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名著读书心得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来源:JaneXu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杀死一只知更鸟》名著读书心得,本文共10篇,方便大家学习。本文原稿由网友“JaneXu”提供。

篇1:《杀死一只知更鸟》名著读书心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铂·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全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以及她相对稚嫩的语言,委婉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有着一定的政治色彩。

但是我读该书,却更多地从对芬奇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交流的细腻的描写中,读出了浓浓的家庭教育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从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温柔的力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当地的律师,妻子早逝,他带着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一起生活。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阿迪克斯.芬奇,是芬奇家族的一员,却很少跟孩子强调所谓的家族荣耀,他想让孩子们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家族的附庸。他是当地的议员,在案件诉讼上,秉承真理,保护了黑人的利益。在当地,他颇受人尊重。尽管,很多人因为偏见,不能接受他为黑人辩护的事实,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表示钦佩。他是神枪手,却从不炫耀。

作为女孩的斯库特一点也不淑女,整天跟着哥哥杰姆还有外地来的好朋友迪尔两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儿。在闭塞的小填居民眼里,一切不符合他们习惯的行为都是怪癖。所以斯库特的言行受到了姑姑及梅科姆镇有些居民的非议。但是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对于女儿的言行给予了理解和默认,他每天在家中休息的时候,总是会陪着孩子看书看报或者陪孩子们玩耍,让孩子可以像孩子一样玩耍、想像和思考。

作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私下里,他都始终对人恭敬有礼,用自己的行动维护黑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读后感t也正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自己的坚持,他宁愿冒着被伤害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正义为,为汤姆·罗宾逊做辩护。哥哥杰姆渐渐长大,身上绅士的气质也逐渐显露,他最后为了照顾好妹妹而受伤,也是父亲带给他人影响。

小镇上的人家常常夜不闭户,但是拉德利却总是紧锁房门,这引来了很多闲言碎语。哥哥杰姆根据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和左邻右舍的传言,拼凑出一幕满是哀伤色彩的短剧来,他们模仿身边的人,像一个大一样去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聪明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就猜到孩子们在做什么,也想到孩子们也许会因为调皮而惹出一些麻烦,但是他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出去玩儿,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教以做人的道理。

阿迪克斯的很多话,都给孩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深刻地体现了父亲阿迪克斯本身的个人魅力。比如,关于勇气,他对孩子们说:“我想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勇气不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而是当你还未开始时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关于孩子提出的尴尬问题,他对自己的妹妹说“如果一个孩子向你提问,你回答他就好,不要反应过度。孩子就是孩子,但他们会比大人们更快发现你在逃避。逃避会让他们感到困惑。”在孩子们处于愤怒或面临挑衅时,他教导孩子:你只需要把头高高抬起来,把拳头放下。不管人们对你说什么,都别让他们惹你发火。试着改变,试着用头脑击败他们。”

我们的很多父母,都在苦恼于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却很少有人真的反思过自己的言行。读了这本书,从父亲阿迪克斯身上,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心平气和的力量,那是一种最温柔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在教育引导孩子方面,是决不容忽视的。

篇2:《杀死一只知更鸟》名著读书心得

读这本书,自己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的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关于成长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父亲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育。他一直在用言传身教的方式,给孩子以爱和勇气。

阿迪克斯对待孩子一直是温和的态度。当斯库特强烈要求不再去学校时,阿蒂克斯既没有愤怒质问为什么不去学校,也没有不把孩子的问题当一回事,而是非常理智平静地问清楚原因,并且他们私下有了约定,斯库特照样去上学,只不过跟阿蒂克斯一起读报的时间也照样保持。

阿迪克斯在给黑人辩护这件事情上,更多的是让自己成为斯库特与杰姆的表率,让他们明白是非黑白。

斯库特在有关黑人的问题上与阿蒂克斯探讨时,斯库特说:大家都这样,都认为不应该给黑人辩护;

阿蒂克斯回答说:起码从今天起以后你不会如此了。

阿迪克斯得知约翰因为试图越狱而被枪击死亡,父亲深感愧疚,开车前往约翰妻子家中通知噩耗,而那个酒鬼父亲又一次出现,对着阿迪克斯脸上吐口水,这对一个知识分子 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侮辱,但此时阿迪克斯没有还击而是默默的擦掉口水,在影片中,酒鬼看到这一幕,嘴唇微颤,目光黯淡,非常无措的表情。而在车上的孩子也是亲眼看着这一幕,想必也会从父亲身上学会淡然,学会面对别人的伤害。

克服偏见,摆脱思想的牢笼

心理学中有一种现象叫做“证实性偏差”:

它是指当我们先入为主地接受或形成某种观点时,就会带着主观的观念,下意地去排斥那些和你观点相悖的现象,从而以自我的角度和臆断的情由得出一个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实或真相。

小说中的两只“知更鸟”都是被偏见所伤害的。

小镇里的人对于布?拉德利的恐惧,不可名状、空穴来风、深信不疑。他足不出户,常为孩子们留下一些陈旧的小礼物,并且在杰姆和斯库特被袭击时拯救了他们,这个时候孩子们才明白,他不是一个恐怖的人,只是性情孤僻,而且十分善良。

即使阿迪克斯的法庭辩护十分有力,可是白人陪审团依旧判决约翰有罪。

布?拉德利被毫无根据的流言伤害,约翰则被种族歧视迫害。

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言“世界太广漠了,我们圆睁两眼,平视正视,视野还是偏狭得可怜”。

