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尘埃》读后感,本文共13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戏是戏精的戏”提供。
篇1:《尘埃》读后感
初次看到这本书时,从书名及附有古代气息的封面猜测可能又是本记录着作者许多无病呻吟内容的小说。直到发现本书的副标题――百年前一个俄国外交官眼中的中国。我从来都相信中国的文化才是最博大精深的,所以这样富有深意的标题被我认定一定来自于译者那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自身修养――《尘埃》
寥寥翻动几页,已经被这本书的纪实风格深深吸引。
本书共24章,全部出自百年前这位俄国外交官之手,据说这是一部曾在19世纪末震撼俄罗斯,并迅速在整个西方世界刮起一股“中国热”的神奇著作。作者是位俄裔英国人,他于1872年经香港踏上中国本土。而译者是位常年在俄罗斯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他从古书籍收藏者手中淘来了这本书,正如本书的书名一般,《尘埃》必定经历了时间的洗礼。
这本书如果套用现在的话,应该就是一位因工作原因而长期驻守国外的富二代高官执笔的旅游微博,贯穿晚清时期整个中国大陆,从北至南的游历,从慈禧太后到市井良民的生活起居,几乎包涵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所有方方面面,当然,这也和作者“富二代驻国外高官”的身份不可分割。作者在中国游历期间能够近距离的与慈禧太后接触就可见一斑。而作者对生活独到的感悟及特别的观察社会的眼光更是全书的亮点。可以说作者对当时的中国文化相当痴迷。其中有一章标题为“风水“,还有一章是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标题为”面子“,作者对这具有晚清特色的文化与国民的性格特点的诠释都相当客观与深入。另外全书几乎每一页都有相关的附图,让我们能够更清晰而真实的看到晚清时期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情景。一张张黑白的图片中,朴实的有些不真实的底层平民的容貌与表情,连成一个真实客观的纪录片。
如果你仍然对那个辉煌而又破落的朝代抱有了解他的热情,如果你仍然对那个处于屈辱而又富有希望的年代不甚了解,这本书将是一本很好的“穿越旅游指南“。
篇2:尘埃星球读后感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记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生命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篇3:尘埃星球读后感
尘埃星球读后感
用了两节课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落落的《尘埃星球》,意料之中会有伤感的结局。。。。
开始是一个叫夏圣轩的gg精心照顾一个叫夏政颐的dd。虽然相同的姓,却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尽管最后由于gg的爸爸与dd的妈妈再婚而成为一家人,可是,结果并不是温馨的四口之家。相反的,漠然。。。。
如同所有单亲之家中的戏码,dd政颐因为妈妈的再婚变得意外的叛逆,以前那个可爱、懂事的政颐一下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任性、不听话。。。但是心底的.那份善良是一直一直都存在着的。即使在网吧(政颐最讨厌嘈杂混乱的地方,网吧就是其一)政颐依旧只是浏览新闻,有的无的看书,然而更多的时间则是在发呆。
所有悲剧的开始也正是从这最不该出现的地方开始。。。
不良少年利用网络欺骗女孩子的感情,致使女孩子死去,正巧被心情尤为不爽的a君不情愿的听到,a君有意无意的(绝对的、只是想小惩一下那个坏家伙,不是有意的。。。)弄坏了不良少年摩托车的刹车,巧合正在于此时,a君的gg的死党不幸被刹车坏掉的家伙的摩托车撞了,不治身亡。then..........
