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和制度的区别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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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细则和制度的区别,本文共17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非常年號”提供。

篇1:细则和制度的区别

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准则,目的都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构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 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 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内容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篇2:消防安全制度细则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篇3:消防安全制度细则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篇4:监理规划和细则区别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相关规定

1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

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细则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释性的说明和规定。

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某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

是对某机关、组织的机构设置、组织办法、人员配备、任务职权、工作原则、工作秩序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或对某类专门人员的.任务、职责、义务权利、奖惩作出系统的规定。

它的制发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度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细则具体说明

(一)什么是“细则”

“细则”是有关机关根据下发公文的规定或实施需要,为了贯彻执行某一法律、法规或其中的部分条文、个别条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作出补充、辅助说明的法规性文件。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二)“细则”的特点

1.依附性:细则的制定必须依附于某一具体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细则赖以产生的前提。

没有某法律、法规,就没有某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

2.诠释性:实施细则对原法律、法规的某一重要原则、重要事项或某一关键词语负有诠释的任务,以使其表意更加具体明确化。

3.补充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项,都是比较原则的,这样执行者对它的理解就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再者,同一法律、法规,同一条文在执行中遇到的实施对象的情况各不相同,这样,对于某一规定具体适用的范围究竟怎样限定,就需要以细则对其作出明确具体的补充规定或辅助性说明。

(三)“细则”的结构

细则一般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制发依据等项目。

(1)标题。

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制发时间和制发依据。

一般在标题之下,用括号注明细则的发布日期与机关名称,或者批准、修订日期与机关名称。

2.正文:它是细则的主体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它既可以全面系统地对某一法律、法规的实施作具体、周密的规定,也可以对某一法律、法规的局部或某一条文作具体、周密的规定

篇5:细则和规定的区别

概念

作为文种的规定就是 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为贯彻某政策或进行某项管理工作、活动,而提出原则要求、执行标准与实施措施的规范性公文。(《 新应用写作》朱悦雄主编)

规定是 规范性公文中使用 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它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对特定范围内的 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措施,要求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法规性 公文。规定是局限于落实某一 法律、法规;加强其项 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而且内容细致,可操作性较强。

结构

规定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依据等项目。

1)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 构成。

2)时间和依据。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注明规定发布和签发的时间和依据。有的 规定是随“命令”、“令”等文种同时发布的。

(2)正文。正文的内容由总则、分则和 附则组成。

总则交代制定规定的缘由、依据、指导 思想、适用原则和 范围等。分则即规范项目,包括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具体执行的依据。附则说明有关执行要求等。

正文的表述形式一般采用条款式或章条式。

特点

1、从针对的问题和涉及的对象看,它们都是针对带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涉及的是大多数的人和事,并非少数或特定的人和事。

2、从约束力和法定效力看,它们都具有极强的强制约束力,它们的效力是由法定作者的法定权限与 规范的公文内容决定的,包括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人员、机关等等。

3、从产生程序看,它们产生的程序极为严格和规范,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和正式公布的程序。

4、从公文语言的使用看,它们要求运用语言要讲究高度的准确、概括、简洁、通俗、规范。

5、从效用原则看,一般实行“ 不溯既往”和“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即公文效力所及只对文件正式成立后发生的有关人和事;与其规定不一致的“旧文件”即行废止,以新文件为准。(《 应用写作》8期)

规定的分类 大致可以分为方针政策性和具体事宜性两种。

篇6:细则和规定的区别

写作要求

1.任何细则都是为贯彻执行某一条规而制发的,必须首先说明制定细则的条文根据,根据几条就注明几条,不能随意增减。

2.必须注意细则的补充性和辅助性,并体现在一个“细”字上,把有关条规具体化、细密化,而不是在原有条规之外另起炉灶,再来一个“补充说明”。

3.要注意细则条文的逻辑顺序,一项一事,体现出相对的独立性。

4.细则写作必须坚持“上有所依,下有所系”的原则,即必须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条规,联系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

细则特点

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具有如下特点:

