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金调整细则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

来源:binshao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养老金调整细则,本文共8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binshao”提供。

篇1:上海养老金调整细则

■“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统一为每人每月540元,

■“镇保”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全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根据国家关于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本市将从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今年1月起将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对底前按“新农保”、“城居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中,“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调整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统一为每人每月540元,

“新农保”和“城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对20底前按 “镇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对年底前已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增加养老金的水平与2013年大体相当。

上述各类人员,可于1月16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领取增加的养老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上海人力资源保障局讯

从201月1日起,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将按以下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先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按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3%;

4、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按到龄进档补差的原则,

①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

②2013年当年内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

以上两类对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①2013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

②2013年当年内年满75周岁(1938年出生);

③2013年当年内年满80周岁(1933年出生);

以上三类对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篇2:上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涨工资细则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年1月1日起调整上海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

一、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篇3:上海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消息

上海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最新消息

1月起上海市就会对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镇保”、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一定的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先统一增加80元;再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2.5元;最后以本人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先统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提醒市民注意的是,上述退休人员中,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对2015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对2015年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90元,养老金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据了解,上述各类人员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起增加,并将于6月1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中金网9月1日

目前仅上海养老金发放到位

人社部、财政部今年4月份印发《关于20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根据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如今,时间进入七月中旬,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目前除了上海发布了养老金调整具体方案并进行了发放外,其他省份的调整方案尚未出台。

上海涨幅后能拿多少

同样具有“定心丸”效应的还包括职工基本医保方面的消息。据透露,今年,本市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付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将保持不变,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39万元升至42万元。这表明,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也在继续提高。

一方面是职工社保缴费费率下调,一方面是上海养老、医保水平上升。几根线索串在一起看,很显然,正如昨天的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所说的,这次上海市政府的决策经过了周密的设计、测算和推演,在社保基金、企业、参保人员等几方之间尽可能达成了平衡。

这次费率下调的对象经过了精心的选择。“1 1 0.5”的模式中,养老和医保各自承担了1个百分点的费率下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去年上海10项社保基金总收入为3000多亿元,支出2800多亿元,累计结余达3000多亿元。其中,最受关注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医保基金,累计结余都超过1000亿元。费率下调后,企业每年少缴纳的135亿元费用对应到养老和医保基金,减少幅度都在几十亿元水平,并不影响基金当前和长远的正常运转,也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目前社保基金的构成中,除了单位与个人缴费部分,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也在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据了解,2016年上海全市10项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中,财政补贴约在370亿元左右;而且,上海将按不低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预算收入19%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上海市社保基金,这块份额也在16亿元左右。有了这块收入,企业缴费总额的减少将得到有效的缓冲。

篇4:养老金调整细则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多缴多得

为贯彻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二、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向低收入者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三、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自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今年仍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四、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

参加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篇5:上海养老金调整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4〕51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4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2015上海养老金调整]

篇6:上海养老金如何调整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昨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再次重申,将确保今年能够顺利启动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外,作为养老金顶层设计一部分的国资划转社保,李忠也表示,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部分省份已经制定

养老金投资计划

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59亿人、6.89亿人、1.72亿人、2.11亿人、1.76亿人。1~3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9677亿元,同比增长12.8%。

对于大家关注的养老金投资运营,李忠表示,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定配套政策层面,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文件,包括投资管理合同、委托投资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托管机构和投资机构的选聘办法,还有财务会计核算细则等。

“目前已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我们将突出重点,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李忠称。

二是做好与地方的对接。人社部正在向各省了解情况,主要是了解地方委托投资的意愿、具体的投资计划等情况。目前,一些进展较快的省份已经制定了投资计划,表示出了非常积极的投资意愿,其他地方也在抓紧摸底,进行相关的论证。对此,人社部也在加强对他们的指导,主要是让地方摸清家底,搞清楚各地基金存量、收支情况、基金存储结构等情况,通盘考虑,确定地方委托投资的具体安排。

三是人社部正在与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投资策略。为了保证地方资金归集到中央层面后能够及时投入运作,人社部正在协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对短期、中长期投资目标和风险管理政策作出明确,并且确定相应的资产配置方案,确保这项工作今年能够顺利启动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研究推进

国资划转社保工作

在人社部社会保障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李忠提到,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其中包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今年3月底,国务院刚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条例》将原来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之一的“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改成了“国有资本划转”,《条例》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将有法可依。

国资划转社保主要目的是充实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以应对未来老龄化下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不过在细则上也有诸多技术难题待解,如划转的比例,各地需要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划转的权益,是分红权还是所有权;划转后是否参与到国企经营中等等。

而对于两部委刚刚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通知,李忠表示,要抓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和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李忠表示,此次社保降费举措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成本。如果所有政策都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养老保险方面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600亿元。加上去年已经先后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每年共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李忠表示,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有21个省,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是天津、山西、内蒙、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同时,李忠也强调,各地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上海养老金如何调整]

篇7:广西养老金调整细则

广西养老金调整细则:广西养老金“十二连涨”

按6.5%的增幅计算,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个月可以多领到约132元的养老金。

我国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但自从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公布这个决定后,各省、市、自治区却迟迟未出台相关文件。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根据20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以及中央确定的年基本养老金6.5%增幅,经测算,2016年全区14个市当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总额为179.12亿元。

近日,财政厅按照自治区与市级7:3的分担比例,统筹安排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125.39亿元,以确保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了解到,,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043元,按照6.5%的增幅计算,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个月可以多领到约132元的养老金。

