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900字读后感:《那些花儿》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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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900字读后感:《那些花儿》,本文共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jeremy16”提供。

篇1:高一900字读后感:《那些花儿》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一名患有深度抑郁症的男子,在发表了《那些花儿》。

韵脚a,淡淡的忧伤,淡淡的愁苦,音调绵绵。

全歌以“花儿”象征着青春路上同行过的女孩吧,反复咏叹那些花儿,加强了画面感,闭眼凝神,循着朴树沧桑唱腔你能找到一幅幅泛黄卷边的老画,上头画着簇簇花儿,让你感到对美好已逝的叹惋,略带忧伤。再仔细地看着歌词,这一情感也愈来愈浓。

歌首与第二段前部分的词遥相呼应,却也是这首小曲情节的发展。开端有花开身旁静静地方暖,但紧接着“曾以为”又将这一幅画卷撕碎,镜头一转对着“人海茫茫”。人头涌动、各自奔走的不安与画上的花开静雅对比鲜明;反衬着那些花儿的温情、突出的是朴树对过往的惋惜。而“曾以为”与“现如今”的落差,也将回忆的美好扯进了冷酷现实。

第贰段开头,朴树以释然的口吻平静地叙述着,看似是不再留念,对于没有结果的感情选择埋藏;又以“难辨真假”开脱,说服自己放下。“难辨真假”并不是朴树的理由,而是他反复回忆却又找不到答案的体现,是他那段青涩里迷茫的映射。“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能看出两点,一是青春不再,二是朴树还是回到了老地方,回到了最初启程的地方,回到了花儿静开的地方。而如今这里的萧条又与花儿们完全对立,一幅落魄模样。朴树回到的老地方可以是实,也可以是虚;但两者内在联系同建立在朴树孤单一人故地重游之上。难免冒出物是人非的慨叹。画卷的最后“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又一头扎进回忆,又从荒草丛生跳回到花开静雅。

虚虚实实、过往如今、静雅萧瑟;随着《那些花儿》跳进回忆又惊醒而今。完全对立的情感、画面,回环往复环环相扣,交织在一起成了《那些花儿》。有趣的是,歌曲以忆起,又以忆结,以回忆的美好作为开端和结尾。朴树的本意要么是纪念他身边走过的女孩们,要么就是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想起有个报导,说某地某年高考语文中一题问“作者为何在文章末再次写到窗外还下着雨?”参考答案十分花哨,采分点甚多,而此文原作者浏览完参考答案后却说:“我当时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写这段文章的时候,窗外的确还下着雨啊!”

也许有些作品就不适合把某一句拿出来强加所谓“作者为何”上去,《那些花儿》也可能不全会有这么些朴树故意设计的“程序”,可能就只是“我没想那么多,顺手就写了。”

我个人有点悲观吧,所以才认为这首歌以美好的回忆起又结,是为了反衬朴树的叹惋。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反正花儿们都已各自奔天涯。

篇2:高一900字读后感

《鲁滨漂流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光。孤独的时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读《庄子》有感

在庄子的《至乐篇》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鲁国国君一次遇到了很大一只海鸟,这个国君十分欣喜,就给那只鸟听他们国家最好听的音乐,喂那只鸟他们国家的好酒好肉,每天就这样用最好的东西供奉那只海鸟,但那只海鸟不吃一口肉,不喝一口酒,郁郁寡欢,三天就死了。

无疑,那个国君给了那只鸟在他看来最好的东西,是想让那只鸟快乐,过得更好一点,但偏偏事得其反。这又是为什么呢?庄子是这样总结的:这是以人养养鸟,而不是以鸟养养鸟。就是说这个国君只是按照他所认为好的方式来对待那只鸟,而不是站在鸟的角度上考虑鸟是否接受这种方式。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也是有很多的:譬如说,现在有很多家长是这样在养育孩子的:他们要求孩子3岁跳舞,4岁学琴,5岁奕棋,这样到了6岁小学时,才有可能比得上其他孩子。但这样还不够,上了小学后,他们的孩子要必须比别人多上一个补习班,多学一些东西,他们认为这样他们的孩子才能在竞争中占优势地位,长大后才能立足于社会,才会有所作为。这种养育方法和前面鲁国国君以酒肉养海鸟的方法是何其类似啊!这些家长只是站在一个成人的立场去看待怎样对孩子才是好的这个问题的,却忽略了孩子自己的想法,剥夺了孩子快乐的童年。

