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限超载新规定,本文共11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jerry281783”提供。
篇1:限超载新规定
货运车主和司机注意了,从今日起,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治超新政将正式施行。新规中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6轴车车货总重由55吨变为49吨;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从9月21日起,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
新规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治超新政”七大亮点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
(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
(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
(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根据违法行为,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利用信用记录实现联合惩戒。建立超限超载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限超载新规定]
篇2:超限超载新规定
超限超载新规定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下文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下文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2轴货运车辆
3轴货运车辆
4轴货运车辆
5轴货运车辆
6轴货运车辆
[超限超载新规定20]
篇3:交通部超载超限新规定
年交通部超载超限新规定
2轴货运车辆
3轴货运车辆
4轴货运车辆
5轴货运车辆
6轴货运车辆
下面先为大家梳理一下超限超载的危害
车辆超限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的危害主要有:
(1)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行车中危险性增大。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容易出现操作错误。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影响着道路的畅通。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年交通部超载超限新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交通部超载超限新规定]
篇4:交通法规新规定超载
交通法规新规定超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对人数的20%以上的,罚款100,记6分。 如某机动车驾驶核载5人,实载6人,可处以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6分。
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往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将升级为犯罪。
近几日,我市交警部门先后深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客运站和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将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广大驾驶人、市民派发,着重宣传与广大交通参与人息息相关的刑法条款。
相关内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篇5:贵阳限号新规定
5月12日(星期二),“贵A”专段号牌小型客车尾号“2”、“7”一环内限行(含);非“贵A”号牌的小客车遵行开四停四的通行规定;请明日出行的驾驶员朋友遵照执行。
贵阳市气象局预报:5月12日多云转阵雨,14℃至26℃,南风4级,请关注气象。如果您发现道路上出现影响通行的突发情况,请及时与贵阳交警联系,联系电话122、085185985055。
预计12日早高峰7:45至9:20时间段:甲秀南路进城向,沙冲路进城向,新路口-邮电大楼,紫林庵-喷水池,新华路-大南门,万东高架-都司路口,次南门-都司路口,空招-军区路口,遵义路-青云路,老客站-紫林庵,花溪大道进城向,北京路施工点双向,以上路段车多车缓;预计16:25至19:20时间段:纪念塔往大南门方向,盐务街宅吉路口往北京路,解放路粑粑街口往军区,都司路往大十字,中山西路往大十字,沙冲路出城向,北京西路、黔灵山路、观山东路出城向,以上路段车多车缓。老客站路口、紫林庵路口、师大路口、北京路西向东往施工点,交际处下拉槽往安云路口,公安厅路口、蟠桃宫路口、观水路路口分别有地勘围挡施工,造成以上路口早晚高峰均有不同程度的车多车缓。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和出行时间。
篇6:哈尔滨限行新规定
哈站区域通行指南
外地号牌车辆早晚高峰通行指南
生活报10月9日讯 为了配合城建地铁施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9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哈站区域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9月15日开始试行。试行期间,交警部门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的变化及建设项目时序调整情况,决定从10月8日起,对之前《通告》中的“五减二”规定择时实施,放宽了“外地车”通行范围。
经优化调整后从8日起限行的措施为――
单双号限行:
每日6时30分至19时,下列8条道路(桥梁):霁虹桥、霁虹街(兴安街至霁虹桥)、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红军街(霁虹桥至大直街)、邮政街(海关街至果戈里大街)、一曼街(果戈里大街至鞍山街)、果戈里大街(东大直街至一曼街)、兆麟街(田地街至经纬街)。
除公交车、出租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乘载学生的专业校车,其它机动车辆须按照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行驶(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交警提示:对于车牌尾号与日期不符的车辆,可以选择尚志海城桥、安发桥、承德桥、新阳路、田地街等道路绕行。
比如说,由道里方向去往哈站接送旅客的车辆,可以选择从尚志海城桥、邮政街、公司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广场;道外方向的车辆,可以走南极街、景阳街、银行街、阿什河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
外地车辆限行:
