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调解协议,本文共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胜炎昊”提供。
篇1: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一种新的案件类型。也有学者专家称此类案件为司法确认案件。
一、管辖问题
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确认案件的管辖法院为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当然,这种规定并不排除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专属管辖的前提下进行协议管辖。
二、申请及受理问题
1、司法确认案件的申请程序。
主要包括申请主体、申请期限、申请形式、递交材料等内容。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提出申请。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承诺书等。
2、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除了人民调解法规定可以申请确认的以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央批准的司法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可以确认的调解协议,均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申请确认范围。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3、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对确认申请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不受理司法确认申请的情形包括:第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二,确认身份关系的;第三,确认收养关系的;第四,确认婚姻关系的;第五,涉及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纠纷。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于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决定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确定案由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一方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该当事人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再申请确认。
三、司法审查问题
1、关于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方式。
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和有限的实体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书面审查和庭审结合的审查原则,更符合这一特别程序的性质。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于案情复杂或者涉案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询问,采取必要的实质审查和证据调查。
2、关于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内容。
人民法院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自愿、合法原则:
第一,审查调解协议是否违反自愿原则。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形主要包括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显失公正、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强迫调解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况等。
第二,审查调解协议是否违法。违法的情形主要包括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涉及是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等。
第三,审查调解协议是否内容明确。确认调解协议的目的之一是使调解协议获得现实的强制执行力,如果执行内容不明确,确认调解协议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第四,审查调解协议是否损害社会公序良俗。
篇2:工伤调解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单位上班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伤情严重,需住院治疗。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应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10元(大写:拾万零贰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篇3:工伤调解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因工伤外部烫伤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本工伤事故造成甲方外部烫伤,现经医院治疗已治愈出院,治疗期间所有医疗费用均已由乙方支付完毕。(支付费用约7万。)
二、甲、乙双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后续治疗费、一次性烫伤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烫伤就业补助金共计人民币 37000元。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
三、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须出具收条交由乙方收执。
四、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乙方享有向保险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其代垫的上述款项的所有权利,甲方必须对乙方的`追索行为予以配合,但不得要求再分享上述所有款项。
五、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工伤调解协议
甲方:___有限公司,地址:___工业园____厂
乙方: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现因乙方在______厂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问题,经___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公司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致使乙方左足第一个及第二个脚趾断裂,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往___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二、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辞职申请。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确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元),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模):
调解人: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5:撤销调解协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对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与____的调解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撤销调解协议申请书
申请人(原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原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人民法院(××××)……民特……号民事裁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民特……号民事裁定:
……(写明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结果)。
……(写明确认调解协议裁定错误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民特……号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制定,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作出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篇7:法律法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专家认为,最高法院的这个解释,使调解纳入了合同法规,按照合同法规,那法院从这个上去审判就更有法律依据;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讲,也是有一个法律上的支持。
据了解,以往由于调解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随意反悔。使我国所特有的人民调解制度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在80年代每发生17起民事调解只有1起诉讼到法庭,而现在1.7起民事调解就有1起告到法庭,
过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一方当事人反悔,按照民事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协议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那么今后,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如果反悔不履行,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这时就变成一个证据,法院受理后就要审查你这个协议是不是有效或者无效,有效的就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继续要求你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强调,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执行这个协议,必须经过公证,在经过公证程序公证后,这个协议就具有了强制执行的效力。经过公证的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才受理。
司法解释还对调解协议有效和无效及请求撤消和执行调解协议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篇8:离婚调解协议能不能反悔
1、签订调解协议以后,在收到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之前,可以反悔,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2、在收到正式的调解书以后不可以反悔,如果对调解有意见可以通过申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