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异乡杂说记散文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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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我的异乡杂说记散文,本文共9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JoeyTo”提供。

篇1:我的异乡杂说记散文

我的异乡杂说记散文

心烦意乱的时候会失眠,所以只好拿起笔随便唠叨唠叨近来心中复杂的感受。因为复杂所以写得很乱,但却感悟颇多。只当作是一杯苦茶,自己回味!曾经压抑的时候会想到“撒手人间”。终究平心静思觉得这好自私——一个人倘若爱自己,最好的方式是好好地活下去。

失眠对于我来说是家常便饭了。突然之间都市的霓虹灯都不在闪烁,在黑暗中迷失后才发现自己的脆弱。倒床酣睡似乎成了奢望,19岁的我怎吃得消?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是陌生的一片天,当知道老妈听说我走丢时着急得掉眼泪后我心如刀绞;表哥说我是“不孝女”,出门这麽长时间也不给家里打电话。其实我何尝不想,只是想让自己变得坚强。10月28号那天在车间晕倒被送医务室检查,没什么大事,只是体质差。那一刻无助孤单辛酸袭击了我的心灵,可是我却没有和任何人提起,我不想让亲人担心。

我的信念是:让自己变得“冷酷”点。当然这指的是在外面无论多苦多累都不能向家人提,不能倾诉。自己去调整心态,去化解去承担。

第一次来到陌生的城市很是不适应,耳朵发了炎;第一次做那份工作很是不适应,皮肤过敏(痒);第一次请求换岗位被拒绝,当时真想拂袖而去;第一次彻底迷茫,心中凌乱……可是我不曾向任何人提,更不曾放弃,只想让自己坚强!我的信念是:很多时候坚持下去的动力是为坚持而坚持!坚强到底,天下无敌!

在工作中认识了两个同事,其中一个向我借钱。当我犹豫不决时她坚定地向我保证一定会还,就信了她。可是当我“山穷水尽”拨通她的'电话时,得到的答案却是人已走没时间来。唉,看来那钱是“打水漂”了。另一个同事老是让我请她去吃饭,可是当我玩笑似地让她请我时,她耸耸肩说没钱顺便又向我借钱。我一脸无奈地道:“我也在喝西北风了!”她就责怪我是“小抠儿”。心中难过就告诉了好朋友,她说,人心复杂,你太单纯老实所以别人就占你小便宜”。我不这麽认为,在我眼里每个人都像树上的叶子一样是绿色的!不想把每个人都想得太坏太复杂。令我费解的是:人活在世上都不容易,为什么彼此间不能将心比心,真诚相待,而是尔虞我诈呢?

在这个与时俱进,人才济济的大社会中我知道自己只是沧海一粟。论武,不会“一招半式”;论文,又是“跳梁小丑”。愈来愈清楚地体会到生活的现实,现实的艰辛,艰辛的压力。所以真的不知道生命境界该如何诠释,换言之,自己适合从事何种工作?

有的时候有些事若想不明白就不要去深究,否则会给自己徒增更多的烦恼压力,自讨苦吃;凡是都要打开心结,放弃该放弃的人和事,否则会给心灵带来伤痛;有的时候要少异想天开少说话多做实事多努力,切不可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更多的时候要坚持加坚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梦想,一定会苦苦地追寻,不管会不会成真。记得3岁那年,我溺水差点身亡,幸运的是被一个初中生救了,后来常抱怨老爸老妈怎么没问其姓名住址,只是听说后来搬走了。他们也很遗憾当时被吓蒙了甚至连句感谢都忘了说,其实他们心里很自责。了,我的救命恩人你身在何处?我该怎么找到你?这是我心中永不泯灭的梦,永不泯灭……

11月6号一大早表姐打来电话,责怪我出门这么久不给家里打电话,我只是“呵呵”地傻笑。她说有天早上和老爸一起上班时突然和她谈起我,话语中充满了担心挂念,蓦地,我岔开话题。不知道电话那头的她是否会在心里骂我是“不孝女”,但一定很生气吧!其实很多次我都徘徊在公话亭旁,最终还是放弃了打电话的动作,连自己也不清楚为何犹豫。

