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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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本文共10篇,供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只许漂泊”提供。

篇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各股室:

一、工作目标

本次审计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资(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坚持审计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审计目标为:在把握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评价市财政和有关部门发挥预算管理职能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揭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重点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环保资金、卫生计生、就业资金和国企改革“六大块板”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为汨罗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市财政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二)市地方税务局:度地方税收收入征管情况审计。延伸审计地税分局和部分纳税企业税收解缴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20市财政局、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总体把握市本级财政20预算执行结果,反映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支付情况、管理绩效等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总体特点,全面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

2.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保障到位并及时投入使用情况。

3.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规范性。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关注各类预算收支划分及功能定位情况,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揭示年初预算不完整、代编预算不规范等问题。

4.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总体掌握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年初预算安排、预算变动、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分配和执行是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财政收入管理情况。掌握收入规模,分析收入结构,了解营改增对市级收入的影响;检查全部政府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关注非税收入核算不清晰,多征、提前征收或者违规减免,划缴不及时等问题。

二是预算分配情况。检查年初预算到位情况,计算年初预留资金的规模和比例,以及各部门系统财务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预算总额的增减变化;检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合理,基本支出是否满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分配方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混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摸清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种类、规模;审查专项资金设置的必要性,是否建立整合和退出机制;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重点审查拨付民营企业各类奖补资金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是否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性作用。

四是预算批复、变动情况。审查财政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财政超收收入使用是否合法,调入资金、调整预算等财力性调整安排是否按程序报批,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是否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确定当年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是否及时调整预算。

五是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着重反映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迟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终结转或结余过多等问题;审查民生支出等重点项目支出的规模和增长变化情况,评价财政推动“一极三宜”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分析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支出规模和结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

5.转移支付情况。掌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体规模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占比情况。重点揭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结构不合理,项目设置过多过散,投向雷同,下达不及时,用于国务院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等问题。

6.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政府决算草案的真实性、收支活动合法性、资金使用效益性进行总体评价。

一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查总预算会计报表是否详细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和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决算(草案)报表调整过程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

二是检查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关注政府性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列报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已征收的各项收入挂往来、未按规定的科目纳入决算报表反映等情况。决算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三是核实决算支出列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决算(草案)列支标准不一致、擅自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未如实反映市级预算执行结果的问题,重点反映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的事项未完整规范地在市级决算(草案)中反映并加以说明等问题。决算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7.财政管理情况。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市财政贯彻落实市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否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是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依据;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管理情况。分析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与资金支付比例,重点审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有无不按预算和程序支付或利用集中支付为某些部门开方便之门;有无一方面集中支付,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又分散管理,致使“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中心”有名无实等问题。

三是政府采购情况。检查财政履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职责情况,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结果的控制机制是否完善、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是否合规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采购资金是否纳入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是否恰当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商品的定价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掌握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摸清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偿债准备金,以及通过虚列支出、收支挂往来等形成的存量资金总体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结构和形成原因,了解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8.政府性债务情况。掌握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及置换等情况。检查是否将政府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检查是否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等问题;审查经批准举借资金的使用情况、债务偿还情况,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9.预算公开。检查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表是否按规定全部公开。专项转移支出预算是否公开到地区、具体项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是否按规定公开,公开时是否将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10.其他有关事项。关注国库资金往来与调度、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揭示存在的问题,促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同时,关注以往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以促进税收政策执行到位、税收征管规范有效、税务检查制度执行有力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查地税部门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缓政策、退税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查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业等税收优惠,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越权办理减、免、缓税;是否存在应退未退和违规退库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

一是税务管理。审查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重点审查企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匹配情况,防止无故漏登漏管和因纳税登记变化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抽查企业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防止不报、少报、漏报的问题。

二是税款征收。审查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税收征管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审查税收征收范围、入库级次和税款所属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反映当前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

三是税务检查。审查税务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处罚未处罚、应加收滞纳金未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稽查结论的执行是否到位,防止以罚代税、无故减轻处罚等问题。

同时,汇总2016年度其他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税收征管方面问题情况。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紧扣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认真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的主要问题,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管理绩效。重点审计以下方面:

1.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党和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各类规划制定和修订工作是否按期完成且符合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政策落实直接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投入使用等。审查是否存在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更好的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2.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主要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各项收入预算是否完整,支出预算是否科学,重点关注:上年结余未全额纳入预算、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编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准过低、项目支出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明显超过实际需要、系统财务预留规模过大,未细化到单位、项目等问题。

3.部门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查市本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重点关注:违规征收非税收入;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巧立名目或利用虚假经济业务,套取预算资金,划转到特设专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

4.分析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审查部门预算资金的下达、拨付情况,揭示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环节和原因。重点关注:预算批复时间和指标挂网晚;结余结转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系统财务的转移支付计划下达晚,造成项目当年不能实施等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5.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进行审计。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资产的权属关系、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资产,违规担保,违规出借、侵吞、贱卖、损失国有资产等问题;关注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营收入和处置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国库。加强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的审计。

6.决算(草案)及存量资金。审查预算部门单位的决算(草案)是否真实、完整。重点关注:资产的计价等会计处理等情况;往来款的真实性及其账龄结构;收支确认的准确、完整性;净结余和结转的总量和结构;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是否真实、完整。

7.预决算公开情况。关注部门预算是否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是否按预算公开事项,同口径进行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重点揭示账面核算数、决算数和决算公开数不相符,人为调整决算公开数及其他公开信息不真实的问题。

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履行情况,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切入点,重点摸清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含上级财政资金)的种类、规模和管理方式、效果等,掌握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度,检查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检查专项资金的种类整合与退出机制是否健全。

9.内控制度健全性与有效性。包括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是否安全,有无失控点或薄弱环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资金账外核算情况。

10.厉行节约情况。

一是全面检查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

二是审查滥发奖金和津补贴情况。重点揭示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利用会议、培训、加班等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问题。

三是审查评比表彰情况。重点揭示自立评比表彰项目,擅自调整或者变更项目名称、主(承)办单位、评选周期,评选范围、奖项设置等,表彰超规模、奖励超标准,收取或变相收取参评单位和个人费用等问题。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局长胡满林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黄栋梁、陆让谦、张清湘等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事业股负责审计工作方案和“两个报告”的起草;各审计小组负责所分工审计事项的`资料审核、督促审计整改和有关资料汇总;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案卷的整理归档。

