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本文共10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云露煦”提供。
篇1: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 ,住址: 联系电话: ;电邮:
被告:XX(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邮:
电话:
传真: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佣金人民币975,201.54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佣金的利息人民币24,166元(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从20XX年2月1日起暂记至20XX年5月30日,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
三、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发生的与本案相关的公证费及翻译费共计人民币2,000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系一家英国公司在中国上海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设计业务,A先生担任其董事长,B先生担任其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被告及其全资股东的.企业网址为。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原告主要在中国境内为被告介绍客户资源、向客户获取项目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被告就此向原告支付相应佣金。具体项目以及应付佣金等相关事宜一般由原告与被告高管A先生、B先生通过往来电邮及附件确认。A先生与B先生使用的电邮均为企业内部邮箱及实名账户。
20XX年,原告在中国境内为被告介绍并获取多个项目,被告应付原告的佣金先后累计达数百万人民币。截至20XX年1月5日,被告向原告确认欠原告佣金共计人民币1,138,201.54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仍拖欠人民币975,201.54元拒不支付。
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签名:
日期:20XX年 月 日
篇2: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苏州※※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居间服务费5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进行业务合作的无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发了※※社区(B1-B4、B9-B12)项目,该项目推出七十余套联排别墅供预售,20XX年3月15日,被告作为居间人与原告在※※社区售楼处签署了一份《居间合同》(编号为15031513520270833912),被告承诺将促成原告在※※社区上述七十余套联排别墅中能购买到1套。原告于签署合同现场即以刷卡方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伍万元。
20XX年5月10日(该项目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资格),原告在※※公司的安排下,参观了楼盘,参加了产品推广活动,进行了选房,并与※※公司确认后,选定了三套意向房源。但此后不久,原告选定的房源均已被※※公司售予他人。鉴于此情形,原告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7月20日分别通过电话及律师函要求被告全额退款。
截止到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未退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约定,原告要求被告退还5万居间服务费,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人民法院
具状人: (※※)
20※※年※※月※※日
篇3: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女,19******生,汉,身份证号:4425119******
通讯地址:XX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东塔14层(李国伟)
电话:13922199227,020-62608000
原告:***,女,1977******生,汉,身份证号:4413021977******
联系方式同上。
原告:***,女,1977******生,汉,身份证号:4413021977******
联系方式同上。
原告:***,男,1982******生,汉,身份证号:4413021982******
联系方式同上。
被告1:******
住所:惠州市南坛******楼
电话:
被告2:******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
电话:075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1向四位原告赔偿返还定金10万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9.6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70.6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4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室的房屋,总楼价298万元。
合同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0天内前往银行递交申请借款所需的全部资料,逾期视为违约。”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银行的提前还款及原告的借款手续,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理会。
原告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于20XX年11月1日向被告发出《催促办理银行提前还贷的通知函》,催促履行合同。
***于20XX年12月1日明确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而***于20XX年12月30日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原告便于20XX年1月1日发出《通知函》确认相关事实。
于20XX年1月7日发出《再次通知函》再次确认相关事实。
***于20XX年1月9日明确表示: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则必须将房价总款从298万元提高到350万元,原告便于20XX年1月11日发出《通知函(第四次)》确认相关事实。
被告对原告发出的四封函件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或对上述相关事实提出异议。
被告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物业售予原告,已严重违反合同。
根据合同第11条约定,被告除返还定金外,还需按总楼价的20%支付违约金。
以及第13条约定,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案由:财产
保险合同纠纷【3】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汽车救援费1650元、施救费20XX元、车辆修理费29700元,合计33350元(叁万叁仟叁佰伍拾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以及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原告向被告交纳了交强险保费4283.62元,商业险保险费18878.38元,合计交纳保费23162元。
年 月 日,原告司机***驾驶原告所有的牌照为****被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原告向被告报告了保险事故,被告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原告支付了1650元汽车救援费、20XX元施救费、车辆修理费29700元,合计33350元。
随后,原告向被告提出了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年 月 日被告向原告送达了《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
原告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公司
年 月 日
篇4:合同纠纷起诉状
范文一:
原告:姚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号xx幢xx室。
原告:汤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号xx幢xx室。
二原告联系地址:上海市宁xx路xx号xx大厦xxxx室。
邮编: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余xx,女,中国香港居民,19xx年xx月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xxxxxx。
被告:余xx,男,中国香港居民,19xx年x月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xxxxx。
二被告联系地址: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
邮编:xxxx 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因逾期交房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35,680元整;