亦如泰戈尔笔下的素芭,有着纯真清澈的眼睛,但由于自身的缺陷和世俗的偏见,只能独享孤独与寂寞。

偏见就像一只网,既束缚了自己,也让网里的人苦苦挣扎,却始终都摆脱不了禁锢,只剩徒劳,只剩无力。

而偏见的产生,大多只是无知或是心虚罢了。

阿迪克斯教会我们:“你永远不可能真的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正如现在的武汉疫情,我们没有看清一些事,就容易产生偏见,不少网友靠键盘而活,与理智为敌,肆意传播一些违背社会公德的谣言。

“巨大的灾难面前,普通人能做的极为有限,但做到这一点就善莫大焉:保持理智。”

不要让立场和偏见蒙蔽我们的双眼,保持理智,有自己的主见,才能一往无前,才能感知到更广阔的真谛。

勇敢与坚持

在这场诬告案中,汤姆和鲍勃的官司根本没有一丝胜的希望,而阿迪克斯,用莫大的勇气下定决心为汤姆辩护。

整个镇子上的人,对阿迪克斯都抱着恶劣的态度,但阿迪克斯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杜博斯太太对他恶言相向,他依旧答应了让杰姆每天为她读书,因为他看到了年老体弱的杜博斯太太在戒掉吗啡瘾时的勇敢。

杜博斯太太去世之后,阿迪克斯给孩子这样说:“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他教会我们,真正的勇敢并不是纯粹的鲁莽,而是站在生命亦或是爱的角度,知其不可而为之。

拥有这样的勇敢,虽败犹荣。就像法庭的最后,楼上的人纷纷站起来给阿迪克斯鼓掌。

当我们不能要求别人改变的时候,我们不必浪费时间去教导他们,而是自己做了你认为对的事情就好了,把注意力放在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一个人的坚持也许改变不了什么,但是当你的行为思想能够影响更多人的时候,你就不再只是一个人了。

关教养,是一个人最好名片

赫尔岑说,宽广的河流平静,有教养的人谦逊。

阿迪克斯是一位有教养的人。

当孩子们表演怪人布?拉德利时,阿迪克斯出来制止。他告诉孩子们,要尊重别人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应去打搅他;斯库特在他面前称黑人为“黑鬼”,他温和地纠正道:“斯库特,不要叫‘黑鬼’,那是个蔑称。”在听到小镇上人们的言语攻击时,他告诉孩子“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

他是一个神枪手,却因为误伤了一只知更鸟而不再用枪,除非万不得已的时候。他告诉孩子们:“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他始终站在别人的立场考虑问题,对别人的想法予以理解,也用行动告诉我们,教养是一个人最好的名片。

篇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篇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通用

希望这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能对你的学习与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篇5: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通用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篇6:《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广州的夏季刮来台风,垫着凉席,吹着风扇觉着冷,不吹风扇又热。凌晨一点钟,没睡着,翻起来把《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部分看完了。书上说:“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字数完了,可故事里的生活没有结束,阿迪克斯会继续带着杰姆和斯科特生活在那个小镇,教他们未来如何生活。

我是读到四分之三才开始读懂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我只知道它是赫赫有名的知乎和豆瓣榜单上的top3,左岸把它列在自己的书架上反复阅读,它的名字后面带着一系列的推荐评价,每一个推荐人都极其有份量。然而只有读了,走近了,才感受到这本书的价值。有哪一本书能够将教育写得这样好呢,不管是价值内涵,还是文学性。

我第一次读到这样一本指向儿童成长的小说。一个叫做斯科特的小女孩在梅科姆小镇生活,她渐渐成长,开始认识梅科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里生活的人,他们的美丑,善恶,是非,对错。面对成年人的世界,她如何去成长,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去面对这种成长。这本书由小孩子切入大话题,由小城镇切入大时代,谈及人生,教养,人际,种族,善恶,纷繁复杂却现实得露骨。

梅科姆小镇映射着一个巨大的社会,这里面的每个人都代表着社会上的不同群体——不是脸谱化的,而是活生生的复杂的人。他们有着不同背景,有着自己的价值观,有着复杂的多面性。怪人拉德利永远待在房子里面,他是邻居口中的妖魔。可这样一个脸色苍白不愿意出门的人在故事的最后从家里走了出来,开枪打死作恶的成年人尤厄尔救了小孩子斯科特和杰姆。杜博斯太太如此令人厌恶,粗俗无礼。可她临死前坚定地拒绝了吗啡忍痛离开了人世。黑人汤姆好心帮助白人马耶拉小姐却因此而被诬陷强奸,证据明明白白地指向他的无辜,扫地法庭依旧判他有罪。阿迪克斯作为为黑人辩护的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结局基本无法改变,依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没有成功,又好像成功了。坎宁安和黑衣人们一起要提前杀掉汤姆,可最后也是他为汤姆留得了陪审团不同的意见和争执。尤厄尔如同一只烂虫,在诬陷致死了汤姆后不仅能够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还可以继续作恶。痛恨希特勒的斯蒂芬老师转头就怒骂黑人怎么配得上和白人通婚。只有小孩子迪尔在哭:“恶心,恶心”。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杰姆)

“我不知道,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似乎只有孩子会哭泣。晚安。”(阿迪克斯)

你看这就是人,这就是人性。

篇7:《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篇8:《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篇9: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篇10: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00字

下载《杀死一只知更鸟》名著读书心得(推荐10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名著读书心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