(二)审计分工

具体分工见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分工明细表。

(三)实施步骤

1.计划准备阶段

(1)2月10至20日,各审计组进行审计调查。

(2)202月10日前,财政事业股确定审计对象、工作重点,财政股起草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3)年2月10日前,执行审计任务的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经业务办公会议集体审定

(4)2017年2月15日前,各执行审计组下达审计通知书。

2.现场实施阶段

(1)2017年2月20日前,各审计组完成审计进点,并组实施现场审计。

(2)2017年3月30日前,各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并经业务办公会集体审定。

(3)2017年4月10日前,各审计组向财政事业股提交审计表格、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报告正式稿纸质和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

3.“两个报告”起草阶段

(1)2017年4月30日前,各业务股室将2016年完成的有较大影响可供工作报告采用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和综合报告纸质及电子文档提交财政事业股。

(2)2017年5月20日前,财政事业股做好审计结果综合汇总、分析、归纳及“两个报告”起草工作。

4.审计整改阶段

(1)2017年9月10日前,各审计组向财政事业股提交经审核后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2)2017年9月20日前,各审计小组做好审计整改结果综合汇总、分析、归纳工作。

(四)考核管理

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成果将进行单项考核评比,评选出优秀审计组和先进审计个人予以表彰,并实行工作奖励。考核方法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

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在坚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全覆盖的前提下,各审计组要围绕审计目标统筹安排审计力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组织实施中的协调配合,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内容表格化,以利于审计实施、结果汇总和利用;各审计组之间要及时反馈信息,互通有无,发现重大问题应举一反三,查深查透;认真填制方案中规定的表格,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取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防范审计风险。

(二)创新审计,提升质量

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各审计组要主动把握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绩效的高度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审视和把握审计事项,紧扣主题主线,延伸审计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客观全面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与效果,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做到程序合规、取证充分、定性准确、确保质量、限时办结;要提高综合分析水平,找准问题症结,提出一份有分量、有价值的审计要情(专报),从机制、体制、制度上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审计建议,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三)问题导向,审深审透

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审计组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反映现行政策制度存在的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规定;关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以及民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揭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案件线索一起,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四)强化管理,保守秘密

要严格现场管理。各审计组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对审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审计报告要按规定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要用良好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提高审计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篇2: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武政办抄字(20**)32号批准,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及审计调查项目28项:

一、法定项目1项

篇3: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关注地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情况,促进政府收支逐步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为构建完整的预算体系服务,力求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省定项目9项

1、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及支出结构,评价收支结构的变动趋势,分析影响收入结构变动的内在因素,促进经济结构完善;在掌握政府负债规模和管理的基础上,分析政府负债风险对财政运行的影响,防范财政风险。

2、20*年度乡镇财政审计

通过审计,探索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方法,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要求,促进乡镇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实现乡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反映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揭示资产基础管理、经营运作、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管理改革,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为建设节约型政府、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社保五项基金同步审计及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对五项基金的审计,促进社保部门更好地*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欺诈骗保,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对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掌握我县企业年金制度的总体情况,揭示企业年金在制度设定、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完善的审计建议,特别是在企业年金社会化运营后政府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和监督的对策。

5、粮食安全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粮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我县粮食安全的现状,综合评价粮食安全工作绩效,揭露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确保我省的粮食安全。

6、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通过调查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年和2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掌握我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入的总量、构成、支出结构,综合评价执法情况,提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7、政府外债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全省政府外债统一归口管理后的运行、管理情况,摸清我县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形成的债务规模总量、组成结构,发现并分析政府外债在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优化投向、规范使用、改进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8、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通过对我县在20*年底至20**年5月底立项、开工的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查,了解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掌握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9、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审计

通过对至20*年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促进规范管理。

三、县定项目2项

1、县城投公司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县城投公司贷款已列入县财政担保体系,本项目与县财政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同步进行,并同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审计,了解公司20*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摸清与政府负债及财政风险有关的国有城建投融资机构在投融资运作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和加强财务管理,预防和控制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2、新农村合作医疗财务收支审计。

为县新农医相关文件确定审计项目。通过审计,了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经费收支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四、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项

1、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镇、*乡、*坦镇、*街道、*镇等单位的5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乡镇债务化解情况等。

2、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信访局、团县委、县城投公司、建设局、行政中心、人劳局等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领导决策情况。

五、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项:

明招大楼工程办公楼财务决算审计;县清泉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拆迁安置房--新丰花苑建设现场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建设自审项目1项;政府投资建设审价结果复审项目1项。

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年1号文件《*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组织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若干项。

通过审计,了解和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的规范运作,防止国家建设资金流失。

篇4: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87号还是财税[]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 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 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

二Oxxx年十一月一日

篇5: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我受自治县政府的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一届二次党代会、市四届二次党代会、自治县七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减贫摘帽”总目标,着力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县级财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9,1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一般预算支出187,7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年末滚存结余3,691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收入总额22,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基金预算支出22,3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年末滚存结余976万元。新增债务23,773万元,偿还债务本金6,470万元,年末地方政府性直接债务余额45,963万元。良好的财政收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

—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因上年一次性收入增长和20**年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性减收等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增大,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面对挑战,以“三大战略”为抓手,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和城镇化、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县级投入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和计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117,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70万元,增长17%。县财政用于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5%、6%、24%、27%,其中用于教育支出44,764万元,不包括债务资金,如务星高级中学贷款11,600万元,教育经费的大量投入,完善了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了我县办学能力,提升了教师教学能力和创新素质。二是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20**年县审计局除对县卫生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外,还对保障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农业方面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贯彻落实中央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四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情况,经检查发现,被审计单位加强了接待费、交通费和外出学习培训等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稳步下降。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其《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县审计局对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6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32个,其中:上级业务部门委派1个;县政府计划安排和交办项目31个,查出违规金额7,077.9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3,191.6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2,838.6万元、减少财政拨款35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49.28万元,应调账处理2,925.17万元,其他处理111.87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1,864.95万元。审计向检察机关移送经济案件处理1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1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并被采纳79条。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170个,送审金额29,271万元,审减金额1,526万元,审减率5.23%。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年,县财政局围绕县人大批复的预算,大力组织征收,但因受到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税收分享比例调整,本级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减少了187万元;在预算支出方面,合理安排,较好完成了预算支出,保持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逐年增长。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597.85万元,且有坐支现现象。涉及单位有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

