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补贴情况通知,本文共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娇哥梨”提供。
篇1:粮食补贴情况通知
粮食补贴情况通知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关于下发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区年度的'区级储备粮计划,确定我区今年订单粮食指导性计划总量为3000吨。
二、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格(省定)早稻为每50公斤77元,中、晚稻价格另定;在收购期间,当市场收购价格低于省定的最低收购水平时,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
三、订单粮食继续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年度区级储备粮订单收购,在市场收购价格基础上,继续给予每50公斤4元的直接补贴和1元的良种补贴,合计每50公斤补贴5元。政府直接补贴按照“谁用粮、谁拿钱”的原则,由区级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继续委托区粮食购销公司进行收购,补贴款在订单粮食收购入库时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
四、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统筹兼顾。直补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落实到种粮农户,坚持张榜公布。要加强对订单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收购时,要防止现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各镇(街)要在7月中旬前将订单收购合同落实到种粮农户,并督促协同粮食购销公司与种粮农户及时签订收购合同。国有粮食企业要继续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积极收购农民余粮,鼓励其它有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入市收购。
篇2: 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建[201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
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篇3:粮食补贴多少钱
关于农业“三项补贴” 大家都知道,通常我们所说的粮食补贴分为: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内容: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应遵循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
发放方式为直接现金发放或发放于农民“一卡通 ”或“一折通” 储蓄存折或储蓄卡中。
良种补贴,是指国家为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种子,对生产中使用优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给予的.补贴。
农户到良种补贴定点销售部门购种,可持身份证及种子定点销售部门开具的专用凭证,到乡镇财政所领取其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是指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
通过农资综合直补及各种补贴,来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补贴资金通常来源于粮食风险基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
粮食补贴坚持“四不补” 政策上也有明确规定,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粮食补贴不予发放: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私自新开垦的农田中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在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的地块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经济作物中套种粮食作物的,不予补贴; 在河滩、滩涂、灌渠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今年粮食补贴有改革 根据形势发展,我国在粮食补贴方面做了政策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将启动三项农业补贴政策的“三合一”工作。
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作为农业“三项补贴”的改革试点,将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财政部、农业部要求各省市区从中央财政拨付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调整安排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试点资金和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4粮食补贴为啥没发放? 今年,令很多朋友们感到困惑的“粮食补贴为何还没有发放”?具体原因有很多,但是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试点省份为做好试点工作,相关农业、财政部门抓紧研究改革试点方案,导致部分地区惠农补贴资金未按时发放。
待改革方案经过批复、作出统一部署后,相关财政部门会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最新惠农条件的农户手中
篇4: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甘财办明电[20xx]4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重点安排,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经自查20xx年至20xx年我镇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为:20xx年下达资金3983881.99元,其中粮食直补xx42714.58元,农资综合补贴294xx67.41元,实际补贴金额3983881.99元,其中粮食直补xx42714.58元,农资综合补贴294xx67.41元,补贴户数5373户,补贴面积45355亩;20xx年下达资金3980281.64元,其中粮食直补xx41772.249元,农资综合补贴29385xx.391元,实际补贴金额3980281.64元,其中粮食直补xx41772.249元,农资综合补贴29385xx.391元,补贴户数5437户,补贴面积45355亩;20xx年下达资金4346494.368元,其中粮食直补579xx3.8749元,农资综合补贴3767400.493元,实际补贴金额4346494.368元,其中粮食直补579xx3.8749元,农资综合补贴3767400.493元,补贴户数5456户,补贴面积45355亩;20xx年下达资金4152366.31元,其中粮食直补597190.56元,农资综合补贴3555175.75元,实际补贴金额4152366.31元,其中粮食直补597190.56元,农资综合补贴3555175.75元,补贴户数5504户,补贴面积45355亩。
一、认真核对,开展排查工作
我镇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认真核查,并走访部分农户进行调查核对。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户主、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村组干部代领代发、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等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一折统”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相符的情况,对于外出务工和丢失存款折等特殊原因的农户,都进行了登记造册,补发了存款单,并由本人或亲属签字领取。发放期间,严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早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在收到资金后,当日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了种粮农户手中,并对农户兑付资金一律实行“一册明、一折统”。同时及时对补贴的.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张榜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责任
在“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及领取过程中,我镇积极与村委会对接,对一年来村内土地流转、个别调整、分户分地等情况认真核对,收集相关依据,积极与经管部门协调,调取相关资料,对补贴面积和农户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确保发放的准确率,至目前没有反映“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信访事件。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回头看”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回头看”的工作精神和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臵直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全镇范围内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财政所人员包村包片,走村入户检查直补工作。共抽查900多户农户,没有发现错发、漏发等现象。同时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农户手中,切实让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个别农户银行卡遗失、更换户主、新分户等原因,未能及时到财政所登记备案,导致基本信息不完善,资金暂时无法兑付。
2、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个别农户常年不在家,明白册不能及时填写、互换。
3、明白册量大面广,填写、互换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惠农政策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中央、省、市及我镇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它摆到重要位臵,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抓好。
2、落实责任,阐明政策,切实把握工作总体要求。我们要加大政策、补贴方式的宣传力度,提高惠农政策群众知晓度,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顶风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力量予以查处,切实推动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工作。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农政策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完善明白册管理使用制度,惠农资金监督督查制度及惠农政策的张榜公示等制度,为惠农资金运行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篇5: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接到甘财办明电【20xx】4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展开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粮食直补工作人员也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区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行了自查,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我区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现将我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安排有序、态度严谨
