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了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本文共11篇,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gaopo”提供。
篇1: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20**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20**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20**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20**年至20**年的情况看,特别是20**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20**年至20**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20**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
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年至20**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
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年至20**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
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
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篇2:乡镇司法部门经费保障调研报告
乡镇司法部门经费保障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05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篇3: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于农村。我市要实现“314”总体部署,加快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破解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迫切。
按照市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我于10月22日至28日深入xx区铁锋乡的边远农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谋发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广大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缺的无奈和迫切需要。
自xx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各地也相继取消了“三提五统”,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随之凸显,成为制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但没有明确确保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根据第八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和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规定,法律允许的资金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获得的经费资助,四是筹资。但是,在绝大部分地区,除乡镇政府可能给予有限的资助(铁锋乡每年给予每个村资助3000元)外,其他三个方面的规定基本属于虚设。
首先,绝大多数村社没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率和管理问题,曾经存在的集体企业要么通过摘“红帽子”而还原为私营企业,要么因为管理不善、破坏环境而改制或关闭。如我所驻的桐元村,先前曾经有一家小煤窑,在市政府关闭整顿小煤窑的过程中第一批被关闭。至于集体土地,牵涉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拆迁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会如要“染指”,势必导致稳定问题;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难以获得政府委托。即便获得委托,也只能是“一过性”的,难以持续。第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筹资筹劳,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日常运作。
基层组织运行经费缺乏,首先导致基层组织公共服务
功能弱化。我们在铁锋乡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村虽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别墅,宽大敞亮,但周边垃圾遍地,水电气基础设施薄弱。据铁锋乡陶荣乡长介绍,铁锋民风淳朴,治安尚好。但在周边乡镇,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强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头一过,又有抬头的趋向。正气不昌,老百姓意见大。而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经费欠缺,基层组织可支配资源少。
运行经费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层组织在国家的“三农”扶持资金上打主意,使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为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国家每年安排了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水改厕、水利设施和道桥建设、种养殖业扶持、扶贫济困等。这些资金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仅不会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级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资金。而区乡财力有限,基层组织向村民筹资极为困难,只能在国家拨付的资金上做文章。因此,这些资金普遍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挤占。据陶乡长估计,相当一部分资金根本没有用于项目,直接变成了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缺乏,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公共性弱化甚至异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本属公权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体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而由于缺乏运行经费,村委会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农合”制度规定村民参加“农合”,需每年缴费20元。由于医疗定价不合理,农民对“新农合”认同度不高,催缴成为村干部十分头疼的事。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好想法筹款垫付。长此以往,村委会在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时难以秉持公正,压抑弱势群体,成为乡村治安恶化、恶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农村基层组织经费匮缺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制度
我市于xx年7月1日实施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保留了“村提留”的表述,但随着“三提五统”被取消,这一制度名存实亡。解决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不能走回头路,不能恢复提留制度,但可以作必要的修改。
首先,要承认村级组织发挥作用需要经费保障,要允许村级组织以适当的方式向村民筹资,确保日常运转。只要规定严格的监督制度,农民负担问题不至反弹;其次,明确规定各项专项资金应当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专项列支,专门审计;第三,规定村级组织可以在一定的比例内提取村集体企业利润弥补日常经费;第四,规定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应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村、社组织,用于善后事宜的处理;第五,明确乡财政扶持村级组织的资金比例
篇4: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XX年至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篇5: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
。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篇6:市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调研报告
市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调研报告
按照自治州党委《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巴党组发电〔20**〕76号)相关内容,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逐项报告如下:
一、乡镇、村、社区工作经费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我市共有12个乡镇,59个行政村,5个国有农牧场,乡镇干部261人,村干部313名,乡镇五保户供养人数为99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分散供养82人。
1、乡镇经费安排365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352万元;基本支出2023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乡镇人头经费3500元/人,采暖费19元/平方,车辆经费3.6万元/辆,每个乡两辆车。
2、20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784万元,市级配套及补助资金为1600万元,共计2384万元。村干部报酬平均每人每年2.9万元;五保户平均每人每年6000元;妇代会经费每村1万元;团组织经费每村1万元;养老保险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村级办公经费分别按照大村12万元、中村11万元、小村10万元的标准拨付。
3、年社区安排经费1855万元,社区办公经费按照大社区30万元、中社区25万元、小社区20万元的标准拨付。其中:人头经费2500元/人,采暖费19元/平方。
在此基础上,为每个村、社区党组织拨付了10万元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
存在问题:
1、自起,转移支付资金额就没有增加,已不适应基层工作经费需要,市级承担部分较多,压力较大。例如:我市村干部报酬82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649万元。
2、乡镇、村、社区维稳工作任务繁重,公用经费保障渠道单一,明显经费不足。