(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程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拆借财政资金金额大,部分挂账时间长,清理清收和核销不及时。截止20**年末,县财政预拨和拆借累计16,486.6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沉淀、闲置金额较大,部分资金挂账时间长。截止20**年末,其中:总预算上级专项资金未拨余额20,934.72万元(20**年当年15,068.75万元、20**年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余额5,865.97万元);基财局涉农专账专项资金未拨余额2,021.28万元;国库股国家储备粮油及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专户留存20**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176.87万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各预算单位留存各类专项资金共计58,169.35万元(农行3199账户20,773.52万元,信用社10439账户37,395.83万元)。

(三)税收征收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重点税源需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经抽查,重点税源主要存在:征管档案资料存在收集资料不完整情况,如未收集工程进度、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等资料;管理台账记录开工时间与纳税对象申报缴税时间间隔较长。

(四)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是县国投公司坐支现金、白条抵库。20**年县国投公司坐支现金13.4万元,白条冲抵现金库存1.75万元。

二是支出依据不充分。20**年县国投公司列支办公费1.4万元只有发票一张,无相关附件。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县政府安排,20**年下半年对文鸣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期间(-20**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3-5月份对县国土资源局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预算执行总体较好,相关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应缴未缴国库和财政专户167.37万元,且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涉及单位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是违规开设账户,且账户拆销后未对有关收入进行清缴。县国土资源局20**年5月因拆销违规开设“建设用地预存款专户”,将账户余额196.82万元全部转局机关经费账户,未对专户有关收入进行清缴,其中应缴土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和利息收入余额20.99万元,其余为土地征收预存款与矿山环境治理和工程保证金余额,未进行清缴。

三是非税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其中:单位非税收入窗口统计台账与财政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相差32.65万元;罚没收入入库金额与单位台账不符8.02万元;收费窗口统计台账与相关股室台账不符。

(二)预算约束不力,超预算支出金额较大。主要表现为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的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184.89万元,超预算支出率108%。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20**年期间,挤占挪用旅游公厕、仡佬族三幺习俗专项补助专项资金、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26.08万元。

二是滞留、闲置和沉淀专项资金。其中: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滞留、闲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13.29万元;县国土资源局截止20**年末,沉淀留存土地整治开发、土地复垦费等专项资金2,202.28万元。

三是违规提取管理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至20**年期间,从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中违规提取管理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20.73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决算编制不真实。县国土资源局财务20**年底决算时,虚列土地开发项目和测绘评估支出共35.62万元,将工资福利支出、招待费和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共119.02万元调入到劳务费和其他类别中列支。

二是收支未纳入会计核算,且存在公款私存现象。其中: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代征税款402.47万元收缴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且有公款私存行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和2011年分两次从县发改局报账龙神塘至楠木公路项目款和表演场环形看台工程款共10.87万元收支未入单位账务核算。

三是结余资金未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使用。县国土资源局将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笼统列在事业结余中混淆管理使用。

四是收入挂往来核算。20**年度县国土资源局将财政预算拨款2,132.46万元列往来款核算。

五是支出依据不充分20.41万元。涉及单位有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六是多列和重复支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存在无原始凭证多列支出和重复支出0.17万元。

(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大小工程结算37个,金额463.56万元未按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设置账务核算,以及反映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二是工程款与相关税款不同步。县文体广电局对营业税有关规定和务府办发〔201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够,仍以领条支预付工程款302万元。

三是应执行未执行招投标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对超过50万元的服务项目都未执行招投标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国土资源局涉及金额分别为70万元和172.55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都存在。

二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核算,以及登记相关卡片。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涉及金额分别有4.04万元和6.07万元。

三是土地、矿山等国有不动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管理存在无土地储备库台账、用地和征收台账。

(八)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得力和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部分款项挂账时间长且余额较大。截止20**年末,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往来款项总额达1,006.04万元,其中20以前个人借欠款余额51.55万元、预付工程款21万元等。

二是现金管理不够规范,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2010年以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直属部门出纳均未登记现金日记账,收取现金后送存银行(收款与缴存银行时间最长达5个月),直接记银行存款,未登记现金日记账反映现金收支情况。

三是差旅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直属部门差旅费报销存在部分职工重复填报差旅费,旅店业发票作餐费报销,出差时间、地点与有关资料不相符,发票不真实和无发票等填报住宿费,出差日期与相关资料的记录不符等不规范现象;县国土资源局报销差旅费存在有的用生活费(餐馆)发票报销住宿费,有的用娱乐场所发票报销住宿费等不规范行为。

四是未执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经费统一在局机关财务核算,但执法大队在报销费用时,由执法大队长签字,分管财务副局长未签字。

五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执行和“三公经费”控制不够。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单位自主发放奖励8.65万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20**年期间,在事业支出和往来帐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16.93万元,其中公用支出中177.27万元,占公用支出的28%。

(九)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农村电影放映场次可信度不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务资料反映,2010年、2011年、20**年,每年按全县109个行政村,每村每月放映1场共1308场报账支付放映队补贴,三年分别支付补贴16.85万元、16.57万元和16.55万元。经延伸调查反映有的村未放映过,有的村连续放映多场。

对上述问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审计报告、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县国土资源局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主动作出整改落实,对部分问题根据审计报告、决定正在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为了解乡镇经济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0**年根据县政府安排,组织对大坪镇、丰乐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其中对任克洪同志任大坪镇政府镇长期间(2010-20**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坪镇和丰乐镇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能保证重点工作稳步开展,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收入和其他专项基金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滞留未及时解缴入库。其中:大坪和丰乐镇滞留预算收入分别有23.97万元和15.18万元未解缴入库。

二是财政资金垫缴或弥补费用完成社抚费、新农合和烤烟下达任务。大坪镇财政资金累计垫缴社抚费13.38万元、垫缴新农合款9.71万元、20**年弥补外烟收售费用11.9万元;丰乐镇用财政资金累计垫缴社抚费12.1万元,垫缴新农合款3.83万元、20**年弥补外烟收售费用25.98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大坪和丰乐镇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分别有59.22万元和54.7万元。