铺垫:a君对gg的信任(其实这份信任来的太不是时间,以至于让a君失去了应有的戒心)以及种种种种原因。。。引贼入室→→→a君眼球受伤→视力下降(意思是只能模糊看到光线)
在一次郊游体验中,那份深埋已久的兄弟之情正要萌萌生芽的时候,a君由于眼睛视力的原因。。。。坠崖。。。。。而毫不知情的gg正在考虑着晚上给a君做什么可口的菜肴。。。
没有刻意地描写结局有多么悲惨,然而心却像被谁偷去了一角,隐隐地痛着。。。。
夏圣轩像兄长一样疼爱着dd夏政颐
夏政颐像偶像一样崇拜着gg夏圣轩
然而一切都终止于那夕阳的余晖。
中巴车绕着山路转了个弯,立刻炫目的夕阳余晖洒满各个角落,染得每个纤毫都金红耀眼,包括漂浮在空气里的所有尘埃。
篇4: 尘埃
尘埃
我每晚都做梦,相似的梦。没有什么像梦这般,可以让我回到过去,回忆也不能够,它太过真实,倔强的理智会冲淡另外一种真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梦是我们通达过去的唯一暗道。
又一次,我梦见同旧亲故友攀谈,就站在故乡的打麦场上。一切都是旧的——旧的人,旧的事,旧的寒暄和旧的叹息,一词一句都是老样子老腔调。仿佛那个场景只是被就地封存,只消我在梦里呵一口气就能接续。紧接着我看到旭日东升,整个村子被缓缓点亮,笼罩在一片金光之中。高耸的白杨树,朽塌的柴草垛,破旧的茅草房顶,以及所有的人和他们的言谈,统统凝固,被镀上一层古旧的金色,即便在梦里也让我有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我甚至来不及告别,转身就往山上跑,就像年少时追赶野兔那样。我想在故乡被阳光完全照透之前看它一眼——只要一眼就行。我知道,一旦被阳光照透,所有的一切就会还原成本来的样子,肮脏的变回肮脏的,杂乱的变回杂乱的,那些故事的结局再也无法更改,那些龌龊的旧事统统被揭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跑啊跑,我的腿也还是年轻时候的腿,它们不知疲乏,像一匹野马踏起许多尘埃。我看到了想要看到的东西,比想象中的还要壮美,尽管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瞬。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野马是什么,是游气,还是只是野马?尘埃呢,是挣脱不掉的凡尘俗世,还是电石火光的刹那芳华?
一个梦也能点燃往日的情景。前年冬天,因为想要实地察看一下包虫病(一种寄生虫病)的防治情况,我们计划去一趟四川甘孜的石渠县。那是个极偏僻的所在,有全国海拔最高的县城(4200米),以致被人们称为“太阳部落”和“生命禁区”。当地的同志甚至建议我们开春以后再去,一旦大雪封山,路就行不通了。几经斟酌权衡,我们还是决定趁着天气晴好时走一趟。由于距离成都和甘孜路途遥远,我们只得先飞西宁,再转飞玉树,之后又驱车三个小时才到达那里。
那是一次紧张而又缓慢的行程。我们一边急匆匆赶路,一边又不得不放慢所有的动作以减轻高原反应。我们显然不属于这里,这里也没有准备友好地接纳我们。深冬时节,枯草遍野,除了湛蓝的天空,一切都包裹在一层苍茫的金色之中。仿佛我是个迷途之人,误打误撞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我沿途看到许多的野犬,漫无目的地在野地里游荡,天地辽阔,它们毫不关心我们这些外来者,它们一定知道我们从不属于这里,也绝不会留恋这里,永远不可能同它们抢夺地盘。而那些红脸膛的藏民,他们保持着非常传统的藏传佛教信仰,因为不杀生,所以野犬越来越多,四处可见。包虫病很大一部分便通过这些野犬的粪便污染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再通过多种途径使人感染并深受其苦。
我们边走边听当地干部的介绍。在一个停留点上,上了年纪的妇女聚在一起讲她们的遭际,有的干脆掀起衣衫,露出干瘪的乳房和因病致畸的肚腹。很抱歉,我难以描述她们的表情,更无法抵达她们的内心世界,这种相隔比地理的相隔更加难以逾越。
我们在县政府简陋的食堂里吃午餐,大蒜的辛辣无法冲抵高原反应的不适感。我草草地吃了两口,便慢步踱到门口,看食堂主人的.一双儿女,在门外的空地上欢腾跳跃,肆无忌惮地做着让我羡慕的动作。我听不懂他们的对话,却能感受到他们内心里的小小幸福。他们也是这方土地的主人,而我却是永远地置身事外。