常常想起在出门前三天还和老妈矛盾惹她伤心的一幕。本来说9月27号出发的,那天老妈不给路费不让走。气急败坏之下埋怨她不讲信用,凡事都和她抬杠。晚上和老姐同睡一张床时她轻轻地说:“你之前不是说过了生日再走嘛?所以妈说生日那天买个蛋糕,买些菜,反正就只等两天……顿时我恍然大悟,后悔不堪。没想到我的一句玩笑话老妈都很认真了放在心上。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为的只是给我过19岁生日!该死,这该死的19岁。

9月28号晚入睡时老姐和我说了很多,记忆犹新的一句是,她说:“其实家人说你是为你好。家人说恨你并不是真正地恨你,而是‘恨铁不成钢’。我不敢说我的经验有多足够,但比起你我至少够格,因为不论你是否经历过的我都已经历过!你要记住家人是永远关心你,永远不会出卖你的!”听着听着眼泪就流了出来,突然明白她为什么和我说这些。她是看了我空间的那篇《阎王夜访叶菱》后,读懂了我心中的压抑,更读懂了我的思想,才会语重心长地安慰开导我。那晚我真正体会到“姐姐”的幸福含义。

然而我也有我的年少轻狂,有我的倔强,有我的叛逆。很多时候为了扮演听话懂事的孩子角色,也就缺少了那份反抗的勇气。我清楚地明白时常年少轻狂、倔强和叛逆只会换来“你真任性”的埋怨,只会换来同龄人的那句略带嘲笑幸灾乐祸“你好拽啊”,甚至是众人口中的话题对象和眼中的鄙视对象。在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文明的世人会视之为“不成器”。

很奇怪在离开家的这些时间里,我并没有真正的在心里想念过,这样也好,反倒是很轻松惬意。呵!心里的那种幽意滋味无法言表,仿佛是终于离开了那些纷纷扰扰,琐琐碎碎。更多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的日子:看天是蓝,听雨是清,望水是澈,拂风是乐,总之,是爽!

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在马拉松式的人生长跑道路上要做一个好的赛跑手。我的信念是:生命的意义——坚持到底!愿我的家人和朋友健康幸福,愿世上的好人平乐安康!坚持哦!

篇2:异乡散文

异乡散文

已是仲秋时分,不见嫩草逼人,山花烂漫。乘兴漫步,惟惊起麻雀两三只,飞过小路,飞过田垄,飞过高压线。

人们在田地里忙碌,劳作的辛苦已被丰收的汗水冲得干干净净,只有嘴角的笑意,越积越浓。送茶水的姑娘从山脚转出,一曲山歌婉转,似在红尘外,彩云间,那跟在她身边的黑狗,左窜右跳,它当然听不懂什么,但它知道主人的快乐,当它将自己的欢乐吻上在田垄上玩耍的`小孩的脸上时,小弟弟响亮地哭了,那声音,真切的好似传自我的童年。

这里不是我的家乡,无人呼唤我的小名,田里的壮汉不是大哥,唱歌的姑娘也不是小妹,可我还是禁不住感动,惊心于这浮华外的厚朴。这里的金黄是丰收的真实,这里的汗水是勤劳的凝结,这里的歌声是快乐的传唱,一切都很平淡,一切却都自然,面对大伯向着我的那抹微笑,我似乎是接近了父亲的身边。

远离家乡,也远离了关怀,夕阳下,没有牛羊的拥挤,也没有母亲的呼唤,脚踏坚硬的水泥路,我似乎背离了土地,生我养我的家乡土地。我喜欢脚底沾泥的感觉,我更倾心于庄稼浓郁的香气,躺在异乡的田垄上,听微风清唱,听虫子吵闹,听孩子叫喊,我似乎又回到了故乡,在母亲的视线内,在乡亲们的呵护下。

晚霞已归去,田间一片寂静,我默默独坐,这田间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接近我的胸怀。我不该做异乡人,应该做一只普通的家乡鸟,飞得不要太高,轻轻地飘起,缓缓地落下,掠过家乡嫩绿的草尖,扑向炊烟的怀抱。