二是部分扶贫资金未执行专户管理和封闭运行,且长期滞留未使用。丰乐镇20**年以前历年扶贫资金20.73万元滞留镇总预算账上未使用。

三是报账资料不真实,擅自改变扶贫实施用途。大坪镇以不真实的资料报账胜利村经果林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将资金用于胜利村坪头组公路建设。

四是涉农补贴资金长期滞留信用社。丰乐镇涉农补贴资金因户主和账号错误以及部分农户外出等原因, -母猪补贴资金、物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共1.97万元长期滞留该镇信用社未兑现农户。

五是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丰东镇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优扶待遇2.33万元。

篇6: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局

1、20“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县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公务接待支出60.76万元,同比减少42.55万元,下降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49.09万元,同比减少19.94万元,减少28.8%;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是费用归集与核算不准确。如:2014年1月6#凭证伙食补助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06万元;2014年4月10#凭证拨出经费基本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2.79万元;招待费中存在少量用烟和无派餐单现象。

(二)县教育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费用账面支出21.05万元,比上年减少6.27万元,下降22.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账面支出33.7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3万元,下降33.39%;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无依据收费3.68万元。213月,县教育局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违规收取《初中生必读》、《小学生导读》刊物工本费3.68万元。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县教育局违规发放机关参加健身走人员服装补助0.34万元,发放自考报名、摄像补助费0.16万元,发放成人高考报名、摄像补助费0.4万元,共计0.9万元。三是擅自扩大开支范围。2014年,县教育局在差旅费中列支应由上级及外地来人承担的住宿费2.31万元,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金1.11万元,共计3.42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14年,收财政拨入的营养餐工作经费50万元未列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2014年10月垫付各校课桌款337.86万元未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2014年10月、11月收各校课桌款375.40万元未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县交通运输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交通运输局账面公务接待费明细科目支出19.3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15.40%;账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万元,下降47.52%;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批复不规范。县财政局《关于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14]26号)文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县交通局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预算263.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管理费63.7万元,农村公路大中修140万元,金桥大桥还欠款60万元。该项目支出中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和金桥大桥还欠款工程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业务费支出预算。二是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赔偿交通事故损失15万元。县交通局汽车队皖N43400号中巴车,于205月16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于当时县交通局汽车队改制撤销,该车辆挂户在县交通局,导致县交通局负连带赔偿责任18.36万元,截至2014年已支付赔偿款15万元,其中:20支付5万元,2014年支付10万元,该资金使用违反了预算管理规定。三是以拨作支。从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4月第30号记账凭证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凭下属黄林交通管理站开具的'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列支10.09万元,收据内容为超收分成个人部分,该局财务负责人在支出单据报销封面上审批,从管理费(罚没返还)中支付。四是历年个人欠款应收未收。审计发现,2014年末,县交通运输局应收款科目挂13人欠款36.76万元,其中2014年前发生的9人欠款12.32万元未收回。

(四)县扶贫办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扶贫办公务接待费用账面支出12.23万元,比上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5%;账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6.67%;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2.73万元。20项目管理费中开支办公用品、打印、电话费、网络维护等支出2.73万元。二是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0.95万元。2014年8月,项目支出-会议费支出0.95万元,实际开支内容为招待费用支出。三中购买土特产支出2.09万元。2014年8月,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开支购买茶叶等土特产支出2.09万元。四是滞留扶贫捐款51.63万元。扶贫资金专户2014年年初余额28.67万元,当年扶贫捐款收入39.05万元,扶贫捐款支出16.09万元,截至2014年末,扶贫捐款结余51.63万元。

(五)县卫生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卫生局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6万元,较上年减少7.07万元,同比下降21.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27.59%。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核算收支行为。2014年1至8月,县卫生局在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中核算支出62.65万元,创卫收入4.0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超预算28.4万元。2014年度,县卫生局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14.37万元(人员支出拨款收入156.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拨款58.22万元)。当年基本支出242.77万元。当年基本支出收支差额-28.4万元。三是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较大。2014年度,县卫生局五项日常费用除公车运行费(较上年增长27.59%)外,与上年相比降幅明显,但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仍然较大,分别占当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10.54%。四是应收款核销未按规定报批。2014年度,县卫生局在清理往来款项中核销16笔应收款项共计43.08万元,未按规定上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审计发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保金收支预决算应进一步加强。一是县残联编报的残保金收支预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没有纳入2014年度政府基金预算和决算。二是县残联未按规定分别会同县地税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共同编制企业残保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扶持残疾人集体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人经营补贴等支出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如培训支出预算当年实际未发生,残疾人就业保障发展基金50万元预算未设立且超出残保金支出范围。

2、残保金征收不到位。根据市人社局提供的我县年缴纳养老金和医保基金参保企事业单位名单,剔除行政事业单位、破产企业、20名从业人员以下企业后,共有48家企业、职工人数6276人(含梅、响电站及下属实业公司1265人)。县残联现有资料反映,48家企业从业残疾人共22人(其中梅山水电站1人)。按市政府公布的2013年我县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6488元计算,48家企业应缴纳残保金263.22万元,县地税局2014年实际征收残保金116.16万元,少征收147.06万元,征收率44.13%。同时,审计抽查30个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应缴纳残保金146.88万元,实际缴纳127.84万元。有3个单位少缴18.61万元,抽样征收率87.04%。

3、残保金缴库不及时。2014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向县残联在徽商银行设立的过渡账户缴纳残保金379.24万元,至5月10日,县残联向县非税局汇缴残保金379.24万元,县非税局实际缴库287.36万元,仍有91.88万元未缴库。

4、残保金拨付不及时。县财政局社保股2014年末残保金结余61.18万元,仍有53.4万元没有拨付,其中光伏扶贫资金3.2万元、万人就业工程扶持资金3.8万元、县特教学校残疾人教育基地培训10万元、专委补贴30.6万元、地税部门代征手续费5.8万元。

5、超范围使用残保金。其中:儿童康复培训费(转入嘉道理项目)4.16万元,县残联支付自聘人员个人支出3.44万元(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列入预算),支付残疾人临时救济和慰问金31.96万元(含县财政局社保股直拨果子园乡精神病人临时救济支出3万元、县残联直接支付28.96万元),县残联支付东航皖燕希望小学改造工程款5万元及油坊店乡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款7.04万元,共计51.6万元。

对部门预算执行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县政府已督促县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按审计意见要求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措施