早晚高峰期间,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外地号牌车辆通行的规定调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下列11条道路,禁止黑A以外牌照的机动车通行: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和兴路(含高架桥)、三大动力路(含高架桥)、康安路(含高架桥)、河鼓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征仪路(保健路至和兴路)、文昌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宣化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内环西路(安国街至文昌街,含安发桥和教化桥)、友谊路。
交警提示:外地来哈车辆,在早晚高峰时间,只要避开这11条交通拥堵路段,从其他道路绕行,就可以正常通行。
比如由大庆等江北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在高峰时段可以走阳明滩大桥进入市区;去往花园街、中山路的车辆,可以选择三环路、哈平路、和平路、中山路前往目的地;由佳木斯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可以走先锋路、南直路、长江路进入中心城区;由牡丹江方向来哈的车辆可以走进乡街、通乡街、公滨路、中山路进入中心城区。
交警提示:在限行区域内的单位职工、居民,持驾驶证、行驶证或居民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在限行区内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件,允许在限行区域内道路就近驶入驶出;对运送急患、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车辆,一律保障通行。
[哈尔滨限行新规定]
篇7:贵阳限号新规定
为进一步改善贵阳市区的生活环境,维护市区的交通车辆的流畅,贵阳市实施了对全市的机动车辆进行限号管理措施。那么贵阳的朋友们你知道贵阳限号时间?20贵阳限号时间规定?年贵阳限号处罚规定吗?
2014年贵阳限号时间 贵阳限号时间规定
牌照尾号为1或6的车辆,每周一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2或7的车辆,每周二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3或8的车辆,每周三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4或9的车辆,每周四7点至20点禁行
牌照尾号为5或0的车辆,每周五7点至20点禁行
(需注意:周末和其它法定节假日不实行限制。特种车辆,城市公交、出租及公路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及喷涂有统一外观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城市专项作业、保障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长期在本市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型客车(已登记备案),按“0”号管理,即星期五为停驶时间。)
各类车型的限行规定
五座以上(不含五座)二十座以下(不含二十座)载客汽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中华路、中山路、西湖路、观水路(宝山路口至西湖路口)、瑞金路、延安路。
二十座以上客车(含二十座):每日7:00至22: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微型货车、轻型货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各条道路。
重(中)型载货汽车、工程车、特种货物运输车以及其他悬挂黄牌的非载客汽车: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各条道路。
教练车:每日7:00至20:00,禁止悬挂号牌的载客汽车驶入一环路以内的各条道路。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悬挂农机牌照车辆: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每日00:00至24:00,禁止驶入中华路、中山路、延安中路、瑞金中路、遵义路。
非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每日00:00至24:00,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非本市9座以下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禁止长期在一环路内道路行驶(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再次驶入须间隔5天以上)。
贵阳限号处罚规定
对应限行时段,受限车辆如果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交管部门将通过安装在市区的智能化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如果限行车在限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将按照每天一次的处罚,每次处以200元罚款,不扣分,“如限行日当天上路,处罚200元,下一限行日上路,再处罚200元,以此类推。”
篇8:成都市限号新规定
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成都交警推出春节前后及今后调休期间,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的便民举措。司机们这下以后再也不用“抠脑壳”了,只要是周六周日,不管上不上班,都不限行啦。
成都交警推出便民措施
●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对应是工作日,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2月17日(星期二、农历大年二十九),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从春节开始,类似将周末调整为工作日的,均不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交警推举措
无论是否上班周末不限行
如今,为方便市民出行,成都交警推出新的便民举措,今年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因为春节调休对应工作日,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2月17日(星期二、农历大年二十九),也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此外,不仅仅是这两天,以后也不需要为这些数字烦恼啦,因为从20春节开始,类似将周末调整为工作日的,均不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此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成都市民奔走相告,纷纷为成都交警点赞。网友“帅得没有朋友”说:“这个接地气的便民措施太好了,必须手工点赞啊,粑粑麻麻再也不担心我记错限行号码啦。”
市民“抠脑壳”
周末上班 到底限行啥尾号
昨日,交管部门称,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2月18日-24日为春节假期,其中2月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21日、22日为周末;23日、24日为调休;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分别对应2月23日(星期一)、2月24日(星期二)。
在以往,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有一些市民反映,看到这么多日期就昏了,第二天上班逢周末限行,头天晚上脑子里会再问一遍,“明天究竟限行几号?”