2、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12月5日,原、被告在上海xxx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居间介绍下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即乙方)购买被告(即甲方)所有的上海市 xx区xx路xx号xx幢xxx室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4xx万元整。签约当天,双方签署了补偿协议,约定乙方另行补偿甲方装修及设备款人民币8x万元整。原告于签约当日支付被告人民币5万元整;于12月13日支付被告人民币274万元整。根据本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方于收到乙方贷款款项 (即人民币290万元整)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交付标志为甲方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付乙方,并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若有)、电话(若有)、有线电视(若有)等费用进行结算。同时,本买卖合同约定乙方于甲乙双方办妥房屋交接手续当日,直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1万元整。2月3 日,原告贷款银行农业银行放款给被告人民币290万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应于3个工作日即202月8日内交房给原告。被告因故迟延交房,直至 年2月21日(共计13天),原、被告签署《房屋买卖交接书》完成交付手续,原告支付被告尾款人民币1万元。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告违约迟延 13天交付房屋,合计人民币37,050元,扣除原告迟延1天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1,370元,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35,680元。特此,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 xx月 xx日
范文二: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实际经营地xxxx(邮编101100),注册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62327.26元及其自1月1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暂计至3月20日为19271.2元,以上合计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yxxx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0内向原告支付。
201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010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201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计算。
201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直到2012月10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年12月10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30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201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篇5:合同纠纷起诉状优选
范文一: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实际经营地xxxx(邮编101100),注册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月1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暂计至年3月20日为19271.2元,以上合计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2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yxxx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0内向原告支付。
201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010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201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计算。
201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直到2011年12月10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30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2013年1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xxx
xx年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实际经营地XXXX(邮编101100),注册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2年1月1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暂计至2013年3月20日为19271.2元,以上合计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2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YXXX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0内向原告支付。
201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010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201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计算。
201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直到2011年12月10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30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2013年1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XXX
20XX年X月XX日
范文三:
原告:姚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号xx幢xx室。
原告:汤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号xx幢xx室。
二原告联系地址:上海市宁xx路xx号xx大厦xxxx室。
邮编: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余xx,女,中国香港居民,19xx年xx月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xxxxxx。
被告:余xx,男,中国香港居民,19xx年x月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xxxxx。
二被告联系地址: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
邮编:xxxx 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因逾期交房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35,680元整;
2、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 年12月5日,原、被告在上海xxx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居间介绍下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即乙方)购买被告(即甲方)所有的上海市 xx区xx路xx号xx幢xxx室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4xx万元整。签约当天,双方签署了补偿协议,约定乙方另行补偿甲方装修及设备款人民币8x万元整。原告于签约当日支付被告人民币5万元整;于2009年12月13日支付被告人民币274万元整。根据本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方于收到乙方贷款款项 (即人民币290万元整)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交付标志为甲方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付乙方,并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若有)、电话(若有)、有线电视(若有)等费用进行结算。同时,本买卖合同约定乙方于甲乙双方办妥房屋交接手续当日,直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1万元整。2010年2月3 日,原告贷款银行农业银行放款给被告人民币290万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应于3个工作日即2010年2月8日内交房给原告。被告因故迟延交房,直至 2010年2月21日(共计13天),原、被告签署《房屋买卖交接书》完成交付手续,原告支付被告尾款人民币1万元。
