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户籍改革制度细则,本文共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cairuixi”提供。
篇1:福建户籍改革制度细则
关于福建户籍改革制度细则
据了解,福建省目前正在研究制订相应的户籍制度改革贯彻实施意见,该贯彻实施意见出台后,包括福州、厦门、平潭在内的所有区域的户口迁移政策还将进一步放宽,届时,流动人口将免费办居住证,没有落户也能享受本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适应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福州、平潭、厦门三地将设定相关条件才可落户,并全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福厦岚三地将建积分落户制度
《意见》明确,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厦门市要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其他地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居住在福建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是我省贯彻国务院有关政策的重要举措。目前,具体的积分门类、落户分值要求等细则尚在制定之中。省政府要求厦门等地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于6月30日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
制度知识科普什么是积分落户制度?
积分落户制度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等诸多省市实行。落户者的分值计算分别包括其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工种、服务年限、纳税额度等诸多指标,而我省即将推行的积分落户政策也很可能会涉及这些指标。另外,申请积分落户可能还会有年龄、学历等方面的门槛。
福州和平潭两地积分落户具体的要求已大体明朗,包括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新政解读
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明确,福州、平潭、厦门三地将设定相关条件才可落户,并全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而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则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者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福州平潭厦门将建积分落户制度
省政府明确,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厦门市将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全面放开泉州等地落户限制
省政府规定,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比如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如果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省政府表示,上述一、二两点所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前述落户条件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调整积分落户分值比重或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在就业居住地落户。
研究制定我省居住证制度《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研究制定我省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推动建设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各类人口信息的整成,形成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惟一标识的人口综合信息库,并实现人口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
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福建省政府新政还明确,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做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投靠落户办理
3月1日起,厦门即将执行新的投靠落户政策,新的投靠落户如何办理?
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的办理条件为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同时夫妻已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这些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者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4父母投靠户口在本市岛外各区的成年子女,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如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另,落户厦门有预受理模式了!厦门市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当天无法安排办理的,领到预受理单经盖章有效的,可延长到3月31日!
篇2: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
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最新版
山西是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然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计划到,全省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由此拉开了该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
近日,山西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力保障,还将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的公共服务权利,然后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等权利。
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以及其他便利。同时,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有序放开太原市和大同市城区落户限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采煤沉陷区居民、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此外,还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动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县城先行开展“大县城”试点,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重点发展一批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大县城,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撤县改市,提高行政效率。赋予城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允许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发展。
记者获悉,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这对于有序推进江西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这就意味着,以后,不再以户口论身份。
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南昌中心城区有序放开五大类落户限制
进城农民在哪儿落户?《意见》提出,分五大类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投靠类: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市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市落户,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市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购房类: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投资经商类: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人员,不受投资纳税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人才类: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并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务工类:《意见》指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对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积极放开落户限制。投靠类、购房类、投资经商类、人才类落户条件与南昌市中心城区一致。
篇3:户籍改革制度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这一重大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7月3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发改委、住建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进行了在线直播。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这次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据介绍,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到,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另一个目标是要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
根据中央的安排,近期国务院还将召开会议,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户籍改革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
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到底,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截至6月底,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7万,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增幅有所下降,区域分布也有新变化,中西部农民工的增量快于东部,从产业分布上讲,主要在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就业,但服务业的比重近年来逐步上升。
这一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对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具有重要作用。其显著特点是就业带动、保留地权、渐进落户。
至于新的户籍政策如何明确落户条件,黄明表示,按照《意见》,对大中小城市、特大城市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黄明表示,新的户籍政策将对建制镇和小城市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落户条件严格一些;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见》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
黄明解释,因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过千万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压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广,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城市年均增长流动人口40-50万,压力实在太大。所以,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特大城市的实际作出的政策安排。
篇4: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不如改革高招制度
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不如改革高招制度
高考的户籍制度该不该取消?这在全国“两会”上成为热门话题,很多教育界全国人大代表认为,高考户籍限制放开后,将出现大量“高考移民”,这将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广东省台盟副主任孔令人代表认为,非户籍考生可以在外地参加高考,需要从国家层面改革高招制度,至少应该对各省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3月4日《羊城晚报》)
外来工子女在城市读书,却不能在城市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无法参加高考。对此,不少人把矛头指向刻板的户籍制度,批评高考户籍限制剥夺了孩子的高考权利。户口藩篱确实应该拆除,但是我认为,在这件事上,户籍限制并非问题的根本。有报道说,十几个省市已经或正在取消城乡户籍差别,这无疑值得期待。但这主要说的是城乡二元制的差别,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并没有根本改变。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外来工子女在求学地高考,就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
问题该如何求解呢?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个有关教育公平的话题。虽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相对公平还是有的。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外地户籍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对当地学生不公平。但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招生体制公平合理了,孩子到哪里参加高考都一样了,哪个孩子刻意去办高考移民,哪个地方又会拒绝孩子参加高考呢?