规范性

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补充性和辅助性

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操作性强

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规定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从而使主体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篇7:不动产登记制度细则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例如,某甲通过合法建筑建造住宅一处,经甲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由房产管理部门将其房屋权属状况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该项记载就是不动产登记,又称不动产物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具有如下含义。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对象包括以下权利:(1)所有权;(2)地上权;(3)永佃权;(4)地役权;(5)先取特权;(6)质权;(7)抵押权;(8)租赁权;(9)采石权。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性质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1)公法行为说。(2)证明行为说。(3)私法行为说。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篇8:不动产登记制度细则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理论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法律制度。①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登记的首要意义在于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其所产生的是私法上的效果。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力、形成力、推定力和公信力四种效力。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公示,即通过登记向公众公开不动产物权归属及变动情况,使其了解不特定的物权状态,使第三人在参与交易时有一个识别、判断物权的客观标准;登记的形成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登记的推定力,又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权利内容为正确不动产权利的效力,但是登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不及于明知登记权利瑕疵而恶意取得该项权利者;登记的公信力是指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推定为真正的权利,并赋予其公信力,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即使登记错误或遗漏,因相信登记正确而与登记名义人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其所得利益仍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搞好涉及不动产案件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物权公示手段的不动产登记在财产权保护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它甚至决定了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发生效力。著名民法学者梁慧星先生指出:“不论物权法如何完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登记制度,那你的物权法就不会有好的结果,不会得到切实的实施。”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掌握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新规定,正确理解物权变动法理,处理好物权法与民法通则、担保法以及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衔接问题,对于搞好涉及不动产案件的执行,进而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物权法出台前后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以及对不动产执行的影响

(一)物权法出台前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及主要缺陷评析

物权法出台之前不动产登记规定存在的一个重要缺陷是基本上认为登记为不动产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不适当地扩大了登记的效力范围,把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移转合同的生效要件,误解了登记的制度属性,“混淆了物权和债权法律性质的区别,混淆了物权变动和债权变动在法律根据方面的区别”②,违背了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的基本法理和基本要求,从而导致买受人的利益得不到完善的保护,同时也放纵了出卖人的随意违约行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言下之意是,不动产交易要以登记为要件,具体来说就是不动产交易是“合同不登记不生效”,不是“物权不登记不生效”,因此,如果当事人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没有登记,该合同就被判定为无效。事实上,没有进行不动产物权登记,只是未能发生物权变动,而不能否认有效成立的合同的效力。物权法出台之前不动产登记规定还存在的一个重要缺陷是不动产登记的种类不健全,缺少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等重要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以及对不动产执行的影响

物权法在总结我国不动产登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立法经验,对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程序、登记类型及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等重要问题以专节14个条文作出了明确规定,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篇9:财务报销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教育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基本制度及基本流程

第四条: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10、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条:单笔报销总额超过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第七条: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

1、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1因公出差的员工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1.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没有报销,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1.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4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1.5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2、差旅费标准

2.4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报实销形式,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2.5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申请程序。

2.6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7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2.8部门经理以下(含部门经理)出差确需乘坐飞机的,一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9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2.10上述住宿费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2.11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2.12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2.13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第十条:办公费报销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填写购买办公用品借款单,后附“办公用品请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

行政部采购专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

第十一条:业务招待费

1.公司级招待费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

3.进行招待申请时应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交通费

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通讯费

1.普通员工手机通讯补助每月通过工资发放,不再报销;

2.凡由公司委托银行代扣手机费的,由人力行政部按照实际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

3.固定电话实行定额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报销。

第十四条:教育经费及培训费

1.教育经费及培训费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传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第十五条:会议费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种会议的,应填写“参会申请单”,详细注明会议性质、内容、目的、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会议天数及所需经费,“参会申请单”后附“会议邀请函”,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前往,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参会人员应严格控制其费用总额,不得无故超支。

3.会议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后附“参会申请表”及“会议邀请函”。 第十六条: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总裁办酌情处理。

第三章: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为了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各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星期集中定时进行财务报销。