■网友点赞
“崔什么崔”:
“上一次大假调休,我就遭了这个晃事的,周日开着限号车在二环上飞驰,安逸了嘛,挨罚单挨惨。现在终于取消了,世界都清净了!”
“我的宝贝叫神马”:
“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本来就很拗口,我哪里知道哪天对应的是哪天啊?只知道我周六不但得上班,还要被限行,真是不爽,取消了好,取消了好!”
“美人鱼”:
“现在简单明了了,只要是周六周日,不管是上班还是休假,都不限行。好理解,很接地气,很亲民啊!”
[成都市限号新规定]
篇9:成都限行新规定
成都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三级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三级预警对应的是红、橙、黄三色,其中,红色预警级别最高,实施后,三环内白天时段,机动车按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一,限行范围和时间段
1,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2,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 “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三)法定假期期间车辆不限行。
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一旦出现二级预警(橙色),除了上述限制车辆不能在绕城内行驶外,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三级预警(黄色)时,每日7:00至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成都不受限行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于解除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和《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从1月8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按照《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的内容,以及《关于继续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1月9日零时起,恢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0:00,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在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实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成都交警提示:
1、驾车出行前,请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实时关注交通广播路况信息,遇雾天,交警建议大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避免耽误自己的行程和时间。
2、冬季雾天多发,能见度低,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交警提示,雾天行车要开启防雾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控制车速与跟车距离,注意观察、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20成都限行新规定]
篇10:贵阳市限号新规定
贵州省贵阳市限行规定主要是针对贵阳市一环内(含一环)道路的限行政策。
1、非贵阳市牌照(含临时牌照)9座以下载客汽车驶入一环内(含一环)“开四停四”
“开四停四”是指此类车驶入一环内(含一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含4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违反此规定,扣3分,罚款50元,违法代码13440。
因特殊情况需超过4天行驶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道路的,持相关证明向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后通行,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天。
另外,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实施“开四停四”,节假日之后,“开四停四”清零重新计算。
2、贵阳市籍小客车专段号牌、原段号牌限行规定“尾号限行”
从10月1日起,实行“尾号限行”政策,限行日7点至20点在贵阳市一环内(含一环)禁行。牌照尾号为1或6的车辆,限每周一; 牌照尾号为2或7的车辆,限每周二; 牌照尾号为3或8的车辆,限每周三;牌照尾号为4或9的车辆,限每周四;牌照尾号为5或0的车辆,限每周五。
另外,周末和其它法定节假日不实行限制。特种车辆,城市公交、出租及公路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及喷涂有统一外观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城市专项作业、保障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长期在本市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型客车(已登记备案),按“0”号管理,即星期五为停驶时间。
3、贵阳市籍小客车尾号带字母的普通号牌限行规定:
从7月7日开始,普通号牌每日21:00至次日7:00可以驶入贵阳市一环内(含一环)道路。
4、其他类型的限行规定:
五座以上(不含五座)二十座以下(不含二十座)载客汽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中华路、中山路、西湖路、观水路(宝山路口至西湖路口)、瑞金路、延安路。
二十座以上客车(含二十座):每日7:00至22: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微型货车、轻型货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各条道路。
重(中)型载货汽车、工程车、特种货物运输车以及其他悬挂黄牌的非载客汽车: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各条道路。
教练车:每日7:00至20:00,禁止悬挂号牌的载客汽车驶入一环路以内的各条道路。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悬挂农机牌照车辆: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每日00:00至24:00,禁止驶入中华路、中山路、延安中路、瑞金中路、遵义路。
非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每日00:00至24:00,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附:贵阳市一环图:
篇11:上海限行新规定
20xx年限行规定、时间和范围
根据20xx年12月16日,市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市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三)内环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资料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车站路入口、陆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杨高南路出口、浦东南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围: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道驶离主线。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进入逸仙高架路主线,但禁止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环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七)华夏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对违法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