深夜里,我辗转难眠,呼吸处全是庄稼浓郁的香气,我好想入梦归来,最好是家乡丰收的秋季,在夕阳脉脉的斜照里。

篇3:杂说圈子散文

杂说圈子散文

圈子是具有相同爱好、兴趣或者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联系在一起的人群。它作为集体活动的范围,实际上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比如汽车发烧友可以加入“汽车圈子”,摄影爱好者可以加入“摄影圈子”,喜欢喝茶的可以加入“茶友圈子”等等。

圈子,从表面形象而言,它本来是一种圆而中空的形状,即环形,或泛指环形的东西。它本来是可以看得见的概念,如我们常说的“绕圈子”,让人有话直说,不要“兜圈子”,就有这种意味。但随着演义,它后来被引申为周围界限或范围界限,甚至有指传统的做法,固定的格式。及至近代,它的集体活动的观念渐渐为人接受,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圈子了。

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圈子的形成是通过人们之间的社会行为特征自然形成的,如社交、IT、演艺等圈子等。而这种圈子的划分,实际上就是对人群进行的一次切合,是一种分而聚合的划分。

而作为博客中的圈子,又有另一番特色。它是相同兴趣、爱好者的聚集地,也是圈友们博客作品和情感交流的地方。在这里,大家可以讨论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展现自我,交流情感。它作为独立的群体,是基于个人门户的强大平台,和个人博客一样,具有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特点。在这里你可以查看圈友最新发表的文章、推一送的文章,与朋友有效沟通。也可以推一送圈友和成为热门圈友。

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圈子的发展势头也很旺盛,有进化到专业的趋势。要想成为这些圈子中的圈友,其必须要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所以在这些圈子里的人一般都是这行的`人。因此从某一方面而言,它又是缩小了圈子的范围,但却提高了圈子的纯度。

古时,有画地为牢之说,即在地上画一个圈子当作监狱,这也说明那时的人是很懂规范的。而现在,进出圈子比较随意,尤其博客圈子,倒为规范的管理带来了许多麻烦。另外,我们往往会人为的画圈子或设置圈子,这样的圈子大的可以是传统或宇宙,小的是个人的思维。却也是经常想出的出不来,想进的进不去,痛苦不堪。我想很多人因走不出这样的圈子,所以让一生遗憾。

生活中也有幸运的人,在一个圈子生活,或在一个井里,会不知天高地厚。但有一天生活把他推到另一个圈子,他才对生活有所觉悟。《世说新语》里周处的故事就一个例子。现实社会中也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富翁,他在发达时对邻居很不友善。常常在下雨时开着他的宝马溅路人一身脏水,不道歉便扬长而去;在半夜时还会放出强劲音乐而不理会邻居明天还要上早班;闲暇时,他会放出他家的狼狗,冲着街边的小孩大叫,吓得那小孩哇哇大哭,他却毫不理会。可生活给他开了个玩笑,他的公司破产了。他不得不买掉了他的宝马,换了一套两居室的小公寓,落入了贫民百姓的生活。没了扰人的合同,生活好象一下子空洞了好多。他闲在家里没事便出去溜溜。这时当他想向邻居小孩做出亲一昵的举动时却看见那小孩的母亲死死护住孩子,仿佛他一接触那孩子就会受到伤害。刹时他想到了以前种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他非常苦恼。因为一个人在他富贵时犯下的错误永远不能在他贫穷时弥补。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人际关系异常恶劣并开始找解决的办法……事情总是这么戏剧化。他绝处逢生的得到一笔赞助。公司慢慢开始运作。一切好象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但唯一不同的是他对生活的态度DD车行在路上看见邻居他会停下来友善的问是否需要载一程;深夜回家再也不会把音响开到10以上;看见邻家小孩他也会和蔼地走上去轻一抚那孩子的头夸赞几句。

显然从一个圈子到另一个圈子的改变非得经历一番磨难,否则要想改变一个人确实很难。这样的事例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往往成就高的作品多是经历过一番艰辛换来的。所以有时失意未尽坏事,它会迫人以绝境,成就千古之绝唱。正因为怀才不遇才会让世人领教到李白的桀傲不驯而豪放的诗篇。才会有杜甫“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关于仕途的许些忧愁,这些才华不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圈子里谱写出来的吗?!