这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的做法,有可能会导致坏的结果。在《庄子》的《应帝王》里有这样一篇:就是说在相隔很远的南北海之地,有两个帝王,分别叫疏和忽,他们总是在中间之地相会,那个中间之地的帝王叫混沌,混沌也就是一个大肉球,没有五官的意思,混沌总是很好地招待他们。有一次,这个疏和忽啊,就商量给混沌凿上七窍,这样混沌便可以和他们一样享受到人间的至乐了,于是他们就用了七日给混沌凿出了七窍,但是,“七日七窍成,而混沌死”。于丹在讲《庄子心得》的时候是这样解释这个寓言的:她说混沌之所以会活着,正是因为他的“混沌”之态,他可以去综观天地,但是七窍被凿开后,他也就远离了他生命的本体。之前,我所讲的那些家长教育孩子的做法,就是按照社会的标准,给他们的孩子凿上一窍又一窍,最后,七窍成,那些孩子也许会成为他们父母所期望看到的,也就是所谓的精英,但是他们却离那最宝贵的赤子之心,“混沌”之态越来越远。

那么,我们又应该怎么做呢?在庄子的《应帝王》里有这样一篇:天根出游殷阳山时,遇到了一个人,他便向那人求教,怎样才能治好国家,相问多次后,那人告诉他:应当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已。也就是庄子所倡导的无为而治。也就是应当顺其本性,而不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宝成”。这样顺其规律,顺其本性,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篇3:高一900字读后感

《鲁滨漂流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光。孤独的时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读《庄子》有感

在庄子的《至乐篇》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鲁国国君一次遇到了很大一只海鸟,这个国君十分欣喜,就给那只鸟听他们国家最好听的音乐,喂那只鸟他们国家的好酒好肉,每天就这样用最好的东西供奉那只海鸟,但那只海鸟不吃一口肉,不喝一口酒,郁郁寡欢,三天就死了。

无疑,那个国君给了那只鸟在他看来最好的东西,是想让那只鸟快乐,过得更好一点,但偏偏事得其反。这又是为什么呢?庄子是这样总结的:这是以人养养鸟,而不是以鸟养养鸟。就是说这个国君只是按照他所认为好的方式来对待那只鸟,而不是站在鸟的角度上考虑鸟是否接受这种方式。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也是有很多的:譬如说,现在有很多家长是这样在养育孩子的`:他们要求孩子3岁跳舞,4岁学琴,5岁奕棋,这样到了6岁小学时,才有可能比得上其他孩子。但这样还不够,上了小学后,他们的孩子要必须比别人多上一个补习班,多学一些东西,他们认为这样他们的孩子才能在竞争中占优势地位,长大后才能立足于社会,才会有所作为。这种养育方法和前面鲁国国君以酒肉养海鸟的方法是何其类似啊!这些家长只是站在一个成人的立场去看待怎样对孩子才是好的这个问题的,却忽略了孩子自己的想法,剥夺了孩子快乐的童年。

这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的做法,有可能会导致坏的结果。在《庄子》的《应帝王》里有这样一篇:就是说在相隔很远的南北海之地,有两个帝王,分别叫疏和忽,他们总是在中间之地相会,那个中间之地的帝王叫混沌,混沌也就是一个大肉球,没有五官的意思,混沌总是很好地招待他们。有一次,这个疏和忽啊,就商量给混沌凿上七窍,这样混沌便可以和他们一样享受到人间的至乐了,于是他们就用了七日给混沌凿出了七窍,但是,“七日七窍成,而混沌死”。于丹在讲《庄子心得》的时候是这样解释这个寓言的:她说混沌之所以会活着,正是因为他的“混沌”之态,他可以去综观天地,但是七窍被凿开后,他也就远离了他生命的本体。之前,我所讲的那些家长教育孩子的做法,就是按照社会的标准,给他们的孩子凿上一窍又一窍,最后,七窍成,那些孩子也许会成为他们父母所期望看到的,也就是所谓的精英,但是他们却离那最宝贵的赤子之心,“混沌”之态越来越远。