如同一次狼狈地撤退,我们带着强烈的高原反应驱车离开。返回的路上,强烈的颠簸让我不得不跑到路边呕吐。终于,在天黑之前我们回到了玉树县城,但已不能吃下什么东西了。我强忍着不适喝下一点稀粥,便匆匆回到房间倒头而睡。
酒店配有弥散式集中供氧设施,翌日,头痛已不很明显。我拉开窗帘望出去,天还没有大亮,一切都还是沉睡的样子。窗户对面俨然是一个镇子的模样,不见有人走动,也没有人声,只看到袅袅的炊烟升起,像是替人同这个世界打的第一声招呼。此地的山比石渠县的高峻,举头便可望见木它梅玛山上那座红白相间的寺庙,那是玉树北部地区萨迦派的主寺——结古寺。我分不清是现实给予了我某种暗示,还是历史和演进的一种必然,我想象不出这片土地上会生长出其他不同的东西。
我们约定动身的时间还早,我得以有闲在这个早上尽情聊赖。我看到阳光像一把刷子,先是把一片金黄涂抹上山尖,之后又像是给山镶了一条金边。就像是预谋良久,我期待着阳光扑到结古寺的一刻,如同点燃一盏人间的烛火,激起世间所有的野马和尘埃。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时刻,像是一次神的旨意降临。我想我一定生来就喜欢这样的时刻,它是那样与众不同,没有亭午的热闹张扬,也没有黑夜的孤独离索。我总觉得那是命运的一种暗示,是神对人间的赏赐。
我在冷风里久久凝望。我想,那一刻会不会有人同我一样,也这样站在窗前,等待阳光将这个世界照亮。我仰望的结古寺的某个窗口,会否有一位年轻的阿卡,早早地打好酥油茶献于佛前,又燃点香灯,出神之际向我投来目光。也许,他不光看到了我的现在,也望见了我的过去。他看到许多年前,那个从遥远的故乡出发的人,一路风尘仆仆,七情缠身,六欲未净。
篇5:尘埃
落落的文章永远都是平淡的,平淡得像周围发生的事,然而在平淡中却可以扯出冗长的音符。它们“叮咚”落地,美好而易碎,让人不知所措。
开始读落落的文章完全是因为她故事的名字。《如果声音不记得》,干净得一塌胡涂,然而念过之后就会有想哭的冲动。就好像一片干净的天空,什么都没有,空洞得要流泪,毫无目的的。然后在一排排书间就发现了《年华是无效音》,满心的喜悦。
故事是以那一行“最讨厌王子杨”开始的。宁遥疯狂的书写,也许不过是心里的天秤不平衡了吧!所有的优雅都是王子杨,所有的优秀都是王子杨,所有的美好都是王子杨……而明明不想当绿叶的自己却一次次被推向陪衬舞台。宁遥讨厌的不是王子杨,而是什么也比不上王子杨的自己。然而宁遥无力去改变,在无助而绝望的时候,她找到了一条解脱的。便捷道路――讨厌王子杨。
宁遥没有真正爱上哪个男生。她只是渴望被尊重,渴望被关注。这样的种子在自己心里生根、发芽,开出欲望硕大的花朵,于是她开始疯狂。当陈谧在一片黑暗中,为她点燃了打火机时,她开始沦陷。火光照她和他的脸阴暗不明,于是就有什么东西在寂寞和黑暗中一点点陷下去。渴望,是一种毒,在深不见底的地方缓缓蔓延最后吞噬了整个心脏。宁遥模糊而又无助地试图抓住它们,可是终也不过是镜花水月。如果没有再次遇见陈谧,也许宁遥一辈子也不会知道他叫什么;如果没有去游乐园帮忙,也许宁遥脑袋里所有的奢望都不过是泡沫。宁遥是那种疏懒的女孩,明明喜欢却永远不会去竭力争取,至多会在他们远去时在后面小声说一句“请不要走啊!”可是这个执拗的女孩却绝不会上前一步把所有事情都摊开。就这样倔强而胆怯地坚持着,让人想去怜惜。
宁遥无疑是聪明的女孩,她了解什么是她与人的距离,了解既然陈谧心里的人不是她就应放手,了解什么是击退伤害王子杨的最好方式。但一旦涉及到王子杨的身,宁遥就无能为力了。爱王子杨,虽然说得有些恶心,但宁遥确实很爱王子杨。王子杨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一旦触及王子杨,宁遥所有的理智就全部消失了,因为太爱她。所以当王子杨微笑问:“那,宁遥,你喜欢我么?”在问到陈谧时还能镇定自若的宁遥却恍惚了。宁遥是不允许自己伤害王子杨的。所以当她见到王子杨因她而哭泣时她所有的愧疚一起涌来久久不能平息。而那些写在墙上的粉笔字却刺激着她的神精,指责着她对王子杨的伤害,她无法原谅自己以那么“卑鄙”的手法伤害她最好的朋友。她像憎恶自己一样,爱着王子杨;她像爱自己一样憎恶王子杨。
篇6:尘埃
暗室里面的灯光已经好久没有发亮过了,那间屋子,除了平时往里面放些有用的东西外,似乎很少有人在里面待过。也许在我的心里,它早以成为了一间剩放东西的仓库了,说是仓库,其实也并非如此,因为我很久没有进去过了,不知道里面都放些什么东西。