本次审计暴露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县政府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快经济发展。以“5+1”项目为统揽,坚持生态是立县之本、工业是强县之基、招商是兴县之路、旅游是富县之源、民生是发展之要,致力于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着力提高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特色农业、生态经济、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确保20生产总值增长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壮大财源基础。二是强化对上争取。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编制项目,全力做好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争取工作,力争对上争取有新的突破。三是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税收政策,规范征管秩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一是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完整性。认真总结历年经验,切实提高年初收入预算的预见性,对上级体制补助、均衡财力补助以及提前通知的各项补助等收入全额编入年初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坚持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代编预算项目,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以及具体用款单位。三是及时下达专项资金指标。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时将资金计划和预算指标安排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三)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配合、协助审计工作,切实落实审计意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篇7: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县政府安排县审计局对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等5个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依法生财理财,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保障“5+1”项目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77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27万元,增长29.53%,占调整预算77000万元的100.98%。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预算内全年上级补助收入及国债转贷收入33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35256万元,增长11.83%。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14年,实施民生工程36项,在省级33项基础上增加3项,民生工程投入9768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3万元。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群众。

推动发展更加有力。2014年,预算内拨付县城投公司、汇金公司和现代产业园区资金215579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兑现落户园区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2014年通过县城投公司融资平台获批13个融资项目,当年提款177500万元。进一步充实担保机构资本金,2014年新增利达担保公司资本金4000万元,带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600万元。

依法理财深入推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管控,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收入目标超额完成。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整合,清理历年项目结余资金1480万元用于民生工程,清理整合农业项目资金1600万元扶持现代农业发展。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初预算编制到位率和财政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委派、服务外包等方式,将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的管理权限、审批程序、适用范围、偿还责任及管理机制,对全县政府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锁定存量债务规模,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农村公益设施建管机制、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县本级财政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48270万元,2014年县本级实现财政收入58454万元(中央收入16823万元,地方收入416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792万元,增长40.3%,完成预算的121.1%。收入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51093万元,其中:增值税4596万元,消费税11万元,营业税13362万元,企业所得税13637万元,个人所得税1168万元,资源税5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171万元,房产税440万元,印花税333万元,土地使用税1421万元,土地增值税1330万元,车船税234万元,车辆购置税3749万元,耕地占用税1834万元,契税7757万元;非税收入736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3160万元,罚没收入1882万元,专项收入13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87万元,其他收入111万元,中央级非税收入25万元。

2、省财政各类补助资金情况

2014年,省财政补助我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79470万元,具体构成是:税收返还30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977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353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212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6454万元,结算补助6997 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补助183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2893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1022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1287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1923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63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49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58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1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6616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320922万元,较2013年增加40329万元,增长14.4%,完成年初预算175756万元的182.6%。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2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230万元,教育支出687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319万元,节能和环保支出411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02万元,农林水支出610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1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6万元,金融支出471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7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3551万元。

4、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3390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4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4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00万元,上年结余31万元,调入资金1695万元,减补助乡镇支出11711万元。县本级财政总支出3390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上解中央支出16823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6129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5800万元(国有土地权使用出让收入2393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3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9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0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35万元,育林基金126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11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7万元,公共住房租金收入108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7693万元,基金补助收入42636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8631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98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29万元,农林水支出2726万元,教育支出27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1099万元),上解支出-20万元,基金补助支出8815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7498万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21120万元,其中: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48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9万元),上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637万元。

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8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7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滚存结余239万元。

(四)预算支出指标管理情况

2014年,县财政下达本级预算支出指标630781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支出指标3224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部门预算75412万元,年初代编重点专项预算和项目配套支出指标(非部门预算)33025万元,目标考核、招商引资等奖励支出指标1572万元,工资、义教经费等结算支出指标6239万元,非税收入结算支出指标2625万元,分解上级专款支出指标180829万元,税收征管业务费支出指标900万元,县长办公会议批准追加支出指标4782万元,列收列支指标17415万元,减财政监督追减指标358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指标30834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指标243249万元,分解上级基金补助支出指标42656万元,育林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安排支出指标195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指标20483万元。

(五)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列支出12772.7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上级财政年底拨入的专款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考评、双拥、效能建设奖励等资金12772.7万元列支转入暂存款。

2、非税收入退库420.80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征缴入库的征地管理费收入420.80万元,以“误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缴入国库”名义退库。

3、预算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缴国库100.83万元。2014年,预算内专户存款利息收入57.19万元,加上年结转利息收入43.63万元,合计100.83万元未缴入国库作为预算收入。

4、个别超拨资金。2014年超预算支出指标,调度张冲乡政府资金850万元。

5、自我保障不足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县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58454万元,仅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的18.21%,占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339019万元的17.2%,严重依赖转移支付,自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二、非税收入审计情况

(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2014年度,县非税局征收管理的非税收入38203.6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6963.75万元,非税收入合计45167.41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划缴非税收入38051.82万元(其中:缴入国库23937.50万元,缴入专户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结存非税收入7115.5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国库收入6337.2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778.35万元)。

1、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上缴非税收入”24504.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5770.41万元,合计30274.74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上缴非税收入”23937.50万元。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国库财政收入”结存6337.2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3956.21万元,政府性基金156.65万元,专项收入84.79万元,罚没收入208.74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30.85万元)。

2、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3699.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1193.34万元,合计14892.67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结存778.35万元(其中:教育收费结存389.86万元、卫生收费结存388.49万元)。

(二)县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专户存款情况

2014年度,县财政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单位预算外收入17151.7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1143.95万元,收入总计18295.71万元。2014年度,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支出17011.46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结存1284.25万元。

(三)非税收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546.46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将县直和乡镇非税收入3037.43万元转入县预算外专户存储,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2014年末,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暂存各单位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利息收入934.03万元未缴入国库;2014年,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75.00万元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

2、应作未作预算收入1645.13万元。2014年12月,县非税局将非税收入1645.13万元(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921.21万元,罚没收入640.68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3.24万元),通过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平衡当年预算,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进行核算,导致当年度预算收入不实。

上述应缴未缴、应作未作预算收入共计9191.59万元。其中作为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的1645.13万元和缴入财政专户的6612.43万元,已于2014年年底全部结算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国库支付中心利息收入934.03万元,年终仍在国库支付中心“应缴预算款”科目结存。