那么,我们又应该怎么做呢?在庄子的《应帝王》里有这样一篇:天根出游殷阳山时,遇到了一个人,他便向那人求教,怎样才能治好国家,相问多次后,那人告诉他:应当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已。也就是庄子所倡导的无为而治。也就是应当顺其本性,而不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宝成”。这样顺其规律,顺其本性,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篇4:高一《相见时难别亦难》读后感900字

在晚唐诗坛上,李商隐是一位大家,当时与杜牧齐名。不过,若就对后世的影响而言,他是超过了杜牧的。李商隐在诗歌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创造性地丰富了诗的抒情艺术。他的诗歌创作,常以清词丽句构造优美的形象,寄情深微,意蕴幽隐,富有蒙眬婉曲之美。最能表现这种风格特色的作品,是他的七言律绝,其中又以《无题》诸作(多为七言近体)堪称典型。诗以“无题”命篇,是李商隐的创造。这类诗作并非成于一时一地,多数描写爱情,其内容或因不便明言,或因难用一个恰当的题目表现,所以命为“无题”。其中有的可能别有寄寓,也可能有恋爱本事以为依托,虽有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考索,但是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证明确有寄托或确依何事之前,主要应以诗歌形象所构成的意境为依据,把它们作为一般爱情诗对待,这并不妨碍认识它们的艺术价值。下面这首《无题》,大家就是把它视为抒写爱情的名作去欣赏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这首诗,以女性的口吻抒写爱情心理,在悲伤、痛苦之中,寓有灼热的渴望和坚忍的执着精神,感情境界深微绵邈,极为丰富。

篇5:高一读后感:《草房子》_900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 这是一本让我读着读着不知不觉中就深受感动的书;放下书,抬头望见的不是窗外密集的楼房,而是油麻地的那一群草房子,和房顶上飞翔着的白色花环似的鸽群,心里充满了感动。

曹文轩《草房子》故事的发生地――油麻地,这里像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淡淡苦味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一个又一个生动的形象便生活在这如画的油麻地里。

首先是桑桑,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在油麻地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桑桑的世界里。在这当中,他接受了人生的启蒙与洗礼。

桑桑认识纸月后,突然爱干净了,而且变得特别害羞起来,对纸月的来历充满幻想。为救纸月,他与刘一水大斗。后来翻看别的书才知道,这叫做是“朦朦胧胧地表现出羞涩少年释放出的淡淡荷尔蒙和对一个文弱小女生的怜爱”。

我很喜欢桑桑这个“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古怪行为”的小男孩。如他把家里的蚊帐当成了渔网来捞鱼,他把家里的碗橱做成了舒服的鸽子笼......一切的一切都感觉他很像我。我们都很喜欢“搞怪”,但我们很善良。

“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已死过一回了”。这是小说结尾中的一句话。我久久不能释怀。从永恒的意义上来讲,苦难或者幸福,有如白天和黑夜一样,它和我们永远相伴,谁也不例外。

纸月,一个柔弱文静的女孩。读她的名字就感觉特别的惹人怜,但当你读完全书,你会认识一个另样的纸月,其实在她的内心比谁都坚强。她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上学,她一个人穿过浸月寺的小道跟慧思和尚学习书法......最后,她的离去似乎也成了顺其自然,因为那是她的家乡,江南的一座美丽的小城。

曹文轩老师很好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心灵成长的过程。桑桑从调皮到懂事,杜小康从不甘到脚踏实地的从头做起,这是一个美丽的过程,是一种人性之美。

我相信,《草房子》是永恒的,因为他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美的力量。它永远能感动我们心灵最软弱的一部分。