在市财政局部署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自查”工作以后,我局粮食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局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工作人员到各乡镇检查粮食直补及综合补贴工作。自查情况表明,近年我区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无挤占挪用现象,也无信访案件发生。
2、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补贴过程中,因为个别农户存折丢失,在挂失后未及时向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账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再就是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有些农户对政策了解不全面。今后要加大宣传、清查力度,积极与村民沟通,使问题矛盾最小化。
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以后我局要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篇6: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为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减轻农民种粮成本,今年的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于4月2日全面展开。水稻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为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班子,组织专人负责,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兑付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核实种植面积。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是做好今年粮食补贴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为此我们综合xx年xx镇耕地面积变动情况,逐组逐户核对,确保面积准确无误。一方面,核实水稻直补面积,按照上级的要求,以xx年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分解到户,逐村逐组进行核对,核减乌塔征用土地396亩,核减死亡空挂户150亩。通过核对,本镇实际粮食直补补贴面积为26xx8亩,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24533亩。另一方面,核实农资补贴面积,以20xx年税改面积为依据,做到各村分解到户,签字盖章,如实填报,提高透明度,确保政策落实到户。
二是认真核实基础信息。我们按照村填报,财政所审核的方式,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户姓名、存折号变更及死亡、新增农户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填列死亡、新增农户情况统计表。财政所对变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20xx年我镇新增农户xx0户,死亡70户,变更户主81户。为了确保完成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我镇采取了边审核、边录入、边完善的方式。通过反复修改、审核、录入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等工作,确保了水稻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信息的准确、可靠。
三是抓好补贴面积的公示。水稻直补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在兑付直补资金过程中,我们将核定到户的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公示,其中村组干部和xx亩以上的`种田大户补贴面积要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于4月15日上墙公示,将补贴政策的落实置于农户的广泛监督之下。
四是严肃资金兑付纪律。一方面,今年的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继续通过“一折通”方式兑现到农户,要做好补贴兑现组织工作,充分运用补贴网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农户,确保按时完成补贴兑现工作。另一方面,严禁村干部收回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应补贴面积转到其它农户名下代扣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确保农民受益。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补贴兑现期间,要切实做好补贴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政策;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财政所也将组织专人到村到户核查清册规范情况、检查公示情况,以确保今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规范操作、平稳推进。
我所将围绕“政策宣传是前提,面积核实是基础,张榜公示是关键,监督检查是措施,资金兑付是核心”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资金划拨、面积核实、登记造册、督查监督等工作,保证20xx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篇7: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xx县财政局:
根据x财发〔20xx〕37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所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为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乡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按照省、县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乡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了一周的时间,对全乡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乡共抽查了7个村,抽查情况表明,我乡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在县财政局布置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乡直补工作人员积极地向乡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检查工作。我乡工作小组共7位工作人员,按村分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
2、直补通知书、直补公示表、直补文件等及时张贴、公示,宣传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按照“谁种粮谁补贴”“有种有补,无种不补”的原则,及时向全乡公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数据及进度,全乡兑付粮食直补资金156,379,91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047,819,74元,总金额为2,204,199,65元,全乡5610户农户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行为。从此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县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乡做到了公示到村,兑现到户;《补贴面积、资金核对册》资料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乡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不下去。
2、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分户后,未及时向我乡直补工作人员提供分户情况,导致分户农户的补贴资金发不下去。
3、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篇8: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宣财字【20xx】1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和宣财字【20xx】9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张家口市宣化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镇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镇共抽查16个行政村,走访农户68户,抽查情况表明,我镇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区财政局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镇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镇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镇工作小组共9位工作人员,分为3组,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
2、直补通知书、《致村民的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镇工作人员将《宣化区人民政府20xx年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以村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共计发放4000多张;补贴资金已于20xx年2月17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镇兑付直补资金809513.33元;全镇295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面积、资金核对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镇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篇9:高温补贴通知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
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20xx年7月-20xx年9月。
发放标准: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六、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投诉受理人:
篇10:高温补贴通知
各项目部: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篇11:高温补贴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x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xx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淘宝精品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一类、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 、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
备注: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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