3、近两年基层阵地建设投入较大,建设项目较多,但后期维护费不足。
意见建议:
1、结合我市实际,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
2、多元化乡镇公用经费保障渠道,各级财政共同投入,减轻市级财政压力。
3、建议自治区出台政策,自治区、自治州XX县市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村、社区阵地建设、村、社区党组织运行经费、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等经费,减轻县市财政压力。
二、“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落实情况。
现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项惠民政策、惠民项目均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惠民补贴均按照程序足额发放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各项惠民补贴均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政策和项目均是由上级部门审批实施。
存在问题:
1、惠民政策落实的慢,基层干部自身对政策精神领会不到位;上级部门下达惠民项目往往来的慢,有的时候等项目要到年底才能确定下来,基层来不及实施完就要验收,甚至有的时候今年报的`项目,明年才能下来,一些急需的项目只能基层自己想办法先行开工。
2、涉农补贴资金量较大,补贴种类较多,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意见建议:
1、在政策公布前,先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让基层干部把政策吃准、把准。同时,适当简化惠民政策的审批程序,将部分审批权交由乡镇、村。加快惠民项目审批速度,项目文件和资金尽量在年初下达,给基层更多的时间组织实施。
2、建议将民政、村干部工资、草原补助、畜牧业发展补助等资金量较小的交由乡镇、村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一卡通”数据录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量较大的由“一卡通”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的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基层干部各项补助落实情况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具体建议。
1、乡镇干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乡镇干部基层补贴、业绩考核奖励金、“三个火线”等激励保障机制均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存在问题:乡镇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励效应不强,乡镇干部普遍还是希望调回城里工作。
意见建议:(1)加大对乡镇干部的激励保障,让乡镇干部各方面待遇明显优于市直部门,提高干部到乡镇、到基层去工作的积极性。(2)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享受警衔工资,几基层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勤务补助等从优措施。(3)提高组织干事的职级待遇和补贴,实现有地位、有作为,讲话有人听、工作推得动。
2、村、组、社区干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1)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考核报酬、村民小组长报酬、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考录乡镇公务员等村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2)积极落实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提享职级待遇政策,继提任新苑社区党委书记田雨润到副乡长职位后,高配社区党组织书记总数累计达到20个。(3)为1名勇斗歹徒的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入编手续。(4)推荐李美生、依马木艾山•热依木等7名基层干部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工作人员考录街道(乡镇)公务员,参加培训并通过公务员初任考试。(5)在州党委组织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293名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通过严格考试、政审等程序,转变为社区事业岗,即将实现同工同酬。(6)积极选派村、社区工作人员赴援疆省市培训,2014年选送31名优秀村、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赴河北沧州党校培训。(7)推荐64名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新疆农业大学学历教育,市财政承担90%的学费,个人只承担10%。
存在问题:(1)村、组干部激励奖励机制吸引力尚不够大,不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2)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相对较低,和实际劳动付出不对等。对男同志和高素质人才没有吸引力,服务居民和维护稳定工作受到一定影响。(3)受领导职数限制,社区提享职级待遇数量和速度明显放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制约。(4)党员发展指标逐年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入党积极性受到影响。(5)公务员指标少,门槛高,长期在社区一线默默无闻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无法推荐考录。
篇7: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05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二)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篇8: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20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20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20xx年至20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20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关于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20xx年至20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20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xx年至20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
关于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各类报告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篇9:行政政法经费保障调研
行政政法经费保障调研
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按照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根据大兴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从加大投入和强化管理两方面来提高行政政法经费的保障水平。
一、加大投入
1.预算予以优先保证。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科技强检”为重点,贯彻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秘书网网址:6636.bak.cn经费的要求。一是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政策性增资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足额安排公用经费,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正常运转。一方面,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特别是政法机关超出一般单位一倍;另一方面,对交通费(车辆数×单车费用标准)的核定,打破了原有编制车辆的概念,采取了按编制内实有人数确定编制车辆的做法,五套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车辆编制(5人/辆)低于一般单位(10人/辆);三是足额安排公安加班工资、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清商补助等各种政策性补贴;四是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安排570万元,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
2.多方筹资力促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兴区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显得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一矛盾,努力提高行政政法经费的保障程度,我们在预算优先保证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满足行政政法机关的需要,主要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计划贷款7600万元来建设法院两楼(办公楼和审判楼)和公安指挥中心,大力改善政法机关办公条件。
二、强化管理
1.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局、市高院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大兴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诉讼费管理,确保人民法院正常的经费需要。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一是不断细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主要是针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过“粗”,办公用房取暖费标准不一等情况,通过细化公用经费预算,规范办公用房面积及平衡不同供暖方式确定各部门办公用房取暖费来促进公用经费预算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不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第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以往年度由于预算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性不强,项目论证不充分,专项资金追加和调整频繁,预算编制和执行极不严肃。在编制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计划时,我们要求各单位以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重点工作为根据;从财务、社会效益等方面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上报。第二、加强专项资金执行中的监督。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转变业务科室以往“分钱”职能,将日常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以纠正部门随意改变支出用途和挪用专款等错误行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第三,逐步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提供有力参考。