还因为曹文轩老师的文字是美的,是干净的,就像诗一样。

篇6:高一《心流》读后感900字

这本书是在今年初红杉书单看到的,而且是沈南鹏推荐的两本书其中之一。当时在微信读书看到介绍,就觉得是自己想读的书,便下载来读。

本书作者是[美]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Mihaly Csikszentmihalyi),积极心理学奠基人之一,“心流”理论提出者。前美国心理学会主席马丁·塞利格曼誉之为“世界积极心理学研究领军人物”。契克森米哈赖一直致力于幸福和创造力的研究,提出并发展了“心流”的理论。他曾担任芝加哥大学心理系主任,现任教于美国加州克莱蒙特大学。其著作包括《心流》、《发现心流》、《创造力》等畅销书,对积极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心流》自1990年出版以来,被翻译成30余种文字,影响了全球千万研究者和读者。

“心流”是指我们在做某些事情时,那种全神贯注、投入忘我的状态。这种状态下,你甚至感觉不到时间的存在,在这件事情完成之后我们会有一种充满能量并且非常满足的感受。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在做自己非常喜欢、有挑战并且擅长事情的时候,就很容易体验到心流,比如爬山、游泳、打球、玩游戏、阅读、演奏乐器,还有工作的时候。心理理论之父、积极心理学奠基人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在30年前,在大量案例研究基础上,开创性地提出了“心流”的概念。本书系统阐述了心流理论,进入心流状态的条件,从日常生活、休闲娱乐、工作、人际关系等各方面,阐述如何进入心流状态。对心理学爱好者和研究者来说,《心流》是理解积极心理学等领域不可或缺的理论素材;对大众读者来说,这更是一本提升幸福感和效率的行动指南。

读完觉得很有收获,比如人怎样才会觉得幸福,在什么状态中体验到心流最多?我记得书中提到,在工作中体验到心流的次数远远高于休息或者无所事事,结合最近讨论的比较多的996,很多人沉浸工作觉得很幸福,即使经常感觉到压力和挑战,但专注其中尤其还能不断战胜和超越就会觉得一切努力和投入都值得。我是体育迷,顶尖运动员不断超越人类极限需要付出常人难以企及的艰辛努力和坚持,但如张继科所说,如果能得冠军,死了都值得,他们体验过世界之巅,战胜对手超越自己的顶级体验,这种体验此生难求。还有,沉浸在音乐、绘画等艺术享受和爱好中也比较能体验到心流。

我推荐一篇豆瓣读书上这本书的读后感,总结得不错。

篇7:高一《心流》读后感900字

如何获得美好的生活。

这样的主题换谁写都很难把控吧。尤其还要写的学术又生动。于是作者排布了这样的思路:

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心流,什么是感受,工作和休闲,人际交往,生活品质,个人性格和自我悦纳。

最后你可以发现,每个话题都很大!作者前言不搭后语的乱说了一气,只是想说明白一点:人生可以擅长某些事并在这些事上获得专注,从而感知一种平淡的幸福。但是他居然花了一百七十多页才说完,内容散乱、枯燥乏味令人咂舌。

当然,你也可以觉得里面有一条关于搭建生命心流的主线贯穿其中,告诉了我们获得一种叫做“心流”的状态,大概就可以获得美好生活,以及告诉了我们心流的形成、培养,发展心流对人生的影响,与我们生活感受的关系。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认真,但我确实同时获得了这两种感受:客观学术,杂乱没有骨架。

哪怕我认真看了目录,知道了本书的核心,也仍然觉得行文太散没有压住自己想讨论的话题。节奏凌乱没有能让读者有很好的阅读体验。

当然,不排除一种情况:作者有意不想把节奏做的很好、章节之间的关联做的很强,从而降低阅读体验来剔除一部分阅读、思考能力差的读者。

我只是一个刚刚过了及格线的读者吧,勉强把这本书在两小时的时间里看完了。(别的书大概都是半小时到一小时的阅读时间)能支撑下来这份耐心的,大概是:

一 我确实很赞同作者的一些观点,甚至有些话我觉得就是自己说出来的,被他早发现几年先说了。

二行文散乱不注重关联,尝试涵盖巨大主题又想写的很学术,学术之余还希望能通过增添点小故事降低枯燥的阅读感,这种做法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啊。看的时候仿佛看到了写作能力堪忧的自己。所以怎么也要耐着性子看下去。

文字本身还是金句连篇的。我又摘抄了不少。可能之前对这本书期待太高了,感觉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玄幻——至少他说的内容让我觉得,只是在不停印证我自己脑中已有的想法罢了。