三、专项资金收支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县财政局各股室共管理36项财政专项资金,当年账务核算收入(含调整收入)及拨入645939.97万元,支出(含调整支出)及拨出622382.8万元,结余23557.17万元。

因各股室单独核算,2014年度资金收支数为账务核算收支汇总数字,资金收入、支出和划拨有交叉重复情况。财政周转金、企业周转金和财政扶贫自有资金规模未纳入本报告反映。

(二)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14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结余3227.8万元。

2、农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发展、森林生态及退耕还林、农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5项专项资金当年共计拨入29670.46万元,拨出26728.61万元,结余2941.85万元。

3、社会保障资金。2014年度社会保障资金共15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城镇职工低保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城镇合作医疗基金、新农合医疗基金、卫生专款、县级安排社保资金、残疾人保障资金、工伤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保专项资金。上述资金当年拨入111743.21万元,当年拨出108092.79万元,结余3650.42万元。

4、企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企业专项资金2项,即粮食专项资金、其他企业专项资金,当年拨入12249.89万元,拨出7695.04万元,结余4554.85万元。

5、文教专项资金。2014年度文教专项资金共3项,即危房改造资金、校安工程资金和其他行政专项资金,当年拨入37653.56万元,拨出29415.45万元,结余8238.11万元。

6、其他专项资金。2014年度其他专项资金共10项,即基本建设资金、农村局专项资金、国库建设资金、民生工程资金、清理归并资金、土地出让资金、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综合股其他专项资金。当年拨入446492.04万元,拨出445547.90万元,结余944.14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经抽查,县财政于2014年11月3日从县财政局农业股管理的扶贫资金中垫付县扶贫办光伏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2、惠民资金年末未清零。审计发现,惠民“一卡通”资金账户2014年末结存56.12万元。按照要求,拨入惠民资金账户的资金应全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应留有余额。

3、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经抽查,2014年度农业发展资金当年拨入17794.86万元,当年拨出14530.81万元,当年结存3264.05万元;201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当年结存3227.80万元;另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存5047.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结存1586.72万元。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说明资金拨付不及时,表明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快。

篇8: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参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我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突出问题导向,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层面揭示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公共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有效服务我市创新发展大局。

今年的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属四大开发区、25个部门及所属32个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开展了6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工作主动权,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创新、转型、升级”发展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确保了我市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强化收入预期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保障我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市级(包括市本级和市属四大开发区,下同)财政收入完成692.77亿元,增长15.3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66.34亿元,增长17.13%。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291.76亿元,占比79.64%,增长9.71%。

——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市级财政支出413.97亿元,比上年增长7.2%。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支出333.25亿元,占财政支出80.5%,科学技术、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均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41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82.32亿元。

——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升。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编制~滚动预算。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全面推进预算评审论证,推行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大力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亟需项目,并进一步加大各类预算资金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8.72亿元,盘活使用各类存量资金31.88亿元。

——财政运行风险有效防控。创新设立“资金池”,推广应用“PPP”,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置换债券、新增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起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渠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一、市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年,市财税部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综合治税,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依法理财和服务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呈逐年下降趋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未清理盘活。原地级巢湖市并入的43个行政单位非税收入1215万元未清理缴库。

2.部分收入未按规定时间汇缴非税收入结算户。市工商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合肥学院等38个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各类收入57872.19万元,未在5日内汇缴非税收入结算户。

3.少数政府性基金超比例结转。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超比例结转2366.38万元。

4.部分往来资金未及时进行清理。一是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的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费14186.2万元未清理结算。二是市财政有关账户的暂付款、应收款62864.79万元三年以上未清理。三是市财政局12月借给市教育局3570万元,用于弥补教育经费缺口的资金,至审计时未清理结算。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税收未纳入征收管理。船舶车船税、非法用地的耕地占用税未纳入征收管理。

2.部分土地增值税征管不规范。一是中兴西湖花园、旭辉御府等项目土地增值税未及时清算。二是对银领时代花园销售的商品房和车位未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

3.部分税款征管不到位。一是有3606辆合肥籍车辆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时,具有车船税扣缴义务的保险公司未随征车船税。二是追缴的102台车辆2015年及以前年度车船税,未加收滞纳金。三是漏征当涂路200号等16宗土地部分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6个月11宗,9个月1宗,12个月及以上4宗。四是对已办证的46宗土地未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部分纳税申报信息不完整。2015年合肥市级共有7806宗土地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4947宗土地未录入土地证号,不利于使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以地控税”管理。

二、市属四大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四大开发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有力推动了开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较好完成了市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开发区预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一是合巢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单列项目经费25687万元、3925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高新区单列项目预算24.11万元,未明确具体使用单位,其中基本建设支出和信息化项目支出139325.21万元,其他支出59968.90万元;新站区非税收入预算2050万元未细化到执收单位。二是高新区创业专项资金20执行率为1.6%,2015年仍单列预算190万元,执行率为0%,预算编制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2.部分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少数项目资金收缴不及时。一是新站区三十头社区收回的养老院工程款等249.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新站区站北社区拆迁残值收入188.25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新站区建发局等单位应收未收2015年农业项目土地流转租金等收入357.25万元。

3.个别工作人员虚报支出套取资金。经开区城管局查违办个别工作人员虚报食堂菜金、粮油支出套取资金17.5万元,该问题已移送经开区管委会查处。

4.少数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新站区社区卫生服务等3项支出预算执行率分别为0%、63%和73.37%;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区等2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分别为51%、53.21%。

5.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新站区14所学校社会捐赠款1087.3万元分别存入报账会计个人存折,未直接缴入区财政。二是合巢经开区半汤街道大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补偿款4547.33万元长期未清理。

6.部分政策制度未有效执行。一是新站区在8月暂缓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继续收取17家企业606.48万元,至审计时仍未清退。二是合巢经开区未按合肥市标准征收3家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合巢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四是新站区市场监督局未按规定撤销原经费账户。

7.财政资金绩效考评不完善。一是合巢经开区、新站区未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制度。二是经开区仅对61个绩效考评项目中的1个进行绩效考评审核,审核比例过低。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运用大数据技术,在全面分析市直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了长期未审计或下划的省巢管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土储中心、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等25个部门和所属32个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25个部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的规定,决算报表(草案)编制总体符合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较为公允地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和财政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25个部门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均能够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并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土储中心土地收储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二是省巢管局预算编制的巢湖流域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监督检查费等项目经费74.91万元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例过高且无依据,所属部分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9.87万元,所属部分单位车船燃油经费预算过大,存在虚列支出现象。三是市供销社润田农资物流园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闲置资金1985.83万元。四是市食药监局所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抽检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且未完成抽检计划。