只记得小时侯曾经在里面住过一阵子,那时还是一间简陋的卧室,是我和弟弟用来读书写字的地方,就是在这里,我曾认真的写过一段时间的笔记,我原以为在过后的某一天,我还会记得小时侯所发生的一些趣事。可是现在,似乎已经不大记得清楚了,就连曾经住过的地方,也不记得它原有的模样了。
今天,突然很想整理一下这间屋子,因为记忆里的每一年,每当新年就要临近的那几天,妈妈就会让我们打扫房间,把住宅的周围清理一遍,如此我就养成了这习惯,新年,就整理一下房间。
我轻轻的推门进去,这屋子一直都这么黑暗,因为房子周围是高高的围墙,阳光很少能够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我习以为常地来到书桌的右壁,把灯打开。
在我的心灵里,总会时常地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一些东西,似乎真实地存在于自己的记忆里,但又觉得它产生得如此飘渺。屋子里的空气比外面的还要清新,我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长长的吐了出来,原来这屋子一点都没变,除了墙南的橱柜移动了一下位置,其它的东西依旧未改变过。
望着这张旧旧的书桌,我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温馨的画面,小时侯和弟弟为了占书桌写字还打闹过无数次,书桌虽小,但对于我和弟弟来说就已经足够了的,由于爱赌气,又时常彼此划分界线,说了谁要是占了谁的位置,就在谁的本子上面乱画一通。但我们都不知道当时为何,写着写着,两个小脑袋又紧紧的靠在了一起,过后谁也不记得写字期间发生过了什么。
我坐下来打开书桌的抽屉,都已经是一些破烂不堪的本子和书了,干嘛还要将它留着呢,正好可以将它们烧了,我想自己应该带个口罩才行,这屋子的确很久没有这样打理过了。于是我在抽屉底,发现了小时侯所写的笔记本,那是爸爸买给我的,那时对于我来说却是无比的珍贵,本子的第一页,是爸爸亲自为我写上的名字,我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个本子上有我成长的故事。
马铃薯是结在树枝上的,蔬菜的叶子是黄色的,秋天的树叶是绿色的......我依旧记得奶奶在我还幼小的时候说过的这些话儿,我就信以为真的把它们全写在了我的笔记本上面。我真的很感激生活让我存在过,让我拥有那么多可想可怀念的事儿,朦胧的双眼里看朦胧的人生。
我就这么一页页的翻着,一页页的认真的读着,翻落了灰尘,也翻落了眼泪,也许这是最后一次看了,我会将它烧掉,因为它会使我流眼泪。但能烧掉吗,有的时候,我也希望回到过去觊觎的生活里面。有时也会这么想,过去的一页,能不翻就不要翻,翻落了灰尘,会迷了双眼。
篇7:尘埃
誓言成空,金屋化恨,此生付卿一潭深情,换泪干心死,只愿黄泉不见,来生相忘。
在我最美的时刻,遇上了你,是我不幸的开始,你幸运的降临。这是命运对那爱做梦的女孩开了多么大的玩笑啊。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会永远是那个天真无忧,大汉朝最尊贵的阿娇翁主;
如果你没有许我一个金屋梦,我不会失去那双自由飞翔的翅膀;
如果没有爱上你,我就不会疯狂,不会心伤;
如果…可是终究这个如果是不存在的,当我遇见你的那一刻,爱上你的那一瞬就注定了我跌落尘埃的不幸。
你是不受宠的庶子,低微而又幼小的你,渴望得到温暖,得到更多的关注,于是你的母亲告诉你若想得到关注,备受恩宠,只有爬得更高。权利成了你唯一的追求,而我,这个大汉朝最尊贵的阿娇翁主,就成了你攀登最好的阶梯。
一步一步有目的的接近,一点一点地进入我的心房,你的虚情假意幻化为丝,束缚了我自由飞翔的翅膀,让傻傻的我痴心守候在原地,徒留背影,一地心碎。
或许你真的合适做一位帝王,你的心术无人识破。所有人都认为我会和你一起幸福到老,我也曾这样认为。为了我认为的幸福,爱我的母亲和外祖母一起协助你攀爬,助你登上权利的巅峰。她们以为爱我的你会和我一起共享这无限江山,携手一生。殊不知,你要的从始至终只有江山,不是我。
多少个日夜,椒房殿内我彻夜难眠,孤影徘徊。未央宫的歌舞声宛如利刃,一刀一刀地将我凌迟。一切看似平和,于我却是最无情残忍的刑罚。君不知,你的不理不睬,一点点地消磨掉我爱你的希望。
最是无情是时光,终究到了你再也无法容留我的日子。巫蛊案发生,我百口莫辩,即使争辩,你也不会相信我,我们之间没有爱亦没有信任。当废后的诏书宣布以后,仅存的最后一点希望也演变成了绝望,爱你的心就这样一点点死掉。长门一别,生死两地,此次与君不相知。