篇8:高一《心流》读后感900字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是快乐的,何为快乐?怎样寻求快乐?读完《生命的心流》一书才知快乐时一种浑然忘我我,如入佳境的感觉,源自获取“心流体验”的瞬间。

记得一为哲人曾说过“这世界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虽然社会上有很多无足挂齿的丑闻和不堪的言行,但是这仅仅是极少的现象。我们要相信社会是美好的,至少他不会主动的抛弃我们,除非你主动抛弃他。当我们眼前浑浊的时候,我们不妨把心灵的窗户打开,用心体会世界,就会发现美丽依旧。生活是否快乐,那得看是否拥有一颗平常和乐观的心。在我们观察事物的时候,我们要用美好的心态和角度去观察,这样便会有不一样的发现。对待工作也一样,我们要快乐工作快乐学习。用平常心对待,不要有太多的起起伏伏。

许多思想家都说过,人类的所作所为,最终都是为了追求快乐。我们之所以想追求财富、健康或名声,都是为了借此得到快乐。但是在追求快乐的途中我们得摆放好心态和立场,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到快乐的真谛。

快乐是一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快乐是要用心体会的,快乐并不是一两句啼笑皆非的言辞,快乐时生活真正的感悟。不同的活动会带来不同的体验和感受。倘若一辈子都做些搓志丧气的事,你便不可能拥有愉悦爽朗的人生。反之则易然,所有的事物都兼具正反两面,就看你是如何对待和面对。

快乐生活的同时,我们还得学会快乐工作。工作事一种奇怪的经验,既为人营造专注满足的时刻,给人骄傲及归属感,却又是大多数人避之不及的事。以至于人们对工作抱着爱恨交织、充满矛盾的态度,虽然知道工作事生活重要的元素之一,但真正在工作事,却又百般无赖。导致人们会有这样的心态总归是没有摆清自己的心态。工作时不能把利益观看得太重,工作是我们体现能力和实力的时候,当自身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和展示的时候,你会觉得内心之中会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描绘的情感,就像美国前冠诗人斯特兰德曾说“当你沉浸在工作中,你便失去时间感,完全出神,全副精神都贯注在所做的事情上……当你将某件事情做得十分出色时,你会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我相信一个人的工作能达到这样的境界那是相当有难度的,但也是幸运的。

我们得学会劳逸结合,很多人觉得工作压力太大不快乐,可是很多时候他么的休闲时光也并非快乐。快乐绝不是与生俱来的,在休闲的时候我们得学会放松自己紧绷的神经,多参加一些组织松散或叫个人性的活动。

生活圈是一个复杂的社交圈,不能只活在自己世界里,亲人朋友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良好的环境也能影响一个人的情绪,我们的心情往往会随着外界的变化而变化,有很多时候快乐也是需要自己创造的,对每个人而言,美好生活的最大障碍就是自己,但若学会与自己共存,拒绝需求的诱惑,自我便会变成朋友,帮手及建立充实人生的'基石,若无法找到实现自我更伟大、更永恒的目标,就绝对难以拥有真正美好的生活。

热爱生活,拥有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更充裕,快乐就很简单,快乐就在身边。快乐学习、快乐工作,相信明天会更好。

篇9:高一《做的党员》读后感900字

从20xx年入党到现在已经有六年的党龄,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认真收好每分税,热情服务纳税人,以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标准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认为这么多年来自己在各方面做得还不错,也得到了同事,领导的好评。可是,读了吴甘霖《做的党员》一书,我的内心再也不能平静了,文中优秀党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所体现出来的高度思想境界,相比之下,自己还真的有很大的差距,希望本书带给我的触动,能让我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更上一层楼,也让做的党员时刻鞭策自己前进的方向。