因此,我认为,考生的高考权利之所以游离在户籍制度之外,不能怪孩子家长移民,也不能把板子都打在户籍制度上,不公平的教育体制、招生体制才是问题的根源。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事实上,现在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并不能体现公平。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综合性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
不少有识之士为此进言献策,希望改革高考招生指标分配制度。去年“两会”期间,洪可柱代表就疾呼实行名校招生名额分配听证制度。刘中慧代表提出“关于全国重点大学招生公平性的建议”。前年中国政法大学先行一步,建立了按各省市的人口比例确定招生指标的制度。虽然改革措施还存在瑕疵,但在招生体制不公平的大背景下,显得弥足珍贵。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热气并没有融化招生地域差异的坚冰,目前还没有第二所名校跟进。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参与改革发展成果分配的热情高涨,而公平的.受教育权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招生制度越来越成了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合理存在”下去显得不合时宜,面对考生高考无门的尴尬,如何作出调整,使招生体制趋向公平合理,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
“高考户籍制度该不该取消”又成为全国“两会”的热门话题,代表委员们再次把高校招生公平的问题摆上了桌面,体现了对教育公平的期待,代表了广泛的民意。无疑值得讨论。在我看来,只有相关招生政策作出调整,只有更多的大学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教育观,摆脱狭隘地域圈子的意识,才能体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真正实践“大学之大”的大学精神。
篇5:农民眼中的新户籍改革制度是这样的
此外,《意见》中规定,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这让在北上广等大城市打拼的农业转移人口看到了落户当地的希望。
据了解,广州市的积分落户制度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今年8月1日,广州积分入户已开始启动申报。今年起广州10城区共计提供3000个指标。广州市今年正式出台的入户新政将为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等三类人群拓宽入户渠道。
1987年出生的李华,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某农场,现已在广州市某编织厂工作3年。按照之前的标准,李华凭借年龄5分,文化程度60分,社保16分,劳动关系5分,社会服务8分,共积累了94分。但对于落户广州,张华也有困惑。“广州几乎每年的积分政策都在改变,每一年大家都竞相增加自己的分,就比如前两年,捐款和纳税这些都加入积分行列,这对于我们普通务工人员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一块,但是今年这一项目又取消了,而且从今年开始,当积分超过60分时,根据缴纳社保的年限和额度来排名。我现在都不清楚我的有效积分是多少,落户希望有多大。”李华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此前曾公开表示,北京等地会根据中央精神,认真贯彻、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洁华日前对媒体表示,虽然北京已经明确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但并不代表落户北京将会变得容易。《意见》中在谈到积分落户制度时,还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限定,而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特大城市可承载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将会是积分落户政策的重要导向。
即便如此,来自湖北省宜昌市某村的张超仍向本报记者表示,北京明确会推出积分落户制度,让他这类通过上大学、读研究生跳出农门的“北漂族”看到一丝曙光。
北漂多年,现如今,张超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每月有一万多元的收入。“如果将来积分落户制度在北京施行,一定会引发一场数百万人参与的‘积分大战’,但是参考已经实行积分落户政策城市的标准,盘点我的既有条件,应该算是比较有希望的。而且目前单位在为我们办理工作居住证,相信将来在北京的积分细则里,持有工作居住证算得上是一种优势,我感觉自己离落户北京更近了一步。”张超表示。
篇6:户籍改革制度消息:异地求学政策有望实施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日前,教育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广州是特大城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是“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努力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也就是说,随迁子女的异地升学,在广州是逐步实现的,具体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承载力”四个指标来定。
如果我们把随迁子女的异地升学分为小学入学、小升初、中考和高考四个阶段的话,就广州而言,每个阶段的状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一样的。
就“小学入学”而言,目前广州的公办小学还无法满足所有随迁子女的异地升学要求。教育部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让民办学校承担一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广州也可以探索“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
在“小升初”阶段,按目前的政策是在学籍所在地升学(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但随迁子女由于是非广州户口,部分升学方式是无法参与的,比如特长生、外国语学校推荐名额等。很多非广州户口的借读生,是通过报考民校参加考试的方式来完成小升初的过渡。
在“中考”阶段,广州今年开始实施“异地中考”政策,并设了三年“过渡期”。今年的政策是非广州户籍的学生,只要拥有三年完整的学籍,就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但招生比例受8%的限制。
而在“高考”阶段,广东“异地高考”政策2013年最终确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参加高考的,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综合来看,中考和高考阶段的随迁子女异地升学,已有政策进行明确和规范,但小学入学和“小升初”阶段的异地升学,各地做法不一。随着户籍改革的深入,希望随迁子女的异地升学之路能够合理有序地进行,少些阻碍,多些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