在那长门,那个你许我的”金屋“,那个像困住囚徒般束缚着我,令我窒息的宫殿里,我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终有一日,一位名为司马相如的文人怜我处境,赠我一赋。我知他贫窘,还赠千金。因为这篇赋,侍女欢喜地告知我,你将不日来长门看我。那一刻,我笑了,不是欢笑,是嘲笑。刘彻,你真得很虚伪和残忍,你来看我,不过是让天下人知道你对发妻还有情,向天下宣扬你的仁爱,你给我希望,然后让我绝望,你可真残忍。
我曾是大汉朝最尊贵无忧的翁主,爱上你,我变得卑微,一无所有。现在,爱你的心被你一点点消磨掉,我仅剩下曾经因为爱你而离去的骄傲。
在得知你要来的那天,我遣退了身边的侍女,点燃了宫殿。看着那跳跃的火焰,追忆一生,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一生深情付与卿,奈何到如今情景。
都语凤凰浴火重生,若有来世我只愿做一只无心的普通蝴蝶,不动心,不伤心。快乐地飞舞在原野花丛,再无束缚,自由自在。
篇8:尘埃
我看见尘埃。一朵一朵的尘埃,是灰色的。
我坐在车里,看着快速逝去的沿街风景。频频回头,想要看清已经过去的景物。就如我在记忆深处频频回望,想要记住那些过往。手中捧着的奶茶已经没有那么冰凉。
最近开始喜欢梦。喜欢看书。一直在看的,是田维的《花田半亩》。很多人会问,田维是谁。很多人,不认识她。她曾经是北京某大学的中文系学生,她曾经是文笔绝佳的女学生。但,命运的无情,让她,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就如尘埃落地般,在一瞬间,消散了。如今,她已化作一名天使了吧。在属于她的天堂飞翔。
她是个长相清秀甜美的女生。看她照片的第一眼,我便喜欢上了这个姐姐。很干净的感觉,好像没有瑕疵。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她的文字,很美。我只能那么形容。那种美,是脱俗的牡丹,是纯净的百合,是朴素的茉莉,是香味宜人的樱花……平淡的起笔,平淡的结尾。但比其他文章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最喜欢她那句“梦我们所梦,梦我们所不梦。”看似很纠集的文字却散发着一种叫独特的清新。
是啊。
梦,我们想梦到的。梦,我们不想梦到得。
梦,我们希望梦到的。梦,我们不希望梦到的。
无论如何,都只是一场梦。一场曼妙的演出。但再华丽的演出也会有落幕的时候。
当这场完美的舞台剧落下帷幕,就是天亮。就是黎明,就是告别黑暗的时刻。就是第一丝阳光照耀大地的时刻。就是所有人期盼的时刻。
但那一刻,往往是我落泪的时刻。那个时候,梦醒。我在梦里呐喊。呐喊,呐喊,呐喊……我在梦里奔跑。奔跑,奔跑,奔跑……
黎明。我又看见了尘埃。缓缓落地。仍旧,是那熟悉的黑灰色。
篇9:尘埃
黑暗中启灯而照,喷薄欲出的白色下,空气里有无数的灰尘浮动,旋转或是颠覆,上舞或是下沉。有些消失在视线里,有些则在飘忽中下坠,直至落定在某处。你我都像这黑暗里的尘埃,曾经轻浮,曾经张扬得忘乎所以。
最喜爱《飘》里的主人公斯嘉丽,因为拥有高贵的出身和美丽的容貌,她任性骄纵、固执自私、虚荣自大。直到遇到了战争,亲人的离去与生活的窘迫逼得她在花一样的年龄就负上了重担。曾经盛极一时的大小姐,落魄地跌坐在烈日下的菜地里,将又老又硬的萝卜不顾一切地往嘴里送,胃里火烧火燎却连呕吐的力气也无。浑身瘫软伏在地上,她发誓战争夺不走她的意志,即使是去偷、去抢、去杀人,她也绝不会让自己和家人再挨饿。
骨子里的男子气概和飞扬跋扈的性格使她在饥饿与恐惧的变故中拼命寻找追求昔日辉煌。她冲破各种伦理教条的束缚,对外人赤裸裸的议论嗤之以鼻:亲手开枪打死北方佬,为了钱财抢走妹妹的男友,独自开设木材厂……她疲于奔命,用美貌作盾牌,用谎言和阴谋作武器,只为重回金字塔尖。
过去我们总以为自己是全世界,肆意挥霍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末了才懂得,即使是被行星们团团包围的太阳,也不过是这茫茫银河系中的一小部分。人生的路越走越远,就越来越明了自己存在这世上的意义:比自己过得好跟重要的,是因为你的存在,你爱的人过得更好。