《做的党员》一书从“的党员怎样想”、“的党员怎样做”、“的党员怎样说”、“的党员怎样学”四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我们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如何通过学习不断的提升素养。文中活生生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是全国人民对七千多万共产党员形象的缩影,他们只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全心全意的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他们那“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工作理念,是我们各行各业,特别是同样作为共产党员的我学习的楷模,是我们党员的标兵,我更为自己处在这样的一个优秀组织中感到无比的骄傲。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我知道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时刻告诫自己要尽心尽力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可通过深入阅读书中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我发现自己做得还真的不够,文中说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在工作中一定会将“尽力而为”改成“全力以赴”,这样才能将的工作做得。这句话真是太给力了,是的,只有全力以赴,才能全身心投入,将自己的状态逼出来,同时也将的潜能开发出来。

原来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关键是看你将自己放在什么样的高度。想想自己在工作中,很多时候在面对阻力时,经常会用我已经尽力了来为自己工作不到位找借口,很是惭愧。例如在我们平常征管工作中经常会为了个体税收的征管不到位而伤透脑筋,主要原因也是征纳关系紧张,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书中在“特别能团结中”这一章节中提到要换位思考,更换心感受,其化解矛盾的四部曲,读后深受感触,觉得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学习借鉴其做法,对自己的工作学习也是大有帮助的。

阅读本书让我受益非浅,它也将成为我的枕边文书,我将时常翻阅用来指引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与文中的共产党员相比,我还有差距,但我相信我会一天天一点点的进步,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篇10:高一900字《水晶头骨之谜》读后感

我很喜欢科普类的知识,可是因为怕看一堆枯燥的文字而始终没有看。但是老师要求写一篇科普类读物的读后感,所以只好硬着头皮看吧。我这么想着,随便选了一本《水晶头骨之谜》。

我做好了打瞌睡的准备后开始阅读,结果一下子就掉进了书中。

“不可思议,读起来就像印第安纳琼斯式的冒险故事!很少有考古研究读起来这样有趣、好玩但又惊险重重。这是本娱乐与教育并存的珍贵读物。”

——[美]《fatemagazine》

玛雅文明一直都深深吸引考古学家、科学家以及每个科普迷,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自从几年前我无意中在一本《世界未解之谜》上看到水晶头骨之后,就迷上了玛雅文明,但一直对他们了解不深,直到这次我看了这本书。

书的一开头就将我们带到了印第安人的世界——神秘的中美洲。我的思绪也飞到了那里,听卡罗斯娓娓述说水晶头骨的传说。传说神秘而又吸引人,但我的想法与作者马顿一样,认为“它只不过是个迷人的故事,或是古代神秘学的一段小插曲,或是一个精彩的神话故事而已,大不了等我们回去,把它当个趣闻讲给朋友们听听罢了。”然而接下来的事,却令我大吃一惊,我没有想到水晶头骨竟然是这样神奇的东西,而原先我只是以为这头骨是古代的某样象征宗教的物品,或是为了纪念某位伟大的人而制作出来的复制品!

强烈的好奇心促使我往下看,于是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不得不说这是我所看过的最有吸引力的一本书,它轻而易举地将玛雅文明展现在我面前,将水晶头骨的秘密一一揭开。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被震惊着,不仅震惊于这个神秘的文明,还被这个世界的秘密震惊着。

“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一段震惊世人的历史。”

——[美]《华盛顿邮报》

书上说,地球将在XX年12月21日毁灭,许多人都相信着这个预言。因为人类的胡乱行为,地球不堪重负,只有集齐十三个水晶头骨才能拯救这个世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它听上去很真,但也很假,我所知道的仅是人们在破坏着地球,即使有人主张环保,也还是有人污染着环境,并且越来越严重。

如此看来,似乎《水晶头骨之谜》是一本宣传环保的书,其实不仅仅是这样。它是一本考古书籍,一本研究着神秘文明的书籍,它自然也包含了战争。

战争一向都是残忍的,它总是毁灭了一个个文明,虽然又创出了许多文明,但还是留下了触目惊心的疤痕。这本书中提到的战争是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自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这块美丽大地上的和平被西班牙人残忍地破坏了,他们抢走了印第安人的土地,抢走了印第安人的财富,甚至,抢走印第安人的生命,他们带来传染病,用枪毫不留情地杀死一个个生命。令我更加愤怒的是,这种行为一直持续了几个世纪!