圈子的范围很广,几乎所以世间万物它都可以容纳,没有人可以跳出它的领域。那怕你看空一切,或许可能进入了一个更大的空间,但圈子不是更大了吗?因此,作为世间的人,不要指望跳出,而是应该想法如何在圈中演义,如何在圈中展示自己。当然要在圈子中使自己得到展示,就必须要有大家的认可,而要得到认可,没有奉献精神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所以,现在的官僚若是不扎根基层,高高在上,是得不到人民的拥护的。博客圈子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奉献,没有真心的感受献给大家,光想着自己的功名甚至利禄,而不友好的对待大家,甚至不到好友的圈子捧捧场,只一味的闭门造车,想要得到别人真诚的关注,很难!即便现在有的人偷机取巧,可以提高点击率,但没有实在,是得不到真心的欣赏的,只会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而已,结果还可能把自己搞臭。

所以,作为圈子里的人,你不知道为人营造,别人也不会为你点击的甚至发表中肯的意见的。要想享受圈中的美好生活,就要辛苦耕作,学会奉献,广结善缘。同时,也大可不必将自己拘泥于某几个圈子,毕竟圈子的世界纷繁复杂,构造些新奇还是值得的,就如奥运五环一样,五彩圈圈的相连给人们带来美好的想象,为生活增添一抹动人的风采,何况人生的圈圈远不止这些呢!                    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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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记》是张爱玲生前没有完成的遗稿,被好友的儿子在其遗物中发现后出版。大约三万字的书,是张爱玲南下温州寻夫胡兰成的路途上的所见所闻,下面给大家分享《异乡记》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篇5:《异乡记》读书笔记

张爱玲说《异乡记》是她觉得非写不可的一本书。她以为这本书是大多数人不想看的。我却觉得这是她写的最好的东西。

很遗憾,宋以朗找不到书的下半部分,因为下半部分是张爱玲见到胡兰成以后的事情。我猜测是张爱玲销毁了下半部分。这太可惜了,却也情有可原。

在《异乡记》里,作者叙述了从上海到温州一路上的见闻。她小时候生长在深宅大院里,长大后又生活在高楼公寓里。那次去温州,她才真正有机会看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生活,离她是那么遥远,遥远的像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她时而惊诧,时而嫌恶,时而怜悯,时而惘然。对人们的言行举止,当地的村貌地貌,风土人情,她都观察的非常仔细,真让人觉得她生来就是来写书的。

在这本书里,看不到她一贯的尖酸刻薄的文风,也没有她对母亲的怨恨。她的心态出奇的平和。她嫌解手的地方不遮羞,也可以理解,她用惯了浴室洗手间,当然用不惯马桶茅房。她嫌枕头脏,也不能怪她,谁愿意睡在别人的脏枕头上。

要论文学价值,我觉得《异乡记》是她写出来的最有文学价值的一本书。可惜是一个残本。

篇6:《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人》的封皮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竖领的毛呢大衣,叼着半根烟,用深沉的目光看向镜头。他看起来既年轻又老成,是一个有风度有魅力的男人。

他是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是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谬的文学大师。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喜欢这个男人。”如果可以,我真的想要将时光回溯到六十年前,去巴黎看一看他。然而这并不可能实现,所以,我只能选择让自己沉沦在他的文字王国。

“那是因为我从来都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默尔索在被问到对“别人说自己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有什么看法时,他这样回答。

在整本书中,有无数次默尔索的内心独白,但却仅有一次丰富而激昂的语言描写。这个男人,心中明明有千山万水,明明什么都看得透彻,却总是吝啬于表达。甚至在决定他生死的法庭上,他都不愿为自己辩解分毫。也许大家会觉得,他不辩解,那他的死刑算是自找的了。其实不然,面对一个完全偏执的世界,辩解又有什么用呢?总不会因为默尔索一段精彩的辩解,就能改变人们心中惯有的“正义”的判断吧。