斯嘉丽的故事,是一个关于蜕变的故事。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年少的轻狂,白日放歌纵意,都会随着我们尝遍这世间人情冷暖而克制、温润、收敛。我们不再会向似水流年索取,而是向光阴贡献渐次低温的心。
著名艺人陈坤回忆起自己刚成名的那几年时说,好像是一夜之间,大家都认识了他。接踵而来的是各种欲望、财富和虚荣心。在被名气撞了腰的日子里,他逐渐迷失了自己。直到他开始打坐,在禅定里思考自己的人生与责任。现在的他,选择用行走到西藏的方式来安静自己,放松自己,与内心对话。
在西藏羊湖露宿的夜晚,望见西藏夜空满天的繁星,所有的人都被震撼了。陈坤说,每颗星星都是一颗石头。石头反射了恒星的光芒才得以发出光芒。而那颗恒星,就是我们的赤子之心。
用这样的一颗心去行走,去承担,去直面,远比逃避更有力量。其实外在行走和内在行走这两条人生的线索从未停止,回首我们曾经走过的路,每一个足迹都比上一个更坚强。
黑暗中,你我都像这飞舞的尘埃,曾经轻浮,曾经张扬得忘乎所以,却在成长中蜕变与积淀,变得很低很低。
没低到尘埃里的种子,开不出花来。你我终将尘埃落定。
篇10:尘埃
喜欢踏着满地落叶迎着徐徐凉风,独自行走在秋日的黄昏。喜欢看着最后一米阳光在落日的余辉中渐行渐远,直到黑夜悄无声息地来临。他们说,我是一个被忧伤缠绕的女子。我暗自窃笑,也许是笔尖下藏匿的阳光已经被尘封地太久,也许是那个内心最清澈的地方已经染上了尘埃。
人总是在最失落的时候,才会想起曾经走过的路。可能仅仅只是一种怀念,可能是在不经意间便打开了通往记忆的那扇门。时常在想,如果风过真的无痕,那落叶为何不顾树的挽留为一段幸福不断流浪?就像人们总说日月无声,可为何容颜会被刻满皱纹,树木会被写上年轮?是不是总有一段悲伤,不愿提起,总有一抹阳光,充满着不安。
我想我一定是忘了如何像过去一样肆无忌惮地大笑,所以现在才会总重复着同样的表情。会不会有一天,我仍可以庆幸,原来我也是一个会微笑的人,原来面具下的我也可以笑魇如花。也曾想过,抖落心灵的尘埃,还自己素心如月,许一个春暖花开的心愿。也曾想过,洗去过往的忧伤,还自己心性若莲,做一个无谓悲伤的女子。只是,总会在听到一首熟悉的歌后泪流满面,总会在某个孤独的深夜任伤痛泛滥,经久不息。原谅我,无法搁浅的曾经和不敢直视的未来。
我将关于青春的记忆装进行囊,一边前行,一边遗忘。贪恋路边风景的我却在那个十字路口不小心拐错了弯,直到后来有人告诉我,是我走得太快竟忽视了直立在那里路牌上四个醒目的大字“此路不通”。可是,走进去是何其地容易,再想走出来我又要花费多大的力气。当周围变成一片漆黑,当路的前方再也没有阳光,我才开始意识到原来我真的走错了方向。我的直觉告诉我,唯一的出路是回到原点。于是,我风雨兼程、颠沛流离,终于回到那个当初走错的路口。我泪流不止地看着那四个字,此时的我已经遍体鳞伤,面目全非。
那个原点,是我曾经走错的路口,那个路口,是我曾经迷失的地方。我一边勇敢地继续前行,一边目不转睛地留意着那个我曾经漠视的路牌。如果再次经过,我还会不会孰视无睹地走错方向呢?日落黄昏的时候,我总能想起他,那个陪我走过黑暗的路人,想起他曾经牵起过我的双手让我习惯同样的的温度,却最终告诉我原来他只是一个路人,刚好路过的时候被我牵错了双手,他不忍拒绝。
因为走过黑暗,所以阳光才变得弥足珍贵。因为迷失过方向,所以路途才变得格外清晰。如果真的有什么可以让染上尘埃的心变得洁净,那一定是文字的魅力。如果真的有什么可以让藏匿的阳光再次奔腾而出,那一定是文字的力量。我把流年絮语编册成书卷,于云水墨香中遇见了最美的自己,在千书万卷中铭记了所有关于幸福的片段。还好,这段悠悠心语可以写进青春的书册,还好,这段过往流年可以装进行囊前行。
篇11:尘埃
很喜欢张爱玲的一句话:见了他,她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内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的开出花来。但我想在这里叙述的是友情。
说起友情,最令人痛苦的是卑微,最令人开心的是浪荡。它一种不需要华丽辞藻去雕琢的玉石,一种从从山尖上流淌的清澈泉水,一种秋天窗前银杏树的落叶的华美。我总是希望不期而遇,然后总是和失望撞了个满怀。
人总会遇到些令你失望的事,我最多的就是为友情难过。零零散散的话语像薄薄的泥沙一样撒落空中风一吹,就无影无踪。伸出手抓不住他的指尖。可能是不配拥有,所以上帝总是向我展现那有多么美好,然后等到我已经垂涎,猛得一把收走。有时就差那么一点,我就可以接近了。