我想,人类是好战的,他们将战争由可避免变成了不可避免。人类是贪婪的,这就是为什么战争总是源源不断地发生。众所周知,最近的钓鱼岛事件日趋严重,战争一触即发,我不明白为什么日本一定要这样,没有钓鱼岛他们不也是活的好好的吗?没有钓鱼岛他们不也是繁荣起来了吗?为什么一定要挑起战争呢?仅仅因为中国近几年的发展令他们担心起来了吗?我们是一衣带水的两国,我们之间有很深的渊源,我们本应该友好相处,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为什么日本总是一次一次向中国挑衅?(不管他们本意如何,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就是一种挑衅!)

“本书将引起全球性的轰动效果,这毫无疑问。从没有一部考古学着作能这样生动真实,它甚至直接触摸了人类的灵魂。”

——[英]《中央电报》

《水晶头骨之谜》也令我学到了许多,那些真正来自与灵魂的高尚品质,这些都感动着我,令我对玛雅文明,对水晶头骨又多了一丝敬意。

那些拥有水晶头骨的人,哦不,他们自称是“水晶头骨的管理员”,他们的美好心灵为这个世界增添着光彩。单凭他们的自称,就足以显示出他们对水晶头骨的尊重,他们的谦卑。他们把水晶头骨展示在每个人的眼前,发自内心地希望每个人都能健康快乐。他们中有的人即使很老了也看不出来(比如安娜),他们为了告知人们真相而不惜赌上自己的名声(比如尼克等)。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水晶头骨会由他们保管,因为他们拥有真、善、美的品德,所以水晶头骨们才选择了他们。

这本书中最令我吃惊,也最令我感动的是唐·阿莱坚德罗所代表的土着人们。“唐·阿莱坚德罗拥抱了指挥官之后,又走到危地马拉副总统面前,伸开双臂拥抱了他。其他部落长老们也纷纷与站在我们身边的士兵们拥抱、握手。我意识到我现在目睹的是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历史性时刻。”这场景令作者很诧异,“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唐·阿莱坚德罗怎么能去拥抱那个曾经屠杀过玛雅人的军官的。我们亲眼目睹这些土着人与也许曾亲手杀死过他们亲友的敌人握手、拥抱。我和克利斯都对此感到十分不解。这些人怎么会有如此宽容的胸怀呢?”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那些土着人们,他们虽然没有很先进的科技,有的只是“野蛮”的坏名声,但他们身上有着我们所遗失了的东西,这使得他们远远胜过那些“文明人”。

“不管水晶头骨到底来自何方,它们给我们带来了一个警告:我们必须尽快纠正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我们必须尽快拯救自己、拯救星球。我们可以不听从它们的告诫,不过这样我们的时日也就所剩无几,人类最终也不过是个头骨而已。我们也可以听从头骨的告诫,让神灵指引我们,让地球上到处都变成人间天堂。”书的最后这么说,这是我对整本书印象最深的一段话,也是我想让所有人都记住的一段话。我希望人类能够珍惜爱和水晶头骨这两样礼物,拯救自己,拯救星球。

篇11:高一的读后感作文:蝴蝶梦读后感900字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蝴蝶梦读后感900字

《蝴蝶梦》是英国著名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书中以第一称的手法,描写了出生平民,作为范·霍珀夫人的陪侍的“我”,在法国蒙特卡洛意外邂逅了英国富豪迈克西姆—著名的曼陀丽庄园的主人.“我”与迈克西姆彼此在交往中逐步产生了感情,随即迈克西姆和“我”结婚,并把“我”带回了曼陀丽庄园.然而出生贫寒的“我”在曼陀丽四处碰壁,受到了管家丹弗斯太太的百般刁难,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我”发现“我”时时刻刻生活在迈克西姆死去的前妻吕倍卡的阴影下,无法融入曼陀丽,在曼陀丽“我”不像一位女主人,倒像是一位来曼陀丽参观的客人.周围的人都在谈论吕倍卡生前的美丽,高贵,聪明,使“我”在与吕倍卡的比较中自形惭秽,甚至对自己和迈克西姆的感情产生了怀疑,认为迈克西姆仍然爱着吕倍卡.不久,在曼陀丽附近的海湾找到了吕蓓卡的沉船,在船上发现了吕蓓卡的尸体,这时迈克西姆向“我”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在吕蓓卡是个荡妇,迈克西姆多次告诫她,她却不听,反而变本加厉.迈克西姆一怒之下将其杀死并沉尸海底.事情的真相消除了一直以来吕蓓卡在“我”心头造成的阴影,“我”更加坚信与迈克西姆的爱情,我们心灵相通了.法院最后认定吕蓓卡是自杀而死.但吕蓓卡的表哥费尔想趁机勒索一笔钱财,拿出了吕蓓卡死前留给他的便条作为证据,要为吕蓓卡伸冤.而后来的调查中,找到了吕蓓卡生前给她看过病的贝克医生,才知道吕蓓卡得了癌症,这就更加证明吕蓓卡有自杀的动机.费弗尔失败了.就在“我”以为一切都将结束,我们可以重回曼陀丽庄园开始的生活的时候,曼陀丽却在一场大火中不复存在了.