加缪对检察官的语言描写非常的精彩。这是一个口才非常好的男人。在书中来看,默尔索的律师已经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了,但在检察官的滔滔大论之下也是屡屡败下阵来。检察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却处在错误的年代,待在错误的位置,怀有错误的立场。我想,就算默尔索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也会被这位检察官漂亮的演讲给一一驳回。毕竟一个人如果铁定了心思要打倒你的话,他可以用任何理由甚至牵强附会的诡辩来否定你的论述。况且在那个年代,犯人与检察官的地位可是相差很多。

但其实默尔索的不言语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在养老院的门房出庭作证时,他以一种偏向检察官的口吻讲述了他和默尔索在灵前喝牛奶咖啡和抽烟的事。但其实这些事发生时他从未表现出一点儿不满的情绪,而是殷勤的给默尔索准备咖啡,愉快的接过默尔索递过去的烟。这些他都忽略不说,而是只说出一些对默尔索不利的证词。他讲完之后,法官问默尔索还有什么问题,默尔索一如既往地沉默了——他没有揭穿门房的虚伪。随后他又主动承认了烟的确是他给门房的。这时,那个被检察官极力“拉拢”来的门房先生终于良心发现,补上了一句“牛奶咖啡是我准备的”。虽然这句话又被检察官轻松驳掉,但无论如何,默尔索的不言语为自己争取到了一句难得的公道话。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说默尔索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在法庭上他已经处在了一个被动地位,他应该懂得行使自己说话的权利。他杀了人,但绝对罪不至死。就算会被检察官否定,会被很多人嘲笑,他也应该说出来。全世界不会只有默尔索一个明白人的,那个眼睛清澈的年轻记者,就一定会理解默尔索的。难道非要把一肚子的委屈留到监狱里对自己说吗?难道非要等到上诉的时候再说吗?晚了,一切都晚了。

篇7:《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人又称作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

主人公默尔索由于杀人而被判死刑。审判经历了两个过程一个是对妈妈的态度,一个是对上帝的态度。从默尔索对妈妈葬礼的冷漠态度,葬礼后的第二天就与女友看喜剧电影的反常。对邻居老人和老狗的描写,对皮条客的帮助为其写了一封信,为其作证,最终为其杀人。法官从这些方面印证了默尔索冷漠无情,对一切事物无所谓。对神父和上帝也无所谓。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真正对默尔索的杀人动机和罪行本身的举证展开讨论。甚至他的律师也无视他的存在,完全替代了他的思绪和灵魂。

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所左右。每个人听别人说话的兴致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默尔索对神父的暴怒,仿佛净化了他的希望;在布满预兆与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这世界温柔的冷漠。默尔索在行刑那天只企盼能聚集许多观众,以充满憎恨和厌恶的叫嚣来送他最后一程。那时他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呐喊: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看似默尔索对所有一切无所谓,漠不关心。实则透过一系列的事件,尤其是对他的审判,显示了世俗的荒谬、专横、自以为是,反衬了他的理性和感情,冷静和真实。默尔索的死刑看似是本人的不幸,实则是对社会和大众的讥讽,也是整个社会和大众的悲剧。

因此,看待事情请多一份理性和冷静,尤其是面对沉默的时候。沉默的背后有时暗涌着巨大的悲伤!

篇8:《异乡记》读书笔记

作为早年狂热张迷,多年不读张爱玲,似乎该有个解释,却又实在无法解释得清。是那些年读太多伤了胃?是时过境迁不再那么喜欢?扪心自问都不是。

当年读遍张爱玲的所有小说、散文,主要传记,后来连她钟爱的《海上花》也买来读了——在我的阅读史上,此外只有《红楼梦》得到过我同等待遇,不对,曹雪芹的诗作我就没读多少。年少轻狂,还曾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读《红楼梦》与张爱玲者不与之谈文学。”其实我后来跟很多人谈过文学,其中有的人是不读张爱玲的。可见世事多变。