2.借款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四章:借款标准及流程

第十八条:借款标准

1.员工借款须确有公务需要,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半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未特别指明担保人时,现金借款单上的部门负责人为默认的担保人,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款,确需借款的由主管领导担保,方能办理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主管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3.员工因公需要借款时,应合理预计所需金额并填写借款单,经有效批准后到财务部支取现金。

4.办公人员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据未办理报销手续或未还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5.借款人员完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交回剩余现金。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扣回借款或交回现金的,在本月发放工资时扣回。

6.个人非公原因一律不得向公司借支。

第十九条:借款流程

第五章:费用审批管理

第二十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负责人在董事会授权内行使审批权。

2.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审批。

3.公司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电话授权),报财务备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办理,公司负责人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4.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5.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6.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 “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

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7.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8.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9.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未有效报帐冲销借款,或者无法从工资扣回逾期借款者,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不低于流失款总额50%的经济责任。按责任人基本工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损失金额,并在坏帐当期应发工资中扣还。

10.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制作报销凭证并交与出纳处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1.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副总)、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室讨论通过并由执行副总裁签字后生效,修改亦同。

篇10:财务报销制度细则

目的:统一公司财务报销标准,规范报销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根据约定时间表支付投资款。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按下述规定执行:

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

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年度下半年及下年度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财务报销规定及报销制度财务报销规定及报销制度。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1、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应实施预算管理,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项目启动前10天,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查批准。经公司总经理会审查批准的项目预算表应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做为后续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及分步计划的制订基础

2、主管服务部的副总经理应按项目预算表进行经营性费用支出控制财务报销规定及报销制度安全管理常识。凡已签订的青苗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核付款条件。

3、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实际编制下月经营性支出计划表报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要求总经理对计划表进行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的,所在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篇11:财务报销制度细则

(1)公司人员出差绍兴地区、义乌地区可享受误餐补贴6元/天,出差省内其他地区享受20元/天。省外30元/天。

(2)出差诸暨范围内不享受误餐补贴(包括同山)。量体、跟单人员可享受误餐补贴6元/天。

(3)杭州分部和直营店人员在当地所在地区范围出差不享受误餐补贴。

(4)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时不得享受误餐补贴。

(5)出差人员参加培训、会议、实行集体用餐或餐费按实报销的,不得享受误餐补贴。

(6)公司人员因公出国(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每人每天补贴300元;出国培训组团考察(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由组团统一支付)的,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7)公司量体人员因经销商邀请出差量体的,出差费用一律向公司报销,经商务部签字(8)驾驶员出车住宿费、外出加油费应由乘车人签字证明。(单位外乘车人除外)。

7、住宿费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一类地区450元以下、二类地区40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2)副总经理级(包括总监)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一类地区300元以下、二类地区25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3)部长(副部)级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一类地区200元以下,二类地区16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4)科长级以下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 一类地区180元以下、二类地区14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5)分公司人员(包括客户),回公司开客户订货会在枫桥住宿时,每天住宿费标准为100元以下,在步森宾馆(或指定宾馆),费用由公司结算。若有超支,则超支部分自行支付或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销售分公司负责人其他时间发生的住宿费自负。

(6)杭州分部和直营店人员出差枫桥总部,住宿一般在步森宾馆(或指定宾馆),否则不得报销住宿费用。

(7)诸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报住宿费;

(8)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按出差时间推算,在第二天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不影响工作的,不予报销当天的住宿费。

(9)没有住宿发票或发票无时间、无姓名、时间不相关、有涂改痕迹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餐费补贴。

注:一类地区指: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

二类地区指:上述一类地区以外的省、市、自治区。

8、其它报销标准

(1)分公司人员除回公司开会培训,应公司要求(因公)回公司办事往返行程间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外,其他时间发生的差旅费一律自负,分公司其他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差旅费都由销售分公司自行负担。

(2)驾驶员行车途中发生的过路、过桥、停车费等与行车相关的正常费用由办公室车辆调度员签字凭票按实报销;所有违章罚款按80%报销。特殊情况由驾驶员以书面形式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报销。