2.非税收入滞留个人账户,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一是省巢管局所属渔政管理总站非税收入1903.32万元,存储于7个基层站收费员和总站报账会计个人储蓄卡和存折,未按规定要求存储并在5日内汇缴,半年后才全额上缴财政。二是省巢管局所属渔政管理总站下属卧牛渔政监督管理站收取的非税收入366万元,通过个人存折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产生的理财收入已于1月上缴财政。三是市质监局所属市情报所、省巢管局所属裕溪闸管理处房租收入21.3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市工商局房租收入93.79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个别单位隐瞒并坐支收入,部分公职人员从违规转包项目中获取不当收入。一是省巢管局所属水利规划勘察设计院,利用8月已批复撤销的原地级“巢湖市水利勘测院”、“巢湖市水利规划设计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对外承揽业务,自刻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设置“账外账”,截留并坐支勘测设计等收入659.66万元,其中用于违规购置公车、超额支付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81.8万元。二是省巢管局所属水利规划勘察设计院对外承揽设计项目58个,违规将38个项目转包给不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部分公职人员从中获取不当收入50.67万元,至审计时,以上不当收入已全额清退并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上述违规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立案查处。

4.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薄弱。一是市质监局移交给9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7台车辆未履行报批程序,局机关及所属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二是市食药监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移交所属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未进行资产交接;所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提前支付设备采购款87.9万元,未经批准出借国有资产,办公及业务用房、土地未办理产权登记。三是省巢管局所属渔政管理总站下属的4个渔政站办公用房未记入固定资产,车辆、渔政船、快艇账实不符,所属河道和工程管理处未及时收取房租6万元。四是市供销社部分房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

5.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省巢管局及所属单位物业管理等项目未经政府采购,从中套取项目资金234.11万元。二是市质监局培训服务项目23.2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所属市稽查支队超绩效工资核定总量发放奖励4.58万元。三是市土储中心部分保留账户核算内容与批准用途不一致;省巢管局所属裕溪闸管理处、市工商局账户清理不及时。四是省巢管局未经批准聘用16名编外人员。

6.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一是市质监局部分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薄弱;市土储中心合同控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收储地块看护单位履职情况监管不到位。二是省巢管局及所属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加油卡使用存在管理漏洞,裕溪闸管理处财务和法人印鉴均由一人保管。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是该项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之后首次开展的专项调查。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9个险种,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22.87亿元,预算支出147.2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0.85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按照社会保障“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创新管理工作模式,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能力不断提高。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事业单位欠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是有27666户企业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102247.68万元,有150个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5752.43万元。二是抽查的10户参保企业中,有6户未据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少缴93.53万元。

2.部分人员重复参加社会保险。一是有6190人违规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475人重复享受待遇。二是有12558人违规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预防费支出管理不规范。年6月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的工伤保险预防费593.2万元,列其他工伤待遇支出,一直未使用,2015年9月收回国库,未缴回社保基金专户。

4.少数基金结余规模不合理。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大,可支付42.64个月,超过规定的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要求。二是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仅可支付1.8个月,低于规定的6至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要求,存在支付风险。

5.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暂收款687.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暂收款68.9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暂收款37.9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暂付款86万元,三年以上未清理。

(二)合肥市直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20财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自根据《合肥市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编制数不足20人的市直预算单位实行代理记账。2015年,代理记账的19家单位中行政单位11家,事业单位8家,总收入8508.72万元,总支出11179.3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制定《市直预算单位委托财政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等制度,采取与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订《市直代理记账单位内部控制承诺书》等措施,财政代理记账对规范单位会计核算,促进财政财务管理,节约人力资源等发挥了较大作用,19家代理记账单位财务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支付审批把关不严。一是市农工党等7家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26.36万元,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二是市金融办等2家单位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15.03万元,经费支出依据不充分。

2.少数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市民委等2家单位超标准、超预算使用项目经费13.6万元。

3.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法制办等3家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账面数相差22.07万元。二是市计生药具站处置固定资产31.78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市红十字会等5家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5.市国库支付中心前置审核执行不到位。市国库支付中心对代理记账单位申请支付单据的规范性、申请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符合性等前置审核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资金支付存在支付单据附件不齐全、支出核算不严谨等问题。

(三)合肥市2015年度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森林合肥等生态建设经费专项审计调查。

为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森林合肥建设,2015年,市财政投入生态建设经费12959.82万元,包括市级重点工程造林补助、外环生态长廊占地费管护费补助及退耕还林工程市级配套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以来,我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制度建设和项目管理,扎实推进森林合肥建设和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提高了森林增长的效益和效果。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管理不完善。一是部分重点林项目企业自行编制规划,指导性不强,且存在造林在前,规划在后的现象。二是部分项目以租地合同(协议)代替植树造林合同。三是长丰县岗集镇4个项目植树造林合同,未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森林合肥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明确合同期满后对所造林木移植、采伐的约束。四是肥西县、巢湖市重点项目及申报奖补资金等信息公示不规范。五是肥东县白龙镇、牌坊乡,长丰县双墩镇,蜀山区小庙镇部分地块未及时对缺株、死亡苗木进行补植,部分已补植苗木的干茎未达到规定要求。六是肥西县山南镇、蜀山区小庙镇部分地块抚育管理不到位。七是巢湖市烔炀镇重点林项目已作为环湖大道沿线公共绿地,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巢湖市、肥东县、长丰县重点林项目2015年9月已验收完毕,肥东县、长丰县至202月陆续完成奖补资金拨付,巢湖市至审计调查时尚未拨付。二是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退耕还林、外环长廊资金未及时支付,至2016年4月才按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或拨付。三是巢湖市、庐阳区重点林项目资金未直接拨付至造林主体。

(四)合肥市~2015年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初,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资金结余108.75万元,其中非定向捐赠结余80.45万元。2013年至2015年收入425.75万元,支出345.87万元。2015年末资金结余188.63万元,其中非定向捐赠结余102.36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培训、备灾救灾和公益活动、募集管理救助款物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社会捐赠公示不完整。未通过市红会网站向社会公示2013至2015年捐赠收入226.72万元、捐赠支出244.46万元。