遇到那么多人,看到那么多事。我习惯性的小心翼翼,生怕被人讨厌,遗弃。后来委屈求全,可能这就是卑微吧。
可是总有些人打破你的幻想,他是第一个向我完全敞开心扉的人,可能因为我过于谨慎,他还向我述说,叫我释放本性。其实我突然很感动,安静下来好像听见了有那么一层伪装卸下来的声音。想起《追风筝的人》里的一句话:我很高兴终于识破我的真面目,我太累了。可能这就是知音,这就是难得的友情吧。他就是我在最干涸的时候流下来的清泉,像川水一样奔腾不息,他毫不犹豫地留下,我想,我也要陪着他。
有些不是友情是倾慕,但内心早以把它当得比友情更重要了,暂且就称它为友情吧。
很多时候的忘却造成了一段佳话,是我自己以为的。我好像总是表现的很幼稚,我特别喜欢抒怀,然后第二天去忘得一干二尽。他很成熟,这是我对他的最好的解释。他经历了很多,总感觉内心有很多苦,到最后也说不出一个字。平易近人,可以这么说吗?其实不知道,对他的了解,几乎是少之又少,到最后快离开之时,也只能说出一句,我觉得你像钱钟书吧。沈从文也好,钱钟书也好,反正就是认识你的欣喜吧。
有一个人,他是我的白月光,他活在我心里。可能他不知道,尘埃里的花一点也不讨喜,喜欢太轻浮,爱又太重。我甚至不知道如何来形容,话语越是多,我就越喜欢你,特别简单的意思。可能是真心,可他离得太远,对于他而言,莫过于是一位粉丝,或是一位不知名的崇拜者。有些人生来适合擦肩而过,然后我就只能看见你在台上侃侃而谈。然后我又莫名的欢喜,突然就想哭,有时的我实在矫情。
我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随风飘荡,像芦苇絮一样面临秋风就到处乱飞,洋洋洒洒,到最后遗忘了很多。但想起她,眼角就弯了。或许未曾谋面,但是千言万语汇一句话,我想,时代变迁,我还会停留,不要担心失去,至少有我。最难熬的是,最令人欣喜的是。遇见你,是我的幸运。所以我想长长久久的和你一起度过漫长岁月。
张爱玲经历了很多很多,对她而言,可能是对生活的绝望和感伤。尘埃里的花是她用来形容自己的过往的。我想,我也可以。但是,我的那朵,是最美的。
篇12:《尘埃》读后感600字作文
《尘埃》读后感600字作文
初次看到这本书时,从书名及附有古代气息的封面猜测可能又是本记录着作者许多无病呻吟内容的小说。直到发现本书的副标题——百年前一个俄国外交官眼中的中国。我从来都相信中国的文化才是最博大精深的,所以这样富有深意的标题被我认定一定来自于译者那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自身修养——《尘埃》
寥寥翻动几页,已经被这本书的纪实风格深深吸引。
本书共24章,全部出自百年前这位俄国外交官之手,据说这是一部曾在19世纪末震撼俄罗斯,并迅速在整个西方世界刮起一股“中国热”的神奇著作。作者是位俄裔英国人,他于1872年经香港踏上中国本土。而译者是位常年在俄罗斯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他从古书籍收藏者手中淘来了这本书,正如本书的书名一般,《尘埃》必定经历了时间的洗礼。
这本书如果套用现在的话,应该就是一位因工作原因而长期驻守国外的'富二代高官执笔的旅游微博,贯穿晚清时期整个中国大陆,从北至南的游历,从慈禧太后到市井良民的生活起居,几乎包涵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所有方方面面,当然,这也和作者“富二代驻国外高官”的身份不可分割。作者在中国游历期间能够近距离的与慈禧太后接触就可见一斑。而作者对生活独到的感悟及特别的观察社会的眼光更是全书的亮点。可以说作者对当时的中国文化相当痴迷。其中有一章标题为“风水“,还有一章是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标题为”面子“,作者对这具有晚清特色的文化与国民的性格特点的诠释都相当客观与深入。另外全书几乎每一页都有相关的附图,让我们能够更清晰而真实的看到晚清时期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情景。一张张黑白的图片中,朴实的有些不真实的底层平民的容貌与表情,连成一个真实客观的纪录片。
如果你仍然对那个辉煌而又破落的朝代抱有了解他的热情,如果你仍然对那个处于屈辱而又富有希望的年代不甚了解,这本书将是一本很好的“穿越旅游指南”.