书中虽用第一称的手法,以“我”的口吻去叙述的整个故事,然而书中真正的女主角并不是“我”,而是吕倍卡.在小说一开始她就已经死去了.作者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通过别人对吕倍卡描述,通过对吕倍卡遗物的描述去表现吕倍卡.在小说中“我”对吕倍卡的初知是来自于范·霍珀夫人的描述和吕倍卡送给迈克西姆书中那帅气的签名.此后在曼陀丽庄园中,“我”更是时时刻刻感觉到吕倍卡的存在.曼陀丽的房间是按吕倍卡生前要求装饰,布置的.曼陀丽保留着吕倍卡生前的生活习惯,仆人们按照吕倍卡生前的习惯行事,甚至“我”吃的东西都是吕倍卡生前所喜欢的.曼陀丽还保留着吕倍卡生前的卧室,生前的各种用品.“我”出门穿的雨衣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我”写信用的笔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甚至“我”使用的手绢也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周围的人总是在谈论着吕倍卡生前的美丽,高贵,聪明.在曼陀丽,吕倍卡虽死犹生,处处充满着她的气息,她就像一个幽灵控制着曼陀丽,横亘在我和迈克西姆的中间,使我们无法心灵相同.而“我”虽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存在,却又无法和她见面,无法和她抗争,因此小说中充满着阴森,压抑的气氛.吕倍卡对“我”来说,是一个充满着神秘色彩的谜一般的女人.随着小说情节的展开,围绕吕倍卡的谜进一步加深.在小说中,潜水员为了帮助一只搁浅的船只,下到水里探察时,意外地发现了吕倍卡的船和她的尸体.由于导致船沉没的洞,似乎像人为敲砸造成的,于是吕倍卡的死便成为一个谜.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 如果是自杀,有什么原因能够让这样一名如此美丽,高贵,聪明的女子去自寻短见.如果是他杀,那又是谁杀害了她呢 小说在成功制造这一悬念之后,借迈克西姆之口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也揭露了吕倍卡这个充满神秘色彩女人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原来吕倍卡是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孔,魔鬼般心肠的女人.迈克西姆从未爱过她.她是一个十足的荡妇.她自私,残忍,从没有爱过任何人.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迈克西姆多次告诫她,她却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在一次与迈克西姆的谈话中,她故意激起迈克西姆的愤怒,使迈克西姆在盛怒下,失去理智,杀死了她并沉尸海底.虽然关于吕倍卡的死亡之谜被揭开,然而小说围绕关于吕倍卡的谜团并没有完全消散.随着情节的发展,即将面临谋杀指控的迈克西姆为了摆脱谋杀指控,必须找到导致吕倍卡自杀的证据,在调查中迈克西姆意外的发现,原来吕倍卡早就身患绝症,那晚她故意激怒迈克西姆,想利用他杀死自己,来结束自己的痛苦.于是关于吕倍卡所有的谜都揭开了.

综观小说,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吕倍卡,作者并没有从正面去描写过她,而总是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通过别人对吕倍卡描述,通过对吕倍卡的遗物去塑造吕倍卡这一形象,使得读者只能通过想象,联想去构建吕倍卡这一形象,加上曲折的情节,使得吕倍卡这个人物充满了神秘了色彩,成为一个谜一般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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