2.备灾库管理不规范。一是物资堆放不科学,标示牌不全。二是物资管理和记录不相容岗位未分离。三是已取得产权证书的1159.87平方米、账面价值284.17万元的备灾库未登记固定资产。

3.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3类募集捐助项目资料未归档管理,且未建立管理制度。

(五)合肥市2013~2015年市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3年至2015年,四大开发区开工建设概算1000万元以上项目197个,其中新站区50个,高新区40个,经开区77个,合巢经开区30个。197个项目概算总投资348.47亿元,合同总金额181.98亿元,已竣工项目121个。审计重点调查了新站区西淝河路东段(新蚌埠路-卧龙路)等1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管理、资金筹集与拨付、竣工结算与决算等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四大开发区基本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项目资金投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建设投资总体控制较好。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抽查的197个项目中117个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78个项目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3个项目未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是抽查的197个项目中86个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138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一是新站区陶冲湖(公园)扩容一期等工程已完成价款结算,项目变更后无变更及工程量签证等资料原件,且个别项目价款违规结算。二是抽查的15个项目均存在监理人员到岗率低的'现象,建设单位未对监理人员到岗进行严格考勤,且部分项目监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人员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三是经开区深圳路及高新区南岗卫生院、明珠大道道排及附属工程项目未按时完工。四是合巢经开区亚父路水上运动中心段、金巢大道项目实施中未及时办理变更审批。五是抽查的四大开发区121个已竣工项目中,60个项目未按规定在竣工后3个月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新站区合郢花园、新店花园项目违反合同约定,超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12868.39万元。二是高新区王咀湖养护道路工程超进度付款130万元。

4.个别项目建设存在损失浪费。合巢经开区亚父路跨汤河桥工程在已完成部分桩基施工后,规划又进行了重新调整,取消了该项目建设,造成资金浪费。截至2016年1月末,该项目已支付工程款140万元。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开展了轨道交通、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中科院创新院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完成南淝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等95个建设项目344个单项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45.14亿元,核减投资额1.8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各责任主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投资审计核减率逐年下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效发挥了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一是南淝河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二期等部分项目征地拆迁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和项目效益发挥。二是个别项目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存在盲目性,造成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造价增加。三是合肥七中新校区、G206国道改建工程(淮南至吴山段)等项目招标清单编制工程量不准确,部分小额零星摇号项目招标文件不规范。

2.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一是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东门消防站土方工程等少数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存在两个版本合同文件,涉及价款调整条款表述不一致。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与签订合同不一致,且部分条款约定不明确。二是部分第三方检测等咨询服务类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部分项目施工合同未明确结算办理时限,工程结算报审不及时。

3.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合肥市巢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等项目负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变更存在随意性。二是部分项目实际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不一致。三是部分项目未按施工现场组织方案外运弃土,造成重复整治,增加财政资金支出。

4.部分管理人员未履职尽责。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未监督检查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履约到岗情况,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符,未按合同约定对违约进行处罚。二是高新区检察院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签订的合同文件条款未能完全执行,超付工程进度款,且部分项目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扣回。三是部分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及影像资料不完整,签证内容不全面。四是第三方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深度和反映问题程度不够,未能发挥巡查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持续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效应。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四个全面”新布局和五大发展新理念,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修订完善扶持产业发展和困难企业帮扶等政策,健全精准帮扶企业和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兑现密度,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以“创新、转型、升级”发展为导向,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创新财政调控思路和方式,切实发挥财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采用产业基金、财政金融产品、“借转补”等方式,提升政策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民生改善。

(三)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结合简政放权,明确划分政府事权,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按照功能定位清晰划分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力度。压缩专项收入的种类和规模,推动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健全预算执行考核与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四)持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水平。优化存量、提升增量、扩大总量,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压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财政监管职能。继续落实清费减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管控,正确处理增收与减税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监管,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是“十三五”的第一年,也是完善审计制度改革措施在实践中推进的第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奋发进取,锐意创新,不断提升审计能力,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切实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治国、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等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新贡献!

篇9: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基本情况

2015年度,市人民政府完成审计项目75个(不含简易程序审计13个项目),查处违规金额559.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2,399.72万元。重点对公共财政资金、主要民生项目开展了审计工作,在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经委员会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审计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审计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扩大审计覆盖面,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监督。市人民政府要逐步开展全口径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同时,还要扩大对市级预算单位审计的覆盖面,一级预算单位三至五年内应轮审一遍,对资金量大的二级预算单位也要给予重点关注。此外,对市级所有财政投资项目都要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做到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揭露存在问题,及时反映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还要积极探索如何提前介入bt项目,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规范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阳光”审计。除审计工作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外,其他项目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可以逐年通过政府网站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审计评价、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每年底,市人民政府应当就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移送线索情况、执行审计处理和处罚决定的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审计整改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并要求各单位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范围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机构建设,提高队伍人员素质。伴随着社会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高的期盼和要求,审计工作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审计工作的量越来越多,审计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加强审计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实一线力量,培养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勤政廉政的新型专业化审计队伍,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篇10: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2015

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基本情况

2015年度,市人民政府完成审计项目75个(不含简易程序审计13个项目),查处违规金额559.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2,399.72万元。重点对公共财政资金、主要民生项目开展了审计工作,在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经委员会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审计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审计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扩大审计覆盖面,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监督。市人民政府要逐步开展全口径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同时,还要扩大对市级预算单位审计的覆盖面,一级预算单位三至五年内应轮审一遍,对资金量大的.二级预算单位也要给予重点关注。此外,对市级所有财政投资项目都要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做到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揭露存在问题,及时反映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还要积极探索如何提前介入bt项目,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规范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阳光”审计。除审计工作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外,其他项目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可以逐年通过政府网站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审计评价、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每年底,市人民政府应当就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移送线索情况、执行审计处理和处罚决定的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审计整改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并要求各单位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范围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机构建设,提高队伍人员素质。伴随着社会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高的期盼和要求,审计工作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审计工作的量越来越多,审计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加强审计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实一线力量,培养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勤政廉政的新型专业化审计队伍,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上半年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

乌鲁木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的报告

审计心得体会

降本增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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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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