(3)因公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会议,必须附相应的通知单。其住宿费、餐费已包含在会务费、培训费中或由主办单位免费提供的,不再另行报销住宿费、餐费。

(4)为节约费用开支同一路线多人出差其住宿费出租车费等按可组合的较低费用标准报销,如一个人的住宿标准能为2个人提供住宿则按一个人的费用标准报销(可按最高级别员工组合,不允许全部按最高级别员工组合)。

注:差旅费报销时应附出差申请单和出差情况汇报,各部门通用表格附后。由出差人员填写,主管签字,在财务报销时由出纳留存,每月汇总交还主管。

(三)、电话费报销标准

1、手机话费一律按公司浙步股[]第5号文件《关于调整手机费用报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如遇文件变动,则按新规定执行)。

2、凡有手机话费报销的,不再报销其他电话费。

3、无手机话费报销的,外出途中因工作需要发生电话费,应有电话号码记载并注明联系事宜,经主管部长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对电话费总额超过50元(含本数)的,需主管副总批准报销。

(四)、招待费用报销标准

1、招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及其他方面为客人开支的费用。

2、董事长、总经理发生的招待费用,可以凭票按实报销。

3、副总级发生招待费用,必须注明招待日期、对象、原因、人数,经总经理批准凭票报销,否则每项扣20%。

4、各部门主管确因工作需要在枫桥以外地区发生的招待费用,应附明细菜单并注明招待日期、对象、原因、人数,由总经理批准凭票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其他人员在枫桥以外地区发生的招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应说明情况,由总经理签字凭票给予报销。

(五)、运输费用报销标准

1、运输费用发票报销,必须以能抵扣税款的发票(不包括外贸货贷)为主要发票,还必须附有货运单,否则不予报销。对运费在100元以下确实不能取得抵扣税款发票的,应有主管部长的签字认可,财务视情况扣除税款。

2、为客户代办运输产品所发生的代垫代付运费的报销:

(1)运输发票报销必须以能抵扣税款的发票为主要发票,必要的情况下还须附运输委托书、运输合同和产品发运单,发运单上应有客户签收,客户为单位的还须盖上公章,签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与销售合同上的单位和个人一致。

(2)运输发票的单位名称根据销售合同上规定的运费承担者的单位名称填开。运费属需方负担的发票报销时,须附发票复印件。

(3)代付运输发票审计后报销结算时,由销售会计在发票复印件后签收并进行登记和按规定传递并作转账处理。

(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代垫代付运输发票不予以报销。

(六)、广告费用的报销:

1、公司策划的广告必须由策划部申请,在公司预算内(每年年初由总经理班子提出预算计划,报董事会决策批准)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预算外的报董事长审批。

2、广告费用报销必须附广告合同。在报刊杂志上做广告原则上必须有广告内容复印件,对有型实体广告报销必须附“广告验收报告”,特殊情况另外说明。

3、客户的广告费报销:(1)由客户提出申请(填报广告费支出项目审批表);(2)区域经理签字(根据广告验收报告);(3)总经理审批。

(七)、车辆维修费用的报销:(另行规定)

(八)、其它费用报销标准

1、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书上注明其安装、调试费用额,并规定权限签字,否则不予报销。建筑、安装工程的发票报销,必须附有建筑、安装合同、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报告,签订合同时注明发票的种类,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统一发票、收款收据。

2、邮政特快专递等邮件发票报销必须在报销单上注明邮件名称,单件费用在50元以上的,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件费用在100元以上的由主管副总签字认可。寄给销售分公司的,由经办人注明该销售分公司及负责人名称,并经部长签字证明,费用由分公司自负。寄给客户的费用由客户自负。

3、工伤医药费发票报销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4、参加学习培训费用的报销:凡属学习培训的均须附总经理批准的通知书,报销时培训费开支单列。