世事确实多变,谁知道会出来个宋以朗,他手里居然有张爱玲的遗作。

《异乡记》,总忍不住当去想象张爱玲一个人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胡兰成的样子,大概找着找着一颗心就一点点凉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着了爱情的魔咒,也是不容易挣得脱的。

文笔还是记忆中的风格,只是由于内容的原因,读来有些凄凉之感,不似从前,是那种繁华底子上透出的凄凉,而是一眼看出来的凄凉啊。

张爱玲的文字有魔性,读了是不容易忘记的。

又及:想起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文章是真的好,不怪张爱玲爱他。不怕男人是混蛋,就怕混蛋有文化啊。

篇9:异乡优秀散文

异乡优秀散文

我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洛洛给我说,那是一个有海的地方,海是蓝色的。我很开心,因为我发现,原来洛洛记住了我给他说的话。嗯,我喜欢蓝色,就是那种最纯最纯的蓝色,我曾在无数个夜晚,用小彤送我的钢笔,在深夜的时候,蘸着纯蓝色的墨水,在那种A4纸上写字,当一道道字迹划出声音的时候,我听到过午夜的宁静,还有自己的心跳声。而当后来我站在大海面前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蓝色是一种忧伤,也只有海,才能有如此宽阔又深远的忧伤,于是我再一次回忆起火车站前洛洛告诉我海是蓝色的时候那双眼神,似乎和记忆中有些不同,因为我突然看见,像大海一样的忧伤。

我曾在一个电影院门口,看到过一个巨大的海报,只是无论如何也记不起那电影的名字了,只记得一个孩子在麦田里看着前方,眼神里充满希望。这让我想起十几年前,在音像店里遇到的那个女孩,她看起来比我大一些,对着一张CD慢慢的哭着,她走的时候并没有买下,我拿过来看,是朴树的那张,我去2000年,而那眼神,和海报中的孩子像极了。然后我忽然觉得这个城市和我并不在一个世界,因为来之前,我曾看到过一个爱写字的孩子,如此形容这座城市,他说这里的人们,眼神像钢铁水泥一样冷漠,却如机器一样快速的旋转着,他说的没错,只是当时,我觉得自己像在一个泡沫中,并且隔绝声音,我看着他们匆忙的身影,却可以听见时间的呼吸,那一刻,很安静。

这里的三月,四处都开满了樱花,于是小彤问我关于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总是会说,这里很漂亮,满城的樱花,她问我那该有多美呀,我说,像你一样美,她没说什么,然后问我樱花是什么样子的,我说,像桃花。

老莫常说,你去的那地方是江南吧,我说嗯,在海边,然后,他说,我是一粗人,但还是很喜欢你的诗歌,你去了那种地方,总该多写些吧,记着要寄给我,我问他发电子邮件可以不,因为我不确定这个所谓的国际大都市,是否还有送信这样的服务,另外,我也找不到邮局,并且小彤的那根钢笔,被我有一次带出去,弄丢了。老莫说,那也行,我一会去打牌,就先不跟你说了。我说嗯,只是我忘了告诉老莫,我已经很久没写过东西了。

走在街上,我总能感到一种莫名的重量,也许是有些拘谨的原因吧。有时候我会停下来看两个人在骂架,他们说的很快,完全没有普通话味道的方言,仿佛他们在说母语的时候都特别的自信,即使说的再快,也不会咬到舌头,只是在我听来,像是一串串的莫名音符,我只能看到一般话少的一方,脸色会慢慢变红,我很少坚持到双方打起来的时候,因为我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完全没办法去分辨到底谁是对的,从而在打起来的时候,为谁的胜利而开心,当然我想即使我听得懂,也不会有办法分清的,每次想到这里的时候,我总会笑一下自己。

这里的街道很宽,我每次都会觉得过马路是件很漫长的事情,我看到一辆辆车穿行在自己的眼前,然后,又消失在不远处的车流中,像是一朵花从我的眼前经过,流入了大海。而事实上我会常常的穿行马路,由于对面那看起来很漂亮的店铺,然后站在橱窗前看上好久,我从没有过要买些什么的冲动,因为我始终觉得,买的东西若是太多了,回去的时候,一定不是很容易带着,并且,那些漂亮的东西都是很贵的。

