肺病的一种,其主要病理改变是肺间质纤维化和胸膜纤维化。石棉所致肺间质纤维化开始多在肺下部,随病情进展逐渐向全肺扩散,严重时正常肺组织的细支
气管、肺泡等完全被纤维化代替,并和扩张的细支气管混合在一起形成蜂窝状改变,从而影响正常的呼吸功能。胸膜纤维化主要表现为胸膜增厚、粘连,由于纤维化组织的收缩及胸膜纤维化,可使肺脏体积明显缩小。在一般职业接触情况下,石棉肺发生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一般经10-,在停止接触石棉粉尘后,肺纤维化仍可继续进展,病情不断加重。值得注意的是,长期接触石棉粉尘的工人,离岗时虽然没有发现石棉肺,但离岗后仍有部分工人可能发生石棉肺。
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场的职业卫生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有如下职业卫生要求:
(1)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相适应的粉尘防护设施;
(3)工作场所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和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粉尘作业的个人卫生保健措施
(1)加强个人卫生
一是要注意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中的卫生,如使用防毒口罩,在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用法和如何判断失效等知识,经常更换滤料,以免误用或使用无效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专人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二是要注意个人卫生,不要在车间抽烟、进食和饮水及存放食品、水杯,更不能在生产炉热饭、烤食品,以免毒物污染食品进入消化道。要勤洗手,凡是脱离操作后,做其他事前要洗手,如抽烟、吃饭、喝水、去卫生间等。尘毒作业工人下班后要洗澡,换干净衣服回家,工作服勤换洗,不得穿回家等。
(2)科学加强营养
应在保证平衡膳食的基础上,根据接触毒物的性质和作用特点,适当选择某些特殊需要的营养成份加以补充,以增强全身抵抗力,并发挥某些成份的解毒作用。
高蛋白:蛋白质及其组成的氨基酸,如半胱氨酸、甲硫氨酸和甘氨酸,除参与集体的蛋白质合成外,还对某些毒物具有解毒的功能。
高维生素:维生素是许多重要酶的组成部分,参与机体一系列物质代谢过程。尤其是接触损害神经系统的毒物,应增加维生素B1、B6、C等;接触损害造血器官的毒物,应增加维生素B族的叶酸,B6、B12,维生素C等促进骨髓的造血机能。
适当量的糖:糖可提供葡萄糖醛酸可与毒物结合,排出体外,如苯。
补充微量元素:接触锰时应补铁,锌和硒可防止或抑制镉的某些毒性,接触镉应多服用维生素D和钙,接触损害精神系统的毒物,钙、磷也应充足。
低脂肪:饮食中脂肪过多,可增加铅、烃类和卤代烃在肠道内的吸收等。
多喝水:夏季的高温作业工人,补充含盐清凉饮料,可促进毒物的排泄,而且提倡喝茶水,茶含有鞣酸,能促进唾液分泌,有解渴作用,又含咖啡因,兴奋中枢神经,解除疲劳。
(3)加强锻炼、促进代谢。
(4)禁烟、酒:酒(乙醇)可将储存在骨骼内的铅动员到血流中,产生铅中毒症状。
怀疑自己可能得了尘肺病,该到哪里去诊断、就医
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应先到原工作单位取得职业史相关证明材料,再到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该医疗卫生机构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咨询。
篇11: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岗位操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粉尘作业防护的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
4.1.1公司粉尘治理工作的直接负责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
4.1.2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4.1.3负责对粉尘治理项目的确定落实;
4.1.4负责对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2机动部
4.2.1负责对工厂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通风、除尘系统进行日常安全监察,防止出现老化、发热、磨损、撞击火花、强烈振动、接触不良、接地不良、漏电、除尘效率下降等现象;
5、粉尘作业安全管理
5.1粉尘作业的管理
5.1.1人员要求
5.1.1.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5.1.1.2有下列情况的劳动者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a)各种类型活动性肺结核病。
b)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
c)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d)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5.1.1.3对接触粉尘作业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1.1.4禁止在粉尘作业场所用餐和饮水、吸烟。
5.1.2防护要求
5.1.2.1凡涉及粉尘作业的工作岗位,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器具、通风设备应齐备。
5.1.2.2员工进入粉尘作业岗位之前必须佩带公司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具(防尘口罩)和预防性药品。
5.1.2.3在进入粉尘工作岗位作业之前,必须降低粉尘浓度,不应在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1.3过程控制要求
5.1.3.1凡涉及粉尘的岗位,安全员必须对该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作业环境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粉尘危害预防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5.1.3.2凡进入粉尘作业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防护要求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等,作业人员使用的防尘保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防尘设备必须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保养。
5.1.3.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岗位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5.1.3.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1.3.5员工离开粉尘作业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5.1.3.6安全员根据公司车间自身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危险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监督限期治理。
5.1.3.7在粉尘作业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5.1.3.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禁止进行吹扫。
5.1.3.9若粉尘岗位起火,应正确选择灭火剂。
5.2健康管理严格依照《尘肺病防治条例》对公司粉尘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培训
6.1粉尘作业安全培训应当作为企业岗位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规划。
6.2对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粉尘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有关劳粉尘作业危害预防知识的培训。
6.3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法规、卫生防护知识、岗位安全操作及培训。
篇12: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篇13: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
4.3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4.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5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
4.6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4.7企业应配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4.8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9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0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订本公司粉尘清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4.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12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部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4.1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14作业人员尽量减少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1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4.16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篇14: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