5、银行汇、贷手续费先由相关主管会计签字证明经审稽后报销。

(九)、报销单整理、粘贴、填写标准

1、报销单整理以同一类票据所发生的时间先后为顺序。

2、整理有序的报销凭据,正面向上,左上角对齐,粘贴平整,中间不鼓包,两侧与报销单等宽,当报销凭据比报销单长时,折叠平整。

3、报销单粘贴时注意不能把凭据票面的金额粘贴住,若因此发生的审稽金额与报销金额不符,由报销人自负。

4、报销单填写(包括出差通知单填写、审批)必须用黑色的钢笔或水笔,以防日久褪色。

5、“差旅费报销单”及费用报销单填写:部门、出差人、报销日期、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各栏费用、金额大小写等项目必须完整与正确。

6、合计金额大写时必须注意:前面用“¤”封顶,后面用大写“零”补足。

7、外购材料发票、邮寄发票等票据应单独粘贴报销。

(十)、财务报销附件及要求

1、原材料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进货检验单、数量抽检单或磅码单(以重量作单位的产品)、物料采购申请单财务联、价格变动及供方供货应附购销合同。

2、外协外购件、辅助材料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检验单、磅码单、物料采购申请单财务联等。

3、备品备件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物料采购申请单、备件报检单、数量抽检单或财务联等。

4、固定资产的发票:设备购(添)置申请单、设备开箱验收单、购销合同、设备安装验收单、入库单财务联、检验单财务联等。如果购入的设备价格超出申请资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5、办公、劳保用品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印刷品申请表、采购计划单。

6、购买书籍的发票:由主管副总批准的购书申请单、机物料仓库开具的入库单或办公室登记。

7、分公司添置资产:经批准的添置报告、资产登记清单。

8、基建材料购入的发票:入库单财务联、基建物业部采购计划单、检验单等。

9、基建工程发票:合同、工程决算书、验收报告。基建工程不得转包。

10、设备安装、调试发票:合同、验收报告。

11、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的发票:外协修理(加工)单、合同等。

12、车队运输发票:货运单,相应的出、入库单等。

13、零星运输发票:内容齐全的运输登记表,相应的出、入库单等;汽车带货由主管部长签字证明。

14、公司员工发生旅游、参观费用:事先由负责人出具书面报告并注明本次预算费用总额开支标准:如住宿、补贴等,个人费用1万元以下,团体费用5万元以下的经总经理批准,超出限额经董事长批准。

15、水电费发生的费用:管道工和电工每月申报的用水度数和用电度数。

16、工伤费用发票:工伤证明单、工伤领导小组的处理结果。

17、进口设备、材料的各种税费:经总经理批准的报告、合同。

18、工作服、工作帽、捐赠品、福利费用:总经理批准单、机物料仓库入库单。

19、名片费用:由策划部设计,主管副总批准,

20、探望病人费用:由工会领导批准(办公室主任可参与)。

21、报刊杂志所发生的费用: 由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最后批准。

22、购买摄影配件费用:由策划部批准,机物料仓库入库。

23、大宗礼品(包括广告衫、广告笔等):经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机物料仓库入库单。

24、差旅费:经部门主管批准的员工出差通知单。

(十一)、财务报销程序

1、经办人必须将自审无误的发票、单证,根据附件要求整理粘贴好,送审稽员审核。

2、审稽员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审稽签章后退还经办人,由经办人根据审批权限分别送审批人签字。

3、经办人到相关会计(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

(十二)、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1、由董事长审批的范围

(1)一次送礼金额在2万元以上;

(2)新上技改项目,包括从填土开始到工程结束(5-50万元) ;

(3)进口设备引进;

(4)企业经营决策,如股份制改造,对外联营、合作、投资;

(5)对救灾等捐款、捐物3万元以下的开支费用。4-10万元由核心董事商定,10-50万元由董事会讨论决定,50万元以上由股东大会决定;

(6)固定资产购置5-50万元,包括无形资产、进口关税费。5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7)公司的大额福利费用开支;

(8)上交税、费、人身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财产保险等费用的报销

(9)总经理本人经手的费用。

2、由总经理审批的范围

(1)固定资产购置5万元以下,包括无形资产、进口关税费;

(2)一次性添置日常用品总金额3万元以下或单位价值3000元以下;