每个月月底的时候,我会发现自己卡上的钱,减少到了一个我一眼就能算出还可以吃几顿饭的数目,所以每次听到陆云说你可是咱们班毕业工作最好的的时候,我总是会痴痴笑一下,然后问他最近做什么呢,他常常说,混着呗,要是有你那样的技术就好了,然后便开始给我讲最近的一些开心事,我听着,很开心。

其实每次提起技术的时候,我总能想起老常,他是我在公司的一个前辈,技术方面比我不知道好多少,工资也是我的好几倍,但是我却发现,他抽的`烟是那种很烂的牌子,闻起来也很难受。我问过他为什么不抽好一点的,他笑着说,没钱么。我说,你工资应该算不低的吧。他说,那点工资在这个城市生存,也就只是刚好而已。我说,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开个公司,以你的技术绝对没问题,我不觉得那些整天坐在领导位子上指手画脚的人比你强。他说,你别低估那些人,他们曾经也都是很有本事的,只是后来不喜欢技术了而已,至于开公司,呵,我还有几十万的房贷没还呢,家里一大家人,也三十多了,冒不起那个险。我记得听完老常话的时候,似乎看到了某种灰烬,还有绝望,于是我很悲伤,因为在那时候,我看到了自己身体里有些东西,正在渐行渐远。

我想起了小莫,那个可以和我讨论一个问题,让外人看来像是吵架的人,我们总是谁也不能说服对方,一直要到讨论到忘记讨论的是什么问题的时候,才发现饿了,然后说笑的去吃饭,让在一旁等待我们大大出手的看客,好不失望。只是我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因为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总是说很忙,从声音里我能听到那种疲倦,这个时候,我总是很伤心,因为我突然发现,以前那个小莫,再也找不回来了。然后我就一遍遍的听着那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回忆着小莫说起他喜欢的那个女孩时,眼睛里干净的希望,一直到泪流满面。

我有胃疼的毛病,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只是有时候疼起来,会很严重,那阵阵的绞痛,会使得我不断的冒汗。当汗水敲击地面的时候,那声音,总会使我觉得像地震一样。来这之后,便更常有了,但却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喜欢上了那种疼痛,甚至我愿意去细细感受那撕裂的感觉在身体上慢慢绽放的过程。当汗水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发出的巨大声响,让我觉得宁静,而来这以后似乎疼的更加厉害,因为我竟会因此而流出滚烫的泪水。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泪水可以如此滚烫,甚至当它划过脸庞的时候,有一种被灼伤的感觉,当它们也落在地面的时候,我总是会笑起来,像看到那朵花开一样。

我想找一个空旷的地方,去看天空,因为我很喜欢看那种云卷云舒的样子。小彤曾经说我是喜欢漂泊的白云,没有什么能够束缚的住,包括她自己。我记起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是蓝色的,当时只是觉得很喜欢,直到我遇到了大海,胸口才感觉到巨大的疼痛。而可惜的是,这座城市没有空旷的地方,也没有白云。于是我猜想,小彤如果路过这座城市,应该不会停下来,因为没有白云的地方,应该也没有我。

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已经好久都没打过电话了,因为那些记忆在我又一次想起的时候,显得那么单薄并且模糊,像是在白色里慢慢消失的五花十色。我看到那可怕的白在吞噬着,却无能为力,甚至都能听到它肆意的笑。那声音,总是会在午夜,将还在梦中的我,吓的满头大汗。

在一个充满夕阳的傍晚,身边匆忙的穿梭着各样的城市人,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得出很忙碌。我遇到一个小女孩和一位老爷爷,那个女孩看起来是个盲人,她的手交给爷爷,然后开心的往前走,爷爷会讲给她前面是什么,她总是会问,那是什么颜色呀,然后脸上写满幸福。然后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问我在这边生活的怎么样,我说,一切都好,然后又问我胃还疼过吗,我说没有。

漫步在异乡的蜗牛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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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杂说一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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