3.整体推进支出预算改革。
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突出支出预算改革的整体性,一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与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改革。今年我们将单位所有购置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所有在编车辆实行定点保险,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不再拨入使用单位,由国库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行政政法部门今年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达670万元,比去年实际执行增长2倍,预计节约资金60万元。二是借鉴市局和兄弟区县工资统发经验,开展工资统发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支出预算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节约财政资金,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了解财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动态,注意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财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切入点,从政治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财政工作。其次要加强业务素质的提高,熟知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凡是有财政资金运行的部门、单位,都要有财务制度规范约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行阳光理财,杜绝违规操作。
3.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为了提高会计人员记账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财政要加强对行政政法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大力推广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以使行政歧法单位财务人员彻底摆脱手工记账的原始工作方法;要加强行政政法单位会计账簿设置的管理,以便真实准确地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本文来自517878秘书网www.517878.com,体现会计核算的功能性。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坚持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制度。在资金分配上,既要注重效率,更要注重公平。要将财政分配活动置于人大、审计、社会各界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促进民主理财,提高财政分配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定期商同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进行检查,加强事前调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监督管理,促进资金使用单位建立一个良好的理财机制。对拨付数额较大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突破常规检查,佐以不定期不定项抽查,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坚持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引入科学的决策机制,进行科学的评估、评审,并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对通过的专项项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分析,监督预算的执行,实行追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以便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篇10:食品安全保障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保障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结合市人大关于市、区人大上下联动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把它列为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确定检查切入口,制定调研方案,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导学法规。常委会组建了由专业代表、部分街道代表工作室专职干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并针对本次检查重点——超市、集市中猪肉制品、熟食卤味及散装食品的卫生情况,精选法律法规条款,有的放矢的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第二阶段: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为了提高调研质量和监督实效,常委会采用了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调研方式。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三个街道代表工作室,以代表组的形式开展了检查。常委会还向参加调研的代表提供“三对照”(法规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表,引导代表自行组合、分散就近,进行持证暗访和随访,搭建了老百姓与人大代表共议食品安全的对话平台,充分倾听了民意。此次检查共收回反馈表80多份。第三阶段:集中视察,同步执法。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代表们兵分三路对世纪联华超市体育场店、漕溪新村菜市场、漕溪菜场的猪肉制品、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等食品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代表们在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后进行座谈。本次集中视察还安排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同步执法。第四阶段:事后专访,梳理总结。视察结束后,常委会还专访了我区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人士,倾听他们的真知灼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代表们对区政府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监管职能从卫生局平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工作不乱不散,有延续性,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状况。同时针对在明查和暗访过程中发现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熟食改刀未标明时间;当日未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不规范;散装食品标识不完整;菜市场部分摊位猪肉的供货渠道及检疫证明存在不少疑点等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毕喙胤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我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现实的执法主体和法定的执法主体存在冲撞。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使问题食品难以根除。此外,违法成本较低,致使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笔称钒踩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由于调整时间短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与重新调整后的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磨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力量尚显不足。
3奔贸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集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相对薄弱,难以把好食品准入关口,不安全食品屡见不鲜。
4币恍售人员素质较低。由于超市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在上岗前大都未接受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定期的体检。
三、意见和建议
1苯∪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顺利开展。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反映,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杜绝问题食品屡禁不止的现象。
2奔哟笮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是一项复杂、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市民防范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弊试垂蚕恚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并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万全之策,要疏堵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人民大众的需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通过行政监管、行业监管、科技监管,形成长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并尽快落实社区的监管网络,做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4奔忧颗嘌担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准入关。