(3)副总经理、副总级差旅费和出差纯差旅费400元以上的员工的报销由总经理批准签字;

(4)招待费用、乘坐飞机费用由总经理批准签字;

(5)一次送礼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

(6)广告费预算内的审批;

(7)租赁、融资、借款利息;

(8)各种培训、报名、聘用师资的报销;

(9)员工旅游等发生的费用的报销,一般福利费用的报销;

(10)上级有关部门发生的费用报销;

(11)由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陪同关系单位、政府部门来公司参观指导的费用报销;

(12)直线电话、手机费按限额凭票报销;

(13)汽车修理费用的报销;

(14)设备安装、就位费用的报销;

(15)采购货物总价值在20万元以上;

(16)办事处添置资产费用;

(17)无明确规定权限一次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

(18)租房费用;

(19)工伤医药费的报销;

(20)材料短少需要赔偿额度的报销;

(21)水费、电费的报销;

(22)驾驶员添置汽车修理配件、工具的报销;

(23)各类汽车的养路费、保险费、年检、年审等政策性费用的报销;

(24)驾驶员非人为造成的违章罚款的报销;

(25)枫桥的伙食招待费;

(26)其他有关费用。

3、副总经理(总监)审批的范围:

出差纯差旅费用400元以下的所辖部门部长以下的员工的报销

(十三)、其他规定

1、董事长的差旅费和日常费用报销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2、本规定有明确规定报销办法的,按标准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先由审稽审核后转交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报销单由审稽负责转交相关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3、供应部门应及时向成本会计提供价格变动数据,另外原则上3个月提供一份最新价格参照表,(具体由供应部门根据淡旺季自行调节,但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每年不得少于4次,需附目录并装订成册)。

4、本管理规定在不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时,由财务部参照最新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提请书面修改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董事长备案。

5、所有报销单须审稽员独立审稽,审稽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本管理规定的一切发票、单证并不负任何责任。

6、审稽人员违反本管理标准的规定,受理并通过了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发票、单证,按报销金额的1%予以罚款,并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单证,由财务部主办会计进行监督。

7、报销后尚有挂账的,其挂账金额超过挂账限额标准按月计扣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资金占用费,由审稽结算并在月末一次性分段,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经财务负责人复核并报劳资核算员执行。如果出纳会计未按标准扣罚利息,则扣出纳会计当月工资100元,由财务部主办会计进行监督。

8、各正副部长、主任等,凡是超越规定的审批权限的,则每次扣本月工资5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由财务部负责监督并报劳资人员执行。

9、所有出差人员按出差归途最后日期算起期限为七天,(连续出差的按最后回公司日期计算)逾期报销,按报销金额的0.2%按日扣除,延期30天以上报的作每天按票面额的1%扣罚,由审稽计算并执行。驾驶员出差在外,无法按时报销,则回公司后一天内报销完毕,并需提供相应的出车单以作证明,否则仍按以上执行。

10、票证报销程序

(1)经办人员先填写

(2)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确认

(3)财务审稽确认

(4)主管副总审核签字确认

(5)财务总监审核签字确认

(6)总经理签字确认

(7)董事长签字确认

(8)出纳处报销(根据签字报销权限,主管副总权限许可的则不需经过(6)、(7)程序,总经理权限许可的则不需经过(7)程序。

11、报销人需熟知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在送审前必须办齐一切手续。送审后的报销单不再更改。若因手续不全、单据不符合报销要求,导致报销金额与所填金额不相符的,均按审稽确认的金额执行。

(十四)、检查与考核

1、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2、本标准的实施由总经理会同财务部检查与考核。

3、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12:幼儿园接送细则及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查路队旗等各种标识,整队带到校门口,叮嘱好安全后放学。

8、_年级学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监护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上、下学途中的意外事故发生。

9、放学时,_年级的学生,班主任或带班教师要逐一送到家长手中,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如:离异家庭、孩子吃小饭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1、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并由值班教师负责学生。