篇6:合同纠纷起诉状
范文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
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
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年 ×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
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附:本讼诉状副本一份;
证据及证据来源:
1、《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一份;
2、购房定金收据1张,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范文二:
篇7: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xx钢结xxx有限公司
住址:北京市xx法定代表人:xx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xx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建筑xx工程局第x建筑公司
住址:xx市xx
负责人:xxx 职务:经理
邮编:xx电话:xx
案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给付所欠原告合同款1334890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9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中国建筑xx第xx建筑工程公司xx分公司(实际为中国建筑第xx局第xx建筑工程公司)与原告方于198月16日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约定原告为其设计、加工由其承建的.北京xx创新xx城1#写字楼工程施工模版,合同价款xx万元,签订合同时预付30万元,提货时支付10万元,余款在打完第二层混凝土后付清。发货时间为第一批货当年8月16
日-8月25日,第二批货为8月16日-9月8日。原告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后经调查,中国建筑xx第xx建筑工程公司xx公司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故实际施工方应为本案被告方中国建筑第xx工程局第xx建筑公司。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第一批货提供给被告方使用,但被告使用过程中发现原订做的BP=75型钢框竹胶模版难于控制工程质量,直接影响被告方施工。为此,原告建议更换为全钢结构模版,得到被告方认可,双方将合同标的物更换为全钢结构大模板并实际履行,由此产生更换定做物标的后的材料价差问题。经核算,更换标的物后被告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xxx元,被告曾于4月28日给付原告50000元,因此欠款额为1334890元。
合同履行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方协商模板价差结算问题,均为被告所拒绝。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中发生合同标的物变更的事实,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被告方实际接受了新的加工定作物,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据实结算货款。被告拒绝支付合同款价差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除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外,还应当承担赔偿原告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为此,原告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公正裁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篇8: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石家庄市××公司
住所地:石家庄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系该公司经理
电话:××××××
被告:邢台××公司
住所地:邢台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经理。
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价款100000元;
2、判令被告依法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5年订立合同,约定原告订购被告桌椅等办公用品。签订合同后原告预先支付价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时使用,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解除合同,判决被告返还价款,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石家庄市××公司
×年×月×日
篇9: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白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陕西省榆林市xx区。电话:略。系陕K85220,陕KQ148(挂)实际车主。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
住所:榆林市XXX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平
联系电话: 0912-326XXXX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在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向原告支付理赔款共97071.4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白某系陕K85220,陕KQ148挂实际车主。20xx年4月25日,原告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被告处对该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和商业险(一主一挂)各一份,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限为20xx年4月26日0时至4月25日24时止。
20xx 年11月2日15时许,陕K85220,陕Kzzzz8(挂)车的驾驶员高某驾驶该车行驶至府谷县庙沟门镇林佳段时,与刘某驾驶的陕Kzzz号路虎车相撞,致陕Kzzzz6号路虎车两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立即向被告报案。后经府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道沟中队作出事故认定:陕Kzzzz,陕Kzzz(挂)车的驾驶员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府谷县交警大队也于20xx年11月30日对此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由原告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共计赔偿和支出98000元,并已经实际履行和支出,包括前已述及的`损害。
综上所述,原告在20xx年11月30日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就本起事故的保险赔付问题多次向被告提出理赔请求,但被告却以种种理由不足额赔付,因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准原告的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白某
二 零xx年三月二十三日
篇10: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李,xxx男,汉族,43岁,住xx市榆阳区xxx,联系电话:
被告:卜xxxx,男,汉族,42岁,住xxxxxxxx,联系电话: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依法支付原告工程款730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xxx6年9月30日与被告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就被告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锦园小区4#住宅楼,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具体承包范围为原告按期完成被告的地下室至六层内的涂料粉刷工程,工程价款为4.20元每平方米。原告按期完成了被告的 8225平方米工程粉刷面积,工程总价款为32300元。后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5000元,还欠原告7300元未还。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但被告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不支付。故原告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榆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