篇11:保障房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4月中下旬,市政协人资环委组成调研组,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自20**年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初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租赁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截止2014年4月底,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累计63446套,全市开工建设39070套,占建设计划的62﹪;总面积207.11万平方米,总投资365770.68万元,完成投资185227.13万元。
截至2013年底,竣工32103套(其中:已分配220**套,待分配3840套,正在完善基础和附属设施6254套),向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551套。
年平均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874户,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476.3万元,保障3.23万户、8.22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社会宣传效果欠佳。
有些地方没有认识到保障性住房工作在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经济增长持续性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片面强调保障性住房投资大、见效慢、任务重,没有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因此在推动此工作时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导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落实、资金难到位、管理不完善,广大群众对保障房知晓率不高,政策了解不够,给后续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规划布局较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
很多地方对保障房建设没有规划,部分地方即使有规划,也没有按“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的要求,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也没有纳入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只根据下达指标任务开展工作。
在选择建设用地时,对区位合理分布考虑不够,导致选址较偏,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大。
小区缺乏生活服务设施和休闲健身场所,附近道路、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相对滞后,远离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给入住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未能充分体现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
(三)资金保障不给力,目标任务差距大。
保障房建设主要通过国家下拨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基金等多项措施,多渠道降低建设成本修建的。
目前,我市实际工程建设成本基本在2500元/平方米左右,除中央、省级建设投资补助资金500元/平方米外,其余2000元/平方米的资金由地方财政和社会筹资。
因我市地方财力薄弱,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少,可供资金有限,加上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度不高,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不大,导致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目标任务差距大,开工建设仅占建设计划任务的62﹪。
随着下达任务的逐年加重,续建任务将更加繁重。
(四)准入退出把关难,动态管理问题多。
一是政策措施不完备。
准入审核、租售管理、使用管理、退出机制等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具体工作无章可循。
二是收入状况甄别难。
没有形成房管、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保障对象的信息收集和验证工作难度较大,导致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退出机制实施难。
廉租房与公租房平行运行,受限于保障群体不一样,准入门槛不相同,两种保障房不能调剂使用,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在居民收入可变性大的情况下,动态管理工作难以及时有效跟进,不能及时从廉租保障转换成公租保障,不仅造成房源闲置浪费,而且给保障性住房退出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四是小区管理难度大。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入住小区,脏乱差不堪入目,治安、维稳存在隐患,居住隔离有所显现;实施了物业管理的小区,物管费收取难,造成企业难以维持。
如达川区“惠民苑”、“幸福苑”和“万顺园”,尚差20**-2013年物管服务费79.1417万元。
五是房屋租金收缴难。
入住廉租房的大多是低保户,低保金主要用于生活开支,因生病致贫等原因,就没有更多的钱交租金。
入住头年的租金好收缴,第二年开始就收缴困难的现象较为普遍。
甚至有个别住户无故带头不交租金,并且集结住户上访。
六是管理力量薄弱。
全市上下都把住保办设在房管局,住保工作人员共计75人,且大多兼职,力量严重不足。
住房保障工作已成为政府的长期职能,随着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增加,工作量会越来越大,急需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进行系统、规范、长期、科学的管理。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两大政策”。
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大事抓紧抓好。
一要实施“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尽快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适用不同情况的优惠政策。
二要落实商品房开发配建保障房政策。
廉租房集中连片建设,低收入住户较为集中,容易因居住隔离而心理失衡,对相关政策误读时,容易产生共同意识,造成治安、稳定的隐患,导致小区难管理。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商品房开发配建3%-5%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科学处理好适度集中和分散的关系,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合理规划布局,强化配套建设。
一要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保障性住房。
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区域定位和保障需求,合理安排布局。
建议借鉴万源市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适当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做法。
二要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集中建设的规模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把保障性住房真正建设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
除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外,要逗硬执行相关财政税费政策。
一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二要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及风险准备金后,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三要将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资金;四要将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五要按国家规定,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企业可利用公共租赁房项目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来筹集建设资金。
此外,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比如重庆市的做法,一方面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售与产权出让工作,用配售与出让产权的收入,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四)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任务落实。
一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同配合;二要加大对县(市、区)的督查力度,对项目进展滞后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保障性住房工作被动应付、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督办;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列入对县(市、区)政府的政绩考核。
三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终身责任。
四要严格申报、审查、公示、分配、入住程序,严肃查以处权谋私、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保障的行为,同时建立举报制、诚信承诺制和失信惩戒制,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川区“四审查、三公示、一听证”制度成效较好。
(五)健全工作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一要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二要完善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
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调查摸底,完善住房保障基础信息平台,健全保障房源档案、需求档案、保障对象档案及其诚信档案,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要建立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保障入住对象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对不适合条件的要及时退出,如不退出就必须按公租房或市场房租收取租金。
四要创新管理方式,严格实行租金收取“收补两条线”。
大力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引导住户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或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入住对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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