12、家长接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学尽量错过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嘱孩子站在校门口两侧的较安全地带,做到前后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14、上学期间,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有年级主任、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5、每学期初学校要与年级主任、班主任、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强化安全意识。

篇13:绩效考核细则管理方法制度

第十一条: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人力资源部为其提供基础支持和服务。

第十二条:个人岗位描述要由上级提前制定,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要不断修正,修正条款附在原件后,双方签字并抱人力资源部被案。

第十三条:考核对象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岗位目标和上级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拟订《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岗位年度绩

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四条:考核对象按照《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根据不同时期加工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拟订《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五条:在考核期内,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标变化,考核对象须及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计划书内。

第十六条: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级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定期对其进行简要的评估,并记录在案。考核者有义务将日常观察的评估印象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期末,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依据由四方面构成。

(1)个人年度总结。被考核者预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书》,并在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双边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

(2)直接上级日常考核评估记录和年度综合评估意见。

(3)横向部门主管人员评估意见。

(4)隔级上级和企业外部客户评估意见。

第十八条:部门内各级主管人员绩效评估结果应与部门工作人员成效一致性。如出现太大偏差,部门主管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解释。

第十九条: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依据数据汇总的得出。直接上级评定、部门间接评定、隔级上级评定,数据的标准合成关系为4:3:3,具体权重系数依据部门绩效标准的清晰性、部门间工作关联性和部门工作环境条件的可控性进行确定。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和使用。

(1)绩效考核数据应在考核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送达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规程对所考核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形成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报告呈报总经理。

(3)考核数据和报告作为重要管理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4)主要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存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由总经理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会上通报最终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篇14:绩效考核细则管理方法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是对销售部门主管级别(含)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一项目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价,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认识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绩效考核采用绝对标准方式,既考评人按照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内容、要素和标准等运用做了规定。

第五条:跟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下,销售人员和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岗人员。

第六条:绩效考核程序参考行政工作运行程序。

第七条:考核依据基准主要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

(1)任务绩效是指个人和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本职工作质量:常规工作合格率、“客户”满意率,责任行为到位率。

本职工作数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总量(有效负荷、超额或提前。)

本职责任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出现频率。(举例:丢失客户)

额外工作任务:上级领导领事交办的工作任务。

(2)管理绩效(管理人员角色行为到位制度)

纪律性:服从领导指挥、遵规守纪、有效管理控制。

组织意识:横向沟通、妥协、合作。

团队建设:部署团队和谐、进取。

忠诚性:维护(不非法侵占)企业利益,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

工作创新:为提高部门或组织未来绩效所做的工作贡献。

第九条:对绩效考核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采用四等级记分,记分含义如下:

4分:良好,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3分:较好,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2分:尚可,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考核总评结果采用五级制,评价含义分为:

A,卓越

B,良好

C,达到要求

D,有待改进

E,不能胜任

第十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篇15:办法和制度的区别

办法和制度的区别

制度并不是只限于经济,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人们

依靠制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制度包括: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法律,

法规等。

理解制度的多样性和当代经济的复杂性需要研究在经济,政治,组织和社

会诸域制度之间的相互依存性以及联结这些域的制度的性质.在这项研究

中,不仅要在正统经济学的框架下思考问题,而且还要借鉴邻近学科如社

会学,政治学和认知科学对制度问题的重要贡献,这是非常必要的.但不同

于传统制度经济学的地方在于,我们试图在一个统一的博弈论框架下分析

制度多样性的源泉和影响,而不只是简单停留在积累丰富的制度类型,然

后对它们进行任意和随机的分类.发展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同时结合其

他学科的重要贡献,这对深刻理解经济制度的运行大有裨益.

办法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

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

办法的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办法的分类

办法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办法可分为实施文件办法和工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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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并不是只限于经济,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人们

依靠制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制度包括: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法律,

法规等。

理解制度的多样性和当代经济的复杂性需要研究在经济,政治,组织和社

会诸域制度之间的相互依存性以及联结这些域的制度的性质.在这项研究

中,不仅要在正统经济学的框架下思考问题,而且还要借鉴邻近学科如社

会学,政治学和认知科学对制度问题的重要贡献,这是非常必要的.但不同

于传统制度经济学的地方在于,我们试图在一个统一的博弈论框架下分析

制度多样性的源泉和影响,而不只是简单停留在积累丰富的制度类型,然

后对它们进行任意和随机的`分类.发展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同时结合其

他学科的重要贡献,这对深刻理解经济制度的运行大有裨益.