篇13:历史的尘埃读后感
历史的尘埃读后感
忙里抽空,在考试加高烧的间隙,读完了这本《历史的尘埃》。 好吧,如果你会用百度,你就会发现这是一本过气了,在起点人气奇差的,网络玄幻小说。 历史是什么,我记得高中语文课堂上,我很装逼的说过关于“集体无意识”什么的似乎很高端,却完全不明白的东西。其实当时我只是听说过这本书的书名(其实现在依然只听说过书名)。对一个世界来说,总有一些东西是是贯穿始终的。比如物竞天择。 对于人类社会而言,马克思老人家说贯穿始终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所有所谓科学的东西都必须要求他的结论或者过程是可以被验证的(不可能被证伪的科学,一般称之为“伪科学”,比如上帝是否存在这种命题),所以他必须有一些实质性的变量来说服别人。而就我而言,我不需要科学的可重复性,所以我可以凭着自己的感觉建立自己的信仰(所以上帝是否存在这种命题在科学中是伪科学,但是对信仰而言就是力量)。 对于人类社会,认为贯穿始终的是欲望,首先是活着的欲望,然后是活的更好的欲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欲望。 所以,如果人类社会有一个既有的,注定的路线的话,那必然是在能够存在下去的前提下,越来越满足人的欲望。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个性想法,但是,作为人,我们有更多共同的东西,比如都要衣食住用。 我们可以很简单的把世界上的人分成被肉体欲望所支配,整日(或者大部分时间)为物质生活奔波的人,和不被肉体欲望支配的人,我们姑且把第一种人叫做普通人,第二种人叫做圣人。然后有一个很明显的结论,那就是普通人在社会上占大多数。 对于少数圣人而言,他们可能可以说出很厉害的思想,哲理,但是接不接受完全是社会上由人体欲望主宰的人们所决定的,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说“我要是在晚(早)生500年就有发挥余地”,因为他们有没有发挥余地,他们是思想见地是否盛传于世并不是由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思想本身决定的,而是大部分肉体欲望的人决定的。即时是孔子这个看起来好像从古至今一直曰来曰去的人,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批林批孔“,到现在世界各地建孔子学院,难道是一个孔子?不过是取他的名字,取他的话,填上普通人的思想罢了。 所以人类社会是由大多数普通人的普遍决定所决定的,这句话说的`好听点就叫做”历史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 。 而普通人的普遍决定都是由肉体欲望所决定的,所以才有了前面的结论――人类社会贯穿始终的是欲望 。 从这个角度来讲,历史是确定的,几乎有宿命的。无论是如何,最终的结果是一定的。――全宇宙的宿命也是确定的,就是熵不断增大的过程。 说回开头的《历史的尘埃》,主角阿萨被一个寓言确认为世界之王,预言说会有一个聚集力量的人拔起黑暗之星,成为亡灵之王。就最后的结局而言,阿萨的确拿到了那把剑,也几乎摧毁是世界,但是最后他在所有有名字有形象的配角都死光的情况活了下来。书的最后,阿萨上了一条去远东的船,船长在与阿萨谈到所谓命运时,用了这样一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我对这句听了十多年的话突然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触,天在上,君子在下,”天“生养了”君子“,无数”君子“组成了”天“。”天“之谓”历史“,”君子“之谓”我“。 历史滚滚,有其宿命,但是我们不是历史,我们虽然是历史的尘埃,但我们可以自强不息,重点是”自“,为自己”强不息“。 无论是沉溺与世俗,还是特立独行的偏偏与世俗抗争的人都是被世俗影响的人,能真正自以为是,自行其是,对外界的干扰毫不犹豫动摇的人,这样的人,才能自强不息。- 尘埃作文600字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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