自治区人社厅表示,目前我区2016年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在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中。待两部批复同意后,将于9月30日前把调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这也意味着从到2016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广西养老金调整细则:广西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养老金委托投资合同

1月7日,澎湃新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网站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已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式签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成为国务院出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拟定首批签约的省份。这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据悉,广西自治区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在2016年年底前和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此400亿元资金将采用保底收益方式投资运营5年。

另据陕西日报报道,1月3日,陕西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20第一次常务会议,会议提取了关于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2016年12月28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也已经正式启动。年人社部将稳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2016年12月29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其《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显示,经过积极沟通协商,第一批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合同的省(区、市)已正式来函确认。广西省是首批签约省份中,第一个公布养老金委托投资合同签署情况的省份。

2016年10月25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人社部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示,目前部分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形成了委托投资的计划,下一步,将在年内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目前来看,这部分工作或已经按计划完成。

从以上提及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也可以看出,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地方养老金委托管理任务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制订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计划》;评审出了21家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和4家托管机构;开立了养老金归集账户,确定了30家银行作为存款银行范围;制订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规则》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产会计核算细则》;地方养老金投资相关的财务管理系统、合规监管系统等开发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第一批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委托合同的省(区、市)已正式来函确认。

篇8:2017甘肃省养老金调整细则

甘肃省关于201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2017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是多少?2017甘肃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何制定?何时实行?

甘肃省关于201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五、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相关阅读

问:今年调整养老金有什么特点,山东省是如何考虑和设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

答:按照国家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差异、前后政策的衔接、省内省外的平衡”等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测算和分析论证,形成了山东省方案。具体坚持了四项原则:

一是既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又与山东省具体情况紧密结合。

二是既体现制度统一性,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

三是既逐步化解历史矛盾,又防止产生新的不平衡。

四是既保持与周边省份适当平衡,又充分考虑山东省有关政策的特殊性。

总体上看,山东省方案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争取最大公约数,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

问:2016年调整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山东省规定,2016年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问:今年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什么时间兑现到位?

答: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山东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2016年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这一点,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

问: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国家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按照这一要求,综合考虑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16年山东省按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排;同时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比例。这样安排,符合山东实际,有利于更好改善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水平;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职称等因素挂钩确定。

问:2016年调整养老金采取什么办法?

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挂钩调整部分,分为两块:一块与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另一块,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龄退休人员。具体的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问:定额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答:顾名思义,定额调整是指退休人员按一定数额调整增加养老金。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相同标准调整增加。这部分主要体现社会公平,让低收入群体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问:挂钩调整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为什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办法不同?

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调整养老金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因此,在定额调整体现公平的基础上,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促进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山东省的挂钩调整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也就是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这一办法,企业已经实行多年,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也按此执行,调整比例保持一致,体现了制度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实行不同的挂钩办法。山东省企业从去年开始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以促进“长缴多得”,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继续执行这一办法。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目前仍处在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因素还不能完全体现到养老金待遇上。为此,山东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与职务职称挂钩的办法,主要考虑国家对职务职称的设计,是与不同人员的待遇相对应的,也能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总体上看,山东省挂钩办法合理兼顾了不同群体,既与以往政策相衔接,也是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相适应的。虽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挂钩办法不同,但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理念上是一致的。

问:山东省高龄倾斜政策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不同人员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

答:以往年度,山东省对不同人员的倾斜办法有所不同。企业倾斜政策已经实行多年,分三个年龄档次,即:70-74周岁、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政策,则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实行的,但只分两档,即: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今年,山东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政策统一。首先,实现了年龄档次的统一。企业继续分三档执行,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70-74周岁的档次。其次,实现了今年倾斜标准的统一。也就是2016年当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个年龄档次的倾斜水平是相同的。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由于企业的上一调整周期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机关事业单位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因此界定两者人员范围的时间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对此,两厅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对各年龄档次人员补齐的差额也不同。例如:企业刚达到80岁的人员,补齐的差额为32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为40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群体历史上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不同,企业各年龄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差额较大,需要补齐的差额也相对较高。这符合衔接平衡的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问:今年是企业养老金的第十二次连续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山东省是如何考虑的?

答:经过多年调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因此,我们十分注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今年调整办法的总体架构与往年相同,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我们根据当前形势和制度建设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总的考虑是:尽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主要有两点:一是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这部分人员与正常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不同,往年都是单独出台政策。今年,为了体现制度统一,山东省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统一的调整办法中,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在高龄倾斜上,其今年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是一样的,累计倾斜标准也同样按这部分人员历年享受的标准确定。这样既保持了政策前后衔接,也符合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二是完善了企业退职人员的调整政策。按照以往做法,这部分人员定额调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确定。为保持政策统一,同时本着适当照顾企业退职人员的目的,自2016年起,企业退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问:山东省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另行制定。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什么时候调整,再就是离休干部的待遇何时能够调整?

答: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继续给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待遇。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办法。对于离休干部待遇调整问题,国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们也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这两部分人员的待遇调整办法,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部署落实。

问:这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什么渠道支付?

答:国家和山东省明确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两个基金“池子”,分别管理使用;调待所需资金分别从各自的基金中支付,不会造成两个基金相互挤占的问题。

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权威发布

河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知多少

全国31省份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下载上海养老金调整细则(精选8篇)
上海养老金调整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