办法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

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

办法的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办法的分类

办法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办法可分为实施文件办法和工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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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细则与规范的区别

细则与规范的区别

细则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

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

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具有如下特点:

规范性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补充性和辅助性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操作性强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规定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从而使主体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细则特点

规范: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作的一系列规定。

常用《规范》

钢材检验验收规定

钢材

1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 2钢筋及重要钢材应按现行规范规定职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承重结构钢筋及重要钢材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枞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

4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

5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6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

①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验收方法:

(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②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

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③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④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00mm)。 验收方法:

(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表面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

(2)焊接时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 (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7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

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结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小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3、对选定的梁内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用抽取不少于6根给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①、当全部钢筋骨保护层厚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②、当全部钢筋骨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各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旱,钢筋骨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二、水泥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按批号进行取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水泥

1水泥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天内提供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 2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使用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有试验报告。砼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用于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的水泥,检测报告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内容。 砂与碎(卵)石

4砂、石使用前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试验报告。

5按规定应预防碱—集料反应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使用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的碱活性检验报告。

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结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小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3、对选定的梁内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用抽取不少于6根给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①、当全部钢筋骨保护层厚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②、当全部钢筋骨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各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旱,钢筋骨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篇17: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实施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实施细则,一般式针对某一部法律,对其中涉及到得具体的详细的问题,作出比较细致的规定,指导法律实施过程中,对某些事情、问题如何认定、结论及处理。一般由执行该法律或者制定该法律的部门制定细则,并经过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批准。属于法规级别。实施办法一般由行政部门对该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作出的具体规定,由该部门发布即可;或者由省级政府制定地方性的实施办法,由省人大批准发布。属于规章或者文件级别。比较一下:法律效力上,细则效力高于办法;批准程序上,细则比办法严格得多;制定部门上,细则制定的部门级别要比办法的制定部门高;涉及范围上,细则一般都是全国性的,办法可能是地方性的。当然,从实际的指导法律法规的实施,作用都一样。《立法法》中有规定,什么样的法规才能用“条例”“细则”这样的名称,什么样的法规可以用“办法”名称。

细则的写法

一、细则的概念细则是对某项法规、条例、政策、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或说明的一种法规文书。

二、细则的特点

1.派生性细则是对法规、条例、政策、规定等既成条文的解释、补充,以使其具体化。

2.实践性细则是对法规、条例等在执行中可能碰到的种种问题的进一步明确。

三、细则的结构、写法细则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和日期组成。

1.标题标题一般由制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吉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也可以由事由+文种构成,如《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正文细则的正文可以采用章条式写法,也可以采用条款式。它通常包括制定“细则”的法规条文依据、具体的实施细则、执行“细则”的要求和说明几部分。

3.落款和日期写在正文右下方。如果标题中已含有制文单位,此处可略。日期也有写在标题下方、用括号标明的。

四、细则的写作要求

1.要具体、周密,切忌笼统、抽象和遗漏。

2.用语要肯定,不能含糊其辞。

办法的写法

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其条款都具体、完整,不抽象笼统。

办法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依据等项目内容。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制发时间、依据。标题之下用括号注明规定制发的年、月、日和会议;或通过的会议、时间及发布的机关、时间;或批准的机关、时间等。有的办法随“命令”、“令”等文种同时发布,这一项目内容可不再写。

(2)正文。一般由依据、规定、说明这三层意思组成,可分章、分条叙述。办法中的各条规定,是办法的主体部分,要将具体内容和措施依次逐条写清楚。办法的结尾,一般是交代实施的日期和对实施的说明。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现代诗和散文诗的区别

律诗和绝句的区别

辞呈和辞职报告的区别

体积和容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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